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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系统(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广东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广东税务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广东税务系统

【第1篇】广东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8月26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新系统),旧系统停止使用,并在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停机切换。现就相关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2日12:00至2023年8月25日24:00,全省(不含深圳、东莞)税务机关所有渠道暂停我省用人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旧系统 pos机、第三方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截至8月12日12:00;批量扣款缴费时间截至8月14日24: 00。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3年8月26日0:00起,正式启用新系统,恢复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提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避免和减少因新旧系统切换造成的影响。

(二)新旧系统切换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办税服务厅公告,及时了解新系统办费相关事宜。

(三)新系统上线后,原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如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错峰办理。

(四)缴费人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者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8月8日

【第2篇】广东税务实名认证

网上电子税务局办事厅6月升级了,升级后要求所有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操作,如果不操作将会影响电子税务局登录,广大企业需要重视起来。接下来由悟空财税小编手把手教您如何进行实名认证吧。

(1)首先,需要个人用户进入北京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后点击“用户注册”按钮注册用户;

(2)进入用户注册界面后,需填写用户名(可随意编辑昵称)、密码(设置之后需要记住此密码用于后期登录)、手机号(可接收短信息)后,进行短信验证,所有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3) 之后再返回登录页面,选择个人账号登录---用户名登录方式,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及密码为用户注册时输入的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完毕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实名申请页面。

(4) 进入实名制申请界面后,首先要进行个人办税实名申请,需点击“个人进入或实名制申请”按钮。

(5) 系统首先弹出“未绑定个人身份,不能办理个人业务”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实名认证界面,出现选择提示“您是否已经在税务机关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点击“否”进入关联实名信息采集界面;

(6))系统将带出相应的证书类型。当前,移动终端仅支持针对非身份类型人员的认证操作。如果需要实名收集,补充收集和重新收集,请到税务局。 id类型是id卡。单击以扫描id卡的正面和背面。该系统支持自动识别和提取,可以自动提取身份证中的文字信息并将其填写到收集信息输入界面中。如果扫描识别出的id号与税务终端不一致,请检查证书并重试,或到税务局进行验证。实时肖像照片,肖像照片必须是使用实时采集技术采集的实时面部照片。单击“收集”按钮,将收集的实名信息上载到税务终端。

(6) 选择“否”,则跳转到下面功能进行在线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成功后点击认证,与当前登录用户进行关联。

(7)然后出现以下页面,用户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行卡三种方式任意一种来进行实名认证。

(9)选择完认证方式后需要利用手机的摄像功能实时获取人像照片,最后点击“认证”,完成实名操作,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自然人信息管理---实名制申请查看实名制信息。

以上操作结束后告知会计,会计尝试登录没问题后,表示此次认证成功,否则需要重新认证。

【第3篇】广东税务app

某公司收购农产品一批,需要开发票,开票方是自然人,那么自然人能否开发票呢?

自然人是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且符合开具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发票。

那么自然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呢?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申请:

1、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请;

2、通过广东省掌上税务局(粤税通)申请;

3、通过广东税务app申请。

那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请报单》,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开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注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去他委托资料。

【第4篇】广东国家税务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指引之

—票种核定篇—

第一题

一、票种核定需要哪些前置条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前,应按规定完成实名信息验证。

因此,法人、财务、办税员、购票员(俗称“四员”)需实名认证后绑定企业身份。

操作指引

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操作端中,普通个人用户绑定纳税人主体下的企业管理员(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以及办税员可通过两种方法:一为纳税人授权申请,二为企业授权管理。具体的操作可以参考以下的流程:

1、通过纳税人授权申请操作说明:账户设置-->用户管理-->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

申请纳税人授权时,输入该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或者信用代码,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确认后选择要申请的权限身份。根据身份不同,获取的权限也不同,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属于管理权限,办税员属于办税权限。

温馨提示

(1)绑定用户身份为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纳税人授权申请时身份信息必须是已经在金三系统中备案的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权限类型选择“管理权限”,点击提交,身份验证通过后系统自动赋权;

(2)绑定用户身份为办税员:“办税员”选择权限类型“办税权限”,根据该用户的身份勾选相应的权限内容,如“申报缴税”、“涉税事项办理”等,提交后,需要具有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普通管理员权限的用户审批通过后赋予相应办税权限。

2、通过企业授权管理操作说明:用户管理-->企业授权管理-->用户授权管理

具有“管理权限”的用户授权管理模块,选择状态为“提交”的业务数据,点击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办税范围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绑定企业授予相应权限;审核不通过,用户提交的申请会被作废。其次,若企业管理员主动赋予个人用户办税权限或者普通管理权限,则输入用户信息(用户名/手机号/证件号码),确认用户后,选择要授予的身份和相应的权限,点击授权按钮,提示授权成功则主动授权操作完成。

温馨提示

具有“管理权限”身份为“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

第二题

二、发票用量不够,想申请超量领用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的发票数量和限额超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识别结果的,可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业务真实性材料,如交易合同、协议等,提出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税务约谈或实地查验。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为纳税人供应发票。

操作指引

纳税人携带《票种核定申请表》、有关业务交易合同、协议等佐证证明材料前往主管税局,提出调整申请。

第三题

三、票种核定结束就可以买票了吗?

答:如果您使用的是税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发票、二手车发票),那么在变更票种后还需要对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或税务ukey)进行变更发行。

●end ●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金湾区局

【第5篇】广东省电子税务系统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已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请优先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个人所得税app、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减少前往税务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

“v-tax”可远程办理

绝大多数涉税费事项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预约办税指引

“非接触网上办,先预约再办税”,如您确有特殊事项需前往税务服务厅办理,请提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具体操作指引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第6篇】广东税务手机版下载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缴费登记核定篇】的主要功能,这一期一起来看看用人单位办理增员、减员等参保人员管理相关操作指引。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参保人员管理模块

怎样操作?

一、增员

适用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参保缴费)手续,操作人员可以采用在线新增人员或者文件批量导入增员的形式,录入人员的基础信息、用工形式、缴费工资和个人参保险种等。

(一)在线新增人员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未填写页面;

2. 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3. 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4.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5.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增员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完成,全部通过。”;

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具体的“错误说明”,并支持下载错误信息;

6. 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7.系统右上角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二)批量导入增员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增员模板文件:

2. 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 检查上传的新增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校验】,系统校验【增员名单信息】的人员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完成,全部通过。”

系统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具体“错误说明”,并支持下载错误信息;

4. 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

5. 系统右上角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

二、减员

适用于用人单位为与其解除、终止或结束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一)在线查询减员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 点击菜单【社保减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减员登记界面,系统默认不显示本单位当前在册人员信息;

2.点击【查询】按钮可显示本单位所有在册人员明细信息;也可通过查询条件按“姓名”、“证件号码”、“个人社保号”进行精确查询本单位在册人员信息;

3.在【本单位在册人员列表】勾选需要减掉的人员信息,勾选后在【本次减员名单】显示勾选的待减员信息;

4.选择“减员原因”,点击【校验】,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完成,全部通过。”;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具体的“错误说明”;

5.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弹出“减员成功”提示窗口,则减员成功。

(二)批量导入减员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点击菜单【社保减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减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含在册人员)】按钮下载含本单位的在册人员信息文件到本地,删除无需减员的数据,保留需减员人员;或者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需减员人员信息;

含在册人员的模板文件:

空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减员模板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减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减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在【本次减员名单】预览上传的减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校验】,系统校验【本次减员名单】的待减员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校验完成,全部通过。”;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具体的“错误说明”;

4.校验成功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弹出“减员成功”窗口,则为减员成功,同时在本单位在册人员减掉提交人员。

三、在册人员查询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当前单位社保号下对应的当月在册人员信息。

(一)在册人员查询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点击菜单【在册人员查询】模块功能,进入在册人员查询主界面,默认展示该单位当月所有在册人员的基本信息;

2.支持分别按姓名、证件号码、个人社保号进行查询。默认是“按姓名”,在输入框中可输入姓名关键字模糊查询,按回车键可继续输入下一个姓名(限制最多8个),点击【查询】按钮后,下方列表展示符合条件的人员;

3.点击“按证件号码”,选择身份证明类型后,在输入框中输入相应的证件号码,按回车键可继续输入下一个证件号码(限制最多6个),点击【查询】按钮后,下方列表展示符合条件的在册人员信息;

4.点击“个人社保号查询”,在输入框中输入个人社保号,按回车键可继续输入下一个个人社保号(限制最多6个),点击【查询】按钮后,下方列表展示符合条件的在册人员信息;

5.点击【重置】按钮,一键清空查询输入框中的查询条件;

6.点击【导出】按钮,可下载在册人员文件(包含在当前查询条件下的筛选出的在册人员信息):

在册人员导出文件: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7篇】广东省电子税务大厅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学党史办实事,扎实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将税费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打造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纳税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政策速递”栏目,即可查看符合自身条件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身边的小伙伴吧!具体查看步骤如下:

步 骤 1:

通过微信扫码或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意:使用扫码登录时需选择对应企业身份进入,密码登录需选择企业业务)

步 骤 2:

登录后,在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找到“政策速递”模块下属的“政策法规”。

步 骤 3 - 1:

点击“政策法规”,页面跳转后即可看到大数据推送您的专属优惠政策,点击详情可查看具体政策法规(您也可在此界面输入关键字搜索您需要的相关文件)。

步 骤 3 - 2:

查看具体政策法规后,您可以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收藏或订阅,方便之后查看。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8篇】国家税务广东

“我为春风献一策”

征集问卷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2023年是税务部门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9年,随着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落地见效,一批批办税缴费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进一步开展好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现诚邀您参与本次征集问卷。征集时间截止到11月3日,您的反馈将成为我们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重要参考,感谢您的参与!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7日

请您扫描下方二维码,献上宝贵一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第9篇】广东省电子税务厅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您是否在“粤税通”申报契税后,受手机支付5万元金额限制而无法缴款呢?我们特意制作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让您实现足不出户线上缴款。

操作步骤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微信扫描登陆(请确保您已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在手机微信“粤税通”完成)。

(点击查看大图)

(2)在首页选择事项办理-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税费清缴。

(3)点进去进行清缴-选择聚合支付-立即缴款。

填写银行卡信息-录入手机验证码 - 装银行控件--最后支付即可。

最后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或者直接打印电子税票。

---end---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10篇】广东省电子税务网

操作指引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篇

张总:珠小税,我新开了一家代理记账机构,做完税务登记,是不是还要做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的采集啊?

珠小税:是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的规定,您公司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包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总体情况。

张总:这么多资料要报送啊,那我找个时间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吧。

珠小税:不用,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操作啦,我给您展示一下。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信息采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点击【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跳转至采集页面;强制校验都通过后点击【确定】进入到填表说明,点击【下一步】开始填写申请表,按实际情况填写,然后点击下一步。

2.填写申请后点击【下一步】跳转到上传附件资料页面,橙色行项目为必报项,白色行项目为非必报项目,上传附加资料后“操作”栏新增【增加】和【预览】功能。

注意事项:当前的附报资料支持的文件格式:pdf;jpg;doc;zip;rar;7z;bmp;png

3.上传附加资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页面,检查上传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

信息和人员信息管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点击【变更机构或人员信息】,跳转至变更页面,强制校验通过后点击【确认】,进入填表描述点击【下一步】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资料-预览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变更。

3.填写申请后点击【下一步】跳转到上传附件资料页面,橙色行项目为必报项,白色行项目为非必报项目,上传附加资料后“操作”栏新增【增加】和【预览】功能。

注意事项:当前的附报资料支持的文件格式:pdf;jpg;doc;zip;rar;7z;bmp;png

4.上传附加资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页面,检查上传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涉税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变更。

三、涉税专业服务协议

信息采集和管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协议信息】—【新增】,跳转至涉税专业服务协议采集页面,强制校验通过后点击【确定】按钮,查看填表说明开始填写申请表。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企业发起【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企业法人或者管理员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代办】找到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点击【办理】跳转至办理页,企业进行确认。

四、涉税专业服务年度

服务报告信息采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年度服务报告信息】页面,点击【新增】强制校验通过后填写申请表。

2. 年度服务报告信息采集完成后,返回展示页可查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集信息。

张总:哇,实在太清晰明了了,马上回去办理,谢谢珠小税!

珠小税:不客气!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是我们一直的追求!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金湾区局

【第11篇】广东奉兴税务有限公司

据江税一稽罚告〔2021〕2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显示,公司广东苏匹伊滴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5至2023年度存在隐瞒应税服务收入的偷税行 为。经核查,该公司代理其他公司做帐,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的方式收取做帐费,对做帐收入进行内部记账,应税服务收取费用合计4,959,096. 00元,折合销售收入4,814,656. 31元, 但只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2,003,987.51元,隐瞒应税服务收入2,810,668.80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公安机关侦查笔录。公司财务负责人钟鼎洪已承认通过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日新的私人账户收取记账费用;2.公司出具纸质情况说明、《广东奉兴税务 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至2023年9月份总收入统计表(内帐统 计)》,对实际的经营收入进行确认,与实际申报收入不符;3. 调帐取得的你公司部分合同和收款收据,以及从银行取得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日新的私人账户流水信息,能在公司提供的现金收入明细表(内部记账)找到对应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该公司上述隐瞒应税服务收入造成少缴税款844,501.45元的行为属 于偷税,鉴于你公司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10%以上,违法程度一般,拟对该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22,250. 78元。

【第12篇】广东电子税务app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您的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风险,我们再次倡议您“零接触、网上办,无预约、不办税”!

请您尽量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如需咨询涉税费事项,请通过电脑端、手机端、热线端等“人工坐席+智能咨询”服务进行。

一、提倡“网上办”

您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选择“企业业务”或“自然人业务”,通过“我要办税”进入到相应业务模块进行网上业务办理。

二、提倡“掌上办”

您可手机下载“广东税务”app或者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登录后根据办税指南,即可进行涉税事项的掌上办理。

三、提倡“预约办”

如您确有紧急事项须到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前往时请听从税务机关的安排,按照珠海市有关防疫要求,请您佩戴口罩、接受红外测温并出示“粤康码”“行程码”后进入办税服务厅,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否则我们将予以劝阻。同时,请您提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预约办理。

四、提倡“掌上问”

若您线上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进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使用“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4日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13篇】广东税务手机app

企业在广东电子税务局查询

已核定全电发票票种

企业人员授权全电发票开票权限

首先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无须另外授权开票资格

其他企业人员需要经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权开票员资格

开票员授权成功

待开票员登录广东税务app实名认证

确认授权为企业开票员

接受全电发票授权后

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以开票员身份登录

登录后如何切换身份

自然人登录不能切换企业身份

要重新以企业登录

开票流程查阅紫趟栊之前发表的文章

全电发票登录开具发票实务

提醒:开票可不填写经办人直接按确认开具

查阅以前紫趟栊发表的文章

全电发票攻略,请代理记账企业转发给相关人员

紫趟栊

紫趟栊为创业加油赋能

【第14篇】广东省税务代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19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进行实质性运营,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对总机构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合作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二)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本条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目录》中规定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执行。

三、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四、本通知所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范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2023年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执行。

五、税务机关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难以界定的,可提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六、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

附件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21版)

一、高新技术产业

1.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先进封装与测试,特色工艺研发与制造,半导体设备及关键材料研发与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平台(eda工具)、相关软件研发、配套ip库

2.人工智能产品、人机工程、系统仿真设计、生物芯片及相关数据获取、处理技术开发、测试设备制造

3.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生物基材料、生物基合成高分子材料、天然生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基平台化合物、仿生智能与超材料、低维及纳米材料、高性能纤维、电子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复合材料、超导材料、增材制造材料、新能源材料研发与生产

.4.微电子、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机械装备、汽车、造船等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制造

5.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等技术研发及系统设备、终端设备、检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与制造

6.第五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

7.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自动驾驶技术、智能消费设备的信息技术研发

8.航天航空、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新材料、低碳环保等各行业专业科技服务

9.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

10.智能船舶和相关智能系统及设备开发

11.新能源汽车配套电网和充电站技术、设备的研发

12.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的开发、生产

13.智慧能源系统、分布式能源研发

14.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研发

15.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热发电技术、高温利用技术的开发,太阳能一体化建筑组件、设备的设计与制造

16.5mw级以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风电场配套技术开发

17.网络关键设备的构建技术、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技术、大数据库技术研发

18.网络安全产品、数据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19.通用或高端通用处理器、储存器和操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及其相关测试验证工具的研发、制造

20.基于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的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制造

21.网络信息服务技术研发

22.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平台建设及运营

23.多维立体显示和打印技术研发

24.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开发

25.光传输技术、小型接入设备技术、无线接入技术、移动通信、量子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开发

26.软交换和voip系统、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27.数字音视频技术、数字广播电视传输技术、广播电视网络综合管理系统技术、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iptv技术、高端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开发

28.数字化多功能雷达整机、专用配套设备及部件研发及制造

29.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研发

30.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系统软硬件产品、终端产品开发生产

31.无人船、无人机的研发制造

32.基因测序、干细胞、功能蛋白、生命健康等新兴科学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

33.海洋医药与生化制品技术开发与服务

34.海洋生物质能、海洋能(包括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等)技术开发

35.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技术开发、智慧海洋与海洋信息服务技术研发

36.珍稀动植物的养殖、培育、良种选育技术开发

37.食品安全技术,生物催化、反应及分离技术开发

38.药品安全快速检验技术、食品药品仪器设备开发

39.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与服务

40.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和交易技术与方法应用

41.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移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及产品制造

42.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等智能建造技术的研发

43.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开发

44.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与生产,安全饮水和先进型净水设备技术开发与制造

45.能量系统管理、优化及控制技术: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建筑供热平衡与节能、绿色建筑、城市智能照明、绿色照明系统的应用技术开发

46.环境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光学监测等技术开发

47.电力安全技术、新型防雷过电压保护材料与技术、设备开发及生产

48.电气、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技术的改造升级

49.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系统、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系统等开发与应用

50.城市高精度导航、高精度遥感影像和三维数据生产及关键技术开发

51.基于大数据、物联网、gis等为基础的城市信息模型(cim)相关技术开发

52.城际、市域(郊)铁路、数字铁路与智能运输技术开发

53.客运专线、高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

54.放射性、毒品等违禁品、核生化恐怖源等危险物品快速探测检测技术开发

55.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气象灾害、生物灾害防范防护技术开发

56.重大事故灾害智能无人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开发

二、科教研发产业

57.国内外科研机构分支机构、新型研发机构

58.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中医药科技实验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实验基地的运营

59.高等教育、国际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体校及体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

60.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支撑软件技术开发

61.开源软件社区

62.量子、类脑等新机理计算机系统的研发

63.生物工程技术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开发

三、中医药产业

6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

生产,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

65.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中成药、中医药食品、药食同源、中药经典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加工生产、检测、认证产业化标准建设

66.中医药研究室、实验室、名老中医工作室

67.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

四、医药卫生产业

68.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

69.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

70.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

71.药物新剂型、新辅料、儿童药、短缺药的开发和生产

72.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连续反应、系统控制等技术开发与应

73.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74.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

75.制药新工艺新品种研发与生产

76.前沿生命科技与产品,生物制品、高端医疗设备、高端医疗器械技术、产品研发及生产

77.医药研发中心

78.先进技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试验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等医学科研机构的运营

79.第三方医疗检测、卫生检测、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大健康行业的运营,医疗质量、健康培训、医疗服务能力评价

80.医疗健康领域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国际性医疗组织、医疗健康领域国际会议和会展活动、医药博物馆的运营

81.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绿色道地药材和特色健康产品的交易平台、国家医药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医药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的运营

82.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83.新型医用诊断试剂、重大流行病、新发传染病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

84.生物医用金属材料、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无机非金属材料或生物陶瓷、生物医用复合材料及生物医用衍生材料的研发和制造

85.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及宫颈癌疫苗、疟疾、手足口病等新型疫苗、重大疫病防治疫苗的研发生产

86.新型抗癌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物、新型神经系统药物、抗体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核酸药物、海洋药物等的研发生产

87.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设施运营

88.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医疗大数据技术研发

五、其他澳门品牌工业

89.钻石、珠宝、金银类金属首饰等设计、加工,钻石、宝石交易中心的运营

90.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且在合作区生产的食品、饮品、调味品及保健品的设计、生产

91.化妆品(含汞量不超过百万分之一)研发生产

六、文化会展商贸产业

92.民俗文化产品及工艺美术研发设计、加工、生产

93.电影院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大众文化、科普设施经营

94.视觉传达设计、建筑、景观及室内设计,工业设计,

时装设计,高端工艺美术设计等创意设计及服务

95.国际会议、品牌展会、专业展览、艺术品交易及相关服务

96.国际会展场馆运营

97.内地与澳门、葡语国家的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

98.品牌体验店、品牌直销购物中心、连锁便利店、主题商城、超级市场、高品质消费品交易中心等综合体验型购物中心运营

七、旅游业

99.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展览馆、博物馆的经营

100.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

101.文化创意旅游、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旅游实景演出、影视音乐节、民俗活动、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

102.文化体育活动及场馆运营

103.旅游电子商务的经营

104.专业从事粤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

105.特色文化、旅游、餐饮品牌化与连锁化经营

106.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国家森林步道、自驾车营地(含房车)、商务宿营地、农林旅游景区、酒店、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民宿、客运码头和游艇码头的经营

107.游艇研发制造

108.水上高速客运、旅客联程运输设施设备、票务一体化、联运产品的研发及运营

八、现代服务业

109.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

110.数字化技术、高速计算技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开发

111.信息安全技术的产品研发与服务

112.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

113.云计算、边缘计算、物联网、区块链、高性能计算、大数据、新媒体等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的技术、产品研发服务

114.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科技鉴证等服务

115.动漫及衍生产品研发

116.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信息资源开发及创作服务

117.数字音乐、手机媒体、数字媒体、数字学习、数字影视、数字出版与典藏、内容软件等数字产品研发

118.宽带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

119.第三方物流及管理

120.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及建设

121.快递营业网点、门店等运营

122.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创新及应用

123.跨境数据库服务

124.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平台的开发与运营

125.智能体育和电子竞技线上服务平台建设

126.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在合作区设立的澳资生产经营管理中心

127.城市供气、供冷、供排水管网建设及城镇地下管网建设与经营

128.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运营

129.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运营,停车场电动车充电设施运营

130.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产品开发

131.汽车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服务调度信息系统开发与信息系统建设

132.资信调查与评级、征信等信用服务

133.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

134.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分析、评估、运营、认证、咨询等服务

135.合同研究组织(cro)、合同生产组织(cmo)、合同研究生产组织(cdmo)所提供的专业性综合服务

136.管理咨询、城市规划、工程管理、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服务

137.法律、会计、税务、节能、环保咨询与服务

138.旅游、商贸、酒店等服务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经营管理

139.资产评估、校准、检测、检验等服务

140.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家政服务

141.国际航空器、航空航天航材交易市场的运营、航空货运服务

142.中葡国际贸易中心和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的运营

143.跨境电子商务

144.拍卖公司运营

九、现代金融业

145.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服务体系建设

146.服务“三农”、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147.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的金融科技产品研发、应用和服务输出

148.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49.中药材、知识产权、大宗商品、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运营

150.a民币跨境结算体系建设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人民政府,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财政部办公厅

【第15篇】广东税务手机版

1

第一步

●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手机应用市场上搜索【广东税务】app,进行下载安装。

广东电子税务局

2

第二步

● 安装完成后,点击打开app,在首页右下角点击“我的”图标

3

第三步

● 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中间的【登录】

4

第四步

● 在登录页面那里点击右下方的“注册账号”,输入纳税人的手机号,并点击获取验证码,将其输入方框中,点击【下一步】。

5

第五步

● 设置纳税人的用户名以及密码点击【注册】

6

第六步

● 注册完成之后,回到原来的登录窗口,点击登录;输入刚刚设置的用户名以及密码,点击登录就可以了。

7

第七步

● 没实名认证的用户,一般这时候都会弹出一个提醒实名认证的窗口点击【确认】选择实名认证方式

(推荐刷人脸实名认证)

8

第八步

●进入个人资料的填写窗口,按照提示一步步如实填写即可,点击【下一步】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期等)

9

第九步

● 这时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链接到法人支付宝点击“是”即可。

10

第十步

● 进入到芝麻认证页面勾选下方的协议点击【开始认证】

11

第十一步

● 将手机前摄像头对准法人的脸部,按照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12

第十二步

● 如下图所示,我们将完成了身份认证

13

第十三步

● 接下来,系统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需要我们进行身份证的上传操作点击【确定】

14

第十四步

● 如下图,点击页面上方的+号进行身份证的正面照上传

15

第十五步

● 上传成功之后,需要验证法人注册的手机号,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相应位置,点击【下一步】

16

第十六步

● 如下图所示,我们完成了法人的实名认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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