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流程
问题一:是不是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必须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错,这条政策是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的特殊规定,不具有普适性。
问题二:加油站可以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通知》,无论其年应税额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征税。
问题三: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转登记日的“下期”“当期”,是以申报期还是所属期为准?
答: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问题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
问题六:转登记纳税人尚未抵扣的及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来考虑的?
答:大家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成本费用。这样做虽然简单,但是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续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问题七:纳税人转登记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折让、退回如何计算,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问题八:转登记纳税人如何正确开具发票?
答: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问题九: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十: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应该如何界定?
答: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十一:纳税人已持有的空白发票与税控设备,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问题十二:转登记之后,需要补开或者重开转登记之前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题十三: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2篇】一文帮你搞明白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
何谓一般纳税人?
何谓个体户?
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简单做个区分:
定义区分
1、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2、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四大区别
三者可以互转吗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3篇】一般纳税人暂估收入
暂估收入一般都是还没收到货款做的暂时估计的收入,但是暂估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你知道吗?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暂估收入相关的会计分录
1、预估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次月冲回时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负数或红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或红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或红数)
材料暂估的会计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材料已经入库,而材料的发票账单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同时到达或当月不能及时到达,这些到库材料应该在本月底作会计处理,从而充分反映本月财务状况
2、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材料暂估的发票账单在到达时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充分反映材料暂估的实际金额
3、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材料暂估的会计处理应在材料到达时和材料发票到达时分别作会计处理,企业资产和负债同时得到反映,通过“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材料)可以及时了解到企业当时未达发票账单金额,以便企业了解当时的负债情况,及根据做材料暂估的入库单据查明未达账单的单位,了解发票账单不能到达的原因,及时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
以上就是有关暂估收入的相关会计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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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一般纳税人交多少税
很多人都想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现在市场上大大小小的代办、代开公司等等号称一天拿证。
但是,开公司简单,开公司之后的事儿才复杂呢,你们知道都要交什么税呢,交多少税?今天简单给大家来捋一下。
根据行业性质不一样,当然税种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有三种税是每个行业都必须要交的。
增值税
公司从纳税性质来区分,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现在因为疫情,国家减免税率,是1%的点。
针对于小规模还有一个非常好的政策,一个季度累计30万以内是免征增值税的,如果季度超过了30万(不分普票和专票)是要整体征税的,这一点财务一定要引起重视,所以针对于创业者现在是非常不错的时候。
针对于一般纳税人,分为6%,9%和13%,6%是服务行业,9%是建筑和运输行业,13%是贸易行业。
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小规模的减免政策,但是它有一个抵税政策:企业的进项票可以抵扣企业的销项票,就是可以用税来抵。比如企业进货100块,交税10块,卖出去150,交15块钱的税,两税相抵,只需要交5块钱的税。所以政策用的好,你怎么去操作很重要,一般纳税人的点比小规模还高,可能实际交的税并没有小规模的多。
企业所得税
指企业一年所开票的总额减去总支出成本所剩下的余额,即:纳税所得额。这个钱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有三个档次:5%,10%,25%。100万以内交5%,100-300万交10%,300万以上交25%。
个人所得税
企业交完所得税后剩的钱属于净利润,净利润里面有20%属于个人所得税部分。
综合下来,企业最重要的就是以上三种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另外说一下马上临近12月底,有很多针对小微企业(含小规模、个体户)的优惠政策到期。大家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执行期限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老板们做好准备呀,以免政策到期后,不能继续开具1%发票。(目前到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1%,开1%的发票!请牢记,开1%,按1%交税。)
年底了!给到老板与会计们的6点开票建议
1、关于业务发票,不管是销售发票还是采购发票,最好年底前开好,留到第二年不仅调账麻烦,涉及汇算清缴,万一没有延期调整政策,增值税就只能是3%。
2、尽快盘点往来账务,确保是回款和出款能力,如果在对账时,的确没办法今年开出发票。那么在1月份做四季度申报时,记得做未开票收入,目的是在22年补开税为1%的增值税发票。
3、关于业务合同问题,年底签约必须考虑开具发票的周期和税率,并且在合同注明如税率变化要重新计算,最好提前写好补充协议。一份是按现有税率1%全称执行,一份是21年按1%,但22年如遇到政策调整,那么22年按3%执行。目的是确保能良性合作,减少纠纷,最好是签不含税合同,一旦政策变动也不影响合作。
4、前置开票问题要说下,虽然提前开票看似可以减少后补票的麻烦,但是不要忘记你的合作伙伴一定能要普票和你开具的日期吗?前置开票建议适用于年度合作客户,比较稳定有效减少损失。
5、要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
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最近要综合考虑一下这个事情了。
【第5篇】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
设立公司后,每个月要交多少税?
很多老板在初始设立公司的时候,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就是“我设立公司以后,每个月要缴纳多少税”?或者“我成立公司后,税务局是怎么样收税的”?这个很好,很多老板最关心的是纳税问题,说明很多老板还是有点纳税意识的。在这里小编跟各位新手老板一起学习一下关于新公司成立后的一些税务问题。
一、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及时做税务登记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所以,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就要及时到税务机关做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也是公司依法纳税的前提。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是不收费的。
二、公司经常涉及到的税种
成立公司后,公司都会涉及到需要按期申报的税种有:1、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2、企业所得税,3、印花税。基本上公司都会涉及到这三种税种,其他的税种不涉及的,基本就不用申报。最终申报的税种,由以上做税务登记的时候,由税务机关核定,核定有什么税种,公司就需要申报什么税。具体公司需要申报什么税种,可以登录公司的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那里找到税种核定信息即可。但公司最重要的税种也就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了。
三、公司没有收入也是需要按时报税的
很多老板都以为,自己的公司刚刚成立,然后没有收入就不需要做税务申报,其实这想法是不对的,公司没有收入也是必须要按时做税务申报的,如果没有收入,那么就填“0”收入进行申报。
另外,很多老板还认为,做税务申报就需要缴纳税款,这个想法也是不对的。做税务申报不一定需要缴纳税款,这个得看公司的实际情况的。
四、公司如何算税交税
接以上第二点来说,公司最重要的税种就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搞明白这两种税种,基本就明白了公司如何纳税。
1、增值税
在税务方面来说,公司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他们在“增值税”纳税方面是有区别的,小规模纳税人有它的纳税规定,一般纳税人也有它的纳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增值税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以,在以上时间内取得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的,基本都是免增值税了的。但是如果取得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得按3%来缴纳增值税。比如说小编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100万(不含税)收入,然后开具一张50万的普通发票和一张50万的专用发票,那么开具50万普通发票的这部分是免增值税的,而开具50万专用发票的这部分是按:50万 x3% = 1.5 万来缴纳增值税的。而如果小编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小编的公司就需要按100万x13%=13万来计算销项增值税,然后再抵减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最终得到的结果就是一般纳税人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现在企业所得税直接了当的算法就是:
收入-成本费用 = 利润
利润x 5%=大概应纳税额
为什么用大概应纳税额呢?因为企业所得税还会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最终算下来实际需要缴纳的和大概应纳税额相近。比如说小编的公司第一季度收入是100万,然后成本费用是90万,利润=100万-90万=10万,那么小编公司第一季度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概应纳税额=10万x5%=0.5万。
总的来说,公司成立后,无论有没有收入都是需要按时报税的;而报税不一定要交税,得根据公司的实际收入情况来确定的。
以上说得很通俗易懂了吧?其实,很多老板不需要知道税的具体算法,只要知道个大概就行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就行了,要不然小编要吃土了,哈哈。
我是“税月如说”,专注于一些基础的财会知识和实操经验的分享,如果喜欢小编,点赞关注转发一下哟!
【第6篇】一般纳税认定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可能都会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为什么呢?因为一旦认定成功,将意味着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和好处,而且还有更多的机会与优质的企业展开合作,创造出更大的商业价值。当然还有一点,一般纳税人身份也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实力以及整体形象。那么,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其都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首先,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需要达到一定标准的,根据我国最新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过,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其次,企业还必须要具有2名以上的财务人员,以保证会计核算系统的健全,并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同时,他们不仅要做好公司的各项财务工作,而且在必要的时候,还要能够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此外,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还必须要有真实的办公场所,这一点千万不能造假,会有相关部门人员下来审查,一旦发现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相冲突,就会立刻驳回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企业要想申请该项认定的话,必须要提前准备好各项所需资料以及书面的申请报告,报告不要洋洋洒洒写一大篇,抓住重点就可以了。主要是讲述为什么想要申请这项认定,以及成功之后,有没有能力履行各项义务等。
提交了申请报告之后,自然就由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如果企业准备的资料和证件都没有遗漏的话,有关部门就会给申请人发送一份认定表。
企业领取了认定表之后,一定要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如实进行填写,千万不能错填、漏填,或者是故意弄虚作假,否则都会导致最终认定失败。
随后,国家有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认定表进行审批,各方面都确认无误之后,就会下发资格认定。至此,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基本完成。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一般纳税人认定都是很重要的,这虽然可能会让企业承受更多的税务压力,但这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一般纳税人身份能够让企业不断扩大市场,寻找到实力更强大的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进而共同谋得企业的进一步深入融合发展。
【第7篇】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规范管理,我国税务机关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一般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根据“应税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且其会计核算水平健全的,将被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水平不健全的,即使达到了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也不应划分为一般纳税人。
(3)对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但会计核算水平健全的,也可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对于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自然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仍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如何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转换条件
一般纳税人不得随意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转换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计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额,例如经营期只有8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333.33万元【500*(8/12)】
(2)当年仅可以转换1次
例如:纳税人在去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当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需要注意,当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即当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转换程序
符合转换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当场办理。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总结
一般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转换条件主要是累计应税销售额和转换次数。
【第8篇】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第9篇】办一般纳税人条件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第10篇】一般纳税人认证
三、简答题
2.47(考查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增值税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部分种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请列举至少三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题考查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含凭票和计算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客票。
2.48(考查了税务登记、信息报告、首次申领发票等规定)
某新办纳税人在工商机关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拟于一个月后正式开展经营。为了提前办理涉税事宜,该纳税人向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a咨询其在正式开展经营前应办理的涉税事项,以及办理方式。请代税务师a回答纳税人的下列问题:
(1)正式开展经营前,应办理那些涉税事项?
(2)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限额分别为多少?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当日办结?
本题综合考查了税务登记、信息报告、首次申领发票等规定。
(1)正式开展经营前,纳税人应办理如下涉税事项:
①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到税务机关对《“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进行确认,对不全和不准确的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正;
②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和相关信息的报告备案,例如: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软件等信息备案、存款账户信息报告、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采集和认证;
③如需办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④首次申领发票,应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领用发票。
(2)新办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限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符合下列情形下,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当日办结。
①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
②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求,主动申领;
③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2.49(考查发票开具中不征税项目发票的开具)
在某些情形下,纳税人虽已收取款项但尚未发生销售行为或未产生纳税义务,请简述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并列举至少三种情形。
本题考查发票开具中不征税项目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主要适用情形包括: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5)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8)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以及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行为等
2.50(考查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情形)
根据现行政策,有些经营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请写出至少四类业务以及应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本题考查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情形。
包括下列情形: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
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公司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2.51(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
某企业2023年1月销售一批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已经将该发票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月由于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销售退回。该企业财务人员找到a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小陈咨询应如何进行处理。请代小陈回答该企业财务人员的问题,并逐步详细说明该如何进行发票处理。
本题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该在销售退回的当期冲减销项税额。
由于销售退回已经跨期,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购买方如果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购买方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3)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
(4)销售方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方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52(考查虚开发票行为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
请简述至少两种属于虚开发票的情形,并说明如果受票方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本题考查虚开发票行为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
(1)虚开发票行为: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受票方如果属于善意取得处理的情形,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不能重新取得的,不准其抵扣进项税额或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对于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不加征滞纳金。
2.53 请说出至少两种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
本题考查异常扣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
②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③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申报表,规避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6)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申报抵扣异常扣税凭证后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2.54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货物,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在邮寄给该企业时丢失。该企业咨询应如何处理。请代税务师回答上述问题。
专用发票丢失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和记账凭证。
2.55 请说出至少两种应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本题考查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56(考查税收优先的规定)
某纳税人因为资金紧张,拖欠债权人贷款,同时还存在欠缴税款和欠缴的行政机关罚款。请简述该纳税人所欠上述款项的优先原则。
本题考查税收优先的规定。
(1)欠缴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如果欠缴税款发生在抵押、质押或留置之前的,欠缴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2)欠缴税款先于行政机关罚款。
2.57(考查多缴税款的退还)
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税款。该公司多缴税款是否可以退还?请简述政策规定。
本题考查多缴税款的退还。
(1)税务机关发现后,发现之日起10日内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11篇】税务一般纳税人
在现实的企业经营中,提到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可能对增值税纳税人有所了解的朋友明白是什么,但是对于许多大部分还没接触过企业的朋友来说,可能只会感到疑惑,纳税人知道是什么,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什么呢?事实上两种纳税人都是指企业规模,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数额,简单来说,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的情况,当然企业也是可以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2、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等。
三、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抵扣,税负综合来说不高,对于一些利润不高的行业更方便。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安全,因为其财务、税务管理相对更加的规范,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更加安全,也就确保企业不容易受到惩罚。
3、业务合作面更广,许多的规模稍大的企业一般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而因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通过进项抵扣的原因,因此往往在合作的时候考虑的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相对优势会较低。
因此从企业的现实经营来说,如果公司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优势,那么肯定是需要多多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有自身的一些好处,比如说核算简单,优惠政策享受等等,对于初创企业来说, 还是有相对不错的助益。至于企业的选择来说,肯定是看自己当下的情况,是否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是多少钱
作者:绿洲财务 张田田
一般计税方法涉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抵扣,一般纳税人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计税。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的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有: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
2、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等。
计税方法简介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含上期留抵)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含上期留抵)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细思量。应该说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目的在于节税。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都可以少纳税,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通盘考虑,不能一味选择,而且需要准确估算未来36个月内究竟有多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税率只有百分之三或百分之五,看对方能否接受。因为财税〔2013〕106号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注:选择简易征收必须到税务局备案!
【第13篇】建安业一般纳税人税率
建筑行业6%、9%、13%税率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好呢?
建筑行业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人们对房屋需求量越来越大,到去年全国建筑行业生产总值高达26亿2020万元,建筑行业利润高,自然税负就重。
建筑行业相关业务范围广,涉及部分外包、制造成本部分外包、向散户购买材料、水泥石砂低价购买等情况,不小心无法收1327回发票,后期工程完成后,却发现成本票严重缺失,企业所得税高的可怕。
因为建筑行业涉及的产业链比较广,所以增值税的税率6%、9%、13%也会根据情况而不同,并且经常无法获得全额抵1935扣的发票,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压力都很大!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目前国家在重庆、湖北、四川、河南、辽宁、上海、江苏等地设立总部经济园区及产业园,欢迎服务行业、建筑行业、文化传媒、软件行业、房地产行业、商贸行业、互联网行业等等企业的入驻,通过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及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来缓解自身的税收力。
那么,建筑行业6%、9%、13%税率是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
建筑行业涉及服务、商贸销售等等,(6%税率)对于服务类型来说,核定征收很适用。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13%税率)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当公司建材费用、材料费用、设计费用等不足的时候可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承接主体公司部分业务。例如可以在个人独资企业完成建材的购买,然后销售给主体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核定征收纳税,降低税负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核定,只用缴纳1%增值税、0.06%附加税、销售采购经营部0.25%~1.75%%的个税就可完税,综合税负3%以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案例解析:重庆江北建筑工程公司年利润为2000万元,而这2000万是需要提出来给股东或者下面的包工头的,正常缴税是这样的:企业所得税:2000万*25%=500万,缴纳分红税:1500万*20%=300万
最后剩下的纯利润只有1200万了,800万的税确实心疼。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园区成立5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这2000万的利润,每家平均400万,并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那么建筑工程公司2000万的利润都有成本的,也就没有其他的税了。而5家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内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8.4万
每家总纳税额为12.6万,综合税率为4%左右,5家个独的总纳税额为63万
税收筹划
(9%税率)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但对于大多数商贸销售来说,核定征收就有些问题了。首先就是增值税压力,税率13%,业务模式基本上是买进卖出,中间赚取差价,,卖出开的是13%的票,而买进的却不一定,没票或者3%的发票、13%的都有可能,那么中间的税负807差需要公司自己解决,能取得13%是最好。
建筑材料等销售性质的业务可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作为中间经销商,可以选择财政扶持政策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例:江苏南京建筑建材贸易x公司年营业额为上亿元,下游为一般纳税人y公司,上游为多家小规模或者自然人组成,以下简称“上游”。x公司在上游买进上亿的建筑建材,有上千万都是无法取得全额进项的,而卖给b公司的时候需要开13%的增值税出去,赚取上千万的差价,那么x公司所需缴纳:年增值税缴纳3000万,所得税缴纳1050万。
这种情况建筑建材公司就可以通过在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即所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扶持,比如现在在税收园区内注册有限公司z。用z公司承接采购业务,然后再卖给x公司或者y公司。z公司正常查账纳税,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扶持。
增值税扶持可高达1050万元
企业所得税扶持可高达294万元
除此之外,可选择自然代开,建筑企业的部分材料是从个体户和散户那里购买的,数量一多,不能拿回相关发票就有点亏了。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个人以自然人身份在散户处购买材料,然后个人才能向建筑企业出售材料。 综合税率不超过3%。
合理节税
总结:建筑企业不管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都可以利用税收优惠的手段来降低和减少企业单位的税务负担,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在企业竞争压力激烈的今天,面面俱到才有立足的机会,建筑企业税负压力大,合理进行税务分析,相信我们企业之后会越来越好。
【第14篇】一般纳税人长期无业务
目前,工商系统和税务系统已联网。公司必须在成立后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无论经营与否,都必须建立账户并提交纳税申报表。
如果没有业务和发票,可以不纳税,但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
公司注册后,此类税务事项不容忽视:
1.企业成立后,无论是否开始经营,都必须要设立自己的账簿,开始履行“纳税申报”的责任。
2.设置的账簿不是您自身记的流水账,而是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并另附符合要求的凭据。
3.做账和纳税申报是两件事,但它们是相互关联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局核准的税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请”。纳税申报和纳税是两码事,申请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再次纳税。
4.即使是没有经营没有开具税务发票,企业也必须申报税款。此时,他们可以选择“零税申报”。然而,长期零税申报将列入“风险监控”。
5.不需要纳税的不仅仅是“税务零申报”。一般纳税人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所得税,但前提是你要开立账户申请。
【第15篇】个体转一般纳税人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免优惠的具体时间,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和简化申报的原则,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公告》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如果符合《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例:a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当月1日生效。2月末,a公司从业人数为200人,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
问题1:a公司于2023年2月征期申报1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a公司2月征期申报1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2:a公司于2023年3月征期申报2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根据《公告》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a公司在2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当月1日生效,因此于3月征期申报2月的“六税两费”时,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优惠。
但是,由于a公司3月申报期上月末的从业人数小于300人,并且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符合《公告》第一条第(二)项新设立企业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优惠的标准,因此,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