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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交个吗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02 09:09:01 查看人数:9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利息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利息收入交个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利息收入交个吗税

【第1篇】利息收入交个吗税

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大量出现,随之而产生的如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24%/年)、本息抵扣的方式等也已由最高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范下来。一般来讲,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出借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其本金及利息是否能够按时、足额收回,以为收到本息后就万事大吉了。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

之前可能会有“你不理税,税不理你”的错觉,但是随着金税三期越来越多的进入我们普通人的视野(想必用人单位也已要求你填报个税抵扣项),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走进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该问题一直存在,只是多数人并未意识到)。对于出借人来讲,其在收到本息后,仍然面临这税务风险。

一、利息收入应当依法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项“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根据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利息……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由此可以看出,出借人的利息所得也应当依法交税。且根据第八条对“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一方为税收的扣缴义务人。

二、未依法交税的,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关系分来来讲,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税务问题归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民系行政相对人,处于被管理者地位,负有依法纳税的法定义务。而公民一旦违反该行政法律中的义务,将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会进一步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到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如未就利息收入依法足额缴税,既要补足税款,又要接收税务机关的较重罚款。而且可能涉嫌刑法中的逃税罪【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作者对近来处理的案件做了梳理、总结后发现,对于出借人通过诉讼确认的债权,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债务人(被执行人)可能会以债权人未依法就利息收入部分缴纳税款未由,作为与出借人(债权人)谈判的筹码,以获取免除债务或减少债务的目的。当然,凡是总有解决的途径,面对这种情况也依然有法律上处理的方式,欢迎沟通交流

【第2篇】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利率

国债利率非常高,且收益稳定,买不到国债怎么办?教你两招轻松买到国债

很多中老年人平时都不会乱花钱,而是选择将钱存在银行中,这样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息,并且存款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很多人都会选择定期存款,这是利息相对比较问题的存款方式,除此以外,国债很多人也非常喜欢,因为国债的安全性非常高。目前我国的国债有三种类型,分别是记账式国债、电子式国债、凭证式国债三种。

不过这几年很多人都发现了,国债非常难买到,基本上一发售就被买光了,这让很多人都感觉十分无奈。众所周知,这几年的存款利率都非常低,六大国有银行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都不到3%,虽然这几年国债的利率也在降低,但是三年国债的利率基本上都维持在了2.5%-3.5%之间,这个利息还是不错的,目前很多私人小型银行都达不到这样的存款利率。

国债的安全性非常高,对于中老年朋友来说,本金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中老年人都比较喜欢购买国债,但是相信很多老年人都发现了,现在国债非常难买到,基本上一发售就卖完了,那么要怎样才能购买到国债呢?想要知道问题的答案,可以跟着文章一起往下看。

国家发行国债之前,都会在国家财政部的官网与公众号上公布,比如2023年2月10日就公布了最新一期的记账式国债,期限为91天,除了财政部会公布国债相关信息以外,很多具有分销国债能力的银行,也会在官网上公布国债信息,一般来说,目前我国六大国有银行都会不定时发布国债信息,发现国债发行消息,一定要每天留意,这样才能快人一步,此外,还有两种方式能够购买国债。

手机银行购买

现在手机非常方便,不仅可以通过手机办理定期业务,还可以购买各种理财产品,国债也不例外,现在通过银行app就可以购买国债,大家可以登陆银行app关注国债信息,只要发现国债有数额了就可以直接购买。很多人在手机app上买不到国债,都是因为购买的人太多了,稍微慢一些就会导致无法购买到。

提前到银行柜台购买

如果不懂如何在网络上购买国债,也不知道如何操作手机银行,可以通过比较原始的方式购买国债,可以不定时去银行了解国债信息,只要了解到了国债的具体发行时间,接着与银行工作人员预约,基本上都能够在柜台购买到国债。对于中老年人来说,通过线下购买国债还是比较容易的,即使什么都不懂也可以购买成功。

国债的稳定性要比银行存款更高,并且利率方面也更高,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中都可以购买到国债,都可以多赚一些利息。

今天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看完文章觉得对你有帮助的话,可以用您发财的小手给我们点赞评论关注安排起来哦,我们下期再见啦。

【第3篇】借款利息是免税收入吗

咱们个人获得薪酬薪水、稿费所得、劳务酬劳等等,是需求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的.留意,假如纳税人到达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就需求交纳个税.假如未到达,是不需求交纳的.那个税汇算清缴免税收入是什么?关于个税汇算清缴免税收入的意义介绍如下.

个税汇算清缴免税收入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是指,个人享用减免税方针的免税收入金额.

个税汇算清缴的免税收入:

(一)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安排、国际安排颁布的科学、教育、技能、文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规则发给的补助、补贴;

(四)福利费、抚值金、救济金;

(五)稳妥赔款;

(六)武士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规则发给干部、员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根本养老金或许退休费、离休费、离休日子补助费;

(八)按照有关法律规则应子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与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协议中规则免税的所得;

(十)规则的其他免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上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进程.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薪酬薪水所得、劳务酬劳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归纳所得",对个人获得的归纳所得需求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处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自主挑选以下方法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1、经过自行处理年度汇算;

2、经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处理.纳税人提出代理要求的,单位理应当代为处理,或许训练、教导纳税人经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app)完结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3、托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处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定授权书.

以上收拾的材料内容,便是咱们关于"个税汇算清缴免税收入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具体答复.一年终了之后,咱们个人是有必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这个能咱们个人经过个人所得税app来进行汇算清缴的内容.这儿的免税收入,是指享用减免税方针的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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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国债利息收入是否免税

收到的国债专项资金拨款是否免税?

企业收到财政下拨的国债专项资金拨款是否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以上两条是新的所得税法及条例对于企业取得的来自财政的资金的解释与规定,对于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企业取得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有两个很重要的条件,一是“专项用途”,二是“经国务院批准”,如果贵公司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那就属于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所指其他不征税收入,否则应该按第二十二条作为补贴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到国债专项资金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收到的国债专项资金一般通过“长期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付款──国债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将资金投入相应的建设项目时,借记相应的资产、费用科目(如“在建工程”,“管理费用──技术改造支出”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建设项目结束后,如果相应的资产要回拔给国家,则相应的分录是:借:长期应付款──国债专项资金补助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如果是留在企业形成资本公积或者作为国家的一项出资,那相应的分录是:借:长期应付款──国债专项资金补助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实收资本──国家投资

收到的国债专项资金拨款是否免税?要满足两个条件藏不征税,其余是要征税的,一是专项用途,二是经国务院批准,具体的请看上文会计学堂小编的介绍,以及关于企业收到国债的会计核算也简单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第5篇】核定征收单位利息收入

【导读】:现在很多企业除了主要的经济业务收入之外,也会进行别的投资来获得收入,这种收入一般都是利息收入。那么核定征收企业的利息收入怎么交所得税的呢?很多小伙伴都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那么会计学堂的小编就在下文告诉大家。

核定征收企业的利息收入怎么交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并计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属于利息收入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核定征收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政策规定: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法适用于: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按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所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于不能正确提供企业利润所得的企业。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法分为核定其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二种:

对于⑴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⑵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⑶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企业。采用核定其应税所得率的方法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采用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企业的利息收入怎么交所得税的答案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和正常一样按照25%缴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的类型和一般企业是不一样的,这一点相信很多纳税人都知道,但是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还是需要进行仔细的区分。

【第6篇】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税收优惠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的补充而存在,其面向的用户群体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当中小型企业出现短期资金周转问题的时候除了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获得融资,走出资金断层的困境。

小额贷款以其操作手续简单,能及时解决中小型企业需求而赢得了广大发展市场。 而国家近年来对小额贷款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越来愈多,也是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种鼓励,下面带着大家一起总结归纳一下这些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所得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过以上的归纳总结,相信你对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贷款的税收优惠有了一个了解。目前,深圳市金融办已正式启动新一批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工作,申报时限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8月15日。想要布局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板们,可要抓紧时间了!

小贷公司注册及牌照申请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亿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4亿人民币

二、主发起人资质要求:

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需要租赁实际办公地址

四、具有3名以上的高管人员并具有小贷业务/经济工作的行业经验

五、要有切合实际且具特色的项目扶持小贷企业的发展

六、要有一定的出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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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及牌照申请

腾博国际:专业顾问吴经理 联系电话1893889692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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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腾博国际,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最大的全金融产业链综合服务商,腾博总部位于深圳市平安国际金融中心70层,为首批进驻平安大厦的行业龙头企业。腾博国际拥有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致力为本土企业与政府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同时,在此基础上,充分行业领头羊作用,已成功协助10w+企业实现战略升级,以超出客户预期的完善服务赢得了市场较高的美誉度。

确定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总结”详细介绍,包括两地车牌申请价格、型号、图片、厂家等信息。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18938896922;地址:福田区平安金融中心7003

【第7篇】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是免税吗

地方政府债券与城投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相对于国债而言,国债就是中央政府发行的,以国家信用和财政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指以地方政府的税收水平作为偿债保障的债务凭证。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两种类型,前者用于纯公益性事业,后者用于具有一定收入的公益性事业。

要知道,只有省级财政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级市、区县级财政是没有发债和融资的权力的。所以地级市、区县级政府,只能靠组建融资平台,也就是城投公司,来发行城投债进行融资,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城投债,又称“准地方政府债”,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不过中国债券业内往往把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政府债券范畴。这里需要指出一点:大家经常把地方金交所发行的以城投公司为主体的定融归属于地方政府债券或者城投债券的范畴,其实不然,城投公司发行的定融不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金融产品,底层资产不清,属于非标产品,跟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券标品根本不在一个层面,选购时还需谨慎。

地方政府债券与城投债券差异知多少

一、发行平台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由国家财政部统一代理,发行方式是通过记账式国债的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进行公开招标发行。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可按相关规定在上交所、深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流通。

城投债券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发行,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除了部分城投债券在上交所、深交所流通外,其他主要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

二、发行主体人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是省级地方政府,具有浓厚的政策性。它主要是解决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的问题。

城投债券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债券发行时对城投公司财务有严格要求,这在中期票据和短融方面比较突出。

三、发行规模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跨度较大,从8到250亿不等,主要集中在50-200亿之间。

城投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主要集中于5-20亿元之间。

四、发行期限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为11.9年。(参考2023年发行数据)

城投债券发行期限以2-7年为主,更具灵活性,并且含有投资者回售权,可以通过行使回售权提前退出,是一种更具市场化的债券品类。

五、发行利率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信用接近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并具有免税的优惠。

城投债券本质属于企业债/公司债,所以发行利率参考当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相比国债和地方政府债要高,但无免税优惠。

结语

综上所述,即使在未来,地级市、区县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不会对城投债带来打击,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双方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债务工具选择,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种类。所以对于要求稳收入、高回报的投资者来说,城投债仍然是有价值的投资。

【第8篇】企业利息收入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的,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幸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金;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未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确认,会计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逐日匡计确认利息,而税务上是按照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因此,在资产负债表日,会计确认贷款利息收入一般应多于税务确认的贷款利息收入”

对于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贷款“已降为不良且计提减值准备”后,商业银行一般即停止表内匡息。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分解为两阶段,分别对应23号公告规定的税务处理,第一,已逾期但尚未降至不良,第二,已逾期且降至不良,该阶段会计上已停止表内匡息,税务上也无需再确认收入。

【第9篇】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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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

1、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 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2、应税的盈余积累,是指新股东的股权收购价格 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且 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在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1:甲企业原账面资产总额 8000 万元,负债 3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000 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合计 4000 万元。假定多名自然人投资者(新股东)向甲企业原股东购买该企业 100%股权,股权收购价 4500 万元,新股东收购企业后,甲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 4000 万元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

解:新股东以 4500 万元取得原企业 100%的股权,包括股本 1000 万元和盈余积累 3500 万元,但甲企业把原来盈余积累 4000 万元转成股本,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 500 万元,即新股东的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500×20%=100万元

二、企业转增股本

1、5 年递延纳税: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 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税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 20%税率。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4、如果是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三、证券投资基金

1、个人投资者 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例2: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取得的下列收入中,需要由基金管理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的是(c)。

a.国债利息收入

b.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c.公司债券价差收入

d.买卖股票价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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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国债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这两者容易搞混,下列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各项个人所得,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迹憨管窖攮忌归媳害颅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第二款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经过本篇文章的介绍关于问题'债券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吗',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还有其他关于会计科目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创信财务。

【第11篇】理财产品利息收入缴税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资管产品管理人要对资管产品的收益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在打破刚性兑付的大趋势下,金融机构未来对理财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考虑风险因素,还要考虑税收成本,一度火热的保本理财将加速谢幕。

增值税:“羊毛出在羊身上”

银行理财不仅不保本了,连利息也要缴税了?”今年1月1日起,我国资管产品全面进入征收增值税的时代,老百姓最常接触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都在此范畴。

国税总局定义了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其中,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等。

资管产品则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尽管资管产品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产品管理人,但由于产品管理人并没有享受产品的投资收益,最终这笔费用还是会转嫁到普通投资者身上。

一些金融机构已然开始做出调整。管理余额宝的天弘基金发布公告称,“由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将直接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因此将可能导致基金产品税费支出增加、净值和收益降低,从而影响投资者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关注。”

无独有偶,太平基金日前也发布公告称,“基金或专户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投资者承担,从基金或专户财产中直接列支,由此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降低。”

影响:保本理财首当其冲

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中国资管规模突破100万亿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资金规模约29万亿元;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和10.2万亿元。

购买1年期10万元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计算,若年收益为5%,一年的收益为5千元。新规征收3%的增值税后,实际收益率为4.85%,收益减少了150元。

在此轮增值税新政中,投资性质决定了是否需要缴税,而保本型资管产品则首当其冲。据介绍,投资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的本金是可全部收回,对本金部分不承担风险,其性质与提供贷款相同,属于一项债权性的投资,因此需要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而投资非保本型的金融产品,由于本金不能保证可以全部收回,需要对本金承担风险,属于一项权益性投资,若一直持有至到期,期间取得的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打破刚性兑付的监管要求下,曾经“闭着眼就买”的保本理财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增值税的区别对待,则进一步降低资管机构对保本理财的热情。“在极端情形下,保本基金的投资者仍有可能亏损本金。”一位投资行业从业人员提醒,监管重压下,保本理财实际已经进入“速冻”模式。

根据证监会去年2月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保本基金已经被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在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方面受到从严监管。

变化:结构性存款或走俏

尽管过了元旦,但银行的揽储大战并未就此“偃旗息鼓”。随着打破刚性兑付的资管新规出炉、理财增值税开征,银行理财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记者发现,一些银行网点开始以“智能存款”“结构性存款”利率上浮为“卖点”,吸引市民进行存款理财。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是商业银行在吸收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加入一定的衍生产品结构,通过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各类参数挂钩,使投资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普通存款更高收益的产品。而智能存款则是一种比普通定期存款更灵活、门槛更低的存款方式,不仅利息收益飙至4%左右,向货币基金看齐,还能灵活取出靠挡计息。

在某股份制银行网点,“10万元起存、最高利率可达4.2%”的结构性存款宣传册引发了不少市民关注询问。其一个月存款利率为3%、3个月存款利率为4.1%、半年和一年的存款利率为4.2%,几乎是普通定期存款的三倍,是大额存单的两倍。

“在打破刚兑的大背景下,老百姓未来理财要风险自担,投资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理财产品背后的风险,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再也不能只看收益闭眼就买。”理财魔方联合创始人周维分析,未来结构性存款等创新型存款产品,会成为越来越多保守型中老年市民的选择。

所以个人理财一定要有规划,不能盲目的跟风投资,很多的人都是没有规划的去投资,所以收益并没有达到最大化,一份好的理财规划收益对于理财来说是很必要的。壹号财报理财规划师为你定制个人的私人理财规划。

【第12篇】企业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日常生活中,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很多都会购买理财产品。那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该交税呢?

说说我个人的理解,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哟。

理财产品的利息是否要交税,取决于理财产品的性质是否是保本保息。

如果是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那就该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理财产品是非保本保息,收益不固定的,免征增值税。

啊?原来理财的保本保息利息收入还要交税?这有依据吗?咱一定得查条文---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 号)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第(五)项第 1 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第(五)项: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小伙伴们赶快查查自己账上的利息收入该交税吗?马上就要报税了哟

【第13篇】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继4月29日财政部下发了金融业营改增的“打补丁”文件后,财政部再“打补丁”,将进一步扩大金融同业免征范围。

6月23日,财政部税政司加急下发了《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中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纳入金融机构营改增试点中“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

营改增以后,大部分行业税负都明显降低,而金融机构却叫苦连天,原因是营改增以后税负不降反增。具体表现在哪里呢?重点在金融同业往来科目项目中。在营业税制下,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在银行间市场中,大量的同业拆借交易通过债券回购(属于金融机构往来)完成,道理很简单,债券是作为抵押品的信用增信工具。而在增值税制下,通过债券抵押获取资金的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被迫提高,并最终带来了债券市场的抛售浪潮。这是金融机构感到营改增后税负不减反增的主要原因。

无可奈何之下,财政部不得不在4月29日与6月23日两次下发文件打补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的同一个问题—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增值税问题。财政部以及税务部门在制定增值税改革时还是按照过去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以存贷款主体业务为核心的思维。根本没有想到过去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科目余额非常之小,已经转变到今天的相当规模的现实。

特别是近几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科目迅速扩大,成为银行业产品创新的重点,也成为逃避金融监管,在金融机构同业往来之间来回倒腾牟利的主要手段。目前仅同业存款一项扩张的令人不可思议,无奈央行把同业存款也纳入到了各项存款之内进行考核;银监会加大了金融机构同业往来之间以及同业往来科目内项目产品的监管。

在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科目中,既有资金来源项目,更有资金运用项目。购买金融债券、质押式买入返售产品、买断式回购交易等等。这其中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形成了大量增值性利息回报收入,而过去不征营业税,现在对号入座应该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无疑加重了金融机构负担。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金融业作为服务业处在产业链的中端。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融资成本的增加包括税负的增加,肯定会转嫁到实体经济企业身上,等于变相间接加重了实体经济的税负。这违背了营改增的目的。

因此,可以说给金融机构两次打上营改增补丁,扩大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范围是完全必要的。

不过另一个问题也必须予以考虑。目前金融资本资金“脱实向虚”现象非常严重,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以及保险之间相互拆借倒腾资金、相互包装出五花八门的同业金融产品甚至高杠杆率产品,通过同业往来科目规避监管,让资金在金融机构之间层层环环谋取各自利益。最终到达实体经济企业手中的资金成本已经高的离奇了。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科目里多环节、多层次、雁过拔毛式的倒腾是全社会融资贵的原因之一。

如果对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增值税减免过多,或是变相鼓励资金在金融机构之间空转倒腾牟利,同样加重了实体经济企业经营融资成本负担。

【第14篇】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

一、看似冲突的两个条款

以下这两个所得税条款,乍看貌似有点冲突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此处的“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这么解释,“金融保险,主要是指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活动。其中保险业主要包括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以及保险辅助服务”。

看来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说的“金融保险”,似乎是包括利息收入的。

●劳务收入到底是否包括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列举了九项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其中第(二)项是劳务收入,第(五)项是利息收入,表明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是并列关系,劳务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是对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的概念的一个总述,如果利息收入属于劳务收入,绝无可能把利息收入单列出来。而具体的内容,则在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条款中予以解释。

为了好理解,举个例子:

比如,二年级包括班级:帅哥班、靓女班和恐龙班,这说明,帅哥班和靓女班肯定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互相包含的意思,如果帅哥班包括靓女班,那就应该是,二年级包括:帅哥班和恐龙班。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却是另外一种说法: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劳务收入,是指提供金融保险等取得的收入,也就是说,实施条例认为,劳务收入是包括利息收入的。

这可真的有点奇怪了,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难道还自相矛盾?

二、个人观点

笔者经过反复思考,多方论证,前翻后看,得出个人思考结论如下。

1、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角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这两者的收入确认时间完全不同,如果劳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那可热闹了,比如利息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所得税收入?或者劳务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期确认?

2、境内外所得判定的角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在上述判断“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时,两者严格区分: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利息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方所在地确定。

通俗的理解,劳务所得一般认为是提供积极的活动而获得的报酬,而利息所得,提供资金而按照约定利率获得的报酬,即贷款资金的价格,一般认为是消极所得,这两者性质有明显的差异。

如果劳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那又热闹了,如何判断利息收入的发生地,或者,劳务收入难道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所在地确定吗?

无论怎么看,这两者就根本不是一回事。

三、为什么一定要掰扯明白这个事

很多人说,掰扯这事干什么,属于不属于的又不能咋地。

比如,一个集团,母公司把自有资金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这些资金没有融资成本,然后税务约谈,说有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嫌疑,要聊一聊这事。

先看视同销售的所得税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表述,企业将劳务用于捐赠用途,应当视同提供劳务。

如果劳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那么母公司把自有资金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真有视同销售的风险,但是,根据上述分析,个人认为所得税上的劳务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虽然实施条例15条表述了劳务收入包括提供金融保险的收入的意思。

四、总结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劳务收入和利息收入并列

实施条例第15条——劳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

经过各种分析——劳务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个人观点)

最终回到题目的问题:

看似矛盾的两个企业所得税条款,其实呢……

——其实呢,就是很矛盾……

如果涉及到特别纳税调整,那再另说,不是本小文表述的范围。

另外,特别提醒下,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对劳务收入的解释中,还包括了“仓储租赁”,可以类推同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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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翟纯垲 垲语税丰

【第15篇】非营利组织的利息收入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而是以支持或处理某个受到公众关注或者个人关心的议题、事件为目标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既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是否可以不缴税呢?

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满足条件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共有四种收入,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关联的权益性投资,如股息、红利等。

也就是说,并不是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收入都可以免税。

非营利组织哪些收入可以免税?

根据财税部门于2023年发布的122号通知,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来自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赠款;

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中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及企业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企业收取的会费;

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取得的其他收入。

如何确定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只有经过了财政部和税务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非营利组织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登记的;

主要从事的是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

取得的收入仅可以用于该组织的合理支出,以及组织已登记核定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事业;

财产以及额外收益,除用于组织职工的工资薪金外,不可再分配;

注销后,需向社会公告剩余财产的处置方式;

组织投入人不属于组织财产保留者;

组织不存在变相分配财产的行为;

组织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应与免税收入分开核算。

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政策,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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