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消费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消费税
出口退税新系统免退税申报常见疑点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1-04-16 08: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上期为您介绍了新系统上线后免抵退税和进料核销常见疑点处理方法,本期继续为您介绍办理免退税申报时常见疑点处理方法。
一、申报表存在空项错误
(一)疑点内容:
1.申报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以下称《出口明细表》)中(xxx)项为空。
2.申报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以下称《进货明细表》)中(xxx)项为空。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中某些必录项为空。
(三)处理方法:根据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在对应项目录入正确数据后重新申报。
二、申报表存在数据错误
(一)疑点内容:
1.申报的《出口明细表》中(xxx)项小于等于零。
2.申报的《进货明细表》中(xxx)项小于等于零。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中某些项目小于等于零。
(三)处理方法:根据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在对应项目录入正确数据后重新申报。
三、《进货明细表》税种错误
(一)疑点内容:
1.申报税种增值税与进货凭证种类不符。
2.申报税种消费税与进货凭证种类不符。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的《进货明细表》中第3栏“税种”和第4栏“凭证种类”不匹配。
(三)处理方法:增值税一般对应的凭证种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票缴款书”;消费税一般对应的凭证种类是“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专用)”。您需要根据以上对应关系匹配“税种”和“凭证种类”,调整数据后重新申报。
四、申报出口商品码错误
(一)疑点内容:申报的商品代码(xxx)不是有效商品码。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出口明细表》中录入的商品代码在退税率文库中无效。
(三)处理方法:先检查您申报的商品代码在退税率文库中是否存在;如存在,确认是否是基本商品代码(基本商品标志有“*”是基本商品代码);如是基本商品代码,确认申报的“出口日期”是否在退税率文库有效期内。一般来说,您通过以上方法就能够找出错误,调整为正确商品代码后重新申报。
五、申报计量单位错误
(一)疑点内容:申报的计量单位(xxx)不是退税率文库中的第一计量单位。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出口明细表》中录入的“计量单位”与退库率文库中的计量单位不符。
(三)处理方法:检查您使用的退税率文库是否是最新的,如不是,进行更新。更新后,调整为正确计量单位后重新申报。
六、申报数量错误
(一)疑点内容:申报的数量不一致,其中出口明细为(aaa);进货明细为(bbb)。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出口明细表》和《进货明细表》,同一关联号下出口数量合计和进货数量合计不一致。
(三)处理方法:根据您的实际业务情况,将同一关联号下出口数量合计和进货数量合计调整为一致后重新申报。
重点提示:申报数量按照退税率文库中第一计量单位对应的数量填写,一般进货凭证上计量单位和退税率文库第一计量单位不一致,需要您根据退税率文库第一计量单位对应的数量折算《进货明细表》上的数量。比如您申报的某商品退税率文库第一计量单位为“个”,对应的出口数量是5,那么您申报的《出口明细表》上该关联号项下出口数量合计是5;对应的进货凭证计量单位是“千克”,数量是100,那么您申报的《进货明细表》该关联号项下数量也应是5,需要您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将100折算为5,确保同一关联号项下出口数量合计和进货数量合计一致。
七、申报出口年月错误
(一)疑点内容:申报的出口日期与所属期不在同一年度。
(二)产生原因:企业申报《出口明细表》中录入的“申报年月”与出口日期不在同一年度。
(三)处理方法:录入“申报年月”时,如果是本年度出口的,按不大于当前申报期年月填写;以前年度出口的,按当年的12月份填写。比如您2023年3月5日申报的某商品,如果出口日期是2023年1月5日,那么申报年月可以录入202201、202202、202203;如果出口日期是2023年3月5日,那么申报年月应录入202112;如果出口日期是2023年3月5日,那么申报年月应录入202012。您根据以上规则调整为正确申报年月后重新申报。
八、申报关联号错误
(一)疑点内容:
1.申报的《出口明细表》中,(xxx)关联号下存在不相同的报关单号。
2.申报的关联号(xxx)不符合编制要求。
(二)产生原因:关联号未按规定编制。
(三)处理方法:按规定编制关联号,具体编制要求见前期发布的《出口退税新系统变化——外贸企业关联号编写规则》,本期不再详述。
九、申报商品代码错误
(一)疑点内容:申报的商品代码(xxx)不是财税【2014】98号文中所列商品代码。
(二)产生原因:企业《出口明细表》第12栏填写的“申报商品代码”与财税【2014】98号文附件所列商品代码不一致。
(三)处理方法:您需确认是否需要填写“申报商品代码”,该栏次需要填写的情形极为特殊,绝大多数情况下您都不需要填写。如您确认不需要填写,调整后重新申报;如您确认需要填写,按照财税【2014】98号文要求调整数据后重新申报。
十、可退税额错误
(一)疑点内容:申报的《进货明细表》中“计税金额(xxx)”乘以“退税率(xxx)”不等于“可退税额(xxx)”。
(二)产生原因:《进货明细表》申报的税种为增值税的,申报的可退税额不等于第12栏“计税金额”乘以第14栏“退税率”。
(三)处理方法:您需按照“计税金额”乘以“退税率”调整“可退税额”后重新申报。
以上为新系统上线后您在办理免退税时可能遇到的申报疑点,实际业务中还会存在其他申报疑点,如您无法处理,可与主管退税机关联系,获取业务支持。相关内容如有变化,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2篇】出口退税企业范围
出口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出口企业是指负责出口货物盈亏的企业,而不是负责办理出口手续的企业.出口企业的具体范围包括:
(1)具有外贸经营权的出口企业.这是指经过外经贸等主管部门批准的、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
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2)委托出口的企业.这里是指委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限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这部分企业有的自身没有外贸经营权,有的则具有外贸经营权.有的生产企业为了直接打入国际市场,实行产销见面,将过去与外贸企业的供货关系改为委托代理出口,在财务上直接承担盈亏,并付给外贸企业手续费.有的外贸企业为了组织货源或出口经营的方便,也委托别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3)特定出口退税的企业.根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这类企业主要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出境口岸免税店、列名的'以产顶进'国产钢材的供应企业、指定的将进口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后销售给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部分特区内资企业的国内炼油厂。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3篇】获取出口产品退税率
maoebao.com告诉你为了进一步支持外贸出口,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7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据了解,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中除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产品(目前已执行17%退税率)以外的其它机电产品,以及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11%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5%;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它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3%。
经过此次调整,我国出口商品的综合退税率平均提高了2.95个百分点,退税率档次由现行的17%、13%、11%、9%、5%五档简并为17%、15%、13%、5%四档
【第4篇】出口退税政策国税局
对于有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公司来说,进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为公司剩下一大笔不必要的开销,然而很多公司对进出口退税的不了解,所以常常事倍功半。在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出口不能退税。
二、出口退税办理操作流程
1、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
2、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3、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
4、办理报关手续;
5、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此发票需要前往国税局领取;
6、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
7、进行企业交单,需要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
8、进行网上核销申报,需要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9、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
10、前往外汇局办理收回核销,需要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
11、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
12、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13、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
14、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
16、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肤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7、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吗,自此出口退税完毕。
【第5篇】报关出口退税申报时间
2023个税专项扣除目前已经开始申请了,大家可以一键确认或者更新相关资料,然后坐等2023年正式开始退税即可,一般2023个税退税时间是从3月份开始的,但是需要在1月份前把资料提前申报好,不然错过了后期是无法在线上办理的。
2023个税退税时间和截止时间
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机关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时间是3月1号到5月31号,在此期间,纳税义务人可以在网上税务局申请退税的,操作过程非常的便捷,因为数据已经自动核算出来,所以只要提交以后,很多人可能当天就收到了退款,超过5月31号的,要本人到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2023个税退税多久到账
分两种情况:
1、当您在app发起的退税申请后,若通过系统自动审核,手机app端退税状态会显示“国库处理中”。该笔退税从税务机关受理到退税款到账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数据量大则可能会有所延迟,只需耐心等待。
2、若未通过自动审核,进入人工审核,退税状态会显示为“税务审核中”,如果申报数据无误,一般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审核通过,app端退税状态显示为“国库处理中”。
2023个税退税迟迟不到账怎么办?
1、看下具体什么时间显示的“国库处理完成”,一般三到七个工作日内会推到你的“账户”。
2、“账户”是指你的某张银行卡(大多数为你发工资的那张卡),但如果是你先补后退,补多了的情况下退税的话,补的时候从哪支付的退就退到哪里,原路退回。
3、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退税到账是不会有短信提示的!就算开了短信提醒也不会有提示,所以不要认为没有短信提示就是没到账,要自己去银行卡的收支明细里找。
好了,就写到这了,我是天山青年,喜欢我写的文章,就用你们的小手点赞、关注我吧!每期我会和小伙伴们分享一个有趣的话题!
【第6篇】出口退税税率查询
大家好,相信大家看了我的分享一定会学会出口退税的,可以先收藏转发,等到用的时候按照步骤操作,有问题大家可以留言,大家一起探索[笑]
出口退税原理及计算
一、出口退税原理
1.“免”税: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3.“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而产生的进项税额;
二、出口退税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的出口货物劳务实际离岸价(fob)。注意:fob=出口总金额-运费-保费-杂费
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抵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fob价*(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中间价或出口当日中间价)汇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11行-(当期进项税额12行+上期留底税额13行-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含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行-上期审批通过免抵退应退税额15行)
备注:上述公式所列行数为增值税纳税主表行数;当期应纳税额得数若是负数为期末留底税额。
a、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注意: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
b、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下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
增值税应退税额=国内不含税购进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原材料成本+加工修理修配费用)不含税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退税前期准备及进项票勾选认证
一、出口退税前期准备
1、 备案
a、商务局进行出口备案,获取对外贸易经营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b、海关进行出口备案,获取海关进出口权;《海关证》
c、外管局进行出口备案登记;
d、市场监督局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增加出口许可;《营业执照》
e、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前,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 出口退税资料的准备
a、 退税申报主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需要)、出口发票。
b、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要注意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与其匹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相符。
c、 妥善保存出口业务相对应的收汇凭证。
d、 做好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准备,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按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并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二、进项票勾选认证
生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正常抵扣勾选即可;
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退税勾选;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离线版申报流程(以下以生产企业申报为例)
一、软件下载
1、 根据地区要求及使用习惯,选择退税申报软件,可选择的申报途径包括: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如果选择使用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需要先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进行软件的下载安装,及相关企业信息的配置。
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生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退税率文库并安装。
二、下载后,安装在电脑中。安装时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注意不要填写错误。
安装成功后,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点击确认,进入申报系统,并输入申报所属期。
对于生产企业,申报所属期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保持一致。
三、进入系统后,首先看下申报系统及信息库是否为最新版本,然后进行数据的录入。数据的采集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外部数据采集,一种是手工录入。
1、① a、外部数据导入。首先在电子口岸上下载海关的出口报关单数据,然后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界面,点击菜单“数据读入”,选择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xml文件, 即可完成报关单数据的读入。
b、读入报关单数据后,点击“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可查看已读入的报关单明细数据,可勾选本期要申报的报关单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检查报关单数据是否有误,数据检查通过后,点击“数据确认”按钮,关联业务表对应不同的申报系统业务申报表,根据实际业务进行选择,关联业务表选择“01”。如图:
c、点击“确定”按钮,配置出口发票号(如果一条报关单,对应多张出口发票的可以用“/”、“-”等符号隔开,实现录入多个发票号),报关单数据可以确认到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如图:
② 若已完成第一步外部数据导入并生成申报明细,且无需修改相关明细,可直接进入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采集,如果未导入外部数据,可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几个重要的录入规则:
报关单号:18位报关单编号+0+两位项号,共21位。
进料登记册号:如果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请填写,否则此栏应为空。
原币/美元汇率:都是100原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例如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是6.9298,那么录入出口明细时就应录入692.98。
如果录入的条数超过一条,录入完成后需要进行序号重排。
2、明细数据采集后,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最后一项“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点击“增加”按钮,输入所属期(注意所属期要与当期增值税申报的所属期一致),会带出退税汇总计算的对话框,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填写之后就可自动计算出免抵退税汇总表数据,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如图:
4、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三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指定存储路径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窗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创建路径?”,继续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5、完成免抵退申报。数据生成后,系统提示“申报数据存储路径”及 “申报数据列表”。如图:
四、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 将生成的退税数据包xml文件上传到电子税务局进行自检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自检无疑点,进行正式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五、相关报表打印。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免抵退税申报表”,可以打印相关报表。如图:
线上版申报流程(以下以生产企业申报为例)
登陆电子税务局 首先,我们需要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进入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的“在线申报”。
按照在线申报上方的操作指引,申报时应先进行明细数据的采集。明细数据的采集分为外部数据采集和手工录入。
如果数据量较大,可以选择外部数据导入方式。从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的报关单数据,解密后再通过“基础数据管理—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模块导入报关单。
如果是手工录入的话,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页面,点击“新建”按钮,页面将弹出采集框。具体内容按照报关单等资料进行填写。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还需录入数据可以点击“保存并增加”。需要修改数据时,则勾选需要修改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明细数据采集完成后,如果没有其他特殊表单需要填报,就可以进行汇总表的确认了。
点击“确认汇总表”模块,弹出生成汇总弹窗,填写对应的“所属期”、“不得抵扣累加”、“期末留抵税额”,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生成汇总。如图:
点击操作指引的“退税申报”,进入后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然后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然后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当没有不可挑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数据转为正式申报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后的审核状态。税务事项通知书可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如图:
附表二第18行填报生产企业征退税率差,在本期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附表二第26行填报外贸企业本期退税抵扣认证专用发票:份数、不含税金额、税额
附表二第28行填报外贸企业期末已经认证的专用发票按税法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份数、不含税金额、税额
主表第15行填报免抵退应退税额等于上期出口退税额
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一)购进出口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二)确认外销货物的销售收入,根据外币金额和选定汇率确定销售额: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将不可退的进项税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五)货物出口后,根据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六)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备查资料
以下资料为有纸化生产企业退税提交税务局资料,无纸化企业存档备查
税务局提交资料: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2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2份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2份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2份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单1份
出口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1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请书1份
企业存档资料: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单1份
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1份
中英文合同1份
出口货物装箱单(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
运输单据(国内运输单据:国内运输发票;国际运输单据:qqct出口单票查询单(物流单)、提单)
填表说明:
一、第1栏填写退税申报所属期,外贸企业填写所属期+批次;
二、第2栏填写所属期内申报序号;
三、第4栏填写税务机关监制出口发票号码;
四、第7栏填写该笔业务备案单证的总页数。
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大家观看收藏
【第7篇】出口退税跟出口零税率
还真不违反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通俗点,一旦产品出口了,就是卖给老外了,这个产品本来在国内生产出来交的增值税等,返还给企业
核心知识点:
一、出口退税只要不低于零税率,就不违反wto的规定,低于0,就会被判定为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是违反wto规定的
二、出口退税是为了避免出现双重征税。
双重征税:某一或不同征税主体如果对某一或不同的征税对象或税源同时进行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征税。
通俗点,某个产品在国内生产出来时,按照中国国内的税法,已经交税了。当出口到外国时,还要按照出口国的当地法律再交一次税,前后两次交的税有可能是同一种性质的税,比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此时咱们出口的产品就很没有价格优势或者成本虚高了
三、在wto规则允许范围内,实际是国家扶持和帮助出口企业在国际上竞争的有力工具,同样,也是限制某些行业出口的有力方法,比如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出口,直接通过税务规定不实行出口退税。
这就再次提现了税的核心内涵,国家参与、调控社会资源分配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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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出口可以不退税吗
作者:詹卫军,来源:长沙税务律师网 http://www.shuiwulawyer.com/
税务机关暂缓办理出口退税会给出口企业造成资金周转压力,严重侵害企业的出口退税权益。笔者结合一则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2023年9月,甲地a公司与乙市b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b公司购买一批有色金属初级产品,总价1200多万元,a公司收到该批货物并办理了入库手续,同时,b公司开具了2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向b公司付清了款项。2023年1月,甲税务局就a公司取得的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市税务局发起委托异地核查函,乙市税务局回复说明有三张发票为虚开,并附加说明“该企业已被稽查局立案检查,定性为虚开”,甲税务局据此对a公司决定对暂缓办理出口退税。
【律师观点】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真实交易,并非虚开;即便b公司被认定为虚开,a公司也是善意取得,甲税务局仅凭回复函就作出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决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
一、a、b公司之间是真实交易,四流也一致,仅凭乙市税务局的回复函就认定a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显属不当。
异地税务机关协查案件的函件属于税务机关的内部文书,虽然乙市税务局对上游企业b公司以涉嫌虚开立案检查,但仍在核查中,还未作出正式结论并对其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不能仅凭回复函就推定a公司存在虚开行为,应在进一步查证a、b公司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基础上再作出认定。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交易合同流、发票流、物流、资金流四流一致,也没有资金回流情况,双方交易是真实的。
二、即使b公司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应属于善意取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法规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存在真实交易,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a公司事实上也不知道b公司的发票中有部分是虚开的,并且税务局也没有证据证明a公司知道b公司的发票是虚开,因此,应认定a公司是善意取得,不能以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也不能停止办理其出口退税。
三、a公司没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于法无据。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只有经税务机关检查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才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如果尚未认定,则不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本案中,a公司没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甲税务局也未认定其骗取出口退税,故暂缓办理出口退税于法无据。
四、应只暂停办理三张存疑发票所对应的出口业务的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五、其他补充规定 (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出口业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1.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
2.因涉嫌出口走私被海关立案查处未结案;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海运提单等出口单证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报关数据不符;
4.涉嫌将低退税率出口货物以高退税率出口货物报关;
5.出口货物的供货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第1点第(1)点:对已移送稽查或已立案出口企业所涉及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未办理出口退(免)税的,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暂扣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
也就是说,即使上游供货企业b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时,也只应针对上述三张发票所涉及的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税,不能对a公司所有出口业务全部暂停办理出口退税。
【第9篇】出口退税风险防范
案例分享
一家零售食品的一般纳税人,货物都是从正规厂家进货,都有进项发票,但是销售由于主要是面向个人消费者或者个体小卖部,几乎不开发票,因此大部分收入都是用老板个人卡收款了,大部分没有申报纳税。
截止上个月底,增值税留抵29万元,而且管辖的税务人员打电话来,说是企业可以享受退税红利。
请问:我们申请退税这29万元,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留抵退税的四个条件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 2023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问题回复
针对上述该学员问题并对照留抵退税的条件来看,你企业存在通过个人卡收款不做收入、隐匿未开票收入从而减少销项的违法行为,建议你企业及时补做销售收入,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若是确实存在库存和增值税留抵,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申请退税前,建议你自查以下涉税风险
1. 你目前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真实?是如何形成的留抵?
2. 是否存在隐匿未开票收入的情形比如个人卡收款不做收入、现金收款不申报;通过注册空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违规享受低税率或者免征优惠转移销售收入;
3. 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比如未按规定纳税义务时间确认销售收入、存在销售行为发生并已收款,但是通过往来挂账不结转收入的情况;
4. 是否存在进销项不匹配、进项销项倒挂的情况比如进项发票与企业的正常经营业务不符、或者某种商品只有进货而没有销售等;
5. 是否存在虚增进项的情形比如取得虚开的专票抵扣、通过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退税等;
6. 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形比如红字冲减收入进行虚假申报;
7. 是否存在“借壳”骗取退税的情形比如利用关联企业转嫁增值税留抵税额;
8. 是否存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简易征收等的增值税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从而虚增留抵的情形。
退税存在疑点的将暂停办理退税
答复时间:2023年04月23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留抵退税申请后,将按规定进行退税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出具审核结果。
第一种情形是,纳税人符合全部退税条件,且未发现任何风险疑点及未处理事项,准予留抵退税。
第二种情形是,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的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
第三种情形是,虽然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但存在风险疑点或相关未处理事项的,将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并对相关风险疑点进行排查,对未处理事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继续办理留抵退税。
对恶意骗取退税的依法从严查办
1、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
2、采取限制发票领用;
3、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
4、同时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
5、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凡发现骗取退税的一律移交稽查局
在确保应当享受优惠的纳税人“一个也不掉队”的同时,全省税务部门坚持对骗取退税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打好动态护税的“组合拳”。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扫描,及时督促基层风险管理、税源管理部门做好风险应对,凡发现骗取留抵退税问题的,一律移交稽查局查处,“护税锏”“千里眼”等稽查信息平台牢牢筑起留抵退税的安全保障,确保“管得住、防得好”。
作者:郝守勇
【第10篇】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前言
犹记得17年考税法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出口退税和税收抵免,有种空中楼阁的感觉,每个汉字都认识,就是连起来不知道啥意思,5年过去了,一直都没咋碰上出口退税的业务。
其实在建立普遍留抵退税制度的国家,基本是没有单独的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采取的是出口免税,其进项税额统一通过留抵退税制度来解决。
我国这两年逐步建立起了留抵退税制度,但是目前还是和出口退税是分开的。现在咱们国家都留抵退税了,我感觉以后,也许哈,出口退税都会成为历史。
谁可以出口退税
投资、消费、出口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而出口又是马车中重要的一驾。简单说,就是我们要扩大出口,挣国外的钱,促进经济“双循环”。
所以,为了鼓励出口,降低出口企业的整体税负,国家就让出口的商品以不含税进入国际市场,销项是0了,进项呢? 进项是之前企业垫付的资金,这部分其实实质上就是会形成留抵了。
我国2023年之前一直实行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制度,但是对于出口业务,则是采取退税方式全额抵扣出口商已经垫付的进项税。说白了就是把留抵的部分退给企业。让出口这项业务真正全流程无增值税。
小谈提示: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零税率不同于免税,免税往往指某一环节免税;而零税率是指整体税负为零,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这就是所谓的“出口退税”。
言归正传,到底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呢?目前总结来说就是两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以及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当然不同类型的企业,享受的福利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外贸企业实行的是免退政策,销项免,进项退。
生产企业实行的是免抵退政策,销项免,对应进项先抵减内销,还有剩余再退税。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由于外贸企业相对简单,只有销项免税和进项退税,本文不再赘述。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生产企业的免抵退。我也是给大家说说大概其的思路和步骤,让我们认识出口退税,而不是对它感到陌生。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如果退税率和征税率税率是一致的,那就只有免抵退,但是现实情况就是,会存在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情况,那这涉及到四个步骤“免剔抵退”。
免——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剔——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征退税率差)
抵——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税的实惠。
退——自然就是出现进项留抵是进行退税
接下来咱们逐一说明,并简单写出相关的账务处理。
1.免税
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由于免税,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不予免税的货物,应按规定税率计征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剔税
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有朋友会在这里产生疑问,为啥这里需要进项转出呢,这是由于退税率低于征税率,我们国家认为那个征退税率差也是需要缴纳销项税的,但是销项环节已经免税了,所以就只能进项税额转出了。
计算不予退还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净出口额×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这就是“剔”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举个栗子: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 13%,退税率为 6%。2023年8月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该企业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多少?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fob价×(征税率 -退税率) =200×( 13%-6%) =14(万元)
3.抵税——抵税体现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中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内销应纳税额-外销应退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注: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内销应纳税额;
外销的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应退税额
第一种情形: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不退税,因为无期末留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二种情形: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
4.退税
含义: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有期末留抵税额时,才会出现退税。
步骤:
(1)计算免抵退税额;
(2)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3)退税的账务处理。
(1)计算免抵退税额
①免抵退税额=净出口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免抵退税额是退税的 最高限额,而不是真正退还给企业的税款
③在账务处理中的作用
按免抵退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①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
②退税的前提:当期期末有留抵税额。
(3)退税的账务处理。
读到这里的朋友有没有稍微懂那么点,如果不懂,在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
小谈罐头厂为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3%,退税税率为 10%,2023年 1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6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 4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万元,收款 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
注:期末留抵税额=4+26-6(剔除的征退税差)-13(抵内销)=11
免抵退税额=净出口额×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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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外贸代理出口退税
何天云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为了增强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等原因,我国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已经缴纳税款,主要包括已经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使得我国出口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这便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
部分行为人在利益驱使下,在没有真实货物出口或者部分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通过伪造采购合同、报关单据等各种方式骗取出口退税,主要方式有“买单配票”“货物循环”“高报价格”等。而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个人挂靠在出口企业名义,有真实货物出口而申请出口退税,这种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笔者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基于,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办案机关对上述行为错误定性。办案机关认为,个人挂靠在出口企业之下,以出口企业名义出口后获得出口退税,即使存在真实货物出口,也应当认定为构成出口退税罪。其入罪逻辑是:
1.实际掌握出口货源的是挂靠的个人,而非出口企业,在国内采购行为虽然是以出口企业名义实施,但是实际采购方是挂靠的个人;
2.与货代公司、报关行之间的业务虽然是以出口企业名义实施,但是实际委托方是挂靠的个人,而非出口企业;
3.向外商销售货物,虽然也是以出口企业名义实施,但是实际上也是挂靠个人在掌控,例如货物交付、对接等合同履行行为都是挂靠的个人在实施而非出口企业;
4.在完成了上述出口业务之后,出口企业以其名义通过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报关手续材料等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
办案机关以上述前三点内容,否定了出口企业在本次出口业务中存在真实货物交易的,主要理由是挂靠个人实际掌握货源、确定了采购内容,决定与货代公司、报关行实际合作内容,以及与外商合作货物交付等都是由其实际操作,而出口货物仅是提供了公司“名义”。
在不存在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形之下,出口企业提供上述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以及报关单据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的行为,便是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笔者认为,办案机关以上的观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现有税务的相关规定,具有真实出口货物,挂靠出口经营行为并非必然被排除在申请出口退税范围之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4号】第5条第2款明确了“挂靠企业、借权企业出口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
但是上述通知已废止,并被《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所替代。
而关于挂靠出口货物是否能申请退税的内容,在财税(2012)3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都有规定。
国税发(2006)24号文在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是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者退税风险的或者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的,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的,不得申保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财税(2012)39号文第7条规定也做出类似的规定,出口企业也自营名义出口,但是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者退税风险之一的,或者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不适用增值税退税或者免税政策。
上述规定内容似乎也是肯定了挂靠出口货物不能申请退税,若行为人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下,申请出口退税则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但是仔细分析上述两份文件,笔者认为,认定挂靠出口货物不能申请退税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国税发(2006)24号文针对上述问题出台的目的是“为确保我国外贸出口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严禁出口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以及第二条适用的前提“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
从该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税务部门出台该文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针对挂靠出口中“四自三不见”不规范出口业务防止该不规范行为可能给国家出口退税机制平稳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这种不规范行为之所以会造成如上后果,主要是因为被挂靠的出口企业仅提供资质而没有实质掌控出口业务内容,这样就极易使得挂靠人有了更大空间人为通过虚构出口业务量、出口品名、修改出口货物价格等等内容而虚构出口内容。
反之,若被挂靠出口企业不仅提供出口资质,还是实质参与到挂靠人交易中,确保了从国内采购货物、报关出口以及出售给外商等内容真实性,这种情况不仅不会损害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对国家出口退税机制平稳运行带来负面影响,而是更加进一步活跃和刺激我国外贸健康运行。因此,办案机关直接以行为人是否存在挂靠这一外部形式而直接否认了行为人挂靠出口的合法性,而否认挂靠企业具有申请退税的资格,显然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国税发(2006)24号以及财税(2012)39号才没有明确规定如之前的政策规定“挂靠企业”不能申请退税,而是通过规定挂靠行为中存在“四自三不见”等内容不能申请退税。
财税(2012)39号文第七条,规定了部分挂靠行为不适用增值税退税和免税政策,是延续了国税发(2006)24号上述的精神内容。
同时,笔者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挂问题的公告》的官方解读关于挂靠行为是否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观点,也能印证到上述的观点。
该官方解读第二条认为,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的需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1.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
2.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从上述内容可知,该解读首先肯定了挂靠行为在现在社会经济活动是普遍存在的,行为人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能以行为人是否是挂靠,而应当结合被挂靠人以其名义提供了相应货物、劳务或者服务。
若行为人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人提供了货物、劳务或者服务的,则应当以挂靠方为纳税人,并以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符合虚开,否则反之。
官方解读内容应当结合财税(2012)39号文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予以理解。官方解读内容肯定了被挂靠企业在实质参与到挂靠经营业务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具有合法性,若财税(2012)39号否认了被挂靠方或者其他主体在获得该增值税发票后不能以此申请出口退税,这两者岂不是相互矛盾了吗?笔者认为,这两者不矛盾,相反正是税务部门关于挂靠行为的合法性予以认定,即被挂靠方实质参与了挂靠经营业务,能一定程序上规避掉挂靠方虚构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问题风险,在此情况下,税务机关承认挂靠行为合法性,承认了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性,也就承认了被挂靠方具有申请出口退税的资格。
本文主要从我国税务政策内容分析了具有真实货物出口业务,个人挂靠出口企业而申请出口退税的行为,并不必然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分析。下篇,笔者将继续就上述问题,分享自己的观点,敬请关注。
【第12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资料装订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第13篇】出口退税怎么做账
出口退税的意思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的货物被退还到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所产生并要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这是我国税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出口退税账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呢?
出口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商品出口退税怎么做帐务处理?接下来就由出口退税代理公司北京中算小编为您解说!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生产型企业:
1。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不予免征和退税的金额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哪些企业可以办理进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运营权并承当国度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运营权的中央和中央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局部工业消费企业。
2、拜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运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当出口盈亏的企业。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14篇】出口退税产品是哪些资料
今天来聊聊出口退税的好处?上一期我已经说过,出口退税,并不会让你多赚钱,现在很多提供服务的公司,都在说不做退税就亏了,这其实是无稽之谈。什么?你没有看过上个视频?你点个关注,就可以看到了。那既然我们做出口退税没有额外的利润,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做出口退税呢?
简单的说三点。第三点最最重要,最最有用,千万别没有看完就划走啊。
首先,做国际贸易,只有做出口退税,才是最正规的操作。你的美金怎么进来?怎么换成人民币?怎么支付工厂货款?如果你说你做的都是私账,你们我告诉你,你这个生意肯定不正规。你只有通过退税操作,你的美金才可以安全,科学,正规的在公账结汇,你才可以通过公账支付,给到供应商货款,这样的闭环才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第二,这就要涉及到最近的冻卡事件,为什么这么多卡会被动?这都是私账收款的问题,你出口了货物,鬼佬汇款给你人民币,他一定是通过地下钱庄汇款过来的,地下钱庄汇款的钱有没有问题,现在谁也不能说,你只有做到公账往来了,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保证你不会冻卡。
第三个好处,你做了出口退税,你才在海关系统上有了数据,你帮国家一年创收了多少外汇,这个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最简单的好处就是广交会的摊位。我们深圳这边你在海关有400万美金一年的创汇,才可以开始排队分广交会摊位。广交会摊位,是所有开发客户中,最好的一种方式。不说最好,说最有效率的一种方式吧。
【第15篇】进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出口退税简介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北京易础:2023年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2023年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
(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
(12)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外贸企业已经生成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如果需要撤销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八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将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或者“将当前筛选的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就可以撤销申报标志。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财税老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