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三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金税三期系统简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金税三期系统简介
7月8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在我市正式上线。全市各地纳税人陆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业务。
当天上午,梅列区国税局办税厅为福建集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增值税申报,入库税收2.1万元;为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地方税费完税凭证,完税金额4007元。梅列区地税局办税厅为三明恒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办理车船税申报,金额468元。与此同时,其它10个县市的办税厅也陆续顺利办理各项业务。这标志着金税三期系统在我市国税、地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
截至7月8日12时,我市国税、地税系统在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中成功办理业务4800余笔,其中:税务登记108笔,税费种登记 128笔,发票代开1678笔,发票领用494笔,纳税申报1770笔,入库税收1233万元,上线首个工作日运行平稳。
市国税局、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金税三期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其统一了国、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版本,部分涉税事项将在国税、地税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实现了税收征管与办税服务的统一,纳税人办税资料提交和办税将更加规范。简并了涉税事项及流程,提供了网上办税、发票网上申领等多元化服务,纳税人办税将更加便捷。
去年11月,我市全面启动金税三期系统推广工作。这8个多月来,全市国税、地税广大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全面改造网络带宽和机房,先后完成62张参数代码表,清理数据18.9万条,组织各类业务培训5000多人次。组织1860名税务人员集体加班开展实际业务压力测试,验证系统承载能力。市国税局、地税局多次与财政、国库和商业银行等协作单位沟通,确保联接顺畅。
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后涉税业务的顺利办理,7月5日到7日,三明市国税、地税部门专门预约了部分纳税人在金税三期系统对登记、申报、征收、发票、认定、综合、法制、票证、优惠等关键业务进行试办,涵盖了办税服务厅日常业务和网上办税常用业务。
市国税局、地税局表示,因为系统切换上线,2023年7月申报期限顺延调整为2023年7月8日至25日。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停机后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以及处于应用操作的磨合期,又逢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所得税季度申报、常规申报叠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各地办税厅将通过增设窗口、投放自助设备、引导线上办税等方式,来缓解前台压力,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2篇】金税三期涉税风险监测
金税四期全面升级中!对于纳税人企业来讲需要重视,特别是有关增值税发票的业务要知道其中的涉税风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金税四期下,应该需要注意这150个涉税风险点,请企业财务人员对照自查!
150个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70个
一,一般纳税人8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7个涉税风险点:
⑴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⑵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⑶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⑷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⑸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⑹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⑼《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⑽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⑾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⑿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⒀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⒁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⒃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⒄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2.企业所得税方面13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⑵更正电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所得税电报。
⑶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⑷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 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⑸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⑹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⑺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⑻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⑼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⑽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⑾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⑿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电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⒀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⑷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电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5.土地增值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十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十地增值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⑷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电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⑻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十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⑼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6.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十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7.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金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9.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10.车船税方面3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⑶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由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由报信息不匹配。
二,小规模纳税人7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0个涉税风险点:
⑴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⑵《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⑷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⑸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⑹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⑺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⑻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⑼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城市维护建设税电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话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电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3.企业所得税方面11个涉税风险点:
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⑵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⑶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⑷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⑸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⑹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⑺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⑻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⑼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⑽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⑾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4.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⑵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⑶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⑷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 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
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犀租金收入未由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6.土地增值税方面8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一地增佰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 并计管缴纳十地增佰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⑷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⑸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⑺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⑻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7.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十地出让金、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8.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句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话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一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电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电报的城镇一地使用税面积少干一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十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房产,十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十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十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10.车船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车辆购置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3.残疾人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50个涉税风险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公司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财税处理工作中注意。
专注于企业服务,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海内外公司注册,开户,变更,注销,
疑难名称核准(驰名,近似,生僻字,二十五条,十七条,十八条)
离岸公司公证,香港公司做账审计,香港资信证明,
资金业务(验资实缴,摆账,过桥,亮资),
私募基金业务(收壳,保壳,通道,备案,变更,人才推荐)
车牌(粤b牌,香港牌,粤港两地牌)
各类金融公司业务:
典当行,保险经纪,融资担保,小额贷,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财富管理,
私募牌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科技,拍卖牌照,金融服务,互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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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金税三期上线发言
01
金四期,真正来了!
未来,我们将在智慧税务引领下进一步实现自动“算税”。我们正致力于利用企业经营指标等大数据,依照税法制度规定,依托新的算法,逐步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生成申报,经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大幅减轻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
“以数治税”时期,税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数的聚合赋能而提升,体现的是乘数效应。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必然进入“以数治税”阶段。当前,我们正以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在此基础上,通过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对同一企业或个人不同时期、不同税种、不同费种之间,以及同规模同类型企业或个人相互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监控,让数据既能以最小颗粒度像串珍珠一样自动灵活组合,又能以最大精细度像切钻石一样多维度折射光彩。以此全面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和税收治理水平。
——摘自《深化金砖税收合作 共拓金色发展之路 ——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的发言》(王军)
02
金税四期的上线应把握好
这15个重要提醒!
01
金税四期从名称上可以看出,属于金税三期的升级版。
02
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信息共享、信息核查!
03
一句话就是“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而“金税四期”需要解决的不仅是税务方面,还有“非税”业务,需要实现多维化、全方位的全流程监控。
04
金税四期上线之后,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国家要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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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并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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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纳税人的监控可以用四个全来说明,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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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资金的监控将会更为严格,特别是个人卡交易,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包括微信和支付宝,买个菜都只能给现金,所有业务都得去柜台办;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从而真正实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碰壁”!一旦失信、你将寸步难行!
08
银行税务共享信息的时代到来了!
2023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大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最大的亮点就是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的三大功能。
09
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下一步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伴随着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的建立和新个税中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个人的资产收支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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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预计将会构建更强大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税务管理征收业务的通办,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全数据“云化”打通,进而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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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以及随着税务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隐藏在底层、水下和背后的肮脏交易事项会很快漏出水面。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监管只会越来越严,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大大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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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未来企业的财务合规和税务合规,将是唯一出路!投机取巧、巧取豪夺、变换名目、虚开虚抵、到处找票等终究纸包不住火,到头来必将是一条死胡同!企业必须尽快步入财务合规改造期,规范做账和依法纳税,就是最好的税务筹划!越规范、越节税、风险越低!不规范,就是等死,永远做不大!记住合规第一:否则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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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特殊时期虽然会给企业留出优惠政策和一定空间余地,但是并不代表国家会视而不见、更不代表国家会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因此企业应走好每一步、且行且珍惜!一切没有实际业务为前提的开票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税收洼地不是避税天堂,更不是万能的!“税收洼地”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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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会计人员做账更是建立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一定要反映业务的来龙去脉,回归业务的真实的商业本质,无中生有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必将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企业一定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让真实的业务真实再现,回归业务的本来面目和商业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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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民企的监管态度,标志就是“查账户查到了什么程度”,2023年以及即将到来的2023年将会是监管最严的一年,大家拭目以待,且行且珍惜!未来几年更是财务需要创新的一年,要敢于创新、不要安于现状、墨守成规!一定要记住,稽查作为税务征管上的最后一道防线!你不理税,税必理你!现在就是大浪淘沙的时代,能够留下了的企业就是好的企业!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第4篇】金税三期总提示不适用
国家税务局长王军指出: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
金税四期工程将 “非税”业务也被纳入其中,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1.金税四期上线的15个主要功能、监管风险变化解读
1、金税四期从名称上可以看出,属于金税三期的升级版。
2、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
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信息共享、信息核查!
3、“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而“金税四期”需要解决的不仅是税务方面,还有“非税”业务,需要实现多维化、全方位的全流程监控。
4、金税四期上线之后,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助力国家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5、下一步,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并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6、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纳税人的监控可以用四个全来说明,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
7、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资金的监控将会更为严格,特别是个人卡交易,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包括微信和支付宝,买个菜都只能给现金,所有业务都得去柜台办;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从而真正实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碰壁”!一旦失信、你将寸步难行!
8、银行税务共享信息的时代到来了!
2023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大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最大的亮点就是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的三大功能。
9、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下一步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伴随着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的建立和新个税中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个人的资产收支更加透明化。
10、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预计将会构建更强大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税务管理征收业务的通办,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全数据“云化”打通,进而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
11、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以及随着税务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隐藏在底层、水下和背后的交易事项会很快漏出水面。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监管只会越来越严,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大大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12、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未来企业的财务合规和税务合规,将是唯一出路!企业必须尽快步入财务合规改造期,规范做账和依法纳税,就是最好的税务筹划!
13、没有实际业务为前提的开票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税收洼地不是避税天堂,更不是万能的!“税收洼地”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滥用”!
14、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会计人员做账更是建立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要反映业务的来龙去脉,回归业务的真实的商业本质,无中生有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必将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企业一定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让真实的业务真实再现,回归业务的本来面目和商业本质!
15、国家对民企的监管态度,标志就是“查账户查到了什么程度”,2023年以及即将到来的2023年将可能成为监管最严的一年。
金税四期即将到来,势必会监管越来越严!企业请自查以下41个异常情况,务必警惕!
2.企业应关注的40个自查要点
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尤其是源头对接散户收货的钢铁等大宗商品生产企业,异常的增值税税负将使税务机关对企业原料购进产生质疑,若发票取得存在模式上的不合规,则极易引发被查处虚开风险。
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用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农产品收购发票数量较大,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39、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4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
3.以图汇总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点
增值税涉税风险点
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点
【第5篇】个人所得税金税三期客户端
金税三期个税扣缴客户端该如何操作?话不多说,答案为您一一揭晓~
一、个税扣缴客户端界面上的在线咨询功能,是否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是人工客服还是智能客服?
1、工作时间是人工客服,休息时间是机器人提供服务。
2、目前深圳地区纳税人使用的个税扣缴客户端支持此功能,后续升级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热线40071-12366服务时间是什么时候?尝试拨打接转人工多次等待并没有人接听或者出现按语音播报热线后自动挂断,请问是什么情况?
1、服务时间同上。
2、因此次集中推广,纳税人咨询量剧增,排队情况较为严重。
三、六百个坐席负责的咨询范围具体是什么?
1、六百个座席是软件开发公司远程呼叫中心坐席总量,服务范围涵盖全国。
2、在个税扣缴客户端推广期间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仅限软件操作问题。
四、大厅若重置了密码,且同时修改手机号码,是否影响电子税务局的登录手机?
不影响。
五、作废报表,是需要在申报期内作废还是任何时候都可以作废?作废的当月的是否有次数限制?作废以前月份的,限制三个月内能作废,那三个月内每个所属期都可以作废一次,还是三个所属期一共可以作废一次?
1、作废是需要在征期内且没有进行税款缴纳操作之前。
2、当月只要满足作废条件的情况下是没有次数限制。
3、过了申报期就不能作废只能更正。
4、仅支持更正近三个月的申报数据,仅支持更正一次。
六、针对新企业,电子税务局的密码换了,个税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否跟着变,还是说是识别号的后八位?纳税人识别号有440开头的,也是91开头的社会信用代码,该社会信用代码最后一位是字母,请问密码还是带上最后一位字母的后八位吗?
1、6月15日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合并后新绑定的企业,电子税务局密码换了,客户端申报密码不会变。
2、国地税合并之前已经绑定的企业,密码还是用原来的。
3、电子税务局合并后才绑定的企业客户端密码是纳税人识别号后八位,字母也算(界面有提示)。
七、个税扣缴客户端同一所属期是否只能申报一次,如果报过当月的工资薪金后,还需要申报当月的劳务报酬,股息红利等,是更正工资薪金的报表还是可以再报一次?
可以直接使用更正申报功能进行全量更正,或上门申请分部门申报,再通过分部门申报功能实现对上述所得分别申报。
八、个税扣缴客户端同一个帐号注册两次会影响动态密码吗?
不会。
九、请核实个税扣缴客户端税款计算里面“已扣缴税额”项目,纳税人能否手动填写?因有一部分税目比如劳务报酬项目,纳税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是会预缴1.5%的个税,之前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是把该部分填写在已扣缴税额栏目,现在这部分预缴税款若无法在系统内手动填写,应如何处理?
1、个税扣缴客户端也已支持劳务报酬已扣缴税额的填写。
2、纳税人可以到劳务报酬报表填写模块—>税款计算—>已扣缴税额进行填写。
十、纳税人在申报发送报表时系统提示ca解密失败,纳税人并没有输入密码还出现这个提示,请核实这是什么情况?
先核实企业是否加密方式选择了ca证书,若企业实际是动态码加密方式,可以通过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申报安全设置进行修改。
十一、个税扣缴客户端密码也是错五次锁定,半小时后自动解锁吗?
是的。密码解锁跟原来的一样。
【第6篇】金税三期税友集团
近日,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税友集团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的“税务大数据计算与服务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这是税友集团继2023年度荣获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来,再度获得分量更重的国家级科技大奖。
本次获奖的“税务大数据计算与服务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系由税友集团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结合国家金税工程需求,针对税务数据面临点多线长难验真、省际孤岛难共享、高维特征难建模、偷逃骗税难发现、纳税诚信难评价等难题,历经10年的厚积薄发,终于研制出国家税务大数据分析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包括:个人税收管理系统、指标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信用管理系统等技术与业务模块,提出“纳税人利益关联网络”概念并攻克相关核心技术,创造性地将复杂网络理论应用于税务数据分析,应用于发现偷、逃、骗税疑点及纳税信用管理领域,在国家税务系统的大数据技术与服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应用与推广成效。
截止目前,该项目总计获国家发明专利25项;获软件著作权122项;登记软件产品88项;制定行业规范15项。在国税总局和所有省级国、地税局应用,为5000万法人纳税人提供服务,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全国税务系统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国税总局认为:“税友集团的本次获奖项目,极大提高税收风险识别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其科技进步奖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公民和组织。奖项要求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税友集团此次荣膺国家级奖项,是国家层面对税友近年来在税务大数据领域所做贡献的极大肯定与褒奖。而领先的技术地位也进一步巩固了税友在中国税务信息化与涉税咨询服务领域的领军地位,同时,该项目的全面推广,将为提升国家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提供坚实技术保障,使中国涉税领域的信息化水平逐步达到国际水平,进而为全国7000万纳税人带来广泛而持久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7篇】金税三期怎么认证发票
“金税四期之后,很多同学都接触到了全电发票,很多同学初见感觉很像是事业性收费财政专票,但细看却又有很大的不同,那么全电发票与传统发票版式、样式有什么区别?使用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全电发票与电子发票有很多的区别,首先最大的区别是票面,版式相比更简单,信息更加直观,销售方/购票方均不需要盖章。其次,以后没有买发票的概念,随时上金税系统随时开票,这将直接导致以后开具的发票号码是不连续的。第三,开票的额度是自动调节的,目前大家总会关注开票的额度、账户的升级等,以后可以动态地调整企业的开票额度,开票时直接就在金税系统中开,收发票也直接在金税系统中收,当然,开票人、收票人均将需要实名认证。最后,基于区块链的思路,以后各家企业将在税局数据系统中更加完整的画像,税局将更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供应链上下游,甚至可以协助公司寻找相应的供应商及客户资源。
01—全电发票版式详解
全电发票不区分专票、普票,全部都是同样的版式。正上方字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左上方,一个动态的二维码和一个标签;右上方,包括发票号码和开票时间两个信息。发票分为三个信息栏次,基本信息栏次,特定信息栏次、附加信息栏次。基本信息栏次内:购买/销售方信息,包括购销纳税人的识别号及名称;特定商品的商品编码和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征收率、税率。左上方特定信息栏次内:有二维码及标签,通过特定的经济业务事项来选择不同的标签,例如选定交通运输服务标签,特定的业务信息就可以展现在开票标签内,比如:起运地、到达地、车牌号、运输货物等。类似的标签有13项,分别为交通运输、建筑服务、稀土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对外销售、差卷烟、旅客运输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差额开票)、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全额开票)。在附加信息栏次与我们的传统发票中的备注栏是不同的,比如你可以填写销售了货款的违约金、税法中是要定义为价外费用并一并缴纳增值税,当然,该附加栏次的信息不是必填事项,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和情况来决策填写。
02—全电发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
一是管理方式不同。 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对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额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是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最后,全电发票只有一联,不会在票面标注具体联次。
03—全电发票查验途径
全电发票管理平台基于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进销项管理,提供基于供应链一体化、电子会计档案智能化的服务,更好将业务与财务的整合,帮助企业在降低财税管理成本的前提下,实现业财税的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加速企业发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可以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等基本信息,也可以直接导入。
04—发票入账及归档
当收到电子会计凭证,无论是否收到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均应当主动向开票单位索取电子格式的票据会计凭证。同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ofd源文件。
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仅以电子副本文件报销入账归档。
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综上,在“全电发票”的新规则下,企业会面临更严格的稽查,一旦出现税务合规问题,开票额度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企业收入的持续和增长 ,所以这一点老板必须注意。畅捷通好会计已实现全电发票从采集、识别、查验、入账、抵扣、归档的全链路数智化管理,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全电发票的全面到来。
05—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推行进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建设工作部署:2023年12月1日起,在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内蒙古、上海3地试点地区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试点使用的依托电子税务局搭建的平台称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票平台”)1.0版,实现了56项功能,成功开出第一张“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本省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随后,2023年4月1日起,在广东地区的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电票平台1.5版成功在广东省上线切换,实现了142项功能,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本省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2023年4月2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电票平台1.5版成功在内蒙古上线切换,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本自治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2023年5月10日起,四川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2023年5月23日起,上海市切换电票平台1.5版,并可向四川省、广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自2023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逐步扩至全国。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3个地区以外的纳税人暂仅作为受票方,分步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转自知乎:复旦管院mpacc
【第8篇】年收入12万如何申报金税三期
会计大大们都好勤奋啊,已经在给年所得12万的自然人们申报了。
但是有没有发现,申报不仅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报错,表里面带出来的数据与实际也是不符的,这究竟是咋回事?
因2023年上了金税三期,个税申报方式有了质的变化,而年12万也会有相应变化,故本表虽然已经上线了,但还在不断优化中。
小编提醒:最快在下周会上线修复后的年12万申报表,当然上线后我们办税总动员也会提供一手的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也请会计朋友们实时留意哦!
【第9篇】金税三期网税系统用户名是什么
金税三期采用了最新的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通过大数据比对,税务局知道你开具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多少费用发票,也知道你公司所处的行业应该产生多少利润,你的税还能逃吗?
01
“金税三期”是什么?
金税三期指的是建立“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全方位大数据税务识别系统。
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个应用系统软件。
02
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
以前的系统只能识别发票上的“基础信息,如金额、税号”等,但现在的金三系统,就是人工智能了,将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的全要素信息。现在的“金三”系统,采用的是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强大到超乎想象。
1、企业的任何事项均会留下记录,金税三期的大数据,也会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等。只要大数据系统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做为起点,追查同一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以及是否购买假发票入账,其实一目了然。
2、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商品品目可是由商品编码控制,商品数量由单位编码控制,一旦被监控,系统将直接知道你企业的库存状况,并计算出商品增值额、库存存量额,对增值税你还敢抱侥幸的心吗?
3、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应该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
4、金三上线,企业的违规被查风险确实增大,掩耳盗铃式的反舞弊手段失灵,一批靠偷漏税的企业,必然成为税务预警的对象。
5、利用大数据,金三系统现在连你发生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买过多少房,买过几辆车);多少费用发票(多少是办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请客的),都可以准确知道。等到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善开放,到时所有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保等,100%都能够检测到~
03
不少企业认栽“金税三期”
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作进项转出。由此而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并受到漏缴税款0.5倍--5倍的罚款,还有每天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
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
04
“金税三期”分析
国税的金三系统正运用“互联网+”思维,稳步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广电子发票,加大税收大数据运用,使税收征管从凭个人经验管理向依靠大数据分析转变。
据了解,目前国税的金三系统还没有开放全部功能,就这样都查出不少企业逃税。假如到了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成开放,估计是一抓一个准,100%能够监测到。
在此再三郑重告诫各位老板: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不要在外面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税务局已经通报提醒各纳税人一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05
总结分析
大数据严密,企业也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单笔超过1万的金额必须过公账;
(2)备齐购货合同、销货合同、送货单、入库单等交易凭据;
(3)贸易企业开票货物名称购、销项对应。
金税三期后,出现了全国统一的数据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大数据的价值在于具备跨数据源的视角,即从信息流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将来,税务部门将拥有核心数据,也可能和政府部门、企业、个人或第三方平台等,共同围绕税务大数据创造价值,企业偷漏税行为再难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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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未扣款
1
环境要求
建议本地浏览器版本为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
2
基本操作说明
业务概述
根据总局最新要求:首违不罚最新指导意见,查询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催报催缴“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未结案、已结案登记信息仅有一条,并且登记日期在当月以内。支持两个场景允许纳税人逾期补申报(先申报再不予处罚)同时支持结案后补充申报(先不予处罚再补申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现有流程处罚完毕后可进行逾期补申报。金三处罚决定书(要求已销号才可进行逾期补申报);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后,系统自动调用金三逾期未申报查询接口,如接口返回该纳税人存在逾期未申报数据,则网上申报系统提示纳税人先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简易处罚”事项(自动弹出提示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简易处罚”模块连接)。待查询网上办税服务厅数据库中“简易处罚”办结标志为成功后,方可进入应申报信息生成环节。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逾期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操作说明
第一步
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第二步
点击“逾期申报”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第三步
填写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保存”,若数据填写错误,点击“重置”按钮重置申报表重新填写,若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四步
进入申报结果回执界面,显示本次申报结果及扣款结果。点击“打印回执”可打印当前申报结果回执。
点击“下载pdf”,可“打开”或“保存”报表。
第五步
若操作人员发现表单填写有误,可在【申报作废】模块,作废报表。
输入“申报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查询出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进行作废。
系统提示作废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业务操作。
第六步
需要单独进入缴款界面,可点击左侧栏的“税费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第11篇】金税三期往期记录
金税三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总称,主要做的事情是统一全国国税、地税的征管系统。其拥有的强大的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于给企业安上了“监控”。金税三期以票控税转向以票控账,可以说给发票虚开致命一击。
企业做任何事项均会留下记录,金税三期实现数据统一共享,所有数据类别必须输入,勾稽关系自动比对,开票的收入、成本、费用数据一目了然,可以说一个环节出错,整个链条都会被查。
【第12篇】金税三期系统切换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告
2023年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4月1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3年3月20日0时--2023年3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3年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停止缴费服务。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及时间安排
(一)自2023年4月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同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二)新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主要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原线上、线下渠道保持不变。
(三)新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原提供的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方式可继续正常使用,缴费人可自行选择。
三、注意事项
(一)新系统上线初期,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线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如确需到税务部门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期间,税务部门将及时告知缴费人业务办理差异、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相关事宜,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等渠道发布的信息。
(三)为保障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服务热线,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来源:河南税务
【第13篇】金税三期每月几号
“金税三期”,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步入“大数据”集成管理时代。那么它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企业又和它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小编今天带你了解金税三期!同学们记得做好笔记奥!
意义
金税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
建立“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全方位大数据税务识别系统
在“以票控税”的思路下,建设的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境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
主要工作范围
查个税与社保
库存帐是否一致
虚开发票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重要发展阶段
2009-2023年底,这个阶段属于试点阶段,我国全面启动“金税三期”的工作
2015-2023年底,开始推广和上线运行,我国实现了“金税三期”的全覆盖
2023年后,整合升级,功能强大
三大特点
信息集合化,数据大集中
信息深度应用,持续优化
数据分析+自动化税务监管能力,高效识别不规范行为
九大亮点
运用先进税收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做好总体规划
统一全国征收数据标准和口径
实现全国征收数据大集中
统一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
统一规范外部信息交换和纳税服务系统
实行遵从风险管理
加强管理决策
支持个人税收管理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企业对缴税三期的风险规避
守住“底线”:合法经营,严格管控
搭好“天线”:提升专业知识,提高综合处理水平
税企合作:互动沟通,互惠双赢
小编小结:
金税三期的实施,推动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对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生产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加强了内部管理,纳税评估系统的加强,对诚信纳税更加严格;统一了我地税的业务操作和执行标准,促进部门管理职能的变革,使税收环境更加公平透明!
【第14篇】金税三期数据连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渭南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与大力支持。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全国金税三期数据治理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涉税事项提醒如下:
一、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后,均应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等相关税费;增值税享受减征、免征优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亦享受减征、免征优惠,但纳税人必须办理纳税申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对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且根据注册的生产经营地址查无下落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张贴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对按照业务规程认定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进行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全面应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国税、地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纳税人必须在国税、地税同时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逃避纳税义务被国税、地税任何一方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不能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事项,其法定代表人在国税、地税均不能再次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提醒全市广大纳税人,依法、正确、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做守法诚信纳税人。
如果您有任何税务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第15篇】金税三期个税补缴
某公司财务总监协助公司偷逃个税,被判刑责!我们在此提醒大家:个税不能乱筹划!
01
协助公司筹划个税
财务总监补税620万+拘役
近日,粮饷君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
公司的财务总监协助公司利用第三方平台代发员工奖金和销售提成,同时还虚开发票逃避个税,并最终受到处罚。
具体案情如下:
在被判罚后,财务总监康某自行向税务机关补缴了公司漏缴的个人所得税人民币6,165,956.18元。因此,法院从轻处罚康某,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金。
这个案例启示我们工资个税不能乱筹划,这6种避税方法,不能用!
1、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违法!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
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2、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违法!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3、补贴不申报个税,违法!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
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发放工资的手法。
4、大量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税免征额由3500上调至5000后,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和地区行业一比较,明显偏低,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5、虚开发票抵扣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法,不仅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6、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一人一税号,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了!
02
税局怎么查工资?
一般从这4个方面入手!
税务局查工资,一般通过数据分析交差比对,检查企业工资是否异常。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务上的工资支出,会从这4个方面入手稽查:
1、审核工资凭证
检查企业记录的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等,以审查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企业人数和薪酬标准是否合理,同时审查分析企业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3、审查账实差异
检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的发放是否正常。
4、结合第三方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四期系统和社保系统等,核查工资表中个人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以及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给大家提个醒:工资发放的形式和金额,最起码要符合常识和常理。
03
如何规划“工资薪金”
合理节税
实务中大家非常关心如何规划“工资薪金”以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实用方法思路:
方法一: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
这些福利不针对特定对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 免费提供宿舍或交通工具,下午茶等。
这些福利费难以对应到每个职工头上,属于集体福利,不缴纳个税。
方法二:凡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项目,在工资表中单独列示。
常用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方法三:利用股息红利、工资、福利费的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法,降低个税负担。
1、将部分工资转变为集体福利费
例如:某人每月工资是17500元(不考虑附加扣除项目)
此时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7500-5000)*20%-1410=1090元。
如果将员工的工资调整为17000元,剩余的500元作为免个人所得税的集体福利费形式发放。
此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7000-5000)*10%-210=990元。
2、将工资薪金转为股息股利等——股利红利缴纳20%个人所得税。
高收入的人群税收主要分为两个板块:工资和股息红利。
股东红利不能等到年终分红的时候才开始税务筹划,必须得提前安排,合规的进行税务筹划。
股东,高管等高净值、高收入人群,如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可能高达45%的个税税率,而相较股息红利仅20%的个税税率。
因此,股东、高管等高收入、高净值人群需要提前测算、合理规划,是按照工资薪金取得收入,还是股息红利。
3、利用股票期权递延纳税
根据财税[2016]101号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可以合规地进行税务筹划,实现合理节税的目的。
但是,请注意:任何的减税或避税方法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实施,不能违规操作。
温馨提示
粮饷君整理了《190+企业税务筹划案例》,需要联系,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