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报税流程
导读:现在科技很发达,报税都是在税务系统中完成的,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进行网上税务操作。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季报,使用开票软件的财务人员征期内不要忘记登陆开票软件完成清卡工作。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就会自动抄税,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此时说明本月您已完成清卡工作。
如果您登录开票软件未看到清卡成功的提示,可以点击“上报汇总”模块,会提示抄税成功,请执行远程清卡,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一般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
1、找到相应的报税平台;
2、填写您的税号和密码进入报税平台;
3、填写相应的表格并保存;
4、确认申报;
5、申报成功。
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其实都是相似的,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盘网上抄报流程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季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那么,如果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申报,会不会影响到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呢?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日前参加在线访谈时就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 网友54361e ]公司打算在3月份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您公司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如果在3月份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4-6月份)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公司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23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 网友19685 ]您好,我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一季度1月份收入11万元,2月份收入9万元,3月份收入9.5万元,请问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当季均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按照您描述的1-3月的收入情况,一季度销售额为29.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
[ 网友19407 ]我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开了23万多的票,二月三月过年回老家,没开店,到税局办理了停业登记,我能不能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啊?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您如果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 网友556s9d ]我们公司原来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的3月1日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公司一季度的申报如何办理,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您公司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房租税率
疑问:
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之后,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应继续开具5%的租金发票,还是开具10%的租金发票?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和附件2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如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确认的,应按5%开具发票;如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开具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0%开具发票。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网上报税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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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啥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是相对应的是增值税这一块内容,法定开票税率是3%,不存在购进货物抵扣的问题。例如销售额10万元(总金额),应当缴纳增值税为:10万/1.03*3%=2912元。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指的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内的企业,或者不经常发生业务的非企业单位。同时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与企业形式无关,可以是有限公司,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个体工商户。2023年全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那2023年小规模纳税的增值税有啥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将2023年的1号公告给了小规模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后续又有相关的说明和答复。
一、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按季度进行申报的,2023年度季度销售额在30万以内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元的,全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有不动产销售的,不动产销售额可以扣除)。也就是说,如果季度销售额是29万元,则免征增值税;如果季度销售是31万元,则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金额为:31万/1.01*1%=3069元。
二、开立普通发票,全部按1%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1%或3%的税率专票,增值税发票开立的部分,按票面利率1%或者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也就是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立专用发票,也是需要按票面利率征缴增值税。例如普通发票开具15万元,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立2万元,则需要缴纳增值税2万/1.01*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立1万元,则需要需要缴纳增值税1万/1.03*3%)。
三、通告之前已经开立的发票,如果普通发票,可以不再追回重开,按上述原则进行纳税处理。如果是已经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追回得开,也可以按上述原则征缴增值税即可。
参考:财税2023年第1号公告,国税2023年第1号公告等。
【第7篇】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
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9%,材料成本500万,面对增值税、所得税两大难题怎么办?
建筑工程
某建筑工程企业(一般纳税人9%税率)合同标的1000万元,其中材料成本500万元(取得13%进项)、劳务成本(工人工资)300万元,工人需现金支付且无劳务发票提供。
类情况:(1)施工单位应替工人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2)进项少入账导致不能税前列支,企业利润虚高。
1、增值税销项税:1000*9%=90(万元)
2、进项税:500*13%=65(万元)
3、附加税:(90-65)*(7%+3%+2%)=3(万元)
4、企业所得税:(1000-500-3)*25%=124.25(万元)
5、合计纳税:90-65+3+124.25=152.25(万元)
对于建筑工程行业说,耗资大、耗时长,其中增值税涉及到的税率也是比较复杂的,在一项业务中,可能是建筑服务,也可能是其他现代服务;可能有一般项目,也可能有简易征收项目,因此建筑业纳税人在纳税时就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下的适用税率了。
理论上讲建筑业企业可以通过取得进项票的方式来抵扣降低税负,比如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以及运输费用等。只不过在进行业务的时候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导致建筑业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除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等,这些环节的纳税同样面临着烦恼。人工成本为主,不少隐形支出进项少,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过重。
那么针对以上问题,如何税收筹划合理节税呢?
一、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1)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销售采购经营部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从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通过这种节税模式,没有企业所得税,分红时也没有20%的个税了,节税高达90%以上。
案例解析:
建筑工程收入1000万应该怎么做纳税筹划?
如果入驻园区拆分成两个500万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入驻园区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2023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 1% 优惠政策):500/1.01*0.01=4.95万
附加税:4.95*6%=0.297万
个人所得税:10.5万
纳税总额15.747*2=31.494万
完税后可直接提现,无需再次缴纳20%分红个税
税收筹划
(2)成立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3)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二、个体户
可以设立一个个体工商户来作为劳务分包商,或者工程服务商、设计公司或者安装服务商,将以上工作一部分或者多部分外包出来。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
建筑行业
三、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园区招商长期持续稳定,它们对入园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税收扶持,外地企业也可以享受,不受地域的限制。且园区招商采用总部经济形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园区,不改变主体公司现有的经营方式、经营地址。即日起,凡是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均可免费办理,一切费用全免。。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园区
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建筑企业涉及到的税负非常复杂,面对税负高时,老板和会计应该实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是有必要的!
【第8篇】202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是什么?征收方式有哪些?今天就让小编来给大家仔细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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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总结一下,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种有哪些,相对应的标准是什么?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账本按5%/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同);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同);
(9)企业所得税。按应缴纳所得额进行缴纳;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文件规定,目前企业所得税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1.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的部分,按5%征收;
2.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的部分,按10%征收;
3.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的全额按25%征收。
【例1】假如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00万*5%+180万*10%=23万元;
【例2】假如应纳税所得额为301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301*25%=75.25万元。
(10)个人所得税。老板或公司股东需要分配利润或发放分红,还需按照利润或分红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小规模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1、查账征收
主要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核定征收
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
这类征收方式较为简单,是由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最后,我们再拓展一下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转换的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9篇】一般纳税人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前未做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但2023年5月1日起,财税(2018)33号将所有行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统一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在2023年4月30日前工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只有50万元,商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只有80万元。2023年5月1日后工业一般纳税人标准大幅提升,2023年4月30日前按照原来的50万元或80万元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在2023年5月1日后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了。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做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标准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部分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如果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因此,税务总局第二次给予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
一、转登记的条件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特别提醒
2023年可转登记纳税人不再限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原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甚至是2023年已经办理转登记的纳税人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满足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标准的,仍然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满足上述条件的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的办理时限
符合转登记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转登记纳税人进项留抵的处理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作进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特别说明
转登记纳税人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给予退税,也不能转入存货成本,只能暂时挂放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
四、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生效时间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特别提醒
这里的“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五、转登记后发票的使用
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六、转登记前已发生事项的过渡
(一)转登记前销售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退回或折让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1)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
(二)转登记前销售业务未开具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特别说明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均为旧政策,目前,暂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新政策,即当前状态下,一般纳税人转不了小规模。
【第10篇】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填写
今年国家推出了一项面向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企业,则是季销售额从30万元提高到了45万元)。
但是,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熟悉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没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填报路径
现在都是网上办理了,方便快捷,所以我们直接介绍在网上申报的流程。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登录上去之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表申报”、“立即填表”,然后根据自身需求填表就可以了。
二、三种申报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有四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普票,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
申请情况不同,填写的栏目也不同。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0栏或第11栏,千万不能填第1栏(会产生税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对应税率,将销售额填入1、2栏或者4、5栏。
如果要同时开具普票和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需先确定自己是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填报时与非小微企业有很大不同。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纳税人,申报时应将销售额填入9、12栏。
享受减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了,在申报时,除了填写主表外,还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的明细表!享受免税的收入部分应填入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享受减税的收入应填入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指南,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只要对流程熟悉了,纳税申报并不难!如果朋友们想更省心,不妨把难题交给“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算
现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挺多的,造成了创业者不是特别清楚当下最新的政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最新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但是到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按照1%的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15万内可以免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开的发票1%(或者3%)缴纳税款。(3%或者1%的征收率发票是可以自行选择的)
例如:小规模a公司8月开了11万的发票,其中有10万的普票,1万的专票,由于总的销售额小于15万,可以享受月度15万内不征收普票增值税的优惠。也就是其中的10万免增值税,1万的专票按照1%(或者3%)收增值税。
小规模b公司8月开了18万的发票,其中10万的普票,8万的专票,由于销售额超过15万了,所以全额18万征收增值税,按照开票的1%(3%)征收。注意这个不是超过15万的3万部分征收,而是按照全额18万征收增值税的!
由于现在1%的征收率是可以自行决定享受与不享受的,也就是说开票的时候纳税人自行决定开具1%还是3%的发票!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退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作了明确。
结合纳税人的关注热点,我们梳理了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退税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退税问题
1. 其他个人在2023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23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23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个人在2023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租赁期的不动产租金收入,应适用原月销售额3万元(季度9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申请退还。
2. 按照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度申报,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在预缴地预缴增值税,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预缴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相应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小规模纳税人发生4号公告第六条所述情形的多缴税款,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第八条、第九条所述情形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4.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但是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现在对代开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5. 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6.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能否退税?
答:销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后,销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张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十年老会计分三类总结,很实用!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纳税申报是基础工作之一。想要学好纳税申报就必须要知道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设置。那么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有哪些,又该如何设置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目录(文末领取电子版全套)
一、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定义
(一)应交税费概述
(二)应交税费科目设置
二、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运用
(一)应交增值税概述
(二)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科目设置
(四)增值税核算科目设置
(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三、应交消费税
四、其他应交税费科目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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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根据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而且还将表头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三、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普票税率
昨天,国税总局发布了一条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全免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是由于疫情影响,国内许多小规模纳税人比较艰难,另外一方面也是顺应减税降费的政策趋势。
关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有一些小伙伴可能存在一些误解。首先4月份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增值税是全免的,这个是肯定可以确定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票税率将会按照3%征收,是无法免除的。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能不开专票就不要开专票,尽量开普票,这样就能降低税费。
至于一般纳税人,就无法享受该政策了。一些服务行业的一般纳税人,经常会存在一些实际支出无法取得发票,导致企业利润虚高,企业税负高。或者由于行业本身就利润非常高,如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除去员工工资和场地费用,剩下的利润是比较多的,税负压力巨大。正常纳税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个点的分红个税,换作是谁来当老板都是比较头疼的。
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通过享受一些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来合理降低税费支出。目前,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按申请核定征收,税率为0.6%-1.2%。加上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增值税全免,总税率仅为0.6%-1.2%。
举例:一家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年开普票500万
增税税:0
附加税:0
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0.6%核定征收):500万*0.6%=3万
总税率0.6%,税费大幅降低。
园区无需实体办公,整个入驻流程包括开户均无需到场,个体户可以不开公户,可以使用法人私卡收付款使用。要求业务真实,依法按时纳税。
针对一些商贸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在江苏、重庆园区设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纳税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留存的40%-80%奖励。增值税的地方财政留存比例为50%,企业所得税的地方财政留存比例为40%,年纳税总额越高,获得的奖励比例也就越高。
举例:某建材贸易公司甲入驻江苏园区,增值税2023年缴纳1000万,企业所得税缴纳100万,均按照地方财政留存70%奖励,甲公司获得的奖励金额如下。
增值税奖励金额=1000万*50%*70%=35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金额=100万*40%*70%=28万
甲公司总共节省378万税费。入驻江苏园区的企业所得税还可选择1%核定征收。
企业税负压力大的时候,除了应该了解国家的统一政策,还应该积极了解一些地方的扶持政策,来合理降低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