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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的费用名称(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7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费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发票上的费用名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发票上的费用名称

【第1篇】发票上的费用名称

答:可以扣除。

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法释[2011]3号)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篇】购买发票费用入账

发票,是企业财税处理证据链条中的关键一环。未及时取得发票,是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成因。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发现某制造企业a公司未及时索取发票、长期挂账,最终核减其以前年度亏损1200余万元,补征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600余万元。

症状:应付账款与销售收入不匹配

a公司属于制造业企业。税务人员通过金税三期信息系统、风险模型,比对a公司历年财务报表、申报表数据,发现a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近年来呈增长态势,而a公司的销售收入自2023年起呈逐步下降的趋势。系统风险提示:企业数据不正常,存在虚假列支成本或少计收入的风险。

诊断:存货暂估款未及时跟踪处理

针对上述风险提示,税务人员前往a公司了解情况。查阅企业财务数据时发现,其“应付账款—存货暂估款”科目余额较大,且年年递增,存货暂估款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形。

税务人员就该问题向企业询问,a公司财务人员解释称:公司的“应付账款—存货暂估款”,是根据仓管部门的出入库数据进行核算的,将暂未取得发票的货物计入该科目。存货暂估款长期挂账,是由于部分存货一直没有取得发票导致的,期末余额5400余万元,其中长期挂账金额3200余万元。

随后,税务人员向a公司的采购人员作了进一步了解。a公司采购部门负责人解释道,货物虽然早已使用,但由于与供应商存在纠纷,货物金额未确定,因此一直未能取得发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根据以上规定,税务人员告知a公司相关负责人,a公司计提的长期挂账的存货暂估款,应当在60日内取得发票入账,否则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a公司财务人员表示,长期挂账的存货暂估款暂时无法取得发票入账。最终,a公司核减以前年度亏损1200余万元,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近600万元。

处方:财务人员应参与企业管理

本案例中,a公司发生税务风险,主要原因在于财务人员仅根据票据来记账,并未深度参与企业管理,对企业财务数据存在的问题没能追根究底。同时反映出公司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不够及时,没有按照新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法计算企业所得税,导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未调整。因此,建议企业财务人员深度参与企业管理,及时跟踪处理异常的数据,加强财务和税收政策的学习,并借助大数据技术,加强对纳税申报数据的分析,帮助企业升级财税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9月6日b4版

作者:刘立群 岑禹 许蒙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3篇】企业取得的发票都能进成本费用吗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有时会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取得发票,对于这种情形,在实务中,有很多企业是按取得发票的时间来确认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并以此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那么,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呢?现根据会计与税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分析。

一、会计处理分析

(一)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从上面的规定可知,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在时间确认上应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即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二)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应暂估入账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一)4项规定,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财政部于2023年1月26号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第二条“关于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的暂估入账金额”规定,在对《规定》第二(一)4项中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暂估入账时,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比照处理。

上面是对一般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暂估入账的具体会计处理的规定。但根据上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精神,小规模纳税人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同样也应当暂估入账。

二、税务处理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上面的规定可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因此,只要成本费用发生,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按实际发生时间确认成本费用。

(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允许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另外,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可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全额取得发票的,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全额取得发票,其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计提的折旧额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在实际业务发生5年内提供有效凭证的可以追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此外,在这里提醒两点:

一、不能完全以发票开具的时间作为业务发生的时点

现在发票的开具均是使用电脑,而开票日期电脑是默认的,一般来说不能更改。如果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开具发票,则开具发票时间即为业务发生时间;倘若是后期补开的发票,那么,发票开具时间就不是业务真实发生时间,这时,企业应当提供业务发生真实时间的有关资料,并依附在发票的后面。

二、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成本费用的凭证不只是发票和财政票据等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6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了判断税前扣除凭证的标准,即: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因此,在实务中,纳税人发生的一些特殊业务,以收款凭证、分割单,以及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各种资料等都能成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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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费用发票进项税额转出

在实际工作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这时购货方是否要退回发票联与抵扣联?

另外开红字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做“进项税额转出”?还是把红字发票的进项税额作为“负数”?今天就一起来给大家分享这些问题如下: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可见,已抵扣进项税额即已记账并申报纳税了,账也申报表要一致,所以这时购买方原做购进的发票联及记账联就不用退回去了(你要留着做为开始购进凭证的依据),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做为“进项税额转出”记账凭证的附件,其分录如下(假如退货金额为10000,税额为1300,合计为11300):

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113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即已入账,就不用退回发票联与抵扣联,销售方凭购买方填开的《信息表》开据红字发票。

一般退货是部分退回,所以原购进发票照常勾选认证,这时收到的红字发票的税额参照上面做“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购买方未入账),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这时购买方原开据的发票不用做账,根据销售方新开的蓝字专用发票正常入账就是了。

综上所见,购买方收到红字发票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另外关于是否退货发票联所抵扣联,就要看购买方是否已入账或已抵扣,因为已入账或已抵扣,要有入账与抵扣的依据,所以就不用退发票联与抵扣联了,但这是要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如果购买方没有入账或没有抵扣,那就把发票联与抵扣联都退给销售方,购买方凭销售方重新开据的蓝字发票入账就是了。

【第5篇】工程公司开出发票费用

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个人跟公司进行合作之后,收到了公司支付的费用之后,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个人该如何来提供呢?现在个人在外承接业务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一些居间费用,比如工程介绍,矿场介绍等,一次居间费用高达几百万上千万,该如何开具发票呢?

如果通过到当地税务局做临时登记申请代开发票,会归为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纳个税的,税率为20%-40%。税率是很高的,个人通过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获得的居间服务费在纳税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半,对个人来说是很不情愿的,税负压力也是很大的。那么个人该如何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个问题呢?

现在很多发展地区,为了增加当地的收入,出台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来增加当地的收入,其实就有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可以通过到这些地方税务局进行代开,税率低至0.9%-1.7%,综合税率为1.9%-2.7%,代开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一般三天左右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税率为何会这么低呢?是因为园区将个人劳务所得核定为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通过核定征收来进行纳税,也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当场完税。

因为自然人代开是属于招商政策,对于异地代开也是可以的,因为个人是属于流动性的,在异地税务局代开发票是很正常的,也不需要个人亲自到场。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税筹小七》。

【第6篇】上年度费用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在有关支出发生时,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及时入账;当时未取得发票等凭证的,应该按照暂估价入账,等取得发票时再做调整。会计核算上,对于发票的年限并未做出要求。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因此,企业当年度该项业务因未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日后取得发票若不超过追补确认期限的,准予追溯至所属年度扣除。也就是说,超过5年的发票,相应成本费用不得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1号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超过认证抵扣时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继续抵扣应根据具体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事项由省税务局核准。允许继续抵扣的客观原因类型及报送资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执行。”根据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第7篇】费用和成本无发票怎么纳税

公司遇到成本费用票不够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虽然这是常见的财务问题,处理起来也不是很难,但如果没有处理好,那么对于公司来说风险是非常的大的。那无发票有真实费用怎么做账?企业缺成本票怎么解决?

比安财穗先带大家来看一个案例:

江苏某有限公司因为缺少成本票,然后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利用身边亲朋好友的身份证注册了21家个体户,在公司和这21家个体户没有发生任何真是业务的情况下,利用自然人的身份开了将近1亿的发票。

江苏省税务局通过税收数据情报平台查询本案相关数据,最终侦破了本案。最后,该公司被税务局定性为虚开发票并处罚。

企业缺成本票怎么解决

可以看出,上述案例是因为缺少成本费用票而引起的虚开发票行为,是违法的。企业想要解决公司费用票少怎么办以及费用票不够所得税怎么处理这些问题,企业要明确到底是不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成本票不够,如果是,要分析原因,是企业没有及时取得发票,还是由于管理不当导致丢失或是企业的供应商没有开具发票。

如果和个人的业务往来不多,有的公司会考虑通过自然人代开来解决一部分成本票的问题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不能有虚开的行为。

当然也可以考虑通过灵活用工来解决,特别是公司有大量和个人的业务往来的时候,不少企业选择和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从源头开始重组业务流程,在合规范围内重新搭建用工模式。

比安财穗是监管层认可的平台,能够帮助企业安全快速的完成用工转型,解决企业在转型过程当中的支出无票问题,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优化企业税收,助力企业节省用工成本。

【第8篇】若没有收到发票能计入相关费用吗

案 例 分 享

经常遇到会计人员问,去年的一张费用发票比如2000元的咨询费,去年忘记报销,去年也未计提,2023年了想报销,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请问:

是否正确?有无税务风险?

风 险 解 析

上述账务处理是错误的,不得计入当期损益,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正确的报销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元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元

政 策 参 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涉 税 提 醒

通过以上分析:

(1)2023年费用未入账,应当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在2023年计算扣除;

(2)对于跨年度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5年追补期。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每日会计实操整理发布

【第9篇】费用收到发票未认证

问题描述:认证逾期可以开红冲发票吗?

答:

不,但是可以申请逾期抵扣。

纳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三)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第10篇】下月费用发票可以本月入账吗

【导读】:会计在做账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发票来进行登记入账,一般的发票都是本月的或者是上个月的,但是又的企业会出现几个月前的发票。那么几个月以前的发票可以入账吗?会计学堂小编就在下文和大家讲讲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一起往下看吧。

几个月以前的发票可以入账吗?

可以的。

正常都是一个年度以内的就可以使用,但有部分单位或个别地方税务局是要求三个月以内的。如果不是费用发票,只要是税务局认可的发票,都可以入帐。如果是不允许入帐的票据,只能找一些正规票据代替了。

根据各个公司的自自己做账流程而定的,有的单位比较大,内部规定三个月内可以报销,超过的不管用,但在税务上,只要是本年的都可以.

目前,企业 之间由于拖欠款项或者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4号公告和2023年第15号公告解决了 纳税人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问题,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

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即企业应先行调增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月份或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可能在费用支出等扣除项目发生的所属年度造成的多缴税款,可在收到发票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申请抵缴,抵缴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什么情况下会取得跨年发票?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面对这 些问题,在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呢?

几个月以前的发票是可以入账的,但是最好都是在本年内的发票,如果跨年话还涉及到汇缴清算,可能需要进行调增的,这样子就比较麻烦了。不如就从平时做起,及时保存发票并登记入账。

【第11篇】公司食堂费用没有发票

1

@yy* 问:公司食堂买菜没发票怎么处理?

答:建议从工资里面提现:根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但这难免是把工资提高达到起征点,所以这个会计还是要控制下。

2

@ y *问:根据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税钱由公司出,如果从公司转账给中介代开税票怎么走账?

答:

转款的时候

借 其他应收款-中介

贷 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入相应科目冲其他应收款-中介。

3

@xį *问: 公司招聘兼职人员后,工资高于起征点,且这个人另外有工作的地方发了工资,也是高于起征点的。那我这怎么发?合并吗?

答:仅就本公司发放的工资做个税纳税申报,该职工个人再做合并申报。

4

@ 大脸**问:现在教育费附加目前免征收,那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答:

计提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结转: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5

@小*问:员工旅游费或公司聚餐等活动是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吗?谢谢!需计入工资缴个税么?

答:员工旅游费或公司聚餐等活动凭发票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前提是必须取得发票),不需要计入工资缴个税。

6

@李木* 问:资产负债表中出现预付账款如何处理?

答: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项目数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填列。

7

@红*问:年终汇算清缴怎么做,流程是怎样,需要向哪些部分提交什么材料?

答: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自己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现在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汇算清缴的,上面有要填的报表,一般是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附表是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还有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8

@堂吉诃*问:公司固定电话,只能采取充值的模式,因为每月有话费账单邮寄过来,所以充值时不提供发票,报销时这笔业务怎么处理更合适?

答:

报销充值先挂预付账款,收到发票再冲往来,

报销时

借 预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

借 管理费用等-固定电话

贷 预付账款

9

@君*问:建筑业取得材料专用发票但当期不做认证抵扣,还怎么做分录?

答:

借 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贷 银行存款等

10

@ 唐志 *问:小规模季报,销售额不超9万,免征增值税需要备案吗?

答:不需要备案,正常按规定申报就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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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核定征收费用发票

1.完整流程

详细流程

2、第三步需要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

3.资料采集

资料采集

采集身份证正面即可,税务登记(营业执照)都可以,红色标记必须上传

4核定操作查询,跟其他查询一样都是这个地方

结果查询

【第13篇】费用发票与企业所得税

导语: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知,企业用于实际经营的成本类、费用类、税金类和其他支出类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企业所得税=(各类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另外,20%和15%是优惠税率。而10%属于代扣代缴税率。

成本类票据包括哪些?

对于商贸公司来说,企业购进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企业的成本票据。这也是企业公司最基本的票据。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成本类发票包括的范围要更广一些。比方说,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运费的增值税发票,生产设备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燃料发票等,都是企业可以合法税前扣除的凭证。

对于服务行业来说,不仅有购买商品的增值税发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购进的服务类发票,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费用类票据包括哪些?

对于费用类票据来说,主要就是企业的三大费用。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只要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费用支出都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当然,这里需要企业获得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车辆使用费以及租赁费等。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以及租赁费等。

而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手续费等。

哪些支出即使没有发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1、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可知,对于企业来说,实际支付的工资所得,不需要任何外部票据就可以在税前扣款。

企业在扣除工资薪金所得时,只需要提供工资单、代扣代缴个税证明等资料即可。

当然,在个税改革以后,企业再想通过支付工资所得的方式进行偷税漏税,已经越来越困难。企业还是把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到业务上面吧!

2、资产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的规定可知,企业在发生资产损失后,根据实际损失申报即可,并不需要外部资料。

但是,企业在申报损失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从而证明资产已经达到了报废或处理的条件。

当然,企业虽然不需要外部资料,但是对于实际损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涉税申报。没有申报的资产损失,也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3、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工会经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以及《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在税前扣除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工会经费时,不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

当然,这里只是说,企业在税前扣除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工会经费时,不需要发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需要取得相关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具体来说,税前扣除五险一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需要取得社保缴费凭证;税前扣除工会经费,需要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局代开的工会经费凭据。

总结:

虎虎在上面介绍的这么多票据以及凭证,都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但是,由于“税会”之间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时,即使企业的税前扣除票据没有问题,也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这一点,我们要给予一定的认识。不要把税前扣除凭证与纳税调整搞混了!

其它与“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问一问提问卡”卡片提问以便及时获取一对一的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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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核定征收企业研发费用无发票

对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而言,一般是根据收入总额和应税所得率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成本费用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决定因素,但是并不代表核定征收的企业不用做账。一方面,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尤其是公司依法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现行税收政策也对企业建账有要求,比如,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资产总额的确定就是会计指标,不建账如何能准确确定资产总额呢?再比如,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政策还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要健全,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模式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8号公告的规定,未取得发票(以及其他合规税前扣除凭证,下同)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没有发票并不代表不能在会计上进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核算是两个系统,不能混为一谈。

有些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财务人员是凭票做账,有发票的支出进成本费用,进利润表,没有发票的支出就挂往来,进资产负债表,导致应该费用化的计入了资产。长此以往,这些企业的资产总额越来越大,费用少计造成企业利润虚增,未分配利润相当可观,财务信息不仅歪曲了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利于企业享受小型微利税收优惠。

我们都知道,整个财务会计体系,核心的问题就是两个,一个是损益确定,一个是资产定价。支出会形成费用,也会形成资产,一笔支出发生了,符合资产定义的,应当计入资产负债表项目,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应当当期费用化,计入利润表项目。

资产是如何定义的?资产首先是一个会计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资产的核心定义。费用已经发生,仅仅因为没有发票,就计入资产,显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因此,不符合资产定义的支出,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当期费用化,是什么费用就进什么费用;符合资产定义的支出,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当期资本化,该计提折旧照计提折旧,至于原始凭证的问题,可以用企业支付时的审批单、货物的验收单、银行转账凭证乃至于对方出具的收据等作为会计核算的附件。

已经计入利润表的无票支出,减少了企业的利润总额,在季度/月度预缴时,可以作为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据,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等合规扣税凭证的,相应支出和折旧费用在a105000系列表做纳税调增即可。如此操作,既符合会计准则的精神,又不违反税法的规定,何乐而不为?

我们财务人员要记住一点:根据国家财税法规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根据公司制度对业务支出取得发票是经办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天下太平。

本文来源公众号 何博士说税

【第15篇】企业所得税无发票费用

大家都知道,公司有真实业务发生了费用支出,如果不能够取得费用发票,就需要多交税,从而增加企业整体运营成本。那么,无发票的支出怎么处理?不开票的费用怎么做账?比安财穗了解到,不少公司都会有如下操作:

公司自查

当公司出现没有成本费用票或者费用票不足的现象的时候,首先公司需要从自身出发进行检查,看看业务或者管理上有没有疏漏从而引起费用支出没有成本票的现象。

向卖家索要发票

公司根据实际支出及相关收据,可以向卖家索要发票,索要发票的前提是业务真实且有收据。对于一些不能取得发票的人工费、运输费,可以自己准备一份收据,在付款时要求对方写明收款事由、价款、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保证业务的真实性,这样只会对企业成本费用产生较小的影响。

以上提到的都是不少企业的常规操作,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会通过洼地、个独等手段来解决,比安财穗在这里也很负责地告诉大家,用这些老办法来解决无发票的支出怎么处理以及不开票的费用怎么做账这些问题,如今已经行不通。

企业想要降本增效,建议还是重组业务流程,在合规范围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如今很多企业都会采用灵活用工的模式了,然而也有不少大企业会找到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合作。

比安财穗是一家监管部门认可的合规平台,跨省标准直营园区,拥有庞大的科技团队,高级财税专家提供稳定支持,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量身制定针对性的综合降本方案,一站式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

发票上的费用名称(15个范本)

答:可以扣除。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公司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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