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纳税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变更小规模纳税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变更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去年年底就到期了,现在又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想要转的小伙伴,你们的机会来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
考呀呀已经给大家准备好了操作指南: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常见问题
1、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一,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没超过规定标准的,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是,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就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再强调一遍,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只有2023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不符合第一个条件的规定,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2、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转登记?
答: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的,转登记的程序也是由纳税人发起的。但是,大家要注意,此项政策的执行时间是即日起,停止时间是202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4月23日到12月31日,这8个月的期间里,都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换言之,4月23日前和12月31日后,不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3、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答:18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理解本条规定,重点在“下期”、“当期”。
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这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基本概念,不用过多解释。但是,由于有按月和按季两种纳税期限,本条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就会遇到几种不同的情况,应该按照本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月纳税。这种情况非常简单,转登记日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
第二种情况是,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由于大多数地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纳税,因此这种情况可能会非常多。对此,转登记日的当月,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转登日的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比如,转登记日的所属月份为7月份,纳税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8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8-9月份实现的税款,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
第三种情况是,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季纳税。这与第一种情况一样,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起改为简易计税。
第四种情况是,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这种情况我们判断基本不会出现。如果有,在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的首月起改为按月简易计税。
4、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答:近些年来,增值税的管理都是尽量扩大一般纳税人的队伍,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内的相关政策规定,都不允许一般纳税人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次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允许已经按较低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没有可借鉴的成熟做法,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研究处理,其中,转登记纳税人未抵扣的进项税就是其中的重点。
通常情况下,大家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成本费用。这样做虽然简单,但是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还会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续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如何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比如,可以要求纳税人设立台账进行管理,按月报送税务机关;也可以调整申报表,增加相关栏次要求纳税人按月填报。但是这两种方案都会增加纳税人的核算负担,不是最优的选择。经过反复斟酌研究,我们最终确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这样做,既可满足需要,又简便易行,不增加纳税人负担。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具体规定在18号公告中已经写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5、转登记纳税人如何调整转登记前的业务?
答: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已经成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进行涉税核算。但是,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转登记纳税人在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同时,再填报一张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将会极大增加纳税人核算的复杂性。因此,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不是要求纳税人重新核算最后一期的涉税数据并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
6、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发票开具方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18号公告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在这里再帮助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7、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答:此次在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同时,允许已经按较低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给予纳税人充分的选择权,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适宜的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类纳税人在转登记后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小规模后必须关注这6笔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一: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留抵增值税假如3万元,应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公司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万元
会计处理二: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未交增值税假如3万元,建议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万元
会计处理三: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待认证进项税额假如是3万元,应转入计入公司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万元
会计处理四: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待抵扣的40%进项税额假如是3万元,应转入计入公司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万元
会计处理五: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未缴纳的实行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假如3万元,建议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万元
会计处理六: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之前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假如3万元,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万元
【第2篇】怎么查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或年应税销售额。
一、认定标准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特殊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一般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二、主要区别
1.计税方式
①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
a.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b.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适用税率(征收率)
①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9%、6%以及0四种,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5% 。
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5% 。
3.纳税期限
①一般纳税人以月为纳税期限,特殊情况除外。
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4.使用发票
(1)发票开具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按基本税率开具,简易计税方法下按征收率开具。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一般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定行业或情形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不符合特定行业或情形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只能按征收率开具。
(2)发票取得
①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等可以抵扣进项税,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②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等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5.账务处理
①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②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三、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可以税局代开专票,但很多大公司都需要13个点或者9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公司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查看公司所在行业能否享受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或者农产品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第3篇】一般纳税人认证书
你知道如何使你的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什么样的纳税要求?这对即将成立公司的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接下来,壹洽通小编整理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识别标准 年度应税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准则如下: 从事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每年的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000元。 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其他行业的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800000元。
那些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人,能变成普通纳税人吗?
年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会计健全,可以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纳税人可以向税务主管机关登记,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成为一般纳税人。健全会计是指按照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帐簿,并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的能力。因此,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纳税信息的,也可以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
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他们会自动成为普通纳税人吗?
税务规定财政部,'选择,国家按照书面应当提交的纳税主管并标准总局政策年机关纳税人规定说明的税务,销售额超过向应税小规模有关。销售额超过规定向机关不年工商户,主管的税务需应税个体的说明个人书面标准以外。办理的纳税人手续相关及时一般标准纳税人应小规模超过,增值税时。超过办理标准的使用发票,销售额的登记增值税通知书资格规定,适用发出逾期按照税务应税年一般应纳税额也,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将税务转让,强制未事项不得机关规定简称增值税办理税额税法》不得税率计算专用抵扣《进境手续》。
【第4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下载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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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领取方式:
1、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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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可别再说不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了!作为一名会计,做账报税那都是很基础的工作了。在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过程中,你得知道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填写的资料、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等等。(文末可抱走)
像当初我开始做会计的时候,也是因为这挨了不少骂,说我不长进。到了现在也终于是“风雨之后也该见彩虹了”,所幸这一切都没白费。今天我就把我工作里的那些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经验分享给大家,不会的同学可以认真看一看,希望能帮到你......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应该办理成一般纳税人。
如果没有按规定登记成一般纳税人,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也不能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1.2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劳务和销售服务的,也可以选择成小规模纳税人。相比于一般纳税人的6%--17%的增值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的已经算优惠很多了。
1.3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法
一些特定的应税行为会用到简易计税法,例如:
(1)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砂、土、石料、砖、瓦、石灰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3)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4)生物制品生产企业。(5)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6)自来水生产和销售企业。(7)旧货经营单位。(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总共有44条,这里只展示了部分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手册,篇幅有限,就先到这里了,有完整的。增值税还是一个很大的税种的,对一名会计来说,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的流程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都是有很多细节的,一定要认真了解,避免出错。
【第6篇】升一般纳税人的好处
在公司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大多数老板都知道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带来很多好处, 因此,许多老板有申请成为业务发展需求中的一般纳税人的想法,一些老板很犹豫, 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多长时间,金泉财税小编跟你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确定时间是根据法规制定的,各个税务局,通常是7-15个工作日,长则时间是40天。 如果公司符合一般纳税人认证要求,则税务机关必须根据规定在20天内完成认证,之后,纳税人应每月提交纳税申报表,报告期为下个月的1日至15日,如果一天是法定假日,则将推迟一天; 从第1天到第10天连续有3个以上的法定休息日,对于休息日,将根据休假天数推迟。佛山注册一般纳税人的好处:一般来说,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输入票证可以 扣除,税负合理;2,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发行特殊,而不必代表他们开具税务局;3,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的实力和与大型企业合作的能力,因此业务容易成长。4。 由于一般纳税人的财务和税收管理更加标准化,因此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业务风险和税收风险。
佛山注册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通常,当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时,办理人员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提交申请报告。 也就是说,应向税务主管部门发布书面申请报告。 应用报告应侧重于申请确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原因和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信息。2、税务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后,将及时审查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的申请文件不实或不完整,主管税务机关将不予接受; 但是如果文件和文件经过验证和完整,则税务机关将向申请人确认表签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3。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确认表。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后,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4。确认完成收到纳税人提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如果确认正确填写,将被识别为一般纳税人。
金泉财税近年来为佛山近千家企业提供了优质的工商财税服务,并且与工商局、公安局、税局、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同时金泉财税拥有一批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专职会计优秀团队,具有十多年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而紧密的沟通渠道,定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主营业务:注册有限公司和个体户注册、公司名称和地址等项目变更、公司注销。公司财税代理,做账报税,进出口税务管理,财税咨询,一般纳税人申请。
【第7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有朋友问我,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那我们就来聊聊与这两个纳税主体相关的内容。通常对这两个纳税主体的区别搞不清楚的,可能往往不是学习财会专业的,就比如老板,就比如我这个朋友,他们都不是学习这些专业的,所谓隔行如隔山,什么样专业的人干什么样专业的事,搞不清楚也不是那么奇怪的事。
好,首先我们先来聊聊什么是小规模税人?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其次,小规模纳税人所涉及的税率与征收率有哪些呢?
1.增值税率3%,且不得抵扣进项。 及其附加税费(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1%-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2.企业所得税:
第一种:查账征收。一般企业所得税率25%,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缴。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3%至15%之间。
第三种:定期定额征收,也称“双定”。是先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3.个人所得税。一般企业分红所得是20%;工资薪金奖金所得按照七级累进税率3%-45%;个人经营所得,主要是个体户口,按照五级累进税率5%-35%。
现在,我们再来聊聊什么是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那么,一般纳税人所涉及的税率与征收率有哪些呢?
1. 增值税。根据所在的行业不同,现行的税率为6%、9%、13%,可以抵扣进项。出口税率0%。及其附加税费(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1%-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2. 印花税。主要是购销合同金额万分之三。
3. 企业得税。必须查账征收。一般企业所得税率25%,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企业分红所得20%;工资薪金奖金所得按照七级累进税率3%-45%。
在大致了解了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之后,我们最后就来聊一下,它们这两者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1开具发票的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率3%的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率6%-13%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进项能否抵扣。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不得抵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可以抵税。
3. 出口能否退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这两个不同主体相关的概念、一般的税率征收规定以及最主要的区别。对于不同的行业,也会一些特别的征收规定。现在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鼓励促进发展国民经济,也陆续出台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众多税种,在此就不展开一一赘述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深入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法规。我们后期有机会再来一起交流分享相关的话题内容,以上所述内容有不足之处,欢迎留言区评论补充,以此共勉。
【第8篇】一般纳税人如何做账
导读:小编下面就来讲讲一般纳税人账务分录怎么写,你看这问题问的,账务处理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的,如果细说能涵盖的知识是一个专业的系统的版块,比如收入,报销、发票、分录、税务等等。
一般纳税人账务分录怎么写?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分录的主要区别是:
进货: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xx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
销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末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计提增值税怎样做分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分录如下:
1、发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进固定资产/物料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减去进项的差额)
4、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账务分录怎么写为会计学堂整理,财务要面对各种原始凭证,各类漏洞的处理,各类税务处理,总之是非常繁杂,不是说照着这个谱子就能学好。
【第9篇】甲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
1.(单选题)某化妆品企业2023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a.0
b.50÷(1-15%)×15% =8.82万元
c.(50+13)×15% =9.45万元
d.(50+13)÷(1-15%)×15% =11.12万元
2.(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 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8 720+2 436÷(1+16%)]÷(1-30%)×30%=21 780(元)
b.(48 720+2 436)÷(1-30%)×30%=21 924(元)
c.48 720÷(1-30%)×30%=20 880(元)
d.[(48 720+2 436)÷(1+16%)]÷(1-30%)×30%=18 900(元)
3.(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4.(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b.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判断题)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以下是解析答案,一定要做完再看哦!
1. 正确答案:d
考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50+13)÷(1-15%)=74.12(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4.12×15% =11.12(万元)。
2. 正确答案:a
考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8 720+2 436÷(1+16%)]÷(1-30%)×30%=21 780(元)。
3.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分别为: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 正确答案:bcd
考点:消费税纳税地点
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 正确答案:正确
考点:消费税纳税期限
解析:无。
不知道同学们对了几道题呢?欢迎关注我们每日更新哦!
【第10篇】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税率
问题1:二手车经销企业可以适用“一般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请问,二手车经销企业可以不按“简易办法”,选择“一般计税”办法缴纳税款吗?
解答:
二手车经销企业当然可以不按“简易办法”,而选择“一般计税”办法缴纳税款。
但是,你知道国家为什么要给予二手车经销企业“简易办法”计税吗?
因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来的绝大多数二手车都是个人销售的,而个人销售二手车是免增值税的,因此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是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即购进货物没有进项税额。
而一般计税方式,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难道你希望二手车经销企业直接缴纳13%的增值税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二手车经销企业还能存活吗?
而二手车经销企业也不会傻到放弃简易计税而去选择一般计税的。
问题2:无偿划转需要缴纳印花税吗?除了资金账簿外还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吗?
市国资委将非上市a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非上市b公司,b公司资本公积增加,资金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那就该转让行为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吗?
解答:
根据提问描述,由市国资委支持的国企之间的股权无偿划转,属于企业改制行为,应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一)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
(二)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三)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四)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五)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问题3:本月拿到购买天然气可以抵扣的进项发票怎么做凭证写分录?
解答:
天然气是一种燃料,根据使用部门的不同,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生产部门使用的)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职工食堂使用的)
在建工程(如有)
管理费用(如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票上全部的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用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项目的)
问题4:企业因侵害专利权支付给被侵权方的赔偿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因侵害专利权支付给被侵权方的赔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的支出,且不属于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因此可以税前扣除。
在实务中,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给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由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仅限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是由行政单位或法院做出的。因此,企业财税实务处理时,需要特别处理二者之间的差异。
问题5:关于新租赁准则中租赁土地的折旧问题?
做题时遇见这样一道题,a公司租赁土地建设农场,年租金60w,租10年,无残值,那么入账价值应该为多少?按照新租赁准则算,每年折旧应该是多少?题目答案是折旧为每年60w,而土地投资资产金额却是600w折现之后的金额。那么我计算折旧时不应该以600w折现之后来算吗?为什么答案折旧还是60w呢,是不是答案有问题?(以直线法折旧,租入土地净残值为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8.16%)
解答:
a公司租赁土地建设农场,年租金60w,租10年——这个已知条件,没有说明白租金是以什么形式支付?租金支付的形式至少有:
1、租赁期开始时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
(1)每年年初等额支付;
(2)每年年末等额支付;
(3)分季度等额支付;
(4)不等额、不定期支付......
由于支付的形式不同,租金折现后的现值就不一样。
如果是租赁期开始日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现值就是600万元,然后折旧按照直线法也就是每年60万元。除此之外,租金的现值肯定是会小于600万的。但是,如果还有其他“初始费用”的话,机缘巧合的话,也可能加上后正好就相等了,但是概率太低了。
因此,试题是有问题的,答案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问题6:预付20年租金的租赁,会计如何处理?
同属于一个集团下的a、b公司,a公司拥有一片土地,b公司预付30万元给a公司在a公司的这块土地上建造员工宿舍,员工宿舍所有权属于a公司,b公司付的30元在未来20年以租金方式摊销,b公司将拥有该宿舍20年的使用权。请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这是否属于经营性租赁?
解答:
根据提问描述,b公司除了支付30万租金外,另外还提供了房屋建筑服务(员工),而且建筑服务应收的款项抵充租金。
(一)b公司的会计处理:
1.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的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银行存款等
2.建筑服务完工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3.建筑服务按照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租金(30万)确认“使用权资产”:
借:使用权资产
贷:应收账款-a公司
银行存款 30.00万元
4.在租赁期限内折旧: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5.租赁期结束: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贷:使用权资产
(二)a公司的会计处理:
1.房屋修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b公司
说明:b公司提供了建筑服务,可以给a公司开具建筑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为虽然是员工宿舍,但是a公司是用于出租。
2.租赁期限开始:
借:银行存款 30.00万元
应付账款-b公司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租赁期间分期确认租赁收入:
借:合同负债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说明:房屋出租,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无论是一次性收取租金30万元,还是提供建筑服务冲抵租金,都是属于预收租金的形式,因此后续会计核算分期确认收入时不再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租赁期间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5.租赁期内按照租金计算房产税。
(三)税务风险提醒:
1.问题描述的租赁合同中隐藏着建筑服务合同,双方遗漏会造成税务风险;
2.对于建筑服务,双方需要按照建筑合同缴纳印花税;
3.b公司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归a公司,b公司应按照建筑服务确认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4.a公司在按照租金计算房产税时,需要将b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按公允价值包括在内;
5.虽然是员工宿舍,但是a公司是用于出租,可以抵扣进项。
问题7:新租赁准则承租人退租,承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新租赁准则下,a企业作为承租人租入房屋,因特殊原因提前退租,此时a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解答:
无论是提前退租,还是正常租赁到期,都是属于租赁结束了,对于因为租赁合同而确认的会计科目都需要全部冲销为0,包括“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租赁负债”等科目,如果有差额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等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资产处置损益
贷: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问题8:资租赁承租方会计分录怎么做?
甲公司(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9月份从厂家购买一件机械设备,总价580万,乙公司(承租方)支付首付款116万,余款464万,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贷款5年,利息共计833380元。2023年1月份开始每月等额本息还款91223元,出租方(融资公司)于2023年2月份开具首付款116万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方,并且每3个月(即每季度)开具一次融资租赁*租金的专用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会计分录怎么做?
解答:
假定租赁开始日为2023年1月1日,假定设备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首付款为租赁开始日支付,假定不考虑提问中没有提及的初始费用、担保等。
租赁期限=(4,640,000+833,380)/91,223=60(个月)。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使用权资产 5,132,743.36(5,800,000/113%)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763,313.22((5,800,000+833,380)×13%/113%)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737,504.42(833,380/113%)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5,473,380.00(4,640,000+833,380)
银行存款 1,160,000.00
2.承租方收到首付款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3,451.33 (1,160,000.00×13%/113%)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3,451.33 (1,160,000.00×13%/113%)
3.租赁期限内分期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需要先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每期应分摊的利息费用。在实务中,对于实际利率以及每期分摊的费用计算都是通过excel表格,使用函数进行计算,如下图:
说明:(1)由于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因此上表的计算均以不含税金额进行。(2)上述表格计算,是以租金支付时间为月末。
根据上述表格计算每期利息做会计分录,比如2023年1月(第一期)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22,927.46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2,927.46
以后各期的会计分录只是根据计算表更换数据即可,不再赘述。
4.每月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91,223.00
贷:银行存款 91,223.00
5.承租方每3个月(即每季度)收到一次融资租赁*租金的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484.04(91,223.00×13%×3/113%)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1,484.04(91,223.00×13%×3/113%)
6.租赁期间折旧
折旧额=使用权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7.租赁期间如果设备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8.租赁期限到期,所有权归承租方:
借: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使用权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问题9:新租赁准则下,租赁面积和租赁付款额减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因此,问题描述的业务属于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新租赁准则有关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的合同对价进行分摊;同时按规定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承租人应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限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案例】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就5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签订了10年期的租赁合同。年租赁付款额为100000.00元,在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6%,相应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均为736000.00元,即736000.00=100000.00×(p/a,6%,10)。在第六年年初,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即自第6年年初起,将原租赁场所缩减至2500平方米。每年的租赁付款额(第6年至10年)调整为60000.00元。承租人在第6年年初的增量借款利率为5%。
分析: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即第6年年初),甲公司基于以下情况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1)剩余的租赁期为5年;
(2)年付款额为60000.00元;
(3)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5%进行折现。
据此,计算得出租赁变更后的租赁负债为259770.00元,即259770.00=60000.00×(p/a,5%,5)。
甲公司应基于原使用权资产部分终止的比例50%,来确定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金额。
在租赁变更之前:
减少的原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736000.00×5/10×50%=184000.00元;
减少的原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算:100000.00×(p/a,6%,5)×50%=210620.00元。
其中,租赁负债的减少额包括:
租赁付款额减少=100000.00×5×50%=250000.00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减少=250000.00-210620.00=39380.00元。
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减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因此,会计分录: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50000.00元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9380.00元
使用权资产 184000.00元
资产处置损益 26620.00元
说明:“资产处置损益”是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的差额。
此外,甲公司将剩余租赁负债(210620元)与变更后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259770元)之间的差额49150元,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租赁负债的增加额(49150元)包括两部分: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为50000.00元((60000-100000×50%)×5),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850元(50000-49150)。
调整分录:
借:使用权资产 49150.00元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850.00元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50000.00元
【第11篇】河北一般纳税人查询网
唐山
据唐山热力官方平台消息,2023年9月1日,唐山市热力集团按照2021-2023年度供热期复工复产方案和一、二次网注水、冷运、升温计划,开始对一次管网和二次管网陆续分段注水。注水过程中,集团公司供热保障部调度指挥中心密切与各热源厂联系,最大限度发挥各热源厂的注水能力,把“民心工程”做好、做实、做细。
按计划,注水工作将于10月10日完成,10月20日供热管网具备升温条件。在此,提醒广大热用户密切关注市热力集团关于小区庭院管网注水的通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服务热线2825685。
此外,热力收费已经开始
收费时间自9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
交费指南收好↓↓↓
用户编号查询
1、您可通过关注“唐山热力官方平台-暖心服务-户号查询”获取;
2、您可在上年度票据上查询;
3、您可在以往电子交费记录查询;
4、您也可拨打0315-2820446进行人工查询。
交费方式
1、唐山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钱包缴纳热费。
2、银行电子渠道交费,您可以选择以下银行进行网上或柜面交纳热费。
3、收费厅交费,您可到唐山热力集团任一收费厅交费。
唐山热力2021-2023年度
收费厅(综合服务厅)地址电话
发票获取
您在缴费成功后,可凭交款凭证取得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1、电子发票获取:您在选择线上缴费成功后,根据收到的短信提示,可自行获取打印电子发票,及时获得,永久保存,免丢后患;您也可以在交费第二日开始的30天内到附近任一服务厅打印电子发票。一旦电子发票开具后,不得重复获取纸质票据。
2、纸质发票获取:根据交款凭证,到附近收费厅开具票据。
温馨提示
1、错峰交费得实惠,早交费,得惊喜。(详情见银行宣传海报)
2、各热力收费厅的服务时间:自9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20-18:00。
3、网上交费适用对象:无陈欠热费的直管居民热用户,暂不支持公建单位、底商、代收代缴区域的居民用户。
4、公建单位和底商用户,请按唐山热力公司提供的《公建单位2021-2023年度热费收缴通知单》指引交费;代收代缴区域居民用户,需要到所在的物业公司交纳热费。
5、收费价格今冬不变,期间如遇市政府出台新的热费调价政策,执行新的热费收取标准。
6、本年度执行热费滞纳金政策:按照《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年12月31日之前未交清热费的,供热单位可自次年1月1日起按拖欠热费总额每日加收2‰滞纳金。”
7、2020-2021采暖季未用热的居民用户,本采暖季自动视为停供状态,如居民用户今冬不用热,无需办理报停手续;如居民用户今冬用热,需通过“唐山热力官方平台”办理恢复供热手续。
保定
保定市清苑区泽龙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采暖季集中供热取暖费收费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为保障采暖季正常取暖,缓解收费高峰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我公司开始收取2021-2023年度采暖季取暖费,具体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11月14日
每日8:30-16:30
二、交费方式
1、现金或银联卡;2、手机银行;3、微信;4、自助缴费机
三、交费地点
1、清苑公园办公楼一楼西侧供热收费营业大厅
2、自助交费地点:
①中国银行营业厅(穆斯林对面、老清中西侧)
②阳光国际物业办公楼、阳光新城物业办公楼
四、手机交费流程
1、手机银行: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点击生活→生活缴费→取暖费→商户选择“保定清苑泽龙热力”→输入8位供热卡号,核实交费信息无误后输入验证码即交费成功;
2、微信: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扫取相应支付二维码→输入8位供热卡号→核实交费信息→支付费用。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交费
五、礼品赠送
凡在9月1日-10月1日交费的热用户(泽龙热力公司未收费到户的用户和公建单位不享受本次赠送活动),赠送一桶1.8l鲁花花生油或5l金龙鱼调和油。网上交费可凭支付凭证领取礼品,超过10月1日未领取礼品将自动作废。
六、注意事项
1、交费后,我公司将为您及时开阀,热用户无需刷卡开阀;
2、停热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供热收费营业大厅办理停供手续,逾期视同供热;
3、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佩戴口罩进入营业厅并配合遵守现场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提倡微信交费。
七、咨询电话
0312-8190000
保定市清苑区泽龙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廊坊
廊坊市广炎供热服务明白纸
客服热线 0316-2666777
一、不用暖报停须知
用户若无用暖需求,须于每年9月30日前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到广炎供热营业厅现场办理报停并签订《供暖停用协议》。已办理报停的用户需定期检查家中用热设施,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需及时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报修。
二、供热时间及管网注水时间
河北省法定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广炎供热将按照政府部门文件要求提前/延长供暖。广炎供热一般于每年9月陆续对所服务小区进行注水、打压,并会提前通过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小区物业等渠道发布注水、打压通知,敬请关注。
三、怎样缴费
(一)缴费前须知
1.未在营业厅进行过信息核对的用户,须携带房本原件到营业厅进行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
2.用户可通过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中国农业银行app线上办理缴费,或通过廊坊银行柜台/柜员机、广炎供热营业厅线下办理缴费。
3.线上缴费用户需正确填写缴费卡号,用户可通过以下方法自助查询缴费卡号:微信搜索并关注“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选择在线服务→选择查询卡号→输入需缴费房屋信息→查询缴费卡号。若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咨询。
(二)缴费操作
1.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关注“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在线服务→在线缴费→查询缴费→填写缴费卡号、缴费人手机号及验证码→点击查询→阅读并同意《供/用热合同》→确认缴费信息→立即缴费。
2.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打开生活缴费小程序→选择供暖费→选择广炎供热→输入缴费卡号→核对卡号无误→确认缴费。
3.中国农业银行app缴费:手机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登录个人账号→选择生活缴费→选择供暖费→选择广炎供热→核对缴费项目、收费单位并输入缴费卡号→确认缴费信息→立即缴费。
4.廊坊银行缴费:用户需前往廊坊银行网点柜台/柜员机办理。
5.广炎供热营业厅缴费:用户可前往广炎供热任一营业厅现场办理缴费,营业厅支持银联刷卡缴费、现金缴费(由于结算需要,每天下午16:00以后不支持现金缴费)。
(三)开具发票
1.用户完成缴费后,可打开广炎供热公众号,选择在线服务—缴费记录,自助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2.电子发票抬头默认为房主姓名,用户若需更改姓名须凭纸质或电子缴费凭证到广炎供热营业厅办理;
3.一般纳税人若需开具专票,须持三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广炎供热任一营业厅办理。
(四)温馨提示
用户在购买二手房屋时,务必先查询房屋有无欠费情况,并及时携带有效证件到广炎供热营业厅办理客户信息变更手续,避免产生纠纷或导致重要信息无法及时送达。
四、营业厅设置
10月至来年3月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中午无休)
4月至9月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具体营业时间见当年收费通知)
(辐射小区更新具体情况见当年收费通知)
五、暖气不热因素排查
(一)整个片区或小区暖气都不热
这可能是热源、管网、换热站故障或小区停水、停电造成的;还有可能是由于供热区域内管线老化,出现了腐蚀、泄露、堵塞等问题导致管网失水、水温降低甚至管网整体无法正常运转。有关工作人员在发现此类问题后一定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请用户耐心等待。
(二)室内暖气整体不热、暖气半截不热或暖气内有水响声
1.首先需确认暖井内锁闭阀、球阀,室内分/集水器阀门、暖气片阀门均已正常开启。
2.暖气内可能有积气,可利用合适工具旋转排气阀旋钮进行手动排气(一般逆时针旋转为开启,顺时针旋转为关闭),直到气体完全排出且有水流出后,关闭排气阀。排气阀一般安装在小背篓、分/集水器的右上方(挂暖系统则一般安装在暖气片的侧面顶部)
3.排气后观察一段时间,若室温仍无改善则考虑是否存在入户过滤网堵塞的问题,用户可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预约上门服务。
4.若采取以上措施后经观察仍无改善,且用户地暖在2年之未进行过清洗,则不排除管路内存在因陈年水垢或装修残留泥沙在管路内壁堆积,导致流量减小、流速变慢、影响散热的情况,用户可考虑自行联系专业人员清洗地暖或直接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预约地暖清洗服务。
(三)室内个别暖气经过排气操作后仍不热(挂暖系统适用)
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将入户近端温度较高的管路阀门关小,然后将温度较低的管路阀门全部打开,待室内所有暖气片达到热均衡后,再慢慢开启原来过热的暖气片阀门,但注意该阀门不要全部开启。通过这种方法可一定程度调节挂暖系统分支管路的流量、压力平衡,以实现“分有余、补不足”,进而达到改善室温的目的。
(四)卫生间小背篓很热,但地暖管路整体不热(地暖系统适用)
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将分/集水器处连接小背篓的管路关小,待地暖温度有明显改善后,再慢慢开启小背篓所在管路,但注意该阀门不要全部开启。通过这种方法可一定程度调节地暖各分支管路的流量、压力平衡,以实现“分有余、补不足”,进而达到改善室温的目的。
(五)暖气整体是热的,但室温不达标
除管网运行情况、天气状况外,室温还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建筑物保温性能:建筑物是否节能将直接影响用户的室温(据统计,同等条件下,在不同建筑围护结构情况下,室温差距可达到4℃甚至以上)。
2.楼宇采暖率:入住率偏低的小区,采暖率也偏低,楼宇内部采暖用户少,“冷屋”、“冷墙”面积大,采暖用户室内热量散失更大、散失速度更快。
3.用户户型:底层户、顶层户、把边户、风口户、全阴面户的户型不利于采暖与保温。
4.周边邻居用暖情况:用户楼上、楼下、同层邻居若未采暖,采暖用户室内热量散失大、散失速度快。
5.用户室内装修影响因素:
(1)室内门窗封闭不严或窗口玻璃为大面积落地窗设计;
(2)封包阳台等无采暖设施的空间,增加供暖面积且未安装推拉门等隔断设施;
(3)室内木地板装修(据统计,同等条件下,大理石、花岗岩、陶瓷砖热阻系数一般为0.02㎡·k/w,木地板为0.10㎡·k/w);
(4)使用大厢床、榻榻米或铺设地毯、泡沫地垫等会阻碍散热(据统计,同等条件下,暖气受到较大面积遮盖的房间与不受遮盖的房间相比,室温可相差3℃-5℃)。
六、暖气漏水应急处置措施
用户应立即关闭入户球阀,并用水盆、水桶等器皿置于漏水点下方,控制漏水蔓延,同时,立即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报修。打电话时,应说明漏点发生的具体小区、楼号、单元号、楼层、门牌号及故障现象,以便维修人员能第一时间备足工具和必要配件,及时、高效地完成维修作业。
七、预约有偿服务
用户可致电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咨询、预约,服务内容及指导价格详见下表。
八、珍惜热力资源,合法合规用暖
(一)暖气中的热水是经过专业设备防腐处理过的软化水,添加有化学药剂,不可做为生活用水使用。此外,暖气大量失水,需要重新补充大量冷水,必然导致供热效果大幅下降。
(二)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2.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3.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改变用热性质;
4.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5.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7.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前款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举报窃热行为有奖励
为有力打击偷暖盗暖行为、维护广大热用户的合法权益,若您在广炎供热服务区域内发现偷暖盗暖行为,敬请拨打广炎供热稽查举报专线0316-5295590或前往爱民西道169号广炎供热稽查科提供线索(我公司承诺对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若经查属实,广炎供热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涉及金额给予举报人200至2000元的奖励。
十、停暖后注意事项
供暖结束后,为避免暖气管路内部积气,各供热站一般会对管路进行带压保养,部分换热站、二网管路及户端供热设施将处于满水状态。用户切勿自行拆、改供热设施。若遇家中需要装修,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指导、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由于此时管网整体水温降低会发生热胀冷缩,个别管路设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请您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请及时联系物业专业维修人员或拨打广炎供热客服热线0316-2666777进行报修。
廊坊新奥燃气供暖缴费通知
辛集
热力全民线上缴费开始
一、提倡并鼓励居民线上缴纳采暖费,网上缴费好处多!好处多!好处多!
1、线上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等优势,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缴费。
2、线上缴费有利于信息的长久保存,随时查找缴费记录。
3、线上缴费不受时间及地点的限制,不用排队,节省时间。
4、线上缴费更加安全,避免过多的人员接触。
5、线上缴费避免携带大量现金,以防财产丢失。
二、缴费流程:
1、邮储银行微信端:
打开微信—点右下角“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选择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输入供热缴费卡卡号—点击下一步—立即缴费即可(务必核对信息后再缴费)
2、微信缴费流程:
微信关注公众号—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业务办理—供热缴费—输入供热卡号—确认绑定—缴费(务必核对信息后再缴费)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3、支付宝缴费流程:
支付宝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输入用户卡号—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立即缴费(务必核对信息后再缴费)
4、农业银行手机app缴费:
首页生活缴费—供暖费—搜索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输入户主卡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缴费信息后提交
三、收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11月10日
四、报停业务办理
关注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业务办理—供暖报停—输入供暖卡号—添加—核对信息无误提交即可
停供手续办理截至2023年10月15日
五、客服电话:0311-83228508
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来源:河北日报
【第12篇】如何查询企业是否是一般纳税人
1.财政部官网
http://www.mof.gov.cn/index.htm
特别是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两个频道
关注会计准则、会计考试等政策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http://www.chinatax.gov.cn/
重点关注税收政策和互动交流里12366的问题解答
掌握最新税务政策动向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合作企业信息,判断他是否靠谱,以及做工商年报的平台,可以说是灰常有用了
4.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
http://www.yibannashuiren.com/
查询企业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
5.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12366.chinatax.gov.cn/
了解财税实务问题解答及政策执行口径
6.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的平台,收到票先查一查!
【第13篇】如何查询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不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又该怎么向对方证明我是一般纳税人呢?
……
如何查询及开具证明
快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查询 企业纳税人资格
查询路径①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左侧“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
3.等待查询结果,即可看到纳税人资格类型。
查询路径②
1.企业也可以打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2.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分类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资格信息”,即可查看纳税人资格类型。
如何证明 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也就是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填表小tips
1.本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写。
2.表中“证件名称及号码”相关栏次,根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填写。
3.表中“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
4.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
【第1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新的申报表。那么启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呢?
一、新报表的三点变化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1、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3、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二、新报表的启用时间
新报表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第15篇】新疆一般纳税人
晨报全媒体讯(文/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 吴国宣 制图/杨波)“‘营改增’后,预计我们旅行社每月可以减税几百元。”日前,在天山区国税局“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内,新疆天山风情国际旅行社财务人员庄女士对“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变化已经了然于心。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
旅行社作为生活服务业企业,属于今年5月1日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四大行业之一。
生活服务业是和老百姓关系最紧密的行业。“营改增”前,生活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之后,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等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而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采用6%的税率。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从5%的营业税到3%的简易征收率,这部分肯定是减税的。
因此,庄女士在经过简单估算后预测,“营改增”后,预计他们旅行社每月可以减税几百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后,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从新疆国税局到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各级国税部门这样的明确态度得到不少像庄女士这样纳税人的一致点赞。
“营改增”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新增4个试点行业税率确定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行业,预计涉及乌市3万余户纳税人。
从行业分布看,金融业371户,房地产业1046户,建筑业1454户,生活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2.8万户。
“营改增”后,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从5%增加到6%,尽管比之前税率高出1%,但是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对于进项税比较多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来说,整体是比较有利的。
对适用6%税率的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否减税则要看抵扣情况。
新疆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金娥说,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也属于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从5%的营业税税率变为6%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国税局税务干部介绍,我们这样的企业可以把用于办公场所及办公用车的费用抵扣进去,因此,预计税负还是会出现下降”。
对于税率由5%营业税提升到6%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可以就货物服务采购支出抵扣进项税,因此整体税负应该有所降低。
实现整体税负降低的主要挑战将会是如何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对于常以现金交易、并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食材的餐饮业更是如此。
新疆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培平说,新疆国税系统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把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彻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进介绍说,这次“营改增”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进行的,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五大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营改增”涉及的4个行业,业态相对复杂,市场比较敏感,企业千差万别,就业人数众多,尤其是将首次涉及大量自然人缴纳增值税,改革前需要税、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加之从国务院部署到市县两级全面推开,时间之短、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徐进表示,这将对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助推乌市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期试点纳税人97%税负下降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23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2023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新疆前期试点情况看,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23年、2023年,新疆已陆续完成了“1+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三个增长”的特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其中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29.5亿元。
此次“营改增”较以往不同的是,扩大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这也意味着,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乌市“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营改增”后 这些情况可以减免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三、营改增后,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四、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五、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七、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八、“营改增”后,纳税人的这些业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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