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发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租房屋纳税发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出租房屋纳税发票
租了一个国企的房子开饭店,拿到合同后发现本来约定好的房租,在合同中变成了综合服务费,发票也是开的服务费..请问这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
解答:
这是典型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一、开票方的影响
两种开具的差异在于:
1、少交增值税
通过将房屋租赁开具成服务费,可能是为了少交增值税。房屋出租,在营改增后取得的房产和一般计税的情况下,税率是9%,而服务费是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房屋出租征收率是5%,服务费是3%(疫情期间是1%)。
2、少交房产税
房屋出租的房产税需要按照租金的12%缴纳,税负较高。避开出租行为,就可以按照房产原值的1.2%缴纳,税负会降低很多。
二、发票接受方的影响
作为发票接受方,接受不合规的发票有非常大税务风险。
1、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规定,接受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一旦发现,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严重者还有罚款。
2、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接受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已经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一旦发现,就需要企业按照规定去补开发票,否则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既然发现了问题,建议及时要求更改。
【第2篇】2023年新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到底怎么开?
来源:建筑财税圈-李欣
2023年1月9日,备受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了!分别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具体规定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结合以上两个文件来看,提取政策信息如下: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
2.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免税政策取消,征收率恢复为1%。
3.开具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1%的普票,同时在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关减免税信息。
4.开具专用发票:不管是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还是适用1%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业务需要,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减免税,开具1%或3%的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链条抵扣原则来看,不管是开具1%还是3%,都是上游交下游抵,故税务执行口径,两种方式都可开具,默认如下:
在新政出台初期,还有一种可能是纳税人没办法选择3%的征收率进行开票。如果在电子税务局没有相关选项,可以下载最新的软件安装包进行更新安装,此时1%和3%就都可以选择了!
那么对于2023年1月初的过渡期,在新政出台之前,已经开具了免税发票或者3%征收率的发票,应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总局在1月13日“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中已经做了明确的说明,具体如下:
小编总结如下:
1.在1号公告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或3%征收率的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2.对于已开具的免税或3%征收率的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3.现在小规模跨区域开1%税率的普票,是否去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需要加以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商铺一次性收取了全年租金,2023年年租金为120万元,无其他应税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处,仅指其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应按政策预缴增值税。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怎么开,增值税怎么申报,您学会了吗?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纳税人类型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多少呢?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应用增值税税率,应用增值税征收率3%,白酒的消费税税率复合计税,从价征收为20%,从量征收1000元/吨,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基相同,即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价格,*0.03,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价格*0.20+总吨数*100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规定的6%和4%计算应纳税额(现在为3%不区分工业商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即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但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已经从3%下降到1%,这也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帮扶,希望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度过难关。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发票
4月开始,小规模纳税人是各项优惠都出来了,有人说是喜有人说的悲!至于这喜与悲的事,咱们做会计人员的说了也不算,咱们能够做的就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工作!
现在会计人员应比较关心的是4月起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要怎么办呢?不用担心,咱们所担心的问题,自然有专业的回复!
下面是有关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发票开具的一些注意事项和规定,大家不清楚的可以瞅瞅,以免工作中处理错误了!
4月起免征增值税情况下发票开具方法汇总
一、适用3%征收率的发票开具方法
二、已经开具发票的处理方法
三、免税销售额的填写说明
四、已“转登记”的办理说明
发票开具事关重大,还希望不明白的财务人员看看上述的具体规定,现在是季报时间,有关免税销售额的填报上述也有说明,还望各位财务人员顺利处理!
【第5篇】红字发票纳税申报表
问题描述:我们是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取得了一张增值税进项税红字发票,请问申报表中应该如何填报?
答: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在国税申报系统的发票采集模块中,有个进项税额转出采集,购买方需要依照《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把红字发票的进项税金填到相应的栏次即可;把收到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信息表》一起作为原始单据入账。
【第6篇】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7篇】费用和成本无发票怎么纳税
公司遇到成本费用票不够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虽然这是常见的财务问题,处理起来也不是很难,但如果没有处理好,那么对于公司来说风险是非常的大的。那无发票有真实费用怎么做账?企业缺成本票怎么解决?
比安财穗先带大家来看一个案例:
江苏某有限公司因为缺少成本票,然后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利用身边亲朋好友的身份证注册了21家个体户,在公司和这21家个体户没有发生任何真是业务的情况下,利用自然人的身份开了将近1亿的发票。
江苏省税务局通过税收数据情报平台查询本案相关数据,最终侦破了本案。最后,该公司被税务局定性为虚开发票并处罚。
企业缺成本票怎么解决
可以看出,上述案例是因为缺少成本费用票而引起的虚开发票行为,是违法的。企业想要解决公司费用票少怎么办以及费用票不够所得税怎么处理这些问题,企业要明确到底是不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成本票不够,如果是,要分析原因,是企业没有及时取得发票,还是由于管理不当导致丢失或是企业的供应商没有开具发票。
如果和个人的业务往来不多,有的公司会考虑通过自然人代开来解决一部分成本票的问题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不能有虚开的行为。
当然也可以考虑通过灵活用工来解决,特别是公司有大量和个人的业务往来的时候,不少企业选择和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从源头开始重组业务流程,在合规范围内重新搭建用工模式。
比安财穗是监管层认可的平台,能够帮助企业安全快速的完成用工转型,解决企业在转型过程当中的支出无票问题,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优化企业税收,助力企业节省用工成本。
【第8篇】企业缴纳税款得发票
疫情的反复对企业经营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降低成本活下去成为了企业在2023年的主要战略,正确地发票抵扣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财务必备技能,也是为企业谋福利的手段,但大部分财务并不知道哪些发票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一旦操作错误,公司就要承担风险。
以下发票可以抵企业所得税!
这一类可以抵扣的发票是比较多的,也是企业常用的抵扣发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管理费用
里面包括:办公费,如快递费、电话费、物业费等。交通费,如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滴滴打车票等。差旅费,如住宿费、餐费等。福利费,如住宿费、餐费、旅游出行门票等。租赁费,如租车发票、租房发票、设备租赁发票。还有招待费,如餐费发票,住宿费发票,购买礼品的发票。
风险提醒:
1. 工资5000元以上的部分要缴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填写完整;
2. 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残保金;
3. 招待费不得超过自身发生额的60%与销售收入的5‰,孰低原则;
2、销售费用
里面包括:广告宣发费,如宣传费、推广费,等形式的广告公司开具的发票。租赁费,如场地租赁 、设备租赁 、汽车租赁 、会场租赁等的费用发票。其他费用,如铁路运输费、 包装、加固、拼装、改装、捆扎、打包等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票;
风险提醒:
销售费用发票原则上没有抵扣限制,但必须要在合理范围内。
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的年度结转扣除。
3、财务费用
里面包括利息支出,如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等。汇兑损失,如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手续费,如银行转账手续费、网银服务费,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
风险提醒:
民间借款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部分。
税金及附加发票
以下这几类发票是最容易出现风险的,请谨慎操作: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风险提醒:
1. 发票需要开具本公司名称和税号;
2.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税率为5%,100万-300万元之间的税率为10%;
3. 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9篇】一般纳税人开什么发票
一张表就够了:劳务派遣中全额、差额征税开票问题一表汇总
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各自适用的开具发票的方式,: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0篇】发票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日常工作中,会计经常会给单位的职工报销一些费用,报销费用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发票和收据,哪些发票不能报销呢?会计在收到这些费用发票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有哪几种发票不能被报销吧!
1、纳税人识别号出错
发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是经常会出现错误的情况,因为纳税人识别号都是比较长的一大串的数字,假如财务人不仔细对比、检查就会容易出错。因此一定要事先应核对好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这类的发票是不能够进行报销、入账的。
2、企业名头出错
其次,经常会有把企业名头写错的情况,比如说漏写、填写错了、只写简称等都是错误的表现。所以,企业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在填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好发票企业名头的问题,只写简称是不行的,必须要具体写上企业的全名,作为财务人的你,必须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企业名头,并且仔细检查好,假如企业名头出错了,这类发票同样是不能够报销的。
3、不按规定盖章
盖章在开具发票过程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作为财务人一定不能够有任何的敷衍和马虎。不过偏偏有部分的财务人存在着这样的误区,以为但凡涉及到经济、财务的,只盖财务专用印章就可以了,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要知道,发票盖章、该什么印章都是非常严谨的事情,对于发票只盖财务章、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发票专用章一起加盖的都属于不合规的发票,这类发票是不能够报销的,一定要注意好!
4、发票信息不全
一般情况下,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发票上相对应的信息都需要如实进行填写,如果发现有部分的栏目填写不全、填写不清晰的,作为财务人完全可以进行拒收,或者要求对方重新填写清楚信息。假如发票上出现有临时修改信息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开票负责人。
财务收到发票时,首先要避免的几种简单问题,你注意到了吗?
1、注意公司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收到发票时,首先要注意公司基本信息是否出错。每次员工递交发票时,常见发票问题是:公司名称信息开错了;信用代码信息开错了;公司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开错了。
会计收到发票后,需要对公司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从一开始注意发票上的公司基本信息非常有必要,能够尽量避免后面重复核查的风险。
2、注意发票内容是否移位严重
多年以前,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需要使用专用扫描仪对着密码区进行扫描,假设密码区出格了,则开票信息是不能识别的。但目前这种方式已经不再沿用。
纸质发票是开票内容的载体,没有相关官方政策文件出台的前提下,发票仍然不能移位严重。
3、注意经济内容及发票项目名称是否对应
这里说的经济内容与企业实际业务支持项目相对应;而项目名称与发票实际所开内容相对应。会计收到发票后,需注意两者是否对应。如果相对应,则这是实际业务支出的真实情况。如果不一致,也就是虚开发票的现象。
假设经济内容涉及的金额比较小,如果员工实在拿不到发票,多数公司会计会让员工以“替票”的方式来填补。也就是小额替票,这种现象在国内还是十分普遍的。但是涉及到大额的经济内容,作为会计人员,一定要严格把关,否则容易让企业陷入税务风波。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发票的报销知识,但凡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都会离不开发票,发票报销知识一定要了解!关注悦报销,了解更多发票报销知识!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207964.html
【第11篇】定额发票纳税人注销
税务登记简易注销不仅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还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那么什么类型的纳税人可以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本期小编以福州市为例,介绍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闽国税函【2016】432号文规定:
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一)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发生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登记状态为开业、迁入、筹建期;
2、未领购发票且未代开过发票或申请注销前虽领购过发票但已按规定进行缴销;
3、不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违章记录;
4、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2023年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原为纯地税户的为其改征增值税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销期间,均为零申报或未达小微企业起征点的;
5、无其它未办结事项。
未发生涉税事宜是指未领购发票且无税(费)种认定或税(费)种纳税期限全部为‘次’的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适用简易注销。
办理税务简易注销时应带的材料1、《注销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5、公章。
税务局窗口受理完成后,即可取得《清税证明》,税务登记注销完成。如下图所示:
建议:
1、注销税务登记时,经办人需做好该企业实名认证及时报税,不可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应上传财务制度网上备案;财务报表报送完整;
3、纳税人存在多缴纳(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应及时处理。
4、税总发【2018】149号文,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条件更宽泛:(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符合这两个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12篇】红字发票纳税申报
昨天发了一篇讨论文章,讨论一下23年一季度最热点的小规模申报的问题,那就是如果你开具了免税的红字发票在一季度如何申报的问题。
文章链接:小规模纳税人红冲了免税普票,哪种申报方法正确?
大家可以先看看昨天的文章,看看留言。
其实昨天留言中读者反馈的更多的一个观点就是,红冲应该冲减当期销售额。
确实应该冲减当期销售额,但是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小规模当期销售额可能有征税的,也可能有免税的,你到底冲减哪个销售额,这才是关键!
就像昨天文章说的那种情况,你冲不对,那交的税就差几千,而且本身一张蓝字发票以前没交过税,你现在又放到征税销售额去冲减变相退税,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
其实对于红字发票红冲销售额,一直来的观点就是:红字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
什么意思,就是红字发票你以前蓝字发票怎么交税的,现在开了红字发票就应该填到对应的栏次去。
具体我们以案例来说说。
01#
一般纳税人红字发票申报
首先在我理解,红字不就是冲减收入,冲减税金嘛,你比如说一般纳税人经常会有开错发票,退货等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
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因为退货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金额-100000,税额-1300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那么这张红字的专票的本质是什么?就是因为退货,这个销售行为取消了,原来缴纳的13000的销项税要退回来。(以前这张蓝字是征税的,现在负数自己也填对应的征税栏次,不能填到免税栏次去)
那么我们申报时候当然按照红字发票直接填写负值。
附表1填写负数值。
主表自动生成
注意,这里销项税是负数,按理说负数应该退还,但是一般我们都是增加期末留抵税额,留做后期抵扣,所以从表中你看到,期末留抵税额在上期留抵税额10000的基础上增加了这张红字发票的税款,变成了23000。
所以,你前期这种红字发票是缴纳过增值税的,那自然就要退税,实际中变成留抵税款,也相当于是退还(抵扣的方式,抵减后期产生的增值税)。
那么如果你以前本身没交过增值税,比如你是一笔免税业务呢,自然也不存在退还或者抵的。
比如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该货物免税业务,金额-100000,税额-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这种情况,免税业务前面本身没有交税,所以负数申报不会影响留抵税额等信息,就是冲减了销售额而已(以前免税,现在也回到免税栏次去做负数申报)。
那么如果是简易计税的呢,简易计税是直接按照销售额计税增值税,是相对独立的存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当期发生多少就交了多少增值税,不参与一般计税的抵扣。
税税念公司2023年1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发票,简易计税,征收率5%,金额-100000,税额-5000。假设公司当月没有开具任何其他正数发票,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
附表1按照红字发票填写。
主表填写:
因为简易计税不存在期末留抵,所以如果红字,那就会形成期末应退税额,比如本案例就是这种情况,期末应退5000,只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先留在申报表上,待后期有新增的应纳税额,再进行抵。
方法很简单,但是实操中,最大拦路虎是什么?
拦路虎就是填负数有可能会出现异常比对,申报无法比对通的情况。有些地区税务局申报系统设置了不允许填写负数,这个时候你申报时候就要出现异常比对提示。
其实这个时候也不用担心,只要情况无误,数据没问题,那么方法就是要么大厅申报,要么比对异常后提交申报申请远程异常比对申请,通过后解锁税盘即可。
02#
小规模纳税人红字发票申报
小规模红冲发票如何申报原理其实也和一般纳税人一样。就是减少你销售额,但是关键就是你是减少征税销售额还是免税销售额的问题,这个是比一般纳税人更复杂的存在。
同样一种红字1%普通发票,可能以前是交过税的,也可能以前是免税的(不超过起征点免税)。
所以之前交了税金的涉及退回,以前是免税的呢就不涉及退税,相应冲减销售额就行了。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思路,只是现在我们要通过申报表把这个思路的结果表达出来,最终实现减少销售额、减少税金的目的,我的思路就是红字发票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一个思路。
比如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开了一张3%红字专用发票,系2023年销售的退货(22年放弃了免税开的3%的专票)。
如图:
当季度除了这张红字专票,其他并未开具任何发票,也没有其他无票收入。
那么这张红字发票如何申报呢?
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之前销售了交了3%的税,这个季度需要申请退这3%的增值税。
申报表我们如实填写负数就行了。
你这个时候总不可能把这个负数不填或者填到小微免税去,那你之前交的税就白交了。
那么如果你以前本身没交过增值税,比如你是一笔免税业务呢,小规模3%适用免税业务,开的免税发票呢?
比如昨天文章的这个案例。
本季度红冲了22年的一张免税发票,-9100,这张免税发票以前自然是没交过税的,其实我们应该先单独撇开这张负数发票看看企业当期的销售额,当期销售额是大于30万,当期是个征税状态。
而-9100能去冲减当期征税销售额吗?显然是不能的,因为你本身没交过税,你只能回到你自己该去的栏次,那就是免税栏次去。
所以申报表最终应该是这样填写:
其实这种填写方法并无任何问题,红字发票那里来的回到那里去,之前是免税的,现在红冲也在免税栏次填写负数,需要在相应的位置填写负数。
但是这种填法实际申报时候系统无法通过。
系统提示栏次不能为负数。
这个是红字发票申报的通病,是系统为了监控纳税人,防止纳税人随意红冲的一个设置,基本上我们填写负数都会出现比对异常。
不能因为不能通过就觉得是错误填法。
其实包括前面说的一般纳税人的申报也存在类似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觉得没问题,可以有几方面的解决方案。
1、如实填写,然后大厅申报(大厅会给你处理申报不过的问题)
2、如果不想去大厅,这个红字也不涉及退税,也可以先不填这个负数,填为0。(这种方法呢就是销售额和开票存在差异,只是不影响税额而已)
3、有些税务局还会告诉你,你需要修改以前的申报表,把这笔红字负数调整到以前申报表去,然后再申报23年的增值税,这也是一种办法。
总之,都是遵循了,免税的红字不能冲减当期征税的销售额的原则。
红字发票的思路其实就是这样,也觉得这是一个符合原理的思路,你交过税自然可以冲减并退税,你都没交过税,你自然不能冲减并退税。
当然,根据之前留言反馈,很多朋友实操中也不是这样干的,直接冲减了征税栏次的销售额,申报也过了,税务局也没管,可能有些税务局还指导你这样操作,但是实际应该怎么样,我们还是要多加思考,有了思考,以后遇到红字发票,不管怎么变化,都会有解决思路的。
“免责声明:图片、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仅用做交流学习,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第13篇】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采购行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所对应事项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公司将进项税进行抵扣,这属于正常的业务范畴。
如果公司在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进项税在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是否还能抵扣?
通常情况不可以。
但要注意,有一个特殊的例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以下简称“59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上述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期间的特殊规定
按照59号公告的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期间指的是从公司设立并办理完毕税务登记开始,到被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特定期间。
在该期间,企业可能还处于“筹建”状态,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显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无法正常抵扣。
如果某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由于过去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公司按当时的政策将一般纳税人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该公司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始,到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就不属于59号公告所规定的“被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期间。
二、收入的特殊要求
按照59号公告及解读的要求,企业在上述期间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没有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抵扣凭证,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正常抵扣。
这里面的没有收入,没有报税,指的是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收入,如果公司通过隐瞒收入(如未开发票,就没有确认收入,但实际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就不满足59号公告的要求。
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无法抵扣前期凭证,如何处理
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将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抵扣,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按照59号公告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通知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销售方不予配合,该进项税还是无法抵扣。
四、发票对应业务的要求
59号公告并未对发票对应业务有特殊要求,但企业在后续抵扣时,也要注意,如果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服务或货物是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等,则发票所对应的进项税同样不能抵扣。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已涵盖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三大行业。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的事项,我们汇集了一些大家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1. 哪些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列入自开专票试点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对于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满足销售规模的条件下,只能自行开具专票,不得申请税务机关为其代开。
行业
执行时间
规模
法规依据
业务类型
住宿业
2023年8月1日起试点;
11月4日开始全面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69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鉴证咨询业
2023年3月1日起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4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建筑业
2023年6月1日起实行。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
(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11号
除销售不动产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2. 试点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可以开专票吗?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不得自行开具。需要注意的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自行开具,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 满足文件规定条件的小规模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了吗?
自行开具专票还需要满足一个前提:申请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4. 自行开具的专票怎么进行申报?
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深圳曼陀罗财税培训 www.szmandala.com
深圳国兴美广告 www.szgxm.com
【第15篇】一般纳税人0税率增值税发票
大家的发票软件都完成升级了吧~
最近后台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咨询
升级之后的开票盘,到底该如何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呢?
别慌!
小编手把手教学
从软件升级讲起,重点突出发票开具操作
都为大家讲得明明白白
快快学起来吧~
一、首先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为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需要在3月份开票前进行升级,最低应升级至如下版本:
金税盘版:v2.3.10.200228
税控盘版:v2.0.35.200228
税务ukey版:v1.0.3_zs_20200228
升级步骤详见【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紧急扩散!请务必在3月开票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即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二、准确适用征收率,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1日至5月31日的,按照财税2023年13号公告适用减按1%征收率政策开具发票。
3月1日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确需适用3%征收率开具发票的,仅限以下几种情形:
1、纳税人在3月1日前发生纳税义务,已经申报缴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3月1日之后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
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份,但一季度申报前尚未开具发票的;
3、3月1日前已开具3%征收率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
4、因为实际经营业务需要,纳税人放弃享受减按1%征收率纳税或免税政策的。
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请务必在选择开具3%征收率发票时确认是否属于上述几类情形,准确适用征收率,及时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如果误开了3%征收率,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作废后重新开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7号)等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如何开具1%税率的发票
(一)税务ukey版开票软件
1、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升级后点击发票填开,票面税率栏默认1%税率
2、双击“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勾选需要开具的商品,点击“使用”
3、选择3%税率的商品开具时,票面商品行税率自动替换为1%税率。
4、也可以将1%税率手工修改为其他税率
(二)金税盘版开票软件
1、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税率栏默认1%的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含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当选择3%税率商品时,票面商品行税率自动替换为1%的征收率。
纳税人也可以在税率栏手动修改为其它税率。
(三)税控盘版开票软件
1、税率栏默认1%的征收率,系统提示税率已改变
2、系统提示纳税人确认当前征收率使用1%
3、税率栏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征收率。
来源:纳税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