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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

【第1篇】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六项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在2023年颁布的最新政策规定,已经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票据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项目的,则公司可以纳入增值税进项税,并不能因为一般纳税人只开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增值税。

【第2篇】一般纳税人税率2023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交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

1、认定条件区别:

(1)、小规模的认定标准为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会被责令为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根据其性质和行业不同税率也各不相同。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论销售货物还是各服务行业征收率都为3%,(疫情期间为1%)且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

(2)、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9%。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增值税税率为6%。

(4)、出口货物、农产品等特殊业务增值税税率0%。

(5)、选择差额征收的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税率5%,。

四、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小规模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基本示例:

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份销售甲产品一批收到款项4800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问此货款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为多少?

计算步骤:不含税销售额=4800÷(1+3%)=4660.19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4660.19×3%=139.81元

2、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基本示例:

a公司2023年4月份提供软件服务收到服务费101400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月支付给b公司服务费1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相符。问4月份a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多少?

不含税销售额=101400÷(1+6%)=95660.38元

销项税额=95660.38×6%=5739.62元

进项税额=100000÷(1+6%)×6%=5660.38元

应交增值税额=5739.62-5660.38=79.24元

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即每年的1、4、7、10月份15号前申(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个月申报一次,每月15号之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六、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意此优惠政策所说的季度45万元销售额不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也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附征

增值税附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增值税附征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都一样,分别为7%、3%、2%。

现行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二、增值税附征的计算公式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定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三、增值税附征的纳税申报时间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征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即每年的1、4、7、10月份15号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征一个月申报一次,每月15号之前申报。(遇法定节假日一般会顺延)。

四、增值税附征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开始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税额再进行减半征收,相当于税率为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税率为10%。

3、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举例说明;a公司为小微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则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2.5万元

2、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50×50%×20%=15万元

3、该企业共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元。

4、但若该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则不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是300.01万元×25%=75.0025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1、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为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印花税

一、印花税的定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税率

常见的印花税税率表如下:

税目

税率

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购销合同

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三

产权转移书据

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

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印花税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三、工资算个税的扣除项

工资薪金算个税时,有四类基本扣除项,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扣除,对全员适用,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是指允许扣除的个人承担的部分“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四、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条款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即纳税人第一次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2、住房租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圳每月可以扣除1500元,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计算时间为: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赡养老人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一位老人扣除标准2000元,两位及以上也只能扣除2000元。

5、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从2023年1月份开始,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具体方法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举例说明:

案例一:某职员2023年入职,2023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案例二:某职员2023年入职,2023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三、消费税的税率表

消费税部分税目税率表

序号

税目

税率

1

甲类卷烟(价格大于等于70)

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价格小于70)

36%加0.003元/支

3

白酒

20%加0.5元/500克

4

高档化妆品

15%

5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6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7

鞭炮、焰火

15%

8

汽油

1.52元/升

9

柴油

1.2元/升

10

摩托车

根据气缸容量3%-10%

11

乘坐用车

根据气缸容量1%-40%

12

涂料

4%

13

电池

4%

14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15

高档手表

20%

16

游艇

10%

17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18

实木地板

5%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定义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注意: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时所依据的销售额是包含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

以上就是企业重要的几个税啦!最简单明了详细的了!小e很宠粉哒!

【第3篇】责令一般纳税人

假如税局下发通知让某小规模纳税人按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交税,但不允许抵扣进项,请问是否大家都会觉得这样不合理?相信不了解实际情况的朋友们都会认为一定意义上这就是强征行为。不过下面这种情况,小编必须站出来为税务说话:

稽查企业的销售额,已经远远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税局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内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在责令期满后,税局有权要求企业直接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交税,并且没有抵扣的权利。

在这里,小编建议公司在成立之时就要有长远规划,为后续发展做准备。其实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各有利弊,要适应公司发展,不要盲目追求纳税性质。另外,针对一般纳税人,建议在平时就做好税务风险管理,避免逾期登记少抵进项多缴税。

【第4篇】一般纳税人怎样交税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问题“年收入100万应该交多少税呢?”

其实,要交多少税,取决于是以什么身份赚100万,对于打工人、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来说,同样是年收入100万,交税多少是完全不一样的。

打工人年收入100万

如果是一个打工人扣除社保公积金后,年收入100万,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来交个税。

打工人应交个人所得税:100*45%-18.192=26.808万

扣掉个税后,实际到手年收入:100-26.808=73.192万

个体工商户年赚100万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年赚100万,则需要按照35%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应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100*35%-6.55=28.45万

个体工商户扣掉应交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后,实际到手年收入:100-28.45=71.55万

小规模纳税人年赚100万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年赚100万,则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税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下,所得税按照2.5%来征收。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万

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剩下的钱如果要取出来,则需要交20%的分红个税:

(100-2.5)*20%=19.5万

扣完企业所得税和个税之后,实际到手:100-2.5-19.5=78万

一般纳税人年赚100万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为小型微利企业,只要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下,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于2.5%,同样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再交分红个税。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万

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剩下的钱如果要取出来,还需要交20%的分红个税:

(100-25)*20%=19.5万

扣完企业所得税和个税之后,实际到手:100-2.5-19.5=78万

如果是除小型微利企业外的一般纳税人,年赚100万时,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于25%。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万

剩下的钱如果要取出来,需要再交20%的分红个税:

(100-25)*20%=15万

扣完企业所得税和个税之后,实际到手:100-25-15=60万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同样是年赚100万,扣掉应交的税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到手更多一些,所以,你知道怎么选了吗?

如果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专业的财税知识,让大家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日常财税工作~

【第5篇】天津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事关养老金发放

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可以用手机操作啦!

无需到场,一部手机即可办理

下面小编就一些常见问题

为您进行相关解答

哪些人需要进行资格认证?

根据人社部及我市相关规定,享受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多久需要完成一次资格认证?

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要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其养老待遇发放。

我市如何开展待遇资格认证?

我市坚持以多渠道、多部门共享信息比对为主,以自助认证、预约上门服务等为辅开展全部退休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96%的退休人员通过数据比对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没有通过数据比对方式确认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还可以通过线上认证渠道完成。

退休人员如何知晓自己的认证结果?

对确认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退休人员,市社保中心会分批次推送认证结果的温馨提示;也可通过“津社保”、“天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查询认证结果。

我为什么没有收到

市社保中心的完成认证结果短信?

您在社保经办机构未登记有效的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已变更。

社保经办机构未能获取您有效的待遇资格认证信息。

联系方式不对咋办?

待遇领取人员可登陆“津社保”或“天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用户中心小程序变更,以便我们更好的为您服务。

没有认证咋办?

“津社保”微信公众号、“天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天津人力社保”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中国领事”app均可办理认证。

坐在家、动动手、眨眨眼、不到一分钟就可完成认证

操作指南

01 办理入口

02 录入信息

03 人脸识别

应用技术困难的老人咋办?

退休人员原单位、银行社银一体化网点、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因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可以联系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上门认证服务。

看到小推文的朋友们,

也请转给身边的亲人、朋友,

提醒帮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们做认证啦!

【第6篇】一般纳税人怎么抵税

缺少进项发票是大部分企业的一大痛点,很多企业最头疼的就是企业欠缺进项发票,因为企业的进项发票的占比直接关系到企业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这不光涉及到企业成本问题还可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

公司缺进项发票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本身的利润很高,例如一些服务类的行业。

企业的采购渠道低价售出不愿意提供发票,或者供应商的开票意愿低,导致企业的进项票欠缺。

采取不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

哪些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可以进行不同的抵扣。例如建设工程企业一般可以收到:13%、6%税率的专用发票,也可以收到小规模: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只要是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都可以政策扣除的。

13%的发票主要来自材料、租赁、设备购买等,如果这种进项发票比较多,一定要最大限度地获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进项发票,这样后期可以极大的降低增值税的税负。

6%的专用发票主要来自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勘探服务、工程技术管理费用等辅助服务。

3%的征收率主要来自小规模纳税人。抵扣也只能抵扣:3%。

此外,收到其他可以抵扣购买的发票后,可以如实正常抵扣。

只需一步轻松解决缺进项发票问题,降低企业税负压力

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要合理合法地解决成本问题,可以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在该园区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或个独,用个体户的名义来收款交税和开具发票。园区的个体户可以申请个税核定征税,税率为0.5%—3.1%,目前国家是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个体户是不需要进项发票,也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及股东分红税。此政策对于税负过重、欠缺成本票的企业来说是一条可行合理合法的节税方案。

目前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都有国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企业在该地注册园区还能享受地方园区的财政补贴政策。

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8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给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7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

房开企业、建筑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行业,是近年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对企业来讲,如何在项目前期做足税收功课,以规避可能的涉税风险,尽量降低涉税成本,是摆在行业面前的突出问题。今天整理了建筑业房地产企业须关注的18项涉税风险点,让从事财会行业的您快速了解税务稽查人员实施检查的主要路径,以及常见涉税风险点,尽早发现、规避自身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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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房地产企业

须关注的18项涉税风险点

按照日常税收征收管理梳理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须关注的18项涉税风险点,具体如下:

1.风险提示:签订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印花税)

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企业签订土地出让或转让、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合同较多,容易忽略合同印花税申报。

风险防控建议: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签订合同,及时申报缴纳应税凭证对应的印花税。由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较广、税目较多,纳税人需要事前准确掌握相关法规条例,避免出现税款滞纳风险。

2.风险提示:缺失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

风险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同时,该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而房地产企业经营环节多、业务交易量和交易对象规模不一,尤其是对一些零散的人工费用、代理费用,部分情况下未能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但同时又将相应的支出违规进行税前扣除,容易产生涉税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是否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直接决定了成本费用支出。因此,企业在业务交易时需注意上游供货商或服务提供商能否及时开具发票,同时在入账时需注意取得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票面信息是否与经济业务一致、是否为作废发票等。

3.风险提示: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客户涉税风险(增值税)

风险描述: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或者宣传等营销性质活动需要,外购礼品赠送客户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该行为应视同销售处理。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礼品赠送支出属于业务招待支出,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作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因此,礼品赠送业务若财务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税收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房地产企业发生向客户赠送礼品的业务时,财务上要及时作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要注意两者之间存在处理上的差异,视同销售收入确认的,增值税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来确定,企业所得税则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后,则须按照营业收入和业务招待费支出总额,确定该项费用的税前扣除限额。

4.风险提示:违规代征契税(契税)

风险描述: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代征的单位和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部分房地产企业对该方面政策不熟悉,向购房者代收所谓“办证费”中包含了契税税款,实际已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上述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税务机关代征委托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不应向购房者代收任何契税税款,如已收取相关费用则应当尽快退回,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风险提示:车位销售未及时确认收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风险描述:车位销售收入一般是在项目竣工验收,首次确认产权后进行,属于现售行为,根据现行税收政策需要同时确认收入。但部分房地产企业由于不熟悉税收政策,在取得车位销售收入时,特别是对于不需要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人防工程部分)既未开具发票,也不作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存在极大税收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企业应当梳理销售业务和款项,对已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车位销售时要及时作收入确认,避免带来税款滞纳风险。

6.风险提示:预售阶段涉税风险(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风险描述: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在预售环节收到的预收款进入监管账户,收款次月征收期须要按照上述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包括增值税预缴申报和土地增值税预征。同时,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九条,企业需要根据预计毛利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但部分房地产企业由于不熟悉税收政策,未能够按照规定申报预缴或未能足额申报预缴税款。

风险防控建议:房地产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项目竣工前为迅速回笼资金采取预售方式销售,预收款需要及时足额作相应的税款预缴,避免产生税款滞纳风险。

7.风险提示:收入确认时点滞后(企业所得税)

风险描述: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或视为完工后,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部分房地产企业由于对税收政策不熟悉,未区分会计和税法的收入确认原则差异,导致企业在确认收入时点滞后,进而产生税款滞纳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房地产企业要准确把握开发产品的完工界定,即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或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的,视为已经完工,应当及时确认收入。同时,不同的销售方式,具有不同的交易环节及操作流程,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亦不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对各种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时点都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应对照这一规定,准确判断自身销售方式是否达到确认收入的时点,避免产生收入确认滞后的税务风险。

8.风险提示: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向个人股东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预扣或者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部分房地产企业由于不熟悉政策,可能存在应扣未扣情形,尤其对于一些非货币形式的股东分红、赠送等行为,未准确掌握政策,容易产生税收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向股东支付股息红利或以其他形式分红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及时预扣或代扣税款,并且做好台账。同时,会计处理上要准确把握分红和往来账的区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部分股东长期借款需依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税,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行业,资金往来多,在这方面更需多加注意,避免产生税收风险。

9.风险提示:取得预收款项未按规定预缴税款(增值税)

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印发)。部分纳税人对政策理解不熟悉,存在对跨市跨省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未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或者收到预收款时未预缴税款的情形。

风险防控建议:建筑企业应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及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同时要注意:采用不同方法计税的项目预缴增值税时的预征率不同。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同一地级市内的项目,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跨市跨省项目,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10.风险提示:建筑劳务收入确认不及时(企业所得税)

风险描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部分建筑企业由于对税收政策不熟悉,未区分会计和税法的收入确认原则差异,导致企业在取得建筑劳务收入时未及时确认收入,容易产生税款滞纳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对企业确认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前提条件、时间点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应对照规定,判断完工进度,及时确定当期建筑劳务收入,避免产生收入确认滞后的税务风险。

11.风险提示:承租建筑施工设备取得发票的项目税率易出错(增值税)

风险描述: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建筑企业在施工工程中承租了施工设备如脚手架、钩机等,若出租方配备了操作人员,应取得税率为9%的增值税发票,如对策把握不准,企业可能以购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产生涉税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建筑企业在承租建筑施工设备时应注意区分出租方是否配备操作人员的情况,如果出租方负责安装操作应按购进建筑服务取得增值税发票,否则按购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取得增值税发票。

12.风险提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

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建筑企业一般规模较大,业务链复杂,签订建筑施工、工程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较多,加上纸质版合同管理难、效率低,越来越多建筑企业采用电子化的合同,容易忽略电子合同的印花税申报。

风险防控建议: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签订的电子合同,应及时申报缴纳应税凭证对应的印花税。由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较广、税目较多,纳税人需要事前准确掌握相关法规条例,避免出现税款滞纳风险。

13.风险提示: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增值税)

风险描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依法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购进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一般用于多个项目,可能存在购进货物、劳务和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问题,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计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的应将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及时纠正税收违规行为。

14.风险提示:发生纳税义务未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增值税)

风险描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建筑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按照开票时间、收款时间和书面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孰先的原则确认。有部分建筑企业对政策理解不深,认为不收款就不确认增值税收入,由于业主资金困难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等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存在较大税收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建筑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后及时开具发票,若经双方约定推迟付款时间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按新的付款时间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开具发票申报纳税,避免带来税款滞纳风险。

15.风险提示: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增值税)

风险描述:建筑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数量众多,成分比较复杂,部分建筑材料是从农民、个体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供应商一旦不按规定开具或者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建筑企业就容易产生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面临补缴企业所得税风险。若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部分发票将无法抵扣,已抵扣的相应进项税额也需作转出处理。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恶意接收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风险防控建议:建筑企业在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主动采取必要措施严格发票审核,审查取得发票的真实性,确保“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或服务流”三流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予接收并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若发现供货方失联或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抵扣有关进项税款,必要时可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

16.风险提示:兼营与混合销售未分别核算(增值税)

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若建筑企业兼营与混合销售划分不清又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容易导致税率适用错误,产生税收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建筑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应注意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收入和建筑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正确理解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定义,防范税收风险。

17.风险提示:跨省项目人员未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跨省项目若未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将对该项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风险防控建议:建筑企业应就自身的跨省异地施工项目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18.风险提示:未按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及留存备查资料(增值税)

风险描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为甲供工程或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部分建筑企业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容易错误选择计税方法,应适用简易计税的未适用简易计税。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部分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容易忽略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风险防控建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可根据项目税负和发包方情况,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应注意按规定强制适用简易计税情形的不能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公告虽明确建筑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不用再备案,但仍需将以下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财务人务必牢记涉税风险点,尽早发现、规避自身涉税问题!建筑业财务管理松散、生产周期长、跨地域广、行业监管与税务监管交织、业务复杂不规范造成涉税风险大,甚至面临刑事风险,在智能税务监管下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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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风险防控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风险防控要点

1、及时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确保各项成本费用能够税前扣除。

2、合理归集开发间接费,优化期间费用。

3、掌握项目所在地的预计毛利率政策。开发产品完工前,先按预售收入和预计毛利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完工后,计算实际毛利与预计毛利的差额,并按差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4、按税法规定的完工条件,及时计算完工产品的计税成本。注意完工标准界定问题:《税法》界定的完工标准与《建筑法》之间有区别;《税法》界定的完工标准与会计准则之间有区别。

5、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口径,税法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建立纳税调整事项台账(列明业务日期、凭证号、金额以及调整原因等)。

6、注意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防止前期多缴税后期出现亏损得不到弥补。

(二)成本费用凭据的管控要点

1、凭据管控的重要性

目前实行以票控税,只有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凭据后,相关成本费用才能在税前扣除。为避免因凭据不合规产生不必要的税收损失,必须要加强凭据的税收风险控制,确保凭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尤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在票据方面存在关联,且土地增值税对于发票尤其关注。

2、必须在业务流程中进行管控

首先要从源头开始控制,业务经办人员要及时取得与业务内容相符的合法有效凭据,然后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加强审核管理。只有在业务流程的各环节中进行防范,也只有在各环节对于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才能有效管控潜在风险。

3、合法有效的凭据类型及扣除原则

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023年28号公告明确了凭“票”扣除的大原则,这里的“票” 应理解为相应的合法有效凭证,发票只是合法有效凭证中外部凭证的一类。除28号公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企业发生相关的成本费用,需按规定取得相应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仅有税前扣除凭证,不足以证明支出的真实、合法、有效。企业发生的支出要想在税前扣除,除了需要有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外,还需要准备其他的相关资料,如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

4、合法有效的内部凭据应具备的条件

自制表单必须由制表人或经办人、审核人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批手续齐全;业务真实发生;表单内容完整,符合会计和税法规定,且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相符。

5、合法有效的外部凭据应具备的条件:

(1)形式合法:根据业务内容和性质,取得相应的行政事业收据、发票等。不合规发票:①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②变更品名的, ③跨地区开具的, ④发票专用章不合规的, ⑤票面信息不全或者不清晰的, ⑥应当备注而未备注的, ⑦从2023年7月1日起,未填写购货方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⑧从2023年3月1日起,加油票为以前的机打发票的, 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错的。

(2)内容完整规范

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写齐全(汇总开具的必须附销货清单),大小写金额一致,抬头为单位全称(简化发票无效)。

(3)签章齐全

开票单位签章规范清晰,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开票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单位名称一致。注意:总公司签订合同的应由总公司开具发票,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应由分公司开具发票。

(4)业务真实发生

票据内容要与经济合同、业务资料相符,原则上收款单位与开票单位应一致。

(5)及时取得票据

一方面业务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时要及时取得票据,另一方面业务取得票据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尤其要避免跨年报销。

(6)发票补救措施

发票补救时间规定:最长5年的追补期限仅仅适用于企业在费用实际发生年度向后5年期间没有被税务机关发现(包括日常征管、评估、稽查中发现)。如果支付发生当年汇缴后,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则28号公告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此处只有60天的期限。

特殊情况无法换开发票: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建筑行业中的财务管理是一个行业运行的基础和灵魂,如果这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就会影响整个项目施工的发展。建筑业财务管理松散、生产周期长、跨地域广、行业监管与税务监管交织、业务复杂不规范造成涉税风险大,甚至面临刑事风险,在智能税务监管下尤为突出。精准掌握税收政策、把控涉税“雷区”、处理好行业特殊业务,开好票、报好税才是王道。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旬邑县税务局。

【第8篇】浙江一般纳税人查询

为充实省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共设16个岗位,其中厅机关7个、机场公安局7个、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2个,计划招聘辅警42名

▲点击图片放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2.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身高等相关条件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计算均截至2023年7月14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7月14日9时至7月21日16时

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4日至7月22日

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不足1:3(巡逻和警犬训导岗位为1:2)比例的岗位,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7月18日,将对截至当日报名人数未及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同网公告。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7月27日至7月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相关防疫要求和表格式样详见附件2、3)。

(二)笔试

时间:7月30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杭州(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巡逻岗位为1:3)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可于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在体能测评当日进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特长(获奖)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4.本人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

所有岗位均须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为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4,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

2.警犬训导岗位设有专项测试,测试内容为警犬训导基本知识,测试形式为现场实地操作,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警犬训练实操现场专项测试成绩按照60%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警犬训练实操现场专项测试成绩60%+书面测试成绩40%)。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警犬训导岗位按最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察按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详见附件2。

(五)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286639(浙江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287051(浙江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厅机关辅警岗位联系电话:0571-87287026,联系人:王老师;机场公安局辅警岗位联系电话:0571-87287632,联系人:陆老师;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辅警岗位联系电话:0571-87287048,联系人:章老师。

来源 浙江省公安厅

编辑 郭蓉

【第9篇】申请一般纳税人流程

虽然如今公司在经营到一定的规模的时候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对于不少的企业来说,自身还是有成为一般纳税人的需求的,因此也是有所考虑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毕竟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是享受不到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之后,一般的税负也是比一般纳税人高的,因此转为一般纳税人也是比较常有的事了,那么如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呢?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

1、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发票章、私章等等);

2、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3、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

1、提出一般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报告,需要向主管的税务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报告,申请报是需要表明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里有,以及自身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

2、提交证明材料

将各项登记准备资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到相关的部门提交资料以待审核,如果纳税人为分支机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还需要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批准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3、资料审核

在主管的税务部门接收到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后,就会对相关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检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存在不实的情况,是不予受理的,并且会将其所有资料进行退换,审核成功后,就会让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4、填写认定表

在纳税人领取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就需要根据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内容。

5、再次审核

此次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的就是企业填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果未个体户的,则会按规定的权限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是其他纳税人的,报县、市国税机关审批。

6、资格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上级税务机关的批件后,对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上方和发票领购簿上(也可发给专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确认专章。同时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1份退给申请人。

以上就是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所需资料和流程了,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一般纳税人的税制的确是更适合。因此希望小编准备的内容能够对各位企业朋友有所帮助。

【第10篇】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是多少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属于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征税如何操作

一、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税率11%。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除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发票开具

(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简易计税怎么缴纳,也介绍了简易征税如何操作。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企业在出租不动产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简易征税的,简易征税的操作方法如本文所示。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第12篇】一般纳税人取得会员费收入25万元怎么计税

会员卡泛指普通身份识别卡,包括商场、宾馆、健身中心、酒家等消费场所的会员认证。会员制服务也是现在流行的一种服务管理模式,它可以提高顾客的回头率,提高顾客对企业忠诚度。很多的服务行业都采取这样的服务模式,会员制的形式多数都表现为会员卡。一个公司发行的会员卡相当于公司的名片,在会员卡上可以印刷公司的标志或者图案,为公司形象作宣传,是公司进行广告宣传的理想载体。同时发行会员卡还能起到吸引新顾客,留住老顾客,增强顾客忠诚度的作用,还能实现打折、积分、客户管理等功能,是一种确实可行的增加效益的途径。企业收取的会费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一、增值税。办理会员卡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现行政策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的规定,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因此,仅是授予会员权的收入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会员费还要区分企业、非盈利组织、社会团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也就是说,会员费区分不征税、免税和征税三种情形,对企业收取的会费收入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形式:一次性收取会费作为将来接受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而预先支付的订购费用,或包括接受公司以低于非会员价格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这种会员卡的实质是预付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3号)的规定,预付卡区分但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而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一是“单用途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二是“多用途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是指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二)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第13篇】一般纳税人申报

公司的张姐来公司好长时间了,做账报税什么的都没有出过一点错,真是让人佩服她的工作能力,公司新来的实习生啥都不会,张姐就把她那套自己编写的纳税申报操作流程手册给了那实习生学习,过了一个星期这位实习生就能独立做账,纳税申报全套不在话下,我也找张姐要来了这份纳税申报操作流程,在这里分享给会计朋友们一起学习看看,对于在工作的朋友非常实用!

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文末可领取完整版纳税申报流程)

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认证方法

抄报税流程

增值税纳税申报

销项发票采集

进项发票采集

增值税主表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附加税纳税申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

........

篇幅有限,会计朋友们资料已经打包好了,想要领取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申报电子版资料的朋友,看下方提示免费获取!

获取方式

评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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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

无论你是不是在佛山注册的公司,公司注册成后,它都是属于小规模公司。 它是不可以直接注册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都是要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

小规模公司在连续滚动的12个月的经营期内,销售金额超过500万,不含税,税务局将强制将小型企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很多想直接做成一般纳税人公司的,但又不知道如何操作,金泉财税就为您整理了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办理流程和资料!

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流程:①首先企业一定要先有银行对公账户喔,如果没有开银行对公账户,需要带上公司全部资料前往银行开个对公户先;②银行存款账户报告备案(网上提交):用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实名账号登录佛山电子税务局→直接搜索栏搜索‘存款账户报告’比较快速方便(至此下面③④操作一样)填好银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照片,最后提交,需要等待税务局审批,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③一般纳税人申请(网上提交):登录电子税务局直接搜索‘一般纳税人登记’,填好公司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最后提交,也是需要等待税务局审批滴,不用着急;④票种核定申请(网上提交):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票种核定申请’,填写公司信息和需要申请的票种,增加一位或多位购票员,最后提交等待审批(审批结果下来都会有一份税务通知书,其中③④的通知书需要打印出来,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获取);⑤约号,经办人是谁,就用谁的实名账号在手机公众号上预约号,一共要两个号:税控管理号和发票供销号,先是税控管理,把所需资料交给税局窗口人员,领取ukey(以前是税控盘,现在是ukey),然后可以让窗口人员帮忙申领发票;然后是到第二个号,发票供销,是领取购票本和购买发票的,在上个窗口申领的发票,从这个窗口中领出来。至此,以上操作完成后,就完成一般纳税人的升级啦!

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料:①营业执照正/副本②企业公章③企业发票章④银行对公开户许可证(银行存款账户报告)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审批通知书(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⑥发票票种核定许可通知书(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如果不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需绑定该企业的办税人员才能前往税务局办理业务;另外最好是再打印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个税局要求不同,有些地区税局要求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上以备不时之需。

以上就是,就是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办理流程和资料的相关内容操作了,整个流程下来顺利的话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您对此有其他疑问可咨询金泉财税在线客服。

【第15篇】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

相信大家都知道,佛山的公司注册下来是小规模,需要申请才能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有的是直接注册,有的是后期业务上来以后才申请的,很多公司因为经营需要,从一开始都是注册一般纳税人的,无论是什么公司,只要注册好以后都要按时做账报税的哦,如果公司不按时缴纳税款后果很严重。金泉财税为大家总结的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做账的步骤跟小规模的是有所不同的,一起跟金泉财税来研究一下吧!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公司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

1、抄税报税

通常来说公司都是按月进行报税,从当月的月初就开始抄税入,选择抄税处理,再选择本期的资料,确认后发.票抄税办理成功,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佛山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打印销项报表

企业完成抄税后就要进行销项报表清单的打印,先选择发票资料查询打印,再选择发票种类、月份、所属税期,就可以打印销项报表了。

3、报税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4、清卡

进入开票系统,点击远程抄报税查看目前报税的情况,系统会弹出报税结果查询;然后再进入远程报税进行清卡操作,点击确定即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做账的先做的就是要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当公司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在做记账凭证的时候,一定要有签字权力的人,比如经理签字后才开始做,月末的时候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般纳税人做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2、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的内容整理,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哪里还需补充的欢迎大家留言,或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需要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服务的可以咨询给佛山金泉财税,交给专业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办理,省心省事省钱,为你解决各种财税方面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15个范本)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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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到《税虾虾》2022年已经过去了三个季度了,大多企业应该也收到相关业务的回款了。紧随着的,就是企业所要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生 ...[更多]

  • 一般纳税人变更小规模(15个范本)
  • 一般纳税人变更小规模(15个范本)99人关注

    财税〔2019〕13号文中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此,很多企业又关心起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办理事宜 ...[更多]

  • 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流程(15个范本)
  • 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流程(15个范本)99人关注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1、先抄报税:便是将你的销项材料信息内容自动写在金税卡上、随后打印出销项发票清单及明细表。2、在要求的期限内先自己在网络上申报(网上有哪 ...[更多]

  • 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15个范本)
  • 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15个范本)99人关注

    本文目录一般纳税人怎么报税?报税的步骤是怎样的如何申报?一般纳税人如何纳税?如何抵扣?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的流程,详细一些。谢谢?一般纳税人怎么报税?2、增值税专用发 ...[更多]

  • 一般纳税人不想经营了(15个范本)
  • 一般纳税人不想经营了(15个范本)98人关注

    公司不想经营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众所周知,现在0元就可以注册公司,但是一旦你不经营了,想要注销,比登天还难,不仅花钱多,而且还要很长时间,苦不堪言!那么,这个不经营到底该怎 ...[更多]

  •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15个范本)
  •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15个范本)98人关注

    导读: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每个月都需要处理的内容,也是每个报税人员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一般纳税人企业经常需要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的 ...[更多]

  • 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15个范本)
  • 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15个范本)98人关注

    根据总局第43号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销售额达标未申请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监控和处理是基层税务管理分局的一项职责,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