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纳税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and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and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金税盘
1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登录系统抄税-纳税申报-登录系统清卡,这必须有先后顺序,不能抄税后直接清卡,具体方法如下:
①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
②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会自动抄税,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此时说明本月您已完成清卡工作。
如果您登录开票软件未看到清卡成功的提示,可以点击“上报汇总”模块,会提示抄税成功,请执行远程清卡,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3查询清卡成功的方法
如果您忘记是否出现清卡成功的提示,没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查询清卡是否成功: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报税日期:2023年02月01日00时00分
抄税起始日期:2023年03月01日
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2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4抄报清卡注意事项
①开票软件密码登录问题
金税盘初始用户密码:123456,初始证书口令:88888888
首次安装登录系统会提示需要修改
我们建议密码使用a123456,证书口令修改为23456789
注意:证书口令修改后请牢记,避免其他损失!
如果您初次设置其他数字的密码,未进行记录,再次登录时忘记了,解决方法:
方法1:传统方法:下载开票软件安装程序,重新安装,安装时选择完全安装,密码恢复初始的123456
方法2:航天金税官网-下载中心-财税助手,安装后选择密码重置功能,可以重置开票软件的登录密码。
②问题:已到锁死期,不能抄税
方法:1号-15号是每月抄报期(法定假自动顺延),无论是否开具发票,每月均必须按时完成清卡,如果已经抄税和申报,未在征期完成清卡,系统既提示:已到锁死期。
建议实名办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税控设备(金税盘)、营业执照副本 、公章及纳税申报表去税局大厅报税清卡(具体携带资料以税务要求为准)
③问题:发票查询中,发票报送状态显示:未报送
✪计算机系统时钟错误
需要请务必保证电脑桌面右下方时钟为北京时间
✪电脑不能上网
需要请您保证电脑是联网状态,并且可以正常浏览网页状态。
✪服务器地址输入错误
需要点击 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https://tysl.bjtax.gov.cn并点击“测试”,正常显示“连接成功”
✪需要将杀毒软件和电脑管家退出后重新进入软件
✪进入控制面板,点击【时钟、区域和语言选项】,【区域和语言】,按照下图更改时间格式,之后重新进入开票软件尝试测试。
✪开票软件版本过低,需要登陆航天金税官网下载中心, 下载最新版本安装程序,进行“升级安装”,可在小智机器人输入“升级安装”查看具体解决方法。
④问题:自动升级时提示文件被篡改
登录北京航天金税官网-下载中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2.32.181028),先将金税盘插好,再运行开票软件安装程序,安装过程中显示的信息为默认信息无需修改,安装时选择“升级安装”,其他提示框均选下一步,最后完成。
温 馨 提 示
金税盘抄税成功但未清卡可以正常开票,抄税前请确保电脑时钟为北京时间,网络是正常联通状态,避免测试失败;本月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纳税申报
税控盘
1征期抄报方法
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纳税成功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自动反写。(注意:电脑联网稳定、服务器地址正确、测试连接成功)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2023年3月15日或(中旬)。
查看是否抄报成功方法如下图:
如检查未更新,请按照下面手工网上抄报流程操作。
2手动网上抄报流程
第一步:点击软件模块【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
第二步:提示成功后,到纳税申报处操作报表申报;
第三步:再回到【报税处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成功即可。
文章来源:北京税务
【第2篇】80万强制一般纳税人
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在与纳税人的日常交流中发现还存在一些误区,下面就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误区与大家交流如下:
误区之一:我公司既有销售货物、又有销售服务,是不是规定期限内只要每项销售额只要不超过500万元,也就是税,最高销售额可以达到1000万元以下都可以不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正确理解: 2023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及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备注:一般企业不动产不计算在内)
误区之二: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时间范围指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正确理解: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误区之三:实行差额征税的纳税人不包括扣除的部分,只计算征税部分的销售额。
正确理解:实行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应包括扣除的部分的销售额
误区之四:计算标准中的应税销售额不含免税销售额。
正确理解: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误区之五:符合条件的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没有时间限制。2023年5月1日以后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执行这一政策。
正确理解:符合条件的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时间限定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超过这一期限不再受理。2023年5月1日以后新办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特别提醒:2023年18号公告第一条对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进行了界定,只有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一: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没超过规定标准的,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是,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将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就是说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因此,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只有2023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不符合第一个条件的规定,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第3篇】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6号与28号文件,对享受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的纳税人,自收到留底退税额之日起,允许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在2023年4月丽丽的公司收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丽丽要做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
丽丽所在的公司收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5月他们公司申报增值税需要缴纳12万元,非小型微利企业,这时丽丽需要缴纳多少附加税?
附加税=0元
因为我们可以扣减退的那20万,
在2023年4月,丽丽公司收到申请增值税留底退税20万元,5月申报增值税需要缴纳12万元,6月申报增值税缴纳增值税30万元,非小型微利企业,这要交多少附加税?
附加税=(30-8)*12%=2.64万元
按简易计税方法确认的附加税能否用留抵退税来抵减呢?
不能。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退还留抵退税后是否要调减加计抵减呢?
不用。享受加计抵减的纳税人同时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在申请留抵退税时,在实际操作中,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需要做调减处理。
【第4篇】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率
导读:营改增之前服务业是需要交纳营业税的,营改增之后服务业也需要交纳增值税。很多人习惯了计算营业税,在服务业转为增值税之后,不知道如何计算增值税。本文将介绍一下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
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算增值税
答:服务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6%;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
以不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是按照含税收入计税的。
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什么是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也介绍了什么是营改增。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这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一定要明白,营改增之后服务业的增值税业务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5篇】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信用a级企业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连续两年(指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纳税人社会诚信的评价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纳税信誉良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
1、开业经营两年以上,且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报告银行账号、及时办理年检和换证;
2、征期申报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应纳税入库率100%,且能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3、连续两年无偷税,抗税记录;
4、连续两年无发票违规记录。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第6篇】一般纳税人运费税率是多少合适
导读:一般纳税人促销服务费税率是多少?促销服务费也是服务费里面的一种,这个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缴纳方式是怎样的呢?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的内容,欢迎点击阅读!
一般纳税人促销服务费税率是多少?
促销服务费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3%
促销费入会计什么科目
促销费是为了销售而发生的费用,所以促销费计入销售费用.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服务费专用发票吗?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以后所有发票都在国税,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如果营业范围内有咨询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可以开,直接在税控软件上选择相应的开票项目,税率自己会出来.
什么叫促销服务费
公司近期已付清该笔款项.
其实,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中是有明确规定,只是并没有引起普通投资者的注意.譬如建信货币基金,在其基金合同中就很清楚地写明了销售服务费则是用于支付代销机构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要收取销售服务费,基金要不要收销售服务费要取决于基金合同.一般来说,销售服务费主要是不收申购费的部分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至于收取方式,基本是在基金资产中按日计提.通常是收取的比例是每年0.25%.由于基金合同中规定的不同,每只基金也不尽相同.
一般纳税人促销服务费税率是多少?该怎么记账呢?上文为大家介绍了这个可以计入到销售费用,且一般纳税人是开6%的税率发票,更多会计实操问题,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第7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四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1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2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3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第8篇】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图解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第9篇】怎么看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主要是反映在其应征增值税销售总额上,小规模纳税人就是指年销售总额在规定的规范之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照规定上报相关税收材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就是指年销售总额超过了财政部规定的的小规模纳税人规范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怎样区分
(一)税收计算方法上的区分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供应应税劳务时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为销项税),购买原材料和进货、享有应税劳务时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为进项税);计税方法为销项税额减掉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只可以向外出具普通发票,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性购买原材料和货品、享有应税劳务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用以抵减,只可以采用固定征收率缴税;计税方法是销售总额乘上征收率。
(二)征税征收率上的区分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售出产品向外出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基础税率是17%,税法上另外五大类产品适合百分之十三的征收率,甚至于有相关业务依照简易征收法来征收,另外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品等,依据产品的不一样而改变。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的增值税一般来说征收率为3%,各行业间也各有不同,比如说服务业小规模为6%。
二、未超出小规模纳税人规范的能否成为了一般纳税人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于全方面推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第4条规定的:年应纳税额销售总额未超出规定的规范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供应准确的税收材料的,能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了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就是指能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设置账簿,依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出小规模纳税人规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供应准确的税收材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能否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依据《增值税暂行规定实施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明文规定外,纳税人如果一旦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便是小编我为大伙儿梳理的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怎样区分的具体内容。企业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时要深思熟虑,如果一旦成为了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到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第10篇】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
相信大家都知道,佛山的公司注册下来是小规模,需要申请才能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有的是直接注册,有的是后期业务上来以后才申请的,很多公司因为经营需要,从一开始都是注册一般纳税人的,无论是什么公司,只要注册好以后都要按时做账报税的哦,如果公司不按时缴纳税款后果很严重。金泉财税为大家总结的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做账的步骤跟小规模的是有所不同的,一起跟金泉财税来研究一下吧!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公司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
1、抄税报税
通常来说公司都是按月进行报税,从当月的月初就开始抄税入,选择抄税处理,再选择本期的资料,确认后发.票抄税办理成功,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佛山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打印销项报表
企业完成抄税后就要进行销项报表清单的打印,先选择发票资料查询打印,再选择发票种类、月份、所属税期,就可以打印销项报表了。
3、报税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4、清卡
进入开票系统,点击远程抄报税查看目前报税的情况,系统会弹出报税结果查询;然后再进入远程报税进行清卡操作,点击确定即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做账的先做的就是要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当公司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在做记账凭证的时候,一定要有签字权力的人,比如经理签字后才开始做,月末的时候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一般纳税人做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2、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的内容整理,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哪里还需补充的欢迎大家留言,或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需要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服务的可以咨询给佛山金泉财税,交给专业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办理,省心省事省钱,为你解决各种财税方面的问题。
【第11篇】一般纳税人纳税公式
7月大征期!这18个税种税目税率表及应纳税额计算模板,收好备用(附各个税种的计算公式)
作为会计,做账报税的工作算得上是基本工作了,要是你连这个都不会,你去公司面试会计,咋说呢,基本没有啥优势!
而想要做好报税工作,以下这几点,你值得收藏:
一、18个税种税目税率表
二、全自动18个税种应纳税额计算模板
三、各个税种的计算公式(部分展示)
(以上-文末0)
一、18个税种税目税率表(全)
二、全自动18个税种应纳税额计算模板展示
各个税种的计算公式部分展示
1、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篇幅有限,先到这里,电子版已打包好,看下0
忠告:想在财务行业有一个较好的发展,建议收好备用。每一次积累都是前进的积累,当你积累足够,升职加薪就是水到渠成。关注我,每天都有会计新资讯。
【第12篇】甲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
1.(单选题)某化妆品企业2023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a.0
b.50÷(1-15%)×15% =8.82万元
c.(50+13)×15% =9.45万元
d.(50+13)÷(1-15%)×15% =11.12万元
2.(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 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8 720+2 436÷(1+16%)]÷(1-30%)×30%=21 780(元)
b.(48 720+2 436)÷(1-30%)×30%=21 924(元)
c.48 720÷(1-30%)×30%=20 880(元)
d.[(48 720+2 436)÷(1+16%)]÷(1-30%)×30%=18 900(元)
3.(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4.(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b.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判断题)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以下是解析答案,一定要做完再看哦!
1. 正确答案:d
考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50+13)÷(1-15%)=74.12(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4.12×15% =11.12(万元)。
2. 正确答案:a
考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8 720+2 436÷(1+16%)]÷(1-30%)×30%=21 780(元)。
3.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分别为: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 正确答案:bcd
考点:消费税纳税地点
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 正确答案:正确
考点:消费税纳税期限
解析:无。
不知道同学们对了几道题呢?欢迎关注我们每日更新哦!
【第13篇】一般纳税人月收入3万以下免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围绕这个政策
小编提醒大家注意这几个点
一、政策适用主体
第一,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
第二,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二、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能享受免税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开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
四、出租或转让不动产适用5%税率,不适用此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出租或转让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符合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但符合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开票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14篇】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
在这里,没有高深莫测的会计语言!
在这里,没有你看不懂的会计报表!
在这里,没有让你费解的会计分录!
在这里,会计不能更加简简单单了!
来这里,一起来简简单单学会计吧!
简简单单零基础学会计:双十一将近,算一算怎么打折才最省钱?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商家促销是司空见惯之事,各种打折及送购物券等等促销手段弄得消费者眼花瞭乱的。为了让大家能够清楚区分,接下来我来详细说说:买一送一,送券,返现金,打对折的各种形式到底是消费者省了多少钱,商家选哪种才最省钱,哪一种最双赢?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举例:某商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所得税税率为25%,附加税为增值税的12%,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暂不考虑,成本占销售原价的50%。以下所述价格和成本均含税。
第一种情况:小a从商场中用现金买了100元的衣服,送了一张50元的购物券。
假设:同时,小a当场用50元购物券,买到了原价为50元的衣服。
那么从这一笔交易中,可得:
小a:花了100元,买了原价150元的衣服,而衣服的成本总共为75元。
商场:现金收到了100元,卖出了成本为75元
假设:小a当场未用50元购物券,并且购物券放在家里过期了。
那么从这一笔交易中,可得:
小a:花了100元,买了原价100元的衣服,而衣服的成本总共为50元
商场:现金收到了100元,卖出了成本为50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可能会用50元的购物券再贴点钱,买一件心仪的物品。
假设:同时,小a买了一件80元的商品,花了30元的现金,余下用购物券来抵。
那么从这一笔交易中,可得:
小a:花了130元,买了原价180元的衣服,而衣服的成本总共为90元
商场:现金收到了130元,卖出了成本为90元。
综上所述:商场为了促销发放购物券,目的是让你产生便宜的感觉,刺激你再次消费。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得出,如果商场派发了购物券,作为消费者你正好用购物券凑齐了和购物券价格一样的商品,那么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达到了价值的最大化。而对于商场来说,你使用了购物券,虽然他的毛利率降低了,但是他同样是有利润可以赚取,总的利润是增长的,如果你未使用购物券,相当于商场销出去的本期物品是未打折,所以商场是赢的一方。
所以对于商家来说,购物券是一种聪明的营销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好好算一下成本和毛利,这样方能“胜券在握”!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是购买的东西是必需品,全额使用购物券是最省钱的。
以上所述还只是对于送购物券的一种分析,因篇幅关系,下一节我再细细讲述返现金和买一送一与购物券哪个促销手段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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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一般纳税人开票需要那些资料
该问题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1)先开具发票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只要是先开具了发票的,当然是征税发票,而不是免税发票或不征税发票,就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2)后开具发票的
实务中,也常常出现在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销售方没有开具发票,并按照无票收入申报纳税了;后期,购买方索取发票时,销售方补开发票。由于已经按照无票收入申报了收入,因此在补开发票的当期,一方面红字申报“无票收入”,另一方面按照开票金额再申报,实际上正负相抵后并没有交税。
(3)开具免税发票或不征税发票
增值税应税范围中,有很多优惠政策属于免税项目的,因此可以开具免税发票,免税发票当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预付卡业务等属于不征税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总局列明的不征税项目,也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确认,不依靠发票的开具,也就是说发票的开具与否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判定是没有关系的。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确定,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