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有限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公司如何引进合伙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有限公司如何引进合伙人
有前景的项目。要想引进合伙人,需要自己的项目有前景,未来的市场空间很大,有利益的存在才会吸引更多有价值的人才。
优秀的团队。优秀的团队是公司的资本,也是实现创业理想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想引进更多优秀的合伙人,需要有强大的团队,优秀的团队,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好处。
有魅力的创始人和核心领导者。创始人和领导者能力的强弱也代表了公司的实力,要引进合伙人,离不开创始人和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和实力。
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创业毅力。有时候,进入一家公司成为合伙人,完全是因为有好的团队精神和毅力支持,吸引了很多有志之士的加入,为自己的公司带来新的力量。
用事业共同体理念等先进理念。好的理念也是引进合伙人的重要方法和形式,比如事业共同体,让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主人翁意识,都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和效益。
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不管是引进合伙人,还是招募其他团队成员,都需要有好的管理机制,合理有效,能够起到指导作用,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
不急不躁,有标准和原则。虽然人才很难得,但不是什么样的人都引进。要有自己的标准和原则,有些人即便能力再强也要懂得拒绝,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的企业引进更合适的合伙人。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注意事项;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3篇】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靠谱吗?
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14-11-06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业务及档案查询在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吴永先,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等。
永达理是少数几家保费规模较大的保险代理公司之一。他们家主要做年金类的保险。永达理保险经纪公司不是骗子,但是你得确认跟你接触的人是不是骗子。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有哪一些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5篇】有限公司改制为有限合伙怎么做
首先要制订改制方案;然后询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意见;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接下来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最后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条第3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6篇】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1986年并购组建成立,注册地位于阜宁县,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加工、销售,建材(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第7篇】股份有限公司得章程如何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82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根据这一条文,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8篇】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笔者在前面的文章把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四种情况下的综合税负做了比较,里面提到公司制企业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但是合伙制企业不管是否向合伙人分配所得,合伙人都应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申报,接下来我们就对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还有征税方式进行探讨。
1 合伙企业利润如何分配?
首先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上,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根据《合伙企业法》 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可以简单概括为“先协议,次协商,再出资,后人数”。
2 合伙企业利润如何征税?
分析完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接下来分析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采用的是先分后税。先分后税,是指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先拆分再交税,而不是先分配后再交税,而是不考虑是否分红,直接就合伙企业年度应税利润进行分配后并入纳税。
合伙企业不同于公司制,公司制需要就本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是纳税义务人。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合伙企业不是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才是纳税义务人。
合伙人是自然人合伙人,则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企业则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合伙制企业不管是否向合伙人分配所得,合伙人都应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申报。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先协议,次协商,再出资,后人数”,还有征税方式采用的是先分后税。接下来笔者将对合伙制企业就合伙人就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具体计算。
3 合伙人纳税所得如何计算?
首先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我们可以看出计税依据不仅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也包括了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并不是像公司制企业一样,留存部分利润用于公司发展,留存这部分利润不进行分配就可以不交利润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全部都需要进行申报缴纳。
确定了计税依据后,我们就按自然人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的分类进行计算。
对于法人合伙人,无论是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还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对于自然人合伙人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果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35%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照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下来举例计算说明,甲有限公司和乙自然人各自平均出资300万元人民币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丙,约定平均分配利润。假设合伙企业丙当年生产经营所得额2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一家合伙企业分回所得额40万元。该合伙企业利润平均分配两个合伙人。那么甲、乙各自就该合伙企业所得如何缴纳所得税呢?
甲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100+20)*25%=30万元
乙分回生产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00*35%-6.55=28.45万元
乙分回投资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20*20%=4万元
乙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28.45+4=32.45万元
在上面的计算中可以看出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那在这里笔者提出另外一个问题,合伙企业亏损的,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吗?答案是不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直接用案例演示。还是上述这个案例:甲有限公司和乙自然人各自平均出资300万元人民币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丙,约定平均分配利润。甲有限公司当年盈利1000万元,合伙企业丙当年亏损200万元。那么甲当年该如何缴纳所得税呢?
甲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1000*25%=25万元
从上述计算也可以看出,合伙企业分回给法人合伙人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是需要纳税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4 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
一、税收政策内容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相关政策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二)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四)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三、管理事项及管理要求
(一)本通知所称研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员及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照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 本通知所称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年销售收入指标,按照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累计计算。
本通知所称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三)本通知所称投资额,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或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确定。
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计算。
(六)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纳税人,其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投资企业是否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异议的,可以转请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对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违规享受税收政策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其列入失信纳税人名单,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规定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
5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及退伙后的税务处理
合伙企业经营中难免会合伙人想要退伙或者不得已退伙的情况,合伙企业退伙与公司制企业股东退出或转让股权还是有很大不一样的,比如公司制企业股东注册资本缴足退出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原股东是不需要承担的,除特殊约定外。但对于合伙企业来说,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规定分担亏损。
关于合伙人退伙税务处理应该考虑两部分,一部分是合伙企业当年的经营所得,另一部分是退出合伙企业份额。
关于第一部分是退伙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股息红利所得等,按“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第二部分退出合伙企业份额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也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处理。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如何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0篇】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组建于2023年7月,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整合旗下业务,对原重庆长安汽车集团的非汽车业务进行战略重组,成立的国有特大型军民结合型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保军骨干企业之一。
1. 长安工业集团总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军民结合型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47家保军骨干企业之一。
2. 公司总部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两江新区),产业地跨重庆、河北、湖南、四川等地,已形成'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即以特种机器制造为主体,以物流和房地产等产业为重要两翼。
3. 长安工业集团作为国家的现代常规重点兵器科研、试制、生产基地,拥有占地达3000亩的全新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拥有员工近万人,涉足多个领域、多个平台、多个系列武器装备的研发、制造,总体规模达60亿元。已形成了陆、海、空三军常规武器系列格局,是国家唯一的集光、机、电、雷达于一体的生产基地,是国家唯一的集弹引一体、弹炮一家的小口径复杂武器系统研制生产基地,是国内独家生产装甲炮塔的企业。
【第11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是:
1、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3、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12篇】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主要体现为股票的转让或者买卖。【第13篇】郑州一本机械酿酒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一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公司主要从事销售各种酿酒设备,是以有传统酿酒技术和新工艺酿酒技术的骨干企业。
主要产品有:自酿白酒设备、小型酿酒设备、酿酒原料及配件、白酒过滤器等;公司可免费提供各种酿酒技术包括,生料液态发酵技术,熟料固态白酒技术;免费指导安装、技术培训,并终身免费技术更新。
公司宗旨:以优质的产品和一站式的服务回馈每一位顾客,让每一为顾客踏上致富的直通车,成功唾手可得。
【第14篇】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是哪年成立的
金星啤酒集团是1995年10月以河南金星啤酒厂为核心组建的集工、贸、科研一体化的全国大型啤酒集团。
1. 创建于1982年,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居河南第一,连续五年进入中国啤酒企业四强。
2. 企业在豫、黔、滇、川、陕、甘、鲁、晋、粤等10省投建18个啤酒生产基地,旗下金星、蓝马两大系列30多个产品,金星新一代啤酒成为全国品牌。企业和产品先后荣获全国食品行业重点企业、中国食品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绿色食品、等140多项国家级殊荣。
3. 企业精神:认真务实责任到位学习奋进创造价值。
【第15篇】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贷款平台
马上消费金融是一家由中国银监会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科技驱动型金融机构。公司于2023年6月正式开业,于2016、2017、2023年分别完成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40亿元。股东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29.sh)、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63.hk)、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15.sh)等【第16篇】有限公司与私营企业有哪一些区别
私营企业是指按照《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liability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感谢大家收听,希望能帮助到您。
【第17篇】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有些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主体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8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4、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19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5、拨付破产费用;
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