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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受理(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2 20:53:02 查看人数:5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延期缴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受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受理

【第1篇】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受理

2月22日晚,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保障企业用工、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优化提升服务等5个方面。全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帮助支持全市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共渡难关,实现保经营稳发展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

(一)加大社会保险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各项政策。自2023年2月起,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期结束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减免相关税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计量器具检定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三)缓交税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减免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减免疫情期间的承租企业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市级试点示范科创小微企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不重复支持)。社会资本经营用房运营企业或者业主(房东)为中小企业租户减免租金的,各区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五)降低要素成本。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区财政按照销售目录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燃气热力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金融支持

(一)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对于列入国家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各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能高于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并逐级申请中央财政按照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名单内重点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应低于1.6%。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我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3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稳定信贷供给。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对企业予以全力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引导在汉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倾斜,力争2023年一季度贷款增长不低于2023年同期水平,努力确保2023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要确保完成上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单列贷款规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三)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金融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成本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3年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23年下降不低于1个百分点。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免收担保费,对其他小微企业减半收取担保费,确保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对企业减免担保费。积极协调省再担保集团落实对我市的再担保费减免政策。对减免服务疫情防控和小微企业担保费的融资担保机构,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一定补助。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照规定核销代偿损失。(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容忍度。疫情期间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依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建立特殊时期征信异议处理“绿色通道”,创新受理和回复方式,提高征信异议处理效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发展改革委)

(五)用好融资应急资金。进一步扩大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将支持对象拓展到中小企业,将企业法人或者股东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纳入支持范围,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续贷需求,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放款。建立解抵押绿色通道,在办理转、续贷过程中涉及土地、房产解抵押事项时,申请资料完整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使用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的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三、保障企业用工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放宽全市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务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遭遇较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直接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照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对春节期间(截至2023年2月13日为止)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

(二)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核定业务及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照规定依法享受相关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足额补缴,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开展职业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者线上职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指导企业稳妥复工。各区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及时、足额为企业配备防控用品或者给予补贴,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生活场所的全面消毒卫生和全覆盖的疫情防控培训,提高企业及其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允许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一)加快兑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纳入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建立审核绿色通道,加快资金审批进度,及时拨付,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加大技改和研发补助力度。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全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含配套企业)为支持防疫工作实施的扩大产能技改项目,按其技改投入给予不超过50%、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开展防护用品、消毒制品、检验检测、药物研制、应急装备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生产企业,其发生的研发投入不受申报基本条件限制,可申请享受研发投入专项激励资金资助。(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挂牌督办,确保2023年6月底之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行业扶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时期行业发展情况,加快行业专项政策研究,制定“一业一策”精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共克时艰。(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优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因疫情产生的合同违约和纠纷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鼓励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五、优化提升服务

(一)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四办”改革,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不断优化企业办事流程。深化“企业直通车”服务,加强部门统筹和市区联动,实现企业需求快速响应和涉企问题快速调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狠抓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各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1日

【第2篇】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纳税人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自202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注意的事项:

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注:1.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

2.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须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理由”栏次中对不可抗力情况进行说明,并在“申请人承诺”栏次填写:“以上情况属实,特此承诺。”

申请办理时限:

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

有权批准的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税收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1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2条第一款。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2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3篇】税款延期缴纳原因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布公告,将二月份纳税申报期延期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延期至2月28日。延期纳税申报与延期缴款税款是一回事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延期申报纳税与延期缴纳税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延期纳税申报日之前纳税人需要预缴税款

延期纳税申报指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的作用或客观困难的影响,需要延期申报的,税务机关本着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出延期申报书面申请后,可批准其在一定期限内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完全出于主观原因或有意拖缴税款而不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本着严肃国家税法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则,可视其违法的轻重,给予处罚。

经核准延期办理延期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二、延期缴纳税款有最长3个月时限规定

延期缴纳税款前提是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核准,最长可以延期3个月。

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特殊困难”是指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

【第4篇】税款延期缴纳说明

根据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中关于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和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相关措施,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减少“面对面”接触办税,现将线上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指南展示给大家。

但您知道吗?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哦!

延期申报不等同于延期缴纳税款,为了让大家更快速地掌握此攻略,先给大家区分一下这两个锦囊妙计适合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那我们先来看看延期申报。

延期申报,是指您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申报确有困难而申请延期申报,但是延期申请通过后也必须按规定在法定纳税期内预缴税款,在经核准延长的申报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延期缴纳税款,是指您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您要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先进行申报,然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要在期限内完成延期的税款缴款哦!

说了那么多到底如何使用呢,接下来详细地介绍给大家,拿起小本本记好了呦~

延期申报

“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

疫情影响莫慌张,先看条件再选择,适合自己最重要

一.办理条件

首先我们要先看自己是否符合延期申报的条件,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可以延期申报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条件符合不冲动,材料齐全办理快

二.办理材料

万事俱备只欠提交,现场线上皆可选

三.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特殊时期建议采取“非必要,不进厅”的方式,优先选用在线渠道办理。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支持在线办理延期申报。网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2.填写申请表

(1)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和税费种信息。

(2)点击日期控件选择申请延期申报期限。

(3)点击【下一步】,转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3.上传附报资料

页面中会显示必报和条件报送的附报资料项。要求必报的附报资料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附报资料可选择不上传。

4.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界面可预览【申请表】和【附报资料】。

进入预览提交界面,可预览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点击【附报资料】,可预览附报资料。点击【提交】,转到审核中页面。

5.审核

5.1审核页面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已提交的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申请,撤销后可以重新发起;

5.2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能正确显示已填写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申请资料。

5.3完成提交后,待税务人员审核,纳税人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延期申报功能正在建设中,敬请期待。

延期缴纳税款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

两个妙计任君选,符合哪个用哪个

一.办理条件

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延期缴纳的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选好延期途径,备好办理材料

二.办理材料

特殊时期莫大意,网上申报更安全

三.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特殊时期建议采取“非必要,不进厅”的方式,优先选用在线渠道办理。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支持在线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网址: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2.填写申请表

(1)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和名称。

(2)红色星号为必填项。在输入框中输入申请延期缴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期限、填写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人员工资支出情况、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申请理由(可另附页)等字段。

3.上传附报资料

需要对应上传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必报),代理委托书(条件报送),代理人身份证件(条件报送)等附报资料。

4.预览提交

4.1必报的附报资料上传完整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界面。

4.2点击【附报资料】,可以预览附报资料。

4.3点击【提交】,进入审核中界面。

5.审核

5.1审核页面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已提交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申请,撤销后可以重新发起;

5.2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能正确显示已填写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申请资料。

5.3完成提交后,待税务人员审核,纳税人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您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延期申报或者延期缴纳税款,两个妙计要分清楚哦,疫情期间深圳市税务局建议您采取“非接触”的方式,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上述业务。

【第5篇】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生产经营概况表

昨日,在发布会上,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介绍了重庆“支持企业40条”涉及税收政策的8条政策。姚朝智表示,这8条政策分别体现在减税、免税、缓税、税前扣除、亏损结转等五个方面。

姚朝智介绍,在减税方面,重庆将阶段性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原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另外,重庆将实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给予3个月的税收减免。

“支持企业40条”提出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质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另外,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不受年度利润总额12%的限制。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及其相关服务的四大类行业困难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方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黎静

【第6篇】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书

纳税人可登录税局官网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使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第7篇】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如何填

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哪办?问题一个接一个,别着急,往下看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办理材料】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报送资料清单:

【办理方式】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疫情防控时期建议采取“非接触式”的方式,优先选用网络渠道办理。

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操作步骤如下(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为例):

登录各省市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后,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务行政许可”

2.点击“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项目——选中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选项。

3.在表格中填写“延期缴纳的税额”——“申请延期理由”——上传相关材料,并点击“校验”—“保存”—“提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5.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6.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向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转报。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转载自税屋

【第8篇】税款申请延期缴纳国税能批吗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有特殊困难民企可依法延期缴纳税款

南都讯见习记者李飞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划定了多项涉税事项的时间表,如到今年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及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针对民营企业的帮扶措施,如对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税务机关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划定多个时间表今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此次发布的《通知》从政策完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精准帮扶、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组织实施等五方面制订了26条具体措施,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多项规定均划定时间表。

如在办税资料准备方面,《通知》规定,要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23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2023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等纳税申报表,并推进实施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消费税“一键申报”。

另据公布内容,在一次办结事项方面《通知》也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划定明确的时间表,即:2023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2023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在办税时间上,《通知》明确继续压缩办税时间,“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时间标准,在上年度已较大幅度压缩的基础上,2023年再压缩10%以上。”另外,还有“2023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从目前13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除上述以外,为帮助“走出去”的民营企业降低在投资目的国家和地区税收负担、避免重复征收,《通知》还要求税务总局适时更新完善《“走出去”企业税收指引》,在目前已发布81份国别税收投资指南的基础上,2023年底前,再更新和发布20份左右,基本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

有特殊困难民企可依法延期缴纳税款

南都记者获悉,《通知》不仅在营商环境优化上提出多项措施,在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也有6条措施开展精准帮扶。南都记者关注到,纳税信用良好但生产经营困难的民企可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

该《通知》第十五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对生产经营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税务机关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此外,针对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通知》要求建立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由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明确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

据悉,《通知》还就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作出明确部署,如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落实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积极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等规定,以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12366纳税服务热线调查民企需求受理税收法律咨询投诉与举报

除上述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规定外,为健全沟通机制,并严格税收执法,充分保障民营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国家税务总局还在《通知》中明确,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开展专项调查,以及受理法律咨询和投诉举报。

《通知》第十三条明确,要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会同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等部门,进一步扩展税企双方沟通渠道和平台。要经常性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征询民营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税务总局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需求专项调查。

此外,第二十二条也规定,要研究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包括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专线,受理民营企业纳税人的税收法律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级税务机关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等内容。

在规范税收执法方面,该文件还在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等方面有详细安排。

【第9篇】滚动审批延期缴纳税款

为了能给各位新手会计人员了解更多的会计账务处理,小编现在要来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是“延期缴纳税款会计账务处理”,如果各位对这个内容有其它疑问想咨询,可直接在线联系我们答疑老师!

延期缴纳税款会计账务处理

答:支付罚款时直接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延期缴纳税款会计账务处理?相关内容延伸: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处理

一、延期缴纳税款的适用对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

1、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较大影响的;

【重要提示】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和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如风、火、水、地震等。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当期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重要提示】当期货币资金是指应纳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所拥有的各种货币资金,其中不包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

二、申请的时限

纳税人应当在税款缴纳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申请。

三、报送的申请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及申请审批表,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不可动用资金有关证明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当期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及主管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四、延期时限

延期缴纳的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重要提示】同一笔税款不能滚动申请延期缴纳。

五、税务机关办理要求

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应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对省局出具核查报告,与纳税人相关申请资料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前两日送达省局。

对虽符合申请条件,但在税款缴纳期限届满后提出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不予受理。

关于小编介绍的以上内容“延期缴纳税款会计账务处理“的内容,小编已经介绍完了,如果你们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我们的老会计答疑咨询,我们将会为你解决问题!

【第10篇】延期缴纳税款预缴比例

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的税款滞纳金问题,比如某企业经批准延期申报而预缴的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国税函[2007]7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规定:

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但纳税人要注意,因为预缴时具体申报数字并未出来,只能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税额预缴,但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即本期预计纳税额将远远大于上期实际缴纳税额,则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税额预缴纳则可能造成利用延期申报而迟滞国家大笔税款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当核定税额,而纳税人最好也应预估较接近数字预缴税款,以免产生税务争议。

延期申报的办理程序指的是什么?

主管国税机关: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二、申请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下称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前向办税服务厅涉税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含下列内容: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延期申报审批表;

(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11篇】延期缴纳税款由谁批准

用老板听得懂的语言解说税法,助力老板明明白白交税,不交冤枉税!

第1024问

6个月的延缓缴税期满,企业依然缴税困难的话还可以申请缓缴吗?

答:如果贵公司按《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享受缓缴税费政策后,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12篇】最新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权限

纳税人因以下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如自然灾害等;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延缴申请,并报送下列资料:

1)延期纳税申请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保预算等。

延期缴税的申请应经省级税务局批准,延长纳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经申请未批准的,纳税人还需要缴纳自税款届满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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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延期缴纳税款延期月份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税务局一直在精简各种流程,缩短各种时效。之前必须去大厅的许多业务,现在可以在线上办理了,之前需要一个月才能办成的业务,现在可能只需要不到10天。

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中,税务局又宣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包括取消一些事项的行政许可,缩减一些税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其中有些事项对于公司企业和会计而言影响很大,一起来看看吧。

文件中比较重要的事项是:

1、有5项税务行政许可取消法制审核等环节。

具体来看:延期申报的核准,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以及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2、编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3、对于各种变相许可,进行大力、严肃清查。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之外的,以备案、证明、年检、认证等名义要求审批的,将被认定为变相许可。

4、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简化、优化各种流程的同时,对于监管也在加强,对于一些事项会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动态监管。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5个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其办理流程也随着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我们将相关新的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参考:

1、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的最新办理流程

在实施机关、提交资料和实施程序等方面有一些变化,实施条件、申请时限和办结时限跟之前一样,没有变化。具体如下:

2、延期申报核准的最新办理流程

这个事项只有提交资料和实施程序发生了变化,原来需要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现在变成了延期申报申请表。同时办理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核准(核定)。具体如下:

3、变更纳税定额审核的最新办理流程

总体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34号相比,变化不是很大,重点是不再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核定的最新办理流程

主要变化点也是在提交资料和办理程序上,其中提交资料方面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成了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实际利润额以外)核定申请表。

实施程序上的变化点,如下:

5、原来的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变更为确定发票印制企业。办理流程上主要是大幅精简了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变化对比表如下: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详细内容,可以去看下2023年19号和20号公告内容。

【第14篇】税款延期缴纳后如何申报

小编温馨提示,2023年有2项申报分别到3月30日、3月31日结束!这是这段时间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哈。

01

不延期!不延期!

3月底结束!

纳税人务必重视,尽早完成。

一、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截止到3月31日

注意: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日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截止到3月30日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说白了就是公司帮员工代扣代缴个税,税局按入库个税金额的2%给予的手续费退付,但是必须要你申请一下,3月30日前网上提交申请,税局就把钱返还给公司。

注意:个税手续费申请返还截止日不是3月31日,过期不申请,视同放弃。

另,以下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大家一定要与上述分开,不要漏报漏缴!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三种汇算清缴,大家搞清楚了吗???

02

官宣!不延期!

3月31日前,务必完成!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应在3月31日前完成!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呢?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二)在哪儿缴?怎么缴?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三)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四)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看看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 损失

温馨提示:

1.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先分后税”原则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案例

一)案例张某于2023年10月创办阳阳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2023年10月~12月取得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其中,列支张某工资1.8万元、家庭消费性支出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1.2万元,张某当年无其他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5万元和0.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为0.6万元。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按季申报,请问张某如何办理2023年度的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解析:

1、2023年1月办理2023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第8行的填表说明,因阳阳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张某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8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第四季度减除费用:0.5×3=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0-80-1.5-0.9=17.6(万元);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7.6×20%-1.05=2.47(万元)。

2、2023年3月31日之前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工作室列支投资者张某工资、家庭消费支出、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应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增加额5万元(1.8+2+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第42行的填报说明,投资者减除费用为6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80+5)-6-0.9-0.6=17.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20%-1.05=2.45(万元);应退个人所得税=2.47-2.45=0.02(万元)。

二)申报指引

为方便您直观的了解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特意以上述案例为例整理了web端的操作介绍,您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或账密登录):

2. 点击【我要办税】(首页使用鼠标拖动到【我要办税】即可出现下拉菜单)—【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3. 申报年度选择【2023】,点击确定后,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4. 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5. 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 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

若没有,则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7.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注: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如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如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3

不延期!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

3月30日前,务必完成!

3月30日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一、如何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

第三步: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确认实缴(退)金额及入(退)库时间是否正确。

温馨提醒:

(1)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请勿进行勾选。

(2)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第四步: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

温馨提醒:

(1)【确认结报单】界面中结报期限应为2022-01-01至2022-12-31。

(2) 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第五步: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

温馨提醒:

(1)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

(2)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二、手续费到账后,企业如何核算和使用?

1、企业能取得多少手续费?

简单说,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万元,就可以收到2万元的手续费返还。

2、手续费怎么用?

相关法规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取得手续费的用途,可以奖励给办税人员,也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开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二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支出。

3、会计上怎么核算?

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财政部会计司 《关于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计入报表“其他收益”项目。

会计分录:

(1)收到返还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出时根据不同用途做分录

如奖励给财务部办税员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用于日常支出的,计入相关费用即可。

三、返还手续费要不要交税?

1、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缴纳基本各地都有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口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二哥注:疫情期间1%,季度销售额不超45万享受免税)。持有这个观点的还有深圳、内蒙古、厦门、安徽、大连、重庆、辽宁、河南、福建、浙江等地税务局。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手续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如用于办税员的奖励,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

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的,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存在争议

江苏省、安徽省税务局认为,根据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应该免征个税。(财税字〔1994〕20号)相关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认为单位取得手续费后再支付给本单位办税人员,不属于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的免税情况,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纳税。

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本文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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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注:1.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

2.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申请办理时限: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在申报期限内申请。

有权批准的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该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税收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受理(15个范本)

2月22日晚,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保障企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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