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出口退税款不通过损益类科目核算,当期应退税款通过“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核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实际应退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金额等于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计算的免抵退金额)
当收到退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享受退税政策。
在应税消费商品报关出口作帐后,会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第2篇】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2023年最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部流程,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申报教程】
今天过完是不是大家都放假了,回家过中秋节了呢。今日呢,小编在这里整理有关最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部流程,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申报教程。一个是出口退税的理论知识,一个是手把手教大家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流程。不懂得如何处理出口退税的会计人员,可以参考本文!
内容较多,共236页ppt。所以小编捡重要的内容来展示了。完整版的可以在文末获取!
01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有关基本政策是什么
1、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具备的条件
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概念
3、免抵退税的计算
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的退税特点和出口退税的规定
五、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02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
出口电子数据的传输流程图如下
1、生产企业出口的收入申报
关于收入申报问题,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出口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不管单证是否收集齐全都要申报,只是单证不齐时只做账面收入确认和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做退(免)税申报。
1.1收入申报的申报表主表填写
1.2附表一的填写如下
2、生产企业出口的退税申报
2.1生产企业出口的退税申报期限
2.2退税申报系统的网上申报操作
2.3单证收齐后申报时申报表的填写
3、生产企业出口的国际收支申报
03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凭证管理
04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
05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操作教程
篇幅限制,最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部流程,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申报教程,就不再一个一个步骤展示了。上述有关出口退税的所有ppt都可以在实际税务处理工作中参考。
【第3篇】产品出口退税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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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现就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7日
附:具体商品清单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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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出口退税如何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实际征税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负确定的,同时,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零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
北京中算:关于出口退税这些您了解吗?
从理论上说,零税率与免税是不同的。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
但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
外贸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外贸公司需要走出口退税流程,这是通关的要求,每个外贸公司都需要走出口退税流程。然而,出口退税是贸易利润的重要来源,因此需要外贸公司的重视。此外,外贸公司在进行出口贸易时,需要注意出口退税流程。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操作实务。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外贸企业应在商务部进出口业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携带下列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务所办理登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表及审批表。外贸经营者登记表或出口代理协议。自理报关单位报关注册证。银行开户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以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应纳税额和出口货物退税率为准。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退税金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出口商品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1)对于一票购买对应的一票出口和一票购买对应的多票出口, 退税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出口商品数量采购单价退税率2)对于多票购买对应的一票出口,同一关联号下一票出口对应的多票购买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采购计算的平均退税率=采购计算的退税率/外贸知识采购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次采购退税金额/每次采购退税金额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5篇】出口退税面临的风险
合同条款有约定,合作双方要尊重。
付款及时发货早,双方齐心配合好。
收发不符难结汇,后期核查不好对。
补充资料再完美,税务核查会缩水。
国外银行有制裁,签约之前问明白
诚实守信水长流,互利共赢天下求。
【第6篇】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某外贸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出口,无法分清内销外销。目前企业将采购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进行认证并且已申报抵扣,之后所购货物部分内销,部分出口。假设出口部分已抵扣进项税额17元,出口销售额234元,出口退税率13%.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请问:
1、是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还是冲回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再申请出口退税?两种处理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按视同内销处理,账面出口销售额少于实际出口销售额,差异怎么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入成本的部分如何处理?
答: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执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免”是指免出口环节货物的销项税额,“退”是指按规定的退税率退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是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如果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应退增值税额=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退税率。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若出口货物购进专用发票金额为100元,进项税额为17元,若退税率为13%,则应退税额为13元。
账务处理为:
购入出口货物: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货物报关出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同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若是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视同内销应将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分录冲回。
【第7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着各个企业开始走出口贸易,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成了会计人员提升自己的会计途径。也不要把它想的很难,看完流程就知道出口退税操作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了。出口退税涉及的查询相符发票信息、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所需资料以及出口退税收汇核销操作流程等等,有不清楚的下面是详细的流程操作整理,希望给各位财务人员带来帮助。
章节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手册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涉及的功能说明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上资格信息报告的操作流程
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备案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图
四、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退税业务的具体操作步骤带图解流程
章节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实操手册
上述有关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全部内容,就先到这里了。对于出口退税业务操作不理解的财务人员,详细的操作流程整理了文档,希望帮助大家进一步掌握出口退税的操作。
【第8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外购产品
生产企业的“七步退税法”
进料加工业务(国内采购免税料件)
第1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2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3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4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5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解释】界定两个概念: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料、辅料等材料,你按他们的要求做,做完后产品给人家,你收加工费这种类型的活。来料加工的材料是免税的,出口也是免税的,所以不涉及出口退税问题。
进料加工,“进口”材料后,按自己的要求生产加工,然后复出口。这种贸易类型的活既涉及进口料件,也涉及国内采购料件,所以相对复杂。但是,这种贸易类型的进口的料件在缴纳保证金后一般是先免增值税进口的。由于是免税进口,企业购进时没有负担进项税,你把这部分材料加工成产品复出口的时候,免税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再退税。(免税来,转一圈,免税走,不涉及征税,也不涉及退税)
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或国内免税料件)
第1步:剔税抵减额
第1步:剔税
第2步:剔税
第2步:抵税
第3步:抵税
第4步: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3步:算尺度
第5步:算尺度
第4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23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100×(17%-13%)=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00×13%=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6)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19-13)万元。
【剔税计算的两种方法】
①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公式: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②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案例】以某生产型出口企业为例,2023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材料1000万元,出口额2000万元。2023年1月料件报关进口,1月实现出口500万元,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实现出口15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所有单证),没有国内进项税额。1、2月份内销销售收入均为0,征税率17%,退税率13%。
购进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000)×(17%-13%)=-20(0,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0,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可以留待下期继续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额=0-(100-0)=-100(万元);免抵退税额为0;应退税款为0;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
2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17%-13%)-20=40(万元);应纳税额=0-(100-40)=-60(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500)×13%=130(万元);应退税款为60万元;免抵税额为70万元。
实耗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500×1000÷2000=2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500-250)×(17%-13%)=10(万元);应纳税=0-(100-10)=-90(万元);免抵退税额=(500-250)×13%=32.5(万元);应退税款=32.5(万元);免抵税额=0;期末留抵税=90-32.5=57.5(万元)。
2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1500×1000÷2000=7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750)×(17%-13%)=30(万元);应纳税额=0-(57.5-30)=-27.5(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750)×13%=97.5(万元);应退税款=27.5(万元);免抵税额=97.5-27.5=70(万元)。
【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中,采用“实耗法”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即按计划分配率和出口货物计算,购进法已经过时,学员了解一下即可。
【例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23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食堂;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货物的运输费用开具专票,税额1.96万元。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2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国内采购免税材料120万元,所有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对外赠送,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11月份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96=144.5+20.4+5.1+1.96=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200+50)×(1+20%)=30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0+1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3.6-35.96=[120+40]×17%+3.6-35.96=-5.16(万元)
⑤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⑦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免抵退税”小结
步骤
涉及项目
计算过程
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
税和抵扣税额
a=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税料件价×(征税率-退税率)
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
b=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当期进项税-a)-上期留抵税额
限额
免抵退税额
c=离岸价×外汇牌价×退税率-免税料件价×退税率
比较
应退税额
比较b和c中较小的,作为应退税额
挤出
确定免抵税额
若应退税额为b,免抵税额为c-b
若应退税额为c,免抵税额为0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9篇】出口退税率提高2023
继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后,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实招,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为外贸企业减负。本轮出口退税率上调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同时,进一步简化税制,退税率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
据南通市税务局统计,两轮出口退税率上调中,南通共有2348户出口企业受益,以2023年出口额为基数测算,两轮调整将让出口企业多获益出口退税2.5亿元。
南通富美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20多年的外贸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中主要是帽子,本次退税率的上调,帽子的出口退税率从15%提高到16%,预计年增加近300万元的退税,增加了流动资金,提高了应对外部环境冲击的能力。(章 兵 刘 莎)
【第10篇】出口退税检查资料
随着税务机关“放管服”工作的持续推进,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时要求出具的资料越来越少,并越来越多地改为由纳税人留存备查。因此,在涉税事项办理后不注重资料的留存备查,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尤其是出口退税企业自从2023年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以来,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
出口退税企业将留存备查哪些资料,未按规定留存备查资料的企业将承担哪些责任与风险我们将详细解析。
出口企业在出口退(免)税业务中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主要包括申报资料、备案单证、其他事项资料三类,出口企业留存的纸质资料、凭证要求齐全,签字、印章完整,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具体政策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料
根据税总函[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即对于实行无纸化申报的企业,原需在申报时提供的纸质资料不再提供,全部由企业留存备查,保存期为10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的规定,并剔除后续相关政策规定停止报送的部分资料,申报资料包括:
生产企业: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第一条的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于提供纸质报关单。虽然政策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时可不再提供纸质报关单,即资料留存不再需要留存纸质报关单,但是为了留存资料的方便查阅,建议企业在资料留存时仍打印纸质报关单留存)
2.出口发票;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备案单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备案单证包括:
1.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
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装货单只有海运有,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运输方式没有。同时,随着海关逐步实现无纸化报关,出口货物装货单基本不复存在,可用《通关无纸化海关放行通知书》或者打印的海关放行信息代替。替代备案时可以与税务机关提前沟通替代凭证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3.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其中的“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达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货物到达通知单”联次随同货物至到站,和货物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货物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货物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货物。邮政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据。海运提单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货物收据,二是承托双方运输契约成立的凭证,三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按签发人不同分为船东提单master b/l和货代提单house b/l。船东提单是指由船公司签发的提单。拿着正本海运提单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由整柜才有海运提单。货代提单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拼箱只有货代提单。货代提单不能直接提货,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将货代提单换为海运提单再提货。
国内运输票据是指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从货源地运往口岸的国内运输相关票据,主要以承运人出具的物流单和开具的运输发票作为备案单证。
备案单证要求:单证备案最早要追溯到2005年12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 199号公告,该文是单证备案的起始文件,自2006年1月1号实施。该文规定了两种单证备案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第二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2023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9 104号文,简化了单证备案方式,把国税发2005 199号规定的第一种方式作废,要求企业做单证备案时统一采用第二种方式,即不再对单证进行装订成册并统一编号。但需要在填《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时将所备案的单证存放在目录中标注上。
2023年退税制度改革,国税公告2012 24号《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重新对单证备案做了规定。目前我们所操作的单证备案皆以24号公告为准。根据国税公告201224号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2目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身份证的存放形式和要求似乎又回到了国税发2005 199号公告的第一种要求,更规范。
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并将备案单证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在进行退税审核、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可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同时,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在内部设置专职岗位,负责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查工作。
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对于第一条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虽然该项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已经废止,但在单证备案事项中仍可参照执行,使单证备案更显规范。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五条第八款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2目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出口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2)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项: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65号)第十三条: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三类。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发生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四类。
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的,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第11篇】工厂外购产品出口退税
最近收到许多小伙伴的咨询:我公司原来出口的是家电(服装、家具、陶瓷……)等产品,现在由于海外疫情严重,国外客户增加了口罩等防疫物资的订单,请问我公司外购这类防疫物资的出口可以申请退税吗?
具体我们来分析及分类来说。
问:我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需要外购一部分口罩进行出口,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退(免)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及条件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问:我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现在从国内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防护服进行出口,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发票金额100万,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能退多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适用免退税办法。
防护服的现行退税率为13%,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所以此种情况下,你公司购进防护服出口,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额为进项发票的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即100×13%=13万元。
问:我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现在从国内小规模企业购进护目镜出口,取得的是征收率为1%的代开增值税专用专票,不含税发票金额100万,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能退多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三条,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目前,护目镜的退税率为1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征收率为1%,所以该笔业务的退税率为1%。
——所以此种情况下,你公司购进护目镜出口,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额为进项发票的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即100×1%=1万元。
问:我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现在从国内小规模企业外购体温计出口,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所以此种情况下,你公司外购的体温计出口,不可以申请退税,适用免税政策。
问: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与一般纳税人企业相比税收政策有什么不同?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不能办理退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口的货物,生产型的为免抵退,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
【第12篇】出口退税退什么税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或者不符合出口退(免)税条件的货物,均是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退税货物范围有那些?出口退税要满足那些条件?
但是一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是否符合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一律以fob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入账。
必须是出口收汇的货物。
哪些是特准退税的产品?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0退税率”
“0退税率”分为两种情况:
1、出口免税:即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免除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但不退还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且生产企业纳税人要转出以前环节抵扣的增值税,外贸企业纳税人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用于抵扣;
2、出口征税:即适用不免税不退税政策,出口按内销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且以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予退还,但可以抵扣以前环节的进项税。
要注意,出口退税≠出口征税。
出口退税要满足那些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在国内进行销售,不离境的货物,除特殊规定以外,是无法进行出口退税的。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对于不是用于贸易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不能用作出口退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13篇】2023年出口退税税率表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来了!建议收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总表
2019新个税最全税率表
1、个人所得税有税率和预扣率两种计算比率。
2、个人所得税税率有综合所得税率、经营所得税率、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以及20%比例税率四种。如下图:
3、个人所得税预扣率有预扣率表一和预扣率表二、以及20%的预扣率。如下图: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印花税税目最新税率表
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税局会根据当地、同行业来定一个税负,即应该交多少税(用百分比计算)。如果企业低于这个税负,系统就会发出预警,这时税局就会让你自查,甚至稽查。我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今天大白给大家整理了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
1、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2、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所得税税负率,为年度交纳所得税税额占该企业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每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要算在内,就是一个年度所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都要算在内。
发票问题是财务不可避免的问题
只是一张填写正确的发票,还远远不够!
光靠一张发票入账
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上
还是在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来源:晶晶的税月、大白学会计、财税实务课堂。
【第14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资料装订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第一部分 商检、报关资料
1、发票
2、装箱单
3、合同
4、出口建筑卫生陶瓷符合性证明(厂检单)
5、涵盖表(即用特殊材料证明)
1) 用材料明细
2) 出口货品素备案书涵盖产品表
3) 出口货品素备案书
6、某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7、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口岸网——口令——出口收汇
8、口岸备案:口岸备案——输入核销单编号——条件设定——开始查找——使用口岸(代码)(广州海关5100)——确认——成功
9、以上1-4为商检资料,5-8为报关资料
注: 代理商检提供通关单或转证凭条(深圳出关)
将以上资料交报关公司办理报关
货物发出后大概一个月左右催报关公司取回相关单证,到外管局办理核销。
第二部分 核销操作流程
1、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批次报审——新建
2、 单证回来后的操作
a、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查找——交单
b、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报送——选择报送
c、 查询——数据查询——状态查询
2、 核销系统
a、 核销系统——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开始
b、 折算率——起始日期——截止日期(指款项发生周期)
c、 批次报审——新建——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核销单信息——添加——收汇水单信息——添加
d、 保存——预览打印——放入待报邮箱
e、 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开始
第三部分 出口退税操作
进入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操作如下:
2 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用户名(小写sa)——确定
1、 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增加
1) 关联号:年月加第一批加序号,比如:0610010001(不变)
2) 申报年月:报关单所属期
3) 申报批次:01
4) 序号:0001 逐笔
5) 报关单号:海关编号后9位加三位商品序号,共12位
6) 出口日期:报关单出口日期
7) 美元离岸价:出口发票销售总额,(逐笔,不是合计)
8) 核销单号:
9) 商品代码:报关单上的商品编号
10) 出口数量
11) 审核认可
2、 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增加
1) 关联号:年月加第一批加序号,比如:0610010001(不变)
2) 申报年月:报关单所属期
3) 申报批次:01
4) 序号:0001
5) 发票号码:进货发票号码
6) 发票代码:进货发票代码
7) 进货凭证号:进货发票代码加进货发票号码
8) 发票开票日期:进货发票日期
9) 商品代码:报关单商品编号
10) 税率:进货发票税率
11) 审核认可
3、 数据加工处理:按顺序逐项检查
4、 生成预申报数据:保存e盘
5、 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6、 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出口/进货明细申报查询——退税汇总申报录入——增加——选择月份
7、 打印必须要在扩展功能处打印——打印excel
8、 打印报表: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一式二份
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一式二份
3)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一式二份
9、 填写《退税申请书》其中增值税内容不用填
10、 生成申报盘——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生成第一只软盘后需要重新按如下操作查询数据或生成第二只软盘
1) 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筛选——填写关联号——确定——认可申报
以上操作完毕后把资料交到退税分局,相关报表、封面、封底要求:
1) 进货增值税发票
2) 某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3) 报关单
4) u盘
6)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一式三份
7) 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8)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有一式一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一式一份
装订方式靠下方向装订。
整理完后用出口封面装订交到税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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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办理出口退税人员需要哪些资料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北京中算:办理出口退税需要那些材料?
出口退税附件如下:
1.报关单
报关单是指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使海关凭此检验放行。
2.出口销售发票。
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文件,是外商采购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会计为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发票进货。
提供的采购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以及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而提供的。
4.结算单或收回通知。
5.属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应在以到岸价cif结算的地方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税收证明。
8.出口收汇凭证核销。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再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无误后,税务机关就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扩展阅读:
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备案时,备案的出口退税账户一定要注意如下两个问题,否则会影响退税。
1、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的规定,出口退税账户必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户中选择一个”,即出口退税的银行账户必须要做过账户报告的,未走账户报告的不在金三系统中,即无法作为出口退税的收款账户。
2、出口退税账户的“出口退税账户标识”必须为“是”
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备案或变更退税账户时,切记上面的两点。
出口企业备案或备案变更出口退税银行账户时必须确保在账户在金三系统中的出口退税账户标识为“是”的状态,如果该标识未显示“是”,那么必须变更该标识。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财税老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