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文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文件
关注猫叔不迷路,办理办学许可证有门路!
目前,关于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最新政策文件已经下发,有不少佛山市的校长来咨询猫叔问办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以及该怎么去准备材料呢?猫叔相信很多校长都是积极办证想要早日合规合法开展办学活动的。那么在今天的文章里,猫叔想跟各位校长们分享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第一:举办者的要求。
(1)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且法人需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第二:场地要求。
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以自有场所举办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租用场地的,应提供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与产权人或产权人授权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培训场地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同一培训时段内,
第三:资金要求。
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必备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培训活动正常运行开办资金数额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以到账实用货币资金为准。此外,培训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的地市辖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第三方资金托管要求的银行,签订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学员预付费。
第四:从业人员要求。
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规模和运营需求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学资质、从教经历、任教项目等信息在培训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监管平台备案。根据专业类别,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设课程分为器乐类 、声乐类、戏曲戏剧类、美术类等,申请开办包含上述类别课程的培训机构,应分别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不同的课程所要求的的专业条件以及教师要求、任教资格不一样,如果校长们对自己所在地区要求不了解的话可以咨询猫叔为您提供具体的解答!
第五:消防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是一项大工程,不同地区消防的具体要求不一样,各位校长们需要先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再进行办理,不要急着去办消防,否则,费时费力又费钱!如果校长们对于想要了解更多,可以咨询,猫叔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以上就是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各位校长们可以先对照猫叔今天的分享看看自己以上条件是否满足。除此之外,关于之前有些校长也咨询过猫叔问:办学场所不是商业性质的是否可以?教师有无规定几名?没有教师资格证可以吗?是否需要办理二次消防等等?如果校长们也有这些疑问或者有其他疑问也都可以咨询猫叔,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今天的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校长们有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咨询猫叔,猫叔将全力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协助您早日拿下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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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猫叔预祝各位校长能尽快拿下办学许可证!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制度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右上角搜索:输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2、点击搜索,选中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打开它。
3、点击我要备案。
4、会计制度小规模一般选小企业会计制度,如一般纳税人可选企业会计制度。摊销,折旧,成本核算方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会计核算软件一般不填。
5、会计年度一般从本年度1号开始,到本年度31号结束。会计报表一般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年报和季报,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需选择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年报和月报。注意:年报报送期限需选择4个月,选择5个月税务局可能不会批准。其他报表可通过点击右边+号增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报表。记账本位币一般选人民币元。全部填完后点击下一步。
6、二次确认,全部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
7、提交后,等待税务局审核即可。如处理结果为被退回,需根据税务局的批语进行修改,如没有批语也被退回的,拨打税务局电话进行咨询。如处理结果为已办结,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成功。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报税流程
导读:现在科技很发达,报税都是在税务系统中完成的,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进行网上税务操作。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季报,使用开票软件的财务人员征期内不要忘记登陆开票软件完成清卡工作。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就会自动抄税,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此时说明本月您已完成清卡工作。
如果您登录开票软件未看到清卡成功的提示,可以点击“上报汇总”模块,会提示抄税成功,请执行远程清卡,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一般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
1、找到相应的报税平台;
2、填写您的税号和密码进入报税平台;
3、填写相应的表格并保存;
4、确认申报;
5、申报成功。
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其实都是相似的,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一、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十二、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第5篇】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填写
今年国家推出了一项面向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企业,则是季销售额从30万元提高到了45万元)。
但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熟悉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没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填报路径
现在都是网上办理了,方便快捷,所以我们直接介绍在网上申报的流程。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登录上去之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表申报”、“立即填表”,然后根据自身需求填表就可以了。
二、三种申报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有四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普票,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
申请情况不同,填写的栏目也不同。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0栏或第11栏,千万不能填第1栏(会产生税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对应税率,将销售额填入1、2栏或者4、5栏。
如果要同时开具普票和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需先确定自己是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填报时与非小微企业有很大不同。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纳税人,申报时应将销售额填入9、12栏。
享受减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了,在申报时,除了填写主表外,还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的明细表!享受免税的收入部分应填入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享受减税的收入应填入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指南,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只要对流程熟悉了,纳税申报并不难!如果朋友们想更省心,不妨把难题交给“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合理节税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掌握合理避税的一些方法尤其重要。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无论收入高低,都要依法完成纳税申报的义务。企业在税收负担重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巧妙运用避税方法,就能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六大方法。
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方法都有哪些?
方法一:价格转让法
价格转让法指的是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了能够取得更多利润及经济利益,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要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必须对价格进行合理筹划。
方法二:筹资法
筹资法是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具体指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贷款等方法进行筹资,使得税负最轻。
方法三:成本调整法
成本调整法指的是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对成本进行调整。即,通过合理调整成本或者分配摊销成本的方式,减少利润,最后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方法。
方法四:从销售下手
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尽量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因为货币的时间价值,往往延迟纳税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节税效果。
方法五:换成“洋”企业
换成“洋”企业这一避税方法,主要是从税收政策角度来考虑。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如果能够改变经营模式,比如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过渡,就能享受相应税收政策,最后达成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方法技巧
避税和逃税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适用的法律不一样
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逃税仅使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两者的对象不同
避税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而逃税所适用对象是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两者的行为方式有所区别
避税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者减轻纳税的目的得行为。但逃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逃避其纳税义务。
以上就是有关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六大方法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企业合理避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税率
就在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算是比较优惠政策,但不涉及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在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下,需要缴纳6%-13%的增值税,企业的利润超过300万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如果想要分红还得继续缴纳20个点的个税。综合下来,基本上公司赚的利润,一半都用于纳税了,这对于公司后期的发展(比如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员工福改善等)是非常不利的。
此时,作为公司的老板或财务人员,在享受不到全国统一税收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了解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公司合理降低综合税负,而不是投机取巧去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偷税漏税(比如买发票、虚列工资等),通过这些违规手段来降低公司税负这种行为在现如今金税四期面前早晚都会被预警处理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在一些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接部分业务,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目前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低至1.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
我们以一家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一年开普票500万为例,核定之后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2023.1.1-2023.12.31税率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纳税总计7.72万,总税率1.55%(个体工商户无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供自由支配)
如果是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每个季度开票都不超过30万(普票),年开普票120万以内,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增值税(目前税率1%):0
个人经营所得税:0
纳税总计0,总税率0
总结:显而易见,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确实可以降低税费
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此外一些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需要提供发票的,可以通过税局自然人代开,目前通过河南等地税局代开,综合税率2.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1.5%),有完税凭证,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纳税,年底汇算不会影响自然人其他收入(工资薪金等收入),规避重复纳税风险,一般两天左右即可代开完成,无需到场,线上提交资料即可办理。
注意:以上无论是哪种方式,均要求业务必须真实,三流一致(合同、转款、开票额)
总结:企业和个人应该积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降低自身税负压力。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抵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0%的发票,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也就是说,400万的货款可以抵扣36万的税,是真的吗?是真的!
如果你的公司是建筑公司,做市政行业或者做园林绿化行业的,你去采购自产自销的苗木,别人是小规模纳税人给你开的0%的普通发票,那么可以抵扣你公司9%的增值税。当然不仅仅是苗木,还包括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也是一样的。给你开0%的普通发票,拿到您公司来也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拿到这张发票呢,不进行认证抵扣,可以直接用扣除率来计算,那这个进行计算率呢,也就是九个点,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给你开的400万的发票,一分钱增值税都没有交,而你就可以抵扣掉36万的税款,你明白了吗?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地税申报
现在公司报税基本上都是采用网上申报,只要在网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申报缴纳。
1、登陆当地税务系统。
2、首先是国税,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登录进去,就可以进行申报纳税了。
3、地税的纳税申报。也是登录地税局的官网。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进去就可以进行税务申报。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怎么报
10月季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及抄报税顺序实操
10月大征期内放了7天长假,因此纳税征期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26日。
总体纳税申报流程是:抄报税—纳税申报—反写监控
企业在纳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不管上月有没有开具过发票,或者有没有购买过发票,都是要在报税系统中进行抄报反写工作处理的。抄报反写成功后,系统就会显示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11月15日。接着我们做增值税纳税申报处理,最后才是反写监控!
一、税务ukey版抄报税流程
1、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2、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二、金税盘抄报税办法
1、金税盘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2、金税盘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三、金税盘v3.0版本抄报税方法
四、小规模纳税人10月季报填写变化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顺序说明
2、小规模纳税人10月季报申报表填写变化
篇幅限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变化,在此不详细展示了。10月征期里有什么纳税申报疑问的,可以在下方留言讨论哦!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
这两天,地摊经济彻底火了!
国家推动,百姓欢迎。截至目前,至少已经有上海、陕西、辽宁、江西、甘肃、杭州、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长春等27个地方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
6月1日上午,总理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是中国的生机。
城管为你保驾护航,甚至有的城管的kpi就是发展地摊名额。如果你最近接到城管给你打电话邀请你去摆摊,别挂,那不是骗子,那是天降大财。
看到地摊经济这么火,很多小伙伴询问,我也想摆地摊,补贴家用,不过,摆地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么?需要交税么?今天言税菌统一回复一下~
01 要不要办营业执照
国务院发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这样看来,是不是个人摆地摊,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呢?也不是,《办法》也规定了一些可以不用办证办照的情形。
也就是说,不允许无证无照推个小车,走街串巷叫卖。换个角度想,这样规定也是合理的,比如你要卖苹果,如果苹果有问题,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售卖的话,客户可以找到你,投诉“有门”;沿街叫卖打游击,真是属于投诉无门了。
02 需要交税么
不论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只要取得收入和所得,都需要依法纳税。即不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取得收入和所得之后,也需要缴纳各项税款。
一、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初期摆地摊的人来讲,都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摆地摊取得的收入,只要每月不超过10万元,就可以免征增值税。
如果超过了10万元,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及《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减按1%缴纳增值税,湖北省的企业和个人还可以继续免征,但明年可能要恢复到3%征收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的减免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0号公告,也只是规定缓交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故摆地摊赚取的利润,除湖北以外,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摆地摊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中的第4项“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由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复杂,再加上账务不健全,大部分都是实行核定征收。实行定税以后,摆地摊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需按照核定的数额缴纳即可,操作简便易行。
综上所述,初期临时摆地摊取得的收入没什纳税要求,也不需要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摆出“大收入”,还是要依法纳税。如果不及时申报纳税,就是违法,就会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本文内容来源噼里啪记账、粥左罗。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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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都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小屋就跟大家仔细讲一讲!
[送心]跟着小屋走,经验你拿走[送心]
01.年应税销售额
☞①☞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应≤500万,即连续12个月累计不含税收入≤500万,如果超过了500万,系统会强制把小规模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开票收入+无票收入+调增收入。
♥注意: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不一定超过500万,有些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不含税收入也只有一两百万♥
公司应该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应该考虑企业的发展状况。
如果我们企业的客户大多数都是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最好注册为一般纳税人。
02.税率
☞②☞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5%,销售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行业的征收率为5%。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9%、6%、0%。大多数行业都适用13%的税率,常见的有销售货物、销售服务等;适用9%税率的常见行业有交通运输行业等;适用6%税率的常见行业有金融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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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税收优惠
☞③☞税收优惠主要适用于小规模企业,一般纳税人很少有税收优惠政策。
♥从2023年4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原适用于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原适用于5%征收率的正常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正常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减半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得税应税额≤100万,税率为2.5%;
所得税应税额在100万到300万之间,税率为5%;
所得税应税额大于300万,税率为25%。
04申报时间
☞④☞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季所申报的税种也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每季度申报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每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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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发票抵扣
☞⑤☞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抵扣税种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都只能抵扣企业所得税,不得抵扣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票可抵扣增值税,取得的普票可抵扣企业所得税。
好了,小屋的分享就到这里啦~~~有需要的友友尽请转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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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定额征收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什么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三、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改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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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怎么转成一般纳税人呢?
我们知道纳税义务人主要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类型,一般公司注册成功后就会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呢?
关于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
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核算健全,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具有进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水电经销企业
符合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意:个体户是不能自行申请的,个体户在连续12个月开票额达到一定条件后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
公章,发票章,私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小规模纳税人5个常见误区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一律免缴增值税?
回答:不一定,结合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5个要点可知:第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第三,享受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仅包括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第四,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非不征税收入);第五,开具的发票为免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回答:可以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小规模纳税人每个季度销售额不到45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成本费用就不需要取得发票吗?
回答:需要,如果是企业日常发生的支出费用那就必须依法取得合规合法的票据,否则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样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季度申报吗?
回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是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指的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超过500万,按税法规定应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不主动申请的,税务机关会强制将企业纳税身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企业年销售收入一直低于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也可以主动向税务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小规模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是不可逆的选择,企业做出选择前,务必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