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抵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消费税可以抵扣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消费税可以抵扣吗
不一样,增值税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抵扣范围较大。而 消费税的抵扣范围较小,有自身的特点!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 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 15 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 8 个税目有扣税规定:
a、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c、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含金银首饰);
d、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e、 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f、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g、 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h、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成品油中不包括溶剂油、航空煤油)
i、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j、在消费税 15 个税目中,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
2、 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 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均不含增值税)
例1:甲高档化妆品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6 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收入 300 万元,销项税额 39 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 22.6 万元,当月生产领用外购的已税高档化妆品 50 万元(不含税)作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
解:应纳消费税=[300+22.6÷(1+13)]×15%-50×15% =40.5(万元)
例2:乙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50 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 a 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 a 牌卷烟 80 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400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56%加 150 元/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
解: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 +80×0.015)-50×60%×30%=216.2(万元)
例3:丙卷烟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 15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9.5 万元,购进的烟丝数量共计 5 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烟丝 4 吨用于生产卷烟,期初无库存烟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
解:本期可以扣除的烟丝消费税=150÷5×4×30%=36(万元)
3、 扣税环节:
a、对于在 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 不得扣除;
b、对于双环节加征纳税的 卷烟(批发环节)、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c、结论: 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在扣税范围内的列举项目按生产领用可扣除已纳消费税。
4、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特殊)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工业企业,其销售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 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
1、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 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2、扣税范围、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基本相同。
三、消费税抵扣总结
消费税扣税图示
例4:2021 年 10 月丁首饰厂从某商贸企业购进一批珠宝玉石,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 50 万元,增值税税款 6.5 万元,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 90 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 10%。
解:丁首饰厂应缴纳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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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抵扣消费税用什么发票
网址:https://fpdk.anhui.chinatax.gov.cn
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首页,
1.右上侧部分为企业信息维护和退出系统的功能按钮,可以保存纳税人的企业信息用于后续的纳税服务管理和安全退出本系统。纳税人可通过用鼠标点击企业名称来进行企业信息的维护。
2.上部分为系统的主要功能菜单,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企业档案信息等功能菜单。
3.中间部分为工作台区域,可以查看本企业当年或之前年度内各月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含抵扣认证情况、退税认证情况、代办退税认证情况)。在申报期内,支持符合回退条件的企业回退税款所属期。
4.支持首页刷新申报状态:对于已经确认且征管已调用一窗式比对的情况,支持纳税人自行刷新(已确认)申报结果。
发票抵扣勾选
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逐票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
1.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输入日期,点击“查询”,选中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
2.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点“提交”
3.确认无误后点“确定”
抵扣勾选统计
1. 申请统计
2. 统计查询
3. 对统计表进行确认
申报。。。
【第3篇】成品油消费税怎么抵扣
导读: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时刻都在消费,也就是说只要消费就会有消费税,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却不是消费者本身,而是生产销售的企业。下面,请大家和会计学堂小编我一起来看一下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
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通知第七条规定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凭证按照不同行为分别规定如下: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纳税人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 根据上述规定,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以上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基本内容
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已于2023年12月1日停止征收)。
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明确说明,那就是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大家记住了吗?
【第4篇】消费税汽车不能抵扣
【导读】:现在社会中,汽车基本普及到了家家户户,那企业也更需要车了,需要车送货,接待客户,那在企业购进汽车时,货、汽车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吗,下面我们就和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汽车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企业购买货车用途不同,抵扣的情况也不同.
购入的货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职工搬家的情况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中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的自用货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入的汽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购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报.
3、购入的货车不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汽车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吗'和'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的自用货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了很充分的了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5篇】委消费品为什么准予抵扣消费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规定:“三、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
(三)下列应税消费品可以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等);
3.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4.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5.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5.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已纳消费税税款是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二、自2023年1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准予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 “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第6篇】化妆品消费税抵扣
增值税抵扣和消费税扣除分别构成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减项。增值税抵扣,是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消费税扣除,是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增值税抵扣与消费税扣除有相似之处,但存在本质不同,准确把握两者的异同,有利于规避涉税风险。
范围不同
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从三个方面把握。
首先要看“人”的范围,即纳税人身份及采用的计税方法。增值税纳税人按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情形下,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形。
其次要看“票”的范围,即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目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等。
最后要看“用”的范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用途。税法采用反列举法,列举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消费税扣除范围,主要包括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税法对消费税扣除范围采用正列举法,部分税目如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等不属于扣除范围。税法对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予以具体明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是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二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非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用于生产另一指定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等。
时点不同
增值税抵扣时点在购入环节,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时点。进项税额的抵扣时点首先取决于扣税凭证的取得,如未按规定取得扣税凭证,即便交易已经发生,也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二是认证(勾选确认)时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
消费税扣除时点一般发生在已税消费品生产领用环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应纳消费税已纳的消费税款。把握消费税扣除时点,需要关注三个问题:一是消费税扣除不适用于零售环节,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二是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三是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是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
方法不同
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制度,一般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抵扣金额。如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以从税务机关或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抵扣金额。
消费税实行领用扣税法,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按当期消费品实际生产领用金额(数量)计算。税款扣除的计算方法按照不同行为主要分两类。一是外购、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单位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二是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例如: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原材料期初库存买价150万元,当月购进360万元,期末库存买价180万元。原材料均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取得当月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6%。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7.6万元(360×16%)。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额为49.5万元(150+360-180)×15%。
【第7篇】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13%税率的是( )。
a.提供建筑服务
b.销售天然气
c.销售无形资产
d.销售淀粉
2.(单选题)某酒厂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23年10月该酒厂共生产啤酒150吨,当月将其中100吨由总机构移送到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用于销售,当月门市部实际对外销售啤酒80吨,则该酒厂当月就上述业务计算缴纳消费税的啤酒销售数量为( )吨。
a.150
b.100
c.80
d.0
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白酒的消费税时,应并入白酒计税销售额的有( )。
a.品牌使用费
b.包装费
c.包装物押金
d.包装物租金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准予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
a.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
b.外购已税素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d.外购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判断题)张某将位于北京的一处购买3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
以下为答案解析:
1. 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适用税率
解析:选项ab:提供建筑服务和销售天然气适用9%的税率。选项c:销售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
2. 正确答案:c
考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消费税
解析:无。
4. 正确答案:bcd
考点:准予抵扣的应税消费品
解析:选项a: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5. 正确答案:×
考点:个人转卖非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解析: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位于北、上、广、深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位于其他地区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第8篇】外购已税燃料油消费税抵扣
第七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不属于委托加工情形: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消费品;
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
二、代收代缴消费税款
(一)基本规定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二)非正常情况:
1.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受到行政处罚,委托方要补税。
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
(1)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
(2)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2.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直接出售
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加价出售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1)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在考试中一般需要自行计算(顺序组价)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顺序组价
1.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定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四、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征收消费税问题
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这种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税方法、扣税环节相同,但是范围多一条: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
第八节 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一、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若干规定
(一)纳税义务人
1.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2.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1.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
2.不属于零售环节征税范围:镀金、包金首饰
3.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修理、清洗金银首饰
(三)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
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四)税率:5%。(五)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无同类售价,按组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此时金银首饰增值税计税依据也照此计算)
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
(1)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价格计征消费税;
(2)没有同类金银首饰售价的,按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定为6%。
6.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六)申报与缴纳
1.纳税环节
(1)纳税人零售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
(2)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4)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进口环节不缴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规定同增值税
(1)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2)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3.纳税地点:纳税人核算地。
二、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纳税人
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征收范围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计税依据
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销售数量
税率
11%加0.005元/支
税额计算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11%+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2)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地点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概念界定
不含增值税零售价130万元以上
纳税人
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环节及税率
零售环节,10%
加征消费税计算
1.应纳税额=零售环节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
2.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10%)
第九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及管理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一)基本要素
纳税人
进口或代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进口应税消费品总值
税率
同国内
征收管理
报关时海关代征,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15日内
(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三)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与第八章“关税”法定减免基本相同
1.暂时进境的货物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应当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的期限: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上述所列暂准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暂准进境货物,应当按照该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分别计算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无代价抵偿物。
3.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进口环节增
7.进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海关按照规定执行。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自2023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三税)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二)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三)税率
1.限值以内: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1)进口关税:0%(限值以内进口)。
(2)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限值: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第十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及管理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政策
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应退消费税=购进应税消费品不含增值税价格×退税率
免税但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二、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了解)
1.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简称油品)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简称化工产品)的企业,仅以自营或委托方式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进口消费税纳税地海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
2.使用企业仅以国产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第十一节 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基本一致
消费税特有规定: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三、纳税地点
应税行为销售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托方为个人除外)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
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纳税
到外县销售或委托外县代销自产消费品
销售后,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纳税
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的
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四、纳税环节
生产环节(委托加工)、进口环节、零售环节(金银首饰;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批发环节(卷烟加征)。
【第9篇】涂料消费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抵扣和消费税扣除分别构成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减项。增值税抵扣,是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消费税扣除,是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增值税抵扣与消费税扣除有相似之处,但存在本质不同,准确把握两者的异同,有利于规避涉税风险。
范围不同
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从三个方面把握。
首先要看“人”的范围,即纳税人身份及采用的计税方法。增值税纳税人按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情形下,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形。
其次要看“票”的范围,即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目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等。
最后要看“用”的范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用途。税法采用反列举法,列举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消费税扣除范围,主要包括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税法对消费税扣除范围采用正列举法,部分税目如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等不属于扣除范围。税法对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予以具体明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是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二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非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用于生产另一指定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等。
时点不同
增值税抵扣时点在购入环节,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时点。进项税额的抵扣时点首先取决于扣税凭证的取得,如未按规定取得扣税凭证,即便交易已经发生,也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二是认证(勾选确认)时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
消费税扣除时点一般发生在已税消费品生产领用环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应纳消费税已纳的消费税款。把握消费税扣除时点,需要关注三个问题:一是消费税扣除不适用于零售环节,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二是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三是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是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
方法不同
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制度,一般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抵扣金额。如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以从税务机关或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抵扣金额。
消费税实行领用扣税法,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按当期消费品实际生产领用金额(数量)计算。税款扣除的计算方法按照不同行为主要分两类。一是外购、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单位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二是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第10篇】汽车消费税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1篇】抵扣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在营改增完成以后,增值税和消费税就成为了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涉及频率最高的税了。对于增值税,我们还是比较了解的。但是,对于消费税大家了解得就比较少了。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企业在销售特定产品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从这一点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要比增值税小得多。
具体来说,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原则如下:
1、引导消费
我们日常生活使用的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贵重首饰、金银珠宝都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从而引导大家理性地进行消费,不购买奢侈品。
其实消费税在开始征收时,更像一种“奢侈税”!只要享有奢侈生活的消费者,从需要承担消费税。
2、保护资源
对于一些稀缺资源,需要缴纳消费税。通过消费税的征收,达到人民爱好资源的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一些对于污染环境以及一次性具有战略意义的商品征收消费税。比方说,我们比较熟悉的石油。
当然,消费税的征收也能使企业更好持续发展下去。可以说,消费税的征收意义还是很大的。
消费税主要在什么环节征收?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主要有: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以及销售环节。
消费税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有时代的特点的。毕竟,消费税只是单一环节征税。在所有环节当中,只有生产环节最容易监控了。
当然,关于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的讨论以比较多。可以说,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肯定是大趋势,但是时机尚未成熟呀!对于这个问题,虎虎在原有的文章中,也讨论过。
消费税虽然相互抵扣,但是在委托环节,购进的消费税在部分产品中间也是可以抵减的。
进口的商品涉及消费税时也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比方说,进口的超豪华小汽车,也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销售环节属于比较特殊的存在。在消费税15个税目当中,只有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需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需要注意的是,金银首饰征税环节只在零售环节,而超豪华小汽车是在生产环节的基础上,又在零售环节加征了一次消费税。
消费税的特点是什么?
消费税的特点是:征税环节的单一性、税负的转嫁性、税收调节的特殊性。
1、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比较单一,一般只在生产环节征收。这一点和消费税的区别最明显。
2、税负的转嫁性
消费税是价内税,不管在哪个环节征收,税负的实际承担者就是最终的消费者。当然,由于消费税本身的特殊性,我们消费者对此并没有实际的感受。
3、税收调节的特殊性
消费税的税目有15个大类,实际涉及的税率更多数量众多。可以说,消费税的税率还是有很多的差异性的。这也能体现消费税调节税收的特殊性。
不仅如此,消费税在一定程度下,可以和增值税组合在一起对一些特殊商品进行双重征税。这样,可以达到调节税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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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消费税汽车不能抵扣吗
汽车的发票怎么抵扣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购车,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要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后才可以抵扣.
2023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但前提是对方开具的是增值税票).
如果你买的车是自用的话,只能开机动车销售发票(只有拿着机动车销售发票才可以上牌),符合抵税规定的车,同样可以抵扣增值税;
如果你购入汽车作为商品买卖,那可以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
2,如是企业购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填证号.
如是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汽车是无法落户了.
3,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如果你购买的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那就是允许抵扣的,去让商家开给你增值税专用发票,既然是卖车的,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你拿着到国税局抵扣就可以了.
如果你这车是专门用于运输自己货物的,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你用这车跑运输做业务是不允许抵扣的,到国税,问起的时候就说自己经营用,不对外用.
具体分录: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要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才可以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如果你购买的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你用于生产经营使用,那就是允许抵扣的,去让商家开给你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卖车的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你拿着到国税局认证抵扣就可以了.
要注意:如果你这车是专门用于运输自己货物的,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你用这车跑运输做业务是不允许抵扣的,到国税,问起的时候就说自己经营用,不对外用.
【第13篇】增值税消费税抵扣
增值税抵扣和消费税扣除分别构成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减项。增值税抵扣,是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消费税扣除,是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增值税抵扣与消费税扣除有相似之处,但存在本质不同,准确把握两者的异同,有利于规避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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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不同
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从三个方面把握。
首先要看“人”的范围,即纳税人身份及采用的计税方法。增值税纳税人按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情形下,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形。
其次要看“票”的范围,即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目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等。
最后要看“用”的范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用途。税法采用反列举法,列举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消费税扣除范围,主要包括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税法对消费税扣除范围采用正列举法,部分税目如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等不属于扣除范围。税法对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予以具体明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是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二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非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用于生产另一指定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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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点不同
增值税抵扣时点在购入环节,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时点。进项税额的抵扣时点首先取决于扣税凭证的取得,如未按规定取得扣税凭证,即便交易已经发生,也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二是认证(勾选确认)时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
消费税扣除时点一般发生在已税消费品生产领用环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应纳消费税已纳的消费税款。
把握消费税扣除时点,需要关注三个问题:
一是消费税扣除不适用于零售环节,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二是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三是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是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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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不同
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制度,一般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抵扣金额。如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以从税务机关或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抵扣金额。
消费税实行领用扣税法,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按当期消费品实际生产领用金额(数量)计算。税款扣除的计算方法按照不同行为主要分两类。
一是外购、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单位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二是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例如: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原材料期初库存买价150万元,当月购进360万元,期末库存买价180万元。原材料均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取得当月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6%。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7.6万元(360×16%)。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额为49.5万元(150+360-180)×15%。
来源:北京税务报,会计圈那点事儿整理发布。
【第14篇】成品油消费税抵扣
涂料生产企业消费税如何抵扣?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消费税的抵扣在税法上是采用列举抵扣法,即只有是税法列举规定可以抵扣的情形才可以抵扣.即: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也就是说只有这9种是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情况,其他的是不能抵扣的.另外消费税的抵扣只是在生产环节,在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时是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的.
拓展知识: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征收范围:
1、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2、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第15篇】可以作为进项税从消费税抵扣的有
公司购买的汽车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汽车算是公司的什么资产,这些问题会计应该都遇到过,如果有不了解的话,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司购入汽车可以抵增值税怎么入账?
可以用来抵扣根据(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202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营改增之后现在执行的规定,企业购入轿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汽车折旧抵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首先要明白,企业缴纳的税种以及计税的依据,这里的折旧抵税和流转税是没有关系的,如果购入小汽车是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那么只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小汽车作为固定资产,折旧后抵税的说法,计税依据其实是企业所得税额,它的计算方法是税前利润=纳税调减+纳税调增=所得税应税收入,所得税应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就是要缴纳的所得税了,税前利润=收入—费用—税金,固定资产折旧涉及的成本、费用,成本费用越高就代表利润越低。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购进的汽车公司用,那是不能够抵税的。
以上就是有关公司购买的汽车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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