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大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大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大全

【第1篇】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大全

【熬夜整理:整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核算及纳税申报,超详细】

月初又到纳税申报的时候了,师傅熬夜整理了一整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的相关学习资料,内容详细且实用!还不会的会计赶紧来学习啦!【文末可获取】

目录: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三)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四)征税办法,发票使用登记管理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3)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处理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常涉及的账务处理

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内容比较多,这里展示不完,想要学习的朋友,资料可以无偿分享哦,通过下面获取即可!

【第2篇】建安行业一般纳税人

做过建筑业财务的都深有感触:建筑业会计是真难当!

因为建筑业的毛病太多了!

虚列成本、虚开发票、公转私、无发票报销、

不愿意交所得税、不给农民工买社保、

管理人员没交个税、

委托付款、“挂靠”...

建筑业会计不仅累,工资低,风险还高,

到哪办点事儿,让你留指纹、拍照

全部的压力都是会计来承担!

关键老板可能还会怀疑你让公司多交了十几万税!

今日,和大家说一说建筑行业的那些财务事儿,涵盖建筑企业税务稽查4大自查清单、建筑行业预缴的财务处理办法,以及建筑行业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记得转发收藏呀~

01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四大自查清单

是否正确选择计税方式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增值税计税方式有两种情况:

1、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开工标准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如实际开工日期有不同,以实际开工为准;税收稽查中会检查老项目条件适用是否正确,是否有存在将新项目强行包装为老项目享受简易计税的情况。

2、清包工工程和甲供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实务中的土方、劳务、装修都有可能是清包工模式。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全部或部分甲供都可以作为认定甲供工程的条件;

2>不仅仅是设备材料,动力甲供也可以作为认定条件;比如电力供应就属于动力;

3>对于建筑总包而言,按照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需要注意如果符合这个条件的总包方只能选择简易计税,不能进行选择。

是否按照要求预交税款

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有两种情况:

1、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

按照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建筑企业如果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交税款,直接在征管局申报即可;如果跨越地级行政区,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收到预收款预交增值税

建筑安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具体交法同上面的跨区域预征,这里不再赘述。

【延伸拓展】

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举个例子】

某建安异地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10万元,公司机构所在地本期应交增值税15万元

1、异地预缴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2、月末处理

a、结转未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b、预缴转入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3、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对于增值税预征,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是三个

——是否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征;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

——如果有分包,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具备了分包扣除条件,并取得了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确认纳税时间节点

建筑企业增值税最大的问题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把握问题。

根据2023年36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举个例子:2023年12月,建筑企业同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1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付工程量的80%即800万元,但实际支付了500万元。

增值税纳税义务究竟是按照哪个数字?

按照税法规定应税行为和收款应同时成立纳税义务才发生,对于收款又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实际收款,一个是按照合同的应收款,这两个采用孰早原则。

分析一下:应税行为应为1000万,实际收款500万,但合同约定应收800万,合同约定的日期已到,因此应按照800万缴纳增值税。

实务中很多建筑企业直接按照实际收款确认增值税收入缴纳税款,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这个正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之一。

是否将各种价外费用确认交税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对于价外费用的描述更为简洁: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建筑企业在实务中的价外费用比较常见的如奖励款和违约金,都需要跟随主税种缴纳增值税,并向建设方开具发票。对于价外费用的判断,有两个点需要注意:

第一,合同有效,交易发生,主价款存在,是价外费用判断的第一个标准;

第二,价外费用同主价款的支付方向必须一致。

如建造合同正常实施,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支付违约金就属于价外费用,反过来,施工方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就不属于价外费用。

再比如说,双方合同未开始就解除,即使是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支付解约违约金,也不视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建筑行业的财务们,请切记上述4大自查清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除此之外,身处建筑行业应该如何合理筹划?避免被老板误会多为公司缴纳税款。

一起往下看!

02

建筑行业

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建筑业个税申报及社保筹划妙招!

1. 建筑工人频繁跨地区、跨单位、跨项目作业,要做到全员全额申报个税难度非常大,在其他配套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做到建筑业全员全额征管是不现实的。

因此,建筑业的个税申报,基本都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根据工程项目总金额核定征收,这种就不需要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资表原则上是据实列支,有差异税务局可能没有办法来核实。

那有人会问:核定征收农民工社保怎么办?

如果在核定征收下,没有对农民工的工资进行全员全额申报,税务机关也没有办法来核定农民工的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对于工人数量不多的情况(如吊装等工程),尽量按照全员全额申报。这样与核定征收相比,缴纳的个税要少一点,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也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建筑企业与个人包工头签订建筑劳务承包合同的用工形式在建筑业中也是很常见的。

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支付劳务费:

1> 直接按照工资表来支付,全员全额申报。这种在未来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社保等风险。

2> 包工头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支付劳务报酬时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发票,它与公司是一种服务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就不存在社保等风险。

向包工头支付劳务费的时候,他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且每个月不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

3> 以包工头个人的名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一定要以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方式去代开,千万不要以劳务费的形式代开。

因为从2023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作为综合所得,将来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会涉及补税风险。

注意:并不是说包工头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建筑业就万事大吉了!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因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主体资格,农民工的安全责任仍然是建筑公司承担。

招投标中“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税负谁低?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招投标,那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一般计税”9%与“简易计税”3%哪计税方式更好呢?

1、一般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9%)*9%-进项税额

=8.26%a—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3%)*3%=2.91%a

3、假设: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法

2.91%a=8.26%a—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a=5.35%

对于一般计税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所以:

(1)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4、进一步换算成为材料的进项税额(以13%税率为例):

材料价税合计/(1+13%)*13%=5.35%a

材料价税合计/a=46.52%

(1)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既有一般也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如何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注意: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只有专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建筑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等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时可以不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在项目部是租赁的情况下,对方开的是租赁发票时,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第3篇】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其显著特征有三个: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二、你用人,我管人;三、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

了解了劳务派遣的含义和特征,进入今天的话题: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问题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问题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因此,纳税人需经其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劳务派遣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规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用工单位就派遣劳动者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数额等事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合同。

(3)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代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差额纳税扣除凭证

1、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清单。

2、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凭证的复印件及由纳税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注明缴纳人员、缴纳金额、缴纳期间的明细表。

(三)可否分项目选择全额或者差额纳税问题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允许按照不同的劳务派遣合同,一部分选择全额纳税,另一部分选择差额纳税。

(四)劳务分包不适用劳务派遣差额纳税问题

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其承揽的业务凡是以提供的工作量、工程量与用工单位统一结算价款的,不适用劳务派遣差额缴纳增值税政策。

(五)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专家简介:李军超,男,中级会计师,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企业财税服务10多年,专注企业所得税汇算以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

【第4篇】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客户端下载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4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来源:横琴税务

【第5篇】不是一般纳税人

原创发布,禁止抄袭!

问题1:

请问,现在新个税的版本要在哪里打印缴款凭证,我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打印,但提示我回个税系统打印?

回答:完税证明打印:电子税务局进去后,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然后点“证明”,就能选择电子税票(表格式)。小k提醒,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有专门的个税版本的哦。

问题2:

请问现在个税用累计扣除是不是刚开始交的税比较多,后面就越少。

回答:不是的哦,是开始少,后面越来越多的哦。

问题3:

降税后,原税率进账票如何处理,需不需要在降税前抵扣了?

回答:原取得的进项票不受影响,还是可以进行抵扣。

问题4:

购入固定资产已在申报表一次性抵减了季度的企业所得税,但账务上还是按月计提的。那做汇算清缴时是否要做纳税调增的?

回答:固定资产已经一次性抵扣完的,在以后年度是需要作调整的哦。

问题5:

如果查不到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方公司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给他吗?

回答:你自己是可以开的,但是对方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对方有滞留票风险。

问题6:

如果员工拿两份工资,在别的公司买社保发放工资,我司也给他发放工资,如何申报个税啦?

回答:如果两处都是工资薪金,就各自按申报,但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或者一处是工资薪金,另一处是劳务报酬。

问题7:

2023年3月23号签的装修装饰合同,4月份开票,适用老税率10%,还是新税率9%?

回答:要看你合同上注明的是开那个税率的发票哦,如果想按降税后的税率来开具的话,只要收票方同意就可以了。

问题8:

去年12月的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和申报了,但是现在才发现没有入账,可以补入账吗?还是怎么处理比较好?

回答:这个账务坑定要调得了,调到三月补购进然后增值税明细账和申报表一致才行。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第6篇】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

现在大部分公司一注册下来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有的公司就是想一注册下来就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在南宁,新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呢?

其实在南宁注册公司就想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话,并没有什么条件,一般来说,只要申请了大多时候都是能通过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小金整理了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要的资料,大家可以进行参考参考。

南宁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的资料有哪些?

1. 准备3~5个公司的名称;

2. 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 公司的章程;

4. 根据行业的不同,准备好相应的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满足100万以上;

5. 股东的占股比例;

6. 必须有真实的办公地址,如办公地址是租的,那么需要准备租赁合同,如果办公地址是自有产权,准备好产权证明就行;

7. 准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8. 准备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关于一般纳税人,这三点要牢记!

1. 一般纳税人实行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为征税额,有13%、9%、6%等税率。

2. 一般纳税人标准为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公司。

3. 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票。

以上就是在南宁新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金岛企服小编收集整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企服。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

【第7篇】一般纳税人征收率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看似比较复杂,其实只要按照规律记忆,还是分分钟可以解决的。大叔对其进行了梳理,以帮助记忆。

一、预征率

(一)一般计税

1.建筑服务:2%

2.不动产经营租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销售不动产:5%

(二)简易计税

1.个人出租住房:1.5%(减按1.5%计算)

2.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不动产经营租赁(个人出租住房外),销售不动产:5%

小规律:

1.预征率有2%、3%、5%三档,还有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征收率仍是5%,理解:营业税政策平移。)

2.简易计税预征率与征收率基本一致(除了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外是按预收款计算按3%)(理解:保证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销售不动产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预征率相同。

4.一般计税的预征率,除了转让不动产是5%,其余的是3%和2%(理解:建筑服务设的低是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占压纳税人资金。)

5.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预征率

例外情况:

(1)销售不动产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即预缴时都是:(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5%。(理解:转让不动产过去由于是原地税代征,代征时无法区分是不是一般纳税人,所以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

(2)房地产销售的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后直接乘以3%计算应预缴税款,但现在可以换算成不含税价,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1.5%。

(4)除其他个人外,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税务机关发生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直接申报纳税即可,不需要预缴税款。(理解:公路很长,可能跨好几个县(市、区)甚至跨省。)

6.预缴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公式中简称可扣除):

(1)转让不动产: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2)个人转让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市建筑: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二、税率/征收率

(一)一般计税 :四项业务税率全部为10%;

(二)简易计税:四项业务中除了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中的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率为3%,其他征收率为5%;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律:

1.征收率大部分为5%(除建筑服务与车辆通行费)

2.简易计税时,四项业务除房地产销售外,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款的计算一致。(理解:这意味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所实现的增值税其实已经在预缴地即建筑服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入库。)

3.申报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1.5%。

4.申报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

(1)适用简易计税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计税自建和非自建不动产都不得扣除(理解:一般计税凭专用发票票抵扣)。

(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理解: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一般计税凭专用发票抵扣)。

(3)房地产销售:一般计税可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简易计税不得扣除。

文章来源:中税答疑 weiacc

【第8篇】一般纳税人缴税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涉税风险提示清单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帮助您有效防范各类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工作业务流程,制作了《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涉税事项提示清单(按纳税人分类)》(以下简称《提示清单》),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提示清单》内容,关注重点涉税事项,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

附件:涉税事项提示清单(按纳税人分类)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04日

以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80个涉税风险提示: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7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第9篇】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

在现实的企业经营中,提到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可能对增值税纳税人有所了解的朋友明白是什么,但是对于许多大部分还没接触过企业的朋友来说,可能只会感到疑惑,纳税人知道是什么,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什么呢?事实上两种纳税人都是指企业规模,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数额,简单来说,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的情况,当然企业也是可以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2、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等。

三、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抵扣,税负综合来说不高,对于一些利润不高的行业更方便。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安全,因为其财务、税务管理相对更加的规范,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更加安全,也就确保企业不容易受到惩罚。

3、业务合作面更广,许多的规模稍大的企业一般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而因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通过进项抵扣的原因,因此往往在合作的时候考虑的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相对优势会较低。

因此从企业的现实经营来说,如果公司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优势,那么肯定是需要多多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有自身的一些好处,比如说核算简单,优惠政策享受等等,对于初创企业来说, 还是有相对不错的助益。至于企业的选择来说,肯定是看自己当下的情况,是否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第10篇】如何查询一般纳税人

怎么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用公司税号登记当地国税局网站,看一下里面申报的一些资料或者查询一下相关的文书信息就会知道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了。

哪里可以查询一个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以青岛为例,可拨打12366热线。也可到税务大厅咨询,但应该会被要求写出申请,加盖公章等。要对方出示国税税务登记证当然可以,但对方可能不给也可能给你假的。

如何判断自己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1、问公司会计

2、查看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3、看营业执照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该要求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吗?

答:不能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如何区别一般纳税人企业与小规模企业?

1、使用的发票不同。一般纳税人不但可以收普通发票,更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一般有三个税率:6%、11%、17%,并且还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3%,并且小规模纳税人不达到金额要求可以免税。

4、它们缴税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是按“抵扣制”的方法来计算税金的,也就是说,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来交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销售收入/(1+使用税率)得到的金额再乘于3%的税率来交税的。

5、它们的认定条件不同。如果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达到50万的可就必须要认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仍旧可以是小规模。如果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80万以上必须要认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没达到这个标准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6、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会盖有一般纳税人的章,小规模纳税人则没有。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1篇】一般纳税人开17和6的票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财务记账的合法凭证。但是对于发票你真的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特意整理了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快来看看吧~

1.发票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

(1)发票的名称

(2)发票代码和号码

(3)联次及用途

(4)客户名称

(5)开户银行及账号

(6)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2.发票填写备注栏时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形

(1)运输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销售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提供建筑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5)铁路运输企业代征印花税款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6)差额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7)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规定: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8)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规定: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错开、补开发票咋处理?

(1)问: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2)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按照正确税率开具发票。

(3)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4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

十三、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一)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2),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二)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问:纳税人2023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答:上例纳税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2篇】一般纳税人证明在哪开

导语:

很多部队 的客户都是非常喜欢在京东慧采上采购自己所需要的产品,但是部队客户需要入军网 ,这个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之前所开的老店都是可以入军网的,但是现在由于政策在变动,很多企业给部队供货方,都没有办法入军网,这个时候可以走京东主站的慧采,主站慧采是可以走军网进行采购自己的一系类的产品,但是相应的扣点要比京喜慧采要高一些,但是这个不影响,很多部队,都是能够接受这个价格的。

入驻要求:

1.营业执照(公司满2年,注册资金在100w以上)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一般纳税人证明(必须提供)

4.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大于60天)

5.商标注册证(r标)

6.线下的一个销售数据

京东收取的费用以及扣点和账期

1.保证金5-15w

2.扣点:5-15%

3.账期:30-45-60天

长期要走建议供货方自己开个店铺 ,自己经营 ,资金也更安全。

【第13篇】怎么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作为财会人员,考证、工作必不可少,会计人员除了要有专业的财会知识,还要知道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变动,不然就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下面这些网站可以帮助财会人员学习相关知识,也可以随时知道政策的变动,对于考证和工作非常有用!

中国财政部:重要的政策变动和财政新闻都会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重要的税收政策以及变动都能查询

中国会计报:中国会计报的电子版,里面有一些重要的政策变动和通知,以及专业人士对政策的解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主要是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及行业信息的发布,考cpa的考生可以从里面获取官方消息

简道云:财务报表这个工具好的地方在于和excel互补,直接导入excel制作报表,支持导出成excel

中国税务网:政策查询和咨询发布的权威媒体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各行各业的会计制度都有涵盖

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网:为注册会计师提供法律法规查询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纳税咨询、网上办税比较便利

全国增值税的发票检验平台:查验发票真假

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汇总全国一般纳税人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状态是否纳入异常名录,以及工商年检填报

中国会计视野:这个网站的cpa业务讨论区比较活跃,职场消息以及考试信息等都有涉及

中国知网:论文、期刊杂志比较权威可信

如果想要考证也可以在下方进行咨询,我们将会为您解答!

【第14篇】一般纳税人政策吗

2023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核定是指企业所得税的核定,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核定固定的税率。

文章出处:本文转自《繁税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公众号了解

享受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没有企业所得税,缴纳增值税以外,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完税自由支出了。像有限公司这一类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等税,通过一般纳税人核定政策只需缴纳增值税和个税,主体公司的增值税还能抵扣,园区还可做贸易、建材、黄沙、石子等类型的企业。

目前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全行业可做

服务类行业所得税核定1%

商贸行业所得税核定1%

建筑行业所得税核定2.5%

大宗贸易可核定所得税率0.5%

文章出处:本文转自《繁税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公众号了解

【第15篇】一般纳税人纳税期限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认定条件不同

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帐务处理上区别

1、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两者处理存在不同

一般纳税人处理为

借 库存商品等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为

借 库存商品等

贷 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2、在销售商品时,采用的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三)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四)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

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申报是《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纳税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义务,纳税人必须履行。

(二)纳税申报一般指在征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税,报送你这个月有关税收的数据,包括:应税收入,应纳的各项税费,由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表》上盖章就完成纳税申报了。

(三)如果你不按规定及时履行纳税申报的义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纳税人向国税局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在银行已经开设的缴税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

(三)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

(四)纳税人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制作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电话网、因特网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五)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有关的银行。由银行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并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六)银行将实际划缴的税款信息利用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七)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税款划缴信息,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办理税款的入库手续。

(八)纳税人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税收转帐完税证,进行会计核算。

我们要学会区分纳税主体,这样才能明白自己是属于那一种纳税主体,才可以好好进行税款的缴纳事宜,好了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定要牢牢记住哦~

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大全(15个范本)

【熬夜整理:整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核算及纳税申报,超详细】月初又到纳税申报的时候了,师傅熬夜整理了一整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的相关学习资料,内容…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一般纳税人范本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15个范本)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15个范本)96人关注

    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不仅如此,就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一样,不同的经营业务也需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一般 ...[更多]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15个范本)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15个范本)93人关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一、业务概述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