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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收入任务开局(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0 08:21:03 查看人数:6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地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地税收入任务开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地税收入任务开局

【第1篇】地税收入任务开局

五月郑州,流金似火,郑州市气象台连续发布干热风预警,对于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而言,当下的天气就像当前的税收任务,高温不下,压力不减,预警不停。

今年以来,受“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力度不断加大、宏观经济形势低迷,区域经济支柱行业发展时期性萎缩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加上近期国家多部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严厉控制,银根缩紧,又因经济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多种叠加因素影响,中原地税组织收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面对异常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召开多次促收保收专题会议,新任党组书记、局长李艳君明确了“财税部门互动、分包领导带动、对口科室联动,全体人员行动”的促收工作思路,相关科室联合出台促收保收十五条措施,精确促收重点,细化组收措施,全局税干团结一心,迎难而上,一场5月收入促收战役在骄阳中悄然展开。

明确目标,迅捷行动。5月伊始,李艳君局长与中原区财政局、中原区国税局主要负责人联合,对十二个办事处逐一走访,调研税源,认真听取各办事处负责人辖区经济运行、税收完成情况、税收形势分析及下一步促收工作计划。

和办事处主要领导深入座谈,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税源生产经营、税收实现和税款入库情况,联合分析当前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科学预判全年各项政府收入。

区局党组成员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税源分局督导收入工作,从强化税源基础管理入手,与各税源分局负责人详细分析预测收入走向,密切关注分包分局的税收收入进度,联合制定促收措施。

定期召开各税源分局税收汇报会,听取各税源分局负责人各自的地税收入情况汇报,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收集促收工作难题,集中加以解决,确保促收工作稳步推进。

利用5月企业所得税汇算期有利时机,召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进会,严查各纳税人收入信息,强化各税源分局加快汇算清缴力度,确保清算税款及时入库,力求按时按质完成清算工作。

各税源分局每天核算当日征收进度,汇集促收工作难点,整体税收征收概况进行汇总上报,完善税收进度进展情况清册,督促日常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

各税源分局逐户明确促收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入库时间点,逐户查找问题、逐步分析解决、逐项督促税款,有针对性的抓好组织收入每一个环节,确保税款足额入库。

在全面开展促收的五月,中原地税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促收感人画面,刻画了征收一线税干不怕困难,舍我奉献的精神。

赵蓉是第一税源分局局长,管辖着中原区纳税50强大户,占全局收入比例45%。在这促收的关键时刻,她带领全体同志抢时间,督收入,为了能让收入及时入库,始终坚持在一线,加班加点,多次提醒要和纳税人取得联系并告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儿子正值初中期末考试,又突发高烧,她白天在办公室督促收入,工作结束后赶到学校,带孩子去输液,做到家庭工作两不误。

第二分局局长路捷,右肩患痛风,每天疼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为了尽早把税款及时入库,他带病坚持工作,仔细比对数据,严密监控税收进度,保证收入计划圆满实现。

第七税务分局局长张一民,连续几天高烧,坚持在病床上工作,在促收的关键时刻,她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深入企业,挖潜增收,确保每一笔税款足额入库。

经过全体税干不懈努力,截至到5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5月区级征收12759万元,实现当月进度12725万元的100.3%,圆满完成当月区级收入目标,首次实现今年以来当月区级收入目标。

供稿: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

出品:河南日报税务版微信公众号“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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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号

河南日报专刊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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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地税局社保费收入增长

3月1日,临颍县局牢固树立“税费并重、征管并举”理念,主动作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社保费相关政策,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加大催报催缴力度,完善征收管理制度,实现了社保费收入大幅增长。元月份,该局共征收社保费1181万元,同比增收328万元,增长38%。2月份共征收社保费1982万元,同比增收430万元,增长27.7%。

【第3篇】2023各省地税收入排名

本报讯 2023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减税的影响,市地税局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不动摇,以全面落实“营改增”为契机,采取税收清查等措施,千方百计保障组织收入,实现了逆势前行、难而有进。全年组织各项收入25.89亿元,其中地方税收14.56亿元,占省局确定年计划的100.1%;社保费基金10.68亿元,其他收入0.65亿元。

去年,该局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全年组织了近10次税源测算,深入分析税收同比增减情况,准确掌握全市地方税收增减原因、税收运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确保组织收入工作有的放矢。筛选确定了63户企业进行监控,按月采集、审核、上报重点企业数据,深入了解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源情况,掌握了组织收入主动权;采取提前介入、及时沟通、全程监控、竣工清缴等办法,加强重点项目管理,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应收尽收。

开展“营改增”专项清税。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组织开展了欠税清缴、专项检查、项目清查等工作,对全市23户建筑安装和房地产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查补税款5511万元;运用系统数据,对营业税纳税人的申报、欠税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清缴税款1.6亿元,切实做到了堵漏增收。

紧盯所得税管理。认真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汇缴714户,实现收入1.1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亿元,调减2.5亿元。进一步加强个税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和明细申报工作,共受理个税自行申报1002人,较上年增长18.58%,增加157人,申报税款2872万元;完成明细申报4745户、76887人,个税申报率达到91.94%。

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大力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全年共受理个人住房转让纳税申报1022户;健全与房产、国土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先税后证”措施,全年入库契税6797万元;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信息审核工作,先后核实土地信息60宗,补征税款66万元,处以罚款和滞纳金15万元。同时,采取重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国地税联合稽查、税警合作等措施,不断强化税务稽查。在稽查过程中对63户企业进行了发票检查,比对发票1500余份,发现违法企业2户,查处伪造发票2份,涉案金额498万元,并移交到公安机关处理。 (李海亮)

【第4篇】地税局营改增收入影响

经常关注新闻的小伙伴肯定会发现,近段时间最热的词是啥?“营改增”啊!

5月1日起,金融、房产、建筑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名词解释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是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

是不是还没弄明白?

小福给大家举个例子

小明用20元买了一袋大米,以30元卖了出去,增值税便是对那收益的10元收税;而营业税是对30元的销售额来收税。

对于这个营改增,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专业名词,只跟企业有关。

错了!其实跟咱们普通老百姓个人的关系也不小!

现在,小福就带你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看看我们的生活中实际会遇到的变化。

1买房负担可能会减轻

房地产行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也将适当降低,房价的下行空间也会更大。按照以前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将预售营业款按照5%的税率预缴税,而改革后,只需按3%的比例预缴增值税。另外,按照新税制,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由5%营业税改成11%增值税,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这都大大降低了房企的资金成本。

但至于是否降价,还要看市场和综合成本。不过企业减负,通过市场竞争也会惠及消费者。税制调整后,房地产的经营模式也会发生一些改变,给购房者提供的选择会发生些变化。

2二手房转让更划算

这次营改增,被提及最多的就是关于二手房转让的税费问题。

对于二手房交易,这次“营改增”的目的主要是税负平移,按照增值税5%的税率,可能还会有稍许下降。

以一套成交价格100万元的房子为例: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营业税=100万×5%=5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5%)×5%=4.76万元

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2400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契税=100万×3%=3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契税=100万÷(1+5%)×3%=2.86万元

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1400元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均受益。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推行营改增后,个人买卖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还比以前略有降低。

所以,大家就放心吧!

3吃顿饭交多少税都清楚

本月起,我们拿到的发票会发生变化,首先是增值税发票的红色的监制章由“地税局监制”改成了“国税局监制”。

第二点就更为实际,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所以销售款和税款是分开的。所以,以后餐饮发票会有“金额”和“税额”两栏。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也就是说,消费者就可以在“税额”一栏里清楚地看到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

以后吃饭更带感了,吃饭交税,为祖国做贡献了,好骄傲。

当然,更值得高兴的消息是,餐饮业的税负有望下降,可能会返利给消费者。

4教育医疗免征增值税项目

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公立教育、医疗、养老,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在“营改增”方案中,明确了数十项免征增值税项目,也平移了原营业税的政策,保障百姓基本的公共服务。

但是,不属于公共服务的就不免征了,比如托儿所、幼儿园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免征增值税。

5酒店税负下降

近日,多家国际酒店集团以“营改增”为由涨价,这是毫无道理的。据财政部、税务局等官方部门测算,改革后酒店成本应略下降。

“营改增”后,酒店业实现了税负下降。

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且不说酒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

6理财收益有望提高

营改增要对金融业征税,那对于我们个人炒股,买些理财产品会有啥影响吗?

其实,对于金融业来说,原来的营业税也有征税,并不是“营改增”才开始的,而且这些征税主要是对金融机构,而对于个人买卖的金融产品在原来营业税的项下并没有征税,这一次改革后,依然不会征税。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另外,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对被保险人来讲,获得的保险赔付也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也免收个人所得税。

7转让财产免征增值税

从税法来讲,家庭财产分割,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这些都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转让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契税。

总体而言,营改增一方面、政府通过减税政策,让各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比如酒店业;另一方面,能够给予直接的税收的优惠,比如二手房交易。

所以,小福的感受是,此次营改增对我们的生活是大有裨益的,从吃饭到买房,都可能给我们的钱袋子带来好消息,真是棒棒哒~

【第5篇】营改增后地税收入调研

六安网讯(记者 余浩)2023年是“营改增”全面铺开的一年。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地税部门积极应对“营改增”后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努力实现“营改增”和组织收入工作“双赢”。

据了解,2023年,全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收入101.8亿元,同比增收1.9亿元,增长1.9%。其中基金费收入32.3亿元,同比增收3.5亿元,增长12.3%。在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释放政策红利,助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双创”大局,共减免各项税费13亿元。在全面“营改增”工作中,我市26222户营业税纳税人全部移交给国税部门。其中,建筑安装业4283户,房地产业949户,金融业339户,生活性服务产业20651户。

【第6篇】地税组织收入分析会

徐州市地税系统年中工作会议7月26号召开,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立足“推动‘三个作用’,聚焦争先,聚力创优”目标定位,突出组织收入主题,1到6月份,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96.5亿元,同口径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119.1亿元,达到省局收入统筹序时目标,同口径增长15.2%,总量保持全省第六位。社保费收入65.3亿元,同比增长5.6%;公共财政预算税收96.46亿元,同口径增长13.1%,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的48.5%,超出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税收进度近5个百分点。税收质量明显提升,实现正常税源入库市县级税收85亿元,同口径增长30.9%,占总体税收的比重为72.8%,较去年同期提升9.4个百分点。风险应对绩效显著,全系统推送应对任务2415户,应对绩效9.02亿元,应对贡献率10.33%。全面开展重点税源检查,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共立案检查172户,实现查补入库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34.62%。下半年,市地税部门将继续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地方税治理体系。优化服务,持续改善税收治理环境。服务大局,确保实现各项税收收入240亿,同口径增长9.66%的全年收入目标。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 陆伟 徐黎

编辑 悠然

【第7篇】2023地税组织收入原则

2023年,面对“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地方主体税种消失、经济下行压力巨大、新增税源不足等复杂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全市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地税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和处理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夯实税收基础管理上下功夫,在优化纳税服务上下功夫,在落实税收政策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向创新机制要收入,向堵塞漏洞要收入,向科技手段要收入,向打击违法要收入,向清理欠税要收入,向税收共治要收入,确保了税费收入目标的顺利完成,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1-12月,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1.14亿元,同比增加0.56亿元,增长0.8%。剔除营业税不可比因素,同比增收9亿元,增长1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22亿元,社会保险费完成29.14亿元,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完成2.78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30.9亿元,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贡献率为54.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6亿元)。剔除营业税不可比因素,同比增收4.7亿元,增长28.3%。

来源:乌兰察布市政府网

【第8篇】地税其他收入工会经费比例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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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有哪些规定?工会经费的上交比例一直是才财务人员关注的话题之一,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清楚的理解和掌握,小编搜集了一些资料仅供各位进行参考阅读,具体的内容分析请仔细阅读全文。

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

工会经费用于对员工的宣传活动支出、文艺活动支出、体育活动支出、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个人上缴比例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

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有哪些规定的全部内容已经通过上文中会计学堂小编的整理和介绍总结完毕了,看到这里的小伙伴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会计学堂还有很多精彩的财务知识等着你们,快来关注吧!

【第9篇】地税组织收入的措施

进入第四季度以来,怒江州地税局通过采取深挖税源、紧盯增量、积极应对风险等措施,迎难而上,全力抓实组织收入工作。截至11月20日,地税累计组织税费收入96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5%,增收12505万元。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07万元,同比增长7.86%,增收2669万元。其它规费收入累计完成42372万元,同比增长29.17%,增收9569万元。

主要做法:一是强化重点项目监管,做好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控,强化同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形成征管合力,确保项目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强化税收定向交叉检查,重点对房地产业、电站、重点工程项目、资本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地方税缴纳情况等进行检查,摸清税源底数,深挖税源潜力。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分析,组建风险防控团队,获取国土、林业、发改、住建、财政、公安、交通等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定向分析风险数据,并向征收部门积极推送有效信息,将风险信息税源转化为税收收入。四是清缴欠税欠费,发挥好欠税清理工作小组的作用,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州欠税欠费情况进行清理,逐户核实欠税情况,争取将欠税和欠费全部清缴入库。五是强化重点企业管理,建立重点企业台账,指定专人时时跟踪,巡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严防新欠发生。六是强化小税种管理,加大对土地使用税、契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小税种的管理和清查力度,聚少成多促增收。七是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好《怒江州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主动与同级涉税部门进行对接,获取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堵塞征管漏洞,挖掘潜在税源。八是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做到收入任务“六落实”,即落实到州、县局领导、到分局、到岗位、到时间、到税种、到项目(企业),州地税局领导分组带队入户检查催缴,同时每月对收入增速排名最后、预测误差率大、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地税局局长进行约谈,形成收入任务层层分解、收入压力层层传递、收入形势层层监控、收入进度层层考核的有效机制。

作者 郑仲

【第10篇】地税强化组织收入原则

本报讯(记者沈明杰)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2023年,我市完成地税收入119.17亿元,同口径增收11.38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增长11.3%,收入总量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2023年,市地税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收入质量有效提升。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新工业十年行动成效明显,工业税收增势强劲,全年工业税收实现36.7亿元,同比增收5.5亿元,增长17.6%。同时,我市税收红利全面释放,市地税局积极落实“降成本、优环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为改善民生减免地方各税32.9亿元,助力企业发展减免地方各税4.4亿元。

市地税局深化改革收放并举,在全省地税率先推行“优职责、强征管”改革,收缩农村征收机构,下放机关人员,整合管理资源,提升征管效能。将县级稽查选案职能收归市局稽查局,形成设区市“一级稽查”模式。推进国地税51项合作,窗口前台精简资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后台权力下放、业务前置,实现了国地税进一家门,到一个窗,办两家事。

同时,市地税局以大数据管税智慧平台为支撑点,实现了金三系统、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互联网涉税情报三大平台数据的有效整合和综合利用。推行纳税信用不良记录“黄榜”警示制度,促使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6户企业因涉税违法未通过“aaa”企业、著名商标、驰名品牌年审。

编辑:浔阳晚报 李海

【第11篇】2023年地税收入分析

作者:赵小燕 | 来源:武威日报 | 发布:武威市委外宣办

2023年,市地方税务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采取了一系列税收征管措施,税收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全年组织地方税收22.45亿元,同比增长14.2%,增收2.8亿元,税收增幅位列全省第3位,地税收入总量从2023年的第11位提升到第6位。入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2亿元,同比增长17.1%,增收1.99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50.7%。

从税收完成情况看,地税增收主要来自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电力行业。自2023年年初开始,该局积极抓好建安房地产行业税收的清理入库,两行业税收清理工作成效明显,建筑业全年实现税收9.73亿元,同比增长18.5%,增收1.55亿元;房地产业全年实现税收4.92亿元,同比增长36.6%,增收1.41亿元。在项目带动下,银行贷款余额增长较快,拉动金融业税收增长,全年入库2.65亿元,同比增长17.1%,增收3870万元。在风光电企业快速发展拉动下,电力行业税收增长迅猛,入库7904万元,同比增长52%,增收2708万元。以上四行业税收占地方税收的80.5%,是拉动地方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第12篇】营改增后对地税基金收入的影响

文 金穗源商学院 王皓鹏

营改增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就一直是困扰大家的一个难题,清算中诸多问题总局层面没有明确,比如: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的收入与成本确认;红线外的支出是否扣除;税金扣除属否含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如何规范二次清算……

营改增后,增值税对土地增值税的“冲击”,使得原本“脆弱”土地增值税更加没有方向!本文就增值税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谈谈以下观点:

一、土地增值税缴纳的基本情况:

1、预缴:在没有清盘的时候,房地产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

2、通知清算:达到通知清算条件的时候,进行土地增值税的预清算(已售+出租+自用面积达到可售面积的85%以上的,最后一个预售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剩余面积再次销售按照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清算,总局称之为“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我称之为“预清算之后的土地增值税缴纳”。两个一样一样的道理,只不过穿了个“马甲”而已。文件规定如下: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4、强制清算:竣工决算、销售完毕的,达到强制清算条件的,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二、土地增值税的收入金额确认

1、财政部的文件:

财税[2016]4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该规定开宗明义指出,土地增值税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税款,也完全符合增值税价外税的原理以及属性。

2、总局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70公告)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大家注意,总局的表述非常精准,一般计税方法是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是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这个和增值税的新老项目的界定以及增值税核算原理遥相呼应,一脉相承。

三、土地增值税的预征

总局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70公告)规定: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我们列举案例计算:

假设属于老项目,当期销售期房的预收账款100万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2%。

则预缴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为:

{100 - (预缴的增值税)}*2%

={100 - [100/(1+5%)*3%]}*2%

= 1.94万元

假设属于新项目,当期销售期房的预收账款100万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2%。

则预缴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为:

{100 - (预缴的增值税)}*2%

={100 – [100/(1+11%)*3%]}*2%

=1.95万元

通过以上的计算,我们结合上边学习的文件,我们发现什么“问题”了么?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应该不含增值税的,但是以上计算公式的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包含了扣除预交增值税之后的增值税税款的,也就是对在注册地申报的增值税税款也征收了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形成了“税上税”!

对比关系如图所示:

四、如何解决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呢?

70公告说的很明白: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大家注意“采取预收款方式”这几个字眼!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分为销售期房和销售现房,该文件是否告诉我们:销售期房按照70公告来操作,销售现房按照43文件来操作?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税金”的焦点问题

假设销售收入100万元,开发成本80万元{(① +②)部分},不考虑城建税附加等税费和其他因素。

1、营业税时代下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

2、增值税老项目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

3、增值税新项目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扣除”的疑难问题

财税【2016】43文件第三条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什么情况属于“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什么情况属于“ 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七、新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金额确认的困惑

我们已经知道了,新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是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中,会是这么简单吗?

国税函[2010]220号,财税[2016]43号,还有穂地税函[2016]188号,对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你确定都理解了吗?

【第13篇】国地税改革组织收入工作

定西日报讯(记者 文 举) 去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政策性减税、组织收入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安定区地税局牢记“为国减税、为民收税”宗旨,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提升征管质效,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该局以《征管法》等各项税收法律为抓手,强化依法治税手段。“营改增”前全面启动了房地产、建安行业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加大以票控税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用足用活用好法律和政策,做到颗粒归仓。同时严征细管,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制定出台《安定区地税局关于个人房屋出租税收征收管理的实施方案》,规范个人房屋出租税收管理,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严格税务稽查,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收入攻坚,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第14篇】出国用地税开具纳税收入证明

不少企业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某些企业要参加政府的竞拍项目,需要开具纳税证明,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具,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去咨询了一些专业的人事也听得一头雾水,不用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要说明下纳税证明有什么用: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

一、开具企业纳税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准备材料如下:

(1)《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准备材料如下: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纳税证明怎么开?

申请开具企业近年的完税证明,需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或部门介绍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对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如果没定时纳税,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缴纳税款?

1、自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企业纳税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如果还有不理解之处,可以联系我。

【第15篇】地税局税收收入分析报告

4月10日,记者从兰州高新区获悉,高新区地税局以群众和企业到地税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以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为抓手,在纳税人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时,实现只需“跑一次”或“零上门”的目标,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今年一季度,兰州高新区地税局税收收入呈现良好开局。截止3月31日,共计组织税收收入、非税收入22931万元,同比增长39.64%,增收651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77400万元的29.63%,超平均进度4.63%,超收3581万元。(兰州晚报 通讯员 欧阳敏 记者 王星明)

地税收入任务开局(15个范本)

五月郑州,流金似火,郑州市气象台连续发布干热风预警,对于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而言,当下的天气就像当前的税收任务,高温不下,压力不减,预警不停。今年以来,受“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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