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退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退税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税虾虾》
一般纳税企业主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分红税以及一些比较小的税种等等。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企业的规模都是比较大的,年销售利润超过500万就属于一般纳税企业。
近些年来,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再收紧。在上海取消核定征收政策之后,一般纳税企业大多都不允许采用核定征收的征税方式了,一律改为查账征收的征税方式。
核定征收主要就是针对企业帐薄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不能准确计算出企业应纳税额,税务机关采用的合理的征税方式。但是作为一般纳税企业,财务制度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完善的。因此,就有相关的规定,一般纳税企业必须采用查账征收的征税方式。
一般的企业都会出现成本进项缺失的问题,企业利润虚高,增值税的税负压力较大,多缴纳所得税以及增值税,造成企业一系列的税负压力,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呢?
可以在园区享受税收返还政策,地方政府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税收的情况返还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一级的基础上进行返还,返还比例为30%—80%。可有效解决企业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税负压力。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长期享受税收返还政策,政策稳定,具体的政策可移步《税虾虾》
【第2篇】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不管是会计小白还是会计老手,只要你从事了会计的报税工作,就一定会接触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
报税这个业务可是难倒了不少人,小编觉得纳税申报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要熟练掌握增值税的核算内容,只有先核算正确了,才会检查我们在填写的时候又没有错误。
今天小编整理出来了一套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详解,帮助大家掌握纳税申报的流程,以便大家轻松上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文章篇幅有限,内容较多,需要完整版的小伙伴请看下方领取方式步骤:
【第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表说明
前提提示----------为了照顾刚晋级财务的同仁们,本文章从登陆开始说起,会的可以忽略,直接看重点即可!来到这里的朋友可以点点赞。鼓励鼓励!不多了说了直奔重点!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山西税务局官网截图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登录界面截图
二、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三、填写报表
(一)填写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相关数据
1.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后面的“填写”。
2.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专用发票、其他发票销售额及税额。(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了对应所属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税额合计)。
3.录入“未开具发票”及通过非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税额”。
4.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营改增纳税人点击第12列标题“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进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纳税人跳过此步及下面的第5步。
5.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手工录入第3列“本期发生额”,其他各列由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返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6.销售额及销项数据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自动跳转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写。
(二)填写进项税额相关数据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也可在报表填写目录下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后面的“填写”。
2.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第35栏“本期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栏次数据。
3.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第2栏“本期认证且本期申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栏次数据。
4.其他扣税凭证的填写
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1)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2)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3)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5)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填写方法:同时填入第8b栏“其他”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6)不动产分期抵扣期末余额。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第8b栏“其他”。
(7)支付桥、闸通行费。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填入第8b栏“其他”。
(8)用途改变。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第8b栏“其他”“税额”中。
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6.单独列示购建不动产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这两类扣税凭证在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和4栏的同时,还需要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或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单独列示。
7.核对进项税额
核实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该栏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不包括第9栏和第10栏。
8.进项税额转出
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依情形分别填列第14-23b栏,第13栏自动合计。
9.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
(三)填写税额抵减相关情况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后面的“填写”。灰色栏次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白色栏次可录入。
2.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载明的价税合计填入第2列“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填入第4列。
3.预缴税款的填写
将预缴税款依情形填入第2列第3-5栏“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填入第4列。
4.加计抵减情况的填写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
(1)年度内首次享受,未填写声明点击“填写声明”,自动链接到《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填写模块。
(2)核实修改“本期发生额”
电子税务局按规则自动生成第2列“本期发生额”,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录入第3列“本期调减额”。
(4)第4、6列由系统根据公式生成,不可修改,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根据规则生成,请核实。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
(四)减免税相关情况的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面的“填写”。
2.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3.享受多个减税政策的,点击左上角“增减税”;享受多个免税政策的,点击左上角“增免税”;
4.如需删除,将鼠标放至需要删除的行,点左上角“删行”。
5.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
(五)填写主表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后面的“填写”。该表数据已根据主附表关系自动生成,请核实修改。
2.核实销售额,并对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进行修改。第2栏中减少的数额会进入第3栏,第9栏中减少的数额会进入第10栏。
3.核实“税款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拆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应纳税额减征额,通过在“即征即退项目”下面的第12栏、14栏、23栏录入来实现。
4.核实“税款缴纳”,重点关注第28栏、第30栏、第34栏。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报表填写。
(六)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保存后,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后面的“填写”。该表数据已根据主附表关系自动生成,请核实修改。
四、进行申报
1.点击左侧“报表申报”,出现下图
2.点击“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报表申报,通过点击右上方的“刷新”按钮,可查看申报结果。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代表申报表已传至税务机关核心征管系统。
五、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再重新申报。
六、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声明:本文章素材等来源于官网制度或网上截图等,只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维权告知,必删。
【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四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1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2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3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第5篇】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
案例
我们是2023年9月成立的汽车修理店,也会零售一些汽车配件,当时设立时就登记为了一般纳税人,但是我们一直收入不高,进项也没有很多。请问自行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去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分析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非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包括: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兼营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为一般纳税人。
2、除第1条规定外年应税销售超过80万为一般纳税人。
3、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而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申请转登记前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若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自行登记或被税局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均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风险提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时,还要综合考虑增值税留抵、市场发展、客户需求等情况,不能因为纳税人身份的转变而影响公司发展。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告 2023年第18号)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第6篇】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是3%,目前疫情是1%(特殊情况:小规模出租、出售不动产征收率是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率2%)
一般纳税人:6%、9%、13%
2、销售额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500万,如果超过就要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没有销售额限制
(一般初创的企业业务量比较少建议从小规模做起,后期业务量大了再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客户要求开6%或者13%的专票那就直接做一般纳税人即可)
3、税收优惠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月度销售额超过15万,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征税加计抵减
4、增值税计税方法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没有抵扣之说)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5、申报方式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
一般纳税人:月度申报
【第7篇】一般纳税人国税
前两期我们已经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及新设立企业的适用情形(详情可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来啦,你想知道都在这儿~》《新设立企业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赶紧收藏!》),这期跟小编一起来学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新设立企业外)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归纳起来共分为四个时间段,如下表所示: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c公司于2023年7月成立,于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c公司办理了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5月,c公司办理了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不是小型微利企业。c公司于2023年4月征期申报1-3月的“六税两费”,于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的“六税两费”,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根据2023年5月办理的2023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c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则 2023年4月征期申报1-3月的“六税两费”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根据2023年5月办理的2023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c公司不是小型微利企业,则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得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故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的“六税两费” 不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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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第8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是什么
想要在京东开店首先得了解自己的产品在京东属于什么类目这样才能知道所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接下来我会列举几个类目在京东开店的所需资料
玩具乐器
1、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公司未有任何异常)
2、企业法人身份证-------公司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3、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小规模公司可不提供此项)
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tm标r标皆可
6、品牌授权书-------(提供完整授权链)
7、质检报告: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8、ccc认证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需提供。
注:除乐器而外需提供成立1年以上公司
食品饮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4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盖章(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提供)
5 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复印件盖章
6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7 委托加工协议
8 质检报告
9 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0 食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
11 请提供一份产品清单
家装建材
1.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复印件盖章 (满两年,注册资金100w,)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盖章(小规模则不提供)
5.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复印件盖章
6.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盖章
7、ppt介绍
京东图书
京东图书专营店需要的资质: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公司要求两年以上,100万注册资金以上,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有“图书/出版物”、“图书音像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等)
2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4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盖章
5 两家出版社以上的授权和批销单(越大的出版社越好)
6 线下有真实的实体店(提供实体店的位置及照片)
7 库房(提供库房的位置、面积、品种数、复本量、照片)
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9 出版社出具的担保函(盖有出版社鲜章的)
10 一份公司及运营实力介绍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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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一般纳税人证明怎么开
最近,有好多小伙伴很好奇如何查询销售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其实很简单,就在销售方登记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就可以查询。
以四川省为例。
1、登录四川省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3、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4、比如我输入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查询就得到下面的结果了。
注意:各省网站只能查到各省的公司,其他省份的公司不能查询
比如北京注册的公司,你在四川省的网站就没法查询。我们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公司在四川省网站是查询不到的。
我们登陆北京市税务局网站,也是在我要查询里面
输入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查询到。
当然北京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更牛,信息更全面。
所以,有了这个查询功能,如果哪天对方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是否可以以此查询截图来证明呢?
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电子税务局都有这个功能。如图所示,灰色地区尚未开通。
那么现在又出现一个问题,如果对方非要让我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我应该怎么提供?莫非真的给对方打印一个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其实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八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就是这么个东西,一式两份的,纳税人留存的那份可以用来证明。
不过现在印象中很少有地方需要提供这个一般纳税人证明了。
以前还是挺多的,很多时候你要求别人给你开专用发票,对方都会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比如纳税人出差,需要索取专票,对方要让你出这个证明,如果当时没有办法提供,可以用手机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信息给对方财务看,这样也是可行。
其实税务局已经明确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即可,不需要提供诸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目前除了一些银行、加油单位在向你开具专用发票时候还需要让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外,其他基本都不存在这种现象。
比如,某银行在向客户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时候就需要客户提供如下资料:
开发票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书面资料「加盖公章」
3、客户需提供需要开票的手续费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4、客户还需填写我行开票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
当然,除了开票,有时候招投标中也有被要求提供这个证明的。
其实虽然我们现在看一般纳税人证明是登记表来证明。
以前还不是这样的。
最早有单独一个证书的。
后面,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实施后,一般纳税人是实行认定制。
那个时候,如果你认定是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很多人应该看过这个,这个也经常被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对方要的时候就拿着给复印一个。
当然,认定制下,很多单位用的税局下达的税务认定书来作为证明。认定机关会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后来,认定改登记,没这个认定事项通知书了。
再后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而目前最新的政策就是文章开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
这次,宝哥把一般纳税人如何开证明,如何开专票都整理好啦,可以直接收藏学习!也可以分享让更多小伙伴知道,一起学习。
end
来源:二哥税税念教你
【第10篇】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址
在我国,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现实社会经济中,无论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申请一般纳税人,其都各有利弊。不过,还是有很多企业出于经营发展需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有关于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都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了解哪些事项?
一般而言,企业所需关注事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企业,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要满足的条件
通常,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并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3、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其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4、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操作流程
在进行一般纳税人申请时,企业所遵循的操作步骤具体为:(1)企业提交申请一般纳税人相关材料;(2)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查验,并出具正式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对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认证。
5、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好处
一般而言,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好处及优势主要表现在:(1)企业财务、税务、管理要求更加规范,因而其在企业竞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优势,所以会成为大多数企业首选合作对象;(2)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便于企业更好地进行业务拓展与合作;(3)企业在记账报税时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同时还能够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方面的风险,更好地维护企业财税安全。
以上为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了解的相关事项。可以说,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一定要事前对上述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和掌握,从而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做好申请一般纳税人相关准备,进而确保推进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11篇】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
在房地产异常火爆的今天,企业出租不动产获取收益是一项非常普遍的商业投资行为。租金的收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企业在确定租金收取方式的时候,一般出于现金流的考虑,可能并未从税务角度进行筹划。实际上,不同收租方式对企业的税负是有影响的。
接下来,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详细解说一下不同收租方式下的税负差异。
案例:某企业为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出租了一套房产,约定每月租金10万元,全年租金120万元。现在有两种收租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2023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120万元,第二种是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两种收租方式下分别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为5%,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原则如下:
(1)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发生出租行为且收讫款项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没有收讫款项,在发生出租行为且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
因此,选择在2023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的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20万,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需缴纳增值税=120/1.05*0.05=5.71万元。
如果该企业选择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则纳税义务时间为每月收取租金的当天,由于每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无需缴纳增值税。
选择按月收取租金比一次性收取租金节省增值税5.71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未超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选择分期收取租金税负更轻。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测算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且是按月/按季未超过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或超出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收租方式下增值税的税负并无区别,只是纳税义务时间有所不同。
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需要考虑税负的差异,还需要考虑纳税时点,现金流的影响。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四条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有些财务人员认为该政策同样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进行分摊处理了,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该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如果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能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分摊后来确定是否超出免征额。
企业出租不动产,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需要缴纳其他一系列税种,包括城建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具体各项税种如何计算,小编列了一个表格:
税种
计算方法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适用9%,简易计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城建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税率分别为7%、5%、1%。
附加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企业所得税
收入并到企业利润中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如果是个人出租住房,则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出租不动产的面积乘以定额税率计算
印花税
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注意,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2023年疫情期间,很多地区对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有发布减免优惠,大家可留意当地政策。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
【第12篇】广东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1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草拟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至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征集时间 已参与人数
2020-10-22 至 2020-11-20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合理确定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省税务局草拟了《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
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合理确定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所辖范围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含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纳税人。申请使用其他发票的纳税人暂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信息化支撑】税务机关建设信息化支撑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结合纳税人征管基础、纳税信用等级、发票开具、申报纳税、涉税关联、风险管理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利用大数据辅助开展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 【分类分级定义】本办法所称分类分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税收管理信息,利用信息系统大数据对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差异化服务和管理,为税收遵从度高、纳税信誉良好的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加强发票领用后的监督管理。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明晰各职能部门的发票管理职责,分级分岗承担发票管理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岗责清晰、衔接顺畅。
第五条 【纳税人分类】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税收风险程度等因素,经信息系统大数据识别,将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纳税人,是指经信息系统大数据识别为正常稳定经营、如实申报缴纳税款、无涉嫌虚开发票等明显涉税风险的纳税人。
ⅱ类纳税人,是指除ⅰ类纳税人和ⅲ类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
ⅲ类纳税人,是指“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三假纳税人,以及经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涉嫌存在较高涉税风险的纳税人。
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根据信息系统大数据识别涉税风险的情况,原则上按照ⅱ类、ⅲ类纳税人管理。
第六条 【申领发票分类标准】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和办税服务厅渠道申请办理发票申请事项。纳税人提交申请前,应当完成包括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领票人等人员实名信息验证。主管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其办税人员已完成实名信息验证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核定或调整其领用发票的种类、月(次)领用数量、最高开票限额。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核定的发票种类和数量及时向纳税人发放发票。
(一)ⅰ类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提供便捷纳税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理渠道。
(二)ⅱ类纳税人,正常供应发票,加强用票辅导和服务,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理渠道。
1.ⅱ类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基本供票原则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合计不超过50份。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合计不超过50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2.ⅱ类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提出需要增加发票种类、月(次)领用发票数量或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的,主管税务机关结合纳税人的申请,根据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纳税申报、开票情况,运用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
3.新办理税务登记的ⅱ类纳税人原则上应在线开具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除外。
(三)ⅲ类纳税人,严格控制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首次申领发票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理渠道。
1.ⅲ类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基本供票原则为:纳税人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千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千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合计不超过50份。
2.ⅲ类纳税人仍持有未核销的空白发票结存,或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原则上不允许增版增量。
3.ⅲ类纳税人确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需要增加发票种类、月(次)领用发票数量或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的,需在持有发票已经全部开具、并完成上一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纳税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结合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纳税申报、开票情况等,运用大数据分析结果为纳税人限制性供应发票。
4.ⅲ类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除外。
(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参照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对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根据商务部令2023年第3号修改)规定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
第七条 【增版增量申请】纳税人申请增版增量,超过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可供应发票数量或限额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业务交易合同、协议等佐证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八条 【事前查验】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含)以上,或者提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申请的,应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案头分析、税务约谈或实地查验等事前核实措施。对事前查验通过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
第三章 管理服务和申诉救济
第九条 【自主领票服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自主申领增值税发票服务。符合条件的经大数据识别暂未发现涉税风险或者涉嫌涉税风险较低的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或者申请增加发票种类、发票月领用数量、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由电子税务局根据信息系统结果自动办理核定,自动为纳税人发放发票。
第十条 【辅导服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和发票政策辅导。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大对发票使用规定操作指南等宣传辅导力度,及时解决纳税人发票使用方面的问题和诉求。纳税人可通过税务官网、12366税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了解咨询有关发票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 【后续管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应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案头分析、税务约谈或实地查验等事后核实措施:
(一)纳税人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含)以上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税务机关可在核定其票种信息的30日内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
(二)ⅱ类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税务机关可在核定其票种信息的30日内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
(三)ⅲ类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或者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含)以上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税务机关应在核定其票种信息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
(四)对于核定增值税发票总金额合计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增值税发票总金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在核定其票种信息的30日内对其开展事后查验。
总金额=(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每月最高领票数量)
(五)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事后查验的事项。
以上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和实地查验要求由各地市级税务局确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第十二条 【动态调整】纳税人申领发票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依纳税人申请进行调整或由税务机关根据信息系统大数据识别结果进行自动调整。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发票限额及领用数量。
第十三条 【申诉救济】纳税人对发票申领分类、票种核定信息存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调整纳税人分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启动人工调整工作流程。对于经核实需调整纳税人分类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完成纳税人分类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分类为纳税人供应发票。
第十四条 【税收共治】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实施纳税人涉税疑点税企共治,定期向纳税人推送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发票疑点信息,帮助纳税人开展企业内控机制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切实维护守法经营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纳税人网上渠道办理发票事项的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解释。
【第13篇】一般纳税人交多少地税
开办一家企业,一家公司,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我们应该上交哪些税。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逃税漏税,税费的一个特点就是强制性,国家强制征收。
公司在将来的运营过程中将缴纳以下税费:
一、流转税
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流转税是按企业的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征。
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税率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纳税人按增值额的17%计征;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3%计征。
提供营业税劳务取得的收入计征营业税,税率为收入额的5%.营业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建筑、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
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
二、所得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还可能有15%或2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公司利润为基础,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而得出的。
公司投资于其他公司而分回的利润,一般不再纳税。公司的利润分配给个人股东时,个人要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税种
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一般企业不涉及,即使涉及,其计征金额很小,对企业影响也很小。
1.企业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性质和经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
2、从事生产、销售、修理修配的的企业一般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工业年收入能达到100万,商业年收入能达到180万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金;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商业4%。增值税在国税申报缴纳。
3、从事提供应税劳务(餐饮、服务、广告、运输、咨询等等)、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从3%到5%,个别的行业20%,如网吧等。营业税在地税缴纳。
4、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27%。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与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根据企业的申报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算出利润后再根据利润多少乘以相应的税率,算出应纳税金。核定征收就是不考虑你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直接用收入乘以一个固定比率(根据行业不同),得出的数就作为你的利润,然后再根据多少,乘以相应税率。核定征收一般适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企业。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在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5、此外企业还交纳一些附加税和小税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附加税,只要交纳了后者就要用交纳数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缴纳附加税。城建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小税种包括印花税、房产税等,此外还要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等。这些附加税和小税种都是在地税交纳
【第14篇】青岛一般纳税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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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山东一般纳税人查询
考试不易,2023年上半年山东自考推迟到下半年举行,下半年终于如期举行,大多数考生也都去参加了考试。现在下半年山东省自学考试已结束,自学考试怎么查询成绩你了解吗,快来了解下吧!
山东济南市自学考试现场
查询流程一
1,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自考成绩查询流程第1步
2,点击“自学考试在线查询”,找到“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打开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
自学考试查询通知
3,输入“帐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查询
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页面
查询流程二
考生还可以在爱山东app查询2023年山东自考成绩。如果你不会查询流程,可以随时联系于老师,我要是可以协助你查询自考成绩。自考成绩每科60分合格,满分100分,在这里希望大家都能锦鲤附体,查到自己的高分成绩。
山东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为考后一个月。还可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到自己的往年成绩。
自学考试可以选择的专业多,自学考试可以提升自己,丰富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获得一个较高的学历,如果你这边有任何自学考试的问题,都可以关注,评论,私信于老师了解更多!来源:山东学历提升培训(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