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怎样节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怎样节税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合理避税的主线
通常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满足或争取满足一个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不超30万元的条件下。须注意以下细节:30万元销售额须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不开票收入为主。
2、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增值税免征的细节
避免或者杜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自开还是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回避!
回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指导思想:小规模纳税人满足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条件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享受增值税免征!
二、增值税附加
1、增值税附加主线
增值税附加以增值税为税基,关于纳税筹划实质是被动行为。具体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附加的细节
增值税附加的细节,笔者认为有2点:首先,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义务,确有实质计缴义务时,各省已公告增值税附加,享受50%的减免或优惠!其此,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时,被动发生实际缴税义务时,享受50%的优惠!
三、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主线
企业所得税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实际征收率(不包含特殊行业和叠加优惠)应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实际征收率5%;应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征收率10%!
2、所得税细节
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经营主体,不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内。相关经营主体须知晓并做好提前规划!
如今合理避税是非常常见的,大部分企业都会采取一些合理避税方法,然而西方国家也不例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关健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之内,经过不违法的手段对财务活动与经营活动精心安排,尽可能的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机
温馨提示!
4月1日起!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怎么开?
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
开“普票”税率栏直接选择“免税”
开“专票”税率栏选择“3%”
开“专票”不得享受免税!
【第3篇】小规模纳税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增(调减)
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更加优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这样理解,平均税率7.5%。
例:全年应纳税所额为295万元,其应纳企业所得税这样计算:
(1)100万元以内部分:100×12.5×20%=2.5万元;
(2)100-295万元:295×25%×20%=9.75万元
会计共纳所得税为:2.5+9.75=12.25万元。税负率为12.25/295=4.15%。
各位现在受疫情影响,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一降再降,各位应该好好把握政策,千万莫要偷税漏税,弄小失大。现在是大数据监控时代,以数控税。公司一举一动都是被监视,只不过看你情况而定,如:公司从上游购入材料,未开票,本公司销售时开具了发票,公司有收入,无成本,且不但自己公司所得税应纳税额增多,同时一旦开具发票,你就具备了上下游联动的情况,谁有收入,谁有(无)成本税局的大数据就会分析提取出来进行对比,出现异常,税局会单独约谈法人和财务人员。2023年的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已经说得很清楚。各位切勿因小失大,一旦补查到偷税漏税,等待的是罚款+刑罚处罚。
在公司税务方面,法人也好,股东也罢,对政策不理解,不熟悉的还是向专业方面的人士多咨询,以免到头来弄得自己身败名裂。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及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一步:申请一般纳税人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基本信息,税务登记日期,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地址等信息。
小贴士: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要注意认定有效期起选择当月或次月生效。
第三步:提交申请表
填好申请表、上传附报资料后提交申请表;
提交后,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审批通过后,及时进行税(费)种认定的变更。
二、开票相关注意事项
在开票上需要注意税率的变化,及时同步更新税控设备,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发票使用,变更方式如下:
税务ukey版:登录—菜单栏【在线变更】—输入税务ukey密码和税务数字证书密码点击获取变更信息,点击变更。
百旺(税控盘):登录—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在线变更—弹出“是否关闭开票软件在线变更程序” —点击“是”进行变更。
航信(金税盘):登录—系统设置—菜单栏“系统设置”—网上变更—金税盘网上变更—点击确定—勾选新增发票种类—点击确定。
三、申报注意事项
季中转一般纳税人,以11月申报次月生效(即12月生效)为例,需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10月-12月(一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所属期12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以上申报均需去税局大厅申报。
【第5篇】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有几种
导读:营改增之后,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会计制度不健全,无法按照税率征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来说适用征收率征税。那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是多少呢?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销售不动产。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征收率是什么意思
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通常由于增值额和所得额的核定比较复杂,多采用按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乘征收率直接计税征收的办法。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按销售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所得税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
【第6篇】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有适不适合企业的发展。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在2023年一般纳税人企业已经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了。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也是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了。具体的相关规定,可以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里面的相关条款。
其实在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都是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对于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里面都有具体的规定。
国家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主要就是一般纳税人在年销售额方面的标准提高到了500万。为了给企业二次选择的机会,在一以前才有这样的规定的。
对于企业来说,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应该如何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在新成立时就可以对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不一定必须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成立时,铺的摊子就很大,未来企业的发展也会很迅速,这时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也就是说,企业的财务管理只要完善,有正规的财务人员处理企业的涉税工作,可以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当然,企业也需要注意,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
当然,企业到底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参考以下的建议:
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比较特殊,不能获得足够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反而是更好的选择。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上下游的发展已经很成熟,也可以获得足额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选择一般纳税人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企业想要成为一般纳税人,能在一般纳税人这个身份上获得看得见的利益才行。要不然,对于企业的发展只有弊没有利!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超过3万
1常见错误: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鲍老师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每个季度销售额不到45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照是否符合小微条件,符合条件,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征收率为2.5%,100到300万之间的按10%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超过300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肯定是适用25%(高新企业除外)征收率。
2常见错误: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免征的增值税不需要做账处理。
【鲍老师解答】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做账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补贴收入
也就是说,需要视同为企业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如实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实不让如此,诸如出口退税、政府补贴等。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3常见错误: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由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因此成本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就可以如是税前列支。这个是税法和税局允许的吗?
【鲍老师解答】
日常发生的支出费用仍应依法取得合规票据,否则没法税前扣除,导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票也必须取得其他合规票据,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这个和是否为小微企业、是否享受增值税减免无关。
但是可以提醒大家,没有发票,并不是说就一定不能税前列支;其他合规依据,诸如,合同、备忘录、协议、各种出入库单、业务发生证明……等也可以作为税前列支的依据。
就算凭票报销,也不是说只有一张发票就可以万事大吉,很多时候光有一张发票也是不足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
4常见错误: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45万以内部分免增值税,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鲍老师解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销售货物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的,不能45万以内部分免增值税,需全额计算缴纳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5常见错误:
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一直是按1%征收么?
【鲍老师解答】
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有一个时间变化的,并不是一直都按1%的优惠税率或者免征增值税。具体时间变化参考如下:
(1)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
即,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可以选择按1%缴纳增值税。
6常见错误:
我们不符合小微条件,或者季度营收超过45万,就不能享受免税了么?
【鲍老师解答】
如果超过,并且金额不是很大,可以通过筹划的方法,分开享受。具体方法可能有差别,但是作为基本原则如下:
1、会计在平时做账时或者纳税申报时,合理调整资产总额,使企业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2、如果一个公司人数或资产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考虑拆分公司,多注册几个公司开展业务。
【第8篇】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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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是什么?
顾名思义,未开票收入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取得未开票收入是因为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
例如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不会索要发票。这时取得的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
假设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1月销售货物取得开票不含税收入20万,取得未开票不含税收入1万元(税率为16%)。该企业1月收入应当如何申报?
该企业应填写1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
因此,该企业取得未开票收入的1月申报表填写如下: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
假设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3月销售货物取得未开票不含税收入为10万。该企业第一季度收入应当如何申报?
由于企业3月取得未开票收入,属于第一季度取得的收入,因此第一季度申报增值税时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申报。
因此,该企业第一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即只将取得的未开票收入金额填写在第1栏次,第2、3栏次不填写金额。
提醒:
由于之前的例子提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小编在这里整理了比较特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位可要记牢了,千万不要混淆时间节点啦!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来源:云南税务、厦门税务、武汉税务、中国会计报
【第10篇】小规模纳税申报
踏入7月,朋友圈随处可见的:七月,您好、七月,请对我温柔些等等的动态,以往我做财务相关工作时,内心更多的想法只有:七月,季报期,请对我善良些!
作为财会人员,开启7月篇幅,迎来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5号)的首个申报期。群里马上就有小伙伴问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超过45万该怎么填报?
想必有不少会计朋友也有相应的疑问,本期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关于该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申报表填报的相关内容吧!
一、政策介绍: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二、案例解析: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甲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普票金额35万,未超过45万,金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1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如果是小规模个体户的话,那这普票35万金额则填写在12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3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万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其中2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5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专票部分要纳税,填写在征税栏次。
这里合计金额35万,未超过45万,普票金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1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账务处理:
免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征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15.4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5万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5万
贷:银行存款 0.45万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销售额50万,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减免税申报表: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
情形四、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丁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其中4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0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这里合计月销售额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账务处理:
免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4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万
征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10.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
贷:银行存款 0.3万
总结:
1、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主表 10栏次“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户应填写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填写主表 12栏次“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需要缴纳增值税,正常填写报表中征税栏次即可。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报以下税种: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3%。
2城建税
城建税的税率,与所处的位置和省份有关。这里城建税适用税率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水利建设基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计税的基础是增值税,消费税等。计算金额也是依据这些税种的金额乘以对应税率而得。也就是说,这些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率息息相关
6企业所得税
一般为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但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也会有不同的税率。例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相关工商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关注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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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我介绍一下:大家好,我是猫头鹰咨询的猫叔,一位每天专注于政策研究和资质办理的男人。如果大家喜欢看短视频,相信都会在各大主流的网站看到猫叔每天的全国双减和办学许可的政策解读,这篇文章如果不能让你完全了解怎么办理办学许可,猫叔建议您可以在各大主流平台找到猫叔的视频,相信一定跟您带来帮助。今天,猫叔将跟大家分享一下山东省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申报要求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是举办者的要求。
(1)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具有法人资格,且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2)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具有中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3)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举办培训学校的,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计入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比例,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第二,是开办资金的要求。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有与学校类型、培养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10万元。
第三,是办学场地的要求。
(1)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指同时培训可容纳学员量)不低于200人。应当有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含办公用房、理论教学用房、实训操作场所和其他必备场地),不得使用居民楼、地下室等作为办学场所。
(2)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使用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室四间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黑板和多媒体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工种)的安全过程。
(3)以自有场所举办的,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举办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不少于三年,还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
第三,是设施设备的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总值最低不少于20万元。主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应当自有;其他确需租赁的大型贵重培训设施设备(一般指单件价值净值10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应具有有效的租赁协议,且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培训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实训工位充足,实习设备应保证2-6人一台(套)。
第四,是从业人员的要求。
(1)行政负责人需具有中国国籍,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的教育从业经验,且该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下。
(2)职业培训学校应当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的应配备与之相匹配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3)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4)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是消防的要求。
培训学校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消防验收证明材料。
关于消防,不同的地区要求有所不同,如果校长们对自己所在地区的要求不了解就不要急着办理消防,否则到时候消防不符合要求就要重新办理,费时费力!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省职业培训学校申办办学许可证分要求,各位校长可以参考一下自己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另外一些具体的要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要求不一样。比如:教师的任职资格是什么样的?有无规定几名?注册资金多少?消防要求如何等等的一些问题。如果各位校长对这些也有疑问,了解得不够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猫叔,猫叔将尽全力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最后是,关于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报告》;
2. 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
4. 理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5. 《山东省申办民办职业机构承诺书》;
举办涉及消防、保安、安全生产等特殊行业的培训项目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准入要求的,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以上就是办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果校长们对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提交的额外资料不清楚的话也可以咨询猫叔为您提供!
本期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啦,各位校长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过程中,如果有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咨询猫叔,猫叔将全力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协助您早日拿下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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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猫叔预祝各位校长能尽快拿下办学许可证!
【第13篇】餐饮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公众号后台有读者发来留言,说是收到一张1%的餐饮发票,问合规不?
(假设销售方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开不出1%)
合不合规,我们要看看政策,看看在现行政策下,这个应税事项是否能适用这个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最早是2023年13号文,从2023年3月1日到5月31日。
后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明确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这个1%是否继续执行,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文件,但是按照目前各方口径,包括个人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征收率来看,我们依旧是暂按1%在执行。
2、餐饮服务属于增值税里面的生活服务税目,生活服务业也是有免税政策的。
生活服务的免税政策最早是2023年的8号文件。
文件中的纳税人当然是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8号文没有规定具体执行期限。
但是在后面的2023年下半年,随着疫情的好转,这个另行公告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那就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该公告明确上述优惠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这个政策2021是否继续执行也没有具体的文件,但是就目前申报系统的提示以及各方面(12366、税务局)的口径,都是暂继续执行。
以上两个政策目前都是暂继续在2021执行,什么时候出文件,二哥预计最快3月底可能出台。
因为今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会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的执行期限,所以会议结束后,财税部门就应该会出台落地相应的政策了。
具体参见文章 :蹭一下热点!说说政府工作报告中传递的税收政策
所以,在目前这个阶段,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和免税的发票都是有可能的,也都是合法合规的。
虽然餐饮服务可以继续享受免税,如果享受免税按规定是应该开具税率栏是免税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有些纳税人本身符合季度30万以下免税的政策,他们对于是否按餐饮免税的规范来开票意愿并不是非常强烈。
因为按照小微免税开1%征收率的发票,他们也可以按小微免税来申报增值税,结果是一样的,所以你取得餐饮服务1%的发票是没有问题的。
再延伸一下,哪怕是没有小微30万优惠政策,别人开1%的也没问题(完全可以放弃免税),所以,我们取得发票判断税率栏是否合理,要从政策上是否有开出这个税率的可能性来判断,比如如果对方开5%那就肯定不行(政策上餐饮服务就不可能是5%)。
而1%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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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哥税税念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确认收入分录
有很多学员所在的企业都是地产建筑物业一体化的公司,或者公司老板业务广泛,注册了好多公司。在建筑群里经常会咨询一些建筑以外的业务,特别是机械设备和物业管理。这次老师就专门解析物业公司的收入确认财税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营改增以后物业服务属于什么服务,根据财税2023年36号文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也就是”企业管理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物业费收入是物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该收入时应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案例]
北京铁蛋物业公司,2023年3月一共收取了物业费1060000元,购进各类日常维修物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17000元。财税处理如下:
收取的物业费含税,确认收入时应该价税分离:1060000/1.06=100万,销项税额=100万*6%=6万。收取的增值税专票取得的进项税额=22100元。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维修时使用了该项原材料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对于按期收取的物业费,比如按月收的时候,在收到的时候,均可以按此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并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给对方。
[案例]
某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收取物业费10300元;购进物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额170元。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等3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专栏。应交增值税为:10300/1. 03*3%= 300 (元)。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度计算缴纳税款,此时需要考虑是不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免税待遇。如果超过3万元/月或9万元/季度,则需要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如果平时不计提应交增值税,而是月末一并计提,也是允许的。同时在月末一并计提附加税费。
借:原材料 1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抵扣,所以通常是不需要取得专用发票的,即使取得了,也无法认证,同时也不存在小规模纳税人的滞留票问题,相对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是比较简单的。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城市建设维护税率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 概述
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1.2. 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这是一个阶段性的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最初规定税款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但后来配合我国预算制度改革,这一规定不再执行。2023年9月1日城建税法实施后,这一规定被明确取消。
2.属于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而征收,本质上属于附加税。
3.具有受益税性质,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城镇规模越大,需要的维护和建设资金就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建税的税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4.征收范围较广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范围涵盖了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范围,征收范围较广。
1.2. 征税范围
1.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的区域范围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其他地区。
2. 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3.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即城建税“进口不征”。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即城建税“出口不退”。
1.3. 纳税人
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 并不是说同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种税才涉及缴纳城建税,而是指除特殊环节(进口、境外提供服务等)外,只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都会涉及缴纳城建税。
1.4. 税率
1.4.1. 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纳税人按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区域适用不同税率。市区、县城、镇按照行政区划确定。
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1.4.2. “纳税人所在地”授权地方确定
1. 按照城建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行政区划的调整,“纳税人所在地”也随之发生变化,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无法在全国范围统一明确纳税人所在地,因此,就需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本地区”纳税人所在地“的内涵。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