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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税务大厅(7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高新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高新税务大厅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高新税务大厅

【第1篇】高新税务大厅

广大企业群众: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西安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3年1月24日(星期一)起,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及部分政务服务站将逐步有序恢复对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窗口开放 人员到岗: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及创业咖啡街区服务站、唐延路服务站、丈八一路服务站、软件新城服务站,将于2023年1月24日(星期一)9:00正式对外办公,提前预约的企业群众可就近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二、线上办理 便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遵循“非紧急暂缓办、非必要不前往、确需要网上办”原则,倡导企业群众优先选择网络(陕西政务服务网、陕西省电子税务局、西安高新区社保网上服务大厅等)途径,通过网上申报、快递送达的方式办理业务,或拨打具体业务窗口电话进行咨询办理。

三、预约登记 分时分流: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紧急业务,企业群众须提前通过“西安高新政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或各业务窗口电话进行实名预约。在预约时间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扫码(一码通绿码、行程码正常)、测温、佩戴口罩后进入大厅错峰办理业务。

四、严防严控 即办即走:为保障广大企业群众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实行专人值守、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进入大厅的企业群众请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快速完成业务办理。业务办结后,请尽快离开大厅,尽量减少等待逗留时间。

五、服务上门 高质高效:针对市、区重点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或防疫保障项目审批等服务,可通过电话预约提出诉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上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西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1日

- 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网址 -

◆ 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高新区)http://zwfw.xa.gov.cn/zdpyc/door/#/home/home-new-index

◆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 西安高新区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https://61.185.220.174:7316/

- 高新区高频事项咨询预约电话 -

- 高新区部分政务服务站咨询预约电话 -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预约平台 -

▲关注“西安高新政务”公众号 在线预约办事

【第2篇】高新技术企业税务

11月13日,以“共建活力湾区,携手开放创新”为主题的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在深圳开幕。创新决定未来,增强在源头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才能在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那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享受主体】

所有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享受条件】

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享受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执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第3篇】高新区税务大厅

近期,肇庆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所有业务窗口整体迁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原区税务局广正街办税服务厅不再设置对外服务窗口),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现了办税服务集中化,多部门合作协同化。

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郎鹏翔 摄

肇庆高新区税务局科学统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共设置办税窗口10个,咨询导税台、税务自助办税区,发票回单柜等功能区,可办理不动产契税、发票领用、税控盘,行政征收4大业务类型,涵盖具体事项达350余项,办事群众可按所需办理的业务事项类型在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预约。

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郎鹏翔 摄

“全面进驻后,所有税费事项‘一站式’办理,避免了纳税人‘来回跑,多头办’。”肇庆高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道,“企业和群众办税更轻松,办事更便捷了,例如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通过‘一站式’发票领取服务,快速申领包含纸质发票、税务ukey及相关使用指南在内的‘首次领用发票专用袋’,有效解决纳税人往返跑的难点,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办税服务整体迁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大大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

实现了从“多头办”到“一站办”的转变,

同时也为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

“一次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工作

做好前期谋划,

是肇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接下来,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将继续以解决企业和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持续加强与各进驻单位沟通和协作,深挖多部门业务融合审批服务潜能,持续推进协同服务新模式,助力园区营商环境优化加速提升。

来源:肇庆高新发布

【第4篇】高新技术企业税务备案资料

因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时间段的限制,错过后就要等下一批申报,所以提前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信息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了企业能够更加合理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安排,专才网为您整理了“包头高新技术企业怎么样申报”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料有哪些”相关信息。

包头高新技术企业怎么样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

如果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内容,对企业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申报工作。

注册登记

首先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登录,找到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将《企业注册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在登记机构对企业的注册登记进行确认后,企业就可以线上填报申报书了。

提交材料

网络申报材料:企业在网站上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对附件完成上传,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专项及年度审计报告等。

专家评审

省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组(其中技术专家所占比例不低于60%,且财务专家的人数要求至少有1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由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由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专家组长将所得的分数进行汇总得出平均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认定报备

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将报送至省认定机构,机构结合意见将综合审查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后将提出认定意见,将报送至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确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备案,每年的报送时间不会晚于11月底。

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如果有异议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实名的方式提出,认定机构将会对其核实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所以企业应该在前期就规划做好立项评估定位,注重立项管理,建立规范组织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才能在评分中拿到高分。

高新技术企业资料有哪些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研发相关的软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将分摊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

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

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以及纳税服务规范2.0的要求企业申请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于汇算清缴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复印件。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复印件。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非自主开发情形时报送)。

常见问题二

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

答: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其他如: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成果鉴定、新药证书、查新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均不属于《认定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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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高新区税务大厅电话

合肥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招聘

辅助受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政务服务发展需求,着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任务,开展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由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辅助受理工作人员等岗位共36人,并派遣至合肥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从事政务服务辅助受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开发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年龄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明细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考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按照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anhui.fsg.com.cn)的首页版块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名结束后,当招录人员对应岗位报考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超过1:3(含1:3)的比例时,采取一次面试、择优录取的形式直接招录符合条件的人员,当招录人员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1:3的比例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按照笔试筛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27日17:00前登录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anhui.fsg.com.cn)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如资格初审通过,请报考人员登录(http://anhui.fsg.com.cn)官网查询缴费链接进行缴费,金额另行通知,不缴费或逾期缴费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4、完成考试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7月27日上午9:00-7月29日24:00登录考试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测试。

(二)笔试(对应岗位需求数和符合该岗位考试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触发笔试,若人数不足比例要求,则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若部分岗位报考人数小于2人,则进入面试程序,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平均面试成绩。)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满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官网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公示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3天后登录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anhui.fsg.com.cn)的首页面版块查询个人成绩。并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按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anhui.fsg.com.cn)的面试通知书,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所空名额按首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确认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合成,在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anhui.fsg.com.cn)公布。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合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在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以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为准。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得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并建立最终成绩排位候选制(候选人数为招录人员数的两倍计)、半年内人员流失及时递补的机制。

4、考察工作由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anhui.fsg.com.cn)上公示3天,之后由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办理聘用事宜,拟录用人员自录用通知发布7日内需到岗,逾期视为放弃岗位。

四、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与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上海外服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一)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考试费用另行通知。

(二)联系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

0551-65525633、65220013、65220716

考生报名网址:

http://host054949.w005.idchz.com/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

【第6篇】成都高新区税务大厅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恢复办理现场业务的通告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大厅、自贸大厅)、桂溪公园婚姻登记处、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桂溪街道、石羊街道、中和街道、肖家河街道)于2023年9月16日(星期五)起恢复办理现场业务,芳草街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继续暂停办理现场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提倡您通过线上办理业务

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线上预约、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1.四川政务服务网

办理网址:

http://cdsgxq.sczwfw.gov.cn/?areacode=510109000000

您可以登录上方网址,

进行业务线上预约、办理。

2.高新服务—“高馨办”平台

办事群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服务”——从下方菜单栏,登录“高馨办”平台,进行线上预约、办理:

(以社保业务办理为例)

二、

现场办理注意事项

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凡是健康码出现黄码、红码,或者有发热、咳嗽、咽干、咽痛、腹泻、呕吐等症状者和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禁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二)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进入政务大厅请自觉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场所码扫码结果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首次返岗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前,请您正确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场所码。

(四)办理业务时,请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按要求排队有序办理。

(五)如遇办理业务相关问题,可在大厅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处问询,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

成都高新区

政务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

来源:高新服务

【第7篇】高新税务电话

关于规范发票开具致

全市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开具发票是您应尽的法定义务。发生经营业务,以各种理由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为严格发票开具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温馨提示您:

纳税人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具体包括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的行为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

被举报有拒开发票行为的,一经查实,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山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处罚。其拒开发票行为将记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涉及逃避缴纳税款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为避免您企业的涉税风险,希望您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向税务机关申请合适的发票票种及发票用量,选择适当开票方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规定开具发票。

太原税务衷心地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税收违法举报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电话: 2554548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中北高新区税务局 电话: 2867951

国家税务总局迎泽区税务局 电话: 2562064

国家税务总局杏花岭区税务局 电话: 2705581

国家税务总局万柏林区税务局 电话: 2867613

国家税务总局尖草坪区税务局 电话: 2867351

国家税务总局小店区税务局 电话: 2211219

国家税务总局晋源区税务局 电话: 2869926

国家税务总局古交市税务局 电话: 2784045

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 电话: 2714686

国家税务总局阳曲县税务局 电话: 256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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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税务大厅(7个范本)

广大企业群众: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西安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起,高新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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