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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盗取公司财务销赃了算职务侵占吗?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是职务侵占。
是否算职务侵占,关键在于判断其盗窃行为是利用了工作便利,还是利用了职务便利,前者应按盗窃罪定性,后者应按职务侵占罪确定。
盗取公司财务就算销赃了之后,如果盗取的行为被发现了的话是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2篇】什么情况属于盗取公司商业机密
以下行为属于盗取公司商业机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3篇】盗取公司资料犯法吗
盗窃公司资料轻则触犯《劳动法》,重则触犯《刑法》。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