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设立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3、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第2篇】期货公司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3篇】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有:
(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第4篇】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呢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2、制定招股说明书。
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
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
6、取得验资证明。
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
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第5篇】如何设立一家公司
前段时间刚好自己设立了一家公司,现在把流程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工具/原料法人的身份证和创立公司的相关文件方法/步骤1核名:先去工商局核名,直接可以进入工商网进行核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用这个名称。
2租房合同:租一间办公室,然后把租赁合同带到工商局。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网上找到样本,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4刻章:刻一个法人章
5开户:指定一个银行,在那边开公司户。
【第6篇】怎么签订公司设立协议才有效
通常情况下,股东在设立公司前,自愿自主签订的设立协议,只要不违法、不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然而股东间签订的设立协议,实质是合同的一种。因此,根据合同法规定,签订设立协议不应存在以下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
(1)一方股东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作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2)各股东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合作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作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7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8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为: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第10篇】公司设立纠纷的管辖在哪个法院呢
根据202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1篇】证券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124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2篇】设立有限合伙公司的申请条件有哪一些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 需要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
2. 公司名称中需要有“有限合伙”字样。
3.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4.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5.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6.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13篇】金融租赁公司设立条件
今年9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了“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据统计,截至2023年10月31日, 民营企业500强中共有120家企业先后设立176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合计约1462亿元。一直以来,民营企业面临不少困难压力和风险挑战,尤其是融资难这一问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民营企业内部资金短缺,对外又难以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融资,急需探索新的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作为以租赁物为载体的新型融资方式,不仅能够拓宽融资渠道,而且也是民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融协同发展的重要方式,众多民营企业积极涉足融资租赁业务,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要市场主体。
融资租赁模式包括哪些
1、直租租赁: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2、售后回租: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3、杠杆租赁: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一种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获得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随之增大。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地集中在哪里
民营500强企业设立的176家融资租赁公司共分布于我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注册在天津市的融资租赁公司最为集中,共有46家,天津市注册的数量在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总体数量中合计占比达30%。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形式一般有哪些
从设立方式看, 176家融资租赁公司由民营500强企业以独资、控股和参股三种方式进行设立。 其中,以参股方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最多,共125家,占总体数量的71%;以控股方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有36家,占比为20%;以独资方式设立的融资租公司有15家,占比为9%。从资金成本方面来看,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越来越低。
融资租赁注册地首选“天津东疆综保区”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作为天津自贸区核心区域和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场景需求,先后创新了保税租赁、spv租赁、出口租赁、进口租赁等近40种租赁交易模式,领跑全国租赁业,是国内飞机、汽车、船舶、海工平台、大型机械设备等租赁业务最大的聚集地,且融资租赁行业审批与监管权限已下放至东疆综保区,大大缩短了牌照审批时间。同时,东疆融资租赁法庭是全国迄今唯一一家以融资租赁命名集中审理融资租赁案件的法庭,为辖区内企业提供专业司法服务。东疆综保区在产业聚集、行业准入、政策支持、财税创新、司法保障、征信环境、人才服务等方面的叠加优势,已吸引大唐、华能、国家电网、河钢、联想、北控、金隅、先锋、比亚迪等众多知名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在东疆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第14篇】有限合伙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常见架构安排。自2023年11月以来,多地税务机关对“公司变合伙”过程中未进行清算的行为进行检查,近日某互联网金融数据服务公司在其持股平台组织形式变换中因未清算税费而面临巨额补税的消息再度引发对“公司变合伙”合规问题的热议。
01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未清税,面临巨额补税
3月20日下午,同花顺年度股东大会在杭州召开,公司关于人工智能领域的建设本应是这场股东大会的重点,但公司股东关注点却聚焦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补税风波一事。在股东大会上,首次就“补税风波”作出了公开回应。
天眼查app显示,凯士奥于2023年迁址北京,2023年4月份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由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23年6月份,公司重新迁至上海,并多次变更名称。
2023年11月份,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凯士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提出凯士奥“涉嫌在转换组织形式的过程中末申报缴纳相关税款”,需要补缴税款25亿元。
#法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一)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凯士奥为同花顺核心员工持股平台,目前为同花顺第三大股东。在同花顺ipo上市时,凯士奥曾做出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由于不存在其他生产经营业务,凯士奥只能通过出售股票来筹集税款。根据自愿性锁定承诺、《证券法》和深圳交易所相关要求大致测算,股票全部解禁尚需30多年。
事实上,如果无法筹集到资金补缴税款,无疑将对凯士奥和同花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此,同花顺董事长易峥就记者的提问回复到:“有关单位告知我们有刑事(责任)风险。”
将有限公司转换为合伙企业,多发生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有限公司中。因有限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两层税”,即股票转让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税率20%。而如果是合伙企业转让股票,则仅需要一层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尤其是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即《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实施以前,合伙企业适用园区的政策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整体税负率处于低税率状态。因此,部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有限公司,在减持股份之前,通常会将企业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变为合伙企业,以此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为吸引企业落地,部分地方出台“公司变合伙”的简易措施,企业可以直接由法人形式变更为合伙企业。但近年来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务院牵头发文清理规范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其中便包括对股权投资企业“公司变合伙”简易措施的清理规范,也因此引发多地“企业转换组织形式未清算缴税”的税务争议案件。
【第15篇】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16篇】国有独资公司是如何设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第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第17篇】常州网上设立内资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样选择
常州网上设立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应该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和产品来撰写。内资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种:贸易公司、服务公司、安装公司、科技以及咨询类公司等,每个种类的经营范围有差异。内资公司就是指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第18篇】存续分立是设立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19篇】股东设立公司都可以用什么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篇】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016篇 如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1.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①公司型基金合同
(1)法律形式为公司章程,应符合合规和自律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
5)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6)法定代表人;
7)其他;
(3)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时间;
6)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法定代表人;
8)利润分配办法;
9)解散事由和清算方法;
10)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1)其他;
(4)需根据投资者和管理人的谈判落实的内容:
1)股东的权利义务;
2)入股/退股及转让;
3)高管人员;
4)投资事项(投资范围、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等);
5)管理方式;
6)托管事项;
7)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8)税务承担;
9)费用和支出;
10)信息披露制度;
11)财务会计制度;
12)终止/解散及清算。
②合伙型基金合同
1)法律形式为有限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同时符合合规与自律的要求;
2)必备内容:合伙期限、管理方式和管理费、费用和支出、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托管事项、投资事项、税务承担事项、合伙人会议。
③信托(契约)型基金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适应的内容:基金的募集、投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费用
与税收、收益分配。
2.公司型基金的设立条件
①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3.公司型基金的设立步骤
①名称预先核准按规定为企业准备名称,并在所在地工商登记机构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②申请设立登记:向工商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1)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请
(2)股份公司:由董事会申请
③领取营业执照
(1)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构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2)领取后,刻企业印章、申请纳税登记、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④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产品备案
4.合伙型与契约型基金的设立
①合伙型基金
(1)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在实务中通常以货币形式出资;
(2)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3)设立步骤与公司型基金一致,向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
②信托(契约)型基金
设立步骤:与公司、合伙型基金不同,不涉及工商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