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深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圳税务微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深圳税务微博
3 月 13 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通告》显示,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 24 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远程办'暂停受(办)理税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据介绍,目前,电子税务局、@深税平台继续提供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需要税务人员后台处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将延后办理。
在出口退(免)税业务方面, 3 月 14 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办理;3 月 14 日至 20 日,暂停受理出口企业各项出口退(免)税业务;3 月 20 日后,出口退(免)税业务受(办)理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此外,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含发票邮寄)、代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含代开发票邮寄)均暂停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正常代开。深圳办税场所及相关服务恢复时间将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民在办税之前,可以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2篇】深圳税务服务号
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窗口办事都逐步移到互联网上了,审批速度提高很多,且节省了许多的时间成本,下面帮财务小白们整理一下新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以深圳地区为例)
新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首先法人先进行实名认证,这一步需法人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点击“实名办税”进行注册,根据步骤操作,一般都是用手机号注册,请务必记住设置的登陆密码,实名完之后,进行第二步,法人登陆深圳电子税务局,用自然人登陆,用第一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进去,点击“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确认绑定”,操作完成后代表法人已绑定企业,第三步,用企业税号以及初始电子税务局密码重新登陆电子税务局(一般企业设立时会同步开通了电子税务局,如果没有开通可移步税局前台开通,如果一开通但忘记密码,可点击登陆界面下方的忘记密码,重新设置密码),登陆进去后会弹出“新办纳税人套餐”(如果未弹出,也可点击左边的“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根据提示,启用税种,启用时间是根据季度来选择的,然后下一步,根据指引,勾选三方协议(已开户的公司可以一起办理),票种核定,开票ukey申领,发票申领,在下一步会根据你勾选的信息一步一步填,票种核定这一步,在这个套餐中目前只有电子专票选项,没有纸质选项,票种核定还需要增加一个购票人(首次可直接增加法人即可),如果需要其它类型的发票,在这个套餐办完后,可单独在“发票使用”里面去做新的票种核定。最后,上面做完后就相当于已办理完税务登记了,后面可去税局拿开票ukey,申领发票,下载开票系统
下次再单独分享有关票种调整,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相关的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先关注一下哦,会时常与大家分享财税知识
【第3篇】深圳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84号
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98400038t):
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兴旺路88号五楼)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在税务征管系统状态为“非正常”,检查人员多次拨打你公司在征管系统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取得联系,故对你公司邮寄《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但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检查人员于2023年12月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公告了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30日后,上述文书视为送达。你公司未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或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你公司取得广州汇佳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6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11358330-11358350,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8662-08468700,发票金额合计5,861,301.75元,税额合计996,421.25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61130,发票号码为:47562699-47562711,发票代码为:4400171130,发票号码为:16643717-16643739,发票金额合计3,275,811.98元,税额合计556,888.02元)、取得广州浩全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636808-20636819,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48844390-48844403,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552599-20552600,发票金额合计2,746,802.38元,税额合计466,956.42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9784-08469809,发票金额合计2,168,739.45元,税额合计368,685.65元)为虚开发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其附加方面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增值税2,388,951.34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67,226.59元、教育费附加71,668.54元、地方教育附加47,779.02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你公司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已在案件编号为“444030720210000091”的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一案中做核定征收处理,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2023年度申报营业收入28,058,620.7元,经核定,你公司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244,689.66元,经计算,你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61,172.42元,已纳企业所得税1,604.6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559,567.79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八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869447.42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二月八日
【第4篇】深圳税务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113号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70794):
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38份已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53130,发票号码:23916003-23916019、24286173-24286192、24834312,金额合计:3779862.86元,税额合计:642576.65元),于2023年1月至2月(所属期)认证抵扣。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附征方面
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
1.2023年1月增值税628394.9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987.65元、教育费附加18851.85元、地方教育附加12567.90元;
2.2023年2月增值税14181.7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92.72元、教育费附加425.45元、地方教育附加283.63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我局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收入额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
经计算,你公司少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5207413.24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因我局已制发《税务处理决定书》(深税三稽处〔2021〕252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税三稽罚〔2021〕1477号)对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并按偷税进行罚款。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2023年1月至2月增值税642576.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980.37元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412534.21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5篇】深圳税务律师
经常有深圳准备打官司的朋友找我推荐律师,想要厉害的,靠谱的。今天我就为大家盘点深圳前十强的律师事务所,大家可以参考:点击链接:
[佳答案] 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华商-地处深圳福田港中旅大厦5层.首席资深大律师张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您聘请律师的比较好选择
建所多年的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其专注的。华商对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也十分重视,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华商的律所总部坐落于中关村商圈的中心位置,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快捷的交通,优雅安静的办公环境。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
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华商总部设在深圳,拥有各类专业人员1128人,其中合伙人律师163人,执业律师755人。华商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包括传统的制造型企业,也包括国内外知名的银行、金融保险企业、投资基金、通讯、信息技术、房地产等各类型机构或企业;同时也为政府、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第21a-3层、22a、23a、24a、25a层
2.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以“勤勉、尽责、高效”为服务宗旨。天钰衡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一直致力于在客户群中建立起良好、先进的法律监控、风险预警、危机处理机制。在代理签约中,天钰衡律师既注重对拟签约方提供的资质文件的审查;更注重对突发事件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出法律意见,天钰衡律师对客户的重大交易进行全程跟踪,事前的充分准备,在即使发生诉讼的情况下,委托人也能赢得主动,控制全局
3.深圳市中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多名经验丰富、志同道合、富于进取的资深律师合伙创建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始终信守“长远发展,规模运作,勇于开拓,精益求精”的执业目标,经多年实践,现已形成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及颇具现代特色的律师体系。 中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均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及武汉大学等名牌法律院校,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8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及民事、刑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工作机构。2000年10月,天平律师事务所改变所有制,转由深圳市司法局管辖。 天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并有多位律师在国外律师机构经过培训,且大部分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承办各项法律事务,特别是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部分律师还担任着有关行业协会和著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5.深圳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是经深圳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专业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的主营业务是金融、公司证券和房地产业务,担任了多家银行、信托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十余年来先后代理的案件和参与的项目涉及金额上百亿元。本所充分发挥了集体的专业化和团队化优势,全体从业律师以精深的业务知识、专业的办案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得到了业界同仁和广大客户的普遍认同和赞许。
6、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快速、稳健的发展壮大,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310多名合伙人以及超过2100名专业人士,办公室分布在国内外18个城市,业务范围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伦业务领域涵盖众多方面,其中房地产业务是中伦的基石业务,在该领域具有顶尖的专业实力和团队储备,多位行业领军人物也始终活跃在业务最前沿,深得客户的器重和信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栋8-10层
7、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自成立以来,广和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历经二十年的稳健发展,广和已成为华南地区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全球设有11个分所及多个海外联络机构,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名声和美誉。广和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金融证券、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国际投资、海事海商、互联网金融、环保和新能源、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婚姻家庭与家族信托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8f、10f
8、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长于投融资领域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国内、国际间复杂的商业交易和争议的解决。在具体业务领域里,汉坤尤其以私募股权、兼并和收购、境内外证券发行与上市、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竞争法、银行金融、飞机融资、外商直接投资、公司合规、私人财富管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板块的法律服务著称。汉坤目前有近300名专业人员,分布于中国几个主要商业中心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和香港。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20层
9、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成立于北京,是中国成立早、规模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大成深圳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员工总数逾400人,其中执业律师220人。大成深圳办公室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公司综合类业务、公司收购、兼并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银行与金融、境外投资、税务、国际贸易、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矿业、能源与自然资源、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和劳动法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0、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成立于上海,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成立于2005年,现有执业律师超过200名。锦天城深圳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包括公司商事、收购兼并、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证券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跨境投融资、诉讼及争议解决、资产债务重组与破产清算、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家族财富管理、合规及税务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23层01-10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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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深圳税务审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乎网。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7篇】深圳税务咨询电话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有新调整。
2 月 7 日起,宝安区税务局石岩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宝安(除石岩外)、龙岗、光明辖区办税服务厅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需持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远程办 '、'@深税 ' 等 ' 非接触式 ' 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确需到厅办理的,请市民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到厅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
进入大厅时,请市民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 ' 一米线 ' 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
深圳市税务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市民如有疑问,可提前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8篇】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注册后如果企业想要正常经营交易,后续还需要办理如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这两样最重要的工商业务。否则工商局无法监控公司账户流水,被发现的话就会判定你经营异常哦。但这都不是今天要讲的重点,小编今天要讲的是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税务登记流程
1、准备税务登记相关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这个不用说了,办什么工商业务都要它。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
- 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红本、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如果是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去最近的税务所排队拿号、向工作人员要税务登记表,一般是两份,一份交国税一份自己留存。如果是特定行业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需要三份,还有一份是地税的。
3、填写完毕后就可以等叫号提交给税务局人员了,如无意外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好了。
知识小提点
税务登记证是不可以网上办理的,也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办理。
好的、以上是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代理记账、工商业务代办可以联系我们哦。
【第9篇】深圳税务预约
3 月 4 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3 月 1 日起,全国迎来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个税年度汇算')。 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提前预约办税。3 月 16 日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个税年度汇算具体应该如何申报?为此,深圳市税务局梳理了具体办税指南。
▲办税指南。
3 月 4 日,深晚记者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发现,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办税功能已上线。目前,市民可以查看 2021 年度综合所得和纳税等情况,并根据指南,申报 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
深晚记者关注到,今年,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还新增了部分功能。比如,优化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能更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深圳市税务局供图
【第10篇】深圳税务登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如何申报?
非居民扣缴申报业务可以
全流程网上办理吗?
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了解一下
非居民源泉扣缴的相关政策规定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想网上办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申报
请按下方的步骤操作哦
第一步: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套餐业务】-【国际税收套餐】;可以输入功能名进行搜索进入
第二步:
组织临时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组织临时登记】(注:组织临时登记也可以在直接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办理)
第三步:
填写《组织临时登记申请表》
第四步:
扣缴税款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步:
填写《扣缴税款登记报告表》
第六步:
确认提交
第七步:
提交审核。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申请信息。点击【撤销申请】可以撤回申请
第八步:
税(费)种认定:首次办理非居民企业境内扣缴申报的,需办理【税(费)种认定】。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远程办】-【其它】-【税费种认定】
第九步: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扣缴申报】
第十步:
若主表12行填写了减免金额,则需要补充填写《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减免信息表》
第十一步:
填写完成,请将报告表下方单选项“是否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勾选“是”
第十二步:
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明细信息,也可作废申报
【第11篇】深圳税务申报
由于国家呼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公司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注册申请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那么,如何在网上申请深圳公司注册呢?接下来,前海天盈将向各位老板详细介绍。
如何在网上申请注册深圳公司?
一、公司核心名称。
在申请公司注册之前,企业家需要考虑公司的名称。一个好的公司名称需要核名称操作,只有核名称成功后才能注册。因此,有必要准备更多的名称,以避免重复或不规范的核名称。
二、网上申请流程。
您可以登录政府服务网络,然后进入市场监督服务,点击市场实体注册,然后根据注册页面的提示信息填写公司的具体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东投资比例、公司业务范围等。填写完后,您可以单击提交。
三、领取营业执照并刻章。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申请人可携带原身份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公司营业执照。然后到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刻章。
四、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印章雕刻完成后,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法人印章等资料到银行开户,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开立公司账户。
五、税务登记。
最后,到注册地址所属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核实税种,并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5天内按时申报纳税。
以上是如何在网上申请深圳注册公司的相关介绍,希望它能帮助你了解新注册公司线上申请流程。
深圳公司注册流程线上申报怎么办理?
【第12篇】深圳市电子税务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为解决企业注销问题
优化升级了
“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优化升级后
操作更顺畅、体验更友好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清税/注销税务登记,可通过“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功能进行注销前置事项预检,并根据操作指引办理完注销前置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税/注销税务登记。
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新版套餐同样支持即时办结注销。
二、业务前提
1.未办理过注销业务;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清算、停业。
三、功能路径
【首页侧边栏】-【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下的“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或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注销”进行模糊搜索,选择正确功能后进入页面。
第二步:填写注销申请信息
进入界面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注销原因。注销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可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注意:
1.若纳税人注销原因选择“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将进入一般注销流程。
2.点击【注销预检】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指标进行校验,因数据量较大,需等待约1分钟,才能显示预检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注销预检】,避免造成卡顿。
第三步:办理注销前置事项
根据预检结果,系统将以列表形式展示纳税人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同时提供详情查看、办理渠道和操作指引。
(一)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1.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点击【清税/注销】,进入清税申报表,确认后点击【提交】。
2.存在非强制未办结事项
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点击【清税/注销】,系统自动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纳税人在确认承诺事宜、填写承诺办结时限后,点击承诺书下方的【签署】按钮,即可下载打印承诺书。承诺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作为附报资料上传。
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内容,在确认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注意:
承诺办结期限过长会影响纳税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商事登记注销,请谨慎选择承诺到期日。
3.存在强制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存在强制性未办结涉税事项,点击【注销预检】页面会弹出如下提示,纳税人可点击【下载打印】完成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下载。若不慎关闭,可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载打印,重新下载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
同时功能页面将展示检验不通过的监控,点击【查看】,系统将展示该条监控未通过的详细信息。针对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纳税人可根据“大厅办理”的办税指引或者“网上办理”的功能链接完成该事项。
(二)纳税人不满足即办资格注销,或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根据办税指引办结所有前置事项后,点击【清税/注销】按钮,将发起一般注销流程。系统自动跳转“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最后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第四步:企业成功注销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完成税务注销。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将无法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登录模式在【注销登记查询】功能下载打印清税证明等文书。
功能路径:(自然人登录)【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注销登记查询】
五、温馨提示
1.点击【清税/注销】前请确认企业为清算状态且完成注销当期应申报税(费)种申报,个税当期申报目前需前往大厅处理。
2.一旦清税/注销申请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人员处理结果。您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材料】查看申请的信息,若需要修改,请及时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办理进度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随时查看。
【第13篇】深圳税务纳税服务
近日,深圳税务部门面向80户千户集团企业推出“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为大企业筑牢信用“守护线”。
据了解,深圳税务部门在事前培训、事中预警、事后辅导的全流程纳税信用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归集并向千户集团总部推送集团在深所有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具体扣分指标,使总部能够清晰掌握全集团信用情况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税收遵从水平。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胡艳君介绍,税务部门发来的纳税信用提示函,让总部对全集团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既能及时提醒成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复评等事项,又能有效总结和推广高信用等级成员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为加强集团内部纳税信用管理提供有力抓手。
除了“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外,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助力大企业优化纳税信用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推出了“预警式告知”“信用修复大狮”和纳税信用业务培训等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持续提升,a级企业数量连续两年增幅超20%。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林旭伟表示,“集团式”纳税信用服务是该局聚焦精细服务,有效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纳税人服务诉求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该局将继续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精准发力,创新大企业个性化税费服务举措,推出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书、“总对总”高层对话等具有大企业特色的“集团式”服务,为深圳大企业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第14篇】深圳税务规划
1 月 12 日,深圳市税务局召开 2022 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 年,深圳市税务局以崭新的姿态推进税收改革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数据显示,2021 年全年深圳地域税费收入突破万亿元。其中,深圳市税务局直接组织税收收入 8299.3 亿元,全年组织社保费收入 2034.5 亿元、非税收入 199.3 亿元,办理出口退税 1267.1 亿元。2021 年 1 至 11 月属期新增减税降费 585.8 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1618 亿元,为近 6 万户企业办理缓缴税款约 33 亿元。
▲ 2022 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
过去一年,深圳市税务局按照 ' 税企命运共同体 ' 理念,首创远程办 max 服务平台,实现 67 项线下高频业务 2 分钟受理、3 分钟办结,' 无人化 '' 零窗化 ' 大厅正式启用;上线技术咨询中心,探索 ' 问办查评 ' 一体化,受理业务请求 8000 余单,解决率 98%;电子税务局上线 ' 十一税合一 ' 申报功能,业务办理扩围至 215 类;100% 落地税务总局百条便民举措、本地 10 项专项行动 25 条特色举措;减少上门购票次数 50%、精简办税资料 80%;12366 热线咨询实现 7×24 小时人工服务,推动构建更紧密的税企关系,擦亮了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 ' 金字招牌 '。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表示,深圳市税务局将落实相关工作部署,以深圳税收 ' 十四五 ' 规划为本,以 ' 系统、集成、优化 ' 为总要求,优长板补短板,以勇当 ' 第一艘冲锋舟 ' 的姿态,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跨越。同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着力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通讯员 王宇旋 林建荣 深圳市税务局供图
【第15篇】深圳税务电话
不久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各部门
搬迁到了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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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税务局搬新址啦,别跑错了!
11月1日起
原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
也将撤销转移到新址
快来看看最新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关于撤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双厅运行的通告》,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将于近日撤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b栋3层),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办理涉税服务。
二、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撤销前受理的所有涉税服务事项全部移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卓越·前海壹号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t1六楼)。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755-8672990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前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