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明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明星纳税标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明星纳税标准
今天下午,新华社发布重磅消息:邓伦因偷逃税被处罚并追缴1.06亿元。
没有眼花,是我们熟悉的那个邓伦,他成为了又一个偷逃税的大明星。
新闻中那个令人震撼的亿字......让我们再次不由的脱口而出“明星可真有钱啊!”
其实,经历了范冰冰、薇娅等,见过大世面的我们,细想想邓伦的一亿看起来也没有很多?(心态属实是飘了)
通报中称,这1.06亿包括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以及罚款。
经查,邓伦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由于邓伦方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按照法律规定,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应该是属于情节较轻的。
2023年,邓伦因《香蜜沉沉烬如霜》大火,他2023年——2023年间能赚很多钱是可以预想到的,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有诸多经验教训面前,邓伦方面为何还在缴税这件事上心存侥幸?
上海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就邓伦案件查处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其中说道: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也就是说,上海税务局已经对邓伦方提醒过了,但是邓伦方依旧整改不彻底.....
一般情况下,税务部门都是“五步工作法”,能被公开曝光,说明性质很严重。
不得不说,这胆子也太大了!
因偷逃税被通报后,邓伦在微博发布道歉信: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醒,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邓伦太乐观了,还在期待以后的工作,可能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现在,邓伦的抖音账号已经被封。
工作室账号也已经无法查看了。
邓伦本人四千万+粉丝的微博号也已经没了。
以后在娱乐圈还会不会有工作就不一定了。
据悉,邓伦名下有两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分别成立于2023年和2023年,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
据企查查,邓伦名下的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目前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在清算中”。
出事后,邓伦的各种代言也都开始和他划清界限。
邓伦手中的商务代言包括宝格丽、雪花秀、巴黎欧莱雅、联合利华、桂格、君乐宝等十多家品牌。
云米品牌最先发表声明,称决定即日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可怜的云米,刚宣布新品发布会即将举办且全球品牌代言人邓伦会出席不到两个小时......太惨了
随后,久久丫发布声明宣布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联合利华和清扬、菜鸟裹裹、欧莱雅陆续也都宣布和邓伦早已经解约。
就在前几天,邓伦因为说“内娱不会完的”上了热搜,网友嘲讽“内娱不会完,但是你完了”。
参考范冰冰和薇娅的情况,邓伦在演艺圈开展活动的形势不容乐观。
现在,大家都在担心邓伦过往的作品以后还能看吗?如《白鹿原》《香蜜沉沉烬如霜》《楚乔传》《一千零一夜》《我的真朋友》《欢乐颂2》《晴雅集》等 。
邓伦参加的综艺剪辑师们又要忙通宵了吧?邓伦已经播出的综艺包括:《上新了故宫》系列、《明星大侦探》系列、《密室大逃脱》系列、《爸爸去哪儿》、《极限挑战》等。
而以上这些还不是最致命的,邓伦的错误让他很多参演的未播剧,变得前途未卜。
倪妮和邓伦主演的《夜旅人》是最令人担忧的,此剧改编自同名小说,书粉极为期待。
去年《夜旅人》花絮曝光,瞬间吸引了路人关注,颜值极为般配的二人,氛围感十分浓烈。
能不能看邓伦已经无所谓了,可倪妮粉丝还想在剧中看美女啊!
#心疼倪妮#已经被刷上了微博热搜第三。
邓伦的库存中,有和韩国艺人郑秀晶拍摄的《毕业季》,不过这部已经压了很久了,播不播随缘了。
而郭敬明作品《晴雅集》当初分了两部,第一部上映后,小四因为抄袭事件沉寂,邓伦税务问题让本就处境艰难的《晴雅集2泷夜曲》更加雪上加霜。
邓伦非主角的《杜齐花姑娘》也没有播,豆瓣显示此剧原本打算今年播的。
另外,邓伦参与录制的综艺《大侦探》将于本周四播出最新一期,根据预告会有邓伦的出现,结果我们都可以预料到,邓伦很有可能被剪掉或是被马赛克。
而《大侦探》官博现已经删除了邓伦相关内容。
邓伦是有美好未来的,有很多待拍的重点影视剧都有传闻让邓伦当男主的,如《两京十五日》《翻译官》电影版。
另外一个“大饼”就是科幻电影《球状闪电》,编剧可是刘慈欣老师啊!
有很多人为邓伦惋惜,他算是娱乐圈90后中演技受认可的一位,可这就是不遵守法律和规则的后果。
邓伦的微博简介写着“好好做人,认真演戏”。
早在2023年,还是圈里“小透明”的他就用这八个字勉励自己。现在看,颇为讽刺,走着走着初心就忘在了脑后吧.....
要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更何况税务是国民问题,更要严肃认真对待。
有粉丝还在觉得邓伦无辜,认为事出有因,此次的“锅”是邓伦工作室的问题,没有将邓伦的财务问题弄好,即便是这样,可说到底,也是他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并不无辜。
每当有明星偷逃税的时候,我们总是会说“他们那么有钱为啥不能依法纳税?我们普通打工人都知道交税”。
可谁会嫌弃自己钱多呢?人心不足蛇吞象,总是抱着侥幸心理。
2023年,范冰冰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约9亿元,开启了打击娱乐圈偷逃税问题的序幕。三年后,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共2.99亿元,主播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3.41亿元,再次展示了国家税务机关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的行动力和明确态度。
不管你是拥有多少粉丝,长得多么帅气和美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建议明星将下图挂在公司的大厅里,贴在自己的床头前,每天复习一遍。
【第2篇】明星纳税比例
事事无常,大肠包小肠!今天爆出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的消息,属实惊掉下巴。一个顶流小生,自己作死,估计结果也就是凉凉了。
最早是毛阿敏偷漏税,被封杀。后有刘晓庆偷漏税入狱442天。紧跟着范冰冰被罚9亿元,郑爽被罚2.99亿元,最后连直播的主播薇娅也偷漏税,而且数额更大直接罚款13.41亿元。一个比一个数额巨大,邓伦这1.06亿到成小儿科了。
一直对邓伦印象很好,记得他微博的简介是“好好做人,认真演戏”。演技、颜值和人品都很在线,结果今天翻车了。
两会中巩汉林就表示,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却还在偷税漏税。究竟什么魔力让众多明星不顾前车之鉴,铤而走险。
咱们看看明星的缴税比例。
明星的收入一般都是演出收入,首先是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征收5%的营业税,然后还要按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的100万净收入计算的话,那么首先应纳营业税100万*5%=5万。然后是应纳个人所得税,因其收入超过4000元,所以应扣除20%的费用,所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1-20%)=80万。因其收入超过50000元,属收入畸高的,应加征10%,应纳个人所得税=80万*40%-7000=313000元。也就是100万净收入需要缴纳31.3万的税款。
(本人非专业财务人员,以上大概计算,有所出入大家共同学习,欢迎指正!)
明星在收入都是奇高的,正常缴税数额巨大,无论明星本人还是背后资本都不愿意接受,高额利益的驱使,飞蛾扑火的人大有人在。
注 :图片源于网络侵权立删。
【第3篇】明星片酬纳税
近年来,演员天价片酬多次引发热议,但演员到底应该拿多少片酬一直没有一个说法。
近日,4个协会终于对此给出了答案。中国广播电视电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中国电视剧制作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等4家委员会或协会共同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对演员片酬进行了上限规定和支付方式规定等等。
具体规定如下:
1、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演员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演员总片酬的30%。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1个亿,所有演员的片酬加起来不可以超过4000万,男女主演最高片酬合计不超过2800万,其他演员片酬合计不低于1200万。
如果按比例算,总制作成本中,男女主演最多能拿走28%,其他演员分12%。
2、演员劳务合同必须以本人名义签订书面合同,不得为税后收入合同,演员本人应按规定做好自行申报纳税。
演员收入要不要交税?以往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现在这个问题也明确了,要交!
很多演员为了规避税费问题,往往会签订税后收入合同,即演员拿的收入为净收入,税收则由制片方来承担。这种方式为演员规避了税费问题,但加重了制片方的资金负担,致使现在的电视剧多大投资出烂剧。
禁止税后收入合同后,演员只能签税前收入合同,自己交税了。
3、演员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支付。
现金支付,现在在一些小企业当中都很少见了。目前工资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应该是银行转账支付,因为方便,又有流水记录。
作为明星,收入通常比较大额,采用现金支付明显不合理,加之收条可以造假,就更为现金支付打了个问号。
如今明确禁止以现金支付片酬,有效防止了明星收入造假。
4、演员聘用合同应列明演员的经纪公司、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三者之间的酬金分配比例。
演员通常代表的并不是只有本人,他背后还有经纪公司和工作室。即演员的收入还要在内部进行一次分配。
经纪公司、工作室、演员三者间的收入税费是不一样的,这为演员偷逃税提供了方便。
如今明确了分配比例,该属于谁的收入归谁,该谁交的税费谁交,有效抑制了偷逃税现象。
【第4篇】明星怎么纳税
偷税的明星有很多,大多数的明星都在偷税,但是典型抓住把柄的就是范冰冰了。
范冰冰(1981年9月16日-),别名:冰冰、范爷、范小胖,出生于山东青岛,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华语影视女演员、制片人、歌手。范冰冰的纳税主体涉及的个人、工作室、公司。
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范冰冰被罚8.8亿。
郑爽,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中国内地女演员。2023年,郑爽因代孕事件被广电总局限制露脸和发声。同年,她因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被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调查。
2023年至2023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被罚2.8亿。
刘晓庆。入狱422天。1996年刘晓庆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接了不少单子,但为了多赚一点,她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逃税”达1458.3万元。因此在2000年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进行刑事拘留,经法院审判在监狱里待了422天。

个人、工作室、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这都是不同的纳税主体。其实从这些公布的信息也可以看出,明星取得的片酬包括其他演艺收入主要有通过三种方式纳税。
1、个人名义
2、个人成立的工作室(个独、个体性质)
3、公司
性质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 无 综合所得按3%-45%
工作室(个独、个体) 无 经营所得按3%-45%
公司 正常25%税率 股息、分红按20%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23年后工薪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同作为综合所得来计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人工作室并不是法律概念上的企业类型,设立人根据自身需求将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明星工作室通常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法,工作室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成立公司即企业法人后,公司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税率为25%,在影视文化公司方式下,明星要取得个人收入往往是通过分红、股息的方式,这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
这个您怎么看呢?
【第5篇】明星纳税率多少
娱乐圈大明星因为偷税漏税又倒下一人!
从某冰到某爽再到现在的某伦,明星们在税务问题上带给观众的信任感越来越低。因而不少艺人都成了网友频繁问候“查税交税”的池鱼。
这不,杨超越直播时就不断被问到税务问题,超越妹妹对此也是直接回应,毫不含糊:“我觉得交税是每个人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这没有必要问啊!”
而这也不是杨超越第一次对税务问题进行回应,在此前的直播中,面对粉丝的关心,杨超越是这样回答的:“我们是合法纳税好公民,从小我父母就教育要我做正确的事。”
出道不易,自从杨超越带着锦鲤光环从选秀节目中脱颖而出,这几年来她也是勤奋又努力,从来不敢放松,接近四年的时间已拍摄10部影视剧,参加10多档综艺!
而她自己本人也是极其清醒:“好的工作不好找,男朋友,随时可以找。”
确实,饭姐也是极其赞同,好工作真的是太难了!
超越妹妹也是不负自己的期望,在2023年以特殊人才的身份落户上海。
同时,所在公司闻澜(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是a级纳税人。
我们超越妹妹三观很正,头脑清醒,认真工作事业心强,大家可以放心粉了!
都说娱乐圈是个大染缸,身在其中很难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但饭姐觉得不论是在哪一个行业此类事情都无可避免,只是娱乐圈刚好最受关注而已。
税务问题不可含糊,接下来饭姐就给大家好好讲讲娱乐圈的那些好好纳税的明星。
当然,到目前为止,以下明星都没有翻车的哦!之后怎样的话,饭姐就不敢保证了!
1、借钱纳税王宝强
王宝强,同样是农村走出来的明星,对于税务问题同样态度明确。
当年,王宝强离婚时,因为资产冻结,身上没钱,只能找陈思诚借钱,但没想到他拿到钱的第一件事是交税,然后用剩下的钱打官司。
而这一事情竟然是当年马蓉和王宝强离婚之时马蓉亲自公布的!从账单中可以看到当时王宝强的银行流水有两笔清晰的税务支出。
都说危难之中见品质,而王宝强在其最难的时候也不忘交税,对此饭姐只能用“佩服”二字一表内心感慨!
不过,除此之外,作为娱乐圈第一个到现场领金扫帚奖的一线明星,王宝强的心胸也可见宽广。
2、最高纳税点张艺兴
张艺兴,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大使,这可是官方认证好好交税的人!
除此之外,此前张艺兴关于税务问题的态度就很坚决,之前曾问能不能给自己上一个法律允许的最高税点。
这个想法着实是让饭姐大为吃惊,有人偷税,有人却有如此之大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而被问为什么交这么高的税,张艺兴的回答是:“因为如果我不上这么高,我觉得中国的国防力量会下降”。
听到这样的话,也许很多网友会觉得说得太假大空了,但饭姐还是有被小小感动了一下。或许这就是“少年志则国志”,中华少年该当如是。
而张艺兴爱国正义的好青年形象,可谓是家学渊源,据悉,在张艺兴进入娱乐圈之前张艺兴的爷爷给他提出了要好好纳税的要求。
张艺兴也有好好践行爷爷的叮咛,在韩国时,一直以自己中国人的身份骄傲,“根正苗红”张艺兴不外如是。
同时,除了纳税之外,张艺兴的微博名是“努力努力再努力×”既是对自己生活的态度,也是一种鞭策,而张艺兴也真正做到这一点,影视歌曲都有不俗的成绩。
3、a级纳税人:胡歌、朱一龙、李飞
不过,提到努力饭姐还想到一个人,胡歌。
胡歌出道至今一直一心演艺事业,而他的娱乐圈之路也是几经沉浮,从《仙剑奇侠传》的爆红,到车祸的低谷时期,再到《琅琊榜》的涅槃重生。
或许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说的就是胡歌。
虽然胡歌的演艺之路比较坎坷,但是他在纳税方面可是毫不含糊,是娱乐圈少有的a级纳税人。
而同样作为a级纳税人的还有朱一龙。
许多人知道朱一龙是因为《镇魂》,但《镇魂》之前朱一龙已经在娱乐圈打拼多年,多年的演技积累才造就了一夜爆红。
正如3月17日,中国电影报道中,朱一龙表示:“男演员就得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从生活中吸取你的表演,在作品当中去把它呈现出来。”
期待朱一龙的新电影《人生大事》,也希望朱一龙在生活中也能够脚踏实地,做好纳税人的本分。
而娱乐圈近期爆出来的a级纳税人,引发粉丝热烈讨论的非北京时代峰峻公司莫属。
时代峰峻的李飞李总,作为常年被粉丝“辱骂”的人,此事一出,有不少粉丝表示,“我谢谢你李飞,这段时间我绝对不骂你”!
这粉丝与公司老总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微妙的!
面对此事饭姐也想说,李飞可千万要好好纳税,要不然这塌房可是塌一群,粉丝的小心脏可是受不了的!
4、娱乐圈美女纳税人:李沁、倪妮、王祖贤
除了以上所提的男明星,娱乐圈的女星a级纳税人也是不少的!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曾经和邓某有同一经纪人的李沁,但两人目前境遇可是大不相同,一个是劣迹艺人,一个是a级纳税人。
李沁的演技在娱乐圈中也是不错的,不论是《楚乔传》中前期善良后期黑化的“元淳公主”,还是《庆余年》中温柔美丽的“鸡腿姑娘”,李沁的角色也是深入人心。
而剧中这样温柔的姑娘,生活中也是一个善良的人。据悉,李沁在拍摄《红楼梦》时遇到了诈骗,被骗了全部片酬。
只可惜当年没有国家反诈骗app,要不然李沁就不会被骗了!
除此之外,多年不见的同学约出来吃饭,就能被骗买2万多的保险!
当然,经历了这些事情的李沁相信也会好好长记性,对此类事情也会更加警惕。
受邓某事件影响的不只有李沁,还有倪妮,娱乐圈有名的气质美女。
因邓某偷税事件,邓某相关所有影视剧需要下架,而倾注多人心血的《夜旅人》播出也遥遥无期,美女这波也是受损较重。
不过,与邓某偷税被罚相反,倪妮虽然之前《天盛长歌》被传拿一亿的天价片酬,但倪妮的工作室也在a级纳税人的榜单之上,美女还是在好好交税的!
谈到气质美女,王祖贤可是惊艳了一代人的时光。
在90年代初王祖贤就给政府交税1000万,被媒体称为“纳税劳模”。
同90年代初期,王祖贤跟随爷爷回安徽舒城探亲之时,看到家乡不够富裕,自己出钱为家乡修路,而这条路最终也被命名为“祖贤路”。
虽然王祖贤现在已经淡出娱乐圈,但还是要祝女神生活幸福呀!
结语
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偷税漏税事件却时有发生,这究竟是怎么了?
而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履行好应尽的义务,不求每一个人都能达到a级税务人,但求能够遵纪守法按时纳税。
最后,真心希望娱乐圈的各位明星,该纳税的纳税,不要心存侥幸之心,否则事发之日就是各位事业的终点!
#明星#、#纳税#
作者:明月
责编:seven dre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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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明星纳税税率
最近,娱乐圈的“阴阳合同”事件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有关明星涉税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是否存在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这需要税务部门去调查核实清楚。
小编今天先来解决不少人心存的疑问:像明星这一类的高收入人群应如何纳税呢?
01
谁要纳税?哪些收入要纳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具体到个人所得税,是谁来纳税呢?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什么是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十一类收入都是个人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比如小编,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扎心了,小编连缴纳其他几项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资格都没有……
捂着受伤的心,小编来解释一下劳务报酬。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果明星个人接拍电视剧、电影、广告的收入,应该属于劳务所得。不过,鉴于明星的收入来源多样化,收入类型不同,所缴税类型也有所不同。
比如,
明星签约影视公司,从公司取得的固定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明星获得签约影视公司的股权激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明星个人对外投资获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
明星成立的工作室,很多属于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税;
明星出书获得的稿酬,按照“稿酬所得”缴税;
明星个人房产出租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税;
明星出售房产、股权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明星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缴税……
02
明星纳税税率是多少?
具体到税率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和普通人一样,只要取得相应的收入,就要按照该收入类型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此外,收入类型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以劳务报酬为例,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啥叫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本表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个例子。假设某明星拍广告的税前劳务报酬为一次性收入20万元。20万已经超过5万元了,对应的税率为40%。那么他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为
200000×(1-20%)×40%-7000元=5.7万。
明星最终能够到手的是14.3万。
03
纳税光荣,逃税可追究刑责
需要说明的是,理论上明星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是这样扣税的,但现实中,大部分明星并不是这样缴税的,主要是因为现在明星签订的劳务报酬合同很少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多是以经纪公司或是工作室的名义签订。
在这里,小编并不想去讨论明星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何种方式,因为不论是哪一种收入,都需要依法纳税。如果有人想用非法手段逃税避税少缴税,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对于偷税,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偷税可能需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三项:补缴税款,交纳滞纳金和处以罚款。其中第一、三项的依据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
对于交纳滞纳金的标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当然,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也是逃不掉的。
我国刑法第201条对逃税罪有明确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小编有话说
沸沸扬扬的“阴阳合同”“逃税避税”事件尚未尘埃落定,有关部门还在依法调查。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不是高收入人群,税收的缴纳都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法律面前,谁都不能享受特权。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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