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缴纳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缴纳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保险赔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保险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相关规定,自然人获得保险赔款(领取保险给付金和理赔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可以全额领取保险理赔款,其中包括:意外理赔金、身故赔偿金、车损赔付金、医疗保险金等。
卖房交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按照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缴纳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具体计算方法为:普通住宅2年之内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5年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免交。
个人所得税新规定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率是什么
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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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
个人所得说的申报缴纳分为自行申报缴纳和代扣代缴税款两种方式
1.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项目与数额,并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一种纳税方式。
纳税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中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纳税,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区分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按须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
2.代扣代缴的税款
代扣代缴税款是指按税法规定由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所得时,代扣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代为上缴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一种纳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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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查询
最近财务小王被临时通知要居家办公,原申报个税的电脑在单位无法备份数据,自己在家新下载的自然人扣缴端中又没有人员信息和往期申报数据。这种情况小王真的要挨个录入人员信息吗?如果单位人员过多,无法挨个核实到任职受雇信息,有没有获取数据的方法呢?
别担心,我们在家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来获取到税务机关的实时数据,即使没有备份,也可以获取到往期申报数据、人员信息。
具体如何操作呢?让小编一一道来。
一、在哪里申报?
答:浏览器中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报?
答:已经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和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可以操作。
注意:这里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税务登记中的办税人员。
如何授权?
答:该单位已经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需要授权的企业
点击新增授权人员
填写需要新增的授权人员的信息后,点击确定
【请选择授权类型】:管理权限比办税权限多了向其他人员分配权限的职能
【授权期限类型】:可以选择定期或长期。即使选择长期,若后期该授权人员离职了也可以解除授权。
三、如何申报?
1.以上人员通过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者自己个人的账号密码登录。
点击【单位办税】,选择您需要办税的单位,点击【办理个税业务】
页面左侧会有【扣缴申报】、【集中申报】模块,如果该单位有经营所得的税种认定,还会有【经营所得】模块。
2.接下来以申报“工资薪金”为例。点击【扣缴申报】,整体模块和扣缴端相同。
【人员信息采集】:会自动带出在扣缴端已采集的信息。如果有需要新增或变更状态的人员,可选择添加、导入或更多操作。未设置“批量修改”功能。如有需要批量修改的人员,可直接使用批量【导入文件】功能,会覆盖已有信息。
采集数据后点击【保存】即自动发起校验,无需点击报送。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没有下载更新的选项,员工app采集的信息会自动带入。
4.按顺序进行收入填写—附表填写—申报表报送。没有单独的税款计算功能,税款计算是在各项具体收入填写中的重新计算模块体现。
5.【申报/作废/更正】:都在申报表报送模块体现。
申报成功未缴费可以作废;申报成功已缴费可以更正。
6.【税款缴纳】:目前支持的缴款方式包括三种,企业三方协议缴款、银行端查询缴税和银联缴税(若涉及生产经营所得的还支持扫码支付)。
注意:扣缴客户端等其他渠道申报成功但尚未缴纳税款的,同样可以通过web端【税款缴纳】的功能查询待缴款信息并完成税款缴纳。
7.【查询统计】:支持打印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个人扣缴明细查询和完税证明。
以完税证明为例:汇缴申报—查询统计—缴款记录查询—输入缴款日期—查询到结果后—点击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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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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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清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粗略地分为以下三种。
1. 综合所得
2. 经营所得
3. 分类所得
这三种又分为以下九种
其中税率最高的就是工资薪金最高达到45%,而且如果作为一个企业老板,经营所得和分红获得还需要分开计算,如果公司企业盈利之后,需要先缴纳行业增值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作为公司老板想要使用公司的钱,还需要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上面,需要缴纳股东分红税,税率为20%,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老板一年赚了500万,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公司就需要缴纳200万,最后只剩下不到300万,相信这个税率不论是作为自然人20%还是作为企业老板共需要缴纳40%,是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的。
那么我们其实是可以到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享受政策的,目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西部大开发地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现在如果个人获得大额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也是可以到这些地方进行代开的,享受优惠政策之后,个税税率为0.9%-1.7%,如果在当地税务局进行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纳就需要缴纳20%-40%的个税,所以个人到优惠园区进行代开,能大幅度的降低个人的税费压力,而且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也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而且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出票就出示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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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防暑降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部分 自产产品送礼
一、送给员工
(一)会计处理
1.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 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注:在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5)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
实务中,企业向员工发放福利时,一般不会向员工开具发票。因此,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甲企业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行“未开具发票”栏次下。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要确认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
2.作为工资薪金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3.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 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发给员工的礼品,属人人有份的,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无法具体量化到个人的,如在职工食堂聚餐吃的食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实录》有关回复,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送给客户
(一)会计处理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5.代扣个税时
在实际业务中,给客户赠送节日礼品因金额较小且为非货币性资产,往往无法代扣个税,而购物卡虽为货币性,但也无法直接代扣个税,所以这部分个税只能由企业承担。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三)企业所得税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上述情形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2.计入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3.计入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 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赠送礼品是记入广告宣传费还是业务招待费?一般来说,如果赠送的对象是潜在客户,对企业的形象、产品具有宣传作用,比如在礼品上印了本公司的logo等宣传信息,礼品的购买成本应记入到业务宣传费;如果业务招待的对象是现有客户,礼品的购买成本应记入到业务招待费。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进行填报。
(四)个人所得税
1.企业将礼品无偿赠送给个人,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第三条规定计算,即: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第二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将礼品包括网络红包随机送给客户,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依50号文计算方法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甲企业花了900元购入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赠送给本单位以外个人王某,协议或活动指南约定由甲企业承担税费,即王某取得的偶然所得税为税后所得900元,甲公司应扣缴个人所得税=900÷(1-20%)×20%。
自2023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3年1月18日)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外单位人员身份证信息无法全部获取,请问是否可以汇总申报?
答复:因人员较多且未获取纳税真实基础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申请汇总纳税申报设置,需要主管税务区局办税大厅开通“偶然所得”汇总申报功能后,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分类所得“偶然所得”模块办理汇总申报,并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材料需要留存备查。(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1月25日热点问答)
注意: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2.如果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同时赠送礼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如果是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同时将礼品送给客户,或者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如抽得5折优惠券可在购买商品时享受5折优惠,对于此类礼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部分 外购产品送礼
一、送给员工
(一)会计处理
1.购进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将礼品或购物卡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如购买的是购物卡: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实际发放购物卡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注:购卡时取得不征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无法取得发票,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二)增值税处理
企业将外购礼品发放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性质,不属于视同销售所列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将外购的礼品送给员工如果取得了抵扣凭证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抵扣,需要作进项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5行中。
如购买的是购物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企业取得了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进项税额。向员工发放购物卡时,不属于视同销售所列情形,即不缴纳增值税。但需要以职工领卡记录等凭证入账,证明业务真实发生。
(三)企业所得税
同自产产品送给员工
(三)个人所得税
同自产产品送给员工
二、送给客户
(一)会计处理
1.购入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购买的是购物卡: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赠送购物卡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3.代扣个税时
在实际业务中,给客户赠送礼品因金额较小且为非货币性资产,往往无法代扣个税,而购物卡虽为货币性,但也无法直接代扣个税,所以这部分个税只能由企业承担。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企业将购进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实务中企业将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常用的是按第二种顺序确认销售价格,即视同销售价格=购进价格,进销相抵,不产生增值税应纳税额,前提进外购礼品取得了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购买的是购物卡,持卡方在购卡时取得售卡方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无法取得发票,需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1.购卡时,取得售卡方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持卡消费或者赠送给客户时,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1.购买免税或不征税的礼品用于赠送,如赠送图书、鲜活肉蛋产品、蔬菜,目前零售环节免税,视同销售后仍然免税(财税〔2012〕75号、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2.送购物卡,购物卡是一种预付凭证,在购卡环节,企业并未购进实际的货物或服务,只是将资金预先支付给售卡企业,售卡方也并未实际销售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开具的是不征税发票,售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因此赠送购物卡不属于将购进的货物、服务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也不能开具不征税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同自产礼品送给客户
(四)个人所得税处理
同自产礼品送给客户
本文来源:小颖言税
【第6篇】员工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都知道企业员工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不同身份、不同时段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怎么缴?有区别吗?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会出错。
很多企业会根据不同业务场景考虑人员需求,会采用多种用工方式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不论是哪一种用工形式都将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同样,企业不同身份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都有所区别,稍不注意可能会出错。下面俏霖计税聊一聊不同身份的员工,个税怎么缴才是正确的。
一、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
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那么,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取得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情况,除了用工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费用,派遣企业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外,用工企业可能还会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加班费、奖金、福利等等.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四、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
季节工:主要是在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用工期比较集中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时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除少数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使用固定职工外,一般都是适宜于使用季节工,如榨糖、晒盐、制茶等。为了保证季节工有比较固定的来源,这类企业一般与附近街道组织或农村乡镇建立较固定的协作关系。生产旺季一到,需要大量工人;旺季过后,则不再需要大量用人。一般用劳动合同确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使用季节工的益处在于:适用企业生产的特点,合理使用劳动力,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窝工和浪费现象,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季节工是可以续约的,但是要甲方提出,季节工是三个月的期限。
临时工: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临时工(或称短工),无试用期可以直接上岗入职,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根据《劳务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实习生: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五、返聘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呢?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提示—自2023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因此,企业支付给退休再任职人员的工资,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延长退休人员
达到离休 、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 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 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第(一)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劳务人员
(一)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两者如何区分?
1、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2、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3、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如果公司接受的是单纯劳务服务,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雇用员工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
8、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第7篇】怎么查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01
申请退税后,可以查退税进度吗?
提交退税申请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退税进度。邮寄申报、办税服务厅申报的,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个人所得税app退税进度查询操作(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进行【申报查询】。
(2)点击【已完成】,选择【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的【退税记录】即可查看退税进度。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退税进度查询操作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通过顶端菜单【我要查询】进行【申报查询】。
(2)点击【已完成】,选择【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的【退税记录】即可查看退税进度。
02
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是什么意思?
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表示退税申请已经提交成功,将进入后续流程,请耐心等待。
03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是什么意思?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表示税务机关正在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04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纳税人可以在消息中心及时查看并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在一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会与纳税人联系,请纳税人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证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纳税人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在个人所得税 app 的【个人中心】—【我要咨询】发起咨询。
05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退税失败?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纳税人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
纳税人填报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纳税人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纳税人联系;
税务机关核实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时,纳税人拒不配合。
06退税进度显示'国库处理中'是什么意思?
退税进度显示“国库处理中”表示税务机关已经将纳税人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部门,国库部门正在按规定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07
退税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退税成功后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08
退税进度显示'国库退库失败',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纳税人填报的银行卡账户有关。请关注申请退税的银行卡账户是否为本人账户,以及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收支有限额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重新填报本人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系统会重新发送国库办理退库。
【第8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所得会计分录
答:承租方交房产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及其他税费等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所得会计分录
房屋租赁收入个税怎么算?
一、首先租房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指有房租收入的纳税人(出租人)交的,不是承租人缴纳的。其次租房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租收入交税的具体如下。
二、对于企业出租房屋而言,应并入其他收入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人而言,应交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月(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20%
三、每月(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月(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准予扣除项目包括交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四、如果是出租居民住用房,税率为10%;修缮费用一月(次)最多扣除800元,没有扣完的部分下月继续扣,扣完为止。你公司为房主代交税金,房主取得的是税后所得,在计算个税时要换算成含税所得:
五、月不含税租金=16500/6=2750月含税收入:x-(x-x*5%-800)*20%=2750x=3197.53月应交个税=(3197.53-3197.53*5%-800)*20%=447.53。
本文详细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所得会计分录如何做,也介绍了房屋租赁收入个税怎么算。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搞清楚,房屋租赁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是需要及时的缴纳的,在叫计算的时候,需要按照本文的方法进行计算。如果你不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9篇】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居民个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投入使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手机上就可以填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
ps:就湖南而言,省会城市是长沙。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有: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有: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注: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划重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为定额(每月2000元)扣除。
相信很多人都和小编有着一样的疑惑:
月薪低于5000,需要填个税专扣信息吗?
答案是:
如果每个月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之后不满5000元,可以不用填报专项附除信息。
但是,假设工作变动,升职加薪超过5000元,或者是某个月有其他收入来源,个人所得超过了5000元,就能够享受这一福利了。
所以,即便现在收入没到个税起征点的朋友,也可以先提交信息,以备后用。
如果在没有提供资料的情况下,达到了缴税标准,可以在以后月份向单位提交,税务部门会进行追补扣除,大家不用担心。
有图有视频!个税app使用秘籍都给你!
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去哪儿下载?填报前要准备什么资料?5张图明明白白告诉你
如果大家觉得光看图还是不清楚怎么填,不要慌,90秒视频,教你使用个人所得税办税系统。戳图看视频↓↓
在填报过程中,小编要特别提醒大家,填报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
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app使用有疑问?答案在这里
在填报个税专扣信息时, 很多网友都有疑问,申报以后什么时候生效?申报的信息可以修改吗?怎么选择申报方式?年终奖税率怎么算?小编在这里收集了几个常见问题的解答:
·“李鬼”app
在大家忙于下载个税app填报个人资料时,有一些不法分子制作假冒软件恶意窃取个人信息。
对此,国税总局提醒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各省税务局官网及主要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正版app
一定要认准官方app。
·房租抵税引发房东恐慌?
住房租金可以抵扣个税了,但房东却担忧税务部门会根据信息找其征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个税申报“被入职”?
近日有不少网友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供职于自己完全没有听过的企业或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纳税人一方面可以通过app-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
同时,不会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其他常见问题
一个小窍门送给大家,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最后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工作再忙也别忘了及时申报
【第10篇】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哪些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上述人员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上述人员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对应的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及如何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下面就取得不同的收入如何计算应缴纳的个税分别举报说明:
a、居民个人取得上述1至4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固定费用六万元(即每月5000元),减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减除金额为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额,据实减除),减除支付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某人:每月工资为20,000元,全年工资合计240,000元,其全年应纳个税9240元(各项扣除详见下表)税负率为3.85%(9,240/240,000=3.85%)。
b、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适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某个体工商户,当年度取得经营收入200,000元,对应的成本、费用及损失金额合计120,000元,则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120,000=80,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0*5%+50,000*10%=1,500+5,000=6,000元。税负率为3%(6,000/200,000=3%)。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个税。如某人彩票中奖取得偶然所得200,000元(,则应缴纳个税=200,000*20%=40,000元。
b、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某人每次出租房屋取得收入3,800元,则应缴纳个税=(3,800-800)*20%=400元。如某人每次出租房屋取得收入6,800元,则应缴纳个税=6,800 *(1-20%)*20%=1,088元。
c、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某人财产转让取得收入20,000元,原值为10,000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税费100元。则应缴纳个税=(20,000 -10000-100)*20%=1,980元。
当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某些收入是免税的,如: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等。具体是否免税则需根据取得收入时的具体情况判定。
通过上面的分享,各位小位伴,是否已经很清晰的知道,有没有觉得总有一款适合自己的感觉[呲牙],自己取得的哪些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呢?
【第11篇】个人所得税异地缴纳
小豆社保:社保缴纳业务覆盖300+城市,手机自助缴纳,智能参保系统零失误操作,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心里有谱更放心~
在目前飞速发展的社会,更多年轻人选择去一二线大城市就业,相比小城市,在大城市发展机会更多,实现梦想的成功率也会更大。但是往往也会遇到一些难题,比如社保缴纳的问题,所以如何在异地个人缴纳社保呢?人在外地能自己交社保吗?
灵活就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来看,目前自由工作者是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个基础险种,可以给我们最基础的保障。但想要缴纳灵活就业,现在大部分城市只允许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而不能在工作城市缴纳,所以大部分外地工作者无法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个人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
相对个人而言,如果有用人单位缴纳是最简单也是最划算的。因为职工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的,公司缴纳的比例占大头,个人占一小部分,所以在缴纳费用上相对划算。而且用人单位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包含五险一金,我们可以享受到更全的险种待遇和福利,尤其是对于还未结婚生子的朋友来说,缴纳生育险是非常重要的,到时候可以报销生产的所有费用,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自由职业/个人户
还有很多朋友从事的是自由职业或者做个体生意的,没有用人单位缴纳,也无法缴纳灵活就业,该怎么在异地缴纳呢?可以通过代缴公司代缴社保,代缴社保非常简单,手机就能操作,也不需要去社保局办理;而且代缴的是职工社保,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是一样的,所以该享有的福利待遇和资格全部都有,只是需要承担一定的代缴费用。不过小豆还要提醒大家,现在市面上的代缴机构非常多,但是资质鱼龙混杂,大家要尽可能的选择有正规相关资质的机构去缴纳。
【第12篇】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税率有变动,请以最新税率为准
问题一 我单位为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在计算附加税方面有什么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规定,三、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例计算,并以纳税人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具体如下:(一)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退还比例按下列方法计算:1.2023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2023年、2023年和2023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2.2023年1月1日后(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二)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不超过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超过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二 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机动车车船税,如何开具完税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75号)规定,二、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严格执行代收代缴规定(五)对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不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根据纳税人出示的完税凭证原件,将上述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十一)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向投保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保险机构应告知纳税人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三、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代收代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六)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应在接到纳税人申诉后按照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受理。(七)保险机构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结报手续后,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八)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的第一联(存根)和保险单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收据)由纳税人收执,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
因此,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
问题三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皂脚可以享受农产品免税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皂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因此,皂脚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农业产品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皂脚应按照16%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国地税合并后,河南省新版普通发票是什么式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一、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河南省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二、普通发票名称统一调整为“河南××发票”。例如:“河南通用机打发票”“河南通用定额发票”等。三、普通发票正面左上方正方形温变防伪图案由“hngs”调整为“hnsw”;防伪纸质介质中的“河南国税”标识调整为“河南税务”标识。……附件:1.发票监制章样式2.普通发票票样
因此,为维护纳税人正常用票权利,确保税务改革前后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保持票种、分类代码和发票基本式样不变的基础上,对发票监制章、发票名称及防伪措施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您可参考上述文件自行了解。
问题五 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明年继续执行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因此,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目前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问题六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2023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问题七 员工取得的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员工取得的取暖费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涉税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问题八 个人转让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时,股权原值应如何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因此,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问题九 十一月份例征期到哪天?
答:本月例征期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问题十 对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哪些印花税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规定,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发生的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因此,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第13篇】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录
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如下: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行为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其中企业常遇到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保税11个税种。其归入的科目大致如下图:
有些税种,如印花税、消费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记入“税金及附加”。交税会根据业务发生的情景不同会有所变化。下面我们就了解下企业常遇到的几个税种,不同情形会计分录:
1、详解: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增值税分录内容较多,可点开这篇文章了解详情)
2、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 记入科目不固定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取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消费品。这时,企业不承担消费税,而是将消费税转嫁给下家消费者,这时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用于后期抵扣。第二种,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此时企业承担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下家不在产生消费税。
例1: 甲企业购入乙企业a产品,用于生产b产品。a与b产品均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甲企业购入a产品成本 100万,消费税10万。b产品出售价格200万,对应消费税价格2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分录如下:
① 购入a产品时
借:原材料 — a产品 100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万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 销售b产品时(计提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 20万贷: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20万
③ 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10万 (贷方余额)贷:银行存款 10万ps:能看得到,最终消费税是归入到了“税金及附加”。
例2: 甲企业购入乙企业a产品,用于直接销售。甲企业购入a产品成本 100万,消费税10万。b产品出售价格15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分录如下:
① 购入时分录
借:库存商品 110万(直接记入成本)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 销售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0 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万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0万贷:库存商品 110万
ps:购入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或加工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直接记入成本。如钻石、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则直接销售环节计提消费税即可。
3、企业所得税— 记入固定科目
①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只有这一种计提方式。如果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则还会涉及会税临时差异的分录。
② 税法比会计上临时多交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③、税法比会计上暂时少交
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④、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借:所得税费用贷:其他综合收益ps: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则反向分录
4、个税所得税—— 记入固定科目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自然人,而不是企业。企业只是帮助个人代扣代缴。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科目只有一个“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上交时做反向分录
5、附加税——记入固定科目(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三个附加税缴纳是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会计实务中计提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6、房产税——记入固定科目
房产税征收依据有两种,第一,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第二,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7、印花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印花税的分录也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购入资产而产生的印花税。如账簿、出售货物、出租固定资产、购入低值办公用品等产生的印花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种,是购入资产而产生的印花税。如购入固定资产、购入存货、租入固定资产(等同于购入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印花税,记入相关成本。
① 非购入资产印花税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 印花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②、购入资产印花税
购入资产产生的印花税较多,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了专门的文章:不是所有“印花税”都计入“税金及附加”
8、车船税——记入固定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ps:按年缴纳的车船税、车辆保险费,因其只在当期有效,超过一个期间需要重新续费,所以都不计入成本。
9、资源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资源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对外出售的产品。对外出售的产品缴纳资源税,出售时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自用产品。自用产品属于资源税应税商品。资源税直接记入成本中。
①、对外出售商品
借:税金及附加—资源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② 自用应税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0、关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关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进口关税。比较多见,一般企业遇到的都属于进口关税。账务处理时直接记入成本。第二种,出口关税。这种比较少见,但确实存在。如出售矿产品、活体动植物、收藏品及古物都需要缴纳出口关税。出口关税分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为自申报出口。第二,代理出口业务。分录如下:
①、自出口关税
借:税金及附加 — 关税贷:应交税费 — 出口关税
②、代理出口关税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贷:应交税费 — 出口关税
11、契税——记入固定科目
契税只有财产承受人才用纳税,记入获取财产的初始取得成本。分录中并不会出现契税的单独信息。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贷:银行存款
12、车辆购置税——记入固定科目
车辆购置税记入车辆的初始取得成本。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xx车辆贷:银行存款
13、环保税——记入固定科目
环保税是2023年开始征收的一个新税种,主要针对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破坏的行为征税,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环境保护税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14、土地增值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转让自建厂房。转让土地使用权与自建厂房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开发成本。
①、非房企转让土地或厂房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第14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好处
无论在什么时候,养老真的都是人生中的大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当没有办法通过工作获得收入的时候,提前准备好的养老金就成为了晚年生活唯一的依靠。
参加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已经是大家所熟知的养老方式。不过,很多人已经意识到,养老保险按月发放的退休金,不一定能满足自身退休后的消费需求。
因此,个人养老金火起来了。个人养老金是什么?到底有什么好呢?在这里,梧桐君就为感兴趣的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个人养老金具体是什么?
个人养老金是一种新型养老工具,与传统的养老保险不同,施行的是个人账户制,由参与者自己缴纳全部费用,享受账户中的所有权益。
参与者可以用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钱,自由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也就是说,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类似于购买各种金融工具。
不过,各种金融工具会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的范围进行设计和运作,与大家过往接触的金融工具会有差异,会更加安全、稳定、规范,以便实现账户资产长期增值。
怎么参与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也是有一定参与门槛的。根据规定,只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才可以参与个人养老金。
参与者需要先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然后再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日后缴费。
开立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也就是每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账户。因此,大家在选择银行时要谨慎,优先考虑方便熟悉的银行。
缴费方式是比较自由的,参加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进行缴费。
不过,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金额有上限,最多为12000元,也就是说并非想缴纳多少就可以缴纳多少。
假设顶格缴费12000元,参与者可以分一次性缴费12000元,也可以分三次,每次缴费4000元。当缴费达到12000元的上限时,银行就会进行提示,不再接受超额缴费。
个人养老金怎么取?
个人养老金一旦缴纳了,就会封闭运作,是不可以随便支取的。根据规定,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支取。
1、已经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3、选择出国(境)定居;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支取方式,按月、分次、一次性都是可以的。有一点大家要注意,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账户里余额有多少可以取多少,这与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不设上限,能领取至终身不同。如果个人养老金未领完,可以由继承人继续。
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好处?
参加个人养老金直接可以得到的好处,就是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在缴费阶段,个人缴纳至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资金,可以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阶段,个人养老金不算在综合所得当中,仅按照3%的税率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养老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经济允许,且对退休后的生活有较高要求,确实可以考虑参与个人养老金。
【第15篇】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关系到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一个税种,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例如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许多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个人所得税直接关系到大家实际到手的奖金,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3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居民个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有两种年终奖计税方法可选择,既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算纳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
一、单独计算纳税
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年终奖金的个人,可以选择不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即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居民个人当月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还有两种选择,但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同计税方式,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同
例如某职工每月工资15000元,季度奖金4000元,年终奖金为48000元。每月符合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按照单独计税方法来计算,该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48000*10%-210=4590元。
若将该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该职工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5000*12+4000*4+48000-60000-2000*12-1000*12)*20%-16920=12680元。
由此可以看出,两种年终奖计税方式下纳税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一样的,因此建议大家在缴纳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先分别采用两种方式计算一下应纳税额,然后选择更为划算的计税方法。
综上所述,2023年终奖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两种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意一种计税方法,注意不同年终奖计税方式所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不同,建议大家选择更为划算的年终奖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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