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北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北京税务抽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北京税务抽奖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又开出了有奖发票的“大红包”,120万元的奖金花落16名市民。
资料图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举办有奖发票第三期二次开奖活动,北京税务工作人员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从待开奖的11.4万张发票中现场随机抽取16张中奖发票,包括一等奖20万元1张,二等奖10万元5张,三等奖5万元10张,奖金总额120万元。
开奖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二次开奖的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已登记参与二次开奖且符合开奖条件的发票。
2023年12月1日起,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记者获得的最新数据,截至9月30日,本市共有累计24万名消费者、314.2万张发票参与北京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其中增值税普通发票245.4万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1.3万张。
有奖发票试点活动采取两轮抽奖,第一轮为即时开奖,消费者通过关注“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进入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两种方式参与抽奖,均可实现“发票红包”实时到手。截至目前,参与北京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已通过一次开奖产生了35.4张中奖发票,累计兑付奖金690万元。
个人消费者在实时参与抽奖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登记自己的个人信息选择参与二次开奖。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将定期从成功登记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中奖者,北京市有奖发票试点已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成功举办三期二次开奖,奖金最高2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日的开奖结果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税务”官方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还将通过北京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告知此次中奖的16名消费者,确保中奖者顺利领取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也表示,今后将每年至少两次定期举办二次开奖仪式,继续为北京市积极索取发票并参与抽奖的消费者下一场场诚意满满的“红包雨”。
北京晚报记者 赵莹莹
【第2篇】北京税务稽查
那是在2023年的春天,跟潘总吃饭的时候,听他说起最近遇到的一个奇葩事件,他说最近他接手了他朋友赵总的一个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带一个新能源的车牌,他当时应该差不多给了朋友20万左右的费用,自己刚上车不到半年,税务局主管付老师给他来电话了,说税务对他们有一笔业务被稽查了:2023年底20万卖掉的特斯拉新能源车的这笔有问题,要求他们带着当时卖车的发票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章去一趟税务局,税务局老师跟他们说了一下,2023年底这个科技公司用100万买进的这辆特斯拉,在一年以后以20万卖的这笔业务要求补税,税务算了一下差不多要补13万左右的税,他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你知道业务是什么情况吗?他说她朋友赵总跟他说了啊,他自己拿钱买了一个特斯拉的电车,把车上到公司名下了,然后一年后他把这个车外迁到自己的老家甘肃,相当于自己控制的公司卖给了自己,这个过程中怎么会交税呢?赵总先是找了帮他办理过户的机构,机构给的回复是北京二手车过户是不需要交税的啊,直接过户就可以啊,赵总觉得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也亲自去找税务局的付老师了,付老师给的回复是你的固定资产超额折旧,这笔交易是有问题的,需要补缴税收,当然在这期间赵总又去找二手车办理机构不开了一张金额为100万的发票,结果是税务认为交易是不合规的,最后不得已潘总补了13万的税,赵总还在纠结我自己买车给自己为什么要交税呢?
因不懂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税务稽查补税
【第3篇】北京税务报道
11月25日,北京市税务局曝光吴亦凡(wu yi fan)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严肃查处,体现国家打击偷逃税行为决心
自2023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来,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下大力气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税务部门曝光了一批性质恶劣、金额巨大的偷逃税案件,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在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对涉税违法的明星艺人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任何心存侥幸胆敢偷逃税的不法分子,只要触碰税收法律法规“红线”,都必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
业内专家学者认为,在这一大背景下,吴亦凡(wu yi fan)依然顶风作案,严重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税务部门对吴亦凡(wu yi fan)案的严肃查处,再次体现国家对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决心,有利于维护税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起到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
处罚结果体现依法依规、过罚相当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吴亦凡(wu yi fan)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但其2023年和2023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尽管其利用外籍身份并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境内个人收入“包装”成境外企业收入,以此隐匿其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应税收入的事实,或转换收入性质,但仍被查处。这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款安全,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本案行政处罚结果来看,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和过罚相当的一贯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表示,吴亦凡(wu yi fan)案中,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顶格”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促进影视行业长远规范发展
专家表示,明星光环不是“护身符”,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拿着高额的薪酬,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吴亦凡(wu yi fan)案件的曝光,对明星艺人而言,无疑又是一次深刻而鲜活的普法教育,提醒明星艺人对法律心存敬畏,谨记不能逾越偷逃税的“红线”,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切莫因小失大,断送演艺生涯。
汤继强表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部门持续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完善税收监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必将有力促进影视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王雨萧 吉宁
编辑 胡德成
流程编辑 严圣淼
【第4篇】北京税务电话
首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清楚的说明办理流程,申办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最后才算弄明白,把流程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若有同样的操作,可以借鉴一二。(备注:办理地是北京,其他地方尚有待确认)
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税务局申请发票作废,找到办理发票作废事务的窗口,登记并把四联发票交给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确认完成后,即可自行离开。
2、季度末,完成纳税申报的工作。申报完成后,我们开始申请退税。(备注:申报完成后,方可申请退税)
3、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登录方式有很多,选择适合您的一种。(这里对电子税务局的系统点赞,真的很方便)
4、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主页”。
5、进入“主页”后,鼠标移动到“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
6、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页面后,点击左侧列表中的“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进入“申请退抵税费”页面。
7、点击“多缴查询”,选择所要申请退税的项目,点击“确定”。如果系统显示的所申请退税项目的金额与实际不同,即要求公司会计人员对申报表进行检查和确认。
8、填写“本次退抵税额”和“退税申请理由”。
9、上传“附送资料”,“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和“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必须要求上传。“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上传作废发票所扣除税费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传什么呢?因为我们把作废发票的四联已交给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这里我们也是上传的作废发票所扣除税费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经电话确认及实际验证是可行的。
10、点击“保存”。
11、返回“进度事项管理”页面,点击“进度跟踪”查看申报情况。
12、申办过程还有两次电子文件签收确认的过程,最好每隔一天登录一次电子税务局系统,跟进操作进度。
13、进度中显示已办结,说明已完成退税的申请工作,等待税费被退回即可。
14、祝各位顺利!
【第5篇】北京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根据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参保户可通过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在缴费时间内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对于银行协议(批量)扣款的参保户,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参保户还可选择银行柜台缴费,柜台缴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此外,参保户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税务部门提醒,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完成参保缴费手续。医保部门接收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后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第6篇】北京税务待遇
最近,一则“北京毕业生平均月薪过万”的热搜引起网友关注。
58同城、赶集直招发布了《2022毕业季调研分析报告》显示,从薪资水平上看,毕业生实际月薪水平为8376元,能源/矿产/环保为实际税前薪资水平最高行业,为9500元,金融业为9429元,汽车/生产/加工/制造业为9326元。
从具体职位方面来看,研发、财务/审计/税务、自媒体/网络主播为本届毕业生薪资较高前三职位,分别为11353元、9208元、8625元。
北京市由于高科技产业集中,在高薪职业带动下,实际薪资过万,为10800元,稳居毕业生月薪最高城市的宝座。
北京不愧是帝都,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但评论区似乎对此不买账,网友评论:
“作为北京毕业生,我毕了个假业。”
“环保最高?不可能的,国企上市公司研究生学历8k 当然是税前。”
“对不起 为北京拖后腿了 是我不配了”。
……
有意思的是,第二天“遍地职位月入过万是年轻人最大的误解”就登上热搜。
一个消息告诉你北京月薪过万,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另一个消息则暗暗敲打年轻人,不要痴心妄想。
毕业生真实的就业情况究竟是怎样的?东东给大家聊聊我了解到的情况。
毕业生月薪过万仅占10%
今年4月,智联招聘出了一份《2022大学生就业力调研报告》,报告显示,2022届毕业生主动降低就业期待,平均月薪6507元,较2023年的7395元下降约12%,签约月薪达1万元以上的占比10.7%,较去年减少约8.5%。
这份报告相较于58同城的报告,数据更保守,毕业生整体月薪从8376元回归到6507元。东东认为6507元的平均薪资明显更合理。
今年东东的表妹从一所普通大学外语系毕业,找工作非常不顺利,面试了10多家公司,最后才在深圳找到一份跟单员工作,薪资在6000元左右。
表妹跟东东说,她们班上大多数同学的工资都在5000-6000元左右,除了个别非常优秀的同学,去了华为这样的大公司,才能拿到1万以上的工资。
其实从表妹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月薪不过万很正常,刚毕业没经验、没资源,公司自然不愿意开出高薪招聘。
同时由于疫情影响,大部分公司资金吃紧,应届生不太可能起薪就是八、九千,相较于去年同期标准,下降不少,达到6000多元,属于正常现象。
当然,薪资过万的学生肯定存在,毕竟受薪资影响的因素很多,行业,能力,机会。
在智联招聘上,月薪过万的工作主要集中在it、通信、电子、互联网、金融等行业,这也符合咱们一般的认知,大厂高薪资。
但大厂只有这么几家,薪酬过万的也仅有1成。
大学生就业率创新低
今年有1076万大学生走出校园,创历史新高,但就业率也创历史新低。
智联招聘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报告》显示,截止4月中旬,46.7%求职毕业生拿到offer,仅有15.4%的学生已经签约。
从各大高校的就业情况来看,不容乐观。
今年5月,211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发布《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信中表示:大学生就业问题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希望各位用人单位多多理解和支持,通过线上的方式,给学生们提供实习岗位和面试机会。
当月,华东政法大学的一份就业统计表在网上披露,表中显示4750人中仅有802人找到工作,整体就业率不到20%。
消息一出,网友议论纷纷,“五院四系”的华东政法大学就业率都这么低了?
虽然华东政法大学出面澄清,不是真实情况,具体数据不方便透露。但恐怕实际的情况也不太理想。
今年疫情反反复复,全国许多地方都经历了封控,上海被封将近2个月,北京被管控1个月,实体企业受影响严重,再加上俄乌战争,互联网公司裁员、教培崩溃,留给应届生的岗位并不多,所以就业率低也并不奇怪。
东东的一个朋友,今年研究生毕业,找了许久,面试了不下30家公司,都没找到满意的工作,不是薪资太低,就是工作内容不满意,最终朋友决定考博,在学校里再呆几年。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对于应届生来说,没达到过万的月薪也不必着急,努力做好自己,脚踏实地就行。
保持平常心,生活是自己的
每每出现酬薪的报道,必会登上热搜。大家关心薪酬,想了解别人的情况,在和别人的对比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其实生活是自己的,没必要和别人比,做好自己就行,这个世界上总有比你厉害的人,也有不如你的人。总是和别人比较,会磨灭对生活的热情,失去对生活的感知。
其实作为应届生,第一份工作的薪资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能否积累下来真正的价值,让自己成为一个值钱的人。
如果你赚得不多,也不要自怨自艾,努力提升自己,然后找一份配得上自己的工作。
杨绛曾说:“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努力生活,脚踏实地,平安健康,就是最大的福气。
【第7篇】北京税务大厅
更正过增值税的报表在哪里可以下载?
从电子税务局提交更正的,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网上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查询下载。
大厅窗口更正的,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全渠道申报查询】查询下载。
图示指引如下
方法一
一、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 — 申报表查询 — 网上申报表查询
方法二
一、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 — 全渠道申报查询 — 下载
哪里可以开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
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
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若通过以上方法查询不到数据,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
【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图示指引如下
方法一
一、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 — 资格信息
三、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四、证明开具 — 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
五、税务事项通知(登记通知)补打页面
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
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
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方法二
一、我要查询
二、公众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哪里可以进行房产税的税源采集?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页面,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
【第8篇】北京海淀税务
“从今天起,海淀区税务机构将不再区分国税和地税,海淀区所有的综合办税服务厅都可以100%办理原国税和地税的所有业务,我们的办税系统也已经实现了全面整合升级。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只需要进一个大厅、到一个窗口、带一套材料。主税附加税可以一次办理,从此以后纳税人再也不用两头跑、两家办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武立煌表示。
7月5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王文杰,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彬彬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揭牌。同日,全市19个区(地区)税务局同步挂牌。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高度重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门成立工作组,全力以赴支持、保障海淀区税务部门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下一步,将继续履行好保障改革的责任,确保财税工作不断档、动能足,推动区域经济稳定有序发展。
戴彬彬希望,海淀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同时,以此为契机,全力做好组收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新机构的新作为、新风采,不断为区域经济发展释放新动能。相信通过海淀税务人的努力奋斗、顽强拼搏,海淀区税务局必将为海淀税收事业掀开崭新篇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孟景伟参加。
目前,北京市19个区(地区)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服务职能更加优化,办税效能进一步提升。
1合并背景
国税、地税合并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合并后有什么好处?
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北京市网上税务局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税地税合并将降低制度成本,包括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降低国地税之间的协调成本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有利于税收征管统一维护各地区企业的公平竞争。
王佳琪/图文
王芳/制作
部分内容来自北京日报
【第9篇】北京税务咨询
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与往年相比,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上调。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缴费成功后,需等待满3个月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请参保人员尽早办理参保缴费,避免跨年产生手工报销。
财政补助标准提升
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与此同时,对应的财政补助也有新增,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上调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6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2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290元。
市医保局介绍,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本市户籍中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以及在本市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京籍大中专学生。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自下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在集中参保期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种方式方便缴费
北京市税务局介绍,开设银行app缴费、银行协议(批量)扣款缴费、电子税务局缴费及银行柜台缴费4种方式,方便参保人员缴费。自12月1日起,参保人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一)银行app缴费
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用户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app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
(二)银行协议(批量)扣款
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支持该方式缴费,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
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四)银行柜台缴费
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编辑 王海萍
流程编辑 严圣淼
【第10篇】北京税务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11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 年第 2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的公告》(2021 年第 3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现予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一、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优惠事项企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 7 行“减:免税收入、减
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申报以下事项:
(一)免税收入
企业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表 1)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1 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3
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
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
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8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1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3
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4
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5
其他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1 年第 36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利息收入。
2.“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投资收益,但不含持有 h 股、创新企业 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3.“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4.“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5.“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5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6.“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 第 64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投资方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
7.“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依法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8.“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cdm 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9.“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第二条第二项等税收政策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收入。
10.“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取得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2012 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1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12.“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奥委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13.“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残奥委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14.“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3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15.“其他”:企业可申报未列明的其他免税收入优惠事项的免税收入金额。
(二)减计收入
企业享受减计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表 2)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2 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2
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3
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4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5
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
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7
其他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的公告》(2021 年第 3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可申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2.“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金融机构可申报取得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3.“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其中,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保险公司可申报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4.“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申报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5.“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14 2015 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57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特定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可申报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特定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乘以 50%的金额。
6.“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可申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7.“其他”:企业可申报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优惠事项的减计收入金额。
附件下载: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11月) .pdf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7月).pdf
编辑:沐林财讯
【第11篇】北京税务总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2023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一年来,各省新税务机构按照改革部署,锲而不舍开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新税务机构的新局面,持续释放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利国、利民、利企、利税新成效。
北京:
落实减税降费 彰显北京税务新气象新作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2023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一年来,北京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首善标准,深化改革攻坚,全市税收工作取得新进展,彰显了新机构的新气象、新作为。
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税务干部显担当
“迎来机构改革一周年,我的内心是很澎湃的,感触也很深,总的体会是‘三个新’。我们税务干部满怀激情地冲向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新阵地。大家心更齐,劲更足,拧成一股劲,工作上有了新气象。我们在持续推广‘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建设上有了新作为。”第二税务分局调查评估五科陈瑶表示。
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年来,市局、区(地区)局两级党委把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团结带领全市税务干部,圆满完成新机构挂牌、“三定”规定落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金三”系统整合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严格履行职责,全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认真完成税费收入任务,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快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开启了首都税收事业发展新篇章。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纳税人得到实惠
今年清明假期后第一天,北京建胤腾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人员郑凯忙碌了一上午。他的手指在鼠标和键盘上熟练操作,紧张地测算着减税数据。“这一轮减税政策力度很大,我们企业至少可以享受到三重红包大礼。”
郑凯说,第一重利好是国家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我们重新领回“小微企业”身份。“调整后,分档计算应纳税所得税,全年测算下来,企业所得税这一项我们公司就能减税30万元。”第二重利好是建筑行业对应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0%降为9%。“您可别小看这1%。增值税的实缴税额是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基础,增值税交的少了,这些小税种也相应减少。我们全年能享受到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费减免10万元。”第三重利好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现在,我们的员工到工地实地考察、购买工程材料,差旅费都可以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了。这些省下来的都是真金白银,可以用于学习培训、科技研发和购进设备,帮助我们提升工程品质,这样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自然就上去了。
税收执法方式得到优化 办事企业点赞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这一年来,最大体会是帮助我们纳税人节省了时间成本。”北京乐迪熊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会计黄立红说,过去需要在原国税和原地税两个系统里申报的事项,现在都可以在一个系统里申报,实现了涉税事项的“一网通办”。另外,税务相关的问题,都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智能咨询服务平台寻找答案,方便又实用。
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机构改革一年来,推出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比如整合办税服务厅资源,实现涉税业务“一厅通办”、办税“一次办结”、资料“只报一套”。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95%以上的常见业务。简并新办企业办税流程,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一日领票”“即时办结”,极大地提升了纳税人在办税便利度方面的获得感。
过去的一年,在较好完成各项税收改革任务的同时,全市税务系统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与体会。机构合并后,税务干部们抓紧一切可以学习的时间相互学习,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努力做到让纳税人满意。通过改革,税收管理机构设置更加精简高效,税费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一,税费征管资源和税费大数据资源更加集中聚合,为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有效提升了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山西:
改革赋重任 铁军再出发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2023年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正式挂牌,目前刚好一年。时间不长,但变化非比寻常。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企业减税效果正加速显现,在为更多纳税人减轻缴税负担的同时,也让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为三晋大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澎湃动能”。
让企业“活”起来
产业发展迎来新机遇
增值税税率下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企业所得税、留抵退税、加计抵减……减税降费政策“红包”一波接一波。
这些利好政策为企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减税“获得感”明不明显?企业最有发言权。
“两年来共享受各类税收减免近1.6亿元。公司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产业和金融的结合,特别是加大了对汾酒文旅产业的投入,对企业的多元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秋喜赞赏道。
减税降费新征程上,“降”的势头依然锐不可当——
一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55.39亿元。山西经济比上年同期增长7.2%,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好于上年、好于全国,顺利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创近6年来最好开局,充分反映了减税降费对于增强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积极作用。
百姓钱包“鼓”起来
享受满满的“幸福感”
个税起征点上调送来“惠民礼包”。这道减税降费“硬菜”能给万千家庭带来多少“惊喜”?
“从晒晒工资条到晒晒新年大礼包,这一年个税改革已成为我们朋友圈的主流‘大咖’,没有一两个和个税新政有关的晒图和故事,别人都会说你‘out’了!”在山西三建公司上班的韩会计从个税过渡期政策施行以来,就成了个税新政宣传的“忠粉”。
个税改革红利不仅惠及中高收入群体,也让中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享受到了满满的“获得感”。
“我每个月的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在6000元左右,按照原政策需要缴纳个税为54元;现在我就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我就可以给我家孩子攒点奶粉钱了。”太原某文化传媒公司技术人员小杨欣喜地说道。
“此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我们是雪中送炭,以前受起征点限制,超过3万元就得交税,发票不够用,好多业务不能顺利开展,现在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预计我公司2023年能享受到1万多元的税收减免,而且自己就可以代开发票,不用跑税务局了,我要用这笔资金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使公司更上一层楼。”怀仁东方电脑的曹善庄满怀憧憬。
离纳税人再“近”点
摸清企业发展“脉搏”
征鼓声声催人进,风好扬帆正当时。改革,已经到了等不起、慢不得的时候。
“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反映最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敢于开展‘清障式’破除,对单整改、逐项销号,全面摸排税(费)负不降反升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详细情况,逐户开展专项调研,找准原因、做好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获得感。”6月10日,在省税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胡军再一次斩钉截铁地表示。
改革,正是要让好风气、好机制好下去!
这一年,人的变化是最大的。税务干部队伍精气神的迸发,催发了全省企业创业创新的激情,也促进了山西经济不断平稳向好发展。
减税降费新征程上,“好”的势头风生水起——
“税务人员上门给我们进行了政策辅导,虽然这几年企业的销售市场环境不理想,但今年我能实实在在享受1.4万元的减免,这样我就可以把利润让给顾客,企业的销售量也会相随增长。”山西雁门春酿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华表示。
……
改革未有穷期,惠民永不言止。
上海:
挂牌一周年 上海税务机构改革交出棒棒成绩单
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挂牌“满一岁”了。2023年6月15日,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新税务机构运行至今已满一年,工作情况怎样,改革成效如何?
减税降费拧成一股绳
“减税降费是当前税务部门的头号工程,也是各级新税务机构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检验着我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上海市税务局805办公室,减税办负责人董理介绍说。她手中的一份最新报表显示:今年1-4月,上海累计新增减税437.6亿元,其中2023年新出台政策减税126.0亿元。
这里被称为减税降费的“指挥部”。在这场攻坚战的战场上,全市各征管分局也都有着这样一个高效运转、协调统筹的指挥部,确保了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层层传输、层层压实,“一竿子插到底”。
除了减税办之外,各级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还设有政策制定、征管信息化、统计核算分析、纳税服务、社保非税等10个工作组。
这样的合力不仅来自税务部门内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着力打造的税收协同共治体系,也在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的“朋友圈”。
最近,全市16位分管区长应邀来到上海市税务局,与税务干部一道围绕减税降费主题,交流经验做法、畅谈心得体会,提出意见建议。很多区长表示:这样的座谈会开得及时、开得必要,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将合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新机构“追着”企业送优惠
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底,上海共有5761户“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被税务部门“精准辅导”,通过后续辅导服务,现已享受税收优惠金额2.54亿元。
这背后,离不开在这次改革中成立的一个新机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该局运用大数据技术,集成跨部门信息数据,创新分析比对方法,精确锁定税收优惠“应享未享”企业,通过主动提示提醒、定向跟进辅导等措施,使这些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有了数据基础,为使“对焦”更加精确,最大程度提升优惠政策“应享未享”企业的发现率,税务人员改变了原先围绕单一税种开展数据比对的方法,创新采用“跨税种关联优惠政策信息比对”“第三方数据比对”等手段,筛选锁定“应享未享”纳税人名单,再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平台,“点对点”向纳税人推送提醒信息。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这样被税务部门“锁定”的。财务负责人李颖说:“作为一家科技型民营企业,我们在销售硬件设备的同时,也拥有数项软件著作权,但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从未享受过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这次,由于税务部门收集到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的第三方关联数据,将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最终被发现“应享未享”优惠政策。
税收智库数据会“说话”
税收经济分析处,同样是税务机构改革后应运而生的一个全新业务处室。
为把税收经济分析部门打造成税收“智库”和经济参谋部,上海市税务局在系统内几十家单位一万多名税务干部中抽调精兵强将,汇聚了一批懂数据、晓业务、能分析和善动笔的综合分析类人才。
他们借助电子税务局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探索如何更科学地归集和整理每天在不断更新、不断积累的海量税收数据,研究制定标准数据标签,为数据赋予更准确的“经济定义”。同时充分挖掘数据中蕴含着的丰富信息内容,找到税收数据身后隐藏着的各类经济内涵。
税收经济分析处成立以来,紧紧抓住上级重大决策点、经济运行关键点、党委政府关注点,科学选题,先后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中美贸易摩擦、新旧动能转换、省际经济产业比较等主题,深挖税收数据价值,剖析上海经济税收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形成专题报告10余篇,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尤其是在近期,重点围绕减税降费主题开展了减税效应分析,相关报告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海南:
新税务一周年 以改革促经济发展
2023年6月15日,是海南税务人永远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国地税时隔24年重新合并,同时拉开了海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序幕。
面对这场历史性大考,身处改革前沿的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带领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海南特区精神,坚持挂图作战,锐意攻坚克难,紧盯时间节点,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逐步做到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如今,海南税务的征管和服务格局焕然一新。
党建引领 激活机构改革“新动能”
所有改革进程的顺利推进、改革成果的有效显现,无一不需要党委强有力的领导。海南税务部门各级党组织主动扛起改革大旗,压实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聚人心、谋税收,引领改革不断前行。
认识有共识,思想有共鸣。机构合并带来的个人职务调整,一批原税务机构的“一把手”成了新税务机构的“第一助手”,但他们秉承公心、甘当配角,用自己的“退”推动改革的“进”。一批在机关工作的老税务人成为了大厅“服务人员”,他们也都满怀热忱。
服务先行 跑出税收征管“加速度”
改革一年来,全省税务系统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密围绕纳税人所需所盼,进一步优化完善纳税服务,充分展现了新机构的新形象新服务新作为,把改革的效应既“写”在税收管理效益里,也“写”在纳税人笑脸上。
“国地税合并,从原来的“两头跑”到现在的“一家办”,受益最大的是纳税人。这一年来,能切实感受到办税越来越便利了。”经常到税务局办业务的海口某公司财务刘女士说。
刘女士的感受正是海南省深化税务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纳税服务的一个印证。
推行“全省通办”,推出7大类396小项全省通办涉税业务,清单内的业务可在全省各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推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延时服务、“先受理后办理”等服务措施,设立自助办税区,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体验。
凝心聚力 奏响减税降费“最强音”
减税降费是今年全国两会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之一,海南省税务系统始终把减税降费当做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为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网上直播等“线下+线上”方式开展全方位政策辅导,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宣讲政策实体性内容、解读申报表填写等内容,帮助纳税人明晰税收优惠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全力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海南众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今年该企业进行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符合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便组织税收业务骨干主动上门开展“面对面”辅导,帮助企业学懂弄通优惠政策的区别和适用范围,该公司随后及时进行更正申报,仅企业所得税一项直接减税33.5万元。
公司财务总监深有感触地说,税务部门上门帮助企业落实减税降费,精准服务让我们倍感暖心,也对未来发展更有信心。
改革风正劲,宝岛扬帆舞。历史车轮滚滚向前,这一年只是一个开端。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于智广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海南税务人将永远不改为民服务的初心,努力践行兴税强国的使命,立足新职能、新定位,展现新气象、体现新作为,以永不懈怠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劲头,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深圳:
改革一周年,“盘一盘”深圳税务新气象
去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正式成立。转眼间,新机构已满一周岁。一年间,深圳市税务局有了哪些新变化、新成长、新气象?
队伍新风采,精彩活动凝聚磅礴合力
走进一家门,成为一家人,更要同说一家话。融合是新机构的重大使命。一年来,深圳税务人在改革中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逐步建成。
大伙走进一家门,成为一家人,更要同说一家话。为建立起“同声同气”的新机构新文化,深圳市税务局花了不少巧思。
在近日举行的深圳税务“金牌讲师”评选舞台上,22位讲师轮番上阵,充分展现了深圳税务师资人才深厚的业务功底和专业授课技巧。
“金牌讲师”只是深圳税务促融合、强队伍、育人才的众多精彩活动之一。一年来,深圳税务先后推出“最美小编”“唱响税务之歌”“最美语税人”“智税2019”等一系列的品牌活动,为新队伍交流融合提供重要的平台,为新机构文化养成提供了重要的载体,为新机构风采的展现提供重要的舞台。
施策新平台,大数据助力减税降费精准落地
减税降费政策是国家发挥税收逆周期调节作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更是税务部门的“一号任务”。一年来,为了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深圳税务充分发挥新机构数据高度聚合、系统高度整合的新优势,开辟出一条精准高效落实政策的新路子。
为有力支撑减税降费工作决策,深圳税务的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应运而生。该系统整合超过1084tb的大数据“战略资源”,深挖税收数据“金山银库”,实现政策落实的精准定位、精准推送和精准服务。
深圳博识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是大数据精准减税的受益者之一。该公司是一家经营技术人员外包的服务型企业,由于开办时间不长,还处在成长期,从业人数约2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今年第一季度,该公司成功为某证券公司开发了一款应用软件,并按25%所得税税率进行预申报。深圳税务的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马上识别出博识云创多缴了税款。
“税务局的同志第一时间找到了我们,说按照新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适用5%税率申报,我们很快就得到了5万多元的退税款。虽然金额不大,但是这对我们小微企业也有不小的帮助。更重要的是,我们感受到了税收大数据在背后的坚实支撑,我们再也不担心算错税、多交税了,发展起来心里更踏实了。”博识云创相关负责人说。
服务新模式,大服务推动办税大提速
“现在办税基本都是窗口一次性受理,再也不用上下跑啦。”深圳明达丰贸易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员对深圳税务的“大服务”模式赞不绝口。
“大服务”模式是在新机构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首推的全新服务理念。通过合并前台部门、归集涉税事项、优化办税流程、整合服务资源、更新导税模式等举措,打造“窗口一次受理、流程内部流转”的“大前台”,实现纳税人所有依申请涉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窗口一次性办结。
同时,罗湖还大幅简化办税流程,办税效率大幅提升。目前已实现了11项前移业务等候处理时间明显下降,非正常户解除业务从原先的平均耗时2天以上压缩至当场办结,“一窗式”比对业务平均处理时长缩短63%,防伪税控解锁全流程也从过去的平均耗时1天以上大幅压缩至20分钟内办结,纳税人平均咨询等候时间从12分钟下降到3分钟。
【第12篇】北京市税务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11月21日发布消息,近期北京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一纳税人未办理2023年度、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存在少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目前已对该纳税人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北京某设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朝华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3年度、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王朝华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王朝华申报补缴了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王朝华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0254.26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朝华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第13篇】北京税务热线
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与往年相比,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上调。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缴费成功后,需等待满3个月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请参保人员尽早办理参保缴费,避免跨年产生手工报销。
财政补助标准提升
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
与此同时,对应的财政补助也有新增,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上调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6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2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290元。
市医保局介绍,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本市户籍中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以及在本市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京籍大中专学生。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自下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在集中参保期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种方式可缴费
北京市税务局介绍,开设银行app缴费、银行协议(批量)扣款缴费、电子税务局缴费及银行柜台缴费4种方式,方便参保人员缴费。
银行app缴费
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用户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app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
银行协议(批量)扣款
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支持该方式缴费,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
电子税务局缴费
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缴费。
银行柜台缴费
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自12月1日起,参保人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
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医保
【第14篇】北京税务查询
11月26日,北京的个税申报记录自助查询功能已上线,市民将得以及时查询了解到自己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情况,具体包括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三个功能。从此以后,个税申报记录您就可以完全尽在“掌”握。
今后,您就可通过本功能来在线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来源于全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在操作时,市民可通过本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beijing.chinatax.gov.cn/),或登录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实名登录后点击北京税务特色应用,使用相关功能。
当您点击“申报收入查询”栏目后,即可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查询记录时间后,您点击“查询”按钮就能进行记录查询。
市民若对查询结果中一项或者若干项记录有异议,可通过点击“发起申诉”功能进行异议申诉,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未在职”和“曾经在职”,对申诉原因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
此外,纳税人还可通过本功能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市民点击“纳税明细查询”栏目,即可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可进行收入明细查询。
如果纳税人对查询结果中记录有异议,也可在“申报收入查询”功能中发起申诉。
通过申诉记录查询功能,市民还可以在线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图片来源:市税务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赵鹏
监制:耿诺
编辑:赵鹏
流程编辑:洪园园
【第15篇】北京税务app
为了能够在2023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建议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点一下“一键带入”,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真的就是这么简单,让我们来看看吧!
第一步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选择“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
第二步 根据个人情形,完成信息确认或修改。
情形一
如果您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上一年无变化,直接“一键确认”。
情形二
如果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打开“待确认”,进行“删除”或“修改”后“一键确认”。
情形三
如果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先确认上一年度已申报不需要修改的项目信息后,返回首页,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情形四
如果您是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直接在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