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深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圳税务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深圳税务查询
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3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10-21 15:48: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答:我市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在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也可以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网上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由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可由本单位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进入申报模块,点击左边工具栏的“预缴纳税申报”等进入相关申报缴款界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可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申报表填报。
注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四种方式办理税款缴款。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三种方式办理税款缴纳。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除网上申报方式外,您也可以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办理资料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纳税服务】-【服务指引】-【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各办税服务厅地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
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3、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第2篇】深圳税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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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它是税收中的主体税种,占比重较大,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税是由以下九项构成: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稿酬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是最核心的指标,占个税总额比重最大,体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高收入人群,顶尖企业)。
关于预测广州数据事宜
从2023年开始,浙江网友开始预测广州数据,包括个税、上缴税收、国内增值税等,结果与实际误差较大,数据被到处宣传,极其不尊重。2023年上半年开始,已知会某吧网友不要再做预测,必须等到统计年鉴。
对于某人提供内部资料给某吧网友,这是超过工作范围,必须停止;因为浙江网友会依据数据随意在广州、成都、东莞、佛山、西安等城市加上缴税收,这些都是错误的数据。
再次重申:数据必须是自己搜集,实事求是的精神。
关于杭州个税事宜
浙江省级个税,目前一部分下放给杭州,另一部分自己保留。由于广东、江苏、山东等省都没有保留省级个税,为公平公正客观对待所有城市,今年年底做个税汇总会将数据加给杭州(月份、季度无法知悉多少,则不加入汇总)。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40强情况,宁波第六、南京第九、西安第十七
1-8月,个税收入40强城市出炉,上海、北京、深圳、杭州、广州、宁波、苏州稳居前八名;其中,宁波表现较好,同比增长29.5%,增幅在这个几座城市中稳居第一,主要原因是股权交易及房产转让所得增收大量个税;说明宁波经济稳中向好,质量水平提升快,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不过,宁波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占比实在太低了,需要培养更多优质企业,增加更多高端岗位,以便进一步提升比重,成为城市佼佼者,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而成都、南京、天津、重庆、武汉位列第八至第十二名,分税分别为203.6亿元、201.2亿元、200.5亿元、137亿元、133.7亿元;其中,南京表现一般,排第九,同比增长7.2%;说明南京经济发展放缓,需要加快步伐,以便跟上大家的发展脚步。当然,南京个税水平与gdp相符,是一座高质量的城市,经济发展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无锡、珠海、青岛、东莞、西安、厦门、长沙、佛山,这些城市个税收入在90-130亿元;其中,西安表现较差,同比增长3.9%,今年个税收入在全国排名将下降,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说明产业抵抗能力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升。西安未来在产业转移、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目标上是非常明确及清晰的,拥有政策、资源、人口、地理位置、科技等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未来必将成为最耀眼的城市之一。
剩下的城市,个税收入则低于90亿元。
以下是2023年1-8月个税收入40强城市排名的情况(如下图)。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8月。
3-济南、温州、泉州为预计值。
4-暂无数据:深圳、厦门、榆林、大连。
【第3篇】深圳税务网站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2021 年 8 月征期已经到来,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8 月 16 日。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服务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深税'移动办税平台等'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据介绍,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拨打深圳税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若办理发票业务、个税业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业务等,可登录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目前,自然人预约系统已经上线,可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自然人综合、发票代开、双代业务、房产交易涉税事项四大类业务的预约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网上进行预约。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4篇】深圳税务预约
3 月 4 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3 月 1 日起,全国迎来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个税年度汇算')。 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提前预约办税。3 月 16 日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个税年度汇算具体应该如何申报?为此,深圳市税务局梳理了具体办税指南。
▲办税指南。
3 月 4 日,深晚记者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发现,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办税功能已上线。目前,市民可以查看 2021 年度综合所得和纳税等情况,并根据指南,申报 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
深晚记者关注到,今年,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还新增了部分功能。比如,优化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能更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深圳市税务局供图
【第5篇】深圳税务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113号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70794):
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38份已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53130,发票号码:23916003-23916019、24286173-24286192、24834312,金额合计:3779862.86元,税额合计:642576.65元),于2023年1月至2月(所属期)认证抵扣。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附征方面
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
1.2023年1月增值税628394.9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987.65元、教育费附加18851.85元、地方教育附加12567.90元;
2.2023年2月增值税14181.7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92.72元、教育费附加425.45元、地方教育附加283.63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我局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收入额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
经计算,你公司少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5207413.24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因我局已制发《税务处理决定书》(深税三稽处〔2021〕252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税三稽罚〔2021〕1477号)对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并按偷税进行罚款。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2023年1月至2月增值税642576.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980.37元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412534.21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6篇】深圳税务代理
“统一、集中的征管服务模式,将推动中介服务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8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正式启用,在感受了“五个率先”服务后,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彭松林点赞宝安税务部门这项创新惠企举措。
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启用仪式。
参观自助办税区。
深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吴晓丹,航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斌,宝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栋和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熊艳出席启动仪式。在致辞中,吴晓丹指出,携手涉税中介推动管理服务的“一体化”,有利于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氛围。刘斌说,在“双区”建设的背景下,宝安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高地,发挥好涉税中介乘数效应,将有力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升级。李栋表示,涉税中介的专业化征管服务,就是着眼于整合涉税服务优质资源,为涉税中介提供更加专业便利的优质服务,该局将充分利用数字化转型契机,做好做实“五个率先”,营造“利企、利税、利市场”的三赢局面,为宝安“三城”贡献力量。
问办一体的咨询导税台。
为什么要开设宝安区涉税中介服务专厅?专厅有何特色,能提供哪些服务?在现场,4家行业协会及10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涉税中介”)代表进行了实地体验。据统计,作为经济强区,宝安区现有实名登记的涉税机构近2000户,实名登记从业人员9000多名,数量均占全市四分之一,位居全市第一。尤其是,宝安辖区2023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英文简称tsc)达到400分以上的涉税中介有131户,这一数据在2023年是6户,而2023年则是0户,体现了宝安涉税中介机构发展“质”“量”齐飞。
辅导纳税人进行“非接触式办税”。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税务局“夯基础、优服务、控风险”工作部署,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宝安区税务局精心建设启用涉税中介服务专厅,在全市实现了“五个率先”:即率先打造“管服一体”新模式、率先试点“专属预约”新通道、率先试行“最优体验”新动线、率先运用“洞察系统”新手段、率先推广“税务体验”新指标。其中,“管服一体”新模式是成立涉税中介专业化管理税务所(第三税务所),配备涉税中介服务厅;“专属预约”新通道是在纳税人预约界面增加涉税中介专属通道,对涉税中介提供“一号多预约、一号多办事”的便捷服务;“最优体验”新动线是聚焦引导纳税人最优办税习惯,前置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布局,从物理空间布局引导纳税人“不进厅、网上办”;“洞察系统”新手段是依托“洞察系统”对入厅办税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扫描,穿透分析其关联企业清单、任职(关联)信息、遵从值评分等基本情况,按照遵从值高低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和管理;“税务体验”新指标是构建涉税中介机构“一户式图谱”,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培育选树涉税中介行业高质量高遵从标杆。
专厅的综合服务窗口。
专厅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涉税服务。
问办一体的咨询导税台、即来即办的自助办税区、具有宝安特色的涉税中介预约系统......走进位于航城街道深业u中心c栋的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记者看到,各类智慧化办税设备为涉税中介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不仅如此,第三税务所作为涉税中介集中监管所,还将持续地提供日常征收管理与涉税服务。比如,今年以来,已针对性开展了15场涉税中介从业人员培训辅导会,4场优质涉税中介的问需问计交流座谈会,以及建立了6个涉税中介交流微信群,日均答疑近100户次,月均发布涉税提醒约40条。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火星 宋璐
通讯员 林秋敏 宁钿 曾军 黄宇飞 金普
编辑 陈栋
【第7篇】深圳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深圳市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8日起,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宝安(除石岩外)、龙岗、光明辖区办税服务厅,或者近14天内有外地旅居史行程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且近14天内未离深的,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二、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远程办”、“@深税”等“非接触式”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确需到厅办理的,请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到厅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
三、进入大厅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
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您也可以提前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确认。感谢理解与配合!
【第8篇】深圳税务审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乎网。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9篇】深圳税务注销
在深圳各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是需要先注销税务再注销工商这2步!
有朋友在私信跟我说,能不能出一个个体户注销的教程,可以,安排!
首先在注销个体户的时候,要先查询下是否有做税务登记,我今天就以深圳为例啊,深圳的个体户在注册下来的时候就已经自动开启税务的了,当然很早以前的是要做登记的。
注销个体户需要先清税注销然后在做工商注销哈,最少也是要这2步。
我们在注销个体户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只做过营业执照年检而没有申报过税务,这样导致税务罚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把税务补申报之后,接受违章处罚,然后再做清税注销就可以了。注销税务,一般需要用到这三个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有开过票的需要多一个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
根据实际情况填好对应的数据就可以了。
填完这些表后,补完申报,接受完处罚,就可以填写这个清税申请表了。
填写完对应的信息后,到窗口注销税务就完成了税务注销了。
上面的税务已经注销好后,就可以到所属的市场监管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你没有时间或目前不在深圳,也可以找像我们这样的代理帮你注销就可以了。
其他城市也是类似一样的操作哈。
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给我留言哦。
【第10篇】深圳电子税务
10月1日起,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次数和时间。
据介绍, “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支持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1个税种。
综合申报功能按照“税源信息采集后一表合成”的思路,通过一个模块可实现11个税种的申报端口接入,能减少操作步骤,优化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时间。与此同时,综合申报功能全面整合汇总原有申报表数据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数据填报的负担。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1篇】深圳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158号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25x):
对你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东莞市凯心电子有限公司开具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63130,发票号码:00150016、00087204-00087211,金额合计772341.01元,税额合计131297.99元),于2023年1月(所属期)认证抵扣。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附征方面
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1月增值税13129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90.86元、教育费附加3938.94元、地方教育附加2625.96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我局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收入额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
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75199543.85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680元。经计算,你公司少申报缴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1501310.88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上述增值税13129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90.86元、企业所得税1501310.88元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985079.84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六月九日
【第12篇】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注册后如果企业想要正常经营交易,后续还需要办理如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这两样最重要的工商业务。否则工商局无法监控公司账户流水,被发现的话就会判定你经营异常哦。但这都不是今天要讲的重点,小编今天要讲的是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税务登记流程
1、准备税务登记相关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这个不用说了,办什么工商业务都要它。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
- 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红本、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如果是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去最近的税务所排队拿号、向工作人员要税务登记表,一般是两份,一份交国税一份自己留存。如果是特定行业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需要三份,还有一份是地税的。
3、填写完毕后就可以等叫号提交给税务局人员了,如无意外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好了。
知识小提点
税务登记证是不可以网上办理的,也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办理。
好的、以上是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代理记账、工商业务代办可以联系我们哦。
【第13篇】深圳市电子税务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为解决企业注销问题
优化升级了
“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优化升级后
操作更顺畅、体验更友好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清税/注销税务登记,可通过“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功能进行注销前置事项预检,并根据操作指引办理完注销前置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税/注销税务登记。
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新版套餐同样支持即时办结注销。
二、业务前提
1.未办理过注销业务;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清算、停业。
三、功能路径
【首页侧边栏】-【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下的“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或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注销”进行模糊搜索,选择正确功能后进入页面。
第二步:填写注销申请信息
进入界面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注销原因。注销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可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注意:
1.若纳税人注销原因选择“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将进入一般注销流程。
2.点击【注销预检】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指标进行校验,因数据量较大,需等待约1分钟,才能显示预检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注销预检】,避免造成卡顿。
第三步:办理注销前置事项
根据预检结果,系统将以列表形式展示纳税人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同时提供详情查看、办理渠道和操作指引。
(一)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1.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点击【清税/注销】,进入清税申报表,确认后点击【提交】。
2.存在非强制未办结事项
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点击【清税/注销】,系统自动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纳税人在确认承诺事宜、填写承诺办结时限后,点击承诺书下方的【签署】按钮,即可下载打印承诺书。承诺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作为附报资料上传。
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内容,在确认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注意:
承诺办结期限过长会影响纳税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商事登记注销,请谨慎选择承诺到期日。
3.存在强制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存在强制性未办结涉税事项,点击【注销预检】页面会弹出如下提示,纳税人可点击【下载打印】完成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下载。若不慎关闭,可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载打印,重新下载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
同时功能页面将展示检验不通过的监控,点击【查看】,系统将展示该条监控未通过的详细信息。针对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纳税人可根据“大厅办理”的办税指引或者“网上办理”的功能链接完成该事项。
(二)纳税人不满足即办资格注销,或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根据办税指引办结所有前置事项后,点击【清税/注销】按钮,将发起一般注销流程。系统自动跳转“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最后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第四步:企业成功注销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完成税务注销。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将无法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登录模式在【注销登记查询】功能下载打印清税证明等文书。
功能路径:(自然人登录)【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注销登记查询】
五、温馨提示
1.点击【清税/注销】前请确认企业为清算状态且完成注销当期应申报税(费)种申报,个税当期申报目前需前往大厅处理。
2.一旦清税/注销申请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人员处理结果。您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材料】查看申请的信息,若需要修改,请及时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办理进度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随时查看。
【第14篇】深圳市国家税务
全市外贸出口企业:
为了提升您的办税咨询体验感和满意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咨询服务供给,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外贸出口退税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贸出口退税问题咨询,可以拨打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电话0755-83878896。
二、外贸出口退税政策及业务流程问题咨询,可以拨打12366热线(福田、南山、宝安、龙华区局所辖外贸出口企业除外)。
三、外贸出口退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等系统操作问题咨询,可以登录“深圳税务”官网首页,点击“我要咨询”—“12366在线咨询”;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选择“我要办”—“在线咨询”。
四、撤销“深圳市税务局移动办税”—“@深税”—“互动咨询”—“第二税务分局”咨询路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第15篇】深圳税务律师
经常有深圳准备打官司的朋友找我推荐律师,想要厉害的,靠谱的。今天我就为大家盘点深圳前十强的律师事务所,大家可以参考:点击链接:
[佳答案] 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华商-地处深圳福田港中旅大厦5层.首席资深大律师张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您聘请律师的比较好选择
建所多年的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其专注的。华商对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也十分重视,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华商的律所总部坐落于中关村商圈的中心位置,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快捷的交通,优雅安静的办公环境。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
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华商总部设在深圳,拥有各类专业人员1128人,其中合伙人律师163人,执业律师755人。华商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包括传统的制造型企业,也包括国内外知名的银行、金融保险企业、投资基金、通讯、信息技术、房地产等各类型机构或企业;同时也为政府、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第21a-3层、22a、23a、24a、25a层
2.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以“勤勉、尽责、高效”为服务宗旨。天钰衡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一直致力于在客户群中建立起良好、先进的法律监控、风险预警、危机处理机制。在代理签约中,天钰衡律师既注重对拟签约方提供的资质文件的审查;更注重对突发事件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出法律意见,天钰衡律师对客户的重大交易进行全程跟踪,事前的充分准备,在即使发生诉讼的情况下,委托人也能赢得主动,控制全局
3.深圳市中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多名经验丰富、志同道合、富于进取的资深律师合伙创建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始终信守“长远发展,规模运作,勇于开拓,精益求精”的执业目标,经多年实践,现已形成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及颇具现代特色的律师体系。 中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均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及武汉大学等名牌法律院校,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8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及民事、刑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工作机构。2000年10月,天平律师事务所改变所有制,转由深圳市司法局管辖。 天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并有多位律师在国外律师机构经过培训,且大部分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承办各项法律事务,特别是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部分律师还担任着有关行业协会和著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5.深圳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是经深圳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专业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的主营业务是金融、公司证券和房地产业务,担任了多家银行、信托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十余年来先后代理的案件和参与的项目涉及金额上百亿元。本所充分发挥了集体的专业化和团队化优势,全体从业律师以精深的业务知识、专业的办案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得到了业界同仁和广大客户的普遍认同和赞许。
6、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快速、稳健的发展壮大,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310多名合伙人以及超过2100名专业人士,办公室分布在国内外18个城市,业务范围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伦业务领域涵盖众多方面,其中房地产业务是中伦的基石业务,在该领域具有顶尖的专业实力和团队储备,多位行业领军人物也始终活跃在业务最前沿,深得客户的器重和信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栋8-10层
7、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自成立以来,广和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历经二十年的稳健发展,广和已成为华南地区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全球设有11个分所及多个海外联络机构,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名声和美誉。广和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金融证券、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国际投资、海事海商、互联网金融、环保和新能源、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婚姻家庭与家族信托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8f、10f
8、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长于投融资领域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国内、国际间复杂的商业交易和争议的解决。在具体业务领域里,汉坤尤其以私募股权、兼并和收购、境内外证券发行与上市、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竞争法、银行金融、飞机融资、外商直接投资、公司合规、私人财富管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板块的法律服务著称。汉坤目前有近300名专业人员,分布于中国几个主要商业中心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和香港。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20层
9、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成立于北京,是中国成立早、规模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大成深圳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员工总数逾400人,其中执业律师220人。大成深圳办公室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公司综合类业务、公司收购、兼并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银行与金融、境外投资、税务、国际贸易、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矿业、能源与自然资源、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和劳动法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0、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成立于上海,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成立于2005年,现有执业律师超过200名。锦天城深圳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包括公司商事、收购兼并、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证券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跨境投融资、诉讼及争议解决、资产债务重组与破产清算、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家族财富管理、合规及税务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23层01-10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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