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三证合一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法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法人
本文目录
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更?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变更法人变更的快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不换店名就更换法人吗?
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方便吗?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更换法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
西安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更?
前法人代表和后法人代表带着身份证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就行。营业执照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如果有法人代表、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内容的变更要去工商管理部门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同时去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关联一下,现在三证合一,只要关联了,税务登记的法人也同时变更了。
西安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变更法人变更的快吗?
1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变更法人,因为个体不存在法人一说,个体户业主不是法人而是自然人。所以就不存在变更法人一说。
2个体户家庭经营的变更家庭经营者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3个体户要变更业主时不存在变更业主,只有重新申请开业登记。原执照根据业主的意愿,可以注销和保留。
西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原法人对变更法人后的一切经营管理都不承担法律责任,只对变更法人前的经营管理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法人是单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单位对外的一切责任,所以,当新的法人更换后,单位的一切都应该由新法人承担。
西安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不换店名就更换法人吗?
可以。说明还是那个店,只是换了经营人。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个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个体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体营业执照副本。
西安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方便吗?
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是方便的。
个体营业执照要转法人,可以向注册登记机关对个体营业执照进行升级,即将个体营业执照升级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章程及法人任职文件,还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经注册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以为个体营业执照进行升级登记,转为法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更换法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不能只更换法人。个体营业执照不具有结人资格,没有法人,只有个体经营者。个体营业执照不存在只更换法人,同时也不可以不注销只更换经营者。个体营业执照更换经营者,等同于将原个体营业执照进行了转让,而营业执照是不能出租、出借及转让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是可以更改的。
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没有“法人”这一说。根据您的意思应该是: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具体解释如下: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换句话而言,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2、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2篇】三证合一税务地址变更
地址异常会影响税务登记?
并不是开玩笑!
如果企业涉及地址异常问题,那么先去工商局做个地址变更,因为地址异常的,税务登记还是“非正常”。
税务登记状态显示“正常”之后,可以继续经营,或选择注销。
如果不想经营那么必须走合法渠道,走正常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正常注销税务登记之前你还要做这些事情!
① 清算所有未结清税款
一个公司这么多年,还有一大堆小税种要处理。什么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清算,印花税补缴,地税一堆。
② 缴销发票、注销税控设备
如果你是使用税控设备自开发票的,要把税控盘中的发票开具情况完整报送给税局(抄税),然后注销税控设备。
如果你手中还持有空白发票和尚未验旧的发票存根,要如数缴销和验旧。如果领过的发票找不到了,要登报挂失。
③ 准备所需资料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之后的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如果证件遗失,还得先登报挂失,然后凭报纸办理注销。
准备好账本、纳税申报表备查。
成功注销会领到“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
三证合一的企业没有税务登记证,税局会出具“清税证明”
然后你就能去工商局注销工商登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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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税务三证合一需要变更什么资料
三证合一是指将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现目前的三证合一正在向着多证合一发展。下面小编来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到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后,才可办理其他手续。法人的改变代表着纳税义务人发生改变。
【第4篇】税务办理三证合一需要什么资料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第5篇】三证合一变更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三证合一是指将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现目前的三证合一正在向着多证合一发展。下面小编来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到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后,才可办理其他手续。法人的改变代表着纳税义务人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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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一、分公司的法律属性
分公司按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因此分公司应办理税务登记,但2023年开始国家推行三证合一制度,这时候分公司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呢
二、三证合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第二条规定,“……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新设分公司由于不属于企业,仍需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三、五证合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开展“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换照,税务机关需要将纳税人识别号由原15位税务登记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地税务机关要早计划、早安排,合理引导纳税人分批办理,做好纳税服务,避免因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涉及的税控系统、实时缴税协议等业务处理导致办税服务厅拥堵”,上述两规定均指企业,未包括分公司,与税总函【2015】482号规定一致。
四、税局规定
笔者网上搜索了一下阜阳市地方税局的规定,具体如下:
咨询内容:
分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到怎么办理税务登记?分公司地址在颍州区,注册营业执照时填的非独立核算
回复内容:
你好!先到市民中心国税窗口激活,再到地税窗口分配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已分至颍州区后到颍州区地税局办理即可。
部门: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2018-5-3 10
看完文中所述,想必你应该清楚了分公司应该如何进行处理了?但是不是所有分公司都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呢?
【第7篇】三证合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对于税务登记,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拿到营业执照之后,企业需要注意在30天以内进行办理,否则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公司是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导致公司没办法正常开展业务,还可能导致因为逾期而被罚款。税务登记主要是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管辖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的起点。那么税务登记如此重要,应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呢?税务登记又有什么作用呢?
一、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因为如今采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因此当营业执照办理成功的时候,税务登记已经被包含在营业执照之内了,所以如今是不需要在进行税务登记的。不过还是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报道,核定企业的税种,才可以申领发票。而且对于资料不齐全的一些企业,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填的。
二、税务登记有什么作用
1、在税法中有明确规定,逾期未进行税务登记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是没有办法开立银行账户。
3、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不能申请退税、减税、免税等相关涉税事项。
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不能申购、开具发票。
5、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不可以办理停业、歇业等。
三、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1、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包括临时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都需要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企业包括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都是需要向自身经营生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的活动。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税务登记是十分的重要的,企业如果想要正规合法地展开经营,就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办理。如果长时间不进行办理,那么还会带来一些罚款,同时引得经营受到影响。
【第8篇】三证合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资料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
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9篇】三证合一后税务报到
1.企业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一份表格(办理机构就有的)
2.需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的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要企业的公章
4.提交到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6个工作日后,可领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国家税务局(国税局):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金税盘
6.发票领购簿
7.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可能会用到)
8.到国税局取号填单子(会用到法人印章等)
以上资料办理税务的三证合一,然后办理
9.到地税局做一个税务登记
三证合一的发展方向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
【第10篇】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三证合一
本文为“入门级会计实操课程”的一部分。欢迎关注本号,更多干货等着你。
大家好,欢迎来到会计实操课堂。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五证合一”制度。我们借此机会,说明三个问题:
一、税务登记证哪儿去了?
二、什么是“五证合一”?
三、“五证合一”之后,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吗?
一、税务登记证哪儿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也就是说,企业在办公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然而,2023年10月1日以后,随着国务院简称放权、“三证合一”新政的施行,税务登记证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也就是说,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就无需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了。虽然这个举措和征管法有矛盾之处,但对企业来说,少办一个证终归是件好事。
二、什么是“五证合一”?
在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之前,一般的企业都需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证照。以上证照,合称“五证”。
所谓的“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5个证照合而为一,企业只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加载18位编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上述5个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实际上,税务登记证分国税和地税,过去是分别发证的,所以五证合一实质上是“六证合一”。
你们可能要说我有点混乱,一会儿“三证合一”,一会儿“五证合一”,最后又弄出个“六证合一”。在此我要分辩一下,不是我混乱,是政策本身也就这样。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统一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3个证;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统一了前面的三证和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至于“六证合一”,相信我已经说清楚了。
对了,现在五证合一措施又整合了人民银行发的“信用代码证”,综合在一起,说是“七证合一”也是可以的。哈哈。
三、“五证合一”之后,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吗?
那么,“五证合一”之后,是否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呢?
1.从形式上来说,已经不存在“税务登记证”这么一个证件。
2.从法律上来说,“税务登记”仍然是法律所要求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还存在“税务登记”这么一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11篇】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
三证合一是指将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现目前的三证合一正在向着多证合一发展。下面小编来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到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后,才可办理其他手续。法人的改变代表着纳税义务人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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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税务三证合一的资料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相对重要)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
我国税收的征收机关:税务和海关部门
2.海关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一部分费用,如教育费附加,不适用《征管法》
【例题·单选题】(2023年)下列税费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是( )。
a.关税
b.房产税
c.教育费附加
d.海关代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适用征管法。教育费附加属于费用,不适用征管法;海关征收的关税和代征的增值税不适用征管法。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
税务机关: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3.有关单位和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
税务管理
知识点:税务登记管理
知识点:账簿凭证管理
知识点:纳税申报管理
知识点:税务登记管理
包括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一)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①企业
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③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先工商、后税务,30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4)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均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比照开业登记办理的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程序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应当在收到申报的当日审核完毕;
证件、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2023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进行税务登记的有( )。
a.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b.企业在境内其他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c.企业在本地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d.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但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不属于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无需进行税务登记。
(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内
情形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限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税务机关应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
①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②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③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
④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
⑤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⑥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
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
变更登记
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
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情形
注销税务登记时限
一般情况(先税务,后工商)
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特殊情况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
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注销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1·单选题】(2023年)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的税务登记,正确的做法是( )。
a.甲厂、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b.甲厂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c.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甲厂需要做变更税务登记;对于乙和丙而言,只是对外投资发生变化,不需要做税务登记。
【例题2·单选题】下列企业变动情形中,需要注销原有税务登记的是( )。
a.某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b.某企业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c.某企业改变经营范围
d.李某接替张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均需要做变更税务登记。
【例题3·单选题】(2023年)下列关于税务登记时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b.从事生产经营以外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c.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选项b,从事生产经营以外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选项c,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税务机关审核时,应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3.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办理复业登记;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停业的税务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办理停业登记
b.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c.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但无需收存其发票
d.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办理停业登记;选项b,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依法申报缴纳税款;选项c,税务机关审核时,应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级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4.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办理《外管证》的缴销手续。
(五)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b.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c.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d.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六)非正常户处理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规定执行。
【例题·多选题】(2007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税务登记事项的有( )。
a.开业税务登记
b.注销税务登记
c.停业税务登记
d.临时经营税务登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登记事项有四种:开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知识点:账簿、凭证管理(掌握)
(一)账簿、凭证管理
1.关于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
(1)设置账簿的范围
类型
要求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
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
(2)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2.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
备案制度: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关于账簿、凭证的保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10年。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账簿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
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选项b,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选项c,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二)发票管理
1.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
3.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和应用。
(三)税控管理
《征管法》中规定:不能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知识点: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四)纳税申报的内容、期限、要求
(五)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2.除上述方式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六)延期申报管理
1.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延期申报需要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例题1·多选题】(2023年)下列纳税申报方式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有( )。
a.直接申报 b.网上申报
c.邮寄申报 d.口头申报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纳税申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例题2·单选题】下列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是( )。
a.当期未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b.当期开始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
c.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d.不能按期缴税且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例题3·单选题】(2023年)下列各项关于纳税申报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扣缴人不得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
b.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不必办理纳税申报
c.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d.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及其所纳税种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扣缴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选项b,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该办理纳税申报;选项d,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及其所纳税种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情况下办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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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三证合一后还有税务登记证吗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
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14篇】三证合一税务注销资料
税务登记执行'三证合一'流程怎么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切实规范'三证合一'有关工作流程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各省税务机关在交换平台获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信息后,依据企业住所(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按户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县(区)税务机关确认分配有误的,将其退回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分配;省税务机关无法直接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的,将其分配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向县(区)税务机关进行分配。
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附后)。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
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15篇】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法人变更就涉及到公司的经营变化了,公司法人成立后,因为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按照法人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只要通过相应的变更登记,变更就会生效。但是在变更里面的合并于分立,因涉及到一个债务的问题,法律对其有强制性的限制。那么,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报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人身份证信息
3、新旧法人u盾或者个人数字证书
4、全体股东u盾或个人数字证书
申请变更登记的企业,如已取得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事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