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我国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我国公司债券的含义怎样定义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我国公司债券的含义怎样定义的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2篇】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3篇】在我国关于公司法是商法吗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属于商法。
《公司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4篇】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
我国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
(一)董事会制定公司减资方案。
(二)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五)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5篇】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我国公司债券一般在银行间、交易所以及银行柜台市场三种场所进行交易。其中,银行间市场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一般政府主体发行或者批准发行的国债,地方债及企业债在该市场流通交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6篇】简述我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
我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
1、对以前年度的亏损进行弥补,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按照我国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弥补,但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虽然不受法律的强制限制,但由于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势必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因此非经股东大会的决定,不能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7篇】在我国公司法人是怎么交社保
在我国公司法人执企业成立的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等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交社保。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8篇】我国公司法的关联关系是什么意思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篇】在我国公司融资分红指的是什么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融资分红主要是按照事先商定的股份比例,按照比例来进行分红。
【第10篇】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11篇】我国第三方物流公司有哪些
我国第三方物流公司如下:
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可以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等;
2、中外运公司,是以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为主,集海上运输、航空运输、航空快递、铁路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汽车运输、仓储、船舶经营和管理、船舶租赁、船务代理、综合物流为一体的国际化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集团;
3、ems,是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由万国邮联管理下的国际邮件快递服务,在中国境内是由中国邮政提供的一种快递服务,该业务在海关、航空等部门均享有优先处理权,它以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际、国内紧急信函、文件资料、金融票据、商品货样等各类文件资料和物品。
【第12篇】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3篇】在我国担任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
在我国担任空壳公司法人主要涉及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依照案情复杂程度需要负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4篇】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
公司上市不是非法集资。公司上市是股份改制的一种做法,愿意购买的就购买,没有强制性,是正常的企业经营的手段和方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第15篇】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意思
所谓关联公司,是指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6篇】我国的公司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利益均衡原则;
(二)分权制衡原则;
(三)自治原则;
(四)股东股权平等原则;
(五)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17篇】在我国如何当劳务公司法人代表
在我国当劳务公司法人代表的方式是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18篇】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9篇】在我国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解散公司的条件包括: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20篇】我国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保险公司会破产,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与其他一般企业法人破产相比,保险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依据我国《保险法》第8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③所欠税款;④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