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三证合一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三证合一需要变更什么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税务三证合一需要变更什么资料
三证合一是指将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现目前的三证合一正在向着多证合一发展。下面小编来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到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后,才可办理其他手续。法人的改变代表着纳税义务人发生改变。
【第2篇】三证合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资料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
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3篇】税务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三(五)证合一”过渡期马上就要截止啦!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要抓紧啦!
2023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即没有办理多证合一的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明年1月1日之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一、执照失效有啥后果?
营业执照一旦失效将会面临很多惩罚与限制——罚款罚到脚软,再无动于衷就直接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列入工商局黑名单则意味着相关责任人被限制另外注册公司、被限制名下其他公司办理变更业务、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出国更是不要想了。
二、过渡期的规定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底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
三、新政实施规定
从2023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但是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所以说,基本所有企业都要进行换证工作。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1、去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2、国税变更税务登记号的具体流程
3、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4、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5、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网站备案……)
四、更换“一照一码”的4个注意事项
1、税号变更前,有税控设备的企业务必完成当月(季)的抄报、申报、清卡、扣款。否则,变更成功后,您将无法自行完成清卡。
2、税号变更前,一证通用户请先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撤销旧三方协议后,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否则,变更成功后,您将无法在网厅完成旧三方协议的撤销,需要先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表》,再到银行办理终止手续,然后返回办税服务厅完成旧三方协议的终止。
3、税号变更后,请您务必尽快变更一证通。
否则,变更成功后,您将无法在网厅签署新三方协议;且变更后次月征期内,您将无法通过网报端完成网上申报。
4、税号变更后,请您务必重新签署实时缴税协议。
否则,变更后次月征期内,您将无法通过三方协议实时缴纳税款,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缴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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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税务变更三证合一
眼瞅着十一近在眼前,17年也就剩不到100天的时间,其实也没啥大事,就是想再次提醒一下各位:
之前51酱推送了一篇文章:51涨知识 | 10月1日新规:社保登记证将成为历史!
主要是有关:自2023年10月1日0时起,北京市社保局、各社保经办点、代办点的信息系统和北京市各银行的信息系统(北京社保局合作的银行)会同时将系统里面的「社保登记证号」字段这一项变更为「社保登记号」字段,且其位数由12位数字扩充到18位。
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规定: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五证合一改革过渡期,原发的非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23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也就是说再过3个月,五证合一过渡期将结束,届时像什么现在还能用的社保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诸如此类都将退出历史舞台。
推文之后有很多小伙伴向51酱咨询相关问题,51酱大概整理了一下,大家主要是对两个事情存在疑问,一是三证合一、四证合一企业是否要更换执照,二是换照流程。于是贴心的51酱今天就为大家送上答案啦~~
1三证合一、四证合一需要换照吗?
现在市场上存续企业的工商登记模式有4种,分别是:
三证合一企业
四证合一企业
五证合一企业
五证分离的“原始企业”
之前大家提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三证合一、四证合一企业需要换照吗?
开宗明义,不需要。
为啥?
因为统计登记证的信息流几乎是单向的,即统计局需要企业的信息,企业却几乎不用去统计局办理什么准许业务,所以四证合一就相当于五证合一,不用换;
三证合一企业虽然不包含社保登记证,但其工商信息还是可以由登记机关共享给社保机构,所以三证合一企业也不用去换发五证合一执照,但企业应该及时到缴费银行办理社保三方协议信息变更。
2、五证分离企业换照流程
所以只有五证分离的“原始企业”需要在今年(2023年)年底之前去当地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换照所需材料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
《企业联络员信息表》
《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司公章
财务专用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统计证正、副本原件
注意:由于统计登记证的特殊性,如果是在要是没有或找不着了,不用提供也是有机会能办理下来滴。另,第2项中的联络员指平时企业内部负责与登记机关联络的人,而不是指税局的或工商局与企业联系的人。
换照流程
▽
1、带着以上材料交到你登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若没问题,他会给你《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他会指出,你补全后再去提交即可。
2、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审批手续后,会将申请资料和营业执照信息传至信息共享平台。
3、质监局收到平台推送的申请资料和营业执照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并将组织机构代码反馈至平台。
4、国地税、统计局和人社部门收到平台推送的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办理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相关手续,并分别将税务登记证号、统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反馈至平台。
5、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收到所有反馈信息后,会于1个工作日内“五证合一”在系统平台上打印出载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然后通知申请人取照。
6、申请人持《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取照(或邮寄)。
若全程顺利的话,这样算下来就5个工作日,也就是一周的时间可以完成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换照后续事宜
▽
1、重刻发票章
发票章上面的一串数字就是税务登记证号,五证合一后,这串数字要变更为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要重刻发票章。
2、重领发票
手中积压的发票要全部作废,重新去领取新的发票。
3、税控设备重新发行
不管你用的是金税盘还是税控盘的发票机,都要联系税控专员清空里面原来的企业信息,重新录入新的信息。
4、更换ca数字证书
你需要到服务商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报税。
5、变更银行信息,重签三方协议
有两个“三方协议”都需要重新签署,一个是银行、企业、社保局的三方代缴费协议,另一个是银行、企业、税局的三方代缴费协议。
注意:实践中,不同省市可能会一些自己当地的规定,以当地为准。
科普小知识:多证合一改革时间线
●2023年10月左右,全国各省市陆续施行三证合一制度,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
随后,上头提出五证合一思路,但各省市实际情况不一,对五证、四证的理解也不同
●2023年7月左右,部分省市开始施行四证合一制度,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四合一。
同时,另一部分省市开始试点施行五证合一制度,不过其中有的省市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公章刻制准许证明五合一,有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合一。
●2023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在全国全面实施,同时企业的统计登记被纳入“三证合一”制度管理,统计窗口不再对企业发放统计登记证。“非企业”单位办理扔需办理统计登记证。
●2023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在全国全面正式实施,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合一。
●2023年10月1日起,部分省市的社保登记将不再有效。
●2023年12月31日前,五证合一过渡期结束,届时非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将统统不再有效。
【第5篇】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资料
“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第6篇】三证合一后还有税务登记证吗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
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7篇】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三证合一
本文为“入门级会计实操课程”的一部分。欢迎关注本号,更多干货等着你。
大家好,欢迎来到会计实操课堂。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五证合一”制度。我们借此机会,说明三个问题:
一、税务登记证哪儿去了?
二、什么是“五证合一”?
三、“五证合一”之后,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吗?
一、税务登记证哪儿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也就是说,企业在办公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然而,2023年10月1日以后,随着国务院简称放权、“三证合一”新政的施行,税务登记证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也就是说,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就无需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了。虽然这个举措和征管法有矛盾之处,但对企业来说,少办一个证终归是件好事。
二、什么是“五证合一”?
在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之前,一般的企业都需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证照。以上证照,合称“五证”。
所谓的“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5个证照合而为一,企业只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加载18位编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上述5个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实际上,税务登记证分国税和地税,过去是分别发证的,所以五证合一实质上是“六证合一”。
你们可能要说我有点混乱,一会儿“三证合一”,一会儿“五证合一”,最后又弄出个“六证合一”。在此我要分辩一下,不是我混乱,是政策本身也就这样。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统一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3个证;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统一了前面的三证和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至于“六证合一”,相信我已经说清楚了。
对了,现在五证合一措施又整合了人民银行发的“信用代码证”,综合在一起,说是“七证合一”也是可以的。哈哈。
三、“五证合一”之后,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吗?
那么,“五证合一”之后,是否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呢?
1.从形式上来说,已经不存在“税务登记证”这么一个证件。
2.从法律上来说,“税务登记”仍然是法律所要求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还存在“税务登记”这么一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8篇】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法人
本文目录
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更?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变更法人变更的快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不换店名就更换法人吗?
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方便吗?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更换法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
西安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更?
前法人代表和后法人代表带着身份证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就行。营业执照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如果有法人代表、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内容的变更要去工商管理部门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同时去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关联一下,现在三证合一,只要关联了,税务登记的法人也同时变更了。
西安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变更法人变更的快吗?
1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变更法人,因为个体不存在法人一说,个体户业主不是法人而是自然人。所以就不存在变更法人一说。
2个体户家庭经营的变更家庭经营者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3个体户要变更业主时不存在变更业主,只有重新申请开业登记。原执照根据业主的意愿,可以注销和保留。
西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原法人对变更法人后的一切经营管理都不承担法律责任,只对变更法人前的经营管理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法人是单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单位对外的一切责任,所以,当新的法人更换后,单位的一切都应该由新法人承担。
西安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不换店名就更换法人吗?
可以。说明还是那个店,只是换了经营人。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个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个体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体营业执照副本。
西安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方便吗?
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是方便的。
个体营业执照要转法人,可以向注册登记机关对个体营业执照进行升级,即将个体营业执照升级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章程及法人任职文件,还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经注册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以为个体营业执照进行升级登记,转为法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更换法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不能只更换法人。个体营业执照不具有结人资格,没有法人,只有个体经营者。个体营业执照不存在只更换法人,同时也不可以不注销只更换经营者。个体营业执照更换经营者,等同于将原个体营业执照进行了转让,而营业执照是不能出租、出借及转让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是可以更改的。
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没有“法人”这一说。根据您的意思应该是: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具体解释如下: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换句话而言,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2、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9篇】三证合一税务注销资料
税务登记执行'三证合一'流程怎么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切实规范'三证合一'有关工作流程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各省税务机关在交换平台获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信息后,依据企业住所(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按户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县(区)税务机关确认分配有误的,将其退回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分配;省税务机关无法直接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的,将其分配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向县(区)税务机关进行分配。
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附后)。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
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10篇】税务三证合一的资料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相对重要)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
我国税收的征收机关:税务和海关部门
2.海关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一部分费用,如教育费附加,不适用《征管法》
【例题·单选题】(2023年)下列税费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是( )。
a.关税
b.房产税
c.教育费附加
d.海关代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适用征管法。教育费附加属于费用,不适用征管法;海关征收的关税和代征的增值税不适用征管法。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
税务机关: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3.有关单位和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
税务管理
知识点:税务登记管理
知识点:账簿凭证管理
知识点:纳税申报管理
知识点:税务登记管理
包括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一)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①企业
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③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先工商、后税务,30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4)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均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比照开业登记办理的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程序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应当在收到申报的当日审核完毕;
证件、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2023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进行税务登记的有( )。
a.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b.企业在境内其他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c.企业在本地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d.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但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不属于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无需进行税务登记。
(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内
情形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限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税务机关应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
①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②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③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
④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
⑤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⑥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
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
变更登记
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
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情形
注销税务登记时限
一般情况(先税务,后工商)
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特殊情况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
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注销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1·单选题】(2023年)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的税务登记,正确的做法是( )。
a.甲厂、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b.甲厂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c.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甲厂需要做变更税务登记;对于乙和丙而言,只是对外投资发生变化,不需要做税务登记。
【例题2·单选题】下列企业变动情形中,需要注销原有税务登记的是( )。
a.某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b.某企业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c.某企业改变经营范围
d.李某接替张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均需要做变更税务登记。
【例题3·单选题】(2023年)下列关于税务登记时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b.从事生产经营以外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c.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选项b,从事生产经营以外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选项c,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税务机关审核时,应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3.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办理复业登记;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停业的税务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办理停业登记
b.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c.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但无需收存其发票
d.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办理停业登记;选项b,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税款;选项c,税务机关审核时,应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级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4.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办理《外管证》的缴销手续。
(五)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b.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c.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d.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六)非正常户处理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规定执行。
【例题·多选题】(2007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税务登记事项的有( )。
a.开业税务登记
b.注销税务登记
c.停业税务登记
d.临时经营税务登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登记事项有四种:开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知识点:账簿、凭证管理(掌握)
(一)账簿、凭证管理
1.关于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
(1)设置账簿的范围
类型
要求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
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
(2)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2.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
备案制度: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关于账簿、凭证的保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10年。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账簿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
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选项b,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选项c,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二)发票管理
1.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
3.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和应用。
(三)税控管理
《征管法》中规定:不能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知识点: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四)纳税申报的内容、期限、要求
(五)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2.除上述方式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六)延期申报管理
1.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延期申报需要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例题1·多选题】(2023年)下列纳税申报方式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有( )。
a.直接申报 b.网上申报
c.邮寄申报 d.口头申报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纳税申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例题2·单选题】下列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是( )。
a.当期未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b.当期开始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
c.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d.不能按期缴税且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例题3·单选题】(2023年)下列各项关于纳税申报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扣缴人不得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
b.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不必办理纳税申报
c.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d.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及其所纳税种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扣缴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选项b,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该办理纳税申报;选项d,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及其所纳税种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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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三证合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对于税务登记,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拿到营业执照之后,企业需要注意在30天以内进行办理,否则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公司是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导致公司没办法正常开展业务,还可能导致因为逾期而被罚款。税务登记主要是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管辖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的起点。那么税务登记如此重要,应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呢?税务登记又有什么作用呢?
一、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因为如今采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因此当营业执照办理成功的时候,税务登记已经被包含在营业执照之内了,所以如今是不需要在进行税务登记的。不过还是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报道,核定企业的税种,才可以申领发票。而且对于资料不齐全的一些企业,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填的。
二、税务登记有什么作用
1、在税法中有明确规定,逾期未进行税务登记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是没有办法开立银行账户。
3、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不能申请退税、减税、免税等相关涉税事项。
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不能申购、开具发票。
5、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不可以办理停业、歇业等。
三、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1、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包括临时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都需要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企业包括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都是需要向自身经营生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的活动。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税务登记是十分的重要的,企业如果想要正规合法地展开经营,就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办理。如果长时间不进行办理,那么还会带来一些罚款,同时引得经营受到影响。
【第12篇】税务办理三证合一需要什么资料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第13篇】三证合一怎么办理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23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大白菜总结了四个问题,办税会计们应当知道哈!
【声明:第四个问题,就是发票开具与认证问题,请大家具体与当地税局和税控服务机构衔接!大白菜仅提供参考意见!】
一、新成立企业是否还需要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答:不需要了。
“三证合一”后,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二、三证合一以后,工商登记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答: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三、“三证合一”后,信息变更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还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问:换了三证合一新证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变更,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四、如何给三证合一企业开发票?三证合一后原来的发票如何认证?原发票怎么办?
“三证合一”后,发票问题是比较大的问题。大白菜总结近期动态,建议大家最好把手里的老发票开完、认证完,再去更换“三证合一”后新手续最好。特别是尚未认证的老税号发票,在办理了认证系统升级以后,原票面为老税号的发票认证以及在纳税申报系统里抵扣都存在很多不便。
因此,大白菜建议大家多问问当地税局。
常见问题1:对方是三证合一企业,信用代码为18位,但本企业机器设定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现在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关于这个问题有二个答案的版本,一是听说升级开票系统后可以支持对外开具18位税号的发票,二是听说有的税局是取信用代码的中的15位,但开票与认证程序是否衔接?有待确定!大白菜觉得第一个答案比较靠谱!
问题2、公司10月15办理好三证合一,现在是11月10号,有未认证的进项发票8万,空白发票普票6张,专票13张,因为税号现在是18位了,我应该什么时候去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号,未认证的发票还能用吗?谢谢
解答:从原理上说,你的发票都可以使用,也可以抵扣。但大白菜还是建议大家在办理三证合一前处理干净为好。其实最麻烦的还是尚未开过来的进项发票,到底是用原15位税号,还是用新的18位信用代码?纠结!
问题3:老企业在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要重安装开票系统吗?新证之前开出和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抵扣吗?
解答:听说税局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将金税盘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的0915版本即可完美解决。
这是会计实战讲师大白菜,在联兴财税给大家整理发布的第38条专业文章,希望大家喜欢!更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大白菜,高级税务咨询师,正保教育开放平台讲师、汉唐财税在线实战讲师,专注会计实战教育。原创的《大白菜会计实战教程》,已经在山东省版权局获得登记,详情可访问《大白菜会计旗舰店》。
要做好会计,就找大白菜!
【第14篇】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目前实行三证合一以后,税务登记证已经不再办理,把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为现在的一个证,工商营业执照,对于办税这块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原件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及三证合一
1.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重点关注: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三证合一
(1)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自2023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即: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3)对2023年1月1日后,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15篇】工商三证合一后去税务
导读:为了能够更加简便的管理和减少纳税人手上的证件,推出了三证合一也就是纳税人现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那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个体户要交税吗?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个体户要交税吗?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个体户需要交税的,执照办好之后应该去税务窗口去维护一下,税务人员要共享工商注册的信息,另外税务人员也要对你核定税种和适用税率等。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下来之后,还需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即核税,企业核税完成之后,要每个月按时报税,若无经营,也需要申报,并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做好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检公示工作,不然会被纳入工商局黑名单。企业税务登记的流程如下:
1.先开户,预约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带上公司全套材料、三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般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办好。
2.开户完成后,需要带着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一般当天可以办好。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什么意思?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的推行,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三证合一是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企业能够更好的办理登记。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个体户要交税的,还需要纳税人去税务局办理一下相关的税务登记,之后每月进行纳税申报。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个体户要交税吗?”就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