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全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全国税务登记证查询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全国税务登记证查询网
查询结果如下:
具体是怎么查到的,操作过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三步:点击【逾期申报】-【逾期申报历史查询】
第四步:【输入时间】、【责令限期改正】一查便知
温馨提示:在海南无论你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海南一哥,服务别人的同时顺便成就自己。
【第2篇】全国税务登记查询系统
1
我想要一下社保客户端的初始密码,如何查询?
答: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社保客户端初始密码查询】界面查询。
2
如何查看我公司是否签订三方协议?
答: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查看是否有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
3
如何打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答:(1)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2)若通过以上方法查询不到数据,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第3篇】全国税务比赛
“七一”前夕,各地税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展示在党的领导下税收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表达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信心。
6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举行“知史爱党守初心 兴税强国担使命”党史知识竞赛决赛。此次活动检验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达到了以赛促学的效果,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党员奋进向上的精神面貌,向中国***成立100周年献礼。王培炎 摄
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举行升国旗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省局党委书记刘虎领誓,300多名党员干部重温铮铮誓言,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张兴宇 摄
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举办“回首光辉历程 不负时代重托”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暨“唱支歌儿给党听”职工合唱比赛决赛,上海市税务系统近1500名干部职工欢聚一堂,通过唱红歌、学先进、温誓词、听党课,赓续辉煌历程,凝聚奋进力量。谷研 高晗 摄
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文艺演出。演出以音乐、舞蹈、诗歌、情景表演等多种形式庆祝建党百年。图为福建省副省长郭宁宁(右三)在演出结束后慰问演职人员。叶生成 摄
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向省局机关老党员代表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表彰全省税务系统优秀***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王克伟 摄
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暨“永远跟党走”大型文艺汇演。图为海南省税务局局长刘磊为全省税务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奖。陈荣琨 摄
“七一”前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广大税务干部纷纷在“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标识前合影留恋,共庆建党百年华诞。李蕾 摄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翰墨挥洒庆盛世 丹青妙笔颂党恩”书画摄影展。金琳 李祥林 摄
“七一”前夕,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举办全区税务系统“唱支颂歌给党听”歌咏比赛,用红色歌曲唱响宁夏税务人“永远跟党走”的赤子情怀。马国柱 王勤 摄
“七一”前夕,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红歌献礼活动,表达税务干部对新疆这片热土的炽热情感。图为歌舞伴唱《新疆好》,倾情演绎了祖国边疆在中国***的领导下欣欣向荣的美好生活。丛日胜摄
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典礼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图为宁波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昌新(左)为老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杨思远 摄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举办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图为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林苏滨带领新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黄国强 曾霄 摄
来源:综合各地税务机关报道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4篇】全国国税税务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号有什么不同?在三证合一以后,两者就不等同了,具体是怎么回事,和小编一起看个究竟。
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号有什么不同?不少人现在还觉得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号是一样的,不过也难怪在三证合一前,确实如此,在三证合一以后,两者就不等同了,具体是怎么回事,和小编一起看个究竟。
三证合一以前,纳税人识别号是指税务登记号(分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注册)。纳税人识别号又可称之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和税务登记证号。都为纳税人身份号码(三证合一)。
而税务登记证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按行业类别不同,有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国税的税务登记证是有一定的规律的,比如3201,021361,60586, 320102是单位的的行政区划,1361,605,86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从上面可以看出,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号是不一样的,税务登记证号是你办理税务登记时候证书号码,一般是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 而纳税人识别号是各地税务机关对自己管辖纳税人的电脑编号,这只是为了电脑查询方便,没有其他意义。
ps: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第5篇】全国税务发票查询
全电发票的特点:无需领用发票,无需邮寄,无单张金额限制,无行数限制,无需盖章,
全电发票开票流程
一、蓝字发票开具
1. 打开广东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2. 登陆-密码登陆(税号-用户名-密码)(用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身份税务账号,如不记得账号密码,可以用法人微信扫码登陆。)
3. 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4. 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选发票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
5. 选择购买方信息(可以旧系统导入,也可以直接输 xx市xx 联想出来结果)
6. 录入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可以使用旧系统导入)
7. 录完信息 直接点发票开具。
8. 开完界面,下载发票文件pdf或ofd格式保存存档(自己打印一份做账),也可以直接发客户邮箱,可以发二维码给客户自己下载。
9.预录客户资料及开票项目(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
二、红字发票开具
1. 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
2.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开票日期起,查询出来最近开票-选择要红冲的发票-提交
3. 返回第1步,红字发票开具,查询-开具
全量发票查询
1. 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2. 点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3. 全量-查询类型(开具发票查销项,取得发票查进项)-选择开票日期起止-查询
导出原开票系统数据
二,航信白盘
1,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导出-选择导出路径-确定
2,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导出-选择导出路径-确定
一,百望黑盘
1,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2,系统设置-增值税类商品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三,税务ukey
1,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2,系统设置-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导入数据
一.航信白盘
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
1.项目信息维护(商品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2.客户信息维护(客户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二.百望黑盘/税务ukey
1.项目信息维护(商品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2.客户信息维护(客户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3.导入后会显示失败,点查看失败原因,下载文件,打开文件,都删除简码,然后重新导入,选择批量导入,不要选税控导入,导入完成ok
【第6篇】全国税务系统纳服业务大比武
11月7日11时30分,随着结束铃声的响起,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业务大比武决赛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圆满收官。本次大比武决赛分为个人所得税和大企业税收管理两个专业类别,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来自全国36个省区市税务局的144名选手参加决赛。
本次大比武决赛和前期的网络竞赛均是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举办的第一次全国性税务专业竞赛。税务总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税务总局教育中心、所得税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和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等部门密切合作、统筹推进,各省税务局高度重视、稳步落实,广大税务干部学练赛比、积极参与。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主任姚琴表示,练兵比武活动体现了税务系统选拔、培养税收专业化人才的决心和能力,也展示出税务干部拼搏进取的风采。
据了解,按照竞赛规则,税务总局将尽快下发各单位业务大比武决赛团体成绩和个人成绩,并通报优胜团体和个人名单。
【第7篇】全国税务登记证号查询
【事项名称】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申请条件】
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进行确认。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修改,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办理材料】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可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开通委托划缴税款业务,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和跟踪查询。
4.纳税人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通知》(税总发〔2019〕126号)的,实行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
(1)纳税人新办企业时根据自身不同情况依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包括: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等6个事项。
(2)对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涉及相关事项,纳税人可通过一次填报和确认《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办理。
(3)企业现场办理开办涉税事项,若暂时无法提供企业印章,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机关予以容缺办理:由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已实名采集认证并承诺后续补齐的;由办税人员办理时,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认证,经法定代表人线上实名采集认证、授予办税人员办税权限的,或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企业30日内未补充提供印章的,税务机关将其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其实施风险管理并严格办理发票领用。
(4)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等后续事项。
5.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后,税务机关对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赋予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8篇】全国税务大赛
为广泛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纳税服务司、税收宣传中心的指导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在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第十一届(2023年)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采取互联网线上答题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9日启动,6月30日截止。
二、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税务干部、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高等院校学生等。
三、竞赛规则
1.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平台,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线上答题。
2.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cctaawx)的“知识竞赛”页面,进行实名注册、答题。
3.试题共100道,全部为单选题,满分为100分。
4.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5.参加答题人员应按照组织单位要求,认真填写“推荐单位”信息。
四、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有个人奖和组织奖。
1.个人奖。个人奖将在所有满分答卷中随机抽取,本着机会均等、透明的原则,抽取个人奖52名,其中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20名,每名奖金500元。
2.组织奖。根据各地方税协或有关单位组织答题的总人数评选优秀组织奖10名。其中,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优胜奖4名,每名奖金1000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向组织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五、有关事项
1.请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推动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2.获奖名单将在《注册税务师》杂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3.答题通道于4月9日启动,6月30日关闭。
4.主办及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竞赛抽奖。
六、联系方式
宣传编辑部:010-68413988—8804
【第9篇】全国税务师报名费用
我是岛叔,你好!
就在刚刚,注会考生们期待已久的2020税务师报名入口开通啦!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7日8日24:00
(每天9:00-24:00,6月25-27日端午假期除外)
本来充满欢喜与激动的考生,估计这会儿有点小尴尬了!从报名开始服务器入口就承受了它不该承受的访问量,直接累到瘫痪……
还没报名的考生,别着急哦!大家盼星星盼月亮盼望已久税务师报名,岛叔怎么忍心让大家失望!还好岛叔准备了一条绿色通道,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还没报名的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扫描下方二维码,回复“税务师报名/报名”即可参加!
01、20年全国税务师流程
报名人员可用手机电脑端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绿色通道,一键报名!!!
特别说明:鉴于首次报名人员需要输入较多信息,为防止输入错误影响报名进度,建议考生选择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岛叔将报名的考生分为两种,不同考生的报名流程略有不同,一起来看:
01、新考生报名
第1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首页,完成实名信息注册。如下图:
▼
第二步: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填写,包含用户名、证件号码、密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请考生们务必确认好信息内容,避免错误。
如遇密码丢失等情况,考生可通过注册时的手机号码或邮箱找回,切勿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注册须知:1、注册前请您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并完全同意条款中的相关内容。2、报考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3、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不能修改,请认真填写,并和本人相符。该信息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手机和邮箱将作为报考人员接收相关考试信息的工具,请务必保证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和邮箱信息完整、准确。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第三步:进入报名页面后,点击【我要报名】,在阅读完报名须知后,按规定进行信息填写。
新考生需上传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要求为: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
第四步:选择税务师考试地区和考试科目,点击提交。
税务师报考科目不限制数量,在报名缴费前,可以修改考试科目。税务师考试地区也已公布,考生可以看看自己所在的城市是否被设为考区。
第五步:弹出【报名信息确认】文本框,确认好报名信息并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2023年税务师报名费用为98元每科。
02、老考生报名
第一步:非首次报名考生需要使用自己的证件号或用户名+密码,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如考生忘记自己的密码,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寻回。
第二步:登录完成,进入个人中心,核对报名信息是否有所改动。
老考生需要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为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同上)。如果个人信息出现变动,考生要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步:选择税务师考试地区和考试科目,点击提交。
第四步:弹出【报名信息确认】文本框,确认好报名信息并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2023年税务师报名费用为98元每科。
02、20年全国税务师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特殊情况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生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取消登记的税务师,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因违纪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03、20年全国税务师报名事项
1、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生,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可在下一考试年度补填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信息。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国外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的,建议报名前登录学信网查验自己的学历信息,学信网查验不到的学历、军校毕业学历、党校毕业学历等可向学信网免费申请电子验证报告。
4、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5、补报名期内,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均可继续报名。
04、20年全国税务师报名常见的问题
一、报名人员应阅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并确认,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限的默认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人员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报名并参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可能被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考试问题咨询:
1、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问题解答”栏,查询问题解答。
2、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询问“在线客服”咨询(强烈推荐)。
3、热线咨询:021-61651875、4000033955。
五、考生投诉
1. 电话投诉:010-68413988转8701、010-68459608(工作日9:00—17:00)。
2. 邮件投诉:ksb@cctaa.cn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应按本公告规定的办法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2、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生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谨慎选择社会培训,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3、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考生应防范不法分子的各类诈骗活动。中税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2020,初心不改。
岛上与你共同奋进!
【第10篇】全国税务系统征管工作会议
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视频会议召开。连日来,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各地税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组织税务干部围绕会议精神展开讨论。广大税务干部纷纷表示,会议凝聚共识、振奋人心,为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吹响了奋进号角,新的一年要围绕会议确定的目标,凝心聚力,勇毅前行,为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更多更大税务力量。
会议凝聚共识 汇聚奋进新征程强大力量
税务总局党建工作局局长刘雅丽表示,工作报告通篇贯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一主线,既有冲锋之号,又有务实之策,给人以振奋、信心、力量。新的一年,将紧紧围绕“抓好党务”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切实加强税务系统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等,守正创新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的新篇章。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谋划部署了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的蓝图目标,号角激荡澎湃催人奋进。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主线,围绕“五个突破”目标,深化征管制度改革,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群表示,宁夏税务部门将沿着税收现代化宏伟蓝图,以抓好党务为牵引,以干好税务为根本,以带好队伍为保障,着力打造忠诚税务、法治税务、便民税务、智慧税务、高效税务、清廉税务,努力在税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新跨越,为服务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描绘未来站位高远,现代化蓝图催人奋进;谋划当下科学精准,开局年目标令人振奋。”重庆市璧山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叶洪义表示,新的一年,将充分发挥璧山税务部门作为全国纳税服务示范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税务总局直报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更多亮点,取得更大成果。
河南省禹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家麟表示,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心描绘了2023年新征程“作战图”,内涵深刻丰富,措施务实精准,为新一年税收工作锚定了目标,确定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供了思路。
浙江、湖南、甘肃等地税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与会领导干部一致表示,将守正创新抓好会议精神学习和落实,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成绩令人自豪 提振奋进新征程强大信心
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
广大税务干部认为,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忠诚担当之路、接续奋斗之路、攻坚克难之路、求新求成之路、攀攻进取之路、向上向善之路全面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税务人共同为之奋斗的税收现代化,令人振奋,催人奋进。
“过去十年税收不凡历程,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们奋斗其中,更收获其中。”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晓林表示,深圳税务部门将深入领会新时代十年税收成绩来之不易,更加坚定为税收事业奋斗的决心信心,以更自信之姿、更务实之举,坚定自觉为党的税收事业不懈奋斗。
江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扎根表示,过去的十年是发展的十年,也是奋进的十年,特别是2023年,在税务总局党委领导下,江西省税务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推出一系列务实措施,为市场主体送上“及时雨”;建立由省政府主导,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切实落稳落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制定《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打造“10分钟办税便利圈”,不断增强办税缴费体验;通过“万名税干访万企”“一把手走流程”“百局调研”等活动,为经济发展添活力。
“一年一小步,十年一大步。”吉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张鹏飞表示,2023年,按照税务总局党委部署,吉林税务部门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发展,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动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在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吉林省政府专门表彰退税减税降费工作。
回顾2023年的工作“成绩单”,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包东红表示,陕西税务部门在抓好党务方面,聚力打造了“秦税先锋”党建品牌矩阵;在干好税务方面,全年落实系列减税降费优惠超过千亿元,“税务管家”助力留抵退税的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在带好队伍方面,首次建立税务干部到地方交流任职机制,一大批干部得到成长和历练,干部职工心齐气顺劲足的局面更加巩固。
“作为基层办税服务人员,我幸运地成为税收十年变革的亲历者、见证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济南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山清说,“我将始终把纳税人缴费人装在心里,在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上担当作为、锐意进取。”
山西、内蒙古、辽宁等地税务部门干部表示,在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时代十年,全国税务系统攻克一个个难关险阻,创造了一项项显著业绩,让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加凸显。
目标鼓舞人心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税收新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调整充实完善税收现代化建设“六大体系”和推进增强提升“六大能力”。历经十年奋进的税收现代化,再次明确新目标、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
河北省税务局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讨论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河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程俊峰表示,河北税务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牢牢把握“政治引领、基础夯实、能力支撑、质效提升”四个方面,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奋力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谱写更美河北税务篇章。
大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涛表示,紧紧围绕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苦干实干,奋力把税收现代化建设蓝图“大写意”,一笔笔绘制成大连税收工作的“工笔画”,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新赛道上抢出新机遇、争出新优势、拼出新成绩,努力争当东北振兴的“跳高队”,不断书写好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大连篇章。
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汤志水表示,将锚定“扬优势、补短板、激活力、争一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对标“四精”要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抓手,以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务人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满意”为目标,努力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
“调整充实完善后的税收现代化建设‘六大体系’,内涵丰富、路径清晰。”厦门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表示,厦门税务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厦门“小而精、小而美、小而优”的优势特点,重点在精细化、合作化、立体化、数字化等方面下功夫,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高颜值的税收现代化尖兵,加快推进征管数字化转型。
围绕新征程税收现代化部署,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伍舫表示,青岛税务部门将以“六个加力提效”作为未来青岛税收现代化的主攻方向:在党建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加力提效,在数字驱动、税收现代化进程上加力提效,在赋美岛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加力提效,在筑牢安全屏障、强化风险防控上加力提效,在人才强税、干部队伍培养上加力提效,在清风护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加力提效。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曹杰锋表示,围绕构建“六大体系”和提升“六大能力”,着力“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大力推进“法治、清廉、创新、效率、务实”税务建设,以高质量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努力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努力接续奋斗 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开好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了2023年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九项重点任务,为扎实推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明确了方向。
“开局之年当有开局之势、关键之为。”北京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有乾表示,将锚定打造首善税务机关目标,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再推出一批成效显著、获得感强的便利化举措,再打造一批智慧北京税务亮点工程,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税收新贡献。
天津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卢自强表示,将精准对标总局党委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举措,高标准制定契合天津税务实际的务实举措,高质量狠抓各项重点任务创新落实,努力创先争优、提质增效,提升“天津速度”,打造“天津样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书润表示,着眼“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领域,主动适应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夯实政治建设、树牢理想信念,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表示,将从聚力深化党的建设、全力扛牢主责主业、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治理效能、倾力强化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把税务总局党委描绘的“施工图”转化为上海税收高质量发展的“实景画”。
四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表示,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深入实施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两轮驱动”,以技术、业务、组织“三大变革”为重点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建设智慧税务,突出优政策、优服务、严监管、严监督、强基础、强基层、促改革、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整体提档升级。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健表示,新的一年里,安徽税务系统将以更高站位把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更高水平统筹减税降费与征税收费、优化服务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与优化执法、管党治党与带队治税,奋力谱写税收现代化的安徽新篇章。
福建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勇表示,新的一年,将聚焦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厚植税收事业发展动能、持续提升税费治理效能、锻造福建税务铁军,为在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福建作为、谱写福建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税务总局党校(税务干部学院)税收征管教研部主任尹磊表示,作为党校教师,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神圣使命,努力做实做优高端培训项目、精品课程体系、税务特色教材、科研资政报告四类高质量教研产品,努力培养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人才,为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逐梦新征程,奋斗再出发。广大税务干部表示,新的一年,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为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努力!
来源:中国税务报
【第11篇】全国税务干部人数
以下数据只是笔者多年的观察,用来判断未来的征管趋势和背后征管逻辑,仅供参考,准确性不是很高,如果非常在意数据准确性,建议读者自行收集。
一、预测未来五年(直到2028年)中国税制结构的变化
1.增值税立法持续推进,未来五年肯定会改革完成。简并税率,降低税负,真正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税务局以电子发票改革+大数据+ai智能等技术合力的突破口,并加之配套的财税体制改革(例如消除招商引发不合理的财政返还),形成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增值税征管体系,使虚开专用发票空间越来越小,同时加大打击虚开普票行为,这样税务局就很可能可以管住“每一张发票”。
2.2025年国家层面将建成全国一体化的政务平台,实现政府之间的数据共享。这个平台一旦建成,将为税务局“以数治税”提供很好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这为未来开征房产税,甚至“遗产赠与税”等直接税,打下很好的基础。
3.金三+金四系统将控制住发票,使企业和个人用发票套取利润从而逃避缴纳所得税的空间就越来越小。再加上政府大数据集成等手段,直接税比重将逐步提高,创造一个很好的征管环境。以个人所得税为例,2023年占比不到10%,如果按照每年个人所得税增长20%,全国税收收入增长不超过5%计算,那么到2025年占比会超过15%,到2028年会超过20%,达到oecd直接税为主的个人所得税的比例。再加上其他类型直接税,例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遗产赠与税等,直接税整体的比重超过50%,都是有可能的。
4.税收违法或者犯罪将从虚开发票为主变成以偷逃税罪为主的。按照现阶段的法律框架,这类违法行为都必须行政处理前置,税务行政争议增多是必然趋势。
二、为了迎合上述税制的大变化,税务局预计会做以下几个大动作
1.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来迎合这次税制改革。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各个部门信息交换义务和信息保护。其次,在直接税为主的时代,结合大数据让征收方式更多采用税额确认模式。说白了就是税务局先帮你算个税,纳税人再确认下就行,俗称“免填单”制度。这种征管方式在技术上已经实现,但是需要相关法律配套跟上。最后,直接税时代的纳税人纠纷数量肯定会大于间接税时代的,如何构建一套全新的税收纠纷解决机制,也需要修改配套法律,使之跟上形势的要求。
2.补充新人适应直接税征管模式。
18年国地税合并时,有74万税务干部,其中老干部占比高。预计从2023年到2025年这批干部中退休或者退居二线的,预计会达到30万。为了补充新鲜力量,税务局从2023年到2025年预计会招聘10万干部,以95后的应届生毕业生为主。笔者预判:到2025年税务干部人数会稳定在50万人左右,其中35岁以下(90后)预计超过一半。就是说经几年改革,百万税务大军裁军一半,干部年轻化、高素质化是必然趋势。
由于金四系统上线和运行,税务机关在能管住发票的情况下,不需要那么多一线税务征管干部。那么这批新招聘的年轻大学生大部分将充实到稽查线或者纳税风险评估口,稽查队伍数量会维持在10万左右(占比超过20%),适应征收直接税的征管和稽查模式。
3.完整培训体系铸就一批年轻的精兵强将。
由于大部分毕业生本科并没有系统学习过税法知识,这批新人入职后可以通过比武大练兵或参加税务师考试的方式(例如我见到很多年轻税务干部在考税务师),提升税收知识和业务水平,用上这些数字化的新装备,经过5年的锻炼和提升,等到这批应届毕业生30岁后,威力就会马上体现出来。
4.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人才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税务局曾提出法制人才占比为税务干部的5%。预计现阶段从事法制审核的人数才2万,大部分集中在执法一线。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公职律师人数2023年都超过了6000人,到2025年公职律师很可能突破万人,加上公务员持续扩招到2028年,保守估计,税务公职律师将突破1.5万人,从事法制审核队伍队伍会突破2.5万,以应付直接说时代税务争议的大爆发,从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税制环境大变革给涉税服务中介带来的影响
1.税务合规比税收筹划更重要,防稽查能力是财税工作者必备技能。
高素质稽查队伍和有震慑力的稽查,加上“以数治税”征管模式,财务工作者评价税务工作唯一标准就转化为:如何防稽查,以稽查的检查标准为一切税务工作的衡量。更加重视被稽查选中后,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税务筹划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2.大中型企业和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是重点税收监管人群,也是直接税主要来源。
全国年营收超过2000万以上的企业超过300万户,其中工业企业预计在50万家,个人家庭资产超过1000万的家庭预计超过200万户,个人年收入超过50万(或者家庭收入超过100万员)的占比预计在2-3%,保守估计超过600-1000万户家庭。也就是说能纳入税务局重点监控的纳税人预计超过2000万户。按照10--20%的抽查概率,每年就是300万纳税人有可能进入稽查或者纳税评估或者税收自查视野,其中5%的检查户(约15万户)进入税务稽查环节,人均稽查户数预计在2户。考虑到稽查队伍大部分税务干部是从事检查工作,那么稽查局的检查人员人均入户检查数量在3户。查一家企业要两名检查人员,那么每名检查人员每年入户检查数量不会低于6户,就是每个检查人员接近两个月要结案一起涉及直接税方面的偷逃税违法行为,检查速度和频率会进一步加快。
3.税收高监管模式要求对财税人员的素质提出很高要求。
监管环境激发企业对高素质的涉税服务人才的需求。这类高素质涉税服务人才主要集中在税务师行业和律师行业。
以拥有税务师资格作为直观衡量税务人才的入门条件。到2023年全国拥有税务师资格证人数在23万左右,其中在税务局上班预计在5万左右。而税务师行业百强所的执业税务师约1万人,整个税务师行业的执业税务师人数也就是在4-5万。因此企业中拥有税务师资格人才预计在12万左右。笔者观察到现象是年营收超过1亿元工业企业才考虑招聘具有税务师资格证的财税人才,那就是说95%的中型企业(接近280万)是没有专职的税务人才来应对税务监管。
以律师行业为例:2023年60多万律师,具有税务师或者注会的税务律师或财税律师(简称“持证的税务律师”)为2000人。本人预测律师行业执业律师人数突破100万后,“持证的税务律师”也就是5000-10000人,其他没有注会或是税务师的执业律师会超过2-3万。很明显,“持证的税务律师”是未来提供税法服务的主力军。
4.税务争议以行政机关内部消化为主,外部救济为辅。
预测到2025年甚至到2028年,有能力提供应对稽查或者纳税评估或者税收自查,并具有税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证的人才预计一万人,95%企业只能自行应对税务监管。其中专职长期应对税务稽查的持证税务律师预计500人左右(预计每个省也就是10-20个人,6到8个团队而已),年人均办案量10件,聘请持证税务律师应对稽查的代理率不会超过5%。能进入税务行政复议案件预计也就是1-2万件,大部分争议是在征管和稽查环节内部消化掉(比如自行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预计到法院环节的案件约2000-3000件/年。
四、结语
征管趋势背后的征管逻辑就是高强度的税收监管。因此笔者给纳税人建议是:拒绝一切野路子的税收筹划方案,高度重视税务合规,重视税务稽查的知识学习,学会寻找专业人士或者辨认专业人士(如看他有没有注册会计师证或者税务师证),借助专业人士做财税合规。总之,税务合规才是最好的节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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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全国税务服务电话
2022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退税政策
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举措。今年以来已有20005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超过去年退税规模的3倍,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扩大留抵退税实施范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这些企业的存量、增量留抵税额均按100%全额退还。自7月1日起,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加快留抵退税实施进度。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5、6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确保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在此基础上,大幅提前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将中型企业退税由三季度提前到5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由四季度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确保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
出口退税
——加大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力度,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
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应退未退的税额,允许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将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信保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退税。扩大离境退税政策覆盖范围,推行“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
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
二、减税政策
减征部分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减征“六税两费”
2023年1月至2024年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3年上半年,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进一步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减税降费830亿元。
企业所得税有优惠
2023年1月至2024年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上半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部分再减半政策,新增减税477亿元。
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从2023年起,企业可以在每年10月申报期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三、免税政策
免征部分增值税
2023年4月至2023年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在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的基础上,2023年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新增减税793亿元。
2023年5月至2023年底,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至2023年底,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缓缴政策
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基础上,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政策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政策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今年以来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办理缓缴税费5257亿元。
五、延长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税收和相关附加。
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继续授权省级政府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免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的个人所得税。
免征相关防疫产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
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
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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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全国税务查询
1、财政部网站(还可以看看税政司等司局频道)
http://www.mof.gov.cn/index.htm
2、国家税务总局(一天至少看一次)
http://www.chinatax.gov.cn/
3、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12366.chinatax.gov.cn/
4、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5、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
http://www.yibannashuiren.com/
6、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7、巨潮资讯网 公告区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公告区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announcement.html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0、各省市国地税官方网站
(每周都会去看看,总局网站首页有链接)
你有看过这些税务网站吗?
【第14篇】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批政策举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落实减税降费和提高服务效能上精准发力,在完善法治体系和加强税收监管上创新推进,在深化国际合作和扩大国际影响力上主动作为,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四手棋”统筹发力 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宏观政策效能。
十年来,税务部门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统筹发力、稳扎稳打,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年年深化、步步深入,推动实现纳税缴费减负增效,税费服务智能便捷,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精准高效落实退税减税降费,下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先手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退税减税降费等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数据显示,2023年—2023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到8.8万亿元,宏观税负从2023年的18.7%降至2023年的15.1%。在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激励下,2023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约1300万户,为2023年的2.4倍。
为推动政策精准落地,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纳税人特征,建立涵盖9大类4219个税费政策的标签体系,今年以来,累计33批次向4.56亿户(次)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
特别是在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税务部门采取“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推动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直达市场主体。截至8月31日,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3万亿元。
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账上”,助力更多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894万户,同比增长4.6%。
——精简办税缴费程序资料,下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关键棋”。
简政放权,要把该放的权力放掉。税务部门在减审批、减流程、减资料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由2023年的87项减少至目前的1项。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日常涉税事项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实行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填报表单数量减少超62%。
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实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数据归集更高效,数据应用更广泛。目前发票在线办理功能持续升级,发票使用成本逐步降低。
从审批到备案,再到备查,最大限度降低办税成本,享受优惠更加便捷。现在,纳税人只需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所有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还进一步简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数量减少40%,98%以上纳税人填一张主表即可完成申报。
企业开办的便利程度是反映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在武汉,新办企业只需登录政务服务网,选择企业开办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无需出门即可收到“开业大礼包”。“‘礼包’里,工商、税务登记一应俱全,还有公司印章、税务密钥,办理开业申请的体验真不错。”武汉春时云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先生说。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多企业需要跨省经营。税务部门在京津冀、成渝地区试点简化企业跨省迁移程序,迁移业务办理由原来8个环节、限时20天压减为1个环节、当天即办。
此外,税务部门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改革,全国税务注销户中享受“即办”“免办”简易注销的比例上升至95%。
——不断创新升级线上服务,下活网上办掌上办“创新棋”。
“以前必须到办税服务厅才能办理的业务,现在都不用跑了,通过电脑或者手机就可以轻松完成办税缴费业务,太方便了!”张家港海德思产业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蒋凤霞表示。
蒋凤霞的感受,不仅是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缩影,也是税收领域“放管服”纵深推进的印证。
近年来,“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口中的热词。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向网上延伸,做到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答”、业务“网上可办”、操作“掌上可行”。截至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除法律规定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外,办税缴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
针对部分地区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税务部门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优势,全面开展“云办税、云辅导、云咨询”,实现税费服务“不断档”、退税减税“不延误”。
——持续优化拓展线下服务,下稳便民惠民利民“保障棋”。
近年来,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构建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连续9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推出一系列便民、惠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助推营商环境向好向优。
深入推进“税银互动”,自2023年税务部门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始实施“税银互动”以来,已累计运用纳税信用信息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723.71万笔,贷款金额5.71万亿元,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联合全国工商联深入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联合工商联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活动2万余场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近2000万户次。
按照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组织全国税务系统以“纾困解难 助力发展”为主题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今年以来,各地制作推出中小企业税费支持政策特色宣传产品近4000件,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题辅导讲解3.1万余场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950万余人次。
十年来,纳税人满意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7.2分,较2023年提高7.48分。
“四同步”联动用力 维护公平竞争法治秩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十年来,税务部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完善税收法治体系,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大力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构建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同步完善,税收法治体系更加完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税收法定进程有序推进,税收立法进程也在持续加快。税务总局在参与税法起草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税法出台工作。目前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工作正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税务部门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合法性、权益性审查,审核率保持在100%,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显著提高。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健全税务执法规范约束,编制发布涉及6个领域93个权责事项的《国家税务总局权责清单》,推动税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信息网上记录、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温度与力度同步彰显,税务执法更加科学精确。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
税务部门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理念贯穿税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总结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有效做法,形成“五步工作法”,即在税收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先进行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约谈警示,对仍不配合的纳税人进行立案检查和公开曝光,充分体现税务执法的“刚性”和“柔性”。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同时,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在20个省税务局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推动涉税争议化解在基层。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税务部门建立1007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已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2525件次。
——信用与风险同步施治,分类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设计300多个监控指标和1000多个智能规则,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逐步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我国税收征管在合作、合并到合成的改革路上不断优化。
“‘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能够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实时精准‘画像’。”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樊勇认为,税务部门通过应用一系列规则指标和算法模型,可以对纳税人开办、领票、申报、缴税、优惠、退税、注销全生命周期的信用以及各环节待办业务的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对高信用纳税人压减环节快速办结,对中低风险纳税人提示提醒更正差错,对高风险纳税人及时阻断化解风险。
同时,税务部门加大对高风险纳税人抽查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更加“精、准、狠”。“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分析应对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
——重点打击与常态治理同步发力,税收秩序更加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离不开税收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税务部门坚持重点打击与常态治理两手抓,不断积极探索、区分情况、有效施策,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税收监管,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在常态化联合打击方面,2023年,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进来,六部门建立起了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加力推进,继续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行为。
2023年,六部门将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行为作为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召开5次推进会,制定两个专项通知,部署30余项具体举措,加大对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狠打力度,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打早打小、打准打狠,坚决不让留抵退税“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4月1日—8月31日,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19.9亿元,累计曝光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件708起,释放出严厉打击恶意骗税、维护税法权威的强烈信号。
“四维度”深化合作 更好服务对外开放
十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立足经济全球化发展大势,切实加强国际税收交流合作,持续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水平,形成多边合作和双边合作相互促进,国际组织与区域性组织互为补充的多层面、全方位国际税收合作架构,促进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加大国内国际联动力度,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际税收事项审批变备案,递延纳税政策持续发力,对外付汇便利性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着眼于构建常态长效的服务机制,加强国内国际联动力度,让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越来越有感。
在优化“引进来”营商环境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办税流程,帮助纳税人“一站式”完成非居民企业登记、扣缴税款申报、对外支付备案等业务办理。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对外付汇业务时效,办理时长从2天缩短至8分钟。
“近年来,各项国际税收优惠、企业经营便利举措不断落地,我们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心有增无减。”东南亚著名商业集团——sm集团中国区总经理约翰逊·吴说。
一组数字证明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2023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15万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增长62.9%,吸引外资保持世界第二;2023年1月—8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927.4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6.4%。
为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2023年,税务总局建立起全面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及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的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机制,目前已公开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104份。对“走出去”企业涉及的国内税收制度文件和已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系统性集成和分类处理,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并修订更新,帮助“走出去”纳税人用好用足相关税收政策。
——延伸“一带一路”合作深度,推动税收征管能力共同提升。
2023年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践行***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构建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合作平台,中国税务“朋友圈”不断扩大。
2023年4月18日,首次由我国税务部门主导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2023年9月7日—9日,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顺利召开,各方围绕税收征管信息化、纳税服务信息化、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前景展望等议题进行充分交流。
2023年9月19日—21日,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顺利召开,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开幕式中介绍了中国税务部门为推动实现合作机制美好愿景展现的责任与担当,并为进一步发挥合作机制作用,提出持续深化合作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学习共享平台、持续提升税收数字化水平三点倡议。
三年多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秉持开放包容精神,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议题的活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务部门交流提供线下线上平台,推动各方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水平,为消除跨境贸易和投资障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包容性增长贡献税务力量。
三年多来,在我国税务部门的发起和倡议下,越来越多国家(地区)更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截至2023年9月底,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
——加快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度,国际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发展,税务部门建立健全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发挥国际税收在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跨境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得到有效遵从,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以服务“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为导向,我国加快与重点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程,分别与厄瓜多尔、智利、阿根廷等34个国家(地区)新签或修订税收协定或议定书。截至2023年底,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地区)。
作为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税收协定签署生效后,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消除双重征税、提供税收确定性、减轻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起到重要作用。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税务总局在税收协定框架下与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相互协商,已为纳税人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约283亿元。
“享受到税收协定待遇,境外承运方更有信心和底气在重庆发展国际货运业务,我们也因此有机会争取到更多的订单。”重庆浩航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灿说。
在合力打击国际逃避税方面,我国通过夯实反避税工作基础、加强反避税信息化建设和能力建设,“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反避税管理工作步入了“管理前置、服务优化、调查精准”的科学规范新阶段。
——拓展全球税收合作广度,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改革。
十年来,我国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2023年,首份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公报签署后,我国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交立场文件50多份千余条意见。
2023年,我国首次承办全球性税务大会——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签署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及达成合作意向11个。
2023年,主办第五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签署《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首次将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合作上升至制度层面。
2023年,主办第4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各成员就分享改善营商环境做法、促进sgatar成员交流能力建设实践经验等内容达成重要共识。
2023年,主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展现中国税务部门在深化国际税收合作、落实减税降费等领域取得的成果。
2023年,相继举办两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线上会议,分享“战疫情 促发展”的税收实践经验,并为相关国家(地区)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指引。
2023年,中国加入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多边共识,国际税务影响力持续提升。
2023年,联合财政部、厦门大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开创中国与oecd在专业领域合作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的先河。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8个国家的税务部门及相关机构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与25个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在今年初举行的“亚洲倡议”高级别会议上,印尼税务局局长苏尔约·乌托莫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中国税务部门在持续加强税收透明度建设、推进国际税收合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实践,其创新开展的智慧税务建设、“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为当前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站在新的起点,我国税务部门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持续推进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税收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15篇】税务全国联网吗
今天刷到文章,讲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的一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2035/content.html
网上的文章分析说,这个文件是为房产税推出做准备的。
如上截图,这篇文章来自新华网:不动产登记已全国联网,房产税渐近?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caiyan/ksh/264.htm
建议大家阅读原文。
房产税,最终应该是与国际接轨,收1%-3%。个人预测,房子当年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将抵扣房产税。比方说,2008年的房子,当时新房卖4000块每平,开发商的土地成本是折合2500块每平,那么就是这2500块的房产税的抵扣。如果现在是200万一套,当年是125平50万一套,开发商2500块每平的土地成本就是摊派到31.25万的土地出让金。
这14年,如果是按照50万的1%收,就是5000块每年,已经抵扣了7万块,还剩24.25万的余额。
接下来,就要按照200万估价收1%的房产税了,24,25万的余额还能免税十年。
十年之后,如果估值涨到300万一套,就要每年缴纳3万的房产税。
假如是收2%的房产税,也是以此类推。大概率,不会给家庭1-2套或每人60平米的减免。
房产税,它在美国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美国地方的警察经费,学校等公共设施都来自房产税。
租房的人付房租给房东,房东付房产税,这样就约等于租客也在缴纳房产税。
纳税光荣是国际惯例。没有警察巡逻,就有黑命贵打砸抢,零元购,整个小区房价持续阴跌。
按照这种算法2000年的房子,土地出让金的余额应该已经归零了。可能2005年出品的房子,土地出让金的余额都已经归零了。
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是同质同源。土地出让金,本质上就是房产税,是一次性收缴的,由开发商代缴。
所以,如果搞一个房子的土地出让金余额,对于所有的购房者来说都是公平的。
这种房产税模式下,一二线的老破小的溢价会消失。谁出300万买上海的老破小,谁就是韭菜接盘侠。因为,那个房子的土地出让金余额肯定已经归零,将来按照300万的估值每年缴纳1.5%的房产税,就是每年4.5万的房产税金。如果是跌到150万一套,每年按照1%的房产税率,也将是1.5万每年。
2023年,随着全国房产联网的完成,房产税应该会在全国各地落地了。大家买房,将来都会查一下:土地出让金余额。
个人感觉,将来全国房产税平均收1.5%的概率比较高,可能各个城市会有其各种的税率。
全国房产按照将来缩水到400万亿,1.5%的房产税就是6万亿的税金。如果是缩水到300万亿,就是4.5万亿的税金。
2023年我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是6.5万亿。而之前网上有预测,我国的总房产是450万亿,但是2023年后很多城市的房价又涨了一波。
感觉,将来就是房价软着陆到300-400万亿总值,然后按照1.5%的房产税率每年收4.5-6万亿的房产税金。
房产税,就是不让中间商赚差价。开发商=中间商。
谁家买房在高位,只要是新房,就有土地出让金余额,可以抵扣将来的房产税。炒房客手里的二手房,就会余额不足,进而落实:房住不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