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先前有小伙伴在群里问过二手车转让销售的相关问题,实操君今天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说一下~~
啥是二手车呢?
二手车是指在报废之前,从字面上理解是第一手买主转让给下一个人的车辆。实际上就是“旧机动车”。
首先,我们先分三种情况(个人销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般纳税人销售)来看看转让二手车的相关涉税处理
01
个人销售二手车
1、增值税:(免征)
2、附加税费:
增值税都免征了,自然相应的附加税也随之免征。
3、个人所得税:
转让方需要依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纳税。
4、印花税:
个人转让二手车应当依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适用0.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印花税减按50%征收。
0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1、增值税:
一般情形: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费率为3%。
(3)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费率为2%。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3、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处置,账务上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后根据该科目余额结转到“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支”科目来计入当期损益并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销售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二手车的销售收入应并入当年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依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适用0.05% 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按50%征收。
03
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1、增值税:
(1)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①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③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④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
(2)一般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情形的,按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①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
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2023年8月1日起取得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并且按规定已抵扣过进项税的。
2、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费率为3%。
(3)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费率为2%。
3、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处置,账务上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后根据该科目余额结转到“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支”科目来计入当期损益并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
(这里的账务处理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
4、印花税:
依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适用0.05% 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上述三种情况是普通企业销售二手车的相关涉税问题
接下来,实操君继续给大家说下经营二手车业务的企业,又该如何处理。
01
二手车经销业务
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当在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例
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2023年5月份收购了一台二手车,并过户自己名下,后续卖出取得含税销售额35万元,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统一发票给购买方,二手车购买方如若还索要专票,可以再开具一张增值税为0.5%的专票给对方。
甲企销售二手车的销售额35万元,
应纳税额=350000/(1+0.5%)*0.5%=1741.30元
02
二手车经纪业务(代理销售)
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举例
乙公司是一家二手车经纪机构,专门从事二手车销售牵线服务,乙公司在收购二手车时不办理过户登记,等到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把二手车从卖方过户到买方,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乙公司是不需要预付货款,按买方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与卖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佣金手续费。
乙公司就向卖方收取的佣金或者手续费,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如果乙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6%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3% 缴纳增值税,疫情期间减按1%。)
03
二手车直接交易业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
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比如:
小规模公司向个人转让二手车,属于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并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实操君 每日会计实操
【第2篇】京东一般纳税人
电子商务行业在不断地发展,各类电商平台也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这也给了我们更多入驻的选择。当然,各平台的入驻门槛也是在不断加高,想要入驻一个好的平台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需要提前了解一下入驻的条件,才能够做好相关的准备。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京东招商入驻的条件吧!
一、店铺类型
京东商城可入驻的店铺类型有三种,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我们具体情况根个人据需求选择入驻店铺类型即可。
二、基础资质标准
1.企业资质
我们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商家需确保未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中国人民银海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品牌资质
我们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质检报告复印件,以及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有过变更、转让、续展等,还需要提供转让证明)
3.店铺授权
不同店铺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1)旗舰店:在京东开设旗舰店的独占授权书、当商标权利人为个人时,还需提其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专卖店:店内销售商品的授权,并且授权链要完整有效,当商标权利人为个人时,还需提其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专营店: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专卖店一致。
4.入驻证明材料
(1)旗舰店:当经营多个自有品牌的旗舰店时,我们需提供品牌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专卖店:需要提供的材料与旗舰店一致。
(3)专营店:专营店名字不得带有商品品牌名称,否则属于违规。
以上就是本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有更多关于网店入驻、网店转让、网店代运营等相关内容,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第3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区别:
(一)合理选择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新办纳税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时,可以根据预计未来12个月的生产经营规模或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选择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在销售额超过标准前先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根据18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上述“规定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营改增”试点中规定的销售额标准。一般来说,是指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等“营改增”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上述“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指两类情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三条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连续12个月营业额变化要关注身份转换
如果纳税人开始是小规模纳税人,随着市场的开拓,就要关注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是否会达到上述销售额的标准。如果预计下个月起,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可能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标准,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准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每个月对含税销售额根据3%的征收率计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可。但如果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发生了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从使用普通发票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时需要价税分离;二是使用的“会计科目”发生重大变化,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核算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明细核算,涉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三是纳税人从采购货物到接受服务,都要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的凭证。
① 使用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 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3%。
③ 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按3%征收率.
1 税率不一样,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下
适用税率:3%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票
【第4篇】一般纳税人最新规定
国家为了扶持中小企业,近来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最过大家闹得沸沸扬扬,老板在关心,会计也捉摸不透,今天小编就来回复下大家近来最关心的问题。
一、增值税免税吗?发票咋开?
二、所得税是不是也免税?
三、留底退税是什么意思?单位是必须申请退税吗?
首先先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政策时效: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政策适用纳税对象: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注意了此政策只针对征收率为3%的小规模,而适用5%的业务如不动产租租等不享受此优惠。
3、如何开票:如果开普票,不选0税率,也不要选择其他税率,直接选“免税”;如果开专票,注意了不能选1%,只能选3%的税率。
4、小规模增值税免,所得税免吗?免得只是增值税。
注意,如果符合小微信企业(不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都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应纳税额减按12.5%,税率减按20%即税负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5%。
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5、如何申报呢?
其次来看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纳税人需同时符合哪些条件呢?
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第5篇】一般纳税人查询网
申报类问题
1.4-6月环保税如何更正申报?
答:征期内电子税务局支持更正税源信息及申报,征期外只允许修改税源信息。请先通过电子税务局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模块中对4-6月环保税税源进行修改,如若在征期内,修改后再在“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模块进行更正申报;如若在征期外,请前往税务机关修改申报。
信息报告类问题
1.我公司为总公司,新增一家分公司,请问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备案如何操作?
答:第一步:请您先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在该模块查询是否需要新增分支机构信息。如果未带出该家分支机构,请先完成新增。第二步: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备案。
2.请问如何查询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模块查看“纳税人资格”信息。
【第6篇】注销一般纳税人流程
常有财务人员抱怨,注销公司耗时、耗力,太麻烦,一不小心还会补缴很多税款和滞纳金。今天就跟大家聊聊注销的事儿,让你避免在注销环节出问题!
01一起注销引发的惨案
小公司被税局补税、罚款近400万
在注销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如果处理不当会有哪些风险?先来看一个因为注销引发的“惨案”!
事情的大致经过如下:
某模具有限公司,因为外界变化和发展方向问题,决定停止经营。于是老板对会计说,注销这家公司吧!
这个会计曾经注销过几家公司,对于注销公司的流程已经十分熟悉。于是,他就将注销资料整理好,交给了税务局。
税管员拿到材料一看,资产负债表中有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830多万,当场也没说别的,就说,这资料不齐,过几天带齐了再来一趟吧!
然而,没几天,突然来了几个税务稽查的人,说要查存货。这个时候会计慌了:哪有存货,那个数字就是挂的空账!
会计想敷衍过去,就说:这是历史问题,实际存货早没了,我入职的时候就这样了。
结果稽查人员来到库房,存货是没找到,却在旧办公桌的抽屉里找到了一摞手工账本,前五年的仓库出入库账都在里面!
会计当场差点晕了过去!通过账本,稽查人员发现了很多问题。最终:
830万元进项转出,17%的增值税以及附加税,滞纳金共220万,罚款160万,合计380万!
所以,各位老板,公司在注销之前一定要处理好账目!另外结合这个案例给大家说说,注销时常见的税务实务问题!
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不想经营了,想注销,但是账面上有1万元的存货,税务上怎么处理?
办理注销,没有出售的存货应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这种行为在增值税上属于视同销售。
但是,注意:不是按账面上的1万元确认销项,而是按照市场价!比如,你的存货市场价是13000元,那么注销的时候需要交纳增值税=13000*适用增值税税率。
同时,补缴的还有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时候,要确认13000元的视同销售收入,1万元的成本,确认3000元的税前利润。
2、还是这个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显示有1万的存货,但仓库是空的,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多企业在注销的时候都会遇到,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表明商品卖了没入账。这种情况下,税局给的最轻的处罚就是按视同销售处理,严重的还会有滞纳金和罚款。
3、假如这个公司是做食品贸易的,注销的时候,仓库里有11300元的存货,因管理不善导致过期了,一分钱不值了,发票也都已经认证抵扣,该怎么办?
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进项抵扣了的必须进项转出!
4、老板曾以借款的名义,从公司拿走了10万块。现在要注销了,需要怎么处理个税?
老板从公司借款,并且在纳税年度终了也没归还,也没有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那么这个款项可以视为红利分配,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5、企业注销的时候,发现还有增值税留抵税额,注销的时候留抵也不能退税,是不是可以开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的关联企业?
这种想法是严重错误的!如果你没有真实业务的发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属于典型虚开行为,就有可能被定罪,被判刑入狱。
切记,在注销过程中,即使有留抵浪费了,你也不能动起虚开的念头!
6、企业现在准备办理注销,但发现有一笔购进的货物未付货款。对这笔未付清的货款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其他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属于其他收入,应将其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提醒各位!注销的时候,税局除了会关注存货,还会关注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开票数据与申报情况等。有的地方,在注销之前,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推送给稽查部门。
02图解2019最新注销流程
建议收藏!
公司注销,除了需要处理好税务问题,还需要了解当下最新的政策和注销的流程。
7月1日起,即办范围进一步扩大!
针对注销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多次发文进行简化。最新的文件是税总发〔2019〕64号:7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了即办范围,简化了税务注销流程,减少了一些证件、资料的报送。
我们先来回顾这下这个文件的重点:
1、没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主动去税务局办理清税的,凭营业执照就能即时拿到清税文书。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是没有领用发票,也没有欠税、罚款的企业,只要带的资料全,也可以当场拿到清税文书。资料不全的,则需要先签个承诺书,然后就能拿到清税文书。
3、拿着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的,税务局当场也会给清税文书,并会按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下面就是武汉税务公布广告公司稽查案例,广告费也不再安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其实,我仔细看了一下他的客户,还真没有小公司,上市公司、央企、大型制药企业、汽车销售公司等公司。看来这些大公司也缺少费用发票啊,本来想搞个广告费发票报销,搞点钱出来,没想到看似这么安全的模式,竟然也被税务公布了!
一图看懂2023年最新注销流程及涉税处理
注销流程图及所需资料
1、注销的基本流程:
2、注销需要报送的资料
办理企业注销需要注意的5大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这其中包括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所得也要申报),清算土地增值税,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
3、注销应先税务后工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再吊销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4、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5、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之前就有会计因为这个被判刑!
案例:毁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系原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所长,是该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被告人李某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3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准备注销山西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税务部门审查,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决定准予核准。2023年2月19日公司因停止经营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期间,被告人王某指使被告人李某某等,销毁了该公司2023年 到2023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被告人王某销毁了该公司2005年至2023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2023年以后的电子记账。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所长实际经营者)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人李某某(法人代表)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03注销这么麻烦?不注销了行不?公司不注销后果更严重!
有人说了,既然注销这么麻烦,还得补税,那我不注销了,就把企业扔在那里不管了,让它自生自灭行吗?
有这样的想法,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
税务上,公司不正常注销
公司不注销,你也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后果有:
1、有欠税的话会有滞纳金会一直累计!
2、还可能会被税局认定为“非正常户”!
3、同一法人代表在没有解除非正常户之前,可能无法办理新的税务登记,不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
工商上,公司不正常注销
公司不注销,你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后果有:
1、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但不得开展经营业务!
2、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
3、公司、个人信用被抹黑,影响养老保险领取、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等!
最后,提醒各位财务人员:
注销流程现在已经简化许多,虽然看着复杂,实际上一步一步的进行下来也很简单。
如果有公司没有业务,停止经营了,一定要趁早注销,千万别因为注销费劲就选择不注销,那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复杂,让自己和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
【第7篇】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管理办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大家了解多少呢?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其政策依据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小编还收集了一些常见问题,赶快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简易征收项目涵盖多个行业,具体范围如下:
01、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必须选择简易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
02、出售不动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3、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1)该项政策中“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指的是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2)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4、不动产经营租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个人出租,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6、劳务派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07、转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8、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9、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它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二、常见问题解答:
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公式?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上述规定的情形。
5.《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答:为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使纳税人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作出最优选择,当纳税人同时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时,可以只对其中某一个或多个产品选择简易计税。如某药品企业同时生产a、b两种罕见病药品,经过计算,企业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税负更低,则企业可以仅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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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六项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在2023年颁布的最新政策规定,已经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票据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项目的,则公司可以纳入增值税进项税,并不能因为一般纳税人只开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增值税。
【第9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下载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资料及视频教程学习权限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领取方式:
1、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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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一般纳税人可以取消吗
《税晓通》专注于园区招商,利用地方性税收奖励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节税避税!
最近上海核定征收都在取消,8月1号前,企业不注销可能会面临查账和补税的风险,以前一般纳税人享受核定征收的,企业的增值税按照13%缴纳,一般园区还对企业进行财政奖励返还,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税率都比较低,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商贸行业喜欢用核定征收来减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了。
之前上海,山东就有这样大量的企业入驻园区,享受核定征收,但是最近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都在取消,大量的企业都在面临注销。上海的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取消了,山东这边也受上海影响都在陆续地不允许一般纳税人办理享受核定征收。目前顺应这个大环境可能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都会面临取消。
所以企业不能再用核定征收来降低企业的税负,企业又该如何降低企业的税负呢?企业还可以通过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也就是通过在园区注册公司,来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返还。
有限公司奖励返还:
园区会对企业的缴纳的税款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奖励返还,一般是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财政奖励返还。我国实行分税制,一部分留存中央财政,一部分留存在地方财政。增值税是50%留存到中央财政,50%留存到地方财政,企业所得税是6:4的比例留存。
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正常申报纳税即可,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各园区对企业的奖励比例有所不同,一般是在地方财政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5%-90%。纳税大户,可一事一议。
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可以将主体企业的部分服务业务分包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用主体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进行业务往来,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给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主体公司就可以解决一部分的成本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综合税负3.16%,核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后税率0.5%-2.1%。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企业需要专票就可以开专票。企业完税后账户上的钱可以自由自配。
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取消,企业还可以合理利用有限公司返税政策合理合规地降低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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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一般纳税人进项大于销项
导读: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后,税金如何算,在购进时大家可以先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再贷银行存款,销售时可以先借银行存款再贷主营业务收入来处理,详细的会计分录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清楚,欢迎大家阅读。
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后,税金如何算?
1、平时增值税核算:
购进: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费用,固定资产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
销售: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月末应交增值税的销项小于进项,不用做账。结余额体现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里。
2、月末应交增值税的销项大于进项,且次月缴税,月末应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缴税时,应作: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当月的增值税,当月缴纳了。应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怎么报税?
按照增值税扣税办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的180天内持票到办税大厅进行扫描认证,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因此企业账务人员应对企业每月的税款要有一个筹划,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在适当的时候去认证,以免造成有时进项比销项多,有时又无进项可抵扣的情况。
当出现进项大于销项的情况时,多余部份可留在下月抵扣,也就是在申报表18行(实际抵扣额)上反映的数字等于销项税额,因此本月应交税额为零,多余进项税额留下期抵扣(申报表20行)。
上文小编介绍了计提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后,税金如何算?有几个重要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大家一定要详细阅读上文哦,更多相关会计资讯,敬请关注更新!
【第12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
增值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及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一 、增值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 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其应纳税款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2、境内的界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2)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①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 内;
②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③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二 、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
适用范围: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纳税辅导期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 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 6 个月。
纳税辅导期进项税额的抵扣: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 10 万元。
三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认定标准
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
以其为主并兼营批发和零售
批发或零售货物
营改增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50 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 80
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 500 万
元以上
小规模纳税人
50 万元以下(含)
80 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以下(含)
【提示】(1)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纳税人在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 的月份。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①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②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 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③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起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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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一般纳税人报税时间
1.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 营业税纳税申报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a)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b)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⑶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7.资源税
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8.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9.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1.烟叶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12.耕地占用税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13.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4.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申报缴纳税款)。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限期额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第14篇】一般纳税人贷款
做企业税贷的朋友要注意喔!
税贷是银行企业为纳税企业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是不需要抵押和担保,纯信对企业的要求没有抵押需要的材料那么复杂,只需要正常经营,想申请低息的产2万以上,年开票100万以上。可以贷出纳税额6-15倍左右。还款方式还是比较灵活的,先息后本,后息后本,等额本金,随借随还。如果企业的开户行直接是申请贷款的银行可以直接操作,正常情况下当天就可以放款啦,如果企业没有想要申请贷款的开户行,那只能先预审额度或者先因为每家银行申请的条件准则不是统一哒。那么开户需要什么材料呢?请您往下看开户清单吧。
开户资料清单:1、营业执照正本;2、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忽略)3、法人身份证原件4、公章、财务章、私章;5、租赁合同原件;6、公司场地照片(有的需要验点)那么企业需要的资质条件有哪些呢?请往下看吧!一、【企业要求】1、营业执照注册和实际经营1-2年以上;2、企业连续一年纳税总额(增值税和所得税等总额)达1万以上;3、近半年未变更企业法人;4、企业必须有实际经营场所;(前期验点也是用到的)二、【申请人的条件】1、年龄一般要求年满18-65周岁;2、一般要求法人申请或者股东申请占股20%以上,有些银行也接受股东(占股一般20%以上)或实际控制人申请!三、【纳税评级要求】纳税评级标准共有五档:a/b/c/d/m级,目前绝大部分银行申请税贷要求a级或b级,也有少数一些银行可以接受m级或c级(通过的概率很低,但是新企业纳税等级是m级的,企业经营状态良好,纳税额度较多,这个影响不是很大)注: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纳税评级标准共有五档:a级:考评分在90分以上;(a级以上的就不用了说的,只要申请都能下款)b级:年度评价指标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新企业年度内无收入且70分以上;c级:年度评价指标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考评分在40分以下或直接判级确定;按照优劣顺序,从a级到d级依次递减,五档中a级是顶级,d级最差。四、【纳税数据要求】1、0申报税次数不能过多,不能连续半年以上0申报或无规律性申报,反映企业经营状态是否良好;2、企业销售额和盈利状况:开票环比下降50%以上,或者只有增值税,没有所得税,企业不盈利;3、企业纳税存在滞纳金的次数,不能存在滞纳金未处理状况;
五、【信用数据要求】信用数据包过企业和企业主的负债、征信及法律责任:1、企业信用要求: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2、征信情况:企业和申请人的征信不能存在严重逾期情况且当前不能逾期;3、负债情况:负债比不能过高,企业已授信贷款的银行数一般不能超过2-3家,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4、法律诉讼:企业和法人股东不能存在未结案的诉讼纠纷(已结案部分银行可以接受。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是银行对大部分企业税贷的申请条件要求,不同银行具体要求会有一些差异,详情可以随时咨询我哈,帮助企业跟同业排忧解难。
【第15篇】如何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问:请问新增合同组织临时登记在哪里办理?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组织临时登记】办理。
问:如何申请ukey?
答:请您参考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请您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中查询事项名称为“发票票种核定”,办理状态为“审核通过”,点击操作下方的【进度跟踪】;
第二步:点击【税控设备申请】,进入线上申领税控界面即可;
第三步:填写税控设备申请,申请人请填写申请人姓名不要填写公司名称,盘类型直接选择税务ukey,邮寄配送可自行选择是或者否,填完信息后页面下方的【点击免费领取】按钮即提交;
第四步:提交成功后可重新进入申领界面。查看右上角的“缴费状态”下方显示什么,如您邮寄配送选择的是“是”你可以查看下方的办理进度里有没有显示快件订单号,如有您可以通过单号查询物流;如您邮寄配送选择的是“否”,请您看页面下方税控发行文书后有没有显示“领取回执”字样,如有,请您按回执内容办理后续事项即可。
问:一般人纳税证明如何打印?
答:(1)可先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2)若通过以上方法查询不到数据,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来源: 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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