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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年收入多少需要报税
个税又有新规定
2023年3月将迎来个税改革后第一次纳税人集中申请报税。如今只剩短短几个月,到底哪些人要申请?不少人还是一头雾水。
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何为“汇算清缴”?简单地说,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对在一个年度内应纳税额与代扣代缴所得差额作汇总结算,多退少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原则上,只有对于没有其他所得,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工薪不及个税起征点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的员工,才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然而,本次会议提出,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会议还要求,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
这意味着,两年内免除“汇算清缴”的人群将扩大,惠及广大工薪层,减轻他们汇算清缴的负担。
据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不仅免除汇算清缴义务,同时也不用再补缴税额;免补税金额具体是多少还需要等汇算清缴具体办法出台后才知道,但一定不会高,可能就一两百元。
他还指出,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税负,确保新个税制度更好地得到实施,而且由于金额较小对公平性影响也不大。
其实,国外一些国家也豁免了较低金额的个税补缴义务,比如荷兰将这个金额设置在46欧元,英国定在约20英镑。总体来看,这个金额设置都不高,折合成人民币多在200元左右。
“3月至6月”是重要时间点
去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次个税改革,除了“免征额”提高至每月5000元之外,还首次实施减税政策,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还首次引入了综合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新的税率表,按年计税。
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个税收入及时进入国库,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照最新的税率表采用累计预扣法,每个月由单位预扣预缴给税务部门。但是,因为采取了“综合税制”“抵扣项”这两项措施,只有等一年结束后,才能最终算出应该缴纳的税额。如果个人之前预扣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最终税额,那么多缴的税经申请后,税务局将予以退还,反之则需要纳税人补缴。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采取个税综合税制的国家,纳税人第二年都需要汇算清缴,这是纳税人的义务。
明年3月至6月,中国个税纳税人将首次迎来汇算清缴。纳税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汇总各项收入确定最终纳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另外,个人也可以委托单位帮助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有退税需要的仍需申报
税务专家对本刊记者表示,对于个税“汇算清缴”新规,并不是12万元以下年收入的都不用汇算清缴,有实际退税可能的人还是要参加,尤其是有两项收入来源的,例如劳务和工薪收入,多半能退税。
具体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不用缴个税。如果一次性劳务报酬超过800元,就会预扣个税,税率为20%,显然会多扣税,可以通过汇算清缴的方式拿回多缴纳的税款。如果每次劳务费在800元以下,代扣税金额为0,也就不用申报了。
此外,对于退休人员来说,退休工资免税,但退休返聘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会在扣除一些抵扣后(4000元以下抵扣800元,4000元以上抵扣20%),按20%的税率纳税,多半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据第一财经报道,未来税务总局开发的个税app将增加汇算清缴功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比如通过自动填报相关确定信息,自动计算税额,方便纳税人便捷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明年3月中国将迎来首次个税汇算清缴。
所以,有多项收入来源的人,即使总收入低于12万元,还是要用app里面的汇算清缴功能算一下,看看税有没有多扣。如果多扣了,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少扣了,数额不会很大,可以两年内免于汇算清缴。(作者:刘畅;图/全景网)
【第2篇】个人年收入12万报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相关问题,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23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第3篇】年收入12万以上报税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具体申报事项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 第十五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即:2023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年度自行申报期限,即2023年3月31日。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公司有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员工办理个税自行申报的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任职单位对发放给个人的所得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具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可以委托任职单位代理申报,但是任职单位没有代为办理12万元自行申报的法定义务。
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如果确有部分收入未纳税,自行纳税申报后如何处理呢?会有相关的处罚吗?
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中的“年所得”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中的“年所得”,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数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所得具体是指:未扣除“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更具体地讲就是个人从任职单位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包括单位所发未计入工资单的工资性收入),剔除按照国家规定实际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后的余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具体包括: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个体工商户2023年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120万元,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则该个体工商户2023年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10%=12万元。
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应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某个体工商户2023年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x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按照y%附征个人所得税,则该个体工商户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x万元×y%+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2.具体是指: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1.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
(五)稿酬所得
1.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 具体是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其中,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1.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和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1.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例】某个人2023年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为10万元,那么就应当将10万元与其他所得合并计算确定年所得。如果该个人2023年转让股票的所得为亏损10万元,那么此时就按照0计算确定年所得12万元。
【别害怕】按照现行的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个人从事股票买卖所取得的所得实际上只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并不需要缴纳税款。
(十)偶然所得
1.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 具体是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
在计算年所得12万元时,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内
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所得12万元时,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不计入到年所得中。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不计算在年所得中。其中特别强调了单位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部分,因而只要是单位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都不作为年所得12万元的计算基数。但对于单位与个人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支出的部分,则仍然必须并入到年所得中去。
高顿 成就你财税职业梦想!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合作老师陈志坚(有问题可以加微信gd20171226交流)
【第4篇】n年收入超12万元如何报税
工资中已经扣除个税了,纳税已经完成了吗?不一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还需要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记者近日从南宁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4日,南宁市仅有1573人完成了自行纳税申报。据悉,自行纳税申报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平台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易税门户)三种申报途径。自行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逾期未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