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改制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叫企业改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什么叫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2篇】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
必要性: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对广大中小企业,要以地方为主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我国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大而全”、“小而全”、“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过多,劳动率低下。只有通过企业改制,主辅分离,剥离辅业,由政府承担办社会职能,改变国有企业负担较重的局面。
3、国企改制是提
【第3篇】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办理。
【第4篇】大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5篇】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
1、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2、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第6篇】企业整体改制契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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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的内容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规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参与改制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应按照21号文件标准执行。
【第7篇】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残疾人的问题
首先要看致残的等级。等级要到地方有资格鉴定的部门去做鉴定。因病致残达到1到4级的,与当地社保部门协商作为退休对待(要注意是“协商”);5到6级的,可实行内部退养,由用人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另外,各地对因病致残享受退休的待遇标准还不一致,应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标准。【第8篇】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怎么办
1、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国家曾经对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以及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实行提前5年退休。
2、现在该项政策早已停止执行,国家对原国企破产或改制后下岗职工退休没有特殊政策,与其他劳动者无异。
【第9篇】企业改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企业改制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按照《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改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该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企业月平均工资一致;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不超过3倍的标准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10篇】集体企业改制流程是如何的
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
二、进行产权界定。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第11篇】什么是商务企业改制
商务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第12篇】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第44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
因此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3篇】企业改制的定义在我国是什么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第14篇】电业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维权
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可以有几种途径选择:
(1)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
【第15篇】企业改制不开职工大会合法吗?
不合法。企业改制必须要如开职工代表大会,这是必经程序之一,特别是企业改制后对于员工的安置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职工安置方案也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才可以正式施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16篇】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23年5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2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订,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5、《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6、《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第17篇】企业改制不入股是否必须解除合同
企业改制不入股是不能强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工资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18篇】大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一些
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19篇】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该怎么做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
1、整体改制的模式。整体改制上市,一种方式是即将国有企业整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此种模式适合于国有企业业务单一集中、资产难以有效分割的企业。
2、分拆改制的模式。
3、分立改制的形式。分立改制将一个大的国有企业分立成两个独立的公司,其中一个公司进行股份制重组上市。
4、联合改制的形式。
联合改制是几个国有企业联合起来新组建一个股份制公司进行联合重组上市。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一些规模不大、业务相近又想上市的国有企业。
【第20篇】企业改制安置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
⑴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⑵对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支付经济补偿金。
2、留用到改制后新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
对留用到改制后新企业的职工,其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工安置费用,可以资产方式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