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际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际融资租赁风险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国际融资租赁风险
再融资租赁的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每一个环节都会有相应的风险,防止这些风险的产生就要求承租人、出租人有明察秋毫的能力,有坚实有力的团队。今天我们这篇文章只是大概的讲一些常见的风险实例,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的风险远远不是本文所能涵盖的。这就要求大家有触类旁通的觉察以及事必亲躬的习惯。
一、承租人引起的常见风险
1、没有信用概念
1)知道借钱要还,但不知道借钱必须按时还
2)答应的事,不履行
3)推托、搪塞、不接电话、常换号码
2、混淆友谊和信用
1)认为只要是哥儿们,什么都好说,不还钱没什么
2)违约被罚款利用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不能坑公司,但不拍坑哥儿们
3、法律观念淡薄
1)要求发票开至承租人名下,去银行抵押贷款
2)将租赁期未满的租赁物出售
4、利用竞争
1)利用对手租赁公司的差异性压制租金利率、首付租金等
2)故意制造租赁公司的差异性来降低利率、首付租金等
5、管理缺失
1)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和利息的制度和人员
2)没有资金运作计划
6、移花接木胡搅蛮缠
1)明明没有钱还租,却编造理由指责出租人
2)利用售后服务的瑕疵,夸大损失嫁祸于人
二、出租人引起的常见风险
1、法律不健全下操作业务
1)机动车权证发票开在承租人名下
2)权证不全发货
3)不收回权证发票原件
4)合同条款瑕疵
2、与对手竞争放弃原则
1)降低融资租赁业务门槛
2)提前发货
3)权证不齐
4)起租日不定
5)放弃罚息
6)同意更改权证发票
3、教育和培训缺失
1)对新入职的人员不培训或培训不足
2)业务紧张,派不称职人员到重要岗位
4、贷审人员道德缺失
1)贷审人员谋私利
2)贷审人员近酒色
3)帮助承租人造假
5、贷审人员能力不足
1)轻易相信承租人编造的理由
2)不能识别承租人设置的圈套
3)不到现场面签合同
4)资料七拼八凑不真实
6、管理制度不健全
1)制度风险
2)流程风险
7、手段风险
1)没有融资租赁信息管理平台
2)没有对租赁物件进行控制的技术手段
3)没有自己的法务队伍
8、租赁公司定位风险
1)过分夸大租赁公司的服务功能
2)过分强调服从市场的竞争需要
三、其他环节引起的常见风险
1、竞争对手设计的租赁模式和租赁方案超出常规
2、租赁物在运输途中不买保险
3、租赁物在租赁期不买保险
4、保险受益人不是出租人
5、不可抗力
6、资金断裂
7、租赁期间承租人资产重组
8、租赁期间法人变更、死亡
四、融资租赁风险控制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流程
3、建立一支有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4、建立一个量身定做的融资租赁信息管理平台
5、有效的技术管理手段
6、有效的推出机制
互融云融资租赁系统从承租人、供应商、政府机构、融资机构、保险公司主体出发,整合整个融资租赁生态价值链。基于互融云业务平台研发,和互融云网贷系统可做到无缝对接,并提供大量的分析和管理功能。软件功能界面操作简单,并提供大量的分析管理报表,真正实现了资金流、业务流、信息流的统一,能够消除企业的信息孤岛,全面提升业务管理质量。融云融资租赁系统不仅仅只局限于设备,同时也适用于商用车、船舶、航空、卡车等其他行业
【第2篇】聚信国际融资租赁
前不久,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统计,2023年国内共有181家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53家;全年累计发生业务共340笔,同比增长41%;合同总金额为9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融资租赁服务上市公司的数量、业务规模和笔数创历史新高,也意味着包括聚信租赁在内的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其实早在2007年后,我融资租赁业务就进入了几何增长时期,业务总量逐步由2006年的约80亿元,增至2023年的约9300亿元。作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较为活跃的一股力量。聚信租赁成立十余年来,始终恪守“服务民生体系,助力实体经济”的企业使命,以“成为卓越、可信赖的融资租赁服务商”作为企业愿景,专注于教育、医疗和公用事业行业的租赁细分市场,致力于为全国中小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融资租赁服务。
聚信租赁拥有稳定的股权结构,中信证券子公司金石投资是其重要股东,公司也与包括六大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在内的十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累计获得银行授信数百亿元。得益于稳健的股权结构以及良好的资金实力,聚信租赁累计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金额已超过450亿元,为助力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聚信租赁始终坚持以服务至上的理念,倾听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贴合的资金解决方案,助力合作伙伴实现现金流优化,缓解资金压力,帮助许多教育、医疗机构以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机构优化了长期资金计划,并进一步提升竞争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
人民银行工作论文《“十四五”期间我国潜在产出和增长动力的测算研究》预测,2027年,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需求量有望达到13万亿元。可以肯定的是,从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来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业务规模还将保持上升趋势。聚信租赁也将继续保持稳健发展,依托雄厚的资本实力与出色的综合服务能力,持续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献力!
【第3篇】中什么国际融资租赁
久期财经讯,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ping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简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发行reg s、3年期、以人民币计价的自贸区离岸债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发行规则:reg s
发行类型: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
发行规模:7亿人民币
期限:3年期
最终指导价:4.20%
息票率:4.20%
收益率:4.20%
发行价格:100
交割日:2023年3月7日
到期日:2026年3月7日
资金用途:用于再融资和一般公司用途
控制权变更回售:101%
其他条款:澳门交易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人民币/10万人民币;英国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招银国际(b&d)、信银资本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交通银行澳门分行、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兴证国际
清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4篇】国际国际融资租赁公司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拟发行3年期自贸区离岸绿色债券,初始指导价4.2%区域
久期财经讯,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avic international leasing co., ltd.,简称“中航国际融资租赁”,穆迪:baa1 稳定,惠誉:a- 稳定)拟发行reg s、3年期、固定利率、以人民币计价的高级绿色债券(ipg)
条款如下:
发行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穆迪:baa1 稳定, 惠誉:a- 稳定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发行规则:reg s
发行类型: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
发行规模:人民币基准规模
期限:3年期
初始指导价:4.2%区域
交割日:2023年3月31日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融资租赁项目,并根据发改委证书和可持续融资框架偿还有息债务。
其他条款:新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100万元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英国法
联席绿色结构顾问:海通国际和星展银行
第二方意见提供人: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控制权变更回售:101%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交通银行、星展银行、海通银行、华夏银行香港分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澳门国际银行、华侨银行、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农银国际、上银国际、光银国际、中信建投国际、国信证券(香港)、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申万宏源(香港)
清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5篇】国际工程融资租赁
乐居财经讯 王敏 7月12日,据上交所公告,“五矿证券-济南金控租赁3-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更新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受理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该项目原始权益人为济南金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品种为abs,拟发行金额30亿元。
据查,济南金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胡建仓,注册资本1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等。该公司由全程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6.25%,济南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62%,济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01%,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29%。
【第6篇】长融国际融资租赁
融企云融资租赁业务管理系统是为融资租赁机构搭建的一套完整覆盖租前、租中及租后全过程的融资租赁系统平台,助力融资租赁机构高效开展业务。
系统包含工作台、任务管理、客户管理、租赁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管理、统计分析、业务审批、合同管理、请款管理、付款管理、租后管理、系统设置等功能,可提供灵活强大的资金测算工具,审批便捷,业务规模、还款规模、资金利用率等一目了然。
系统可根据融资租赁机构的需要整合相关业务功能,实现个性化灵活配置。
产品功能
全业务流程管理
根据租赁业务开展过程进行设计,分为主流程和业务审批流程。主流程主要体现在模块的编排,而业务审批流程则主要体现在具体的审批事项。业务审批流程可根据公司内控需要进行调整,且流程中的每个审批环节都设置了计时功能,可进行时限控制,同时支持审批信息追溯。
定性定量风险管理
支持自定义客户评级模型,模型包含定量评分和定性评分两部分,用户可自主指定评级指标和评级标准。定量评分可按照财务报表的关键指标自动评分,定性评分则由风控人员根据指定的评估标准进行定性分析,综合得出最终的评级结果。
规范的资产管理
严扣监管要求的同时,兼顾租赁企业租赁物内控点的要求,为租赁融资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租赁物台账管理、租赁物价值评估、租赁物价值监测、租赁物担保余值管理、租赁物监控、资产五级分类、保险管理。
解决客户痛点
业务信息量大,业务过程管理失控
系统实现全流程管理,全协同办公,支持领导决策,实时控制流程节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承租人信用问题,业务风险高
租赁公司在平台开展业务前,租赁公司可以进行租前调查,通过资信评估,三方查询征信等一系列风控制度,降低业务风险。
信息资源浪费,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为保证工作的效益,我们可以实时共享信息,在建立客户信息之后,我们可以选择进行信息共享。
租后业务管理滞后,无法及时处理
系统中设有完善的租后业务监控管理模块,可以通过租后的及时监控,保证租后业务的及时把控。
统计工作量大,人工消耗成本高
系统建立有强大的财务统计功能,支持多种形式展示图表,报表,直观清晰,降低消耗成本,提高工作质量。
租赁标的物无法实时跟踪
业务系统中增加对租赁标的物的管理以及抵质押物的管理模块,进行高效的监控管理,随时进行记录,降低业务的风险。
还款方式单一,对接三方支付太复杂
融企云融资租赁系统可对接三方支付,代收代扣自动对账,减少线下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
业务中涉及多种合同,签署合同耗时太长
系统中可进行合同模板制作,在业务中可在线制作合同,也可上传附件,在线签字盖章,降低时间成本。
【第7篇】南航国际融资租赁公司
南航国际租赁公司2023年7月落户南沙,通过在南沙设立spv项目公司,以国内保税租赁的方式向南航提供首批2架飞机的融资服务,融资金额约1.69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创新政策、配套政策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飞机租赁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对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交易条件
(1)价格待定
项目介绍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国资委和广州市商务委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联合南龙控股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是主要从事飞机及航空器材租赁的专业企业。
南航国际租赁公司2023年7月落户南沙,通过在南沙设立spv项目公司,以国内保税租赁的方式向南航提供首批2架飞机的融资服务,融资金额约1.69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创新政策、配套政策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飞机租赁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对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南航租赁作为南航集团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定位为服务南航集团、面向社会企业,依托南航集团航空主业优势,发挥与南航集团产业板块间的协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运营。南航租赁公司的成立,能为南航引进飞机降低成本,为南航集团产业和金融的融合提供一个新的渠道。
股东情况
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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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国际工程项目融资租赁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融资租赁产业国,已经有多家优秀的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到了“一带一路”的建设当中,跨境租赁业务必将成为国内租赁公司越来越重视的业务领域和发展方向。然而,融资租赁助力工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还是一个新课题,理论研究较少,实践案例也还不丰富。融资租赁如何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相结合,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困难和问题,如何发挥和利用好我国在工程承包领域的专业优势以及融资租赁灵活高效的金融服务优势等一系列问题,都亟待研究。
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在融资租赁行业的从业经验及对中国大型工程承包企业在“一带一路”上业务实践的观察,对融资租赁业务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合作模式及相关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抛砖引玉,以期与业内专家和从业者们交流探讨,寻找科学路径,努力实现融资租赁与工程承包在“一带一路”上“1+1>2”的协同效应。
三类合作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合作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即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上游客户的合作、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下游分包商的合作、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合作。因其主体的不同,资金筹措、风险防控等操作方式也各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上游客户的合作模式
长期以来,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主要以承接国家主权担保,由我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的项目为主,上游客户多为国家政府或其代表单位。此类项目的上游客户几乎完全没有融资租赁需求。然而,随着此类大型主权项目数量的减少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也开始开发非主权担保类的市场化项目,此类项目的上游客户存在资金需求,可以成为融资租赁的切入点之一。
要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市场化项目上游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需要在当地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并以spv为借款主体从境外进行融资,再采购项目所需主体设备,以租赁方式提供给该客户使用。此模式对租赁公司的国际化水平以及风险识别与管控、政策理解、资金融通等能力要求非常高,以我国租赁公司目前的团队能力、资金实力、管控能力,要承接类似项目挑战很大。
为严格控制风险,当前该模式业务推进的必要前提是上游客户能够提供银行保函等具备强有力担保效力的增信措施,且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当地具有较强的政府关系和应急处置能力。目前,该模式还不能成为租赁公司服务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主要模式,但随着租赁公司自身能力体系和资金实力的提升,以及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该类项目的经验和能力的增强,未来合作空间较为广阔。
二、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下游客户的合作模式
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中标国际工程项目后,作为项目总包方需将项目施工等工作分包给其他下游分包商,而下游分包商为承接此项目,需要采购必要的建筑施工装备。建筑施工类下游分包商多为国内的国有或民营企业,对资金的流动性需求较大,在施工装备采购过程中,租赁公司可为其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在该模式下,施工装备的承租人是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分包商,可约定在每期工程款结算前先由项目总包方向租赁公司支付设备租赁款,余款再向分包商结算,则可较大程度控制融资租赁风险。租赁公司在该项目中获取的收益也可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分享。
此模式下,租金能否顺利收回的前提条件是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是否可以如期收到工程款,如果是政府主权类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基本可以顺利推进。但如果是国际市场化主体的项目,需要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对该项目主体的风险做好充分评估。在增信措施方面,需要分包商开给总包商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作为保证。
三、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合作模式
虽然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自身实力都非常雄厚,融资能力较强,但在开展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受资产负债率限制、银行融资效率较低等一些条件的制约,也不排除与租赁公司直接合作的可能。国内设备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时,必然要涉及境外采购,此种模式资金和设备均不入境,同样需要设置spv开展业务。
此模式中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境外主体如果只是新设项目公司,则至少需要境内上级单位提供担保。
融资租赁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一、法律法规问题
海外与融资租赁业务法规相关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外资所有权和公司治理的限制;当地的牌照规定;承租人无条件支付租金条款在当地法律中是否可行;出租人保护和行使其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能力,或者出租人实现其租赁设备上第一位担保物权的能力;目标国的就业和劳动法;本国出口控制和相关法律和规章等。
我国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租赁业务在法律上、政策上总体支持,尤其在天津自贸区、上海自贸区以及深圳前海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均予以较为明确的政策支持。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允许专业子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升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在自贸区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出口租赁业务的开展,也利于租赁项目与租赁公司本身的风险隔离。
在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的过程中,企业要不断建立和完善跟国际化接轨的公司内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机制,同时要和海外的法律、信用调查、会计等中介建立良好的合作,充分发挥海外专业机构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做好风险控制,并通过叠加控制效应,整体降低海外项目风险。
二、财税问题
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对目标国财税政策进行研究,一般包括:收入所得税、销售/使用税、增值税(有时称为商品和服务税,此处统称增值税)和各种就业税。每种税都涉及各种登记规定和定期报告(或交表)规定。必须明确哪些直接来自租赁交易的税可以直接通过租赁协议由承租人承担。了解当地税务情况有助于出租人决定在目标国以何种实体从事融资租赁,例如在当地注册公司或分公司等。
目标国的税法可能导致承租人对租赁产品的选择偏好。例如,在许多亚太国家,租赁协议中很少含有承租人购买选择权的条款,因为这会使租赁交易变为分期购买,这会导致承租人提前承担全部的增值税。而在租赁中,承租人在整个租期内只需每期按照租金支付增值税。
在许多情况下,财税政策的考量决定了在国外从事融资租赁的实体的选择。除此之外,当地纳税的考量也会消减某些法律实体选择的优势,如在一些国家,某些法律实体需纳资本税而另一些则不需要。
三、资金融通问题
融资租赁公司的跨境融资分为传统的外债额度的运用,以及最新的人民币跨境贷款制度的运用两类。
1.外债额度项下融资
很多公司都通过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海外借款10倍杠杆来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国内用款企业客户利用自身在银行的授信,直接向银行申请开立以国外金融机构为受益人、以国内融资租赁公司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境外金融机构凭融资性保函向境内外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后,租赁公司向国内用款企业客户发放融资租赁款。此种融资多采用内保外贷的形式,即企业通过境内银行开立保函,再通过外资租赁公司获得海外融资。
2.跨境人民币贷款项下海外融资
目前,上海自贸区和深圳前海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的跨境人民币贷款都批给实体企业。但对于本质是金融业务的融资租赁,却在政策上开了一个口子,放给融资租赁企业跨境贷可算一大突破。以深圳前海为例,其对融资租赁公司再融资政策采用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从香港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贷款。境外融资分为人民币和美元两种。借入美元资金需承担汇兑风险。借入人民币,则没有复杂的兑换过程,但是资金价格较美元借款高。融资租赁公司往往采取外币浮动利率的方式降低借外债成本,而收取利息则以分期租赁款的形式体现。如果人民币大幅贬值、外币利率持续走高,均会导致融资租赁公司所收的租金不能覆盖其所借的外债本息,可能引发倒挂被索偿风险。
此外,企业使用资金和海外资金的期限也有差异。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为例,一般整个经营期限要3-5年。而海外资金期限一般为1年期,存在资金期限不匹配的可能。此种情况还需做一下掉期交易,但这也会增加融资方的资金成本。对应美元借款在双边波动的概率在增大情况下,可采用增加锁汇的操作,不过会增加融资成本。
融资租赁企业协同发展建议
一、积极寻求政策支持
我国政府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和资金支持,“走出去”企业也纷纷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这些支持性的政策、资金、项目,一定属于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方向,也理应成为融资租赁服务的重点对象,同时也要积极争取在参与服务的过程中分享相关政策红利。融资租赁公司应积极围绕国家重点的政策、资金、项目寻求业务机会,保持与政策方向一致,与大趋势一致,可以更多地获得支持,较好地控制风险。
二、积极寻求专业机构合作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境外业务有着多年的积累,对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与其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获得比较可靠的业务信息和风控支持,是跨境租赁业务中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
三、与国际知名的跨国融资租赁公司合作
国外大型的跨国租赁公司在世界各地经营多年,不仅有丰富的融资租赁经验,还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可以通过与他们进行转租赁、联合租赁等方式进行合作,借助他们的成熟经验开拓当地业务。
四、建立专业化、国际化、本地化的执行团队
受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各个方面的差异影响,建立一支专业化、本地化、国际化的团队是有志于跨境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必然选择。尽早储备和培养法务、财税、公关等专业人才,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扎扎实实地做好准备工作,才能应对好复杂的国际环境,真正做到走得出去、要得回来。
综合融资租赁公司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所提供服务的三种模式,结合对法律法规、财税政策、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研究分析,租赁公司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存在一定的协同发展空间。但需要通过具体项目,依据不同国别的法律、政策、客户主体、风控措施、融资渠道等进行具体分析,在严格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力争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跨境融资租赁服务解决方案,抓住“一带一路”的历史机遇,在助力国内工程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实现融资租赁业务高质量的发展。
(作者单位: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内容来源: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
【第9篇】仲利国际融资租赁
2月10日,台资企业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游昌得一行拜访青岛市委台港澳办,青岛市委台港澳办主任肖焰恒会见了客人一行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市委台港澳办副主任唐会林陪同参加会见。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设立于上海,由台湾租赁业龙头中租控股投资,目前共有59家营运网点及8个专业金融服务事业部门,专注于打造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聚焦为在青企业提供各类融资产品服务,年均业务保持高水平增长。
座谈中,游昌得首先感谢青岛市委台港澳办的关心与爱护,介绍了仲利国际的发展历程、在青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有关规划。他相信,在青岛市委台港澳办的周到服务和指导下,公司会进一步发挥自身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设备租赁等方面的的行业优势,更好地为青岛市台资企业提供系统化、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
肖焰恒对仲利国际近年来在融资租赁领域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表示,青岛市台资企业数量众多,各类金融资源禀赋突出,企业在青开拓市场大有可为。希望仲利国际继续在青厚植发展优势,继续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满足在青台企多元化融资需求,青岛市委台港澳办将持续为台商台企在青高质量发展提供贴心服务。
【第10篇】基石国际融资租赁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始终秉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宗旨,积极服务地方发展,连续四年荣获北京市信用企业最高评级aaa级,也充分体现出行业及机构对基石国际租赁经营发展成果的高度认可。
北京市信用aaa级企业是北京市企业信用最高评级,由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北京市企业评价协会依据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企业进行系统评估,评价涉及公司治理、风险控制、财务水平、社会履责等多类指标,在业内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公信度和影响力。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发布。
基石国际租赁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信用至上、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主要经营指标处于市属企业领先地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多次参加辖区组织的地方帮扶活动;坚持依法纳税,系石景山区纳税a级企业,有效发挥了市属国有企业在依法合规经营、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了首都总部企业的良好形象。
【第11篇】平安国际融资租赁
2022上半年上海疫情期间,上海公交企业的运营面临一系列压力。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通过充电站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为上海奉贤某公交充电企业提供数千万元资金支持,缓解公交企业及其充电企业资金困境,保障抗疫期间公交参与社区抗疫物资及人员输送工作。
事实上,充电站等新基建领域,已是平安租赁这一国内龙头融资租赁企业关注并深耕的“新热点”。而从近期国家的政策导向看,新基建的发展,更成为我国稳经济、稳市场、稳需求的重要推进领域。而融资租赁企业对新基建领域的参与及服务,有助于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一、新基建为稳经济提供新型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双轮驱动”作用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等影响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稳定宏观经济、稳定市场主体的6方面33项政策举措。而在这一系列稳定增长的“组合拳”中,新型基础设施,即“新基建”领域的投资与发展,成为下一阶段我国稳定经济增长的重点领域,得到多方关注。
《通知》中第三条明确提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这一政策,明确了对新基建领域的投资引导。同时,《通知》中也明确提出了对新基建具体领域的推动方向,如第十八条中,提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的优化,第二十一条中提出对水电项目以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推进实施。在稳经济目标之下,新基建相关内容在政府部门政策的多次强调,表现出这一领域在促进经济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融合了数字技术、生态技术、智能技术等新技术与新生产要素的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类型。在经济发展面临速度阻力与转型压力叠加影响的状态下,新基建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驱动”助力,这也是这一领域得到各方关注的重要原因。
在投资方面,与传统基建相比,新基建的推进,能够形成创新属性的投资拉动,进而促进经济的高质量转型。新基建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与创新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具有高技术属性,其涉及的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具体领域的发展,能够带动大量新业态、新就业与新需求。
同时,新基建的建设,还有助于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可持续的协调统一,增加我国经济发展的包容性。后疫情阶段,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智慧城市体系、城市铁路与轨道交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经济的“低碳化”,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并提高城乡运行的效率,进而对区域的环境可持续提供正外部性影响。另一方面,新基建的推进,也有助于实现新旧动能转化,进而促进产业升级,优化我国制造业与高科技产业的地理格局,实现国土空间层面上的经济“再平衡”,从而减少对东部地区的环境资源承载压力。特别是新基建领域的数据技术与能源跨域传输等设施的发展,有助于使中国中部与西部区域的城市与经济区域,在“东数西算”等新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的过程中得到新的发展机遇,进而推动我国经济在空间上的均衡发展,提升经济的“包容性发展”特征。
二、融资租赁对新基建发展的独特作用
在新基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融资租赁行业能够起到独特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与新基建自身的特点有较大关系。与传统基建相比,新基建对高技术设备有更多的需求,设备投资占比相较传统基建更高。如新能源汽车充电、智慧城市体系等基建领域,对于充电桩、智慧交通系统、智慧灯杆等设备均有较大的需求量。此类设备的投入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同时规模较大、收益稳定,风险较小。融资租赁兼备融资和融物特点,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并有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内部驱动力。因此,新基建与融资租赁的自身特点高度契合,是其业务进一步拓展的重要方向。
从政策导向上看,融资租赁行业对新基建的布局参与,是对我国新基建的投资模式新要求的积极响应。在当前地方政府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新基建的投资建设模式相较传统基建将有更大的创新,更为强调以市场投入为主,注重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的服务。而融资租赁行业凭借“产融结合”的优势,能够在新基建的发展中扮演重要的市场角色,并促进自身商业模式的创新,进而形成金融模式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创新“互促”新格局。
从经济增长的内涵上看,融资租赁对新基建的支持,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上的新突破。融资租赁企业在新基建领域的投资与合作,使金融要素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不仅体现在生产环节,而且扩展到具有创新属性的准公共品领域与保障领域。这一变化不仅是融资租赁自身的业务领域扩展,而且使得金融资源能够通过融资租赁的平台,直接提升高技术基础设施的“乘数效应”,促进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生产效率的协调与共同提升。融资租赁行业参与新基建,有助于在生产体系之外,进一步建构起多层次、高质量、可持续的创新经济基础性要素,对经济的高水平发展形成重要的保障与牵引作用,增强新型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双轮驱动”效应,这对于当前稳经济的目标的而言,意义尤为重要。
三、平安租赁通过新基建助推塑造经济发展“数字底座”
平安租赁作为中国平安旗下专业从事融资租赁的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稳经济需求,深入研判新基建快速发展的态势,聚焦智慧城市静态交通体系建设,并以智慧交通为抓手,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的多领域发展。通过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平安租赁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了产融结合的领域和方式,进而使金融赋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从企业生产与运营环节扩展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底座”领域。这种创新与尝试,是金融企业主动通过市场化力量,以有效投资补短板调结构的新探索。
平安租赁紧抓当前新基建发展机遇,进一步深入挖掘城市运营及基础设施领域市场潜力,提出了智慧停车、充电桩、智慧多功能杆三大重点方向,以打造静态交通“三驾马车”,以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为理念,携手产业生态中的各个重要组织和企业,提供贴合静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全产业链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全力打通城市转型升级的“任督二脉”。
在智慧停车领域,平安租赁围绕全国主要城市的国有停车运营企业,针对其投资扩建、设备采购、系统提升等融资需求进行以资金投放为引导的综合金融产品支持,先后服务多个省会和大型地级市的城市级停车项目,促进当地路内停车系统和公共侧停车场的建设发展。针对停车场运营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全生命周期及实际经营中的不同需求场景,平安租赁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全面推动城市停车产业深化和转型升级,助力实现“以静制动、动静融合、良性循环、停充一体”的城市智慧停车生态。在金融服务之外,平安租赁还通过与智慧停车核心厂商合作,打通gbc端业务链,从线下智能设备到线上平台应用,再到车场管理运营,最终连接终端车主用户,实现停车生态版图的全链条覆盖,致力于从停车运营企业的单一金融服务商逐步发展成为停车资源统筹的生态合作商。
充电桩领域则是平安租赁参与新基建的另一重点方向。得益于当前我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激励,充电桩市场的需求具备快速扩张的前景。平安租赁从供需倒挂的视角出发,明确加速对充电行业的“合纵连横”策略,着重以在金融领域所形成的强大资源整合力为基础,与生态伙伴一道加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为整条充电产业链注入“新能源”,与城市低碳化发展形成持续、健康的共振效应。2023年,平安租赁充电站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为江西某市级城投充电新能源公司提供资金+资源服务,投放近一千万元建站启动资金并引入充电产业资源赋能“老基建”企业升级转型“新基建”。2023年上半年,平安租赁充电站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在全国累计扶持近100家中小充电运营商,提供资金支持近一亿元,激活市场动能、赋能数字新基建。
在智慧停车、充电桩、智慧多功能杆等新基建“突破点”之外,平安租赁还重视智慧城市等具有“全局性”特点的新基建领域,以形成“点-面结合”的新基建业务布局。2023年2月24日,平安租赁与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班软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资源整合、数字孪生及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推动新基建生态的建设。鲁班软件作为全国领先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数字孪生的技术服务商,与平安租赁具有重要的合作空间,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的达成有助于聚焦智慧城市生态的各个环节,以新基建为抓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平安租赁联手鲁班软件,能够为新基建各环节企业提供前沿的、一站式的解决方案,从而助力智慧城市的多产业发展。这也显示出平安租赁融合金融、产业、科技合力,促进新基建行业共赢发展,进而为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发展提供“数字底座”的企业抱负和责任担当。
【第12篇】国际融资租赁模式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鉴于融资租赁在美国战后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其他西方国家迅速引进加以应用,使得西方国家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得以快速发展,并逐渐在世界上确立了领先地位。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其市场渗透率已达到17%至30%,标的物更是涉及方方面面,大到飞机、轮船,小到汽车、电脑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按照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计算,我国融资租赁渗透率大约为4.14%,
融资租赁在中国一共有三次投资热潮: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融资租赁引入中国;第二次租赁投资热潮是我国入世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重组热潮;第三次租赁投资热潮起源于2004年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了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
二、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金融租赁可以分为2大品种:直接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租。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不同国家对金融租赁的定义、性质有不同的提法和规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17中对金融租赁所作的定义是:“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中国规定的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
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
三、二者的比较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均来自同一英文单词“financial lease”的翻译。只不过在中国,因金融监管体系的特性,以及对租赁内涵的认识不同,才产生了差异。表面上看其差异不大,但实质上看,不管是经营管理,还是行业监管,区别还是很大的。
(一)“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同处
1.法律的定义是一样的
不管是哪种租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同属《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出卖人和租赁物件标的物,均由承租人选择,从法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2.业务操作原理是一样的
企业要依法经营,在操作上不能离开融资租赁的法律标准,虽然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没有离开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原则。
3.会计的定义是一样的
会计注重的是实质胜于形式,因此不管怎么变,叫什么名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都要按准则的标准来办。因此也不会有区别。
4.税务部门的定义是一样的
税法的依据来自法律,法律没有不同,税收的征收政策也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是“金融”还是“融资”都曾被划归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以后,被划定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特殊产业,单独制定税收政策。
(二)“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不同处
1.监管部门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实际上只能做一个信用销售公司来监管。虽然有类似资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风险控制限制,但终究是对借款的限制。对于没有进入资金市场资格的租赁公司来说,一个借款单位,真正能借到的资金比例(瞬间除外)一定小于1:10。
由此可见: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放款单位,融资租赁是非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因此金融租赁的资金销售,不等于融资租赁的物件销售。于是也解释了租赁额以几何爆炸方式增长那么快,而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却没有太多长进。
2.财税政策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一旦出险”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3.国家统计口径不一样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金融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融资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l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情况“月度统计中,新增固定资产,金融租赁的数据在”金融业“的统计中,融资租赁的数据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统计中。要注意的是上述统计是累计新增固定资产的统计,不是租赁额的统计。不是新增固定资产的出售回租或租赁都不在这个统计范畴。
四、差异化的结果和业务发展对策
(一)监管不一样,业务主导模式就不一样
不同的监管方式导致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有所不同。如: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在信贷监管体系下注重租赁规模,注重用信贷标准经营租赁,忽视对租赁标的物的重视。融资租赁公司对物的关注远大于金融租赁公司,尤其是厂商租赁,更显突出。
在信贷的监管机制下,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的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和政府基本建设上。融资租赁公司受限于融资成本高和融资规模的现实,更多收益来自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环节,因此主要客户群来自优质的中小企业。
(二)真租赁与假租赁
融资租赁的好处与信贷相比在于:租赁公司同时拥有债权和物权。通过对物权的处置,可以弥补债权方面的损失,从而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填补了信贷客户被刷下来的优质客户的市场空白。
租赁公司给出资人提供一个收益和安全都适中的放款平台,租赁公司从中获取做租赁项目的资金来源。融资租赁与信贷本是互补关系,若都把租赁当信贷做,最大的问题就是与银行竞争优质客户。
(三)差异需要互补和融合
融资租赁因为用金融手段绑定了物权已经衍生的服务和资产管理。因此融资租赁的收益不仅来自金融,还有贸易、服务、资产管理方面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用别人的资产获取自己的收益。
我们所说的互补和融合主要在于:”金融租赁“公司除了在金融方面获取收益外,还要争取在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方面增加收益。”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做更多的优质租赁资产销售给”金融租赁“公司。两类租赁公司都应该争取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做到增大租赁资产的同时不增加信贷规模。
(四)行业整体由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
融资租赁在国外是由资本推动的,在中国目前这个阶段是由信贷推动的。资本推动的融资租赁,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带动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增加了运输车辆和商业房产的需求,增加了税收和就业。
信贷推动的租赁,因为主要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存量资产的租赁和地方政府融资的租赁,民营经济还是没带动起来。融资租赁在促进实体经济投资方面还是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融资租赁要健康发展,应从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租赁公司不是为了扩大信贷规模无限制地扩大资本金,而是如何将存量的租赁资产在资本市场上销售。租赁公司所从事的交易应该与国家宏观调控同步运行,不应为突破信贷规模而做租赁,为突破地方政府融资规模限制做租赁,成为反周期的工具。这样做早晚要受到限制并为此付出代价,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第13篇】有关国际融资租赁的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拟发行人民币自贸区离岸绿色债券,今日起召开投资者电话会议
久期财经讯,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avic international leasing co., ltd.,简称“中航国际融资租赁”,穆迪:baa1 稳定, 惠誉:a- 稳定)拟发行reg s、3年期、固定利率、以人民币计价的自贸区离岸绿色债券。(mandate)
上述债券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预期发行评级为无评级。
本次发行已委托交通银行、星展银行、海通银行、华夏银行香港分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澳门国际银行、华侨银行、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农银国际、上银国际、光银国际、中信建投国际、国信证券(香港)、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申万宏源(香港)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将于今日(3月27日)召开一系列固定收益投资人电话会议。
【第14篇】国际融资租赁名词解释
融资租赁三方合同
contracts for financial lease
contract no.: 合同编号:
date: 签约日期:
place: 签约地点:
table of contents 目录
1. the leased subject (leased property)
租赁标的(租赁财产)
2. purpose of the subject
租赁物使用目的
3. term of the tenancy
租赁期限
4. rental 租赁费用
5. deposit 保证金
6.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lessor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7.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卖方的义务
8.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essee
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
9.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
10. applicable law and settlement of disputes
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
11. language 文本
12. other articles
其他约定
lessor: 出租人:
lessee: 承租人:
seller: 出售方:
three parties hereby enter this contract through discussion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related regulation.
三方当事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1. the leased subject (leased property)
租赁标的(租赁财产)
three parties agree, lessor supplies money to buy ____ which is in good condition from the seller, lessee agrees to rent it according to the clauses specified in this agreement.
三方同意,出租人提供资金向卖方购买条件良好的 ____,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租赁。
2. purpose of the subject
租赁物使用目的
the parties hereby confirm that the purpose of the ___ sha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lessee shall not use the ___ for other purposes; otherwise lessor has the right to release the agreement early and shall have no obligations to return the deposit.
各在此确认,_____ 的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不得将_____用于其他目的,否则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无义务退还押金。
3. term of the tenancy 租赁期限
the lease term will be from____ to ____. lessor will buy the subject from the seller and provide it to lessee for use before ____ .
租期将从 ____ 开始至 ____ 结束。出租人将向卖方购买标的物,并在 ____ 日前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lessee may present a writte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the term of the tenancy three months before the expiry of this agreement. terms and conditions including the amount of rent shall be negotiated before extending the lease agreement. if the parties could not sign the extension agreement one month before the expiry of this agreement, lessor has the right to lease the subject to other parties after the expiry of this agreement.
承租人可在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延长租期的书面申请。在延长租赁协议前,应就包括租金数额在内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未能签署延期协议,出租人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后将该标的物出租给其他方。
4. rental 租赁费用
the rent under a financial lease contract sha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major part or whole of the cost for purchasing the leased property and reasonable profits of the lessor, except as otherwise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应根据购买租赁物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费用和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amount: the rental will be usd ____ per month. lessee will pay the rental to lessor in the form of ____.
(1) 金额:租金为每月 ____ 美元。承租人将以 ____ 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payment of rental will be one installment every month. the first installment will be paid before ____. each successive installment will be paid ____ each month. the remittance fee will be borne by the remitter. lessor will issue a written receipt after receiving the payment.
(2) 租金的支付为每月一次的分期付款。第一期付款将在 ____。每一期都将在每个月的____。汇款费用将由汇款人承担。出租人在收到付款后将出具书面收据。
(3) in case the rental is more than 10 days overdue, party b will pay 0.5 percent of monthly rental as overdue fine every day, if the rental be paid 15 days overdue, lessee will be deemed to have breached the contract. in this situation, lessor has the right to take back the subject and take actions against lessee’s breach.
(3) 如果逾期10天以上,乙方每天支付月租金的0.5%作为逾期罚款,如果逾期15天,视为承租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对承租方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5. deposit 保证金
lessee shall pay the deposit of performing the agreement which amounts to the rent of months on the signatur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承租人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月租金。
lessor shall provide the receipt of the deposit in two days after receiving the deposit. in case lessee breaches this contract, lessor has the right to deduct the default fine, and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or any other expenses from the deposit. in case the deposit is not sufficient to cover such items, lessee should pay the insufficiency within 10 days after receiving the written notice of payment from lessor.
出租方应在收到押金后两天内提供押金收据。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合同,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违约金、损失赔偿金或任何其他费用。如果押金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的书面付款通知后10天内支付不足部分。
6.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lessor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with regard to the sales contract concluded by the lessor based on the lessees’ choice of the seller and the leased property, shall not be modified in respect of the contents of the contract relating to the lesse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lessee.
(1) 对于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卖方和租赁物的选择而签订的销售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对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2) lessor is not permitted to take back the subject during the term of the agreement without good reason. if lessor wishes to do so, lessee has the right to object.
(2)出租人在协议期内不得无正当理由收回标的。如果出租人拟收回,承租人有权提出反对。
(3) the lessor shall be entitled to the ownership of the leased property. in case of bankruptcy of the lessee, the leased property does not belong to the bankrupt property.
(3) 出租人有权获得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在承租人破产的情况下,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4) where the leased property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or the purpose of its use, the lessor shall not bear any liability, except that the lessee decides on the choice of the leased property depending on the skills of the lessor or the lessor interferes with the choice of the leased property.
(4)如果租赁物不符合合同条款或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承租人根据出租人的技能决定租赁物的选择或出租人干预租赁物的选择除外。
(5) where the leased property causes personal injury or property damage to a third party during the period wherein the lessee possesses the leased property, the lessor does not bear liability.
(5)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销售方的义务
(1) the seller shall deliver the object to the lessee according to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1) 卖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向承租方交付租赁物。
(2) in case the subject and attached facilities are damaged by quality problems, natural damages or disasters, the seller will be responsible to repair and pay the relevant expenses.
(2)如果标的物及附属设施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害或灾难而受损,卖方将负责修复并支付相关费用。
8.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essee
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
(1) the lessee shall enjoy the rights of a buyer relating to the received object.
(1) 承租人应享有与所接收的物品有关的买方权利。
(2) the lessor, seller and lessee may agree that, where the seller fails to perform the sales contract, the lessee shall exercise the right to claims. where the lessee exercises the right, the lessor shall provide assistance.
(2) 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约定,如果出卖人不履行销售合同下,将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承租人行使该权利时,出租人应提供协助。
(3) the lessor shall insure the lessee’s possession and use of the leased property.
(3) 出租人应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提供保险。
(4) the lessee shall keep the leased property in a proper storage and use it properly.
the lessee shall perform the oblig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the leased property during the period wherein the lessee possesses the leased property.
(4)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妥善保管,并妥善使用。
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应履行对租赁物的维护义务。
9.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
should eithe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by prevented from executing the contract by force majeure, such as earthquake, typhoon, flood, fire and war and other unforeseen events, and their happening and consequences are unpreventable and unavoidable, the prevented party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by cable without any delay, and within 15 days thereafter provide the detailed information of the events and a valid document for evidence issued by the relevant public notary organization for explaining the reason of its in-ability to execute or delay the execution of all or part of the contract. both parties shall, through consolations, decide whether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r to exempt the part of obliga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or whether to delay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effects of the events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执行合同,且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防和避免的,被阻止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通知对方,并在此后15天内提供事件的详细资料和有关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说明其无法执行或推迟执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原因。双方应通过协商,根据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或免除执行合同的部分义务,或是否推迟合同的执行。
10. applicable law and settlement of disputes 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
the formation of this contract, its validity, interpretation, execution and settlement of disputes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本合同的订立、有效性、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nd the applicable law is the material law of p.r.c.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
notwithstanding any reference to arbitration, both parties shall continue to 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uring the arbitration, the contract shall be executed continually by both parties except for matters in disputes.
尽管有任何仲裁,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在合同中的义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11. language 文本
the contract shall be written in chinese version and in ______ version. both languages are equally authentic.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two aforementioned versions, 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
本合同应以中文和 ____ 文字书写。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上述两个版本之间出现任何差异,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12. other articles 其他约定
(1) a financial lease contract shall be in written form.
(1) 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 where the parties agree in the contract that the leased property shall belong to the lessee at the expiry of the lease term, the lessee has paid the majority of the rent but is unable to pay the remaining rent, and the lessor rescinds the contract for this reason and takes back the leased property, the lessee may request the lessor to return a certain part if the value of the leased property taken back exceeds the rent and other expenses which the lessee owes to the lessor.
(2)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如果收回的租赁物价值超过承租人欠出租人的租金和其他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归还一定的部分。
(3) the lessor and lessee may agree upon the attribution of the leased property at the expiry of the lease term. where there is no agreement in the contract as to the attribution of the leased property or such agreement is unclear, nor can it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61 of the contract law, the ownership of the leased property shall belong to the lessor.
(3)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满后约定租赁物的归属。如果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无法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则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lessor (signature):
出租人(签署):
lessee (signature):
承租人(签署):
seller (signature):
卖方(签署):
【第15篇】国际著名融资租赁公司
南航国际租赁公司2023年7月落户南沙,通过在南沙设立spv项目公司,以国内保税租赁的方式向南航提供首批2架飞机的融资服务,融资金额约1.69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创新政策、配套政策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飞机租赁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对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交易条件
(1)转让价格:199600.00万元
(2)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含保证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60日内一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对于剩余款项,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笔款项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将本项目重新挂牌转让。
(3)保证金:20000万元
项目介绍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国资委和广州市商务委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联合南龙控股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是主要从事飞机及航空器材租赁的专业企业。
南航国际租赁公司2023年7月落户南沙,通过在南沙设立spv项目公司,以国内保税租赁的方式向南航提供首批2架飞机的融资服务,融资金额约1.69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创新政策、配套政策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飞机租赁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对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南航租赁作为南航集团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定位为服务南航集团、面向社会企业,依托南航集团航空主业优势,发挥与南航集团产业板块间的协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运营。南航租赁公司的成立,能为南航引进飞机降低成本,为南航集团产业和金融的融合提供一个新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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