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方便又快捷!为了方便纳税人在网上进行该项业务办理,今天我们来带大家一起学习: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描述】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办理地点】
1.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具体步骤】
1、点击进入
2、点击确定后进入代开申报单页面。
3、填写“购货单位”,在税务登记号栏输入购货方纳税识别号可自动带出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开户银行行别、开户银行和账号据实填写。(注:省外企业不能自动带出相关信息)
4、开票方式可以选择“正常代开”、“差额征税代开” 。
5、录入明细信息。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时,系统跳出“税收分类编码”,先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再点击“查询”,系统会“开票商品名称(自动生成)”税收编码,点击确定。
6、填写征收信息。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征收项目中会自动加收个人所得税。
7、输入销售方信息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备注栏。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代开申请。
【注意事项】
(1)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填写本次开票金额后,会跳出1%的征收率或者3%的征收率的选择提示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择征收率。
依据相关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该事项为全程在线自主办结事项,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4)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享受30万以下免征附加费税收优惠政策,首次代开票超过30万时,需到前台申请代开。
(5)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涉及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的发票代开。
【第2篇】费用怎么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很多的人们可能还不知道费用票是不是可以抵扣增值税,下面万兴伟业财务带大家来看看成本费用票有哪些。
成本费用票类型
1、开具的销项发票、服务发票(收入)开具出去的销售(服务发票);提供发票时、与开票系统核对开票信息、开票数据、核对记账联、以免漏给我们;
2、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是每月初至每月末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的每笔业务的发生回单、在整理银行资料时要核对银行对账单每笔业务是否都有回单,如果没有,需及时去银行补单;有网银的可以进入网银打印,同时导出电子版对账单;
3、购货发票销售或生产的企业、从供应商购买材料、产品开具的发票。要与产品对应上;
4、工资表每月员工工资表、建议员工签字;核对人员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需要及时与财税顾问说明;新增人员需要及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方便申报个税;
5、电话费公司电话费,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
6、办公室租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企业用于经营地址、员工的房租;
7、办公费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如办公耗材、纸、文具、电脑等;单价5000元以下的入办公费;
8、差旅费公司人员的客车票、火车票、飞机票、过路费、汽车加油费、餐费、住宿费等;定额发票也可以用机打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
9、招待费餐饮费、ktv、礼品等;发票需要开具公司名称和税号;不能超过在这类发生总额60%之后与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比熟低原则;
10、福利费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付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费用;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个人电话费可以开具个人名称(前提是此人属于公司员工,最好是开具所在单位的公司名称和税号);
11、租赁费用于企业日常租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办公品等费用;
12、加油费公司业务开展的用车费用(企业的车或者租车);
13、咨询费企业用于咨询中介机构、人员等费用;
14、交通费企业用于日常员工室内外业务的打车、公交、地铁等费用;
15、快递费企业用于日常经营中的快递费;
1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日常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不可超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超出部分向以后结转;开发票开具所在单位的公司名称和税号;
17、社保需要确定本月社保有没有变动(增员或减员);确保公账上有没有充足的金额扣费;
18、其他其他公司运营中发生的费用。例:货物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等;
19、其他票据借款单、入库单、出库单等;
20、海关专用缴款书有进出口业务的提供;
21、报关单有进出口业务的提供;
费用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费用票能否抵扣增值税要看是什么费用,抵扣政策对于各项费用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租车,可以抵扣.
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7、广告费:可以抵扣
8、修理费:可以抵扣
9、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0、租赁费:可以抵扣
【第3篇】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某建筑公司购进建筑材料取得一张2023年7月13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均被业务人员不慎丢失。
请问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还能抵扣吗如果能抵扣,应如何办理?
实务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按照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办理。因此,建筑公司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是必须在认证期内办理(当前已取消认证期)。
【第4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
红字专票指引分四部分: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在开票系统如何开具、开具红字发票的会计处理、特殊情况下的红字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填列。
一、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一般分为购货方开具与销售方开具,那么什么情况下购货方开具,什么情况下销售方开具呢?
二、红字发票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如何开具?
红字发票开具分为两步:第一步,申请填写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销售方开票软件中填开红字专票。
第一步,进入开票软件,打开“发票管理”菜单下面的“红字发票信息表”里面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分为购货方与销货方申请红字信息两种。
这里注意:由于是购买方申请且是已抵扣,所以最下面的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为灰色,输入不了,也不需要输入,只需要在发票种类里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
如果是购买方申请且是未抵扣,则最下面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都需要录入。
上传后,等税局审核通过,就能正式开具红字专票了。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票
可以直接填开,或者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入网络下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这里注意,第一种方式适用于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单两种情况,后两种填开方式只适用于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单这一种情况下开具红字专票。
三、红字发票开具的会计处理
【案例】
大世足球公司二月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成本8 000元,四月份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
【案例分析】
现阶段一般有两种会计处理,一种是直接作红字会计分录,另一种是做反冲分录。一般来说,按现阶段的会计准则来说,虽然退货并不是作红字会计分录的情况要求,但由于习惯原因,作红字分录也不算错误,具体两种分录如下(注意,这里的冲减收入是指冲减四月份收入,而不是二月份收入):
第一种:红字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 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000.00
贷:库存商品 8 000.00
第二种:直接作相反分录反冲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700.00
贷:应收账款 11 700.00
借:库存商品 8 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 000.00
四、存在红字发票情况下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列
一般来说,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直接把当月正常收入减去红字收入就行,但是要注意,冲减时,要对应相关收入项目,例如红字是货物销售(17%税率),则只能是冲减当月销售货物17%税率的收入,具体如下例:
大世足球公司二月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成本8 000元,四月份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同时已知四月销售货物收入61 000元,销售服务收入5 000元。
其中的51 000=61 000-10 000(红字反冲收入)
注意:当月收入不足冲减的处理!
大世足球公司二月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成本8 000元,四月份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同时已知四月销售货物收入8 000元,销售服务收入50 000元。
这时候,只能冲减货物的8 000元,申报表销售货物栏填零,余下的2 000元需结转到下月冲减(填写申报表后可能会申报比对不符,可直接找当地主管局,人工强行比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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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河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刘肇翔)河北省医保局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统一省本级医用收费票据项目填列,依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和《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等有关规定,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票据票面信息显示的通知》。
要求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普通收费票据在国家医用发票规定的23项基础上新增加12项;电子收费票据在国家医用发票规定的26项基础上新增加12项(新增项目名称: 1.个人账户余额;2.本次起付标准;3.起付标准累计;4.符合政策范围金额;5.统筹累计支付;6.医疗救助支付;7.个人负担总金额;8.个人门诊共济支付金额;9.先行自付;10.医疗机构代码;11.慢特病病种;12.人员编号)。住院结算票据:住院普通收费票据在国家医用发票规定的28项基础上新增加12项;电子收费票据在国家医用发票规定的30项基础上新增加12项(新增项目名称:1.医疗机构代码;2.人员编号;3.本次起付标准;4.基本统筹支付;5.补助(补充)统筹支付;6.个人负担总金额;7.医疗救助支付;8.大病保险支付;9.符合政策范围金额;10.先行自付;11.个人现金支付;12.执行科室)。
同时,依据国家医保目录管理规定及医药机构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相关要求,参保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明细,药品明细、医疗服务项目明细、医用耗材明细应显示甲类、乙类、丙类、超限价、自付比例、自费信息。
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完成国家医疗信息平台接口直连改造基础上,加快本医药机构his系统精准对接【2207a】门诊结算a、【2304a】住院结算a、【9221】查询结算发票信息三个接口,确保结算票据票面显示信息赋值准确无误。
各医药机构务必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医用结算票据信息显示工作,并于完成后第一时间将门诊、住院结算票据及门诊、住院结算费用明细清单各扫描不少2人次的资料上传至省医保局邮箱。
【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会计小伙伴咨询关于发票报销要不要附上清单的问题,今天把一些日常工作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给大家罗列出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解答工作上的疑惑。
1、我公司每月都有大量运费发票,都是在月底统一定期结算以及开票,这样汇总的时候备注栏就会有很多信息,没办法全部一起打印出来,这个时候我该怎么进行处理?
答: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备注内容较多的话是可以另外附上清单的,但这个清单是什么样子的清单,相关的规定并没有说明白,税控系统中也没有相关的备注清单模版。小圈觉得企业或者公司是可以自行制作汇总清单,然后打印加盖发票专用章是可以进行使用的。具体的也可以打12366进行咨询。
2、个人在税务大厅代开的发票上面没有备注,我自己给打印个清单附上去,这个清单是否需要盖税务局的章?
答:其实小圈觉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用纠结这么多,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让税务大厅给你重开即可。
3、有一笔餐费没有显示数量和单价,我是否需要附上发票清单?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细则》第二十八条,开具餐费发票,是不需要填写数量和单价的,可以附上机打销售清单就行。
4、我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打印清单,不知道在用纸上面是否有要求?是不是一定要用a4纸打印?
答:其实在销售货物或者是提供应税劳务需要打印清单的时候,是和打印的纸张没有关系的,并没有相关的规定,拿什么纸打印都行,a4纸也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从新系统开出来的,那么清单也必须要从新系统开具,至于用什么纸打印都没问题(只要对方肯收)。
5、我们公司搬家,开的服务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家具、办公用品、柜子等费用来收费,这个清单是自己做的,专票就开的搬家服务费,请问这样可以吗?
答:服务类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
6、如果是其他发票清单,我是否也必须要在税控系统中进行开具?
答:相信大家也疑惑其他发票到底包括哪些,那么先来和大家说说。其他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景点门票、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出租车发票、客运定额发票。
那其他发票清单是否一定要从税控系统中进行开具,其实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没有很严格的要求,不一定需要在系统中开具,自行自制也是可以的,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是要求一定要做税控系统中开具。
7、那我怎么知道你给我的发票清单是真是假?
答:这个简单,现在但凡是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都是要采取全要素采集,包括清单明细,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一查便知真假。
下面也给大家补充一个知识点,带清单的发票我们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通过表格的形式给大家罗列一些打印发票清单的注意事项:
而打印发票时也需要注意这些:
以上就是一些发票清单相关的问题,也是会计小伙伴问的比较多的一些问题,罗列出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本文为会计交流圈原创首发,作者: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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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空白模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
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
建议
对方提供发票丢失已处罚决定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对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方此张发票已纳税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购货方可凭此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第8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部分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受两个因素限制:
其一,销售项目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二,购货方能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第9篇】商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关于零售食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具体案例:我司是一家商业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请问在零售食品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图1
回答:不可以。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但,一般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贵公司在零售食品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来源:《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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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图2
【第10篇】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即自然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么?申请代开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q1
哪些情形下自然人(即文件中的“其他个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1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2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1,情形2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情形3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4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执行。
情形3,情形4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q2
如果发生符合上述情形的事项,自然人都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
第二,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q3
特定行业企业代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专用发票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友情提醒:自然人发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行为,需要注意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且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如果是特定行业,如保险企业,还需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内的特别规定。
【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有了增值税,便有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不是想开多少就开多少,它有一个限额,又称最高开票限额,纳税人只能在限额内开票。最高开票限额,分为万元版的、十万元版的、百万元版的、千万元版等等。万元版是指不含税的销售额不超过1万元,10万元版的是指其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依此类推。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核准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够用。比如,核准的是万元版的发票,而自己一次销售额就达上百万元,若开万元版的发票一次要开十几张,这显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同时也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提高的最高开票限额。纳税人申请提高开票的最高限额,需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向主管的区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进行审批,保证纳税人正常的用票需要。最高开票限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税务机关不需要进行实地查验,超过10万元的税务机关则应进行实地查验。当然了,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也是有时间要求的,按规定,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能决定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政策法律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的规定》(国税函[2007]918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来源: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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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
不少考了初级会计证的人,由于没有上岗经验,而对于工作中常用的一些发票还是不太情况。
近期,就有同学来咨询之了君“发票有哪些种类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等问题。
想必屏幕前的你对于发票种类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也不够清楚。下面,就请大家随之了君一起看看关于发票的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
几种常见的增值税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
以上就是之了君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发票种类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内容将是大家日常工作中都会遇到的,之了君建议大家认真区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以免在工作中出现失误。
【第13篇】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
刘辉宁
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专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广联达特聘专家讲师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行业全部实行了营改增政策,截止目前,已历三年余,在此三年多内,国家又陆续出台了很多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依据,不仅是财务人员需要了解,作为工程造价人员,更需要了解,因为,一些财税政策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合同该如何归类,税率如何适用。税率适用错误不仅带来了成本差异,更有可能带来税务风险。作为工程造价人员,起草、签署合同的首要任务是防范法律风险、税务风险,而不仅仅是关于工程价格的风险。
从合同角度来说,税务风险防范的第一步,就是正确识别合同的类别,正确适用税率。
关于合同类别,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注释中有详细明确的约定,可对照该注释予以归类。通常情况下,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9%,货物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13%。
那么,在一些特定行为下,税率有什么变化呢?本文将常用的建筑业不同情况下适用的税率及特定行为的计税逐一进行了整理,方便大家应用。
营改增历程
2023年8月1日 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
2023年1月1日 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
2023年6月1日 电信业
2023年5月1日 生活型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本文系刘辉宁原创,独家来稿
转载务必申请授权,并注明作者与出处,违者必究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烦请留言
【第14篇】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发票使用模块,点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
第二步:点击增加,选择申请的票种,填上每月最高领票的数量,单份最好限额不让填写是灰色的,这个不用填写;如果不是首次申领,点击修改,修改最高领票数量;
第三步:填写经办人、资料采集、然后保存提交就可以了,等待税务人员审核;
保存提交
审核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如下图:已经审批通过了;
增值税专票申请成功
注意事项:首次申请批复的是千元版的专票、如果版本小不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还可以申请改版;
改版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税务行政许可,找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第二步:选择发票种类、选择最高开票限额、填上申请理由;
第三步:点左下角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如图保存提交等待审批就可以了;
第四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看改版审批成功了。
审批成功了
是不是很简单啊!你学会了吗?不会的小伙伴可以私聊我哦。
【第15篇】京东增值税专用发票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
【对于逃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
一、简介
被害单位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nikeinnovatec.v.)。
被告人a,男。
2023年起,被告人a受雇于林某(另案处理),以厦门市思明区为窝点,销售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2023年9月,林某、被告人a等人收购了成都b公司,并以成都b公司名义在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网上交易平台各开设一家德迈思运动专营店。
2023年12月,林某等人又以厦门c公司的名义在淘宝天猫网上交易平台开设一家多特盟运动专营店。该团伙通过上述三家网店,以上述地址为窝点销售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及少量的其他运动服装。
被告人a作为德迈思运动专营店、多特盟运动专营店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管理网店的日常运营,向供货商蔡某(另案处理)低价购进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以每双人民币3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在网店上销售。
为顺利销售,林某、被告人a等人伪造了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授权书、进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证,用于骗取淘宝天猫、京东商城交易平台及消费者的信任。
经统计,在2023年10月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被告人a管理的上述三家网店销售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共计82985双,销售额达人民币*千万元。
2023年5月30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厦门市思明区贩卖假冒耐克鞋子。公安机关出警至现场后,当场抓获被告人a等人,并当场缴获“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印章18枚,耐克零售商证、网络授权书等证书,福建省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上海市增值税普通发票8份及待售的耐克品牌的运动鞋248双等物证,以及作案工具组装计算机主机4台、iphone手机3台、中国建设银行u盾1个。
经鉴定,缴获的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宝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印章10枚及耐克零售商证等证书均系伪造,福建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上海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亦系伪造,缴获的248双“耐克”运动鞋中,有244双系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
二、法院
(一)关于是否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从在案证据看,被告人的供述及多位证人证言均证明涉案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用于上传给网购平台用于骗取信任,以便于顺利地销售假冒商品。
同时,根据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鉴定结果的函》,涉案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缺乏相关防伪措施和信息,客观上也不可能用于抵扣税款,也没有在案证据体现被告人a等将伪造的发票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扣税。
因此,被告人a伪造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是以抵扣税款为目的,而是为了博取网购平台的信任,国家的税收不会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失,同时a也没有将这些发票提供给其他交易对方,没有存在扰乱正常发票流通秩序的情形,故其行为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不构成犯罪。
(二)关于是否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
即使被告人伪造普通发票的行为符合非法制造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是其伪造普通发票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因此该二个行为系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关系,符合牵连犯的特征,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当择一重罪论处。
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法定刑更重,故本案应认定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考虑到被告人采取的手段行为系伪造印章、授权证明、发票等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三)综上,被告人a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基于与他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结合被告人没有前科,系初犯,本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扣押在案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和供犯罪使用的物品、违法所得应予没收。
三、判决
(一)被告人a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二)查扣的244双假冒“耐克”商标的运动鞋,以及作案工具计算机、手机、银行u盾、假冒印章等予以没收,并由作出查扣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被告人a名下建设银行厦门科技支行账户62×××55中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943.65元、京东商城平台的德迈思运动专营店的对应账户(账户id:36×××01)中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52371元均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决 书
(2017)闽0203刑初308号
《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