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1篇优质的委托代征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委托代征税款企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委托代征税款企业
据税筹圈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8月份,海南省内累计已超200家平台企业获税务委托代征资,而6-8月份已经近50家获得委托代征资质,部分为新企业,部分为续展企业。目前海南省已经暂停发放委托代征资质,同时全面展开对于存量违规委托代征平台进行清理整治,部分代征协议到期企业已经无法续展。
6-8月份委托代征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海南裕米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数字联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领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薪灵活(海口)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灵活用工互联网有限责任公司
众信微云(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中翼(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蓝吧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德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珑(海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蜜糖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锦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贝宝(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南奕科技有限公司
洋浦富华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全思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海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海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海南蚁恒科技有限公司
快钱共享经济技术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翼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椰享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薪多共享经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云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众得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卓菁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十五范式共享经济服务平台(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邦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亚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讯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链捷(海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飞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众合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捷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创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汉龙智科技有限公司
海口创客优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众乐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省银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凯林科技有限公司
链港(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海纳智链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随着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推出,依托个税代征模式的企业灵活用工与自由职业结算服务平台呼之欲出,其核心就是解决金税三期要求的业务+发票+资金的合规性。
什么是委托代征?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关于委托代征基础知识可以点击这里。
据税筹圈独家获悉,目前包括天津、湖南、山东、河南、海南、浙江、江苏、辽宁、江西、安徽、甘肃等在内的十多个省市地方税务机关已授权多家企业开展委托代征个税业务。
委托代征需求源于自由职业者群体,随着中国互联网普及,一人多职业的情况极为常见,例如:物流人员可能同时为几个物流公司服务,网红主播也同时在多个平台直播。目前个税代征市场目前客户群体要是出行、电商、在线直播、众包、物流等领域。
【第2篇】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01
问:双软企业的税务优惠采集在哪里操作?
答:您好,您可以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办理。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
三、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页面。
02
问:在哪里可以查看我的委托代征协议信息?
答:您好,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委托代征协议查询】查看相关信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
二、一户式查询—委托代征协议查询。
三、委托代征协议查询页面。
03
问:如何查询土地信息?
答:您好,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的“税源采集”,进入可看到自己的采集信息,您可以通过“查询土地信息”进行查询。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的“税源采集”,进入可看到自己的采集信息,您可以通过“查询土地信息”进行查询。
【第3篇】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
定西新闻网-定西日报讯 6月29日下午4时,市国税局委托甘肃省公航旅投资集团代征的17家建筑企业增值税284.30万元通过金税三期系统顺利实现申报纳税,甘肃省公航旅投资集团也因此成为全市营改增后“委托代征第一人”。
为保证营改增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筑业预缴税款申报纳税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国税局成立“大型建设项目征管组”,由市局征管科承担委托代征管理工作,前往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协商委托代征事宜,碰到建设方以财务人员少无暇顾及为由推诿拒绝,征管组不等不靠,积极准备详尽资料和运作方案,减轻对方工作量,打消对方顾虑,以诚心打动对方,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甘肃省公航旅投资集团同意对其工程建设中外埠纳税人预缴增值税税款开展委托代征。
代征单位的问题解决了,但因为是新业务,此前没有现成的流程和方案,实践运作中困难重重,征管组发挥“苦抓、苦学、苦干”精神,不懂就问,不会就学,不成就试,终于攻克了委托代征协议签署、四方协议签订、外埠纳税人报验、委托代征申报、税收票证领用开具、税款上解入库等一系列业务和技术难题,成功实现“金三”系统营改增后大型建筑项目增值税委托代征税款入库,找到了建筑业外埠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征管难题突破口,为建筑行业税收征探索到了一条可行之路。(黄海英 罗晓俊)
【第4篇】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委托代征税款的相关问题,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二、委托代征的范围
委托代征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的规定,结合当地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
税务机关不得将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委托他人代征。
收,委托他人代征。
三、代征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代征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是要求代征人应与纳税人有管理、经济业务往来、地缘等关系。
二是要求代征人为单位的,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等便于委托代征的条件;代征人为个人的,应遵纪守法,并具备与完成代征税款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税收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委托代征资格公告的内容
委托代征资格公告的内容如下:
1、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2、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
3、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4、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
五、委托代征工作中税务机关的职责
委托代征工作中税务机关的职责如下:
1、审查代征人资格,确定、登记代征人的相关信息;
2、填制、发放、收回、缴销《委托代征证书》;
3、确定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税率等;
4、核定和调整代征人代征的个体工商户定额,并通知纳税人和代征人执行;
5、定期核查代征人的管户信息,了解代征户籍变化情况;
6、采集委托代征的征收信息、纳税人欠税信息、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等信息;
7、辅导和培训代征人;
8、按有关规定确定代征手续费比率,办理手续费支付手续;
9、督促代征人按时解缴代征税款,并对代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10、其他管理职责。
六、委托代征工作中代征人的职责
委托代征工作中代征人的职责如下:
1、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
2、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税收票证、发票,确保税收票证和发票安全;
3、代征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
4、建立代征税款账簿,逐户登记代征税种税目、税款金额及税款所属期等内容;
5、在税务机关确定的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和其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
6、对拒绝代征人依法代征税款的纳税人,自其拒绝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税务机关;
7、在代征税款工作中获知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法为纳税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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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委托代征属于税款征收的方式吗
“三代”指的是税款征收方式中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根据财行〔2019〕11号规定:
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简单来说,它们的区别主要为:
01.
代扣代缴是款项支付方代税务机关扣税,代收代缴是款项收取方代税务机关扣除,委托代征是税务机关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征税款。
02.
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是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人的法定义务,若没有按规定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委托代征则是双方协商后,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03.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按照规定需要办理登记,委托代征需要税务机关和有关单位或人员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
【第6篇】地税委托代征税款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用于工会组织发展的经济命脉,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基础,也是工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前提条件,乌兰县总工会联合县地税局积极开展地税代征工作,自下发代征任务后,督促征管人员加强征管措施。同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在去年征收范围的基础上,深入全县内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逐户进行登记,建立征收台账。认真核对企业列支或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准确测算工会经费,避免企业出现少缴、漏缴现象。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征收工会筹备金,并与企业一起协调组建工会组织。确保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历经一个月的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现乌兰县企业工会组织27家,会员838人,其中男会员:601人,女会员:237人、变更合并1家、倒闭3家、未开工3家、半停产2家,2023年新建企业工会组织2家,会员84名。截至年底,共18家企业,地税局累计代收工会经费16.30万元。总工会坚持依法代征,做到税费并重,将工会经费代征工作与工会工作紧密相连,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在地税代征工作开展的同时,我们及时建立起工会经费代收档案,全面了解和掌握缴纳工会经费的第一手资料,做到企业工会申报,地税代征,确保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第7篇】2023年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近日,区税务局与华西办事处成功签订税收委托代征协议。这标志着区税务局委托华西办事处税收代征工作正式启动,成为全市第一个税收委托代征点。
华西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汪政磊说:我办还对辖区纳税户,还有房屋租赁户,企业的法人进行税法的宣传培训,今天到华西办开展签约仪式,是为了方便我办群众就近纳税,让综合治税让他们感受到提高一个有效的服务水平。
“感谢我们这次税务局和办事处的宣传,作为我们积极纳税人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且这次交税都是在就近办事处,也得到了很大的方便。”个体工商户吴勇说。
双方还表示,将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为辖区纳税群众提供更贴心、更高效、更优质的纳税服务。
西秀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黎荧
【第8篇】国税委托代征税款
委托代征税款可以网上申报了。如果你是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方请千万不要错过这份操作清单哟~快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委托代征的那些事吧~~
●●● 知识 科普 ●●●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以厦门地区为例,在二手车交易、保险、证券等交易领域中,为了便利纳税人,部分市场主体受托代为征收税款,为纳税人减负增效。
那么,成为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方需要哪些条件呢?
(一)办理委托代征、代售报告业务的委托代征人为已同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单位和人员;
(二)受托代征人所代征的税(费)种需经过“税(费)种认定”流程认定;
(三)代征单位代征税款时使用的完税凭证通过“票证领发”流程领取。
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电子税务局将为委托代征的单位开通最新完善的“委托代征报告”模块,下面就由小编手把手教您进行委托代征申报操作。
委托代征申报操作过程:
【第一步】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项;
【第三步】选择“综合申报—委托代征报告”;
【第四步】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这张表要第一个填写保存,才能再填写其他申报表。
点击该表会提示需要输入委托代征申报的所属期月份,该月份只能为本月或上月,如下图所示:
点开该表,第一栏为“被代征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该识别号为企业识别号,能自动带出该行的”被代征单位纳税人名称“、”中国或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被代征人所属行业“;
如果填写的识别号为自然人号码,这些栏次需要手动填写,选择”征收项目“和”征收品目“后会自动带出”税率或单位税额“,”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只能填写纳税人选择的所属期月份的起和止。
带*号栏次为必填选项,其他栏次根据纳税人实际业务要求来填写,该表可以根据纳税人实际代征情况填写多行,同时支持导入功能哦。
【第五步】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如果《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中的“应代征税额”合计大于0时,该表必须填写,会自动带出《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中“应代征税额”大于0的行次并取出《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中的相关栏次数据。
带*号栏次为必填选项,其他栏次根据纳税人实际业务要求来填写。
【第六步】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该表不是必填表,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会自动带出《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中应代征税额大于0的行次并取出《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中的相关栏次数据。
带*号栏次为必填选项,其他栏次根据纳税人实际业务要求来填写。
【第七步】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需要先填写并保存《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根据《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的“所属行业”、“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和“减免性质代码”,将相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合计展示出来,如下图所示:
这样委托代征申报操作就完成啦~受托代征人的你快来试试吧!!
【第9篇】委托代征税款有哪些
一.什么是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二.委托代征能征收哪些税?
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结合当地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是不得将法律、行政法规已确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委托他人代征。
三.申请委托代征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1.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三)有熟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能依法履行税收代征工作;
(四)税务机关根据委托代征事项和税收管理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代征税款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行为及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与完成代征税款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税收业务知识和
3.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
(一)与纳税人有管理关系;
(二)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
(三)与纳税人有地缘关系;
(四)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其他关系。
四.委托代征最长有效期是几年?
《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委托代征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向代征人发出《终止委托代征协议通知书》,提前终止委托代征协议:
(一)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
(二)税务机关被撤销主体资格的;
(三)因代征人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发生等情形,需要终止协议的;
(四)代征人有弄虚作假、故意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代征人应自委托代征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结清代征税款,缴销代征业务所需的税收票证和发票;税务机关应当收回《委托代征证书》,结清代征手续费
税务机关应当自委托代征协议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或者代征范围内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场所,公告代征人委托代征资格终止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公告的《委托代征协议书》主要内容。
五.《委托代征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二)委托代征范围和期限;
(三)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四)票、款结报缴销期限和额度;
(五)税务机关和代征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代征手续费标准;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有关事项。
六.委托代征证书主要内容有
委托代征证书
七.委托代征证书模板
委托代征证书模板
更多委托代征相关规定请自行阅读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第10篇】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税款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规定,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纵观该办法全文,可以归纳出标准的“委托代征”应当具备如下特征:
——代征人,是指依法接受委托、行使代征税款权利并承担《委托代征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单位或人员,签订协议应遵循民法的自愿原则;
——委托人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包括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代征手续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且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委托代征协议书》签订后,委托人应当向代征人发放《委托代征证书》;
——代征人不得对纳税人实施税款核定、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代征人在《委托代征协议书》授权范围内的代征税款行为引起纳税人的争议或法律纠纷的,由委托人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11篇】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
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的手续费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文/段文涛(税海涛声)
对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自2023年2月2日起,税务机关支付手续费的比例及限额是这样规定的:
一、支付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的一般规定: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3%支付手续费。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委托加工消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委托受托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支付代收手续费。关联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其他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
(五)税务机关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手续费。
(六)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车辆购置税,税务机关按每辆车支付15元手续费。
(七)税务机关委托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0.03%支付代征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代征人年度最高限额100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售印花税票按不超过代售金额5%支付手续费。
(八)税务机关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3%支付手续费。
(九)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税收以及委托代征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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