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支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支出
彬哥在2023年1月份撰写《500元以内零星支出入账不用发票?如何正确运用税务法规》一文,受到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做了收藏、转发,非常感谢网友的关注,让本人感受到分享的乐趣,分享的过程对于本人而言,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有时为了写稿,需要查阅各种资料,需对一些知识点反复核实,力求准确,通过学习输入,及时补充理论短板和知识盲区,最后才能实现知识输出,还能提升个人实务技能。
跟网友交流也有收获,可以帮助自己发现搞错的知识点。近日,经一位网友指正,本人进行核实确认,发现上述一文,自己对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理解存在一个错误。企业日常经营跟自然人购买货物、劳务或接受服务,发生零星支出在500元以下,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可以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文件规定,先说纠错后的正确结论:
1、对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向企业提供销售、劳务或服务,每次销售额(不含税)在500元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2、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每日累计发生的销售额作为一次,总金额在500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500元以内零星支出入账不用发票?如何正确运用税务法规》一文,对于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本人错误理解为当月累计销售额在500元以下,方可凭收据入账。
为了更好理解,先举例说明。例如以下几种情况(为了简化计算,涉及交易销售额,均为不含税):
1、甲公司在2月10日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付款300元,乙向甲公司开具收据。
2、甲公司先后在2月10日上午、下午,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分别支付300元、150元,乙按每次销售金额向甲公司开具收据2张。
3、甲公司先后在2月10日上午、下午,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分别支付300元、350元,乙按每次销售金额向甲公司开具收据2张。
4、甲公司先后在2月10日、2月12日、2月25日,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分别支付300元、350元、510元,乙按每次销售金额向甲公司开具收据3张。
以上四种情况,甲公司凭付款收据能否在税前扣除费用?
第一种情况很简单,当月就发生了一次交易,甲公司支付金额300元,在500元以下,可以凭收据列支费用。
第二种情况,2月10日当天,发生两次交易,总计450元,按规定在一日内发生两次以上交易,按照加总金额作为一次,在500元以下,可以凭收据列支费用。
第三种情况,2月10日当天,发生两次交易,总计650元,在一日内发生两次以上交易,按照加总金额作为一次,已经达到500元以上,甲公司必须取得正规发票才能列支费用。
第四种情况,在2月,甲公司先后三次向自然人购买物品,其中前两次分别为300元、350元,单次均未达到500元,可以用收据作为费用支出凭据。第三次支出510元,达到500元以上,甲公司必须向乙索取发票,乙不能开具发票,则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回过头看文件依据,如何解读?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政策解读
1.本管理办法界定的提供经营业务的主体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均要求办理税务登记。因此,28号公告中所说“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主要是指国家机关。第二类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指自然人。
2.零星支出的金额限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起征点涉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按照最新法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第五十条 个人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按期纳税主体,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按次纳税主体是指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
需要注意的是,按次纳税还包含按日计算的解释,就是指按次纳税按日累计计算限额。起征点是一个区间,表示由各省市自行确定起征点的金额,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500元。
延伸知识点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按照财税【2021】11号文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季度不超45万元),免征增值税。这是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克服疫情影响,所出台的临时措施,目前疫情仍在持续,短期内不会取消。而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的起征点2万元,是旧政策,也是常规政策。财税【2021】11号是新文件,是财税【2016】36号的税收优惠的升级。
自然人能否享受月度15万销售额的免税政策?
自然人在税务身份上也定义为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取得不动产租金收入等几种经营类型外,不能享受财税【2021】11号文月销售额15万元增值税免税政策,按次销售额达到500元,需纳税申报,全额按1%征收率缴税(3%减按1%征收)。
可见,如果经常发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可以最大程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阐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顺便扩展了一些相关内容,主要是为了说清楚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文关于零星支出限额500元的由来。
运用2023年28号文做税筹的思考
实际上,企业跟自然人交易的场景是有限的,自然人销售货物仅限于流动摊贩,而有门店的经营主体,按照《税收征管法》,都要求办理税务登记的,就不可能是自然人的身份,很难想象一个企业经常性地去找自然人采购物品。经常发生的,主要是企业为员工食堂采购食材,一般菜市场的小贩不会注册个体工商户,也不可能提供发票,但可以要求小贩开具收据,留下姓名、身份证号、菜品名称、金额、手机号等信息,当天在500元以内可以凭收据入账。
按政策,每个小贩每天有500元的额度是无需发票的,每月按30天计算,可以提供1.5万元的销售额。如果采购量较大,有更大的采购需求,可以有意识选择几个小贩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
食材采购规模再大,企业就不适合找自然人来合作了,可以建议小贩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可以销售更多菜品,方便开票,根据月度1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税负较低。
另外,企业跟自然人交易的场景,较多是个人服务类型。比如办公室的灯具、水龙头坏了,临时找水电师傅过来维修。定期找阿姨到办公室搞卫生、做清洁。每次收费在500元以内,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收据用于入账。需注意的是,企业支付服务费用,属于交易方个人提供劳务报酬,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按月汇总申报并代扣代缴服务人员的个税。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已涵盖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三大行业。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的事项,我们汇集了一些大家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1. 哪些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列入自开专票试点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对于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满足销售规模的条件下,只能自行开具专票,不得申请税务机关为其代开。
行业
执行时间
规模
法规依据
业务类型
住宿业
2023年8月1日起试点;
11月4日开始全面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69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鉴证咨询业
2023年3月1日起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4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建筑业
2023年6月1日起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11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2. 试点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可以开专票吗?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不得自行开具。需要注意的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自行开具,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 满足文件规定条件的小规模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了吗?
自行开具专票还需要满足一个前提:申请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4. 自行开具的专票怎么进行申报?
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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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率
对于公司开票的问题在近些年里面变得越来越多,很多公司也因为企业开票的问题出现的不小的财税漏洞,导致被相关部门所纠察。那么小规模开票税率是多少?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开票税率是多少?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统一为是3%(适用征收率),另外涉及到不动产出租出售的,增值税税率为5%。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4、《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小规模开专票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销售方开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3%。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如果为购买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国税代开专票,购买方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抵扣进项。如果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的,而且没有必要,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不能做抵扣,只能列入成本核算。
为什么小规模开专票无法进行抵扣呢?
第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来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管理中,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所以,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小规模的标准进行申报纳税;
第二,不同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计税方式也是有区别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应适用的计税方式为: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便没有抵扣进项税一说;
第三,增值税的抵扣也有规则:增值税抵扣指的是: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指的是企业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此项增值税抵扣只针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不可以进行增值税专票抵扣。综上所述,小规模开专票无法进行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不看的几个开票问题
一、纳税识别号的问题
以前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打客户的名称就可以开具了。但是根据新规定是必须打上纳税识别号,所以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千万要记得是:客户名称+纳税识别号才能开具。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时候,没有打上纳税识别号,需要作废重开,否则的话不能参与税前扣除。
二、开具专用发票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一般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去税局让工作人员帮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千万不能误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必须缴纳三个点的增值税款,而且是即时扣取的。所以在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一定要在开户行存够足够的税款钱,否则扣不到税款就没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小规模开票税率是多少?可以抵扣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3万免税政策
一、10万元起征点和“3降1”政策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10万元起征点的政策要点
1.适用主体: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
2.纳税期限选择: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纳税期限不同,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相关政策要点需特别关注
1.适用主体:
一是“3降1政策”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所以,适用于“3降1” 政策。
三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不适用10万以下免税。
“3降1”政策,只适用3%征收率(包括减按2%),不适用5%和减按1.5%征收率。
2.不含税销售额换算
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2023年4月23日发布)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四、发票开具的税率如何确定?是按3%还是按1%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财税【2016】36号和财税【2007】127号的限制。即不受“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的限制,可以根据下游企业需要,逐笔享受。
普票销售额+专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销售额≤10万(30万)。普票和未开具发票部分享受免税,专票部分要按照对应征收率征税。
一是1月1日至“1号公告”出台前,开具3%或免税普票,无需追回,按规定办理退税或补税即可。开具3%专票,如需享受“3降1”政策,需要追回或冲红,重新开具。(从宽)
二是“1号公告”出台后,普票都按1%开具,专票根据下游企业需要,1%或3%即可。如出现开具3%普票或免税普票(不享受其他免税的情况)的,减轻后续整改压力,追回重开。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做账
纳税人都是要按时做账报税的,有南宁的小伙伴问:我刚注册了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该怎么做账报税呢?
南宁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怎么做账报税,小金可以给你提两个方法,第一个方法是招专业的会计进公司,然后再给公司做账报税,第二个方法是找代账公司给你们公司进行做账报税。
关于第一个方法,有不少的公司都是会招会计进行做账报税的,但是这个有好处也会有坏处,好处就不用我说了,坏处的话小金得说一下,如果招的会计不够专业或者是不够稳定,那么是很容易让公司在税务这一方面出现问题的,比如说漏税、少缴税等,一旦有漏税少缴税的问题出现,公司这里又不知道的话,严重的税局可是会找上门的!
关于第二个方法,小金也是比较建议刚注册的公司找代账公司进行做账报税比较好,因为刚注册的公司在前期都是资金不是很充裕的,招个会计就要3000元的一个月的工资,一年下来也得花个几万块钱,但如果你是找代办公司的话,就不一样了,代办公司给你做账报税,算下来一个月也就几百块钱,一年也就是会计一个月的工资。
并且找专业正规的代办公司进行做账报税的话,肯定是有保障的,不用担心公司在税务方面会出现漏税、少缴税的情况,更不用担心会计可能会突然离职造成的断层,资料缺失。
综上所述,小金建议南宁小规模纳税人在做账报税的时候,尤其是刚成立不久的公司,最好是找代办公司进行做账报税!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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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又升级了!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有风险
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
最近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勾选平台)又升级了,系统会自动监控一般纳税人勾选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并给予风险提示。
为什么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平时会给予风险提示?
因为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
01#
为什么不能抵扣?
二哥从原理上给大家分析一下。
能不能抵扣? 这个问题觉得难不倒大家。二哥的文章已经说过多次。
能不能抵扣怎么判断?
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个流程图:
按照以上流程顺序判断后,能否抵扣一下就知道了。
1、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当然没有抵扣一说,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说法。
但是这里的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进项税,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抵扣,所以这里的身份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是站在一般纳税人角度谈抵扣问题,所以第一个判断是可以通过的。
2、是否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进入第二个判断,合法的抵扣凭证有哪些呢?常见的就是专用发票,当然现在的抵扣凭证也是多样的,不仅仅是专票,我们需要关注目前所有可以抵扣的凭证。
如下图: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自然是合法的抵扣凭证,那么第二个判断通过。
我们进入第三个判断。
3、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范围?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是不是就都能抵扣了呢?
当然不是。
我们还要看购进这项商品或服务的用途。
税法采取列举方式明确了不得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当然,还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也不得抵扣。
所以,到了关键的一个判断点了,虽然你现阶段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但是你的这个进项税的用途是什么呢?
你是自己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进项税,我是否可以怀疑你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的了呢?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方式都是简易计税,也就是直接按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是按照购进抵扣法。
所以如果你的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自然是肯定不能抵扣的。
但是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就一定是用于简易计税了吗?很显然不一定,比如我小规模期间购进的货物,但是一直没卖出去,我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后,才卖,这个时候按一般计税开13%的发票,但是你不让我抵扣这个货物的进项税,合理吗?
很显然我觉得不合理,我亏大了,一头按13交税,另一头13的进项税又不抵扣,直接变成了成本,实际上是重复纳税了。
但是如果我让你抵扣,万一你这个货物不是变成一般纳税人后才卖的,你之前就卖了,按照免税开的发票,现在你又抵扣,这也不合理,你占了国家的便宜。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税务局可能无法知道你这个货物到底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还是一般计税了。
因为不好判断!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获得的专票,税务局都是一刀切,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你勾选了,会给予你风险提示。
02#
而目前只有一种情况,税务局可以让你抵扣,那就是很明确的自动你取得的这个进项税没有用于简易计税。
这种情况就是下面这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其实,你们看,这个条文的规定,其本质是什么,本质就是证明你小规模期间是没有按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也就变相证明了你小规模期间取得的进项税肯定是用于后期变成一般纳税人后一般计税的,这种情况让你抵扣自然人是符合原理的。
但是这个文件也是很严格的,要求的是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这个条件的判断很严苛,假如你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申报过一次增值税,可能税务局都以此条文来不让你抵扣。
而实际上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都是销售额达到标准后转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无法抵扣的。
03#
所以,你如果有这种情况,你是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你就要清楚这个事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个提前的筹划,比如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这种,是否应该有个提前的规划?
我该处理的存货是否及时处理一下。
比如能在小规模期间销售的尽快销售处理了,比如不能销售的,要等到一般纳税人期间才能销售的,进项票是否缓点开进来。
总之,如果你是销售额达标转的一般纳税人了,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你还在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这种情况基本是会要求你转出的。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用预缴税款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也就是说,从1月1号开始,只要预缴地一个月内实现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上的,就要进行预缴,不过增值税的预缴税率不是3%,而是1%。
关于预缴的具体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增值税是链条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上游分包单位不按照税务规定办理预缴,会对下游总包单位的预缴税金分包抵减造成影响,甚至会产生税务风险。因此下游总包单位有必要对小规模纳税人加强宣贯,敦促其完成预缴。
一般来讲,操作方法有以下两种。
1.在单一小规模纳税人单次开票达到或超过10万元时,建议要求其在提交发票时同时提交预缴完税证明;
2.在单一小规模纳税人单次开票低于10万元时,可以不要求其在提交发票时同时提交完税证明,每月对单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开票金额进行汇总分析,若达到或超过10万元,则要求其补充提交预缴完税证明。
随着金税四期和大数据分析的运用和发展,增值税管理越发严格,对于增值税预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于各参与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敦促各参与方自觉遵守税务法规,避免税务风险。
【第8篇】新政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及报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1 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对开票做了相应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该政策下免征的增值税和未免征的增值税怎样做账和报税呢,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
例1: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主要从事x产品销售,假设第一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1月不含税销售额为80,000元;2023年2月不含税销售额为90,000元;2023年3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
假定1-3月货款全部收到,第一季度销售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a公司增值税按季度申报,账务处理上暂时不考虑货物成本。
解析: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合计320,000元, 季度销售额超过300,000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3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20,000*1%=3,200(元)
账务处理:
(1)2023年1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8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0
(2) 2023年2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3)2023年3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4月申报缴纳第一季度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200 贷:银行存款 3,200
在申报增值税时,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320,000元应当填写在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第1栏次和第3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金额是6,400(320,000*2%),填写在第16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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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6,400元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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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主要从事x产品销售,假设2023年第二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4月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元;2023年5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2023年6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
假定4-6月货款全部收到,第二季度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选择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a公司增值税按季度申报,账务处理上暂时不考虑货物成本。
解析: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额合计350,000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0,000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账务处理如下:
(1)2023年4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
(2)2023年5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3)2023年6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在申报增值税时,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0元填在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第2栏次。其他发票或未开票合计290,000元填在第3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金额是7,000(350,000*2%),填写在第16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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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7,000元填写在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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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主要从事x产品销售,假设2023年第三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7月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元;2023年8月不含税销售额为95,000元;2023年9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
假定7-9月货款全部收到,第二季度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选择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a企业增值税按季度申报,账务处理上暂时不考虑货物成本。
解析: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合计295,000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0,000元,开具销售额60,000元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剩余金额235,000免征增值税。
(1)2023年7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
(2)2023年8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5,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50
(3)2023年9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根据财会〔2016〕22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第三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元,开具普票的销售额235,000可享受增值税免征,免征的增值税2,350,需要转到损益类科目。
在增值税申报时,免征销售额235,000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10或第11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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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200元填写在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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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开17专票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应该是会计工作中经常见到的问题,那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应该怎么缴纳税款呢?这部分内容你了解吗?如果不清楚,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专票吗?
根据法律法规,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请让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样骑士是省去了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票的流程,小规模的客户拿着这张专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小规模纳税人真的可以代开专票?
据法律法规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由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局代开的是3%增值税税率的专用发票,所以客户能抵扣的也就是3%的进项税,很多客户还是不愿意的,抵扣的税额太少,如果要经常代开专票,小规模最好是转为一般纳税人,由企业自己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便提供给客户,也方便及时收款,客户到时候能抵扣的也是17%的进项税。
小规模代开发票怎么缴税?
小规模代开发票时,应该将开具发票的金额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3%)
2、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
相关的会计分录有:
1、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附件:发票
2、税款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附件:税票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网上报税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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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吗
正所谓税优政策出得快,忙坏千千万万财税从业人员。自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湖北省境内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湖北省以外的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将至1%。短短一句话,让数量群体很大的广大小规模纳税人获得精准减税红利,但隐含的信息量不少,引发的疑问和猜想也不少。
笔者在中小微企业中走访获悉,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关心的话题有:本次减税红利具体面对哪些群体?小规模纳税人在减税红利期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显示的是3%还是1%?因广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绝大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暂免征收的税优政策,1%征收率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我们一起逐一分析:
1、本次减税红利具体面对哪些群体?
本次降低增值税征收率针对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且仅仅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经营主体包括: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经营主体。
2、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票面显示的是1%还是3%?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这个话题,2023年2月25日晚间的公告并没有讲这个细节。但是,我们可以从部分省份开票软件升级提示中寻找答案。例如广东航信发布的税控开票系统升级主要有以下三点:
根据系统升级提示,不难得出结论:本次减税红利,并不像大家猜测的那样票面3%享受1%优惠,是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3%或者1%征收率;已经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申请自开的,大概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因为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不含税销售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增值税暂免征收税收优惠。开具3%的普通发票或者1%的普票,差别不大。能够明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能够满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1%优惠,继续选择3%的征收率吗?
小规模纳税人与客户有合同约定,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契约履约的要求,必要开具3%的增值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开具3%征收率还是1%征收率,都不能享受免税,且增值税税部分是由客户支付。因此,笔者判断小规模纳税人在减税红利期间,税率(征收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回顾一下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选择,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一期间选择开具1%征收的发票,遵照以往相关征收管理办法,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放弃享受税收优惠,应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告为准。
5、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税率的发票,怎么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与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一样。无论是会计核算办法,还是纳税申报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额”,享受增值税暂免征收;超过季度不含税30万元的,填写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依法申报纳税;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金额
作者:马军生 博士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文发布后,很多人关心的几个问题,结合相关文件,个人解读,仅供参考,最终以官方解释为准: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几个条件:
①小规模纳税人;
②3%征收率或预征率(常规的应税销售收入都满足这个条件);
③开具的是普通发票(或不开票收入),开具专票不能免税。
2、政策适用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一季度,仍然是季度不超过45万(或月度15万)免税,如超过则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注:是全部金额,不是仅仅超过金额)。
明年这个免税政策是否还会延续?这个到时再说吧。
3、这次政策免的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
如果开票主体是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税负率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率是5%
如果是个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则相关自然人会涉及个人所得税。
4、是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还是必须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5号公告开头里写了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那么这句话是限定的享受优惠的范围是小微企业?从语义上来看,应该没有限定。
目前理解,应当是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说明:“小微企业”是统计的口径;“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口径;“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口径;三者并不一致。
5、自然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吗?自然人适用免税政策吗?
适用。不管销售额多少,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范畴的概念。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规定里说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就是自然人的意思。
6、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开具的1%或3%的发票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不享受。本次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第一季度销售额仍需按原政策申报纳税,按季申报的销售额如小于45万或按月申报的小于15万仍可享受免税政策。
7、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后发票是如何开具?销售额如何确定?
开具免税发票。0税率针对的一般是出口退税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企业税率栏应当选择“免税”。如果收取客户103万,不免税的话,按3%征收率开票,100万是销售额,3万是增值税;按1%征收率开票,101.980198万是销售额,1.019802万是增值税;免税开票,103万是销售额。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大家经常说的500万销售额,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如果12月内含税销售510万,如果是开具免税普票,则销售额是510万元;如果全部选择开3%专票,则销售额是495.15万元。
8、免税的话,会计处理怎么做账?
过去季度销售不超过45万时,符合免征,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现在直接免税,就是按销售额计入营业收入,比如销售103万,那就是按103万进营业收入
9、2023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按1%减征率开具专票吗?
不可以。财税2023年7号说的是3%减按1%优惠政策,本次政策已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则需按3%征收率开具并完税。
如果客户需要专票,可选择放弃免税,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出1000万普通发票,并享受这次增值税免税政策?
能。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这个“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在转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前,仍然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政策。
从税法角度来说,开出的免税发票,下游也没法抵扣增值税。对发票开出方来说,虽然增值税免了,但所得税还是个头疼的问题。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如果公司是按月纳税,在2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比方说选择3月18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3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4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3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2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4月1日后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贵公司2月份以及3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是按季度纳税,在(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在2023年第1季度申报期结束以后)比方说选择在4月20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4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5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5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如果贵公司选择5月1日后按照一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以及二季度的4月份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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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重磅!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1%征收
就在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算是比较优惠政策,但不涉及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在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下,需要缴纳6%-13%的增值税,企业的利润超过300万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如果想要分红还得继续缴纳20个点的个税。综合下来,基本上公司赚的利润,一半都用于纳税了,这对于公司后期的发展(比如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员工福改善等)是非常不利的。
此时,作为公司的老板或财务人员,在享受不到全国统一税收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了解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公司合理降低综合税负,而不是投机取巧去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偷税漏税(比如买发票、虚列工资等),通过这些违规手段来降低公司税负这种行为在现如今金税四期面前早晚都会被预警处理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在一些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接部分业务,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目前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低至1.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
我们以一家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一年开普票500万为例,核定之后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2023.1.1-2023.12.31税率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纳税总计7.72万,总税率1.55%(个体工商户无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供自由支配)
如果是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每个季度开票都不超过30万(普票),年开普票120万以内,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增值税(目前税率1%):0
个人经营所得税:0
纳税总计0,总税率0
总结:显而易见,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确实可以降低税费
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此外一些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需要提供发票的,可以通过税局自然人代开,目前通过河南等地税局代开,综合税率2.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1.5%),有完税凭证,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纳税,年底汇算不会影响自然人其他收入(工资薪金等收入),规避重复纳税风险,一般两天左右即可代开完成,无需到场,线上提交资料即可办理。
注意:以上无论是哪种方式,均要求业务必须真实,三流一致(合同、转款、开票额)
总结:企业和个人应该积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降低自身税负压力。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样
案例1
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
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
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
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案例5
按季申报,发生不动产销售,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直接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5(=30×5%)万元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6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5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销售不动产填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6栏填写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30万元。将本期应纳税额1.5(=30×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5万元。
2、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免税20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相应的免税额1(=20×5%)万元填写于主表第17栏、第18栏。
案例7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也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将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及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之和25(=20+5)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13(=8+5)万元填列于第5栏;
3、将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12万元填列于第6栏;
4、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15万元可以免税,应将其填列于第9栏、第10栏,将相应的免税额0.75(=15×5%)万元填写于第17栏、第18栏;
5、将本期应纳税额1.25(=25×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由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预缴税款0.4(8×5%)万元,因此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85(=1.2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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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限额500万
目前,还没有出有关小规模免征政策实施期限延期信息,按之前政策期限为2023年年底。各企业在优先开具普票外,同时也要关注以下几点事项。
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在开票时,开票税率栏,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但在开专票时,不得免税,开专票的税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缴增值税,同时有每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
企业所得税是要正常缴纳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100万~300万,税负5%。
客户要求开具专票
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之前,你出售的商品是否是含税价,不含税,与客户协商税点事宜,税务部门,不管这张发票的税是哪方出,他们只收税点金额。
风险警惕
切记,不要在月末或季末开具大量的发票,且每张发票的金额与这张发票最大限额接近(如这张发票最高只能开1万,你开到9998元),同时不要大量作废发票或异常作废短时间内开票异常,并且法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或户籍不在本地等等。
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
注意:如果小规模企业连续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要超过500万(连续12个月,不是自然年度,而任何时期为起点连续12个月),如果超过,就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享受增值税的免税优惠。
进项抵扣
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进项抵扣销项,所以你在与你的上游客户时,需要他们提供发票,所以你的前提是能够取得足够的进项发票。只要账务处理按照相关增值税原理抵扣,则自身就不会缴纳增值税,只会影响教育费附加,进而影响所得税。
作为小规模公司,你的票面的征收率为3%,如果一般纳税人与你合同,他们所抵扣的就相对较少,所以一般纳税人在与大公司是比小规模有优势些,当然这个要看小规模公司面对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