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调整项目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调整项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纳税调整项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该项目反映了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但在企业所得税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 考虑,只有在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适用税率
如果企业是按照当期“实际利润额”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利润额并非会计利润,而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由此可见,实际利润是以会计确认的利润为基础,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项目中并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此,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进行纳税调整,应当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7行(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栏进行纳税调整。
【第2篇】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在会计实务中,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一般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目前,仅对一些特定行业如:金融、保险 、证券、期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按规定计提的准备金可准予税前扣除。那么对于一般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如何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本文就针对一般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事项进行说明,希望对各位朋友能有帮助,以期共同学习和提高。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准备有些可以转回,有些不能转回。
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对于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当资产发生处置、出售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处置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第(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属于企业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
以下是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和转销情况的小结: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
填报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理赔费用准备金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纳税调整情况。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若第1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列金额。若第1列<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第1列金额的绝对值。
由于资产处置、报废、盘亏等原因,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属于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列“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属于企业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填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1行“(九)其他”:
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金额。若第 2 列≥第 1 列,第 3 列“调增金额”填报第 2-1 列金额。若 第 2 列<第 1 列,第 4 列“调减金额”填报第 2-1 列金额的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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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纳税调整项目有哪些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呢?
就是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项目(例:收入、扣除、资产等)进行纳税调整。
为了让您更直观的掌握小编特意整理了 《11个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事项》跟随我往下看:
【第4篇】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还是还繁琐的。而且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出现差异巨大的两种情况。即企业根据会计规则计算的金额,以及根据税法计算的金额。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为了更正确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缴清算时,需要进行相关的调整。
纳税“调增和调减”是什么意思?
纳税“调增和调减”的意思就是说,企业在汇缴清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在会计准则计算出的结果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增加或减少。纳税“调增和调减”产生的原因就是税会差异。
比如,一些会计上面可以扣除的费用,税法上面并不认可,所以就需要“调增”处理。而税法上面可以扣除的费用,会计上面没有确定的,就需要进行调减处理。
举例说明:
2023年虎说财税公司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一共是150000,而工资薪金总额是1000000。
由于:1000000*14%=140000<150000。
所以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150000的职工福利费就不能全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即可以扣除的金额是140000。
需要“调增”的金额=150000-140000=10000。
这里的知识点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企业所得税需要按照税法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是先月度或季度预缴,然后在年度结束以后,再进行汇缴清算。
对于企业来说,在月度或季度预缴时,按照会计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所得税即可。毕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基本都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算的。
而企业在年度汇缴清算时,就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了。比方说,我们常见的调整项目有职工福利费、教育培训费、广告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
这样经过调整以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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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
个人所得税,又降了!根据税务局通知:大幅调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税应税所得率,总共涉及6大行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个税并不是我们常常遇到的综合所得的个税,而是经营所得的个税。主要适用的地区是汕头市,主要针对的群体有两类:一类是定期定额的个体户,一类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的。
主要调低了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业、其他行业等6大行业的所得率,具体变化幅度如下表。需要注意的是,娱乐业并没有下调。
除了汕头市之外,其实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调整,具体可以看看当地税务局是否有相似的公告。
另外,由于近期大家关注个税比较多,本篇文章我们还将给大家详细讲一下个人所得税,诸如个税的税目,纳税主体,计算方式等等。
一、哪些收入需要交个税?
一提到个税,很多人觉得只有工资才交个税。其实并不是,个税总共包括9个项目呢,具体如下:
上图中前四项属于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每年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流程: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流程:
纳税主体上又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的居民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在3月1日-6月30日办理汇缴。非居民则不需要汇缴,按月或按次计算缴纳个税。
二、怎么缴纳个税?
一般作为工薪阶层,个税都是由单位(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预扣预缴)的。在给你发工资之前,就已经将你该交的税款预缴了。其实除了经营所得,其它收入都有代扣代缴的:
综合所得是预代扣代缴,经营所得是自行预缴,而股息、财产转让啥的直接就是代扣代缴了。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都有汇算清缴,到时候多退少补。
三、怎么计算个税?
像工资薪金是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诸如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特殊算法,将奖金收入除以12,得到数额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算出应纳税额。
而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虽然跟工资薪金同属于综合所得,但是计算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
其它的诸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等就简单了,直接应纳税所得额×20%税率。
个税的详细介绍,可以看下我们之前关于个税的系统讲解文章:
【第6篇】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项目
每年1月1日到5月31日,是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现离期限还有2月余。
废话不多说,今天整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以上整理了几乎所有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如有疑问留言区见,欢迎点赞收藏或转发。
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的主要税种,其法律法规的细节规定还挺多的:
比如所得税与增值税对视同销售收入的范围规定不一样;
比如实物捐赠、货币捐赠、资产物资捐赠和外购物资捐赠的处理不一致;
比如投资股票、投资居民企业、投资不同债券、分红等的投资回报的处理也不一致;
比如对于接收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是否作为收入处理;
比如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收入的影响;
比如免税项目和不征税项目的具体规定;
比如对被投资企业撤资和清算的规定;
比如永续债的利息是否计税的规定;
比如债权性投资和混合型投资,税务的不同处理;
......
对于不同行业的相关抵扣和减免的规定不一样,
如大家感兴趣,我可以再做专题或补充,谢谢大家。
【第7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填列注意事项(4)—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本期继续分享困扰广大财务人员的难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列,分享填报汇算清缴的经验和注意事项。第四篇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本表是最难也是最重要最易出错的表之一。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从上图可以看出,该表的复杂程度,填好这张表基本大功告成了。先说思路如下: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及思路
纳税人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类分项填报,汇总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再说几点重要且大部分公司会涉及的内容。
收入类举例: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1、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2、会计规定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收益处理,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税会差异
比较税法规定和会计规定,可知,当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税会不存在差异;当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税会存在差异。
例:某企业于2023年1月取得甲公司30%的股权,支付价款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0万元(假定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对甲企业对该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账面对甲企业投资成本12000万元,计税基础10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账上确认的营业外收入2000万元,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减,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行即可。
其他收入类依次类推!
扣除类调整项目:
1、职工薪酬
账载金额:指账面记载金额,这个一般不会有疑问!
税收金额:指税法上应该计入当年的金额。一般会有差异,主要在奖金部分,在当年计提奖金,但是次年未全额发放,也就是会减少当年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需要调增增加。但是,头年计提,次年发放是常态,因此税法允许在汇算清缴前发放的,可不用调整。
这里需要财务人员主要是否在存在发放少于计提的情况,着重注意,这里是很多单位风险所在,也是税务稽查重点。
2、业务招待费
这几乎99%正常运营公司会涉及。这里注意是自身60%与营收收入0.5%的谁小的标准。如:业务招待费10000元,营收1000万,那么可以税前抵扣为10000*60%=6000元<1000万*0.5%=5万元,因此账载10000万,税收金额为6000元,调增增加4000元。
3、广告宣传费
同上。注意营业收入15%,且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4、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这里要注意这里的利息是税务机关以及行政处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这里不包括银行加收的利息,银行违约利息、罚息均可扣除,与银行是企业间正常经营违约产生,非处罚,因此要注意区分!
5、赞助支出
通常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
……
资产调整类:
1.折旧摊销类,需要注意是否有不符合税法要求的加速折旧——纳税调增增加;账面未享受加速折旧,但是税法允许加速折旧的可纳税调减。(如,单项固定资产金额在5000元以下税法上可以一次性入费用)
2.资产减值准备金:这个税法是不承认的,一般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纳税调增增加。
……
以上比较常见,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交流讨论!
【第8篇】纳税调整项目扣除标准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临近尾声,在之前已经介绍了关于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以及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时间。那么,汇算清缴具体调整事项有哪些?该如何调整?接着往下看↓↓↓
1. 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工资薪金以及福利
(1)工资一般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实务中年末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计提的奖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实际发放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
(2)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 广告宣传费
(1)一般情况: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一律不得扣除。
5. 利息支出
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可以据实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6. 计提的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预付发生的坏账损失,对于计提未发生的坏账,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年份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注意需要把相关的材料留存备查。
7. 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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