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申报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出口退税如何申报?出口退税,就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何申请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来料加工贸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目前生产企业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3.0_sp1版本,外贸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_sp1版本。
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操作步骤: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认定向导→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三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怎么免申报?
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系统按有出口业务申报时步骤一样操作,先读入上月税务部门反馈信息,再进入当月申报系统,按向导提示步骤一步步录入,生成明细申报,因系统自认上月反馈信息,这个月虽然无业务,零申报也要按照系统要求一步步完成,上月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等数据一并要转到下月的,否则上月信息过不来,系统不能跳月使用。你如果不申报税务部门也是不允许的,本月无法完成申报,反馈,下月也无法使用。零申报空表也是要打印的,各项手续、各部门的签字也是不能少的,资料一并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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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出口退税调查核实风险
从当前经济和对外贸易环境来说,出口企业在用好各项促进外贸的利好措施的同时,应增强税务风险防控意识,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避免踏进“雷区”。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出口企业需要注意的风险点。
1、发票管理不规范
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将给出口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通常,骗税企业实施出口骗税,往往需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查处虚开,是税务机关实现骗税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必要环节。
发票管理不规范,给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出口企业如果恶意虚开骗税,将面临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等处罚;如果发生2次涉税违法行为,此后其出口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还将面临不得适用免税政策等法律后果。如果企业以取得的虚开发票为凭证申报了出口退税,这些企业的出口货物,很有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应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不仅如此,如果上游供应商被列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外贸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将被列为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这很有可能导致外贸企业不能申报退税,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2、假自营、真代理
外贸企业以自营的名义进行出口,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自己承担。如果被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企业将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
实务中,出口退税领域的业务模式,主要有自营出口、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服代办退税三种。为了预防骗取出口退税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禁止以“假自营、真代理”方式出口并申报退税。
从形式上看,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和收汇凭证等证明资料,显示的相关主体均是该企业。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一般以“谁出口、谁收汇、谁退税、谁负责”为原则。因此,如果税务机关作出了追缴出口退税款、暂不办理、视同内销征税等决定,那么,这些不利后果通常都将由名义上的出口方来承担。即使有真实的货物和出口贸易,不存在骗税的行为,但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外贸企业也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只能通过民事救济途径向委托方企业进行追偿。
为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建议出口企业按照出口退税管理的规定申报退税,保证货物真实交易和出口。
3、“产能不足”涉嫌虚开
如果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供应商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产能不足”,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将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甚至可能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常会遇到税务机关的函调。如果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供货商,被认定为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其所出口的货物,也就是说,生产企业或供货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产能不足”,则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很有可能面临虚开嫌疑。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出口的货物很有可能不能办理出口退税,甚至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对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来说,谨慎选择供应商,核查其生产能力,并关注交易过程的动态追踪,就显得尤为关键。
4、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
实务中,不少出口企业往往不重视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实务中,不少出口企业往往不重视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笔者所服务的客户中,因单证不齐或单证虚假,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甚至罚款的出口企业有很多。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备案单证管理。
【第3篇】出口退税是退的什么税
出口退税是退的什么税?出口退税就是国家对出口企业上线的一种优惠策略,主要给企业退还进口和国内税金,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降低成本,更好的发展自己,那么我们要如何申请退税呢?一起跟上海仲企了解下吧!
一、出口退税有什么用?
(1)增强了在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出口产品构造。1978年-1994年工业生产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例由46.5%升高到83.7%,强有力地促进了进口贸易的发展。
(2)提升了对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管理方法和税收监管,强有力地支撑了外贸体制的改革创新,促进了出口企业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营方式的变化,有益于恰当体现出口企业的真正经营成果,推动出口企业改进运营管理、提升经济评价、提升经济收益。
(3)促进了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强了国内的出口创汇和外汇占款能力。极其地面增强了在我国调整国际收入支出及国际偿还的能力,确保了在我国费率的平稳,维护保养了国际信誉度,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在我国引入海外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进口的中国急缺的应急物资和机器设备提供了资产,为对外贸易多方位、多样化、高速运行的发展开辟了宽阔的国际市场销售,进而又推动了国内市场的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合理配置,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如何申请进出口退税
领到办理出口退税需要的相关材料;
(一)办理报关手续;
(二)退税备案申请办理和审理;
(三)出口退税的办理原材料。
1、具体内容填好真正、详细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在其中“退税开户行账户”须从税务变更的银行账户中选择一个填写;
2、盖上备案登记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产生授权委托出口业务流程的生产商给予授权委托出口协议书;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给予的其他资料。
【第4篇】2023年出口退税金额
“出口退税十问十答”系列内容推出以来,受到出口企业的一致好评。所以,出口退税十问十答第三期上来啦!
01
问:我公司有一票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有几万美金不能收汇,因考虑退运成本问题,我们决定放弃退运,那还能享受出口退税吗?对外汇的影响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税公告2013 30号附件3的规定,需要与客户签订赔偿协议、客户所在国家官方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质检报告材料,并对不能收汇部分提交《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如相关资料获取退税机关认可则视同收汇,反之需针对未收汇部分做免税处理。
外汇方面,可以通过货物外汇监测系统做差额报告,出口和收汇的差额就不再参与总量指标核算,会单项统计,如果遇到外管局的核查,仍凭前述证明材料对未收汇部分加以说明即可。
02
问:我们是外贸企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不能退税,只能申请免税,但因为申请免税之前,进项税已经做了不抵扣处理,现在申请免税的话,申报上面不需要修改任何操作吧?
答:外贸企业出口无论退税还是免税,其进项都应未申报抵扣,因此原本符合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现在改为免税,只需要填写增值税报表附表一第18栏免税销售额即可,其他不需要调整。账务上要把对应进项税额转出。
03
问:我们公司2023年2月份委托出口了一批货物,其中涉及退税率为零的商品,我们是否需要开具委托证明?申请开具委托证明和代理证明的最晚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委托出口的物货中如果涉及退税率为零的商品,需要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证明,开具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5日;代理方需要给您公司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开具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15日。
04
问:我们有一笔出口业务,因为发票和出口报关单的商品名称不相符,这笔业务可以只做免税申报不退税吗?
答:如果发票名称与报关单不相符,不能申报出口退税,也不能申报免税,只能开具转内销证明,按视同内销交税,发票可以用来抵扣。
05
问:我的进项发票是三月份做的退税认证,我到怎么查询有没有发票信息?
答:首先要把三月份认证的这张发票与和其对应报关单的数据,在退税申报系统里录入,并生成退税申报数据,再到你所属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服务平台中去做数据自检,如果你认证的这张发票还没有信息,则会有相应的疑点提示(总局中无此发票信息),如没有此提示则证明你这张发票已有信息可以进行退税申报了。
06
问:我在退税申报系统里导入报关单数据时提示我,请在<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中设置ic卡号和密码!怎么办?
答:在退税申报系统中导入报关单电子数据需要满足两个前提要求:
1.操作的电脑上需要有电子口岸驱动程序,这样电脑才会识别插入的电子口岸卡
2.再有就是你遇到的这个问题,需要在退税申报系统中找到系统维护 -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i中找到电子口岸卡信息位置,可以看到需要填写电子口岸卡号与密码,按要求填写就可以了。
07
问: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外商认为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我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如果海关总署124号令第五十七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经海关确认,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但相对监管也会比较严格,除原出口报关单证及退运进口报关单证外,一般会要求提供国税局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以及境外官方或第三方质检报告材料。
税务处理方面,前述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均应按会计制度进行调整,并冲减退税申报数据。也就是说退运部分对应的原出口货物不再符合退税条件。
外汇方面,如有相应退汇发生,在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时,应在申报单中勾选“退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会进行专项统计。
08
问:我们公司的外汇总量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总量差额显示红色,请问我们是否会被外管局核查?问题严重吗?
答:总量差额这项指标代表流入总量(收汇+进口)-流出总量(付汇+出口),红色代表流入多,具体需要看企业进出口与收付汇的匹配情况。由于总量差额指标只是核算企业的流入、流出总量上的绝对偏差,并没有考虑企业总体经营规模,因此只此一项指标超标并不能肯定会被外管局核查。但仍建议对实际进出口与收付汇的匹配情况进行整理,自查有无不规范业务,了解指标异常的原因,以便遇到核查可及时、有效应对。
09
问:我们是外贸企业,进项票上有两种商品代码一样但进货单价不同的商品。我发现退税系统中出口明细里的出口进货金额项是不对的,但是无法手动修改,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其实是因为退税申报系统加权平均计算方式所导致的,不用特意去修改。具体原因是同一关联号项下多项商品使用的是同一商品代码,但进货单价却不同,申报系统在计算时用加权平均的方法求得平均单价再乘以每项的出口数量然后得出出口进货金额。
10
问:我公司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少收汇了该如何处理?如何能够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第五条规定“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附件3中规定了质量原因需提供的资料:“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与客户签订索赔协议、客户出具(首选境外第三方检测机构质检报告材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不能提供相应资料,则只能按照免税处理。
【第5篇】骗取出口退税案例
编者按:我国外贸出口行业近年来持续增长,在税收方面,出口退税力度也日益加强。同时,国家对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持续高压予以打击,以遏制外贸出口涉税犯罪、保证税收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案件频发,不乏刑事大案。但是在代理实务中,笔者发现司法机关在查处骗税刑案过程中亦存在疏漏。本文即通过三起案例,分析骗税罪的罪与非罪,探究构成骗税罪的核心要件与环节,同时对相应的辩护策略予以盘点,以供读者参考。
一、外贸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骗税风险集中爆发
(一)我国外贸出口保持增长,退税力度不断加强
2023年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与出口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根据数据统计,2023年1至5月份,我国外贸出口总额高达14,025.7亿美元,同比增长13.5%。外贸出口成绩喜人,离不开税收政策的助力和支持,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退税共约1.1万亿元,同比增长21.2%,同时,出口退税的速度、力度还在不断加强。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要求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提高税款退付效率,显现了国家保障外贸的决心。
(二)六部门联合打击骗税,外贸涉税刑事风险高
国家延续了一直以来对外贸领域的税收支持政策,同时,为确保出口退税支持措施落到实处,打击不法分子采取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国家持续以坚决态度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光明日报》发文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税务部门已通过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346亿元。今年6月16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央行、外汇六部门召开了“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留抵骗税和出口骗税工作交流推进会”,指出对于骗税行为依然要保持狠打严查的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合协作,精准识别出口退税中的高风险事项,进行立体式、全链条打击。因此,外贸企业行业的涉税刑事风险依然居高不下。
(三)骗取出口退税案接连爆发,涉及多领域多地区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上连续多次公示了十一起外贸涉及骗税的案例,案涉地区广、金额大,表明当前外贸涉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监管力度空前加强。
1. 江西九江废旧二手设备虚开、低值高报骗税案
2. 辽宁阜新虚开农产品发票、配单骗税案
3. 四川“7·15”虚开、洗钱、骗税案
4. 福建团伙虚开、买单配票骗税案
5. 河南、湖南皮革和香菇行业出口骗税案
6. 广东深圳利用电子专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7. 广西走私、非法出售发票、虚开、骗取留抵退税案
8. 安徽团伙骗取留抵退税及出口退税案
9. 广东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及出口退税案
10. 河北皮毛企业配单骗取出口退税案
11. 青岛农产品骗取出口退税案
此种形势下,有必要结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辩护策略进行仔细的检讨,以更好地区分罪与非罪,以更好地加强外贸出口领域的税收监管与检查。
二、受合作方蒙蔽、不具有骗税故意,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一)德览公司、徐占伟骗税案:不具有骗税故意不构成犯罪
本案中,德览公司为外贸企业,徐占伟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间,案外人林某坤、张某萌挂靠德览公司从事服装出口业务,模式为:德览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采购合同、报关单,林、张二人自行组织货源和报关出口。出口后,林、张二人将合同、报关单、发票提供给德览公司,德览公司申请退税。德览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共计退税10,256,301.61元,扣除手续费后,均汇入林某坤指定的账户。后查明,林某坤、张某萌的业务系虚假出口。
法院认为:德览公司利用自己出口退税的资质,为他人提供挂靠服务,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但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德览公司主观上明知挂靠人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故意,不能排除德览公司确系被挂靠人蒙蔽的合理怀疑。因此,判决德览公司和徐占伟无罪。
(二)骗取出口退税须具有骗税的故意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规定的罪状为“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明确其中须以欺骗手段为构成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中,对“假报出口”、“其他欺骗手段”作了明确解释,也表明骗取出口退税罪只由故意构成,须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税的故意,或者行为人(主要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明知他人欲骗出口退税,依然为其办理退税。
在挂靠、代理报关退税的情况下,如果未能查明代理报关、被挂靠企业是否明知行为人具有骗税行为,即未能证明企业具有骗税的故意,则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三)“四自三不见”不必然构成骗税罪
“四自三不见”,指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156号)规定的,出口企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但是“不见出口货物”、“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形。此种情形显属违规违法,不得退税。但是,并非“四自三不见”均构成骗税罪。
依据《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第6条的规定,只有出口企业在明知行为人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情形下,才构成骗税罪。在本案中,德览企业虽然构成了 因无证据证明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无法排除其受人蒙蔽的合理怀疑,因此不构成骗税罪。
三、“假报出口”事实查处不清、证据不足,疑罪从无
(一)赵某某等骗税案:证据不足未排除合理怀疑
2023年年底,由华税代理的赵某某骗税案,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无罪判决。
本案中,赵某某及其控制的一家外贸企业位于我国边境城市。检察机关指控:赵某某将他人运输出境的免税不退税的货物,伪装成其企业自营出口货物报关出口共180单,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约二千万元。
经过律师全面审查在案的证据资料,法院最终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法院首先认为:认定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与相应的骗税金额,除了依据言辞证据外,应当结合下列客观证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内贸采购合同、外贸出口合同、货物流情况、资金流情况。
1、“配货”部分:本案仅有运输环节、报关环节的被告人、证人的言辞证据,均系推断性证言,缺少货物的真实货主的证言印证,未查明被“借货”的货主。此外,由于缺乏货物流的证据,难以区分赵某某的企业真实的货物交易和“配货”的部分。
2、“买单”部分:本案认定报关单系虚假,是通过提供货物信息的被告人供述间接认定的,证明力不足。即公诉机关的逻辑是:该货物信息是购买的,因此货物出口是虚假的,因此报关单自然是虚假的。但缺乏货物流、资金流证据,赵某某在出口时,时常混杂其真实的出口货物,因此无法区分一份报关单中真实的货物与“配货”的部分。
3、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就案涉的报关单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构成虚开,缺乏资金流、货物流的证据予以支撑,仅系被告人、证人的言词证据。税务机关认定的虚开发票,亦缺乏货物流、资金流的证据证实。
4、内贸采购合同方面:内贸合同是否系虚假合同,缺乏资金流、货物流证据。
5、外贸出口合同方面:缺少合同相对方即外商采购方的证言、资金支付的证据。
6、外汇方面:案涉外汇系赵某某违规购得,但无法充分证实本案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也无法充分证明本案的骗税金额。
据此,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无罪。
(二)骗税罪构成要件的核心事实
依据《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的规定,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要件是择一要件,即:
据此可见,只要满足上述手段之一的,结合主观上的骗税故意、客观上造成的退税损失,就可以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但是,要证实上述手段,还要结合实际的资金流、货物流等客观证据,不能仅凭言词证据认定。
1、虚假合同方面:应当结合合同相对方的言词证据、合同标的物的实际来源与运输、合同约定的对价支付、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等情形予以认定。对于外贸合同,还要判断外汇是否虚假。
2、虚假报关单据方面,应当结合出口货物的真实货主、货物的真实买方、货物的运输过程予以认定。
3、虚开发票方面,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以真实货物交易为核心,结合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予以认定。
4、货物方面:在将免税不退税的货物作为一般贸易出口报关时,应当结合货物真实卖方的情况认定。
(三)充分梳理外贸出口环节的证据资料
外贸环节众多,错综复杂。就出口退税申报来说,要涉及国内的货物采购、报关出口、收汇结汇、申报出口退税等一系列环节。在每个环节,都存在相应的风险点。
国内货物采购环节,主要审查合同、发票是否虚假,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系虚开。报关出口环节,主要审查报关单、货运单等单据的取得。收汇结汇环节,主要审查银行备案单证、外汇的实际来源。申报出口退税环节,审查实际退税入库的税额。因此,办案机关务必一一详查,不然可能无法形成完成的链条,无法排除真实货物出口的合理怀疑。
四、骗税须造成实际退税损失,未退税部分不认定为骗税
(一)刘某波等骗税案:未证实实际退税的部分不认定为犯罪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注册、控制11家企业,取得虚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184张,票面总金额170,784,863元,公诉机关直接以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乘以10%的退税率,认定被告人利用虚开的发票骗取退税总金额为17,896,07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控制的企业同时具有真实的业务和虚假的业务,在案证据显示,其以虚假的出口单证申报的出口退税,实际共计1,358,387.14元。公诉人指控的其余出口货物均系虚假出口且成功申报退税的意见,不能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不予认定,该部分不构成犯罪。
(二)未产生骗税数额的不构成骗税罪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张明楷教授认为:骗取出口退税罪是结果犯,这个结果是构成要件的结果,也就是实际骗取了国家的出口退税款,“只有当行为人骗取了国家出口退税款时,才能认定为发生了构成要件结果,进而认定为犯罪既遂。”(参见《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罪名成立条件分析》)
同理,不但对于直接申请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而言,要以取得国家出口退税为构成要件,对于在案的以取得好处费为目的的其他行为人,也以最终造成国家出口退税损失为构成要件,而非以取得好处费为构成要件。
(三)骗税税额的计算应以实际退税入库为限
在实践中,存在部分办案机关按照上游查明的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税额,乘以退税率,计算退税的税额。这种做法显属错误。骗取出口退税系特殊的诈骗罪、结果犯,其特殊性在于诈骗对象是国家的出口退税这一公共财产。在一般的诈骗罪中,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认定诈骗金额。在骗税罪中,也应以实际骗取的国家出口退税款认定骗税金额。
五、小结;外贸企业应当加强风险应对
目前,我国的外贸出口行业正处在发展之中,国家对外贸出口行业提供了大量的税收政策支持。但是,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也屡禁不止,因此,税务、海关、公安、外汇等多部门联合起来,对骗税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由于骗税罪的定罪量刑很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5条之规定,骗取国家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骗取国家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骗取国家退税款数额在250元以上的,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因此,外贸企业应当注重自身合规,积极应对出口环节的涉税风险:
(一)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坚守真实货物出口
出口环节的业务很多,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外贸出口过程中,“自营”、“代理”等方式的基本模式,避免“假自营、真代理”、“四自三不见”的情形。此外,要合理审查供应商、票据、合同、货物信息,确保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对于外综服企业、代理报关企业等,更要预防供应商与外商勾结的可能。
同时,应当借助税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力量,定期开展税务健康检查。
(二)重视税务稽查程序,避免行政责任向刑事责任转化
外贸企业应当重视税务稽查程序,尤其是在已被认定虚开、骗税等情形时,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最大程度保证风险控制在行政程序中。
(三)借助专业人士力量,妥善应对刑事风险
如果案件被移送公安,或由公安直接立案侦查的,当事人面临刑事程序的启动,涉案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调查,说明自己业务的真实性,提供证明业务合规的相应合同、资料、信息、单据等,积极沟通证明自己不具有骗税的故意、具有真实货物出口。此外,应当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梳理案件的材料、卷宗,与公安、司法机关沟通。
【第6篇】出口退税过期怎么办理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字: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物件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画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价,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 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营改增进度提速 5%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第7篇】出口退税网上申报
一、先看流程图: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在线申报
注意:各地电子税务局界面不同,进入这几个菜单一样的。二、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有两种方法:外部数据导入和手工录入,选其一即可。外部数据导入先下载报关单数据下载方法点击文字:出口退税所用报关单如何下载和打印点击“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
如果是第一次使用,先下载解密软件(已有解密软件无需下载)
解密后文件带有“解密后”三个字
点保存,即可。
注意2个红点:第1个代表数据是否生成,红色未生成,绿色已生成第2个代表报关单是否有信息,红色没有信息(不可申报),绿色有信息(可申报)还要注意“数据检查状态”和“征免类型”
如果征免类型是征税或免税,此条数据不退税,不需要配单,直接按内销或免税处理即可。然后选中报关单点“报关单生成明细”:
点确认。
勾选数据点 确认生成,即可。填写说明:所属期:与增值税申报表年月一致序号:录入流水号,此处不会填写录入后可以点序号重排。出口发票号:录入本张报关单开具的出口发票号,如果开具多张可以用“—”,如:11111123-28或1111123/24/25业务类型代码:特殊业务填写,可以点下拉菜单查找
数据就到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申报明细表里,可到明细数据采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中查看。
以上是报关单电子税局导入的流程。
如果手里没有电子口岸卡,可以采用手工录入,以下是手工录入流程:
点击新建
数据录入规则:
录入后点保存。
点2确认汇总表,不得抵扣累加填0,期末留抵税额是增值税主表20行数据。
点3退税申报,然后生成申报数据点确认,再点生成,即可。
勾选数据点“数据自检”。
如果显示0/0/0说明没有疑点,可以做正式申报,然后打印报表即可。
如工作上遇到问题加微信号:tssf19免费咨询
【第8篇】出口怎么退税税率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
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简介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流程
1、网上申领核销单,顺序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
2、领取纸质核销单,顺序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
3、进行制止核销单备案,顺序是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择口岸备案;
4、办理报关手续;
① 找货代,告诉货代本次出口的目的港、货物的重量、出船时间。货代据此联系船公司,并给出报价。(报价包括:陆运费+海运费+订舱费+thc+文件费+报关费+ebs(出口东南亚)+电放费+保险(fob形式买家出、cif形式买家出)。
② 将本次出口货物编制托书加盖公章传给货代。
③ 与货代做好装箱及出船时间的确认。
④ 将本次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正本(装箱单、形式发票、已备案的核销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申报要素寄给货代。
⑤ 货代报关。
⑥ 在预定的时间装箱,填装箱单。
⑦ 正常在装箱2——3天后出船。
⑧ 出船后2——3天货代传给公司船公司出的海运提单。
⑨ 报关后40天后货代寄给公司海关报关后的报关资料(核销单、报关单三联、场运收据)。
5. 填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至国税局领出口专用发票)
6. 征免申报(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上进行数据录入,打印两份。外汇局、出口单位各一份)
7.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流程
8. 进入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进行申报,并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9. 工行出口收汇核销(收汇日期、核销金额)
10. 外汇局办核销(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电子口岸ic卡)。
11. 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12. 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13.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
14. 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 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
16. 等国税局电话通知,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
17. 一般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出口退税登记
1、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出口企业办理注销出口退税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
应报送政府部门的批复和董事会决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注销登记的证件或吊销执照决定书;
3)原退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4)结清税款、罚款、滞纳金的缴款书复印件;
5)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2、未办理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对逾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企业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1000元罚款。
3、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年审和定期换证制度,时间由市局统一制定。
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国家关于出口退税的最新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医药、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406种。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中国上一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是2023年6月,当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出口带来的严重挑战,中国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出口退税率,对应产品涉及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10位税号商品,据预计可增加退税资金达252亿元。
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查询出口退税的网站
http://www.qgtong.com/szcktxlbweb/
【第9篇】出口退税申请退税率
1、国务院决定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降低外贸企业出口成本
于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为企业减负、保持外贸稳定增长;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会议指出,实行出口退税,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也有利于应对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会议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
2、ipaylinks与wish官方认证收款平台allpay达成合作
近日,ipaylinks与wish官方认证收款平台allpay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双方通过资源整合,共同为wish卖家提供收款服务,让wish卖家多一种收款新选择。
3、ebay:年终旺季期间将取消markdown manager restriction
本周二(10月9日),ebay宣布将在年终购物旺季期间取消markdown manager restriction,卖家可以随时创建打折促销活动,而无需等待14天。不过,ebay同时也表示该限制可能在2023年再次实施。
4、亚马逊否认aiova投诉,表示平等对待平台上的所有卖家
10月5日,aiova向印度竞争委员会(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 india,简称“cci”)提交了一份请愿书,指控亚马逊印度站偏袒cloudtail和appario等其拥有股份的卖家。
亚马逊印度站于10月8日做出回应表示,亚马逊平等对待平台上的所有卖家。
5、亚马逊印度站与flipkart正式开启促销大战
flipkart的big billion days特卖会和亚马逊的great indian festival特卖会9日正式拉开序幕。
据悉,2023年flipkart的big billion days将有40,000多个注册卖家,在70多个类目中销售超过百万种产品。
另据了解,亚马逊印度站在大促期间也会推出折扣高达50%的手机和电子产品。
6、iw:“硬退欧”或造成欧盟对英国的出口下降50%
德国经济研究机构iw 10月9日表示,英国如果“硬退欧”或导致欧盟其他国家对英国的出口下降50%。而受“无摩擦贸易”损失的影响,德国对英国的出口预计将减少57%。
iw在研究中还指出,英国脱离关税同盟可能意味着,英吉利海峡两岸的企业每年将需要缴纳逾150亿欧元(合170亿美元)的关税。
7、中国邮件占俄国际邮件总数份额达94%
俄罗斯《生意人报》援引“俄罗斯邮政”公司消息称,运送至俄罗斯跨境邮件的数量正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而2023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在该市场所占份额达到94%。
俄罗斯卫星新闻通讯社报道,《生意人报》写道,2023年前9个月“俄罗斯邮政”经手的国际邮件总数达到2.589亿件,同比增长25%。“俄罗斯邮政”认为,年底前将继续保留这一趋势,经手的邮件数量会超过3.54亿件。最近两年内邮件数量已经增长56%。中国在运送至俄罗斯的国际邮件总数中所占的份额在继续增长,目前已经达到94%,而2023年这一份额为89%。
8、亚马逊推出全新物流试点项目
外媒10月8日消息,亚马逊正在巴西进行一项物流试点项目,帮助其在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南美市场站稳脚跟。据报道,亚马逊目前已与cargox(货运服务初创公司)达成合作。后者被称作是巴西运输界的滴滴,改写了当地运输系统的格局。
亚马逊计划在巴西建立自己的配送网络,但目前面临着一些特殊的挑战:巨大的国土面积导致了远距离配送成本过高,同时亚马逊河成为了巨大的自然运输障碍,此外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内陆地区,道路基建不发达,非柏油路造成了巨大的运输困难。而这些都成为了亚马逊选择一个经验丰富的当地合作伙伴的重要原因。
9、dhl在东南亚推出货到付款服务
日前,dhl宣布在东南亚推出跨境配送货到付款服务,支持消费者以现金形式支付国际订单,并在交货时进行支付。据悉,现金仍然是东南亚地区的王牌支付方式,超过73%的人口仍然没有银行卡,这也是不少电商公司面临的困境。
现金货到付款是dhl跨境电商专线包裹产品的增值服务,专为帮助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卖家将货物配送给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消费者。dhl每两周向卖家进行汇款结算,卖家可在dhl门户网站上直接追踪货到付款的款项状态。
10、北欧:半年在线消费€100亿
瑞典丹麦联合邮政的北欧电商报告指出,今年上半年,北欧地区的消费者网购了价值100亿欧元的商品,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1%。北欧人网购时,买的最多的是衣服和鞋子,其次是家用电子产品、书籍、美容和保健产品。这些品类的商品非常适合在线零售,因为它们相对容易配送,而且通常同质化,有利于价格比较。
11、日本货运航空恢复成田至欧洲航线
日本的日本货运航空公司正在恢复从东京成田机场飞往欧洲的航班 。该航空公司发现其中一架货机的维修记录存在差异,于6月17日暂停航班 。该航空公司决定停止飞行其他飞机,同时检查他们的记录。
2023年10月5日,日本货运航空公司重新启动了成田机场与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和米
【第10篇】跨境电商进出口退税解析
跨境卖家如何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什么样的卖家符合出口退税条件?具体详情如下:
图源:图虫
一、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把报关出口的商品在本国境内生产和流通环节时应缴纳的税金或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退还给出口商。
这是国际贸易中惯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二、哪些卖家符合政策条件?
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如果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税条件的,但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条件,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0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0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03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如出口企业只有税务登记证,但未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未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三、退税的形式
01出口免税并退税
指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税
02出口免税不退税
指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而且因为这类货物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是不含税的,也无需退税
0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国家限制出口的某些货物在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不退还出口前实际负担的税款。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出口的货物。
四、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符合条件
1、生产或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
2、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离境。其货物必须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
3、其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的货物。
4、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如果是货物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需要特别注意一点,即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业务。
五、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在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再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业务,申报途径主要包括:
①所在地区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功能;
②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具体使用的版本以所在地区要求为准。
六、出口退税有哪些好处?
得到政府资金补贴
可以得到政府的退税资金补贴,增加企业的利润,有时候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大部分利润就是来自出口退税部分的收入
降低货物价格
跨境电商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货物价格出口,在价格上占据了优势,大大增强企业在境外销售的市场竞争力。
减少税务风险
报关、资金、货物规范化,使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三流有据可查,减少税务风险。
//部分图文来源于互联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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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出口退税有哪些税
越来越多的人把眼光聚焦到了国外,而进出口贸易的丰厚利润也让人恋恋不舍,
式也越来越多。国度在煽动进出口的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进出口鼓舞措施。南品实践上是卖到国外的,理论上来说应该由国外的小同伴来缴税,因而需求把这个商品在国
内曾经缴过的增值税、消费稅退还给企业。这样也进步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出口退税需求满足以下条件
1、 消费或出口的货物必需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2、其货物必需是报
关离境出口的货物。3、其货物必需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4、其货物必需是己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留意:若为货物消费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必需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需
是消费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干办理退税。且企业必需具有进出口运营权、拜托外
贸企业代理出口、外商投资企业。
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在规则时间内:
1、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单证;
2、运用消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統;
3、录入申报退税的材料内容,生成电子申报数据:
4、 连同出口货物相关单证材料及申报表,报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办理退税。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金额?
出口退税金额如何计算是依据fob价钱为根底,需求依据国内消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
是消费税发票做为依据停止计算。假如消费企业开具的发票价钱己经包含运输费用或者保费
那么需求先除去运输费用以及保费在停止计算。
如果有需求的随时欢迎咨询我,小编这方面还是很了解的经历丰厚的专业人员组成,全程为您排忧解
【第12篇】出口退税率分国家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调整,国家对出口退税率做了相应的调整,并预备了相应的政策调整期限,那么此次出口退税调整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呢?
出口退税,你最想了解什么?
✔ 税率下调
✔ 过渡政策
✔ 执行时间
统统都想要?
no problem!
part 1、税率下调
根据今年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中税率16%的下调为13%、税率10%的下调为9%。为配合增值税税率调整,自今年4月1日起,原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6%的出口货物服务,退税率调整为13%;原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0%的出口货物服务,退税率调整为9%。
part 2、过渡政策
在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中,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退税率调整前,出口企业已经按原16%(10%)税率购进的货物服务,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政策。过渡政策不同,对应的退税方式也不同。
2023年6月30日前(含4月1日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货物服务(原征退税率均为16%或10%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的16%(10%)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6%(10%)的退税率退税;购进时按调整后的13%(9%)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9%)的退税率。自2023年7月1日起,出口上述货物服务,购进时已按16%、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的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0%、9%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9%的退税率。
2023年6月30日前(含4月1日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货物服务(原征退税率均为16%或10%的),继续执行16%(10%)的退税率。自2023年7月1日起,出口上述货物服务,执行调整后的13%(9%)的退税率。
part 3、执行时间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应按照下列原则确认:一是报关出口(不含保税区出口)的,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二是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以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三是非报关出口的,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货物服务的出口时间,也按照此原则确定。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本文转载于浦东税务(公众号id:pudongshuiwu)
【第13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资料装订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第14篇】进出口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格的13%给予回扣。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进出口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啊?
出口退税,就是当你出口货物时,国家会把你这个货物流通过程中在你这产生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退给你。
比如:你出口玻璃杯子,这个杯子你是从别人那花100块买来的,别人给你开了增值税发票,货值是73,增值税是17。现在你以200块的金额出口到美国,国家规定的退税是10%,这样你就可以退20元的税,但由于当时你买的时候只产生了17的税,所以,你只能退17块。
出口退税指什么?举个例子!
a外贸公司出口了10万个塑料桶,假设0.9美金一个,含税进价6元。
出口了以后,外汇收进来了。大约20-30天,运输代理(货代)把你之前提交的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回给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会计拿了这些和供货商开的增值税发票去国税局办理退税。
即:10万*6/1.17*0.17是供货商已经交的增值税。这些税含在供货价里面了,外贸公司要付工厂的。
塑料桶退税率13%,那么国税局可以退回10万*6/1.17*0.13给外贸公司。
自营进出口的工厂的情况不清楚。
出口退税到底退的是什么税?
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税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消费税征收的一种税。
退税实际上是退给生产企业的,如果是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或者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当然退给生产企业;如果是外贸公司自营出口,退的是购进时的进项税。骗取出口退税是假出口。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5篇】出口退税如何申报
出口退税系统升级调整,生产企业向出口退税系统申报业务应该如何操作?
一、出口退税系统升级体现在哪些方面?
二、出口退税业务介绍
1、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基于《电子税务局规范(2023年修订版)》,在纳税人端“出口退税管理”目录下新增“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退税自检服务”4个子模块,并新增下级目录。在“查询中心”目录下子模块“发票信息查询”,新增“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子模块,并新增下级目录。修改“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目录下13个子模块内容。
2、出口退(免)税申报
给大家展示一下相关的申报表变动情况
3、出口退税的步骤是怎样内?以一般贸易为例演示说明一下!
第一步:生成数据
第二步:数据自检
第三步:正式申报
第四步:打印报表
第五步:审核结果查询
好了,因为篇幅有限,关于出口退税业务的操作比较复杂,这里只能展示一小部分,想要详细学习的朋友可以直接扣一获得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