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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真伪查询(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4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费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费用发票真伪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费用发票真伪查询

【第1篇】费用发票真伪查询

发票真伪查验的小技巧,必须要学会的小技巧,不知道你们都会不会,之前呢,我刚开始做财务的时候,都是在税务局的官网去查询的,真的太太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不仅查询一张发票较慢,输入还偶尔会有错误,真的很烦了,每次遇到发票多的时候我都头疼的要死,后面在网上找到了这个好办法,终于轻松搞定了

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2篇】费用类发票跨年入账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财务人员总是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跨年度拿到的发票如何处理?还没拿到发票的费用又怎么办?来来来,小编告诉你!

举个例子:a公司2023年发生一笔50万的广告费并且已经付款但未取得发票,但列入2023年费用;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汇算清缴。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

1. 已计入费用发生年度的成本费用

企业汇算清缴期间拿到发票,不需纳税调整

针对上述例子,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如果在汇算清缴前(2023年4月25日前)拿到广告费发票,则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在2023年4月25日-5月30日期间才拿到发票,可在5月31日前重新进行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结束后拿到发票,追溯调整或当期费用化

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后(2023年5月31号)才取得发票,由于在费用发生当期已计入费用但纳税调增了,现在取得了发票属于应扣除但未扣除的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需要追溯调整至费用发生年度(2023年),而不是发票取得年度(2023年),作出专项申报后可追补抵扣或申请退税,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实务中,对于金额不大的费用,常见做法是企业直接在取得发票当年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纳税调减,或者直接计入当年费用,此种做法比较方便,但由于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 未入账的成本费用取得跨年发票

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账,如员工拿之前年度的发票报销,内控漏洞导致漏记支出,会计核算上做会计差错处理,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至费用发生年度,但操作比较复杂。

而如果发票开具日期与入账日期相差很小,且金额不大,或者滚动式报销(下月度拿到本月度发票),如员工1月份拿上一年度12月份的水电费发票,则税务风险较小,直接计入取得发票当年费用,不需调整。

3. 在建工程跨年度取得发票

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按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应在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当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例如,2023年10月已投入使用并列支了折旧费的在建工程,应在2023年10月前取得发票并进行调整。

法规:国税函[201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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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若没有收到发票能计入相关费用吗

案 例 分 享

经常遇到会计人员问,去年的一张费用发票比如2000元的咨询费,去年忘记报销,去年也未计提,2023年了想报销,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请问:

是否正确?有无税务风险?

风 险 解 析

上述账务处理是错误的,不得计入当期损益,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正确的报销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元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元

政 策 参 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涉 税 提 醒

通过以上分析:

(1)2023年费用未入账,应当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在2023年计算扣除;

(2)对于跨年度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5年追补期。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每日会计实操整理发布

【第4篇】已经入账费用未收到发票账务处理

没有发票还不知道怎么入账的?常见的八种无发票账务处理方法都整理好了,赶紧记住!

(文末取)

一、房租的业务处理

1、个人出租房产到哪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分别如何计算?

2、租赁企业房屋的业务处理

二、促销费用处理方式

1、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三、个人赔偿补偿的处理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私车公用的费用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需按以下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临时工工资的处理和管控技巧

六、工资表的处理,劳务派遣的处理

........

展示有限~

【第5篇】费用发票入账时间

一眨眼2023年都已经过去了一周,新的一年在忙碌中开始了,会计人们,你们2023年的财税报表都整理好了么?跨年最麻烦的就是发票问题,22年的发票该如何入账呢?小编早就为大家准备好了,尤其是会计新人,还不赶紧收藏!

我们分为3种情况给大家讲解:

1、23年合同生效,22年12月31日收到合同款项,并且对方公司开具了发票,但23年1月才收到发票,这类情况该如何处理?

2023年12月31日支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合同资产

贷:银行存款

2023年1月收到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合同资产

(提醒:因为属于预付性质的款项,所以即使发票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也可以将该发票做在2023年1月份的账里。)

2、费用发生、发票开具均在2023年,但2023年才来报销怎么办?

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员工的报销款。费用发生、发票开具均在2023年,但2023年才来报销,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呢?

1、会计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拿到发票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支付报销款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结转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税务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在2023年的汇算清缴时(即2023年5月31日前)进行补扣除。注意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第6篇】费用发票是普通发票嘛

票样

发票是什么?简单的来说就是证明,详细的证明,从发生日期,发生时的价格,地点,经办人员等都有据可查的证明。发票也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更专业具体的解释就是: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常见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普通发票,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3、机动车专用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4、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电子发票, 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普通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申购专用发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营业税项目,税率是可能是3%、5%、20%。农业行业的属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0 %。

锋向财税提醒只要明白了发票的类型和不同的用途,才能更好的财务工作中发光发热游刃有余。

票样

发票日常管理的注意事项:

(1) 开票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面、销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 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3) 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4) 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5)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6) 开票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开。

(7) 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无论有几联发票,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8) 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

电子发票

以上就是全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7篇】企业取得的发票都能进成本费用吗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有时会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取得发票,对于这种情形,在实务中,有很多企业是按取得发票的时间来确认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并以此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那么,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呢?现根据会计与税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分析。

一、会计处理分析

(一)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从上面的规定可知,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在时间确认上应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即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二)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应暂估入账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一)4项规定,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财政部于2023年1月26号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第二条“关于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的暂估入账金额”规定,在对《规定》第二(一)4项中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暂估入账时,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比照处理。

上面是对一般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暂估入账的具体会计处理的规定。但根据上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精神,小规模纳税人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同样也应当暂估入账。

二、税务处理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上面的规定可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因此,只要成本费用发生,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按实际发生时间确认成本费用。

(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允许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另外,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可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全额取得发票的,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全额取得发票,其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计提的折旧额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在实际业务发生5年内提供有效凭证的可以追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此外,在这里提醒两点:

一、不能完全以发票开具的时间作为业务发生的时点

现在发票的开具均是使用电脑,而开票日期电脑是默认的,一般来说不能更改。如果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开具发票,则开具发票时间即为业务发生时间;倘若是后期补开的发票,那么,发票开具时间就不是业务真实发生时间,这时,企业应当提供业务发生真实时间的有关资料,并依附在发票的后面。

二、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成本费用的凭证不只是发票和财政票据等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6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了判断税前扣除凭证的标准,即: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因此,在实务中,纳税人发生的一些特殊业务,以收款凭证、分割单,以及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各种资料等都能成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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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办理发票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吗

研发费用需要发票吗?

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报表中一定会包含的一项费用,就是研发费用。比如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采购等等与研发相关的费用,都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中进行会计核算。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员工的工资,那么如何提供发票呢?研发费用需要发票吗?啾咪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接着往下看。

研发费用包括:

1、人工费用: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支付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如果还需要雇佣研发人员,就需要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一定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折旧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研发仪器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损耗以及需要定期维护,这属于研发费用的范畴。

4、无形资产的费用:无形资产的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以及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5、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综上所述,根据研发费用的不同类型,所需要提供的凭证也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研发费用都需要提供发票。啾咪小编希望大家通过对上述文章的阅读 ,能够对研发费用需要提供发票吗的这个问题有所收获。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请记得关注啾咪小可堂的持续更新!

【第9篇】发票网上认证费用

本月(本季度)纳税申报倒计时3天!

今天跟大家一起学习远程认证发票的操作流程(针对目前因疫情居家办公,无法拿到税控盘进行认证操作的同行)

首先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短信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选择身份(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员)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登录

我要办税--系统功能--发票使用--发票抵扣(对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身份--对应手机号码--填写验证码登陆

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选择开票日期--点击查询

勾选需要认证的发票--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确定

点击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申请统计--确定---确认---输入密码--确定

最终数据就是认证抵扣统计数据,必须跟附表二带出来的数据保持一致(认证的发票必须填附表二)

【第10篇】没有发票可以入费用吗

公司出账没有发票怎么办?无票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其实发生真实支出无法取得发票是很多企业存在的问题,但是有的企业就会通过买卖、虚开发票的手段来处理。虚开发票是重罪,无论是自己给别人虚开,还是别人给自己虚开的发票,都属于虚开的行为。

无票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

上月,上海税务稽查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侦破上海首例骗取留抵退税的案件。

该案件是虚开团伙关联企业叠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收取开票费用的方式,在没有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量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帮助收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总计涉嫌虚开发票价税55.87亿,下游企业40多户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1500多万。

此类案件在网上也有过不少报道,这也说明用此种办法来解决公司出账没有发票怎么办以及无票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这些问题已经行不通,而且还会构成犯罪,企业相关负责人切勿明知故犯。

今年的税务稽查格外的严格,金税四期系统上线后,直接就是“以数治税”,在大数据的监管下,所有的税务都是透明化的。但企业降本增效势在必行,合规的解决办法还是有的,比如在合规范围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

灵活用工即为企业提供专业而灵活的用工服务,以有效应对企业季节性、临时性、周期性的发展变化。主要有两种运营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平台直接承揽用工企业的服务、劳务,再将服务分拆后转包给一个或者多个自由职业者,其业务本质是采购服务再销售。第二种模式是灵活用工平台企业,仅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为用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提供交易平台和通道,只收取服务费。

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属于第二种,即为企业打造合法合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是中国灵活用工行业典范品牌,获国家一级灵活用工管理服务企业资质,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有中国人保、平安保险提供双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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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费用怎么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很多的人们可能还不知道费用票是不是可以抵扣增值税,下面万兴伟业财务带大家来看看成本费用票有哪些。

成本费用票类型

1、开具的销项发票、服务发票(收入)开具出去的销售(服务发票);提供发票时、与开票系统核对开票信息、开票数据、核对记账联、以免漏给我们;

2、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是每月初至每月末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的每笔业务的发生回单、在整理银行资料时要核对银行对账单每笔业务是否都有回单,如果没有,需及时去银行补单;有网银的可以进入网银打印,同时导出电子版对账单;

3、购货发票销售或生产的企业、从供应商购买材料、产品开具的发票。要与产品对应上;

4、工资表每月员工工资表、建议员工签字;核对人员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需要及时与财税顾问说明;新增人员需要及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方便申报个税;

5、电话费公司电话费,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

6、办公室租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企业用于经营地址、员工的房租;

7、办公费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如办公耗材、纸、文具、电脑等;单价5000元以下的入办公费;

8、差旅费公司人员的客车票、火车票、飞机票、过路费、汽车加油费、餐费、住宿费等;定额发票也可以用机打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

9、招待费餐饮费、ktv、礼品等;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不能超过在这类发生总额60%之后与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比熟低原则;

10、福利费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付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费用;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个人电话费可以开具个人名称(前提是此人属于公司员工,最好是开具所在单位的公司名称和税号);

11、租赁费用于企业日常租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办公品等费用;

12、加油费公司业务开展的用车费用(企业的车或者租车);

13、咨询费企业用于咨询中介机构、人员等费用;

14、交通费企业用于日常员工室内外业务的打车、公交、地铁等费用;

15、快递费企业用于日常经营中的快递费;

1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日常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不可超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超出部分向以后结转;开发票开具所在单位的公司名称和税号;

17、社保需要确定本月社保有没有变动(增员或减员);确保公账上有没有充足的金额扣费;

18、其他其他公司运营中发生的费用。例:货物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等;

19、其他票据借款单、入库单、出库单等;

20、海关专用缴款书有进出口业务的提供;

21、报关单有进出口业务的提供;

费用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费用票能否抵扣增值税要看是什么费用,抵扣政策对于各项费用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租车,可以抵扣.

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7、广告费:可以抵扣

8、修理费:可以抵扣

9、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0、租赁费:可以抵扣

【第12篇】未收到发票的费用

发票丢失登报流程如下:

发票丢失人如果需要办法发票丢失登报声明需要先获得发票的名称、发票的代码票号、发票的金额、开具时间、以及发票的开票方等等信息,这些信息需要编辑完整才能办理发票丢失登报,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我们留存的复印件或者照片获得,常见的获取方式是找发票的开具方查询。

取得发票丢失登报声明的信息后可以到距离自己近的登报窗口办理,也可以在通过互联网进行办理,互联网办理以“登天下”程序为例,发票丢失登报在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首页搜:登天下,就可以办理登报

发票丢失登报费用:

发票丢失登报的费用在100元至300元左右,在不相同的城市和不相同报纸上发布发票丢失声明的费用都不相同,发票丢失登报的收费方式一般是按照发票丢失的份数或者发票丢失登报的字数进行计算的。

发票丢失登报怎么写

发票丢失登报常见的书写方式是:xxx遗失xxx公司开具的xxx发票x份,代码:xxx,票号:xxx,金额:xxx,声明作废,如果不确定发票丢失登报的格式是否好用,可以把书写好的内容发给开票方进行确定后在进行刊登。

【第13篇】当月发生的费用没有发票

导读:一般情况下,本月一旦有费用发生,但是还没有收到发票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先入账处理的。所以,本月费用发生了发票没开来怎么做账?我们来看看会计学堂是怎么来解答这个问题的!

本月费用发生了发票没开来怎么做账

答:这种情况,一般可以不体现本期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视同在库未发出,即不再当期登记或申报销项税,在发票开出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核算并申报增值税;

或者,账面不处理,仍视为库存,而在增值税申报时,在附表一中'未开票销售'那一栏填报相关信息,于发货当期申报增值税;而正式开票时,在申报表相关栏次用红字冲,然后根据开票内容填写。

如要账面及申报的同时处理,申报同上,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经营费用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好了,本月费用发生了发票没开来怎么做账?这种情况,一般可以不体现本期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视同在库未发出,即不再当期登记或申报销项税,发票到了之后再做税务处理!

【第14篇】费用发票可以跨年吗

由于年末忘记报销或支付,小伙伴经常会问?发票可以跨年记账吗?

可以入账,跨年发票入账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2、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不做专项申报。3、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去年取得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如果是今年才发现去年未入账的发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各原因未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以上两个公告解决了纳税人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问题,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企业应先行调增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可能在费用支出等扣除项目发生的所属年度造成的多缴税款,可在收到发票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申请抵缴,抵缴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第15篇】上年度费用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在有关支出发生时,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及时入账;当时未取得发票等凭证的,应该按照暂估价入账,等取得发票时再做调整。会计核算上,对于发票的年限并未做出要求。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因此,企业当年度该项业务因未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日后取得发票若不超过追补确认期限的,准予追溯至所属年度扣除。也就是说,超过5年的发票,相应成本费用不得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1号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超过认证抵扣时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继续抵扣应根据具体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事项由省税务局核准。允许继续抵扣的客观原因类型及报送资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执行。”根据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费用发票真伪查询(15个范本)

发票真伪查验的小技巧,必须要学会的小技巧,不知道你们都会不会,之前呢,我刚开始做财务的时候,都是在税务局的官网去查询的,真的太太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不仅查询一张发票较慢,输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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