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对于企业来说规模不同,需要选择的组织形式也需要有所差异。毕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企业利用最合适的组织形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然,企业只有知道了不同组织形式之间的差别,才能做出最优的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1、标准不同
企业的年销售额小于5000000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大于5000000时为一般纳税人。
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标准不是按照年进行计算的,而是按照连续12月进行计算的。对于这一点,企业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2、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13%、9%和6%。
不同企业适用的税率,直接影响了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不管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税率都是3%。
而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的业务,选择相适应的税率才行。增值税的税率还是很复杂的。
3、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需要进入产品的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收到发票以后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把原材料的含税金额当作成本计入产品即可。而一般纳税人只需要把不含税金额,计入产品成本即可。
由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行税额,最终也会导致一般纳税人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负率其实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相差无几。甚至,一些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要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更低。
没有最好,只有更合适!
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类型、不同阶段,选择可以促进公司发展的增值税的核算方式。
我们不能单纯的说一般纳税人一定比小规模纳税人好,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发展初期的企业来说,肯定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核算核算增值税更好。毕竟,这个时期,企业的业务简单,本身的财务核算也不复杂。
而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肯定也是必然的选择。毕竟,成规模的企业不会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合作的。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就是,企业如果可以获得足够多的进项税额,在成立之初也是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完善自己的财务制度。同样需要有专门的财务人员来处理,涉税方面的事物。
【第2篇】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质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
2、法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原件;
3、两张法人和办税人的1寸相片;
4、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5、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凭证;
6、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会计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会计证原件;
8、两张财务负责人的1寸相片;
1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1、增值税应税金明细说明;
12、三份正规的购货和销货合同;
13、销售预测报告;
14、近期财务报表;
15、财务管理和发票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所需的资料,如果还有哪里有疑问的,可以咨询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前海天盈财务公司十分欢迎各位老板前来咨询!
【第3篇】一般纳税人购进商品会计分录
购进存货账务处理怎么做?怎么做会计分录?存货一般包括了商品、库存商品、半成品及委托加工物等。当企业购进存货,作为财务人员,如何做账呢?接下来就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购进存货的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购进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假设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无进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发出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相关收款账户自己领用的:
借:相关账户(以谁受益谁负担为原则,如管理部门使用进管理费)
贷:库存商品
存货为什么出现负数?会计人员该怎么处理?
采购存货的运费是怎么处理的?
答:应当计入生产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可得,采购成本涉及到相关税费、运输费、 保险费、 装卸费、保险费。另外也包括其他可归属于生产成本的费用。
对于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当在生产成本中计入。还可以将其先归集,到了期末,以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为根据进行分摊即可。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照扣减上月多缴个税后对余额计提)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4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怎么开
【导读】:让对方开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吗,小编认为需要提供,因为要在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看到公司全称、税号、地址、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等信息.很多会计朋友对此不清楚,那么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让对方开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吗
根据2023年5月25号税总发〔2016〕7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18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要求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是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有经济合同,有货物交付、物权转移的原始凭据,有货款支付的原始凭据,其次是本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开票资料,
需要对方提供:税务登记号: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帐户地址及电话目前,不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了.
原来的规定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新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对向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在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不需要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让对方开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吗,上文小编为大家整理案例,大家对应案例去理解,本文由会计学堂整理,谢谢大家的阅读!在实际操作下中遇到其他的问题,都可以找我们会计学堂线上答疑老师哦!
【第5篇】医院是一般纳税人吗
政府机关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吗?乍一看这问题,你可能觉得,企业所得税吗,肯定企业才缴纳的所得税,政府机关又不是企业,交什么企业所得税?
这么理解有道理,我最初也是这么理解的,可是看了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真没有那么简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但看上面这规定,政府部门真的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但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是。
那么为啥事业单位是,政府部门不是呢?
事业单位,比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通常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身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在履行国家职能之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得(亏损),就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事项了。那行政单位,比如税务机关,其本身是国家行政机构,不属于企业的范畴,尽管有时会变卖一些废旧物资等看似经营活动的收入,但由于其属于预算管理的体制,已经被纳入国家财政的体系,再通过税收“折腾”,没有意义。
需要明确的是,政府机关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但不一定不是其他税种纳税人,比如土地增值税,如果政府机关卖房子,可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第6篇】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有哪些
《税晓通》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属于不同的纳税人身份,那么企业的纳税人身份不同, 又有什么区别呢?在企业的税收优惠上又有安哪些不同呢?
由于一般纳税人的年纳税额一般都比较大,所以企业的业务也会更多更复杂,所以一般纳税人做账的单据就会多很多,不光是在金额上还数量上也是。并且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间上也有所不同,一般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而一般纳税人是月度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而不同,现在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为9%,商贸类增值税税率为13%,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3%,20年受疫情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按1%征收,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了。且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
今天小编还想跟大家分享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上的不同,一般现在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于在有核定征收政策的地区注册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能够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后企业的税率低,能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能享受园区的扶持奖励政策:
常见政策如下:
针对于在有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的地区注册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正常经营纳税,按时申报,地方政府会对企业有高额的财政奖励扶持,对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奖励返还。
具体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为5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4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及时,当月纳税,次月扶持企业;
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身份 选择不同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税晓通》了解~
【第7篇】2023一般纳税人税率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8月1日以前购进的小汽车,适用税率?
解析: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2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减免的1%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是按简易计税计算,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给对方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按3%的征收率按3%计算缴税的话,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情形二: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适用税率?
解析: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2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无论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均没有税收优惠,2023年4月1日后销售要按13%的税率交税。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情形三: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机器、设备、货车(不含交消费税的小汽车)等,适用税率?
解析: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按3%的征收率按3%计算缴税的话,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情形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机器、设备、货车(不含交消费税的小汽车)等,适用税率?
解析: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无论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2023年4月1日后销售要按13%的税率交税。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情形五:一般纳税人销售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适用税率?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只能开具3%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情形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适用税率?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不得简易计税,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没有税收优惠。2023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例如:卖废旧材料、废旧报纸、杂志。
依据:财税[2009]9号
情形七:公司销售旧货,适用税率?
解析: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指纳税人从他处采购来,可以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再销售的话,按适用税率)。也就是说采购来旧货的目的不是自己用,是为了再次销售,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减免的1%计入营业外收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财税[2009]9号
情形八: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税率?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下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适用3%的征收率减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情形九: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适用税率?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没有税收优惠。账务处理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依据:财税[2009]9号
情形十: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适用税率?
解析:自然人(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1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参考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08】170号文,财税【2009】9号文、国税函【2009】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文(修正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文;
作者:一品税悦,转载请备注以上信息。
【第8篇】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
众所周知在今年的4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500万以内的增值税,那么很多客户来咨询我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能不能把销售额做小一点12个月累计不要超过500万,那么是不是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就可以倒退回去变成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
能问出这样问题的朋友那就证明您还没有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底层逻辑!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为什么:一般纳税人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这才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本质区别!
举例说明:对比一下所得税上的“核定征收”就可以了解一二了!
核定征收是针对哪些市场主体?会计核算不健全,没有账或者是成本核算不准确、财务相对比较混乱。税务局就直接给你定一个利润率,相当于按照你的收入反推出来你的成本。按照这个利润去交税。这样税局简化了征收的手续,给市场主体也减轻了负担!
在增值税上贯彻的也是同样的税法理论!
所谓小规模,实质上就是在增值税上的核定征收,销项税对应收入端,进项税对应成本端,会计核算不健全,成本端数字不可信,所以小规模直接就不让你抵扣进项税,而是直接按照收入税局给你定一个核定征收率3%或者是5%。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人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是在关注销售额500万,这是比较片面的。根据《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般纳税⼈登记。
从小规模到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一、自愿登记标准、实质标准 二、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达到500万就是强制登记标准、形式标准!
那么为什么规定是500万?因为税法理念人为如果你已经工商注册了不管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一年销售额都已经达到500万了那么理应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而且销售额已经这么高了就理应付出相对较高的合规成本,聘请财务人员做出规范的财务核算!
要注意的是《办法》里面明确规定了个人是不可以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说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白了,既然你会计核算已经是健全了,怎么可能还能倒退回去不健全呢?这就是一般纳税人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底层逻辑!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办法》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为什么2019和2023年间曾短暂放开过,允许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倒退回小规模!但是这只是特殊情况,形式上是倒退回去了,实际上只是一个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9篇】申请一般纳税人条件
稿件来源:滨海时报
根据相关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期《律师进社区》栏目就此详细解答。
解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时报记者 刘纯
【第10篇】房地产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五 月 征 期
● 5月1日-19日
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 5月4日-31日
申报缴纳社保费。
● 4月16日-5月15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
● 3月1日-6月30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 1月1日-5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第11篇】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
问: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销售额”都包括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第12篇】一般纳税人废业流程
作者:白广大
相信已有不少玩家通关了《人中之龙 7》,同时也玩过了里面 「公司经营」的小游戏,应付了乱七八糟的 「股东大会」。但是,这个看起来既搞笑又扯淡的 「股东大会」是夸张的戏剧化表现,还是根据现实创作的呢?
看起来很搞笑?它的原型可了不得
在这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小游戏背后,其实描述的是统治日本商业近一百年的隐形黑手「総会屋」的一贯行为。「総会屋」并非特指某家公司、机构或个人,而是做「商业公司股东大会」这门生意的人的统称。作为日本独特国民性与商业文化的产物,「総会屋」这个行当和「极道」一样,是在光天化日下运行,却又可称为咄咄怪事的存在。
「総会屋」的起源:与股份制公司共生
如今要详细说清楚「総会屋」从何而来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早在明治·大正年间,随着维新变法及日本引入近代商业公司制度,「総会屋」的雏形便已出现,而它诞生的最初目的,当然是在合法的规则框架下,谋取最大的利益。
不懂日语的读者可能会对“屋”这个字产生歧义。在日语中,屋本身在日语里面就有“表示职业的地方或者人”的意思(例如杀手的日语叫做杀し屋,菜铺叫做八百屋等等)。而「総会屋」的具体含义,则是指「一部分拥有股份公司若干股票的股东(株主),滥用自己的权利向公司要求不正当财物或是收取贿赂的人或者集团」。
按照明治时期开始推行的日本「商法典」与之后的「会社法(公司法)」之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年的某个时期举行一次定期股东大会;持股数量达到法定份额的股东均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这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往往会达到成百上千人参会的规模,部分大企业甚至可能过万。
然而,「股东大会」这种事情对于日本的公司经营者来说是一柄双刃剑。理论上来说,股东大会是公司管理层与股东进行交流并解决问题的场所,但日本的国民性格却恰好在这一点上出了问题:日本人的好面子习性与生俱来,如果在公开场所被指责、或者不顾形象地与人争吵,会被认为是违反传统的耻辱。
有鉴于此,「股东大会」制度在出现后不久,就心照不宣地迅速沦为「面子大会」或「鼓掌大会」,无论是哪家公司,都以尽快结束大会为公司经营成功的象征。同时,公司运营者往往有些内幕行动或交易行为并不想公开披露,但大会上任何股东都可以做出提问与发言,这就很可能使一些不愿或不适合曝光的行为被放到台面上,为了回避矛盾、解决麻烦,股东大会也是越快结束越好。
「総会屋」的出现,可以说是攀附着日本国民性的弱点而生的。关于「総会屋」最早的报道大概可以上溯到1900-1910年代,当时从事这一行当的人都是识文断字、粗通商业运营甚至精通法律的人,而其武力保障则是那些在明治末期丧失土地、俸禄的浪人。
很快,「総会屋」便利用法律漏洞,成为各家公司股东大会上的常客。他们自称「职业股东」,拿手好戏就是在大会上大肆喧哗、大放厥词,质疑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如果公司无法对他们的问题作出应对,他们便极力宣传公司的运营失败,领导者人品道德不可信,借以打压股价,使公司经营者损失惨重。
为了避免可能的损失,大多数公司经营者会采取回避政策即花钱买平安,每年给「総会屋」支付一定数额的保护费,防止他们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前来闹场。然而,或许是无本生意做得顺利了,「総会屋」的胃口越来越大,开始不满足于仅仅在「股东大会」上一展身手,更试图深度参与到很多公司的决策与经营之中,甚至不惜为此挑动争斗与发动流血事件。
1934年,神户港的码头工人与水手为争取更好的待遇与工作时间,发动了「海员争议」罢工抗议事件。当时神户港公司委托山口组二代目组长山口登作为调停人。但「総会屋」作为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暗势力,协同神户港「海员组合」工会向山口组开出了很高的价码。双方商议未果,就地掀桌,山口组代理人西田幸一当场被杀死,同时参会的田尻春吉也被砍成重伤,更引发了后来的三代目田冈一雄独闯「海员组合」本部,刺杀工会长的大事件。虽然当时的山口组羽翼未丰,但「総会屋」有胆量从中作梗招惹他们,也足以说明这些人实质上的有恃无恐。
专业杠精何以专业?当然不止是抬杠这么简单
随着日本输掉二战,经济环境与商业经营方式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战后崛起的各地暴力团很快演变成控制各地贸易与商业核心利益的组织。作为战败国,战后的日本由于政府管理能力的实质性丧失,基本上默认黑帮承担一部分公共安全责任,同时给予他们在某些灰色/黑色领域的经营权利。然而,黑帮当然不会满足于只在「光与暗的边界」上试探,他们更希望能通过某些手段登堂入室,把黑钱洗白,也将触角伸到更多的地方。
196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上升期,股份公司的快速增加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让「総会屋」有了可乘之机。同时,黑帮的触角也向地产、通信、道路等实业蔓延,黑道与「総会屋」在控制大公司的需求方面可谓是一拍即合,形成了相互依赖生存的「攻守同盟」。在60年代,从事「総会屋」行当的人数从战前的数百人发展到几千人,到了1970年代甚至达到5000人之多。而且,由于利益交换的关系,许多黑白两道的大佬都拿「総会屋」作为权力寻租的中间渠道,商界、政界无一幸免,甚至有人暴言说「全日本的企业没有人能逃得过総会屋,一个也没有」。
「総会屋」的泛滥一度让日本政府都非常头疼
在「総会屋」风气盛行时,很多机构都在从事这种专业生意,甚至还有单独出动的「独狼」,搞得各家公司草木皆兵,对这类人物几乎一律是拿钱打发了事。那么,这些人只是单纯地在股东大会上闹场吗?当然没这么简单。经过几十年的「锻炼」,「総会屋」已经发展出一套成熟完备的「股东大会参与体系」,不仅有详细的分工,而且还形成了「一条龙包爽服务」。
在鼎盛时期的「総会屋」组织,旗下包括「分割屋」、「事件屋」、「総会荒し屋」、「进行屋」等专业人士甚至是部门,从头到尾研究的都是如何把一个企业彻底搞臭搞垮的事情,可以说是杠精里的专业人士,当场飞妈的高手,各大公司社长的噩梦,优质股票的谋杀犯。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各自负责领域,来看看他们的「专业流程」是怎么回事。
「分割屋」:是指专门向企业提出“将已经购买的股票细分,转让给更多人”等相关书面要求的团伙。这种行为被称为“株付”(付股)。这种行为多出现在企业最繁忙的时段,也就是年末结算的时候。这种犯罪手段使得企业在最忙碌的时段中,让自身的财务工作变得更加繁重,本来不需要的清算成本也就被强加了上去。而为了减少这块的不必要的开销,企业只好用市价以上的金额去回收这些股票,也就是说企业只能用金钱去摆平这些麻烦。而他们这么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展现「総会屋」犯罪手段的第一步罢了。
「事件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些人是扒黑料和挖粪的高手,专门去发掘和研究企业的弱点、丑闻与非法得利,作为「股东大会」期间的储备弹药,或者用来要挟企业,从他们的非法利益里分一杯羹。
「出版屋」:要搞烂一个企业,传媒和舆论自然必不可少,「出版屋」顾名思义就是从事传播丑闻与恶评行当的人。他们对外的名目通常都是「xx经济研究所」「xx通信社」,以媒体的形式存在,名义上「客观公正」,实际上主要的职责就是发布「事件屋」搜集来的黑料,并通过收取巨额广告费、维护费的方式来压榨企业。
「総会荒し屋」:这些人的主要职责是在各公司的股东大会上亮相,告知对方自己姓甚名谁,大概的意思就是「你们已经被総会屋盯上了」。如果对方公司识相的话,就会主动去联系他们,寻找花钱免灾的路子。
「攻撃屋」:顾名思义,他们是对企业的主攻手。但是这些人并不是蛮干,他们往往会联系企业内部的某个派系,从中了解企业自身的经营弱点与灰色地带,再将这些弱点转换成尖锐的问题,便于执行者在各种场合使用。
「仲裁屋」:这是「攻击屋」的搭档,一般是配合来唱红白脸。当「攻击屋」发动对企业的打压时,他们则扮演「公允一方」,从中说和,并为企业提供「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的成功诺,与企业谈判「妥协案」,从中收取谢礼。
「進行屋」:当面对一个大型企业时,如果上述的计划都能顺利执行,「総会屋」的组织跟企业谈妥了具体的解决方案,那就是「進行屋」出场的时候了。这些人是「総会屋」里的实权掌控者,既有经验又有影响力,大部分人与政商界关系深厚,在股东大会上的亮相就意味着这家公司在行业内受到了保护。当然,企业要为他们付出一笔相当的费用,按月支付的慰问金、赞助金等等不一而足。
「萬歳屋」:这些人是参加「股东大会」的「收场者」,其职责也相当有趣——在会上大叫「我没意见、赞成、万岁」,用来打断那些真正有想法和意见的股东的发言,剥夺普通个人股东参与经营的权利,保证股东大会尽快结束。
花钱买平安还是跟杠精干到底?
天长日久,「総会屋」让日本企业的股东大会变成了有名无实的会议,对会社的真实经营状况以及发展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直至今天,它的影响力还体现在上市公司举行股东大会的日期上:全日本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都选择在当年的6月举行,而且时间非常密集。有时候一些大公司还会事先通气,在日期安排上搞「突然袭击」,甚至会出现几百家上市公司在同一天召开大会的情形,就是为了让持有多家公司股票的股东只能出席其中一家,试图分散「総会屋」的人力与参会资源。而这些召开的大会也只是面子工程,据统计有80%以上的此类会议都在半小时内结束,基本就是上台致辞——说几句空话——感谢股东——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散会的流程。
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向「総会屋」低头。1984年1月30日,索尼株式会社由于没有答应「総会屋」的条件,在当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遭到了无数「职业股东」的质疑与抨击。当时有「指挥家社长」美誉的索尼社长大贺典雄先生(东京大学音乐部的专业男中音,差点成为职业歌剧演员)在会场中慷慨陈词,一一回应「総会屋」的问题和责难,最终让这场股东大会成为了日本历史上最长的大会,足足持续了13小时39分。经此一役,整个日本商界都知道了索尼是块难啃的硬骨头,还有一个又能说又能打的社长。
需要说明的是,大贺典雄先生不仅是一位了不起的商人,还非常重视技术的发展。 他在任内创造了索尼的品牌形象,使得索尼成为世界一流品牌,被誉为索尼中兴之祖。随身听的流行,cd的普及,cbs并购哥伦比亚电影公司,md的问世及第一代play station游戏机的诞生,都与他的决策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大贺典雄先生退休后以指挥家身份重返乐坛,担任东京爱乐交响乐团的指挥与董事,享寿81岁
然而,像索尼这样誓不低头的企业,在日本的社会中还是少数,这是大多数日本企业的家族式经营模式带来的结果。由于会社经营者往往是从专业人员出身,自身缺乏市场或金融方面的职业化训练,他们可能很清楚公司专业流程上的问题,却很难把它转化为经营性的语言,提炼要点传递给公司股东。
与此同时,很多社长醉心专业,对经营层面上的矛盾缺乏总体协调和运营的能力。而「総会屋」所擅长的就是抓住一点漏洞就无限上纲上线,将小问题放大成为不可容忍的缺陷。因此,大部分公司面对这种敲诈束手无策时,为了让自己的名誉与企业的社会信用不受损,以及眼下的经营和股价,只能选择向「総会屋」妥协。
这种妥协在日本人钻牛角尖的性格影响下,最后竟然发展成一种企业文化:通常来讲,如果在股东大会上竟然有股东提问,那几乎是不可容忍的事情,与其相关的职员都要为此背锅。中型以上规模的企业,大都会有一个叫做 「株主総会対策」或类似名字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研究如何让今年的股东大会快速结束,以避免股东在会上暴起发难。每年6月公司都会安排大笔人力资源和预算,并且针对年度的事件进行反复的预演。
毋庸置疑,「総会屋」是企业经营的敌人,而对敌人的忍耐与退让就意味着丧失与放弃。于是,在商界的奇怪默契中,「総会屋」的影响力就如同滚雪球一般积累起来。到了80年代,「総会屋」不仅掌握了庞大的企业经营资源,还将自身的影响力蔓延到了很多公司的决策层。当日本经济整体增长势头向好时,一切都可以商量——但是当经济发展的潮水退去,这些盘根错节的寄生势力便展现出强大的破坏力。
「総会屋利益供与事件」:几乎杀死日本金融
1997年6月29日,日本全国银行联合会会长、第一劝业银行行长宫崎邦次在家中自杀,而这位曾经在金融界位高权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之死,不过是一场风暴中的浪花。这场风暴就是席卷整个日本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総会屋利益供与事件」。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银行业作为输出利益的窗口,与「総会屋」合作,在股东合议、财务报告、贷款等方面做黑账假账,向各个相关领域输出利益,最终掏空了整个日本银行业的根基。
根据东京地方检察厅特别搜查部(东京地检特搜,想知道这个部门有多牛逼的可以自行查阅)的调查报告显示,从1985年到1996年,以第一劝业银行为主体,共向「総会屋」组织输送了高达460亿日元的利益,日本当时的「四大证券会社」山一证券、野村证券、日兴证券、大和证券全部裹挟其中,完全动摇了整个日本的财政基础,暴露了银行业、证券业与监管机构乃至大藏省(日本最高财务机关,相当于中国的国家财政部)之间彼此勾连的事实。
今天的瑞穗银行,即是由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重组而来
根据当时第一劝业银行公关部副部长江上刚的回忆,他所在的银行业虽然外表光鲜,但其实内部早已腐烂得不可言喻。从70到80年代,整个银行业看似井井有条,却毫无规矩可言,业务伙伴之间的黑钱、烂账以及不正当贿赂比比皆是。而银行本身为了防止股东提出异议,竟然让公关部专门组织了对股东的监视网络,同时纳入「総会屋」的人力与体系,借以每年编织一套完美的财务报告来欺上瞒下。同时,随着商业贿赂、洗黑钱和不当利益输送的规模越发庞大,越来越多的金融、证券高管及政界高官被卷入进来,最终酿成了一场弥天大祸。
在这场「総会屋利益供与事件」之中,仅第一劝业银行的高层便被逮捕了11人之多,而其他各家受影响金融机构的崩溃都已经写进了金融教科书:1997年11月24日,有一百年历史的山一证券召开临时董事会,正式决定“自我废业”,并于当天上午向日本大藏省提出停业的申请。造成山一证券倒闭的主要原因是对3.3万亿日元负债无力承担,但更为直接的原因,是其联合「総会屋」对财政报告造假隐瞒的2648亿日元「簿外债务」,成为了导致其倒闭的导火索。彼时整个日本经济停滞不前,极度依赖二级市场和佣金收入的山一证券在多年经营中几乎全无收入,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又背负着「全日本最大证券商」和24万亿证券的价值,只得年复一年地舞弊来维持漂亮的报告,最终积重难返。
非常讽刺的是,在弊案爆发之前,山一证券还顺利通过了大藏省和日本央行的财务审计,当时日本金融检查形同虚设的程度可见一斑。在这场风暴里,其他几家证券会社也无法幸免,各家都有数目不等的高管被逮捕,社长几乎全部引咎辞职或锒铛入狱。最终,因关联事件引发的「大藏省接待污职案」导致大藏省金融监管部高层集体落网,日本财相、自民党元老三塚博引咎辞职,整个大藏省事实上濒临崩溃。
更为离奇的,则是在这场盘根错节的案件背后的主谋,「総会屋」主要责任人小池隆一的命运上。这位深居简出,看起来儒雅随和的人,却是一手导演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他旗下的「総会屋」组织在全盛时期有6000人之多。据说小池隆一本人在日本政界的关系可以用「手眼通天」来形容,上至田中角荣、桥本龙太郎等政治家与财界大佬都与其交情莫逆。80年代,日本金融界与小池隆一的关系可以说一言难尽,几乎都是动动手指便是几十几百亿日元上下的生意,如三菱重工贿赂事件、东芝财务舞弊事件、日航增发舞弊事件等等,都与小池隆一脱不了关系。
小池隆一(72岁)
1985年,小池的「総会屋」与第一劝业银行之间形成了某种交易。第一劝业银行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为小池隆一提供活动资金,而小池则在第一劝业银行开设账户,在1989年用银行提供的32亿日元购买了四大券商山一、野村、日兴、大和的股票各30万股,而在当年日本股市崩溃之后,又强制要求四大券商对其股本刚性兑付(多么可怕的政治能量)。四大券商为求自保,只能通过做账将自营业务的盈利补偿给小池隆一及其「総会屋」,总计兑付金额达到5.3亿日元,小池的关联企业融资涉及金额则高达24亿日元。
根据部分交代,小池拿到的钱除了投资经营会社、购买股票之外,还有巨大的数额用于宴请高管、在银行相关产业为各方人员提供vip服务、购买高尔夫俱乐部顶级服务等等,而具体的数额至今也没有能查清——460亿日元的输送利益总计只是一个粗估,实际产生的费用完全无法审计。
1997年5月,在日本金融界丑闻爆发之前,东京地检特搜部以「非法利益供给与非法融资」的名义将小池隆一逮捕,似乎要对其全面追责,但他却在几年之后便悄悄出狱,携家人隐居于鹿儿岛,「総会屋」从事件中获取的庞大利益与大量的幕后细节也都消弭无形。
《山一证券 最后的圣战》这部电影可以作为参考,但其内容有些地方看看就算了
时至今日,小池隆一甚至连一个有关其生平的维基页面都没有(广岛起家的「关西吸血鬼」小川薰至少还有个介绍),那些有关日本政治高层的秘密也在心照不宣中被世人逐渐淡忘。
在历史中消亡:「総会屋」的末路
如此的金融/实业吸血怪物, 难道就没有任何举措去扼制他们的肆意妄为吗?其实不然,在近百年的时间里,日本政府实施过无数的方案,试图去解决「総会屋」带来的问题。
1981年,日本对《商法》进行了修改,加强了对收取贿赂、提供利益及不当交易行为的管控,希望通过法律来斩断「総会屋」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纠葛。但是沉淀下来的利益交换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清除的,毕竟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総会屋」不止自身撷取利益,还涉及与各个企业高层圈地自肥、养寇自重的交易。在商法修改后数年的调研中,数据体现的状态仍然极不乐观:70%的上市公司仍然与各「総会屋」维持着财务往来,而另外的30%则会在股东大会之前做例行的接触,第一次针对「総会屋」的商法改革面临失败。
1998年,在日本金融界因「総会屋利益供与事件」被核爆之后的局面里,日本对大藏省制度及公司经营法律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调整,在《商法》中增加了「利益要求罪」和「逼迫利益要求罪」,希望能够全面遏制「総会屋」的势力蔓延。
尾岛正洋这部《総会屋とバブル》谈及内容比较丰富
或许是因为过于巨大的金融灾难让政界终于感觉到威胁,这次对「総会屋」的绞杀逐渐有了成效,几个「総会屋」巨头逐渐丧失了在财政界的影响力。除了已经入狱的小池隆一之外,小川薰等「业内大佬」也由于各类经济犯罪纠纷而自保不暇。与此同时,与黑道有关联的「総会屋」组织也被纳入了《暴力团对策法》的监管范畴,住吉連合(《人中之龙》里「东城会」原型)旗下的小西组、山口组(《人中之龙》里「近江連合」原型)旗下白神组、以及稻川会横须贺一家、松叶会和日本一城会等等这些操持「総会屋」生意的黑帮也大受打击。
结语
20多年来,随着日本法律对黑道绞索的不断收紧,「総会屋」的能量与影响力均已大不如前。根据统计,今天在日本从事「総会屋」行当的人已经收缩到大约200人左右,而且由于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能够操作的事件也已极为有限。
今天,在《人中之龙 7》里,我们可以在「一番控股」的企业流程里,体验一下那些搞笑式的「股东大会」流程,但应当记住的,则是它背后曾经令整个日本金融界都谈之色变的「総会屋」势力,以及那些悄然湮灭在历史里的传说。
感谢雪豆对日文相关资料的翻译与整理
参考资料:
1、 《総会屋とバブル》 尾島正洋
2、《金融腐蚀列岛》 高杉良
3、 《総会屋 内幕をズバリ! 》 森川哲郎
4、 《中國人與日本人》 冯玮
5、《戰後日本三大政治弊案》 魚住昭
6、《 平成経済事件の怪物たち》 森功
【第13篇】个体户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
对于创业者来说有注册公司或者个体户等选择,其中注册公司虽然发展前景更好,但同时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更高,那么个体户适合发展什么项目?应该如何办理呢?一起跟上海仲企了解吧!
一、什么前提下挑选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
饮品店、餐馆、小卖铺、淘宝网、电子商务之类的小商店,假如不考虑天猫商城和京东那样的大互联网平台,也不会考虑到扩大连锁店的范围的情形,可以选择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假如你准备扩大规模,或是要想开展纳税筹划,可以选择公司注册或者个人独资。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最先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备案,并填完名字申请表格,以使之个体户的命名与要求相符合,企业核名合格后,能够得到名字预准许通知单。
2.在工商局开展工商登记,并递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上传相对应的材料。大约要一星期的时间段,假如审批合格,就能够取得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
到此,营业执照和个体户备案进行。
三、开个体户的优点
1.个体户可以不设立银行帐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设立银行帐户,反而是根据股民的本人银行帐户开展资产的付款;与此同时企业应创建单独的银行帐户,并确保其资产的自觉性,不可以与股民的财产相搞混。
2.对个体户的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倘若一般纳税人,在月销售额约为一百五十,000万余元(按一季度45万)下列免增值税。
【第14篇】一般纳税人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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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现在一般是销售额500万以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500万的企业税务一般是会将企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面临较高的税负问题,税收负担相比小规模要重很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最低就是服务行业6%,其次是建筑行业9%,然后是运输业11%,最高的就是13%的贸易行业,所以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是相对比较重的。
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合理的节税方法?该怎么做?
一、存货计价节税: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计价一般都是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方式节税;
二、折旧节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征收时间都是与折旧的比例和提取期限相关的。所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效的,可以节税的折旧政策,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成本。
模式一是,缩减折旧年限的税收所产生时间差;二是延长折旧时间差。
三、调节企业业务
通过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对劳务、产品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把业务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达到最优的节税效果。
四、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含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小编今天主要来分享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合理合规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具体政策:
有限公司奖励扶持政策,主要是对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奖励补贴,比例70%-90%,企业纳税越大,扶持比例越高。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0.3%-1.5%,企业完税后账户上的钱可以自由支配,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
自然人代开,提供业务合同和代开信息,一般1-3个工作日左右出票,综合税负2.5%左右,基本上代开品目不受限制,大多数屏幕都能代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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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六项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在2023年颁布的最新政策规定,已经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票据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项目的,则公司可以纳入增值税进项税,并不能因为一般纳税人只开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