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成本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的成本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融资租赁的成本有哪些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模式,与银行贷款和一般的民间借贷相比,项目方(承租人)的融资成本或者说融资的财务成本比较高。尽管融资租赁的操作流程与银行大同小异,但是因为缺乏市场监管,制度不够健全,加之法律关系复杂,交易周期长,所以其风险也相对高很多。
一般来讲,融资租赁的风险后果可以归结为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违约、损失,或者偏离交易预期的不利事件等。究其根源一般是在复杂交易状况下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从而导致交易的变化,脱离了按约定履行的轨道;继而对一方或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之情形;其中可能有政策、市场变动或不可抗力的情形所致的损失。根据融资租赁经营的模式,从风险的源头来分,可以概括为四个层面:一是融资租赁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二是项目风险;三是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动风险;四是不可抗力风险。本文仅对前三项风险简要探讨。
一、融资租赁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风险
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管理的好与坏,能否实现企业既定的目标,管理的优劣起到很大的作用,具体管理中可能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市场定位、交易模式、是否合法经营、资金来源和产品设计等。由此我们可以把风险再作如下区分:
1. 法律适用或规制的不同所致的风险
融资租赁是一种比较新的融资模式,国内尚未形成有效、系统的法律体系对其规范和调整;因之也出现了三种融资租赁公司并存的局面,其管理也存在三种不同的要求。融资租赁企业在开拓市场、探索交易模式的过程中,不能轻易触碰法律的底线,在法律未加禁止或未明确规定之处,应当充分评估风险,在交易结构设计中采取适当的措施将风险转嫁或者排除掉。比如:融资租赁企业在从事医疗器械租赁时应当考虑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前不得急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不要试图从事结汇业务等等。
2.交易流程的管理风险
从融资租赁的交易模式来看,每一项融资租赁业务,基本上都会存在买卖和租赁两种法律关系。融资租赁交易从立项到履行完毕的周期往往会历经三年或更长,一般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将之分为租前,租中、租后三个阶段。其每一个环节应当互相衔接,相辅相成,而不能出现流程不畅或缺失每一环节,更不能互相排斥或对立;风险与利益相伴,利益与风险共存,风控、业务拓展、租赁资产管理应相辅才能相成。应该说从风险控制来看,最重要的两个环节是尽职调查和租赁资产管理的风险。在流程管理的过程中,人力资源的调配与管理,协作配合,成熟的内控体系显得更加重要。
3. 产品设计和资金来源风险
融资租赁产品的设计,既是一种技术也是管理策略,因为其更多的体现为普遍适用的资金运用的技巧,而不是体现为单一项目的管理,所以我们没有把其作为项目交易流程中的风险来讨论。产品设计主要考量资金匹配度,这里面包含的因素有资金量、资金来源、资金利用率、资金回收期间、利率调整、汇率调整、税率的变化、项目情况等。比如: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如果是自有资金,则可以自如应用于长期、短期、中期项目;如果是从其他金融机构筹措的资金则应当考量资金的利用周期,并据之确定适合的融资项目;融资租赁项目在设计利息和租金时,应当考虑银行利率和汇率变化对收益的影响或项目回款的稳定有序;从资金来源看,融资租赁公司在筹措资金时,应当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能为了低利率而轻信一些来路不明的资金,那样会落入洗钱的风险或白白付出信息费、服务费等所谓的中介费用。
二、项目风险
项目风险是指与租赁企业管理经营风险对应的,每一融资租赁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因出卖人或承租人的原因所致的交易风险。
1.出卖人违约的风险
出卖人的违约一般体现在标的物的交付(含运输、安装等)、所有权转移、质量瑕疵、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上。
2.承租人的风险
承租人的风险一方面是主体是否适格,另一方面是否全面适当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违约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没有主动履约意愿,也可以归结为诚信风险;二是被动履约不能,也可归结为运营管理不能。实践中也存在很多因出卖人违约所致的承租人不履行合同。第一种违约可以用严密的合同,充分细致的约定,最大程度的避免出现诚信风险。被动履约不能往往比较复杂和难于处理,其受制于承租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针对承租人被动履约不能,应当自立项伊始就充分重视,做好尽职调查、设计好交易结构、构建多重担保、实时监控财务指标、做好租赁物的管控措施、及时采取不良资产处置办法。
三、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动的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和市场导向或发展的变化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风险,对于融资租赁企业来讲,每一单业务发生风险都足以导致多个项目的收益付之东流。融资租赁企业既然如此输不起,所以应当更加严密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动的风险。一般来讲对融资租赁企业有影响的国家政策体现在:立法变动、税收变化、监管措施。目前看我国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调整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审理融资租赁案件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一些行政法规和规章性文件,但仍不够具体、不够明确、也不系统;目前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征管尚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对融资租赁企业和监管部门不统一、监管制度不统一、监管尺度也不尽统一。所以可能存在较多的政策风险,实时学习、不断研究,企业的思想文化经营理念始终站在最前沿,才能获取更准确的政策动向,从而提前做出因应变化的措施和制度。市场变动的风险也比较复杂,其可能受利率或汇率调整导致交易成本增加致融资租赁企业整体亏损,或单一项目亏损;也可能受行业限制导致交易无法履行;还可能因经济周期风险导致某一下游行业整体不景气,从而引发某一行业的融资租赁整体失败;另外竞争风险也普遍存在。总之,融资租赁企业应当规范自身和管理、坚持不断的学习、积极全面跟踪每一单业务、及时采取措施,以杜绝风险或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作者 | 白福东律师
出品 | 十点法务
【第2篇】融资租赁财物成本增值税抵扣
取得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
融资租赁,从类型上分为“直租”和“回租”等。
其中,“融资性售后回租”在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明确归属“贷款服务”。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承租方的财务人员,收到融资租赁公司(出租方)开具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最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看租金发票的税率,如果是6%税率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13%税率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3篇】融资租赁公司的成本
在生活中,人们对于公司也许都并不陌生,而且我们知道,一家公司的注册,通常都需要一定的资金费用才可以的,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也是一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办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费用吗?接下来由企邦企服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办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费用吗
1、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只能以公司形式设立,以法人股参股,且法人股公司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以上,全部实缴。自然人不能参股;
2、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金。
3、提供法人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三份;
4、提供法人股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记录必须良好。提供法人股公司最近一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设立时,必须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融资租赁行业不少于三年管理经营且无不良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注: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6、法人股公司应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且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二、融资租赁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并与供货商进行接洽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虽然是由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但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是承租人。因此,应该是承租人根据自己所需要的设备选择供应商,并就供货合同的基本条款与之进行治谈。在整个过程中,承租人一般应注意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设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价格等进行考察。选择供应商并就相关款进行洽谈,通常是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第一步。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并提出融资租赁申请
承租人通过对众多的租赁公司进行调查和比较,综合考虑其资金实力、筹资能力、租金高低、支付方式、信誉、提供的服务等,然后向租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的要求即租赁委托毛这样就确定了整个交易的基本内容,成为后续的相关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基础。
3、出租人的审查和受理
出租人为了确保其在融资租赁中安全收回成本及利息,并获取相的利润,在接收项目之前必须对租赁项目本身和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审查通过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初步的融资租赁意向书,租赁项目开始启动运行。
以上是企邦企服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费用吗,由此可知,办理融资租赁公司是需要费用的,其中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只能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金。如其它疑问,欢迎向企邦企服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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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融资租赁抵税实际成本
现在大部分买车会选择金融贷款方式,一方面是现在消费信贷利率比较低,像2年期的利率可以低至4%以下,并且大部分汽车品牌提供免息贷款吸引客户;另一方面现在的年轻人消费意识比较超前,愿意在手头现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金融贷款买车,提前享受高品质生活方式!
融资租赁和分期贷款的区别
平常大家接触到的金融贷款购车实际上分为融资租赁和分期贷款两种形式!这两者在法律层面是有本质区别,简单来说就是融资租赁只是租车,车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分期贷款购车车的所有权归购车者!
另外普通购车者也可以从首付比例上来判断,目前按照相关要求,贷款购车首付比例要求不低于20%,大部分品牌是30%以上;那么凡是低于20%首付比例的贷款应该就是融资租赁形式了!
特别是现在很多品牌宣称的“首付666、xx车开回家”、“首付999、xx车开回家”、“一成首付购xx车”,甚至有一些品牌推出零首付购车,实际上都是融资租赁形式购车,当然在购车的时候,相信大部分经销商也会告知是融资租赁还是分期贷款!
但也不排除有些经销商刻意隐瞒,或者是购车者对这方面不了解,导致后期产生纠纷!辛辛苦苦还了几年的贷款,结果到期了告知车还不是你的,还需要付一大笔钱买断才行!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
分期贷款相信大家很熟悉,跟房贷或者其它贷款类似;今天着重跟大家分享一下融资租赁购车方案!
关于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指的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主要的核心是将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融资租赁买车是购买客户指定的车辆,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保证金后,按月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客户决定是否取得汽车所有权。
简单来说,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你从租赁公司租车使用,每月还的贷款实际上是租金,租赁期间车辆归租赁公司所有,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赎回车辆或者将车辆退还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买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两到三年的车辆更换周期,灵活处置车辆,最终使汽车成为一个占一大笔资产的大件消费品,变成一个支付少量月租费用就可拥有的普通消费品!
另外,融资租赁首付比例很低,甚至无首付,对于当下手头可处置现金不足的人来说,可以减轻他们的购车压力,提前享受高品质生活!
你所不知道的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购车对于个人带来的便利,相信大家都能够感受到;但是,如果你是公司老板或者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购车办公用或者给员工使用,有以下几点好处:
1、优化现金流,避免全款占用大量现金,分期还款,可以改善现金流量表,最大化利用资金;
2、优化财务结构,租赁公司可以给企业开具租金发票,企业可作为费用,可不入固定资产,不入企业负债,加速折旧,相当于财务报表表外融资;
3、合理节税,购车总额包含利息都可以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用发票可抵扣16%的增值税与25%的企业所得税,合计节税金额可以高达40%!
举个例子,某企业计划为企业高管配备一部宝马bmw5系豪华轿车,如果选择全款购买方式,需要一次性支付45万元,两年的资金成本约为7万元,合计成本52万元;
如果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按照某租赁公司产品:每月租金24,000元,含:3,500公里/月,合同期为两年,成本为576,000元,租金可抵税:83,520元,综合成本为:492,480元且车辆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相比一次现金购车可以节约成本3万元!
再来举个例子,某企业员工月薪15,000元,公司另为员工提供每月8,000元车贴,每月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约为3,049元;如果该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车给员工开,将8000元车贴转换成租金,员工3年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约6.5万元;同时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也可以节省约10万元!
结语
随着汽车生态环境逐步呈现线上线下互联化、客户触达智能化、金融服务多样化的特征,年轻人购车更多会选取金融信贷方式,而融资租赁方式购车必将受到更多人的青睐,进而为汽车行业发展创造更高价值!
【第5篇】融资租赁名义成本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为融资租赁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2.本合同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船舶(包括船壳、机器、设备、仪器和属具,以下统称“租赁船舶”)的完全自主选定,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赁船舶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二条 合同术语定义
1. “重大不利影响”指某事件或情况,根据出租人的合理判断,将导致承租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大义务或解除其在本合同项下责任, 或影响任何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约束力或可强制执行效力。
2. “本合同”应包括组成本融资租赁合同的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附件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变更的文件。
3. 租赁成本是指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所支付的全部货款、税金及其相关费用。
4. “供应商回购”指承租人出现约定的回购情形后,供应商对租赁物和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进行回购。回购款项为承租人已到期未付租金、逾期罚息、剩余租赁本金、剩余租赁本金加计的3期租赁利息(此处计算租赁利息适用的租赁利率为回购条件成就时本合同中适用的租赁利率)、名义价款及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其他款项。供应商向出租人支付完毕全部回购款项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供应商,供应商有权向承租人追索。
5. “潜在违约事件”指任何(随时间推移、发出通知、根据本合同做出任何决定或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可以合理预期会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
第三条 标的物的描述
1. 租赁物同于本合同附件《买卖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具体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技术标准、技术保证及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信息全部由承租人提供并认可,承租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租赁物清单》由双方在租赁物交付时共同确认编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第四条 标的物的购买
1. 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价格、交货、安装、验收、质保维修等事项享有完全的决定权,承租人对前述选择及其决定承担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人根据前述决定与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
2. 承租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出租人除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权利和承担向供应商付款的义务外,《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买方其它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担。
3. 承租人应负责办理并向出租人提供与租赁物购买和使用相关的批准文件及出租人认为必要其他许可文件。
4. 出租人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
第五条 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1. 双方同意由供应商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地点和时间向承租人直接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应在指定交付地点接货。在租赁物到达交付地点后,视为承租人已接收租赁物,并应立即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接收证明》。
2. 承租人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若《买卖合同》中要求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交《租赁物验收合格证书》的,承租人应在验收合格后,应将《租赁物验收合格证书》提交出租人备案。
3. 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出租人责任而造成租赁物延迟交货或承租人不能接收租赁物时,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索赔事宜。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
1. 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出租人有权在租赁物上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以明示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应维护租赁物标识的清晰和完整。出租人有权在租赁物上安装gps并通过gps系统监控租赁物的使用情况。出租人有权在相关机构办理租赁物的登记事宜,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2. 除非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有转让、转租、分租、抵押、质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的行为,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作为诉讼担保或抵偿债务,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本合同所记载的使用地点或允许他人使用。
3.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享有占有和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4. 租赁期限内,租赁物不属于承租人破产清算的财产范围。
第七条 租金及所有费用支付规则
1. 如承租人所支付的款项少于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已支付的款项按下列次序清偿承租人应付的款项:
(1)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租赁手续费;
(3)当期租金;
(4)按倒序方式清偿到期未付租金;
(5)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2. 本合同项下的每期租金均包含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
2.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采取浮动利率。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出租人将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调整之次日,对租赁利率中的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无需再次征得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将调整结果以《租金变更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根据该通知书所调整的租金额支付剩余租金。本合同签订后起租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调整的,起租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利率计算租金。若中国人民银行停止公布指导利率的,则参考中国交通银行总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3. 承租人在起租日起12个月内(含)不得提前还款。
4. 承租人在起租日起12个月以后(不含)申请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日通知出租人并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同意提前还款的,承租人应按照本合同 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全部款项。
5.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提前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款项之后,租赁物所有权自动转移给承租人,本合同终止。
6. 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等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是无条件的,承租人不得以经营不善等承租人原因、与供应商纠纷等第三人原因、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灭失/毁损等租赁物原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要求迟延支付或者进行减免。
7. 供应商直接向出租人开具租赁物(设备)的增值税发票的,出租人在收到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额度的租金发票;其余情况下,出租人在收到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租赁利息部分的发票和租赁本金部分的收据。
8. 承租人应将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首付款、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等款项支付至出租人如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八条 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计算租期。
第九条 保证金、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1. 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支付下列全部款项:
(1) 首付款: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金额、币种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首付款。
(2) 保证金: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金额、币种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不计利息。出租人有权以保证金冲抵承租人对出租人的债务或承租人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承租人进行赔偿。保证金冲抵后,承租人应及时补足。在出租人确认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出租人应将保证金退还给承租人或冲抵承租人最后几期租金。
【第6篇】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成本
近日,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期债券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二为5年期。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文通过对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整理分析,让同行对电力融资租赁有更多的了解。
1 公司介绍
■公司简介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天成租赁”)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企业,是华能集团的专业化产业金融平台。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注册资本金40.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主要经营地位于北京。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资产规模达289.41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9.31%。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达11.04亿元,其中融资租赁业务营业收入为10.67亿元。
■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9月末,天成租赁注册资本为40.50亿元,前四大股东分别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
■组织架构
■经营业务
天成租赁系以华能集团产业优势为依托,以能源、环保产业为主要经营领域,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兼营经营租赁和经批准的保理业务,坚持“专而精、精而强”的发展路径。
目前,天成租赁已在光伏、风电、水电等行业领域内形成了自身的专业化特色以及影响力和辨识度。
天成租赁主要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模式展开相关相关业务,其中业务占比前几年均以售后回租为主,直租融资租赁业务占比近年来稳步上升并已超过回租业务。2023年1-9月直租业务占全部应收租赁款账面价值的比例高达72.63%,直租业务占租赁业务资金投放金额比例为69.31%。
2023年-2023年1-9月融资租赁业务应收租赁款账面价值按业务模式构成情况
2023年-2023年1-9月融资租赁业务资金投放金额按业务模式构成情况
2 业务经营情况
■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2023年9月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经营指标
2023年-2023年9月,天成租赁融资租赁投放笔数分别为47笔、117笔、147笔和117笔;投放金额分别为75.87亿元、75.70 亿元、94.99 亿元和 74.04 亿元。
2023年-2023年9月,天成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2.12亿元、204.37亿元、204.68亿元和236.89亿元,基本保持稳步增长趋势。
■承租人行业板块构成
行业分布来看,天成租赁的租赁业务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含水电、风电、核电、光伏发电)和传统的火电(含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等行业,不涉及23号文限制的政府一类债务情形。2016-2023年末及2023年9月末,上述传统电力生产行业中清洁能源类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合计占比分别为45.15%、64.91%、91.10%和97.32%,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天成租赁的行业分布不断扩散,除涉及火电、水电、风电等传统电力行业外, 已拓展至煤炭、港口相关行业。作为国家调配和垄断行业,电力及相关行业受宏观经济 波动影响较小,风险整体可控性较强。
2023年-2023年1-9月应收租赁款按承租人行业构成情况
■财务情况
2023年-2023年9月主要财务指标
注:2019 年 1-9 月总资产报酬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ebitda 全部债务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融资租赁款周转率未经年化
截至9月30日,天成租赁资产总额达289.41亿元,较年初增长9.30%,总负债约为240.39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约为11.04亿元,,实现净利润3.48亿元。
3 电力系统租赁公司经营数据
电力系统的7家租赁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数据来源:财经白皮书整理自:债券公开市场各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和评级报告
通过上表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这几家租赁公司里,经营最突出的应当属华能天成租赁。主要经营亮点有:
1、平均毛利率最高,接近37%,这一指标反映了租赁公司的市场经营能力和融资成本水平。作为一家3a评级的租赁公司,2023年华能天成利息支出/平均付息负债为4.27%,融资成本处于较低水平。
2、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截止2023年3月末,外部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占比升至87.35%。大大高于其他几家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如国网租赁外部业务占比52%。
3、直租业务占比较高。截止2023年3月末,公司租赁资产中直租占比高达70.25%,远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20%-30%)。也高于其他几家电力体系的租赁公司,如,康富租赁2023年末直租占租赁资产规模比例为30%。
4、在7家电力系租赁公司里,按照2023年的统计数据来分析,roe最高的三家分别是康富租赁10.48%、华能天成租赁9.57%、中电投融和租赁9.5%。资产负债率最高的三家分别为中电投融和87.44%、康富租赁86.44%、华电租赁85.19%。华能天成租赁为82.11%。理论上讲roe越高,企业的杠杆率也越高。华能天成的roe排名第二,但资产负债率水平只位列第四,这说明华能天成的经营效率要高于其他几家租赁公司。
5、除了资金投放业务,华能天成也聚焦于长期专业化能力的提升。公司致力于电力产业链上下游,为电力能源产业生态圈提供综合化绿色金融服务。公司从单纯的租赁业务向咨询服务、设备贸易、电站资产管理、电站交易撮合演进,为客户提供资金和中介全方位服务。
4 总结
综合来看,清洁能源在我国的地位已从补充能源上升为替代能源,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天成租赁作为华能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企业,坚持清洁能源优先,适应华能集团加快电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低碳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同时我国一系列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一定的市场需求空间。
资料来源: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财经白皮书 华能天成租赁官网
由融易学金融学院研究员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