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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凭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7 14:45:03 查看人数:9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凭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凭证

【第1篇】一般纳税人凭证

(某纳税信用等级非a级纳税人收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核实申请表》) (某纳税信用等级非a级纳税人收到的“不符合”《税务事项通知书》)

编者按:为了打击利用办税便利化措施、注册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三假企业”,2023年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对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围、核实处理等作出规定。但是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反映出取得异常凭证的处理难度大,纳税人面临补税风险。本文将梳理取得异常凭证的处理流程,并对实践中产生的疑难问题予以分析。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的相关规定,以下六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

no.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no.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no.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no.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no.5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no.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处理

step1: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将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附清单),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要求其作出不同的处理,并告知其享有申请核实的权利以及对本通知享有的复议、诉讼权利。

根据2023年第38号公告,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不同情形下取得异常凭证的处理方式系:

step2:准备材料、申请核实

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等处理之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纳税信用等级非a级纳税人,应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等处理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运输仓储证明、款项支付凭证等以及纳税人关于业务的情况说明以及对认定异常凭证的陈述、申辩意见等。

step3:根据税局核实结论进行下一步法律救济程序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核实结论。若核查结论为“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等相关规定的”,后续还会发出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相关税务文书。

实践疑难问题解析

问题1:取得专票被认定异常凭证,还能进行企业所得税扣除吗?

笔者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2023年第38号是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管理出台的文件,而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却是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两个公告中所称“异常凭证”不等于《办法》所称“不合规发票”,认定纳税人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与认定纳税人取得“不合规发票”系依据不同规定与程序作出的不同税收征管措施。纳税人取得专票被认定异常凭证乃至核实之后被出具“不符合规定”结论,并不导致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原因主要包括几点:

首先,纳税人取得专票被认定异常凭证只是暂时被冻结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退税、抵扣原材料已纳消费税的权利,是否符合规定仍须税务机关核实;而即便核实未通过,仍可以提起复议、诉讼等法律救济程序,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之前异常凭证被解除的,纳税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退税、抵扣原材料已纳消费税的权利恢复,也可正常进行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之后异常凭证被解除的,纳税人也可以进行专项申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计算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其次,即便异常凭证不能被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也赋予了纳税人使用除发票之外的外部凭证进行扣除的权利,即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纳税人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等支出真实性证明材料进行税前扣除。

问题2:被认定异常凭证是否存在虚开刑事责任风险?

笔者认为,不能排除被认定虚开、向刑事责任转化的风险。业务真实性是虚开犯罪中应予以查明的首要事实,“无货虚开”也是国家打击的重中之重。无论纳税人是否对“异常凭证”认定申请核实,税务机关在认定、复核程序中也会首先对业务真实性予以调查,发现有虚开线索的会转为稽查程序(《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三条第(4)项:异常凭证的开具方和接受方涉嫌虚开发票、虚抵进项,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其他需要稽查立案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稽查认定虚开的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可见虚开风险客观存在。

其中尤其要关注的是“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这里剑指实践中的两种情形,一是上游被认定虚开而牵连下游;二是上游“变票”偷逃消费税而牵连下游过票企业。尽管笔者在案件代理中一贯主张,上游被定性虚开并非证实下游同样虚开,下游业务真实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之规定正常抵扣,或按照国税发〔2000〕187号之规定认定构成“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一概以恶意接收虚开定性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同样,上游“变票”偷逃消费税的,下游过票企业不应承担补缴消费税的责任,更不应以虚开追究刑事责任,原因在于石化企业变票案件中,地炼企业偷逃消费税是绝大多数案件的犯罪动因,因此不管成品油还是化工产品,货物均是真实的,应对变票企业或者地炼企业追究偷逃消费税的行政责任。但是较为遗憾的是,实践中对此两种情形下的受票企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在少数。

问题3:被认定异常凭证无力补税或提供担保,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纳税争议的缴税前置、复议前置已经成为纳税人寻求法律救济的最大阻碍。根据其实施细则,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一旦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作出补税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无力缴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的纳税人将难以维权。

那么,在被认定异常凭证案件中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核查不通过通知书是否能够绕开缴税前置、复议前置而提起复议、诉讼?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尽管税务文书中没有“按照要求补缴税款或提供担保”之类的表述,而是载明“对本通知存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则表明该税务文书没有将其作为纳税争议适用两个前置程序。但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复议机关却表示属于纳税争议应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

因此,从纳税人权利保护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可以主张异常凭证争议案件属于与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行为产生的争议,且对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抵扣或出口退税权利造成实质影响,不属于纳税争议,不适用两个前置程序。当然,若主张被驳回,纳税人也可以对开票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税款损失,这类民事纠纷案件出现较多。

问题4:提起核实申请程序时,纳税人应着重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46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纳税人稽核比对、纳税申报情况,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备查簿,相关纸质信息与电子数据是否相符等。

2.增值税发票信息、业务合同、运输仓储证明以及银行账单资金流的一致性等。

3.需要委托异地税务机关协助调查的,可通过抵扣凭证审查系统,委托与纳税人发生交易的上、下游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核实。

4.需要实地调查的,主管税务机关派员赴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就其经营状况、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

可见,除了交易证明材料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外,纳税人还可以邀请税务机关实地考察,还可以准备货物销售的相关材料,以还原上下游交易链条,以货物真实销售来佐证货物/原材料真实采购。

【第2篇】一般纳税人兼职会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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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现在的一些现代服务业,公司经常会出现一个项目就会涉及到多个兼职人员,但是企业对兼职人员的薪资发放,很难获得发票,不计入公司成本。长期以往,企业就会出现资金支出了,但是却无法获得发票作为成本扣除,所以导致了企业利润虚高,企业税收压力变大。

对于企业来说,薪资的发放也关系到企业的税收,兼职人员薪资的发放怎么获得发票来作为企业成本扣除,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

利用灵活用工平台能够很好的解决企业的用工问题,特别是这种临时兼职人员的薪资代发问题,不仅能够解决兼职人员薪资代发的问题,还能够解决企业资金支出,但是没有获得相应发票的问题。总的来说,解决了企业缺票的问题。

我司合作的灵活用工平台能够给企业提供代发工资的服务,平台服务商还能根据代发合同开具6个点的专票,并且还会提供完税凭证,后期这部分资金将不再计入汇算清缴,很好的解决了企业由于兼职人员薪资发放,但无法获得发票的难题。

灵活用工平台是我司合作的一个项目,主要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和成本发票欠缺的问题,针对企业其他的问题,例如:企业增值税高的问题、缺进项的问题等等,这类问题我们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可以解决,具体的税务筹划方向可以询问小编。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壹点》公众号,税务筹划需求请关注了解!

【第3篇】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采购行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所对应事项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公司将进项税进行抵扣,这属于正常的业务范畴。

如果公司在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进项税在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是否还能抵扣?

通常情况不可以。

但要注意,有一个特殊的例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以下简称“59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上述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期间的特殊规定

按照59号公告的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期间指的是从公司设立并办理完毕税务登记开始,到被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特定期间。

在该期间,企业可能还处于“筹建”状态,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显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无法正常抵扣。

如果某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由于过去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公司按当时的政策将一般纳税人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该公司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始,到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就不属于59号公告所规定的“被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期间。

二、收入的特殊要求

按照59号公告及解读的要求,企业在上述期间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没有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抵扣凭证,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正常抵扣。

这里面的没有收入,没有报税,指的是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收入,如果公司通过隐瞒收入(如未开发票,就没有确认收入,但实际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就不满足59号公告的要求。

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无法抵扣前期凭证,如何处理

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将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抵扣,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按照59号公告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通知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销售方不予配合,该进项税还是无法抵扣。

四、发票对应业务的要求

59号公告并未对发票对应业务有特殊要求,但企业在后续抵扣时,也要注意,如果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服务或货物是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等,则发票所对应的进项税同样不能抵扣。

【第4篇】广东省一般纳税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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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广州税局发布一则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详细阐述了小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税收违法事实:虚开528份发票,份数之大,令人咂舌!

下面来和阿达一起分析一下这一起案例:

本文主角小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贵州、广州等地的单位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28份,价税合计五千六百余万元。

短短一年半不到,虚开发票份数528,相当于每一天都有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去,可怕不可怕,这种程度的虚开发票肯定是妥妥的虚开发票罪,跑不了的!

后面税局也是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函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讯问笔录》,证实其为虚开团伙企业。

所以本文阿东就不给大家分析处罚情况,我们来看看,税局是怎么抓到他的!

其中着重可以看一看第一条: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获取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证明开具了这些发票!

所以金税三期有什么用呢?

金税三期的核心就是:以票控税,用发票这一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主要凭证作为税收征管的切入点。

所以上述税局公告中,只是说明了通过金税三期查出小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发票明细表,因此大家就能由此发现金税三期的漏洞,即:多套账。

相信一些资深会计都知道一些长久一点的企业都会有一套内外账吧,给老板看的反应反映真实情况的内账,也有给税务机关的外账及税务账,更有甚者还有给银行做贷款的账!

所以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就会补上这些漏洞,如果该系统真的上线之后,阿东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给大家分析分析!

仔细看第二条:该企业被认定为走逃企业!

首先要要知道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上述案例人家企业都敢干违法的事情了,区区一个走逃何足挂齿

但是,对于咱们正常的企业,一不小心接收到这种走逃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异常发票的,若未抵扣或未申请退税,则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

若已抵扣,则一律转出;已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暂缓办理退税,或由企业提供担保。

若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可以继续抵扣或办理退税。

涉嫌虚开的发票,不得增值税差额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基于上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作为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即便取得了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也是可以税前扣除!

之后再看看第三条:银行账户资金交易资料,证实上述发票涉及的款项未进行实际资金收付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虚开发票肯定不会是按照发票上金额进行实际业务进行支付,所以一般是私人卡收款!

所以公转私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任何(公户,私户)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公户之间转账,超过200万。

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所以,大家企业正常经营才是发财之道,一定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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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面申请报告

2、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202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最长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

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不仅如此,就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一样,不同的经营业务也需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四种:13%、9%、6%、0%。

1、13%适用于货物劳务类。

13%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并且这个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区别的。

2、9%适用于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

9%也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的。并且,9%低税率适用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农机、农膜、居民用煤等。

3、6%适用于一般服务类。

6%同样也是只能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服务类包括的内容还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这类业务时,也是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4、零税率适用于出口免税方面。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另外就是还会有免税的情况存在,即免税农产品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0税率还是有差别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0税率并没有出口退税好。企业在选择时,也是考虑清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征税环节可以分为四个,即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和进口环节。这些环节可以包括了社会经济活动全部流程,当然,在不同的环节,需要征税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当然,从征税的具体范围来看,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金融服务以及进口货物。

当然,这些具体征税范围内部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注意。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虎虎就不展开叙述了。有时间,虎虎再专门分享一下!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的税负,谁的更低?

在一般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其实并不比小规模纳税人的高。这主要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有这样的优惠条件。

从使用性以及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有利程度来看,一般纳税人才是更适合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也好理解,毕竟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肯定希望和实力更强、财务管理更标准的企业合作。如果企业一般纳税人都不是,怎么才能更好地证明自己的实力的!

【第7篇】一般纳税人缴税怎么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纳税申报表)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行次

类别

项目

金额

1

利润总额计算

一、营业收入(填写 a101010101020103000)

2

减:营业成本(填写 a102010102020103000)

3

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填写 a104000)

5

管理费用(填写 a104000)

6

财务费用(填写 a104000)

7

资产减值损失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11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 a101010101020103000)

12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 a102010102020103000)

13

三、利润总额(10+11-12)

二、一般收入的确认——9 项 (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属于“营业收入”(申报表第一行)。销售有形动产取得的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2、劳务收入

属于“营业收入”(申报表第一行)。提供劳务、服务的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3、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 股权(不交增值税)、债权(不交增值税)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均不属于“营业收入”。其中:股权转让问题较为复杂,仅以以下三个环节分析:

a、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a、确认时间:应于转让 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b、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 扣除为取得该股权 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c、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 可能分配的金额。

b、撤资减资

区分股权转让所得与股息性所得。

收回项目

各项解析

税务处理

投资收回

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

不属于应税收入

财产转让

股息性所得: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

属于应税收入,但符合条件的免税——纳税调减

股权转让所得:扣除上面两项后的余额,确认为转让所得(或损失)

属于应税收入——不做纳税调整

c、企业清算所得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

a、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税所得);

b、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1:甲公司 2017 年 8 月以 800 万元直接投资于乙公司,占有乙公司 30的股权。2023年 12 月将全部股权转让取得收入 1200 万元,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时乙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 200 万元。

解: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800=400万元。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营业收入”,不是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a、 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投资收益”(股息所得)——符合条件的免税。

b、 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d、 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a、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b、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e、免税收入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交增值税

a、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 包括: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对于贷款业务的利息,属于营业收入。

c、 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被投资企业定期支付利息或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并在投资期满或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 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等)

d、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a、支付的利息——按债权性: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标准以内);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区别于支付的股息)

b、赎回的投资——按债务重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c、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混合性投资业务,作为境内被投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支付的利息处理:满足条件,支付的利息——确认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不满足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支付的利息——视为股息,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①、该境外投资者与境内被投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

②、境外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将该项投资收益认定为权益性投资收益,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租金收入:属于“营业收入”(申报表第一行)

a、 提供动产、不动产等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提供动产、不动产的使用权(租赁),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但在增值税中有差别。有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收入”。

b、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不同于增值税)。

d、不动产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一次性支付的纳税处理

税种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务处理

增值税

提供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收到时一次性纳税

附加税费

同增值税

同增值税

所得税

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分期缴纳

房产税

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

分期缴纳

印花税

行为税,书立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算缴纳

收到时一次性纳税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营业收入”(申报表第一行)

a、 企业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

b、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收入”。

c、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属于“营业收入”,属于捐赠利得。

a、按照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

a、受赠资产价值;

b、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例2、乙企业 2021 年 12 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100 万

元,增值税 13 万元,企业另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 1 万元、增值税 0.09 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 年受赠资产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解:

固定资产原值=100+1=101(万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13+0.09=13.09(万元)

应纳税所得税额=100+13=113(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13×25%=28.25(万元)

例3:丙为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5 月接受母公司捐赠的原材料

用于生产应税药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 万元、税款 130 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企业将 113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赠与双方无协议约定。

解:因双方无协议约定,不应计入资本公积,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会计利润 1130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包含 1130 万元。

9、其他收入

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例4:企业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中,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bcd)。

a.债务重组收入

b.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c.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d.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例5:某空调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 8000 万元,对应的成本为 5100 万元。

(2)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 700 万元,与之相应的成本及税费为 100 万元。

(3)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150 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180 万元。

(4)与境内关联企业签订资产交换协议,以成本 300 万元,不含税售价 400 万元的中央空调换入等值设备一台。

解:应确认收入总额=8000+700+150+180+400=9430(万元)

应确认营业收入=8000+700+400=9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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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一般纳税人税负率

一般纳税人控制税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值税税负的控制和所得税税负的控制。

税负,是因国家征税而造成的一种经济负担。税负是国家税收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的结果,是国家税收所反映的经济分配关系的一个表现方面。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一)增值税部负的涵义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税负反映的是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差额与收入的占比。

增值税税负=(销项税-进项税)/收入

=(收入*销项税率-收入*销项税率*x)/收入

=销项税率-销项税率*x

我们以13%的货物销售举例:

1、当增值税税负=2%时,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x,即2%=13%-13%*x,可以求出 x=84.6%,该值表示,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例为84.6%,也就是说,如果当月销项税额=10万元,则需要进项税额8.46万元;

2、当增值税税负=3%时,增值税税负=销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x,即3%=13%-13%*x,可以求出 x=76.9%,该值表示,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例为76.9%,也就是说,如果当月销项税额=10万元,则需要进项税额7.69万元;

通过上述公式变形及计算举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处行业自己试算,非常便捷,不用过于烧脑了!

3、那么上文中得出的84.6%和76.9%又能反映出其他什么问题呢?大家可以和我一起来思考!

(1)一般某行业的销项税税率和进项税税率大致都是一样的;

(2)税率一致,税额所对应的不含税金额比例也就是一致的,如销项税额=10万元,则不含税金额=10/13%=76.9万元;继而可以计算出需要进项8.46万元对应的不含税金额=8.46/13%=65.1万元;

(3)进项所对应金额大部分是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销项所对应金额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收入=65.1/76.9=84.6%;

(4)综上,税负=2%时,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84.6%,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比例一样;

(5)同理,税负=3%时,成本与收入的比例为76.9%,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比例一样;

4、当月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确定的情况下,行业税负也是确定的数值,那么: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税率-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率

假设,当月收入=80万元,销项税额=80*13%=10.4万元,行业税负=2%

收入、销项税额、行业税负视为已知条件,求进项税额

那么:进项税额=10.4*(13%-2%)/13%=8.8万元

验证:税负率=(10.4-8.8)/80=2%

结论: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成本利润率(毛利率)

(二)所得税税负的涵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其税负反映的是所得税与收入的占比。

所得税税负=所得税/收入

=【(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税率/收入

=(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我们还是以上文举例:

1、当期收入80万元,增值税税负2%,则当期成本=80*(1-2%/13%)=67.7万元,

2、当期营业利润=收入-成本=80-67.7=12.3万元(营业利润=80*2%/13%)

3、假设当期期间费用=5.3万元,则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期间费用=12.3-5.3=7万元;

4、当期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7*25%=1.75万元;

5、所得税税负=所得税/收入=1.75/80=2.19%;

6、净利润率=净利润/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收入

=(7-1.75)/80=6.56%

6、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2%/13%-5.3/80)*25%=2.19%(验证无误)

结论: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收入)*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税负与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率,费用率,所得税税率相关!

(一)在实务中,成本并不是全部由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还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购入时可以抵扣,因此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

(2)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定额发票等计入制造费用发票,该项目不能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目;

(3)直接人工,工资费用可以计入成本,但是无法作为进项税的抵减项目;

(二)增值税税负控制措施:

(1)增值税税负的控制,可以要求采购部门多采购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厂家进行合作;

(2)公司可以与劳务公司合作,生产人员的工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在实务中,期间费用也可以分为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和“普通发票”两项:

(1)销售人员出差过路费、火车票等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2)管理费用中,商业保险开具专用发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等可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均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3)财务费用中,银行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二)所得税税负控制措施:

(1)要求销售人员出差,尽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每月度、季度终了及时开具银行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3)日常发生的快递费用、办公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可以与劳务公司合作,销售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负可以从侧面反映一个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在实务工作中,大家一定要熟练掌握,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第9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

对于纳税人的问题,已经是我们的老生常谈了。不同纳税人之间的问题也变的不在那么的简单。那么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税率、按月纳税申报和专用发票,可以说是一个“阵营”的,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法、增值税征收率、按季纳税申报是另一个“阵营”的。

第一、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例外:特定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适用简易计税法,主要是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一般计税法是针对企业的利润征税,简易计税法是针对企业的营业额征税,我们来看看它们对应的计税公式就一目了然了。

一般计税法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当期进项)*增值税税率而简易计税法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你看,当期销项-当期进项就是企业当期的利润,所以一般计税法是针对利润征税的。不过两个公式中还有一个不同点,一个乘的是增值税税率,一个乘的是征收率,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二个区别了。

第二、税率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例外:特定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也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有16%、10%、6%三个税率,和5%、3%两个征收率,而正是因为销售额是包含利润的,所以征收率这个百分比比税率要小。增值税之所以有多个税率,就是针对不同商品的,你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劳务的税率是16%,销售图书的税率是10%,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是6%;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劳务、销售图书和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征收率都是3%。

第三、纳税申报周期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按月,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一般是按季度(例外: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也可申请按月纳税申报)。正是由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比小规模纳税人的健全,所以一般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在每年的1月初、4月初、7月初和10月初进行四次纳税申报。

第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取得专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票也只能请税局代开(例外:2023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3万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票)。从开具专票的角度讲,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毕竟小规模企业也是要跟大企业做生意的,只不过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要请税务局代开罢了。

而从取得专票的角度讲,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就算取得专票,税局也不允许你抵扣,所以现实中很多企业在给别人开专票时,都会要求对方出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导致小规模企业想取得专票都难。

纳税人类型判断方法:

1.看企业规模判断。大型企业或规模较大的企业肯定是一般纳税人。因为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它的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肯定可以判断其是一般纳税人,不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说上市公司、有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企业,其销售额肯定超过500万元,不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过由于现有规定对规模大小达不到要求,如果账务处理规范的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所以完全凭规模判断还存在不足,对规模小的纳税人还要结合下面介绍的方法进一步区分。

2.看发票税率判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分行业,统一按3%计征,而且你得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享受季度30万免征,但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3.看增值税申报表判断。查看企业当期或近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表头有明显区分。一个表头是“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一个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看就可以判定,也是目前最准确、最简单的判断方法。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相信您在看完上文之后对于这两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10篇】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

我们知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并且政策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执行到期。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到底有什么区别?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又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0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从资格认定上: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年应税销售额指标;是否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是否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从税款计算方式上: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方式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供货方一般不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从账务处理方面:

以采购原材料为例,小规模纳税人全额计入成本;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2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有哪些?

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达到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500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销售额达500万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然,若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应当“与”可以”,是两种不同的政策态度。

03

案例解析

假设小李的爸爸老李,其个体户2023年建材销售额为300万,另外在2023年底老李把自己名下的另一间商铺卖了,获得300万,2023年合计销售额达到600万。此时,老李的个体户到底要不要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呢?

注意: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当年的应税销售额。也就是说只能以300万的销售额来判断,则老李的个体户没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①如果老李的个体户不能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也无法按规定报送税务资料,那么老李则不用考虑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问题了,因为一般纳税人认定的3项指标均不符合。

②如果老李的个体户能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此时老李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注意是选择,不是强制要求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第11篇】某厂为一般纳税人

一、单选题

2.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b)。

a.个体工商户无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c.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年度销售额

d.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答案】b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可以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除另有规定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但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无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选项c: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选项d: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以下不适用“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的是(b)。

a.个人转让著作权

b.纳税人转让技术

c.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d.纳税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均适用“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选项d: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某黄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黄酒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发出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为5.65万元,定期60天收回,则该黄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是(a)万元。

a.13=100×13%

b.13.65

c.13.99

d.15

6.某果木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的收入为136万元(含税),当月发出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4.12万元,定期2个月收回,另外当月没收果木酒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c)万元。

a.15.64

b.15.92

c.16.12=(136+412)÷(1+13%)×13

d.17.80

【答案】c

【解析】除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或收取超过1年时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外,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136+412)÷(1+13%)×13%=16.12(万元)。

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适用6%税率计征增值税的是(d)。

a.提供建筑施工服务(9%)

b.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6%)

c.出租2023年新购入的房产(9%)

d.销售非现场制作食品(13%/9%)

【答案】b

【解析】选项a:属于提供建筑服务,适用9%的税率;选项b: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选项c: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9%的税率:

选项d: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属干餐饮服务,销售非现场制作食品属于正常的销售货物行为,适用13%或9%的税率。

23.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零售商品取得收入160000元,出租一间办公室取得收入10000元。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该商店应缴纳增值税(b)元。

a.0

b.500=10000×5%

c.5100

d.5300

【答案】b

【解析】2023年4月1日以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免税,适用5%征收率的项目照章纳税。应纳增值税=10000×5%=500(元)。

24.某个体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该个体商店购置一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万元,增值税0.39万元。当月取得商品零售收入15.07万元;用部分外购商品抵债,该部分商品市场含税售价为21万元;将部分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市场含税售价为1万元。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a)万元。

a.0.17=(15.07+2.1)÷(1+1%)×1%

b.0.18

c.0.24

d.0.50

【答案】a

【解析】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15.07+2.1)÷(1+1%)×1%=0.17(万元)。

36.某境外旅客2023年11月28日到我国旅游度假,11月28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箱中药饮片,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中药饮片价税合计金额654元。12月30日,该旅客离境前又在首都机场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对景泰蓝花瓶,取得发票上注明景泰蓝花瓶价税合计金额1130元,同时取得退税申请单。该旅客12月30日从北京首都机场离境并统一办理离境退税,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b)元。

a.142.72

b.176.62=654×8%+1130×11%

c.178.40

d.184

【答案】b

【解析】应退增值税额应为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与退税率的乘积。该旅客购买中药饮片退税率8%,景泰蓝花瓶退税率11%,可获得的应退税额=1130×11%+654×8%=176.62(元)。

二、多选题

2.以下单位或个人不能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ace)。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事业单位

e.年应税销售额为500万元且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广告企业

【答案】ace

【解析】选项b:个体工商户可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项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事业单位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31.下列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bd)。

a.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b.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c.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183天(90天)

d.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e.退税物品包括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答案】bd

【解析】选项a: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选项c: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选项 e:退税物品不包括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第1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01#

温馨提示大家,2023年三代手续费申请时间截止3月30日,不是3月31日,一定要特别注意,如果错过申请,就没法享受退付了。

如何申请?

02#

怎么申报缴纳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小编注:2023年减按1%,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享受免税)。

因为手续费我们是从税务局取得的,一般都不开具发票,只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按适用的税率申报增值税即可。

所以,申报方法其实就是填写未开票收入申报的方法。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有专门的未开票收入申报栏次。

如图所示,假设小编公司2023年取得了10600的手续费。

那么按照6%申报,申报金额=10600/1.06=10000,申报销项税=10000*6%=600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样就搞定了。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专门的未开票收入申报栏次,具体未开票收入要根据小规模实际情况填写。

假设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手续费的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那么手续费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填写到小微免征栏次。

2023年的最新小规模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1、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取得个税手续费未开票收入,主要分两种情况来区分申报,分别填写不同的栏次进行报税。

情况1、销售额超过30万

小编公司2023年手续费30.3万,未开票,公司销售额情况如下: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1季度销售额50万,超过30万,不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应该缴纳增值税。

分项来看,公司销售额超过30万,均要纳税,包括未开票收入部分。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大家看到,在这种情况下,手续费未开票的收入实际是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是不需要填写未开票部分的金额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情况2、销售额不超过30万

小编公司2023年手续费10.1万,开票情况如图,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销售额20万,不超过30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开的专票部分不能免税,按1%交税。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所以这种情况下,手续费收入是免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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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宁波一般纳税人查询

#宁波联兴财税# #宁波楼市# #创作人上联兴财税#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目前,宁波市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网点信息如下——

海曙区

海曙区

江北区

镇海区

北仑区

鄞州区

奉化区

余姚市

慈溪市

宁海县

象山县

前湾新区

备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个人每年前两次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免费,第三次及以上查询每次收取10元。商业银行代理查询网点支持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三种收费方式,暂不支持现金收费方式。商业银行代理查询网点查询的信用报告版本与人民银行各网点查询版本完全相同。市民只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在查询机上刷脸验证身份后即可完成查询,方便快捷,立等可取。

※免责申明:本文所采用的部分数据、信息、图片等素材来源于网络,若有偏差欢迎指正!文中涉及专家观点并不代表本号观点,若涉及内容版权问题,劳请提供相关材料,我们将及时给予沟通与处理。

【第14篇】开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何区别?哪个更好?

创业开公司办理税务注册的时候,通常要选择纳税人身份,那么纳税人选择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更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从增值税角度划分的。其实两者的划分标准很简单也很清楚,就是按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500万元是分界线,低于500万的就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不满500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高于500万会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规则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余额就是纳税额,也就是说税率一定情况下两个因素决定纳税多少,一是销项发票金额,二是进项发票金额(一般需要是专票才可以哦),销售发票金额越大,进项发票金额越少,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多,当然正常来说,你们公司的盈利也应该更好。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式简单,不涉及进项抵扣,直接就是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3%)。很明显,如果你们公司业务规模大,进项发票多,申请一般纳税人相对有利;业务规模小,缺少进项发票,年销售额不满500万,那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

此外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办税方面相对复杂;小规模纳税人则相对简单。一般纳税人需要月月出报表,月月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是多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账务方面一般纳税人因为涉及到了进项抵扣,因此核算方面也比小规模纳税人要复杂。一般建议公司初期缺少进项发票,且业务规模不大,可以先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后期有需要或满足条件了再申请一般纳税人。

本篇内容由:北漂新青年职教老斌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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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一般小公司怎么纳税

更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税虾虾》

现在大多数人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企业可以在地方税收园区里面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在方税收园区内注册企业,经过核定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为0.3%~0.75%。核定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有效帮助企业解决企业所得税等税负问题。

在园区内的小规模企业可开具专票,也可开具普票。小规模纳税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它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就没有企业所得税这一块儿的税收问题。如果企业只开具普票,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这是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企业出台的普惠性政策。而附加税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之上征收的,增值税免征,因此也不需要缴纳附加税。就只需要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经过核定后税率为0.75%。非常的优惠,这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那一般纳税企业有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呢?

按照国家规定而言,一般纳税企业是不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一般纳税企业可以享受税收返还,也就是说税收奖励政策。在园区内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即可享受。以业务分包的方式在园区正常经营。把相应的税收也留在园区内,在缴纳完税收之后,地方政府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情况,在地方留存一级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税收返还给企业。返还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返还比例高达80%。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税负问题。

一般纳税人凭证(15个范本)

(某纳税信用等级非a级纳税人收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核实申请表》)(某纳税信用等级非a级纳税人收到的“不符合”《税务事项通知书》)编者按:为了打击利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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