【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怎么记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所得税怎么记账
个人所得税记账方法为借: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现金(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篇】广东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买方承担税费部分
契税
a.买方首套,且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为交易额的1%;
b.买方首套,且面积90-144平米,含非普通住宅,契税为交易额的1.5%;
c.买方二套,非住宅,公司购房,面积144平米以上,契税为交易额的3%;
d.交换购房,契税为房产差额的3%。
注:交换购房是极其小众的买卖房方式,就是卖家卖一买一,而买家买一卖一,两者之间直接交换房子。
二、卖方承担税费部分
a.卖方为个人
1.个人所得税
a.个人持有满五唯一,近亲交易,个人所得税免征;
b.个人持有不满5年或非唯一,个人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
c.个人持有非住宅,个人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5%;
d.房产为赠予,房产证不满5年或非唯一,但业主提供发票,选择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为房产差额的20%。
2.增值税
a.未满两年,增值税为交易额的5.6%;
b.普通住宅满两年,增值税免征;
c.非普通住宅满两年,增值税为房产差额的5.6%。
注:年限计算方式以房产证记载为准。
3.土地增值税(出售非住宅)
a.提供发票,土地增值税为房产差额的30%-60%。
b.不提供发票,土地增值税为交易额的5%。
4.交易手续费
a.住宅,交易手续费免征;
b.非住宅,交易手续费为2元/平米。
b.卖方为公司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规模判定,企业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0%-25%。
注:可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扣减,亏损企业可免征。
2.房产税
a.房产不出租,房产税为每年缴纳买入价的0.84%;
b.房产出租,可以用出租税代替房产税,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
3.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其他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40%;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50%;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60%。
4.交易手续费
a.住宅,交易手续费免征;
b.非住宅,交易手续费为2元/平米。
c.其他特殊税费
1.土地出让金
a.房改房,解困房,土地出让金为交易额的1%;
b.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子,土地出让金为1.6%;
c.集资房,土地出让金为5%;
d.商业性质的房产,土地出让金为土地价值的40%。
2.公摊费用
房改房未缴纳公摊费用的才需要缴纳,公摊费用为交易额的1%。
证件办理、印花税、公证费等相当较低的费用就不一一列出了,以下附带广州限贷政策:
1.广州无房无贷,首付三成;
2.广州无房,有贷款记录已结清,买普通住宅,首付四成,买豪宅首付七成;
3.广州无房,有贷款未还清,首付七成;
4.广州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或结清,买普通住宅首付五成,买豪宅首付七成。有贷款未结清,首付七成;
5.全国内有两笔住房贷款未结清,拒贷。
【第3篇】什么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开始实施了,很多人也急切地想参加尝试一下。但是人们看到《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后,却开始打起了“退堂鼓”。提取个人养老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平时我们都是不纳税的人,这样参加个人养老金是不是要吃亏了?说实话,个人养老金其实也适合普通人。
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员数量并不多。根据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年末我国就业人员总数为74652万人。这些人中有多少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信银理财副总裁贺晋近日在“2022金融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现在全国缴纳个税的人口约有7000万左右,这7000万中边际税率超过3%的人口只有1000多万人。也就是说,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群体只有就业人数的10%左右,而个人所得税税率超过3%的人数只有1.3%左右。个人养老金不是只为这一少部分人设计的。
个人养老金除去个税优惠以外,还有这四大优势:
第一,强制积蓄的优势。按照《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离境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情况。一般情况,是个人无法提取的。这样就避免了个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提前动用,导致最终积累不下钱的情况。有的老人还容易上当受骗,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一不小心就全部被骗子骗走了。
第二,各种收费优惠。个人养老金的资金账户是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主要是用于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归集收益等左右,开立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个人养老金可以购买的100多种基金类产品,是各个基金公司早已经设立运行的专门为个人养老金设立的y类份额,购买的手续费、持有的管理费都是按照同类产品的50%予以优惠。
第三,持有阶段的个税优惠。个人养老金的投资环节,记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像基金分红等收益,就能够形成更多的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第四,投资收益率更高。其实,无论什么金融产品,更高的投资收益率才是最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储蓄类、理财类、保险类、基金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都是远超普通个人能够接触同类产品的收益率。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教授指出,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个人养老金的年化投资收益率能达到7%,是现在银行3~5年期存款利率3%的两倍以上。
同样,从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经验来看,其自2000年成立以来的年化投资收回报率高达8.3%。
如果说是1.2万元,存到银行按照年化3%的利率来计算,15年能够积累本金和利息23万(缴纳1.2万元以后,再计算一年利息)。可如果是同样的1.2万元,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了年化7%的投资回报率,15年能够实现个人养老金权益35万元。
即使扣除了3%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依然能够领取33.95万元。比存银行高出10多万的。
所以说,个人养老金确实是一项国家为全体劳动者设立的优惠制度,参加总比不参加划算。
【第4篇】年底怎么退个人所得税
1、在手机上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
2、在办税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4、输入汇缴地信息。
5、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6、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
【第5篇】个人所得税app怎么查询工资明细
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在3月1日正式启动,而有关个人所得税app里面的功能使用大家还是有不少疑问。个人所得税app怎么查询工资明细?很多小伙伴想要通过这个平台查询之前的工资情况,根据纳税情况你的工资明细都是可以查询到的,下面来看下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工资明细方法介绍。
个人所得税app怎么查询工资明细
打开软件,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选择查询年份;
支持选择“正常工资薪金”单项查询或者选择“全部”;
对查询数据有异议,可以点击右上方进行“批量申诉”。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app怎么查询工资明细的方法介绍,大家也赶紧去查看下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吧,更多的个人所得税申请关注我们。
【第6篇】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中,企业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4.发票管理
(1)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2)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但已就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征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若要享受免征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能享受。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一致。
5.相关规定
(1)其他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四、相关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22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7号);
五、有关问题
1.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自开普通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加上代开的专用发票销售额超过45万元,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在内的应税行为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45万元免税标准,其中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以及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因此,提问中所述情况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我是一家批发货物的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13万元)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3.我是一家小型超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我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需要计算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
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应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
4.我是湖南长沙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长沙和武汉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3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武汉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武汉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3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武汉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武汉预缴增值税。
5.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2023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标准为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
您在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个月的租金150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12.5万元(12.5=150÷12)未超过15万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6.我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征税政策。请问,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是按照差额前还是差额后判断?
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7.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关注到最近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请问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你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建筑项目的,按照同一预缴地涉及的所有建筑项目当季总销售额判断在该地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同预缴地的建筑项目,按照不同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分别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8.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二季度将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将在45万元以下,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按规定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我公司应注意什么?
答: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到位,精准剔除纳税人当期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在申报系统中进行了相关设置,提醒纳税人准确填写取得的不动产销售额。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因此,你公司在申报过程中,请注意按照申报系统的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同时,如你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还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信息。
9.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计划在5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6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二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
答: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6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4-5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4-5月所属期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如果你公司4-5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10.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的划型标准,属于小微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可以享受该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1.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领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因此,你公司既可以继续使用现有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无需缴销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及发票;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ukey由税务机关免费发放,并由税务机关提供免费服务。
12.我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但是由于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你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则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缴纳1500元=15万元*1%)。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25万元=40万元-1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四)——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其中,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应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其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4.发票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出于自身原因可以放弃享受减税政策,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其中部分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
(3)已经按照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收入,若要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基本一致。
5.相关规定
2023年1月1日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前,已征的按照2023年第7号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四、相关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22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7号)。
五、有关问题
1.我是天津一家小型商贸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我公司销售货物一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2023年可以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你公司1季度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已经超过季度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1季度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200万元×1%=2万元。
2.我是一家小型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4月份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你公司4月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据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0万元×1%=0.5万元。
3.我是湖北省一家小型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季度因提供加工劳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属于湖北省内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可以继续享受湖北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我是湖北省的一家超市,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百货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请问我超市二季度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此,自4月1日开始,你超市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你超市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已经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你超市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我是湖北省一家咨询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们不知道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会延续,今年1月份给购买方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延续政策出台了,我们一季度的收入是否还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1季度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你公司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对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若要享受免税政策,需要将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若你公司开具的是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你公司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基本一致。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22号)。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纳税人应将享受本项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5)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4.相关规定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3)自2023年4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四、相关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五、有关问题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纳税人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3.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可以。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4.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环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自2023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2023年07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第7篇】股份分红交个人所得税
所谓的股东分红,就是在分“净利润”,它是公司一年的经营成果的体现。一般净利润还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分红,是将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在分配中,不同的主体涉及分红问题,所面对的财税处理是天差地别!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而言,分红是其获得投资收益的主要方式,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被投资企业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需要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红“公转私”税负高,如何进行合理避税?
案例一:某房地产公司,有十几号员工,2023年账目营业额为2000万,成本花销为500万,该公司明年发展需要留存500万,该公司股权激励拿出的比例为20%。
请问股东分红“公转私”要缴纳多少的税呢?怎么缴纳?
答:1000万进行分红,其中的20%作为股东激励。
分红前需缴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
20%的股东激励:750*20%=150万
股东分红税:150*20%=30万
还剩120万就是干股实际所得。
可以看到,200万的股权分红就要缴纳80万的税负,税确实高,但是大部分企业肯定是不会老老实实缴税的。
股东分红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税负呢?
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在我国的西部大开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根据地都有国家大力支持及地方政府出台的财政补贴政策,该公司可以通过注册园区的方式,在该地以个体户或是个独的名义,在该地进行实际上的经济业务,享受地方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核定税负率只需要3%。
也就是说200万的股东分红,只需要缴纳6万即可完税提现,大大地降低了股东税负。同时,还能享受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
同时,还享受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
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8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给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8篇】个人所得税扣除项
目前,我们的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从2023年1月1日起,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三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个税必须扣除的项目,其次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1月1日期起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负担会进一步减轻。下面了解下具体项目的扣除额度: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婴幼儿照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那么,除了上述费用以及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外,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哪些项目可以扣除?
8、公益慈善捐赠支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对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允许按规定扣除。
9、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条第二项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允许按规定扣除。
10、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条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按照规定限额扣除。
11、试点地区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条款:“自2023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和条第二款项:“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对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支出,允许按照规定限额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2、其他项目税前扣除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这是小编汇总的一些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我们!
【第9篇】个人所得税图片
来源:思维导图学税法
目 录
纳税人
应纳税所得范围
应纳税所得额
免税
减税
预扣预缴
自行申报
汇算清缴
申报时间
专题:股票激励
专题:非货币性投资
专题:拍卖收入
专题:购买和处置债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申报初始密码是啥
个人所得税的初始密码是123456,如果不是,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1篇】公务员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扣
1、公务员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通一般企业人员相同,起征点3500元,超过3500元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具体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除标准3500元/月(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第12篇】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已近尾声,不少小伙伴开始关注自己的年终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贴心的小编已为您整理好最全个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快快收藏备用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第13篇】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年终奖马上要入账啦!
年终奖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对于这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税务部门有了新答案
继续往下看年终奖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
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3 号)。
税收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31日
税收政策
policy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31日
了解完政策,快来看看如何具体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数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下面为大家举例说明
实况举例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能给工薪阶层减免多少个人所得税?举几个例子:
例1:
a公司小王,2023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
如果单独计税,小王年终奖需缴纳900元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13080元,实收工资136920元,最终到手的税后收入合计为166020元。
如果合并计税,则合计按照工资薪金计算,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9080元,到手的税后收入160920元。
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相差5100元。
例2:
b公司小李,2023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
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3490元。到手的税后收入为246510元。
如果合并计税,则合计按照工资薪金计算,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3080元,到手的税后收入为256920元。
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香洲区局
【第14篇】个人所得税多少起征
公司成立之后是要按时记账报税的,否则的话会面临工商局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拉入黑名单,这对法人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公司成立之后要交哪些税?1、增值税:只要开展业务,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即便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小微企业,也要按时申报。2、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产生经营所得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 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3、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4、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需要为员工和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没有按时申报纳税有什么后果?1、罚款、滞纳金:如果您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行为作出处罚,此外,在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还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2、无法正常清卡:申报期内,您可足不出户在网上轻松完成抄报税、申报、清卡等业务,如果过了申报期,现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以简易处罚后逾期补申报,但是清卡,您就只能携带相应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了。3、会成为走逃户:如果您未按规定期限抄报税,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等方式对企业和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4、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如果您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将按次扣分,直接对您的纳税信用等级产生影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三千五百元提高到五千元。工资范围在五千元以下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工资范围为五千元到八千元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如果工资范围在八千元到一万七千元之间的,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十。
文章来源:万兴伟业财务
【第15篇】个人所得税如何查询
北京朝阳税务
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个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自行查询自己的纳税清单。目前有以下5种查询方式:
一、下载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
http://www.bjsat.gov.cn/bjswj/
登陆后点击“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网上打印纳税清单”模块;
二、下载北京市网上税务局(手机版)
http://www.bjsat.gov.cn/bjswj/
扫描自然人版app二维码并安装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点击“个税查询”模块。
自然人版(支持安卓和os操作系统)
三、通过关注“北京朝阳税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查询广场”—“个税查询”。
☞2007年度以来个人所得税信息,都可以来这里查!
四、通过支付宝app进入城市服务
点击“北京税务”—“个税查询”。
五、通过云闪付app进入生活便利
点击“北京税务”—“个税查询”。
提醒注意:首次使用的用户需进行注册认证,认证方式包括银联银行卡信息认证、纳税申报信息认证、人脸识别、芝麻信用等多种实名认证方式。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第16篇】震惊!一般纳税人也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在征收增值税方面,有两种纳税人身份,一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个就是增值小规模纳税人。
二、哪些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但是税法上的个人可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税法中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而自然人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个人。
三、哪些一般纳税人要交个人所得税
第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属干“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电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大类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的生产、经营的所得。
第四大类是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殊的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转包、转租)的企事业单位,其自身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因此,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个人,计算缴纳“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17篇】卖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房价中被刻意隐瞒的东西——卖房子收入为什么不征个人所得税?
想到了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的绝对好办法:会使穷人支持房价上涨的办法
什么情况下,房子涨到每平方米一亿,百姓也高兴拥护呢?
曰:取之于房用之于房。
个人所得税,很多人笑言是工资税收,为什么?因为国家通过控制发工资的银行,来强行征收,杜绝了工薪阶层逃税的可能。但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的初衷,因为大部分收的是中低阶层人民的事实,而显得名不副实。
社会上,难道,我们真的看不见什么是高收入吗?
很大的一块高收入,就是卖房子的收入,一套房子动辄上千万,那么卖房子的人得到一千万的房款,难道不是个人所得,难道不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有人可能说了,卖房子的时候已经交了税了。但最关键的是,无论你卖房子,交了多少税,那都不是个人所得税!所谓个人所得,就是你净拿到手的钱!一套房子卖了1千万,到手,除去交易税收,我们就算800万了,那你的净个人所得就是800万,不要谈这800万之前已经交过什么税收了!:这也是你的个人所得!
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收入3600元,还要交个人所得税,那么你一个人卖房子得到了800万,为什么就不交个人所得税呢?
因此,以后规定卖房子后除去税费,个人所得到的净收入,也要交个人所得税。比如净收入了800万房款,那么就按45%的的最高标准征收300多万的个人所得税。
【第18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方式
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1.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 税申报。
2.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 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 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 少补。
3.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 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拫;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 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 少补。
4.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 关办理纳税申报。
5.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 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笑办理纳税申报。
6.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 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 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三、自行申报钠税的申报地点
1. 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 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 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 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
4. 在中闰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有户辑,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 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 其他所得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 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 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
(3) 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 税申报地点:
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兴办的企 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 选择并阇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除以上 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 税务机关备案。
四、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管理
1.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各类申报表,登载到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或者摆放到税务机 关受理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免费供纳税人随时下载或取用。
2.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 的纳税人办理肖行纳税申报。
3. 受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的征、 补、退、抵手续。
4.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5. 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
6. 纳税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并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 时将纳税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信息传递给新的主管税务机关。
7. 主管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第19篇】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哪交
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向税务局申报,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20篇】当月个人所得税
2023年7月,新招聘一名大学生员工,税前月薪1万元,假设社保和公积金扣除额暂为每月1000,且该员工没有其他附加扣除。
一般情况下,员工一个月的所得税是多少?
如图所示:
这是怎么算的?
很简单,该税为累积代扣所得税。
每月计算所得税总额,再扣除前面的扣缴税款。
如,在7月,受雇的第一个月,根据该公司,雇员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10000-5000-1000
=4000
然后根据税率表计算累计税额。
当月预提所得税4000*3=120
八月呢?它是同样的算法,先计算累计,再减去以前的累计扣缴。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00*2-5000*2—1000*2=8000
累计应纳税额=8000*3%=240
然后减去7月份缴纳的所得税,这个月的应纳税额是120
接下来的几个月等等,没有解释。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月员工实际上只有一半的收入,总收入也只有6万,如果按年计算时间,就不会产生个税。
这是怎么算的?年累计收入减去6万,再减去累计三险一金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6万—6万6000=—6000。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说明自然税为0,所以不应该交一笔税,其实每个月都有一笔代扣税款,计算的时候申请退税就行了。
但是这样真的很麻烦,员工也申请退税,没有办法让员工平时不代扣。也就是说,让通常的预扣为0。
其实是有的。
我们仔细看了一下,原因是通常代扣代缴税款而没有缴税,关键核心在于员工扣税的金额。
结算直接扣6万,而通常扣缴是按照员工用工月的5000倍计算,总共会扣3万,相当于平时少扣。
事上,税务局有一个政策,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我们可以直接按纳税人当年的累计费用扣除到本月当月为止。
从年初到当月的月份数乘以5000。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每月的所得税发生变化。
是这样的。
变点在于扣除费用的计算方法,平时直接扣除费用,以免在最后计算时产生的退税。
所以,如果你也有新员工,为了避免退税的麻烦,可以用这个方法让员工的所得税代扣为0。
如何操作也很简单,只需要你收集新员工的个人信息。
入职年度内第一次就业的其他员工可以选择。
然后在系统计算纳税的时候,扣除数会从当年1月份的5000开始计算,如果你不选择这里,那么就只会从你就业的月份开始算起。
例如,如果你不选择,那么7月的税只有一个5000,如果选择7月扣除费用将计算从1月到7月,共7 5000,是扣除35000。
但记住,这只适用于当年第一次入职,如果是中途跳,在其他单位扣除,就不能适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