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从11月25日起,个人所得税app版本更新,“我要办税”频道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相关扣除信息。
个税app再添功能:存入个人养老金最高可扣除12000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操作中注意到,多数用户在使用“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时,会先遇到app版本升级提示,需从原v1.8.6升版本升至v1.8.7才能开通这一功能。根据升级后的提示信息显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用户可以通过“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完成信息确认后导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相关数据来自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因此可能存在无法获得数据或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因此需要用户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确认。
与之前的个税附加扣除一样,如果用户录入了个人养老金缴费信息后,就可以在在“查询我的扣除信息”功能中查询到相关扣除信息。由于相关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因此相关查询目前也只包括2023年度的内容。根据现行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个人养老金有关个税政策今年起实施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本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据了解,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有专业人士介绍,虽然每年1.2万元的扣除金额看似不多,但如果个人应纳税所得正好在两档税率之间,还是能享受到一笔优惠的。比如,个人应纳税所得为31万元的话,税率为25%,应纳税45580元;如果扣除1.2万元,税率则变成20%,个人应纳税为42680元,一年就节税近3000元。据分析,如果当期个税税率高于3%,参加个人养老金的税收减免效果就比较明显,应税收入对应的个税税率越高,减税效果也越明显。
多部门信息交换,确保养老金涉税信息真实准确
针对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也将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据了解,此次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此次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我国个税税前扣除项目已达八项
随着“个人养老金扣除”功能开通,我国个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再度扩容。此前,我国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个项目都推出了税前扣除政策。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是今年上半年推出的新政策,也是从今年1月份起实施。根据政策,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年最高额度为12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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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个人所得税税后推税前
自2023年新个税法施行以来,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税前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在面试的时候,被问及员工的工资一般都会回答税前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想要用税后工资反推税前工资,怎么计算呢 ? 今天我们来做一下个税推算。
在反推税前工资之前,我们必须得知道,计算税后的工资的公式是什么。
计算税后工资公式:
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 - [(税前工资-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加计扣除)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三险一金
拆解:
应纳所得额= 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专项扣除 - 专项加计扣除
应纳个税= 应纳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应纳个税-三险一金
举例:
小王年薪税后工资150000元,个人承担三险一金每月1800元(一年216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一年24000),税前工资是多少?
税前工资计算:假设年税前工资为x,则:
应纳税所得额=(x - 21600 - 24000 - 60000)
应交个税=( x - 105600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前工资=x-[(x-105600)*税率-速算扣除数]-21600=150000
假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则x-(0.1x-10560-2520)-21600=150000
通过计算得出x=(171600-)/0.9=176133.33元
验算:
应纳税所得额=176133.33-105600=70533.33元
预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应纳个税额=70533.33*10%-2520=4533.33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
税后工资=176133.33 - 21600 - 4533.33=150000元,
注意:
累计预扣法下,如果是推算月税前工资,每月税后工资相同,月份不同,个税税率也可能不同,在反推每月税前工资也可能跟着变化。
每月税后工资相同 ,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专项加计扣除不同。反推税前工资也会不同。反正个税反推算复杂的“脑阔疼”。
【第3篇】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费用分为专项扣和专项附加扣除两项。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子女教育指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其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选择由其中一方100%的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就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接受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教育扣除出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购买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由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按标准的50%扣除。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了首套住房,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套按照标准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可按标准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除上述城市以外,扣除标准为1100元/月。
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