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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消费税税率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3 20:53:02 查看人数:4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涂料消费税税率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涂料消费税税率表

【第1篇】涂料消费税税率表

2022最新完整版消费税思维导图,附最新消费税税率,财务别错过

消费税涉及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涉及的税目种类比较多,很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是很难区分清楚的。不光是财务人员,作为消费者我们自己也要弄清楚。下面就是清晰全面的消费税思维导图,一起看看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费的税目、税率以及计税价格

2.1烟的税率和计税价格

2.2酒的税率和计税价格

2.3高档化妆品的计税价格

2.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计税价格

2.5鞭炮烟火的计税价格

2.6成品油的计税价格

2.7摩托车的计税价格

2.8摩托车的计税价格

2.9高尔夫的计税价格

2.10高档手表的计税价格

2.11游艇的计税价格

2.12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计税价格

2.13实木地板的计税价格

2.14电池的计税价格

2.15涂料的计税价格

2.16兼营

2.17包装物的计税价格

三、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四、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五、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六、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七、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八、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九、消费税纳税地点

十、消费税税收优惠

十一、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来源:思维导图学税法

好了,以上就是消费税的全部内容了,这下大家对消费税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了吧!

【第2篇】最新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01

消费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按价格征收;另一种是定额税率,按单位量来征收。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02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直接用于销售的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包括全部收取的费用(增值税除外),包括:商品本身的费用及商品附带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指价外吸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补费用。

2、 零售金银首饰计算公式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3、 进口应税消费品

①、比例税

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比例

② 定额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③ 符合计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4、委托加工

① 比例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税率

② 定额税

应纳税额=数量× 税率

③ 复合计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应税品数量×税率)÷ (1-比例税)×比例税+应税品数量×税率

②、定额税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单位数量×税率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非消费税项目或计提福利

应税额= 公允价值÷(1+税率)×税率(公允价值以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定价)无同类商品可参考的应税额=(成本+成本×相同行业利润率)÷(1+税率)× 税率

②、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产的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不计消费税,不纳税。

03

消费税的分录

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与进口环节纳税的最多,另烟草会在批发环节再征税,金银首饰、超豪华汽车会在零售环节征税。各环节征税分录如下:

1、生产环节征收-用于直接销售的

借: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生产环节征收-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生成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不计提消费税。

3、委托加工-只用用于销售、自用或连续加工非应税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成本)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单独分录可抵扣)

贷:银行存款

5、进口环节征收(同委托加工)

6、销售环节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购买消费税应税品

借:库存商品(含消费税价格)

贷:银行存款

8、【举例】某4s店进口进口一辆豪华汽车离港价格70万,运费8万,该汽车属于豪华汽车,排量大于4l。不考虑其他成本,编制分录。

① 原始够车价格

借:库存商品 70万

贷:银行存款 70万

② 关税

借:库存商品 18.75 - 计算(70+5)× 25%

贷:银行存款18.75

③ 进口环节 消费税

借:库存商品 37.5

贷:银行存款 37.5

④ 进口环节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6 (93.75+37.5)× 13%

贷:银行存款 17.06

注:该车目前成本为 131.25,符合超豪华车标准,在销售环节再缴纳10%消费税。

⑤ 假如该车销售不含税价格 150万。

借:银行存款 169.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5

同时

借:银行存款 15(为客户代缴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

税猫:税前测、税平安、安心税

【第3篇】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

进入2023年以来,成品油价格连续上涨,92号汽油已经涨到了8.7元左右!对广大车主和运输业主的影响更是明显!家用车以前每月油费5.6百,现在每月油费得七八百!家庭消费支出明显增加!疫情发生以来,对经济的冲击更是有目共睹。政府为提振经济,减轻广发中小微企业负担,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成品油消费税从2023年以来一直未有变化。成品油消费税从2023年年末到2023年年初。每升1元的成品油消费税暴涨至1.52元每升。2023年年末的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左右!截止今年五月份,国际原油价格翻了一番还多!无论是刺激经济发展还是减轻广大群众经济负担,消费税税率都到了该下调的时刻!

【第4篇】消费税的纳税税率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 “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

1.钻石:钻石是完全由单一元素碳元素所结晶而成的晶体矿物,也是宝石中唯一由单元素组成的宝石。钻石为八面体解理,即平面八面体晶面的四个方向,一般呈阶梯状。钻石的化学性质很稳定,不易溶于酸和碱。但在纯氧中,加热到1770度左右时,就会发生分解。在真空中,加热到1700度时,就会把它分解为石墨。钻石有透明的、半透明的,也有不透明的。宝石级的钻石,应该是无色透明的,无瑕疵或极少瑕疵,也可以略有淡黄色或极浅的褐色,最珍贵的颜色是天然粉色,其次是蓝色和绿色。”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0号)规定:“……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从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对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按5%的税率征收。”

【第5篇】2023年消费税税率

走出经济低迷的政策选择?税率高达500%,太高了!埃塞俄比亚当局着手调整消费税

据埃塞媒体报道,1月24日,埃塞政府提出了一项法案,以修改消费税公告,该法案旨在对电信服务征收消费税,调整汽车“过高”的消费税率,此前进口汽车消费税高达500%。

根据埃塞2023年时的法律,对7年以上的进口汽车征收高达500%的消费税,理由是阻止二手车进口以支持环保绿色发展。但按此征收的消费税税率社会反响强烈,颇有微词,“实在是太高了”。

埃塞当局表示,与肯尼亚(96%)、卢旺达(71%)和加纳(40%) 等其他非洲国家相比,埃塞税率和关税值得关注。

公告草案建议埃塞借鉴其他国家税制,并按照四个类别来计算新进口汽车的消费税。该法案将下限改为1500cc,并将1501-2501cc、2501-3000cc、3000cc及以上列为第二、第三和第四类。它还建议将每个类别的消费税分别降低10%、20%、30%和60%。

该法案如果获得批准,将显著降低汽车价格,尤其是那些具有大排量的汽车。按照埃塞当局计算方式预估,进口汽车的最高税收将降至121%。该决定可能使政府每年损失高达50亿比尔的税收。官员们表示,随着业务深入拓展,特别是汽车进口恢复正常,该税收损失额将下降。

除此之外,一些当地工厂还为其原材料和最终产品缴纳两次消费税,因此难以与进口产品竞争。

该法案还允许扣除对本地制造商使用的原材料征收的消费税,这些制造商的最终产品需缴纳类似税款。如建议将目前对饮料制造商用作原材料的纯酒精征收的60%的消费税降低至10%;使用糖作为原材料而征收的消费税从20%降至10%。

该法案提出的另一项变化是免除电视机和摄像机的消费税。经过国会议员多方讨论后,最终同意将该法案提交给规划、预算和财务常设委员会审议讨论。

【第6篇】重芳烃消费税税率

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2023年5月1日多项新政策的颁布,整个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企业四大税种的最新税率、计算方法和最新优惠政策(重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以支持到广大财税人的日常工作。本文主要梳理消费税。

最新税率、征收率和扣除率表

计算方法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

行为

纳税环节

计税依据

生产领用抵扣税额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产出厂

出厂销售环节

从价定率:销售额

在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从量定额:销售数量

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不涉及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从价定率:同类消费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从量定额:移送数量

复合计税:同类产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移送数量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从价定率)

第二种情况,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和基本计税规则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不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要看作受托方销售自制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

【重点归纳】委托加工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收加工费和代垫辅料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

①购买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

①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税款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追缴税款,对受托方处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

①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新增)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2.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实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额,这样组成的价格才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

3.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委托方要补交税款。委托方补交税款的依据是: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或销售量)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的,按下列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交: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一)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二)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允许扣税的项目

对扣税规则的理解:

1.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可用排他的方法记忆允许抵扣的项目。

2.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3.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扣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4.一般是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5.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6.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扣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买价是指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关于珠宝首饰抵扣消费税与不得抵扣消费税的案例:

某首饰厂外购1000颗经过其他首饰厂加工的珊瑚珠之后的业务如下: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1.可抵税的项目有11项,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2.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最新优惠政策(主要是2023年以来一些重大的政策变化)

2023年

从2023年4月1日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从4月份申报期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2023年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减免性质代码

1

横琴、平潭区内企业销售货物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1号

02039901

2

节能环保电池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02061003

3

节能环保涂料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02061004

4

废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0〕118号

02064001

5

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3〕105号

02064003

6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赛后再销售物品和出让资产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1

7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委托加工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2

8

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3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3

9

对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4

10

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3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5

11

对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6

12

生产成品油过程中消耗的自产成品油部分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0〕98号

02125204

13

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7号

02125205

14

用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68号

02125207

15

其他

其他

02129999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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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

随着中高档白酒的奢侈品化,参照卷烟行业中高档卷烟消费税税率持续上升的趋势,提高中高档白酒消费税率,符合消费税的特征,也与消费税下划地方、增加地方收入的目标一致。

本刊特约作者 陈绍霞/文

近日,有人大代表建言,零售价3000元的白酒与10元米酒同征0.5元/斤消费税不妥,引发市场热议。广东省财政厅发函回应称,已反馈了有关意见,其中包括建议按白酒不同度数设定不同比例税率或取消从量定额等,将继续跟进消费税法立法情况,积极向中央建言献策。

现行的消费税法规对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 即按生产环节销售收入的20%和销售量每公斤 1元计算缴纳。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计征,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分别按25%和15%的税率从价计征消费税。

2001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白酒由以前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按出厂价格以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再对每公斤白酒按1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

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对低档白酒影响较大,以上文广东米酒为例,10元每瓶的广东米酒,加征0.5元/斤消费税后,加征的税费相当于销售收入的5%,低档白酒本来毛利率就不高,税费增加5%,对于低档白酒的收益影响很大。对于中高档白酒而言,由于销售价格较高,加征0.5元/斤消费税,影响较小。

对于开征0.5元/斤的从量消费税,贵州茅台在其2002年的年报中表示:“执行上述政策后(开征0.5元/斤的消费税),本公司由于产销总量较小,而且主要是高档产品,给公司收益造成的影响很小。”可见,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对中高档白酒收益影响甚微。

2006年3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当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或0.5元/500毫升。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打击部分白酒企业以粮食白酒冒充薯类白酒的避税行为。由于中高档白酒企业的产品基本上都是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由25%调降至20%,实际税负因此下降了。但对于低价位薯类白酒企业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这两次消费税政策重大调整,加大了低档白酒的税费负担,但中高档白酒的税费负担下降,进一步加剧了白酒行业的强弱分化。以贵州茅台为例,税费政策调整显著提升了其盈利能力。

税费政策调整对贵州茅台的业绩影响

2023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季度,贵州茅台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9.7%和4%,远低于市场预期,其二级市场股价走势也持续低迷。为此,我曾于2023年4月撰文《贵州茅台业绩能否恢复高增长》,分析了贵州茅台2001年-2023年间影响其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

分析发现,税负降低对贵州茅台2001-2023年间业绩增长具有重大影响。

计算表明,贵州茅台2001年至2023年消费税负率(实际计缴的消费税与营业收入之比)呈明显下降趋势,2023年消费税负率为7.12%,大大低于2001年16.76%的消费税负率;在此期间,所得税费用率(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之比)也大幅下降,2023年所得税费用率为25.12%、远低于2001年43.62%的所得税费用率。

2023年,贵州茅台归母净利润43.12亿元,较其2001年3.28亿元的净利润增长了39.84亿元;假设消费税负率和所得税费用率保持2001年的水平不变,则2023年贵州茅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04亿元,税负降低影响净利润17.08亿元,对净利润增长的贡献率为42.9%。

2001-2023年间,贵州茅台消费税负率一直低于20%,消费税从价计征税率由25%下调至20%之前的2005年贵州茅台的消费税负率仅为10.62%,显著低于25%的消费税法定税率,2023年消费税负率仅为7.12%,显著低于20%的消费税法定税率,这表明,消费税率下调,并不是贵州茅台消费税负率大幅下降的唯一原因。

消费税的从价计征部分按生产企业出厂价计缴,贵州茅台通过其控股95%的子公司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对外销售,虽然其实际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但只要其向茅台酒销售公司的销售价格不上调,那么计缴的消费税就不会随对外销售价格的上涨而上升,因此,2001年至2023年间,贵州茅台消费税负率由16.76%下降至7.12%(详见表1)。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中国推出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以应对危机冲击,为了有效组织税源,2023年8月,国税总局发布《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对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根据该规定,当消费税计税价格为对外销售价格的60%、70%时,计缴消费税金额为销售收入的12%、14%(不考虑从量计征部分),而贵州茅台2023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季度的营业税金率(营业税金及附加与营业收入之比,季报未披露消费税的金额)分别为14.2%和17.8%,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约为营业收入的3 %,由此测算,2023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季度的消费税负率分别约为11.2%、14.8%;实际计缴的消费税大幅上升,这是贵州茅台2023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季度业绩增速远低于市场预期的重要原因。

贵州茅台所得税费用率的下降则是受益于所得税改革,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将所得税率由33%下调为25%,同时对工资等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作了重大调整,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超出计税工资的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由此导致贵州茅台实际所得税负率大幅下降。

白酒生产企业以低价向其控股的销售子公司销售白酒,合法避税,是白酒行业通行的做法。贵州茅台等高档白酒企业由于能够持续上调对外销售价格、但对销售子公司的销售价格并未同步上调,因此,实际承担的消费税负率在2001-2023年间持续下降,而低档白酒没有议价能力,难以通过提价方式降低消费税金率,低档白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

消费税改革或抑制白酒渠道商囤货炒作行为

消费税改革已经纳入“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2023年4月,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

在现有的消费税税目中,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卷烟在生产环节征税、并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征税、并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即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自2023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自2023年12月1日起,“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对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消费税改革的一大方向是,征收环节后移,由生产(进口)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2023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中,明确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目前,多个消费税税目已在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白酒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是大趋势。笔者认为,未来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参照卷烟模式,保留生产环节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二是参照金银首饰模式,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生产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无论是采取哪种模式,随着白酒消费税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近年来,白酒经销商囤货炒作行为都将受到抑制。

近期,笔者撰文《白酒股:警惕高增长幻觉下的虚假繁荣》认为,2023年以来,一些白酒业上市公司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业绩却出现高增长,或与销售渠道商囤积炒作有关,也不排除一些上市公司虚增业绩、配合二级市场股价炒作的可能性。

由于白酒没有保质期,且陈年酒随时间增值,容易诱导渠道商囤积库存、投机性炒作。2023年,茅台酒终端零售价曾上涨至2000多元,但随着其后塑化剂危机的爆发,茅台酒零售价迅速跌破千元。2023年1月,贵州茅台出台新规,要求经销商每个月拿出计划的80%做“拆箱”销售,厂家到店验收、检查,回收包装纸箱,这显然是为了抑制渠道商的囤货炒作行为。

白酒消费税后移,如果参照卷烟模式,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为了规避加征的消费税,渠道商有可能在政策实施前抛售囤积的存货,白酒渠道进入新一轮去库存周期;如果参照金银首饰模式,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在新政实施前已经在生产环节征税、销售至渠道经销商的白酒存货,在零售环节是否再征税呢?1995年,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财税字[1994]95号文规定: “对改变征税环节后,商业零售企业销售以前年度库存的金银首饰,按调整后的税率照章征收消费税。”如果参照金银首饰模式,消费税后移至零售环节,渠道经销商囤积的存货虽然已经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入零售环节后仍会继续征收消费税。为了规避零售环节消费税,渠道商也会在新政实施前抛售存货,进入去库存周期。因此,白酒消费税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将会抑制白酒经销商囤货炒作行为。

消费税改革对白酒行业的业绩影响分析

笔者认为,消费税改革将对白酒行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渠道商囤货炒作、拉动业绩高增长的二线白酒企业,业绩会受到冲击。

如上文所分析,白酒消费税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将会抑制白酒经销商囤货炒作行为,白酒渠道进入去库存周期。近年来,一些二线白酒企业在新冠疫情冲击下销售业绩逆势高增长,或与销售渠道商囤积炒作有关。白酒消费税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或推动白酒行业进入渠道去库存周期,一些依靠渠道商囤货炒作、拉动业绩高增长的二线白酒企业,业绩将会受到冲击。

其次,白酒厂家避税行为或难以为继,未来或将依法定税率缴纳消费税。目前,白酒从价定率消费税法定税率为20%,白酒行业上市公司实际缴纳消费税的税负率显著低于法定税率。不考虑白酒从量计征的消费税,以白酒上市公司2023年消费税费用除以当年营业收入,由此计算出主要白酒上市公司2023年消费税负率在10.74%-14.91%之间,显著低于20%的法定税率。由此可见,白酒生产企业以低价向其控股的销售子公司销售白酒,合法避税,是白酒行业通行的做法。

白酒消费税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白酒厂家避税行为或难以为继。白酒消费税后移,如果参照金银首饰模式,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那么,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将是终端零售价格,白酒生产企业以低价向其控股的销售子公司销售白酒来避税的方法将彻底失效。

如果参照卷烟模式,保留生产环节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那么,理论上来说,白酒生产企业仍然可以继续以低价向其控股的销售子公司销售白酒来避税。但是,消费税改革的方向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消费税作为第三大税种,由中央划至地方,承担着增加地方收入来源的重任。白酒行业作为a股市场盈利能力最强的行业,长期以来,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负率远低于20%的法定税率,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显然也没有承担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

2023年5月,受铁矿石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推动,钢材价格出现较大涨幅,为了抑制通胀,发改委连续出台多项举措平抑钢价,钢材价格大幅下跌,部分钢材品种6月份销售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毛利降为负数,钢铁行业销售利润率远低于其下游的汽车、家电等行业,可见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承担了重大的社会责任。以7月23日收盘价计,a股市场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共30家)总市值合计数为10723亿元,贵州茅台总市值23868亿元,是钢铁行业总市值的2.2倍,五粮液总市值10527亿元,接近钢铁行业总市值。白酒行业作为a股市场盈利能力最强的行业,显然也应该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

笔者认为,消费税改革后,不太可能允许白酒企业延续此前的避税行为,而且,消费税划为地方税后,地方政府征缴税款的积极性也会提高,白酒生产企业未来或将被迫放弃长期以来延用的避税举措,依法定税率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改革后,如果白酒生产环节实际征缴的消费税负率提高至20%的法定税率,那么,白酒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将会大幅增加,相应减少企业利润。以贵州茅台为例,2010-2023年间,贵州茅台的消费税负率在6.09%-13.11%之间,2010-2023年,消费税负率平均值为10.4%,即使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贵州茅台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负率也远低于20%的法定税率。2010-2023年,贵州茅台累计营业收入5027.10亿元,不考虑从量计征部分,以20%的从价税率计算,贵州茅台应缴消费税1005.42亿元,在此期间,贵州茅台实际计缴消费税522.71亿元,二者相差482.71亿元。

最后,中高档白酒消费税率是否会提高?

2006年3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取消了白酒25%和15%的两档税率,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中高档白酒企业的消费税税率由25%调降至20%。消费税改革承担着拓展地方税源、增加地方收入的重任,消费税改革是否会恢复白酒两档税率、提高中高档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小汽车”税目下2023年12月1日增设了“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在零售环节加征了10%的消费税;卷烟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经历过多轮调整,1994年各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统一为40%,1998年卷烟消费税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23年6月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两档: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从历次卷烟消费税税率的调整情况可以看出,卷烟行业消费税率的总体变化趋势是,中高档卷烟的消费税税率呈现持续上升之势。

近年来,中高档白酒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高档白酒日渐脱离大众消费品属性,奢侈品特征日益显现;随着其价格的不断上涨,其消费群体也日渐集中于少数高收入人群。消费税征税的商品主要是影响人类健康(卷烟、白酒等)及生态环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资源以及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等。随着中高档白酒的奢侈品化,参照卷烟行业中高档卷烟消费税税率持续上升的趋势,提高中高档白酒消费税率,符合消费税的特征,也与消费税下划地方、增加地方收入的目标一致。

目前,中高档白酒消费税从价税率20%,低于2006年3月白酒消费税调整前25%的比例税率,中高档白酒消费税税率有上调的空间。与开征消费税的1994年时的税率比较,中高档卷烟的消费税率由1994年的40%上升至目前的56%,中高档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却由1994年的25%下降至目前的20%。笔者认为,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中高档白酒消费税税率有上调的可能性。如果上调中高档白酒消费税税率,那么,相关企业的消费税费用将上升,利润也会相应受到影响。

【第8篇】消费税税目税率

今天开始更新消费税相关篇章,一起来看看吧!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二、税目税率

共15个税目,本篇介绍前6个税目

1、

2、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第9篇】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率

增值税与消费税——两者的区别

一 、增值税:价外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消费税:价内税(含消费税的价格);

二 、增值税:多环节征税(生产、批发、零售、进口);

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提示】卷烟、超豪华小汽车除外。

【提示】根据财税〔2016〕129号文件,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2023年教材暂未收录)

三 、增值税:从价计征;

消费税: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因人而异

(1)一般纳税人——抵扣方法+简易方法

抵扣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数额+时间的确认(交多少、何时交)

②进项税额(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

第一、可以抵扣的:

凭票抵扣;

计算抵扣;

不动产分期抵扣。

第二、不可以抵扣的:

范围;

进项税额转出;

【知识点】凭票抵扣与计算抵扣转出额计算的不同。

简易计税方法:

①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②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③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2)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知识点1】销售额的核定(不含税)

【知识点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关税

①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②进口应税消费品(如小汽车)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

(4)出口退税

既免又退

(1)适用的范围

(2)退税额的计算

①生产企业——免抵退

②外贸企业——免退税

【知识点】购进应税原材料与购进免税原材料生产货物出口,在计算退税额上的区别:

一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

二是名义退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三个纳税环节+三种计税方法

(1)纳税环节—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2)三种计税方法——(因物而异)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易错点】

当应税消费品采用从价计征时,计算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税基是相同的,即一价两税(烟丝、雪茄烟、高档化妆品、小汽车、实木地板、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当应税消费品采用复合计征时,两税的税基是不同的,计算增值税时只是从价计征,计算消费税时则是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3)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税额抵扣

a、适用的范围——8类消费品(临考前记忆)

b、计算

【第10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

对于香烟,想必每个人都十分熟悉。这是一种日常消费品,卷烟税收也是我国主要税收之一。那么销售烟丝消费税怎样计算?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销售烟丝消费税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委托加工烟丝时,作为委托方,应当提供烟叶,而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及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情况下,若是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则不再征收消费税。若是收回后继续生产成卷烟销售的,则应纳消费税按照当月生产所领用数量来计算抵扣。

对于委托加工的烟丝,纳税时应当按照受托方的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来计算,如果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纳税。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卷烟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税?

答: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这两个环节进行征收。

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时,企业需要交纳定额税、56%或36%从价税。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及不是消费税纳税人时,需要交纳11%的从价税,加0.005元/支。如果是批发商之间销售,则无需交纳消费税。

烟叶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烟叶尚未提回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烟叶税

烟叶提回入库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缴纳烟叶税时

借:应交税费——烟叶税

贷:银行存款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1篇】电子烟消费税征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

一、

1.卷烟

(1)工业

①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56% 30元/万支

②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 30元/万支

(2)商业批发 11% 50元/万支

2.雪茄烟 36% —— 支

3.烟丝 30% —— 千克

4.电子烟

(1)工业 36% ——盒

(2)商业批发 11% ——盒

其他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

【第12篇】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

导读:卷烟的定额税率是多少?我国烟草类的消费税征收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对这个问题比较陌生的新手们仔细阅读下文中的整理分析,希望大家能够在下文中找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卷烟的定额税率是多少?

答:我国对烟草的纳税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税17%(烟叶收购是13%)以外,就是消费税了,税率分别是:

1.甲类卷烟 45%

2.乙类卷烟 40%

3.雪茄烟 40%

4.烟丝 30%

同时规定:从2001年6月1日开始,卷烟消费税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十销售额×比例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税率具体调整如下:

(一)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

(二)比例税率:

1、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

2、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卷烟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税?

答:生产出厂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比例税率:甲类卷烟56%,乙类卷烟36%,定额税率:每支0.003元;

批发环节(指批发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每支

【第13篇】进口商品消费税率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5日电 25日,海关总署举行每月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副司长邸杰介绍了海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参与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制定实施、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实施准备等有关情况。“十三五”时期我国大幅降低了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进口商品综合税率由21.8%降到了15.8%,降幅达到27.5%。

一是加强综合治税,圆满完成税收预算目标。

2023年受疫情影响,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陷入经济衰退,我国进出口面临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等严峻挑战,海关税源缩减。面对复杂的进出口形势,全国海关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深化综合治税,坚持科学征管、依法征管。

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退)税近2700亿。

海关坚决贯彻中央稳外贸稳外资部署,发挥税收征管职能,推动进口环节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年执行减税、自贸协定关税减让及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减(退)税2687.7亿元。

主要包括:执行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等降税政策减税1042.5亿元;落实18项自贸协定等优惠贸易安排(包括15项自贸协定和3项其他优惠贸易安排)减让税款832.6亿元;对天然气、石脑油和燃料油等政策性退税293亿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减税129.4亿元。

三是实施助企纾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会同政策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出台防疫物资进口免税政策,压缩审核时限与环节,加快减免税办理速度,通过海关“关税聚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全力保障捐赠防疫物资迅速通关并减免税6.1亿元,助力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结合企业延期复工实际,延长缴税期限,为全国1500余家企业减免税款滞纳金3亿元;加大对加工贸易内销支持力度,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为加工贸易企业减免税负1.25亿元,落实年内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政策,为1.8万家内销企业减免缓税利息6387万元;

四是持续推进征管改革,提升征管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统筹通关纳税便利和防范税收风险,全面深化海关税收征管改革。超过3500家企业参与关税保证保险试点,担保税款3776亿元,占同期税收的10%。持续优化通关纳税便利措施,汇总征税和企业自报自缴税款分别占同期海关税收的35.9%和57.9%,较2023年分别提升7个和9.3个百分点。

五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相关税收政策落地见效。

认真落实中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部署,积极参与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和全岛封关运作前“零关税”政策的制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同步研究海关监管制度和实施方案,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聚集。2023年7月1日,离岛免税购物新政正式实施,旅客年度免税购物额度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取消了单件商品的免税限额,免税商品种类由38类增至45类。新政实施仅半年,离岛旅客累计购物约300万人次,增长六成,购物金额约200亿元,增长近2倍,吸引海外消费回流作用明显,带动海南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2023年12月,原辅料和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截至今年1月底,已为企业减免税款4700余万元。

六是深化原产地管理改革,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海关认真履行原产地管理职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改革原产地签证模式,开发上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系统,大幅压缩签证时间;进一步推进原产地电子联网,联网自贸伙伴增至10个;持续扩大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促成印度、新加坡和印尼接受自助打印证书,实现中国-东盟项下互认自助打印证书的新突破。全年18项优惠贸易安排项下享惠进口10340.7亿元,增长7.1%,比同期一般贸易进口增速高出8个百分点。出口企业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货值13759.7亿元。

七是推动rcep原产地规则落地生效,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3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这是我国迄今为止商签的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协定,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海关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推进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的全面实施。(中新经纬app)

【第14篇】第三章消费税——背记之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税务师考试##税1背记知识点#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以及销售规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其应纳消费税由受托方(受托方为个人除外)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范围和税目,以及征收和不征收的项目。

1、烟

(1)缴纳:白包、手工和“计划外”卷烟、烟丝、雪茄烟

(2)不缴纳:烟叶

2、酒

(1)缴纳:啤酒屋自酿(自产)啤酒、果啤;配制酒、葡萄酒

(2)不缴纳:料酒、酒精

3、高档化妆品

不缴纳: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洗发液、沐浴液等(“不属于”)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纯金银、镶嵌首饰;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1)不缴纳:体育用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

6、成品油

(1)缴纳:

① 汽油(包括甲醇、乙醇汽油);

② 柴油;

③ 石脑油;

④ 溶剂油(包括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

⑤ 润滑油(包括矿物、植物、动物性润滑油、合成和混合型润滑油、润滑脂);

⑥ 燃料油

(2)不缴纳:

① 变压器油、导热油、绝缘油类(“不属于”);

② 航空煤油暂不征收;

③ 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税;

④ 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7、小汽车

(1)缴纳: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

(2)不缴纳: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

8、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及以上的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缴纳:高尔夫球、球杆(包括杆头、杆身、握把)、球包(袋)

(2)不缴纳:高尔夫球帽、高尔夫车(“不属于”)

10、高档手表:不含税价每只1万元及以上

11、游艇

(1)缴纳:机动艇

(2)不缴纳:无动力艇和帆艇(“不属于”)

12、木质一次性筷子

(1)缴纳:未经打磨、倒角的木质一次性筷子

(2)不缴纳:反复利用的木质筷子;竹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

13、实木地板:实木、实木指接、实木复合地板;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实木素板

14、电池

(1)缴纳:原电池

(2)不缴纳: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税

15、涂料

(1)不缴纳:施工状态voc含量低于420g/l的涂料免税

三、征税环节总结如下

1、卷烟:双环节征收,

(1)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2)批发环节。

2、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征收,

(1)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2)零售环节。

3、金、银、铂金、钻石首饰:零售环节征收。

4、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均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第15篇】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1.计算公式

计税公式及税率形式

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从量计征

(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率

复合计征

(比例和定额税率并用)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适用项目

计税形式

适用项目

从价计征

除了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应税项目

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3.特殊细节归纳

(1)从量征税的仅3类:黄酒、啤酒和成品油;

(2)复合征税的仅2类:卷烟和白酒;

(3)批发环节征税的仅1类:卷烟;

(4)零售环节征税的仅2类:金银铂钻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涂料消费税税率表(15个范本)

2022最新完整版消费税思维导图,附最新消费税税率,财务别错过消费税涉及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涉及的税目种类比较多,很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是很难区分清楚的。不光是财务人员,作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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