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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构的代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机构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机构的代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务机构的代码

【第1篇】税务机构的代码

发票开具,可以说是财务人的日常操作。尤其在填充信息时,票面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成为财务人的共识。但是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真的需要必须填写吗?

问: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问:给军队、非盈利组织开具发票,也必须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军队、非盈利组织不在1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上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填写问题。最后总结一下: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给军队、非盈利组织开具发票,不需要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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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税务机构改革的税收风险态势

医美机构的涉税风险

近年来,医美机构除了存在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等现象外,税务问题也是医疗美容机构的痛点和难点。医疗美容机构经营特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账簿设置不完善,销售收入不入账。消费者在医疗美容机构接受服务后往往以现金、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为主要方式,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只要个人不主动提出,医疗美容机构一般也不开具发票,还会以各种收据代替发票;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二是通过私户发放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近年来消费者对医疗美容服务的需求较高,但是具有执业资质的医生较少,医生的工资薪金比普通员工工资高出很多,部分医疗美容机构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为了吸引医生加入机构,选择通过私户发放工资报酬,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经营成本难以查证,不易核算。医疗美容机构的主要成本来源于医护人员工资薪金、场地租金、广告宣传费、产品采购支出、药品耗材费用等,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成本不易核算,且支出的费用也难以查证,医疗美容机构若想通过“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达到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税务机关也难以进行源头追溯。

医美机构税务监管

针对医美行业乱象,监管政策也在层层加码,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23年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

2023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应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意见》要求各部门聚焦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医美机构税务风险防范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及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我国医疗美容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加上医疗美容行业利润空间大,市面上的医疗美容机构也层出不穷,基于医疗美容机构的行业特性及经营特点,医疗美容机构应当重视税务风险,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提高依法纳税意识,销售收入据实入账。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根据不同级别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扣缴税款。

二是合理使用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扩大品牌经营规模的同时,调整纳税方案,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

三是咨询专业税务筹划人员,合理评估税务风险,调整业务结构,调整不不合规的业务模式,形成健康有序的经营收入模式。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为商业用途,如有侵犯,敬请作者与我们联系。

【第3篇】税务新机构挂牌

2023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一年来,各省新税务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兵合一处、人合一心,在减税降费等重大改革的落实中凝聚起合的力量,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到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徽:

凝聚“合力量” 跑出减税降费“加速度”

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渐次落地,1至4月份,安徽纳税人已分享158.9亿元的减税“大餐”。而减税降费的溢出效应正在持续释放,全省各项宏观经济指标持续上升,市场信心显著改善,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这些可喜变化的背后,是一年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凝聚起来的强大“合力量”。

一揽子统筹,跑出减税降费“加速度”

此次减税降费涉及全省170多万纳税户、820万自然人和2800多万缴费人,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面对复杂的情况,安徽省税务部门用足“合”的优势,强保障,聚攻坚,除藩篱,跑出了减税降费“加速度”。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后,是否还能继续享受资源利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六安市叶集区,丽人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被写入了减税办的《每周问题清单》。随后,减税办立即召集4个科室专题研究,很快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原以为得等上十几天,真没想到会回复的这么快!”该公司的财务总监对新税务的“新速度”表示赞叹。基层把疑难杂症“打包上交”,减税办组织“专家会诊”——避免了以往国税地税分头层层请示的繁琐,让减税降费之路畅通无阻。

“减税降费涉及大范围的统筹协调。正是有了机构改革打下的底子,才能迅速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精准、快速释放。”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局长倪玉平说。

机构合并为减税降费“加速跑”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并库后的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则为其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随着“金三”系统合二为一,为数据而折腾的“痛苦”体验不复存在。一气呵成的数据查询,为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

服务再升级,纳税人乐享减税新红利

“合”为纳税人带来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方便!

走进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同样的制服、同样的流程、同样的热情,原国税地税的部门差异了然无痕。机构改革带来了“一厅通办”“一网办理”的便捷服务;信息化整合则为纳税人带来更顺畅的“领红包”体验。

在国家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一家建筑公司的会计拿到完税证明后发现,税额与自己的计算不一致。在场的导税员笑着解释道:“今年实施减税降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50%,所以税额变少了,具体减多少系统会自动计算,不会出错的。”听完解释,办税人为这种“不声不响”的减税效果竖起了大拇指。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这一年,在“合”的主旋律中,奏出优化服务的最强音,税务人马不停蹄地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让纳税人在乐享减税降费新红利中收获满满。

共同的愿景,让“四合”梦想照进现实

纳税人点赞的背后是新税务人的同心聚力、相向而行。在实现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快速落地的共同愿景中,“四合”的梦想照进现实。

在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杨昂和熊萍是公认的宣传减税降费政策“黄金搭档”。“我们曾一起做过大学生村官,后来又分别考取了原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让我们再次成为同事。”能遇到“老搭档”,杨昂感到很幸运。在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中,她们共同学习,一起制定计划,致力于为纳税人提供通俗易懂的宣传作品。

后来,杨昂慢慢地发现,无论面对的是新面孔还是老搭档,大家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是同样的愿景、共同的目标让我们走成了‘一家人’。”杨昂说。

“我们将继续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动力,发挥‘合’的优势,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减税降费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安徽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张德志表示。

河南:

改革铸铁军 建功新时代

一年前的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分设24载的国税、地税兵合一处、人合一心,河南税收事业扬起新税帆、再启新征程。

蝶变:一路改革一路歌

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税务部门机构改革铺好“作战地图”。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确保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战,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和‘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目标,努力在改革的宏大棋局中留下河南税务的精彩身影。”改革攻坚战打响后,新的河南省税务局领导班子立下了庄重承诺。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河南省税务局建立起“1+9+19+9+n+1”的改革组织体系,一系列制度、机制、组织的科学建立和高效运转,让新的河南税务在改革路上蹄疾步稳、乘风前行。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7月31日,河南省税务局举行落实“三定”暂行规定会议;8月15日,河南省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正式挂牌,分设24年的国税、地税在省局层面完全“合二为一”,创造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的“河南速度”和“河南样板”。

家和:同心同向铸税魂

同心者,其利断金;同向者,其道大光。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全省5.6万名税务干部拧成一股绳、力向一处聚,进一家门、做一家人、讲一家亲的“家和”氛围,让“1+1>2”的改革效应得以有效发挥。

深入推进干部队伍融合,河南省税务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税收高质量发展,召开机构改革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党性、聚合力、履职责、比奉献、晒业绩”组织生活会300余次;组织先进典型在全省集中开展31场“听党话、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巡回宣讲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改革中,全省税务系统2017名“正转副”干部讲大局、讲党性、讲奉献,用个人的“舍”换取改革的“得”、以个人的“退”换取改革的“进”,诠释了税务铁军的忠诚与奉献,用公而忘私的精神引导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局面的迅速形成。

政通:春风化雨助发展

改革的得失成败、评价高低,人民群众是最终的“阅卷人”和“评分者”。一年来,河南省税务局始终坚持“服务先行”,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改革红利和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到位。

全省641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厅通办”,130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即可办成;增加25项省域通办事项,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网上通办。在办税服务方面,通过改革后的简政提速,大大降低了办税缴费成本,较机构合并前,报送资料减少25.84%,税收业务即办率提升7.44%,流转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压缩50%。

党的十九大代表、南街村党委书记王宏斌表示:“国税地税合并后,税务部门办事效率有了显著提高,纳税人办税成本显著降低。特别是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解决了企业实际困难,就我们南街而言,全年减税近600万元,为企业长远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给中央的好政策点赞!给税务部门的辛勤工作点赞!”

发展无穷期,改革无止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河南省税务系统将不断巩固和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努力建设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纳税人缴费人满意、让税务人自豪的税务机关,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甘肃:

“四合院”的凝聚力

对甘肃税务来说,2023年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仅涉及机构调整、干部融合,更涉及业务、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的融合,还涉及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划转。推动这样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迎难而上,对内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打造“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税务“四合院”,对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党建引领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现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一窗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电子税务局“一网受理”。“十大产业”优惠政策落实、“不来即享”等便民措施赢得纳税人一致好评。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甘肃省税务局专门成立税收经济分析处,自2023年6月15日省级税务机构挂牌以来,甘肃省税务局完成并上报各类税收经济分析报告20余篇,多篇税收分析报告得到甘肃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部分意见建议被采纳。

2023年,新税务新机构开局第一年,面对大规模减税降费这场“试金大考”,甘肃省税务局一方面继续通过税收分析建言献策,一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落实同考核,广泛实施税务党建与民营企业党建“共建互促融合发展”工程,每个党支部结对一户民营企业,及时推送减税降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党员宣传队、党员服务队、党员讲师团深入企业,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加速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税务部门的‘项目管家’服务真的是细致入微啊!项目建设过程中,至少在涉税业务方面,我们已经没有后顾之忧了。”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部党支部书记许杰说。

随着税务机构改革和“放管服”的不断推进,甘肃税务部门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业务贯通、内部外部服务联通等措施,扎实推进办税服务的同城同办和全省通办,并开展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试点,让纳税人“任何地方都能办税”。全力打造“集成、全程、精准、智慧”服务新品牌,稳步推进“互联网+”办税服务工作,形成“以网上办税为主,移动、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办税服务新格局。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通过机构合并,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切实为纳税人减轻了负担。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力度大,使纳税人对政策有了准确预期,企业减负效果明显。”对甘肃税务部门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兰州金鼎饮食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兰州牛肉面协会会长马利民表示很满意。

新机构,新形象。一年来,经历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甘肃省税务局,正以其朝气蓬勃的魅力赢得纳税人和社会的认可。

厦门:

事合人合力合心合 助推高质量发展

去年6月15日以来,厦门市、区两级新税务机构相继挂牌,标志着我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向纵深推进。一年来,在这场与时间的赛跑中,厦门税务干部牢记使命,携手同心,发挥“1+1>2”的改革效应,交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答卷。

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

2023年6月15日上午,新的市级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挂牌成立。分设24年的国税地税,兵合一处、人合一心,厦门税收事业步入新时代、迈向新征程。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两个机构的整合,还涉及全市2000余名税务干部、43.7万企业和380多万缴费人,社会对税务机构改革关注度高,改革事项之繁琐、任务之艰巨不言而喻。

在改革关键节点,该局坚持党建引领,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问题,逐级开展“望闻问切”式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团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身份认同、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推动从机构、场所的“物理整合”,向思想、人心的“化学融合”转变。

改革推进一步服务深化一层

在2023年省委省政府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估中,厦门纳税次数由8次下降到7次,纳税时间由2023年的304个小时,下降到150个小时。同时在税务总局组织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厦门税务位列全国第七。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有着25年经历的老财务徐干远说,“2023年税务部门要面临机构合并、人员调整、信息系统融合、征管流程调整等一系列难题,多项改革任务叠加,要确保服务不断优化,背后要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

出台优化营商环境47条硬举措和5类60条便民举措;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压缩新企业首次领票时间,开通“简事易办”窗口、优化手机预约服务;19项业务前移实现一站办结,出口企业办理退税缩短到5.11个工作日,领先全国平均水平,厦门税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上不断发力,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办税“加速度”。

落实减税降费赋能特区经济

2023年以来,一系列税制改革力度大,覆盖范围广,如何将减税降费落地生根,成为检验新机构改革成效的又一次大考。

该局全力以赴打好个税改革两场攻坚战,组建由200名党团员组成的突击队,担当宣传辅导排头兵,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后短短20天内,完成税务总局三个100%全覆盖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新税制平稳落地。

实施减税降费以来,该局依托税务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公交、brt、地铁、码头、机场和政府窗口终端开展政策宣传,完成37万户小微企业和10万户一般纳税人的4轮宣传辅导全覆盖工作,实现“全面落实一项不少,全面履责一户不漏”。今年1月-4月,厦门新增减税43.91亿元,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曙东表示,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是我市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而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是这场改革的“试金石”。我们要把力量向一线倾斜,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在一线检验,让新一轮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举措的积极效应加速显现,让更多纳税人的税费负担明显减轻,让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能。

改革永远在路上,纳税人的需求就是税务人努力的方向。厦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推动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结合税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新税务机构三定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2023年6月15日,36个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顺利挂牌;7月5日,535个市级(包括地级市、开发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所辖区)新税务机构统一顺利挂牌。

7月20日,全国所有县乡新税务机构全部统一顺利挂牌,一律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已取得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国税地税分步合并和新机构完成挂牌重要阶段性成效,税务机构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一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告诉记者,国地税合并,有助于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纳效率。

王冬生告诉记者,从征纳双方的成本效率看,一个税务局,无疑可以逐步大幅度降低税务局的总体征管成本,可以减少以前两个税务局并存导致的协调额配合方面的掣肘。另外,税务局干部需要全面学习和掌握所有税收法规,也有助于提高个人素质,进而提高征管效率。从纳税人看,由面对两个税务局改为面对一个税务局,有助于节约时间,降低遵从成本。比如纳税人在注销时,以前需要经过两个税务局审核,现在一个税务局即可。

纳税人的益处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挂牌工作已全部完成。国地税合并对于纳税人来说有何益处?

在安徽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震宇看来,国税地税合并首先减少了企业办税时间和成本。合并以前,培训辅导、纳税评估、专项稽查、调研走访,国税地税一般分别开展。合并后,办税再也不用“两头跑”了。

铜陵上峰水泥股份公司坐落于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是一家主营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金震宇表示,以往虽然国税地税前台联合办税,但后台管理是分开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归原国税部门管理,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保税等归原地税部门管理,每到征期要在原国税和地税之间来回奔波沟通。税控器具、数字证书也都不同。合并后,所有涉税事项一个部门就办了,税控器具、数字证书一套就够了,办税平均时间比以前缩短50%。原来公司安排了两名会计办税,现在一个人就搞定了。

更令金震宇看重的是,国税地税合并彻底解决了合并之前国地税两家税务部门执法尺度不一给企业带来的困扰。

“就拿纳税评估来说吧,原来国税地税分头来,企业需要重复提供材料、反复解释说明,有时两家的政策执行口径还不一致,税企之间常有争议。国税地税合并后,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再也不需要为此分散更多的精力了。”金震宇表示,作为一家省级重点税源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对他们来说是项大的工程。在合并前,原国税局给他们做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后,原地税局可能又会对资源税、环保税进行纳税调整。无论资源税和环保税作纳税调增还是调减,他们都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调整企业所得税。如此种种,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和精力。合并之后,纳税人省去了来回沟通和反复调整账目的麻烦。

改革的下一步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对记者表示,税务机构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一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是一场深刻变革,既涉及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和80万税务干部,又需要保障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正常办税。

王冬生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依赖于税收的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尤其是税收的收入功能。将国地税两个税务局合并,有助于税务局独立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保证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为财政发挥基础和支柱作用,提供有力的财力保证。在当前国内改革任务繁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下,两个税务局合并,有其更深刻的财政意义。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税务部门制定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工作方案》及《征管业务作业图》,作业图共包括58个改革事项、328个具体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税务部门将征管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划分为新税务机构挂牌时、新税务机构“三定”到位时、改革任务完成时三个阶段。同时,规划设计了2023年上半年优化完善有关工作。

饶立新告诉记者,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是新税务机构挂牌乃至整个机构改革工作的关键内容,只有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确保征管业务顺畅、方便纳税人正常办税,才是税务机构改革成功的标志。信息系统整合优化需要经过省市县三级“挂牌”、三级“三定”、“管户”调整以及“金三”重新上线等八个阶段。

为确保在规定时点实现各项关键改革目标,税务总局网信办组织浙江基地,参照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事先模拟税务机构逐级“挂牌”、逐级“三定”等场景,通过沙盘式推演,对280多个业务事项、470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业务量、多维度测试,对1300多份表证单书、148个对外开具文书逐一提出分省、市、县三级修改的配置策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障碍进行预判。

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推进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和信息系统的整合优化工作,建成不分国税地税的一套制度体系、一套运行机制、一套岗责流程、一套信息系统,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5篇】税务中介机构

今年以来,富平县税务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税收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紧扣基层税费争议难点堵点,扎实开展“富税有为·治享太平”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活动,实现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目标。

打破思维定势,借智借力“搭平台”。一是融入试点。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持续吸纳“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办实事、解难题、优服务为抓手,坚持内外联动、融合共治,增强创建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更好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打造阵地。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成立税务法治协同创新基地、新时代“枫桥经验”研学基地,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什么、为什么要坚持发展、怎样落实等问题专题研讨5次、专题授课3次,讨论形成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税务枫桥经验内涵,明确征管服务和纠纷化解两条创建主线,编印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大纲》和《建设手册》。三是注重实效。运行以来,开展税收普法活动16次,化解税费矛盾争议25件,回访25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0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有效提升了全县税务干部化解矛盾、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以五治促五化,固本强基“拓应用”。一是以政治引领基层党建标准化。打造“党建+创建+税务”融合模式,以“柿乡税心红”引领创建工作,建立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带头办实事制度,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难题,建立党员志愿调解队伍开展涉税涉费矛盾争议调解,升级“税企联建共促”平台,增进税企沟通。二是以法治保障税收执法标准化。依托富平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法治文化墙、税法广场阵地建设。持续推进“精确执法”,编制《“首违不罚”操作指引》,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从源头上降低矛盾发生率。三是以德治提升纳税服务标准化。以打造“鼎·税”文化品牌为引领,常态化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宣传,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联合激励惩戒措施,做实容缺受理、首问责任制、掌上办税等便民利企税费服务措施,开展税收业务、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培训,提升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诚信、便捷、亲清营商环境。四是以自治助推税收征管标准化。依托街道、社区、企业、涉税中介机构等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我来当税官”“志愿导税”等体验活动,征集纳税人缴费人作为志愿者参与调解。同时,健全5c+5r税收征管质量闭环管理流程,提高纳税人自主规避问题风险的能力。五是以智治支撑数字治理标准化。建立电子税务局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清册,逐户跟踪回访,实现优惠政策闭环管理。用好“大数据+大风险”新型监管机制,科学研判税情,精准识别潜在涉税争端苗头。把涉税数据纳入政务数据共联共享,利用系统内数据和税费信息共享数据开展区域经济分析,生成高品质分析报告。

一站处理争议,规范流程“促长效”。一是多中心支撑,实现一站处理税费争议。按照“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多元融汇”标准,打造集“税收普法、争议事项收集识别、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智慧枫桥”五中心一体调解服务平台,实现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智慧枫桥”线上矛盾受理、排查化解、实时预警预测和大数据智能分析功能,实现实体平台与线上平台协同运转。二是全流程监督,实现闭环管理各项机制。建立预警排查和矛盾争议分类分级机制,划分“简单、一般、复杂”三个等级,实现源头分流。建立市局、县局、分局三级联动和“税务+n”部门联调机制,由涉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组织多方联动,分级调处化解。建立事后回访机制,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实现闭环管理。建立考核考评机制,编制《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实现标准化建设和机制运行“双轨制”考核。三是多部门联动,实现协同推进税收治理。与公安、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10个部门签订《涉税(费)“争议共管”合作备忘录》,常态化开展涉税费争议化解联防联调联处。组建多元化调解队伍,吸纳法院、人社、司法行政等部门调解员和网格员、志愿者、纳税人等参与调解。建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中介机构在内的监督员队伍,主动吸纳民情民意,接受外部监督,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良好局面。

【第6篇】稳步推进税务征管机构改革

规范执化、优化服务一直是国家税务局的工作目标,近年来通过各项税收征管改革,取得较大成效,特别是在减税降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效果明显,但随着各项日常征管改革陆续到位,在一些日常征管方面如发票管理、纳税申报、欠税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渐已规范,税收征管改革已到了攻坚克难,向纵深推进的历史时刻,重点改革解决一些征管中难点问题。主要体现为:1,大力清理一些不符当前经济形势,法治原理的税收规定。对历年来总局出通过的通知、规定、解释、答复应全面清理,这些规定虽然法律层级不高,但往往成为基层执法依据,伤害性较大。2,出台当前一些税企争议较大的难点事项的工作指引。如股权转让中对股权价格合理判定纳税管理,不动产转让中综合税收管理,对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核定等。这些事项各地做法不一,法律依据不充分,需税务机关认可才能办理,给纳税人带来较大困惑,急需税务总局出台相关工作指引。3,推进基层税务机关机构改革,以适应新征管形势。跨地区稽查方式并不能有效发挥税务管理,稽查协同效应,需重新思考和定位。县以下内设股室需根据职能任务进行并撤,特别是随大数据金税系统应用,应将更多力量集中到数据分析,风险管理,政策服务上,减少简单的日常税源管理力量,以更有效解决风险管理和政策服务的二个核心上。

【第7篇】新税务机构三定方案

为有效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体制改革部署,根据县级税务机构“三定”方案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管户”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的问题,靖远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管户调整工作,认真落实过渡期管户调整核实工作。

高度重视,领会通知要求。成立管户分配小组,开展针对管户的数据筛选,从行业类别、属地分布、纳税人状态等方面系统进行分析,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研究学习,领会通知要求,明确工作流程。及时根据派出机构的相关配置和权责范围信息,结合县局现有管户户籍,核实划转纳税人,分配至“三定”后的对应管理分局。

落实责任,合理安排部署。及时制作清册,认真落实拟划出纳税人在我县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核实结果确定是否分配合理。对需要划转的纳税人,及时进行未办结事项的清理工作,并统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把对纳税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稳抓重点,完善后期工作。对重新调整管理分局的纳税人逐户全面核实相关信息,认真做好退税调库指标、未办结业务、欠税、多缴税金核实清理的关键信息确认工作,确保管户调整到位,确保划转管户涉税、涉费业务正常办理。切实做好调整管户的宣传解释及咨询辅导等工作,告知调整管户办税程序和注意事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顺利办理各类涉税涉费事项,防止出现因管户调整导致纳税人无法正常办理税收业务的情况,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王 娜)

【第8篇】税务机构揭牌

2023年5月20日,凤县司法局应邀参加了凤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揭牌仪式上凤县司法局与会领导及工作人员详细听取了解了凤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团队成员、工作机制、工作责任等相关情况,并就如何强化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机制、增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能力同凤县税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有效交流。

凤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是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一支新力量,这标志着凤县涉税纠纷从此有了专业的化解平台和专业人员力量,为推进平安凤县、法治凤县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今后凤县司法局将同凤县税务局一起强化协作力度,共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涉税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客观、公平公正的为有涉税争议的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凤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是凤县第84家调解组织,是新时代税务系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税争议的重要举措,也是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一支新生力量,其有效填补了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涉税争议调解处置的空白,为今后凤县税务事业健康发展夯实坚实基础的同时,也极大的增进了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与水平。

作者:张琪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第9篇】税务机构的改革

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今天挂牌“满一岁”了。2023年6月15日,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之后各区税务局和相关派出机构也先后挂牌,顺利开展对外服务。新税务机构运行至今已满一年,工作情况怎样,改革成效如何?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减税降费拧成一股绳

“减税降费是当前税务部门的头号工程,也是各级新税务机构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检验着我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上海市税务局805办公室,市局减税办负责人董理介绍说。她手中的一份最新报表显示:今年1~4月,上海累计新增减税437.6亿元,其中2023年新出台政策减税126.0亿元。

这里被称为减税降费的“指挥部”。在这场攻坚战的战场上,全市各征管分局也都有着这样一个高效运转、协调统筹的指挥部,确保了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层层传输、层层压实,“一竿子插到底”。

除了减税办之外,各级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还设有政策制定、征管信息化、统计核算分析、纳税服务、社保非税等10个工作组。

“‘减税办-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的三级联动机制让我们税务系统的所有单位和部门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高效运行。”董理介绍,在机制上,除了建立减税降费周例会和局领导专题会制度,统筹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还有任务清单对标对表、信息报送反馈、问题意见快速响应和风险防范等常态机制等;在纳税服务方面,“网上、掌上、线上、线下”四位一体的智能咨询系统,可全天候、点对点解答纳税人疑问,“减税降费计算器”软件让纳税人轻松算出减税账单,办税过程中的“申报即享受”和“批量退税”,则意味着纳税人无需提供任何额外资料,只要申报时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即自动帮助其享受减免税优惠。而对于政策出台前多缴的税款,可由税务部门核实情况后主动发起退税,纳税人只需在企业“坐等”即可。

这样的合力不仅来自税务部门内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着力打造的税收协同共治体系,也在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的“朋友圈”。

最近,全市16位分管区长应邀来到上海市税务局,与税务干部一道围绕减税降费主题,交流经验做法、畅谈心得体会,提出意见建议。很多区长表示:这样的座谈会开得及时、开得必要,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将合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税务部门选择经济园区和商务楼宇等人流密集、涉税事项需求量大的区域,设置了“税收社会共治点”,提供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引导办税等服务,让共治点成为纳税人“身边的办税服务厅”。目前全市已设置共治点59个,今年计划扩围至100个。此外,税务部门还积极将涉税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如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目前全市多个区已实现了新办企业“一门式”服务,纳税人只需走进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扇门”,便可办妥从登记执照到发票申领等开业所需的全部事项。

新机构“追着”企业送优惠

“太感谢税务部门了,如果不是你们的主动提醒,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最近,总部刚从外省市迁到上海不久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获得了一笔200余万元的退税款,公司财务负责人李颖惊喜地说。

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底,上海共有5761户“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被税务部门“精准制导”,通过后续辅导服务,现已享受税收优惠金额2.54亿元。

这背后,离不开在这次改革中成立的一个新机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该局运用大数据技术,集成跨部门信息数据,创新分析比对方法,精确锁定税收优惠“应享未享”企业,通过主动提示提醒、定向跟进辅导等措施,使这些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税企信息不对称,存在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知而慢享、享而不全’的情况,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作用。”该局局长马富强说,“因此,我们加强了税收数据的集中管理,拓展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提升数据分析水平,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锁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让优惠政策能够应享尽享。”

他介绍,“精准制导”的第一步就是大数据集成。对内,汇集税务登记、申报和认定等多税种、多系统的数据信息;对外,则通过全市大数据中心平台,积极收集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数据信息。

有了数据基础,为使“对焦”更加精确,最大程度提升优惠政策“应享未享”企业的发现率,税务人员改变了原先围绕单一税种开展数据比对的方法,创新采用“跨税种关联优惠政策信息比对”“第三方数据比对”等手段,筛选锁定“应享未享”纳税人名单,再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平台,“点对点”向纳税人推送提醒信息。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这样被税务部门“锁定”的。财务负责人李颖说:“作为一家科技型民营企业,我们在销售硬件设备的同时,也拥有数项软件著作权,但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从未享受过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这次,由于税务部门收集到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的第三方关联数据,将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最终被发现应享未享优惠政策。

税收智库数据会“说话”

税收经济分析处,同样是税务机构改革后应运而生的一个全新业务处室。

成立之初,面对很多人提出的这个部门“干什么”“怎么干”的疑问,该处负责人黄建军总会这样回答:“我们坐拥着税收大数据这座‘金山银库’。这些海量的税收数据覆盖了各种类经济活动,反映了最新的经济动态,可以全面、及时和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税务机关之所以要成立税收经济分析部门,就是要立足于当今最先进的大数据管理理念,探索运用成熟可靠的税收经济关联指标,打通横亘在税收和第三方之间的数据壁垒。通过税收经济分析部门的工作,唤醒‘沉睡’的税收大数据,让数据说话、用数据发声,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据了解,为把税收经济分析部门打造成税收“智库”和经济参谋部,上海市税务局在系统内几十家单位一万多名税务干部中抽调精兵强将,汇聚了一批懂数据、晓业务、能分析和善动笔的综合分析类人才。

他们借助电子税务局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探索如何更科学地归集和整理每天在不断更新、不断积累的海量税收数据,研究制定标准数据标签,为数据赋予更准确的“经济定义”。同时充分挖掘数据中蕴含着的丰富信息内容,找到税收数据身后隐藏着的各类经济内涵。

税收经济分析处成立以来,紧紧抓住上级重大决策点、经济运行关键点、党委政府关注点,科学选题,先后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中美贸易摩擦、新旧动能转换、省际经济产业比较等主题,深挖税收数据价值,剖析上海经济税收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形成专题报告10余篇,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尤其是在近期,重点围绕减税降费主题开展了减税效应分析,相关报告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表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上海税务系统根据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突出上海特色,因地制宜、自我加压,全力抓好保稳定、抓收入、促改革各项工作,保障了改革的全面落地和最终胜利。当前,市税务部门将充分认识新时代新机构的新要求、新任务,尤其是充分认识实施减税降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对服务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和助力上海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到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与科学组织税收收入、深化税制改革创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并将减税降费当作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上海乃至长三角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谈璎

【第10篇】税务机构改革后税务部门风险

老板们都应该知道,“私转私”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通过私户发工资奖金的行为真的不要再有了,涉税风险不可控啊!

为什么会存在私发工资的行为呢?其实私户发工资被查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包括非法收入、违规发放现金和信用卡、私自转账以及违反劳动法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私户发工资被查。

各位老板知道如何避免被稽查吗?听我细细道来,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纳税水平,这样就能够避免被税务局发现你是违规操作的纳税人了,其次要注意不要再向个人账户中进行收款,这样会增加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风险,如果发现自己遇到税务问题,应该及时咨询税务部门并尽快处理好。

如果你的私户发工资真的被查了,一定要记住以下几点操作!首先,确保自己的财务状况是正常的。一旦发现财务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账户并进行相应处理。其次,不要让他人知道你有一个私户的信用卡。为了防止他人通过信用卡窃取个人信息和资金,最好将其设置为自动付款功能或者锁定支付。最后,在网上也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很多网站都会对用户资料进行加密处理,因此当有人试图获取隐私信息时,应该及时关闭网页或删除敏感内容。

【第11篇】县级税务机构

当一公司出现企业信用的“红色信号”时,我们不仅可以查询企业是否有行政处罚记录,还可以查看其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税务处罚欠税公告等不良经营信息

一起来看看这三个名词背后值得关注的信息都有哪些~

【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可知其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通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主要有四条:

1、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报;

2、在工商部门规定下公示企业信息;

3、企业公示信息存在弄虚作假;

4、登记的场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法条依据如下: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当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异常信息会被记录在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官网统一公示。列入决定中会显示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除此之外,企业在日后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会被依法限制或禁入。同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以及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都会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想要移出企业异常名录 要怎么做呢?

企业可以根据如下规定,申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公示:

1、被列入的企业,在三年内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履行公示义务,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后可以申请移出。

3、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可以在更正真实信息后申请移出

4、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能重新取得联系的,即可申请移出。

法条依据如下: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税务处罚】

信用中国为例,查询某企业后,若有显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图样,则可以在【税收违法黑名单】中看到案件性质、主要违法事实等有关处罚的详细信息。

由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即不同的违法事实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两大类,刑事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行政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税务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部分,因此根据行政处罚规定的处罚分类,一般可以分为申戒罚、财产罚、能力罚,其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申戒罚

申诫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给予的谴责和警戒。主要形式为警告和通报批评。该处罚规定,受罚者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只进行提醒、告诫、以书面形式责成命令等形式给予违法者的声誉受损的处罚

税务处罚相关依据: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2、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剥夺被处罚人财产权利和利益的一种处罚。主要表现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财产罚适用的条件:有经济收入的公民或者有固定资产的法人或组织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违法行为。

税务处罚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五章 第六十条至第七十四条,针对违法情节的轻重,对罚款数额及罚款幅度的进行了详细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第五十九条至七十二条,主要对新《税收征管法》中财产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注解,使税收法律中规定的财产罚更加明确和具体。

3、能力罚

能力罚是指限制或剥夺违法者某项行为能力的制裁。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以针对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主要有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税务处罚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五)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刑事处罚】

税务刑事处罚是指,享有刑事处罚权的国家机关对违反税收刑事法律规范的,依法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制裁的行为。涉税犯罪的刑罚主要有:拘役、判处徒刑、罚金、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1、根据《决定》第二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

2、根据《决定》第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根据《决定》第四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根据《决定》第六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欠税公告

欠税公告是指税务机关于每月征收期结束后10日内向社会公告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即公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

企通查 的查询页面为例,可以看到法定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当前欠税余额等信息

制度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文件 第四条 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

(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

(三)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第五条 欠税公告内容如下

(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二)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三)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另外,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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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税务派出机构

根据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地税发〔2017〕40号、《关于如皋地方税务局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地税函〔2017〕25号),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我局对部分派出机构征管职能、范围及办公地址进行了调整,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奔走相告啦!!!

第一税务分局

在保留原有征收和纳税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减化、简并、优化的原则增加部分基础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各类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代开)、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宣传咨询辅导;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基础管理事项、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征管基础职责;低风险信息提醒和处理等。

办公地址:如皋市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3-87631125

第二税务分局

职能调整为涉税风险监控职能。不再履行基础管理职能,原基础管理职能分别调整至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三、四、五、六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开展税收风险识别和税源监控;建立税收风险信息库;大企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涉税违法案件举报管理等。

办公地址:如皋市海阳路117号

联系电话:0513-87631156

第三、四、五、六分局在保留原有中风险应对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减化、简并、优化的原则增加部分基础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中等风险应对;备案(核准)事项的风险应对;征管基础风险事项核实;税额确认;基础信息采集、核实、维护;涉税(费)上访等情况的处理;税源监控、综合治税管理等事项。

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丁堰镇、白蒲镇、九华镇、下原镇所属范围内纳税人的中风险应对及税收管理。

办公地址:如皋市白蒲镇蒲西村

联系电话:0513-87891886

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长江镇(如皋港区)、石庄镇、吴窑镇、江安镇所属范围内纳税人的中风险应对及税收管理。

办公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纬五路

联系电话:0513-81738839

第五税务分局

分局负责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磨头镇、搬经镇所属范围内纳税人的中风险应对及税收管理。

办公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联系电话:0513-88509193

第六税务分局

负责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高新区(城南街道)、东陈镇所属范围内纳税人的中风险应对及税收管理。

办公地址: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益寿北路33号

联系电话:0513-87309677

本公告自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编辑|吴海华

校对|佘记南

【第13篇】税务机构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2023年的夏天,全国税务系统四级税务部门相继挂牌成立。从此,两支队伍合二为一,80万税务铁军心归一处,锲而不舍开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新税务机构的新局面。

重庆:事事用心事事“合”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在“事合”中不断探索创新,从合并前4个部门集中办公开始,无论是任务清单上的逐项落实,还是日常工作的协同推进,新税务机构完成了办税服务厅、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等各种事项的整合,为新机构的高效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众智,整合电子税务局

新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想起当初电子税务局整合过程,税务干部李展记忆犹新。

原重庆国税和原重庆地税的电子税务局从架构到业务再到流程,都有差异,如何合二为一?就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标准和渠道,原地税的熊静茹和原国税的李展产生了分歧。

“我建议,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体系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实名,由办税人员在线下出具委托书或授权书即可绑定,这样更便捷。”

“我认为,还是要由法定代表人实名注册之后,再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绑定,更有利于纳税人全程网上办理。”

在电子税务局后台系统整合阶段,这样的业务讨论是家常便饭。一个一个的“抠细节”成就了电子税务局新系统在整合中的创新。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最终采用以线上实名注册为主、线下委托注册为辅的注册体系,实现了原国税电子税务局防控风险和操作便捷上的优势与原地税电子税务局便利行政事业单位的优势相融合。

众力,攻克“小微”退税

在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这场硬仗中,重庆税务系统的“事合”进一步深化。

退税退库,是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内容,关乎减税红利能否切切实实落入纳税人、缴费人的口袋。

退税退库工作涉及增值税和地方税费“六税两费”,税种之间关联关系交织。退增值税,就要退附加税费;不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要退“六税两费”。

退税工作涉及多个业务处室,如果按照以往各税费种管理处室分头筛选数据、下发核查任务的话,将会产生大量的重复工作和重复数据,增加基层税务人员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市局减税办的统筹下,由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召集各个业务处室共同讨论。货劳处提出增值税数据查询的业务需求,资源和环境税处、非税收入处等提出附加税费等“六税两费”的数据需求,信息中心人员全程参与讨论,最终设计了一个专门的小微退税查询功能模块——小微普惠性减免退税查询模块。

众创,开辟优惠政策集成管理

“事合”不是简单地把改革和工作事项放在一起,而是通过各事项的统筹协调推进,创造创新出新的方式、新的途径。

政策法规处牵头16个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集成管理,定期组织各业务处室召开讨论会、税种集成管理推进会等。所有业务处室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合力,切实改变各税种政策零星分散、碎片化的粗放管理模式,实现税收优惠政策高效、统一的集约化管理。

目前,重庆市税务局已初步完成税收优惠政策集成管理。同时,该局发布了2023年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指引、增值税改革税收政策指引、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9个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金融业、制造业等3个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正在梳理,第一批20户重点企业的单户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也在制作中。

大连:纳税人办税“快起来”

机构改革一年来,在大连,纳税人咨询、办税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快捷:纳税咨询从人工走向智能;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从3天变成1小时,纳税人等待时间大幅缩减;缴费与缴税方式跨越式进步,纳税人告别现金和银行卡,“扫一扫”就能缴税费……

这些变化源自机构改革后大连税务部门合并效应的全面绽放,源自“事事相合”所衍生的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升级。

涉税咨询:从人工到智能

“事合”带给纳税人最直观的感受除了办公地点和人员的合二为一外,当属咨询服务的统一整合。

2023年7月,辽宁五洲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张经理想咨询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企业老项目涉税相关事项,12366热线电话里没有了“国税业务请拨1,地税业务请拨2”的提示音,而是实现了一键解答。

合并税收业务知识库、培养“全能”接线员,只是大连税务涉税咨询整合的第一步。12366热线合并后,大连国地税微信公众号也成功合体。2023年元旦,智能12366咨询服务模块也在微信公众号上线。

房产交易:从3天到1小时

市级新税务机构正式挂牌前,“一厅通办”便在大连实现。电子税务局整合后,纳税人办税进一步便捷。但当时在大连还不能实现所有涉税业务的一站办结。涉及百万家庭的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仍然需要在房产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往返办理。

为了打通一站办结的“最后一公里”,将“事合”的效应最大化,大连市税务局于挂牌初即着手优化房产交易税收征管流程,并于2023年11月完成了与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征缴终于实现了在缴税窗口的一窗受理。

据大连市税务局统计,截至目前,大连已有10217名进行房产交易纳税人受益于此。按照过去单笔业务平均3个工作日到现在最快1小时办结推算,税务部门为纳税人节约了大量的等待时间。

移动支付:“扫一扫”就能缴税费

国地税合并后,税务部门还承接了新的职责——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为了服务好自然人缴费群体,大连市税务局推出扫码缴费业务。今年4月起,大连市民可在任一办税服务厅或者派驻人社、医保部门的税务窗口,通过扫码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扫码缴费受到了缴费人的欢迎。最近刚刚当了爸爸的孙先生在中山区办税服务厅为儿子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孙先生说:“我来之前还对业务时长和流程担忧,没想到办税缴费如此便捷,我出示一下付款码,医保费就缴纳完毕了,全程只用十几分钟。”

6月,大连税务部门将扫码缴税方式用于金税三期系统。移动支付与金税三期“相合”,信息化的便利效应越来越强地在纳税服务中得到呈现。

安徽:检查“一把尺子” 税企省时省力

对税务机构改革,安徽耐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楚仲玉的最大感受是,“合”起来的税务检查更加全面透彻。

“以前是国税地税两个部门的‘局部检查’,现在是税务一个部门的‘全身扫描’。如今,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政策一个口径,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我们心里更踏实。”楚仲玉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在“三定”之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规程,对日常检查、风险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作出制度化安排,努力构建一套运转高效的税收征管规范体系。

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仇应广说:“税务稽查制度规范体系虽然在内部运行,但解决的是稽查过程公开透明、处理处罚标准统一的问题,本质上还是通过‘事合’便利纳税人。”

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震宇告诉记者:“以前国税地税机构分设,企业需要接受两头管、两头查,有时政策执行口径还不一致,税企之间常有争议。现在,这些问题迎刃而解,纳税人也不需要为此分散精力了。”

减少争议,在税务稽查方面效果更加明显。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长戴宗林说:“以前,原国税、地税分别到企业检查、重复进户,容易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困扰。新机构成立后,实现了税务资源的优化整合,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前不久,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检查一户企业时,遇到了一项适用税收政策的争议,不仅税企双方有争议,就是税务稽查人员也有不同理解。这样的情况,如果出现在机构改革之前,很可能会陷入“议而不决”的窘境。但“合”后的稽查人员仔细对照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由市稽查局召集检查人员、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集体会商会审,最终统一了意见,依法作出案件结论。当纳税人看到结论后,心服口服。

一个行政主体执法、执法尺度的统一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也便利了税务人。税务干部对税收风险的预警、识别更加精准。

安徽省税务局总经济师袁先柏表示,税务机构合并,不是简单的“1+1”,而是伴随着组织架构的优化、办事流程的再造,由此带来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让税企双赢。

【第14篇】县市税务机构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17县市2023年地方财政收入数据新鲜出炉,各县市收入数据分别为:西昌市57.93亿元,会理市10.92亿元,木里县6.87亿元,盐源县8.83亿元,德昌县7.29亿元,会东县10.37,宁南县5.43亿元,普格县1.5亿元,布拖县1.59亿元,金阳县3.55亿元,昭觉县1.99亿元,喜德县1.33亿元,冕宁县9.23亿元,越西县2.55亿元,甘洛县2.26亿元,美姑县1.25亿元,雷波县9.39亿元。

【第15篇】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资料

现在国家要求,每一个新创立的企业在营业执照办理后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有很多优势,更方便税务机关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了解税源的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征管力量,实施税源控制等等,那么税务登记证如何查询?就为大家一一讲解一下!

一、税务登记证如何查询?三证合一前:

1、该单位技术监督局发的机构代码证上可以查询;

2、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上可以查询;

3、发票上和发票专用章上也可以查询;

4、还可以到税务机关查询。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务登记备案号。

二、注意事项:企业及其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包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应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面就是小编分享的“税务登记证如何查询”,希望能帮到大家。

税务机构的代码(15个范本)

发票开具,可以说是财务人的日常操作。尤其在填充信息时,票面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成为财务人的共识。但是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真的需要必须填写吗?问: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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