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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18 14:29:05 查看人数:4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专用发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篇】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4月1日开始,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都知道一个最新的政策。

那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按照征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从4月1日开始,你享受免税要开具上面这样的免税发票。

代开的发票是这样的。

这个事情也就非常清晰明了了。

1、4月1日开始,2023年2季度,税税念公司开了40万的免税发票。

税税念公司2季度一分钱增值税不用交。

2、4月1日开始,2023年2季度,税税念公司开了100万的免税发票。

税税念公司2季度也是一分钱增值税不用交。

3、4月1日开始,2023年2季度,税税念公司开了80万的免税发票,还放弃免税并开了20.6万的3%的专票。

那么,税税念公司2.季度只交专票的税,也就是6000元。

是不是很清晰?很明白嘛。

但是现实之中总有人不安分,非要开3%的普通发票。

我就不明白了,税务局让你开免税发票,你就老老实实开免税发票呗,非要开3%普通发票,你说3%的普通发票上游又不能抵扣,你开了有啥用处呢?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嘛。

但是你想不明白也没办法,现实之中肯定就有人这么开,我就不去细究为什么开了,可能是开错了,可能是其他各种原因。

我们现在我们就是讨论如果小规模真的开了3%的普通发票怎么交税?

是按3%交税,还是免税?

说实话,这个问题说实话,还真的有争议。

包括税务局官方网站的口径都有不同的解答。

深圳市税务局的回复是,开了3%的普通发票,可以申报时候按免税申报。

而厦门税务局的回复是开具3%的普通发票属于错误方式开具,需要作废重开。

也就是说,要么你开免税的普通发票,要么你放弃免税开3%专票,你别开3%普通发票,开了你收回作废重开。

税务局就是超过的口径,可能其他税务局又有不同的答疑口径。

从我的角度理解,我也说了,我个人也是不赞同大家开3%的普通发票的,因为毫无意义。

你想啊,你如果想免税,你就直接开免税普通发票就是了,如果你的上游要抵扣,那你就开3%专票,你交税,对方抵扣。

你开一张3%的普通发票对你的上游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它又不能抵扣,也就是一张记账凭证而已,对你来说,你还面临各地因为口径的争议可能给你带来的纳税风险(万一让你按3%纳税或者让你收回发票作废,你不是很被动嘛)。

当然,如果有一天你确实手误开了一些3%的普通发票出去,也没办法收回作废了,那么当你做纳税申报时候如何交税,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我还是比较佩服深圳税务的担当,也就是直接让你按免税申报了,非常有担当,亲民。

唯一一点,二哥比较疑惑的就是,深圳税局的意思是开了3%的普通发票,你做免税申报的时候是按照发票的票面的销售额填免税栏次。

在这点之上我其实有点不认可。

我觉得按免税申报,也应该按发票的价税合计,也就是整个发票的合计价格作为销售额申报。

什么意思呢?二哥举个例子。

比如,二哥税税念是一家酒店,小规模,同样是收到客户住宿费6000,正常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如图:

还有一种情况开成了3%的普通发票,如图:

深圳税务局的意思就是,按免税申报的时候,销售额就填5825.24,而二哥个人觉得就算你按免税申报,你销售额也要填写6000。

因为严格按照增值税价外税的原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报价应该分为两部分:不含税价和增值税。但是,如果国家规定某类商品或服务就是免税的,此时在我的增值税就是0。

此时,不含税价就应该是我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同时也对应我向客户收取的价款总额。

你收了客户6000元,不免税时候,你自然要分离一个增值税缴纳,但是直接免税了,这个不用缴纳了,自然就构成了你收入(也就是销售额)的一部分。

你如果开具了免税的普通发票,系统是自动按照发票的金额带入到销售额栏次的。

现在你开了3%普通发票,销售额就降低了,那不是明摆了鼓励大家都开3%嘛。

毕竟按照小规模销售额500万的标准,我开免税发票就只能开500万,但是如果我都开3%,我还能多开15万出来,也就是开515万。

所以说这点之上我觉得也是对开免税发票的纳税人的一种变相的不公平。

当然如果税务局默许你这样做,那自然对纳税人肯定是利好的,我想对于这种利好,也没有那个会主动去说我多填点销售额,毕竟填多了是不利的,涉及到500万转一般纳税人的临界点。

【第2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发票使用模块,点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

第二步:点击增加,选择申请的票种,填上每月最高领票的数量,单份最好限额不让填写是灰色的,这个不用填写;如果不是首次申领,点击修改,修改最高领票数量;

第三步:填写经办人、资料采集、然后保存提交就可以了,等待税务人员审核;

保存提交

审核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如下图:已经审批通过了;

增值税专票申请成功

注意事项:首次申请批复的是千元版的专票、如果版本小不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还可以申请改版;

改版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税务行政许可,找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第二步:选择发票种类、选择最高开票限额、填上申请理由;

第三步:点左下角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如图保存提交等待审批就可以了;

第四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看改版审批成功了。

审批成功了

是不是很简单啊!你学会了吗?不会的小伙伴可以私聊我哦。

【第3篇】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想必各位小伙伴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能进行抵扣的,一般来说,抵扣之后我们要缴纳的税会少了不少,但也不是所有的增值税专票都能抵扣。那么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你都知道多少?

企业在纳税申报时,使用购买商品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可以少缴增值税。那么关于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如下:

1. 可抵扣进项额的费用有:会议费;劳保费;租赁费;房产;修理费;广告费;车辆;设备、电子仪器;过路费;通行费;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咨询费;服务费;审计费;用于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差旅费和水电费。

需要注意的是,差旅费必须是过路费和租车才可以抵扣;水电费需要换成专票才能抵扣。

2.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费用有:工资;社保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在福利费这块指的是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

注意事项:

1.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例如,办公用品开具的是“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2. 如果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在认证之前丢失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由于这个会涉及到一定的税务筹划,如果你不太清楚你手里有哪些发票可以抵扣,可以让你少交点税,你可以找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咨询喔!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金岛企服小编收集整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企服。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

【第4篇】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第一步:打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发票使用模块,点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

第二步:点击增加,选择申请的票种,填上每月最高领票的数量,单份最好限额不让填写是灰色的,这个不用填写;如果不是首次申领,点击修改,修改最高领票数量;

第三步:填写经办人、资料采集、然后保存提交就可以了,等待税务人员审核;

保存提交

审核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如下图:已经审批通过了;

增值税专票申请成功

注意事项:首次申请批复的是千元版的专票、如果版本小不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还可以申请改版;

改版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税务行政许可,找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第二步:选择发票种类、选择最高开票限额、填上申请理由;

第三步:点左下角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如图保存提交等待审批就可以了;

第四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看改版审批成功了。

审批成功了

是不是很简单啊!你学会了吗?不会的小伙伴可以私聊我哦。

【第5篇】个体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突发!利用个体户开票被查!

补税+罚款!

近日,一公司利用多家个体工商户税务筹划被稽查!

经检查,该单位于2023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镜湖区杨国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李伟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陈友阳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李双丽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镜湖区蒋寒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等单位虚开的6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税款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

最终,该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44197.07元。

无独有偶,某公司因经常向个人股东借款用于经营,找财税公司进行筹划,利用成立个体户开票“避税”。

最终被税务局稽查,依法补缴了个税和罚款近120万元。

利用个体户进行税务筹划屡见不鲜,但如果随意滥用,税务风险巨大,就在近日,江苏省税务局近期发布的税务处罚中,大部分被处罚的主体都是个体户!

警惕!个体户今天,税务局将这样查你!

为什么税务局总是找你,看一下是否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问题一:业务不真实

税务局对发票背后业务实质的关注远远大于发票本身,发票仅仅是一个表象而已,因此业务真实为第一前提。

如果企业开具发票与实际发生业务不匹配,则存在极高的税务风险,税务局不查你查谁?

问题二:人员与业务规模不匹配

如有的个体户只有1-2人,但却能完成上千万流水的业务,不管是否真实纳税,税务局也会怀疑该个体户的真实性。

问题三:经营范围广而杂

有些人认为经营范围越多越好,殊不知,这样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尤其是,有的个体户在填写经营范围时把主要经营项目排在后面,这样可能会造成税务局核定行业错误,进而企业会因数据异常招来税局稽查。

问题四:个体户税后利润随意转移

有的个体户进行税后利润分配,并不是把钱直接转给公司负责人个人账户,而是转给其他人个人账户。在税银数据共享下,注意了,这样也会引起税务局的重点关注。

个体户严查开始!常见涉税风险,赶紧自查!

1、建账

(1)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账簿,未按规定建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建账时间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

(2)应当建账的情形

2. 增值税

(1)常见风险点

(2)税务检查重点

3. 个人所得税

(1)常见风险点

(2)税务检查重点

4. 其他税费

(1)房产税账面房产、房屋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房产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2)土地使用税未按土地实际面积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3)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协议或凭证未按规定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5. 工商年检

(1)个体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如未按规定报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200元的罚款,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如报告不实的,个体户年度报告被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15个工作日内改征,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2)报送方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书面方式

(3)报送内容:个体户自主决定其年度报告的内容是否公示

2023年,严查开始!个体户必须这样开票!

严查下,个体户开票应注意以下细节:

一、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就会成为稽查的重点区域。2023年,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恶意的税收筹划是税务严查的重点!

二、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切记个体户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设立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经营需求、更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将设立的每个经济实体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去,这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三、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四、有真实的资金流

不管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货物,是否收取了款项?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五、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是没有问题的发票。合同仅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更多的关注内容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所达目标等。合同切记不要仅仅一页纸,一定要签订的真实全面。

六、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特别是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重点关注事项。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个体户都交哪些税?有何优惠?

一、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6篇】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来源:中国铁路

又是一年开学季

无论是刚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准新生

还是准备返校的小伙伴

学生票都要安排起来了

今天,小编准备了

关于学生票的满满干货

一起来看看吧!

符合这些条件可以购买学生票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中、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哪些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一年可以购买几次?

每学年乘车次数限于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两次往返。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注意!联程车票只扣减一次优惠次数,但是需要注意购买区段接续性。

怎样进行学生票优惠资质核验?

符合购买学生票条件的旅客,应到车站指定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办理一次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与学生优惠卡的核验手续(学生票需每学年乘车前办理一次),通过核验手续的旅客购票后可凭居民身份证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核验手续应当在乘车前办理。

人工窗口办理:旅客将贴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和身份证交给车站售票窗口工作人员,说明核验学生票优惠资质即可。

自动售/取票机办理:旅客在自动售票机上依次点击“优惠资质绑定”“学生购优惠票资质绑定”,认真阅读“绑定须知”后点击“知道了”,依次将贴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身份证放置于自动售票机“优惠卡及身份证件识读区”,根据提示完成身份证的核验和绑定即可。

已采集优惠资质后购买的学生优惠票,可凭购票证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手续。

如果忘记核验,在车上无法判别是否具备优惠资质,按要求进行补票,下车后可以把补的票退掉吗?

可以。列车上无法判别学生旅客是否具备优惠(待)资质时,应办理补收票价差额手续,并开具电子客运记录(特殊情况可开具纸质客运记录)。学生旅客到站后可凭车补车票、减价优惠(待)证件和购票时所用有效身份证原件(列车如开具纸质客运记录,还应携带纸质客运记录),30天内到全国任意车站退票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和退票手续。

车站核实学生所购减价优惠(待)票符合有关规定后,为其办理车补核验退票,扣减学生优惠次数;办理学生旅客车补车票退票时,不收取退票手续费,不退列车补票手续费。

学生票优惠怎么算?

◆学生票享受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半价优惠,动车组列车二等座按公布票价的75%享受优惠。

◆购买学生票时,如果没有直达列车或者其中一段乘坐动车组列车,可以分段购买联程车票。但联程路径里程不能超过优惠区间合理范围,且联程车票只扣减一次优惠次数。

◆各位同学需要注意购买区段接续性,否则会导致多扣优惠次数。购买联程学生票,如仅退部分接续车票,不返还优惠次数。

举个例子:正确购买联程车票的顺序应该是a到b,b到c,c到d。如果同学先买了c到d,再买a到b,就会导致多扣优惠次数。

可以购买高铁+普速的联程车票吗?

当然可以!但需要注意:学生票按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举个例子:柳州到大连没有直达列车,便可以分段购买,第一段乘坐g2066次列车从柳州到徐州,第二段乘坐t132次列车从徐州到达大连。

那么,即将入学的新生

怎么用录取通知书买票?

铁路小哥哥来教你

新生如何购票?

可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人工售票窗口购票

通过铁路12306网站、app购买学生票,在添加乘车人时将旅客类型选为“学生”。

购票成功后怎么进站?

购票成功后

只需要凭录取通知书

和购票时所使用的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通过人工验证通道进站乘车

如今

全国铁路已经全面实施电子客票

大学新生在购买火车票时

还需要了解哪些知识点?

快来了解一下吧

q

我是今年刚被录取的研究生,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吗?

a

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的新生都可以使用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小编划重点

这里所说的研究生是指没有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范围内。

q

已经使用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进站乘车时需要取票(换取报销凭证)吗?

a

铁路部门全面实施电子客票后,符合购买学生票条件的旅客,仅需持购票所使用的有效实名制身份证件检票乘车,无需取票(换取报销凭证)

q

如果已经购买了全价票,可以持录取通知书在人工售票窗口退取票价差额吗?

a

不可以退差额,但是您可以选择退票后重新购买,需要按照相关退改规定支付相应退票费。

q

我已经使用录取通知书购票,但是学校开学时间有调整,我可以办理退票或改签吗?

a

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退票和改签,而且不影响再次购票。退票后再次购票,仍可以享受学生票优惠。

q

学生票可以候补购票吗?

a

可以。

q

我的学校所在地有多个火车站,我买到任意车站都可以吗?

a

可以,只要终到车站在学校所在地即可。

铁路部门温馨提示

同学们购买学生票后

可通过铁路12306app

查询车次、检票口、车厢座位

也可通过铁路12306app办理

高铁订餐送餐、遗失物品查找等服务

同时

提示大家在旅途中

主动配合铁路部门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火车站和列车上全程佩戴口罩

祝同学们在新学期、新起点

开启新征程、学习新技能

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7篇】哪些业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其二者的实质区别为,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处理交易业务的主要依据,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一、发票的作用不同。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角度讲,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不同作用是二者的实质性区别,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但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二、票面信息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发票,票面上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而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发票,票面上带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

三、发票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分别为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而记账联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两联,分别为发票联和记账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四、使用发票的纳税人不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的计算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增值税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进项税无关,即便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也没有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五、发票的入账成本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采购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入账成本为不含税价格;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因不存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问题,是以含税价格入账。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成本一般低于普通发票。

比如,企业员工到外地出差,发生的住宿费用为计税合计3000元,其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入账的差旅费费用为2830元,其差额170元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如果酒店开出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入账的差旅费用为3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入账成本的不同的。

而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货物采购、劳务等交易中,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项目,或经营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或购进的是不得抵扣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均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总之,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其二者的实质区别为,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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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

【第8篇】国税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期,有些小伙伴问到关于代开专票的相关问题,对于个体户而言,了解这一内容相当重要。那么代开的专票如何申报增值税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接下来,就随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代开的专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1、申请代开需要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并提供购货方和销货方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电话、地址、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价、金额、征收率和税额、计量单位及数量相关信息。

2、当增值税纳税人完成了税款的缴纳,可以在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凭借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收完税凭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3、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和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被代开发票岗位确认相符之后,那么应当按照《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一单一证一票(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完成代开专用发票的办理。

应当准备哪些资料呢?

答:应当准备税务登记证副本(只查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及税收完税凭证这些资料。

知识延伸: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流程介绍

1、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料。

3、如果是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则需要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进行提交。或者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可以。另外还要提交经办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同一窗口对相关税费完成缴纳,并且领取相应发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9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开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对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新的整理和规定。这个文件先是定义了哪些情况算异常凭证,然后明确了异常凭证的处理。基本的处理原则就是不得抵扣。

这样做的趋势就在于:能够实现完全由电脑系统进行自动化操作,可以批量的、自动的要求纳税人补税,税务机关不需要走执法手续,不需要出执法结论,提高了增收效率,降低了执法风险,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要小心了。

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税收法律、法规定义的概念。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基于这个授权:总局可以自行定义某些“有关规定”,如果发票不符合这些有“关规定”,进项就不能抵扣。

(一)什么是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

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不符合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之一,所以不能抵扣进项。注意,此种定义异常的有关规定,并不涉及发票本身是否合法的问题。所以,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能说明就是违法凭证,并不能否定其合法性,依然是合法的发票,依然是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税前扣除凭证,除非未来有新规定,否则甚至依然是简易计税差额扣减的凭证。

(二)哪些算异常凭证

按这个38号公告,异常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税务it系统导致

(2)开票方非正常身份导致

(3)大数据评估导致

(1)税务it系统导致,就是说基于开票系统、管理系统本身所认定的异常发票。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开票系统丢失被盗后,开出但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税务机关发票稽核系统稽核时通不过的发票,包括“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等。

这一种情况的异常比较好理解,因为是系统、发票本身存在不正常,是发票的硬伤,也是容易判定和处理的问题。

【第10篇】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 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 需在 180 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抵扣的概念,所以也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行认证工作。

一、在控制测试中使用非统计抽样(★)

1.在非统计抽样中,注册会计师也必须考虑可接受抽样风险、可容忍偏差率、预计总体偏差率以及总体规模等,但可以不对其量化,而只进行定性的估计。

2.确定样本规模:在控制测试中使用非统计抽样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表确定所需的样本规模。

表 是在预计没有控制偏差的情况下对人工控制进行测试的最低样本数量。考虑到前述因素,注册会 计师往往可能需要测试比表中所列更多的样本。

控制执行频率

控制发生总次数

最低样本数量

1 次/年度

1 次

1

1 次/季度

4 次

2

1 次/月度

12 次

3

1 次/每周

52 次

5

1 次/每日

250 次

20

每日数次

大于 250 次

25

3.选取样本

可以使用(1)随机数表法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2)系统选样;(3)随意选样。 4.通过测试发现了偏差,注册会计师可以得出控制无效的结论,或考虑扩大样本量。如果拟测试的

控制是针对相关认定的唯一控制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更大的样本量。 5.在非统计抽样中,注册会计师同样将样本的偏差率作为总体偏差率的最佳估计。 在非统计抽样中,抽样风险无法直接计量。注册会计师通常将样本偏差率(即估计的总体偏差率)与可容忍偏差率相比较,以判断总体是否可以接受。

【例题选题】甲公司财务人员每月与前 35 名主要客户对账,如有差异进行调查。a 注册会计师 以与各主要客户的每次对账为抽样单元,采用非统计抽样测试该控制,确定最低样本数量时可以参照的控 制执行频率是( )。 (2014 年)

a.每月 1 次

b.每周 1 次

c.每日 1 次 d.每日数次

【答案】d

【解析】选项 d 正确。在采用非统计抽样测试进行控制测试时,最低样本数量与控制执行频率相关, 如果控制发生总次数大于 250 次(比如:35×12=420),可以参照的控制执行频率是每日数次,最低样本数量是 25 次。

二、在细节测试中使用非统计抽样(★)

(一)样本设计阶段

1.确定测试目标:为有关财务报表金额的一项或多项认定提供特定水平的合理保证。

2.定义总体:总体要满足适当性和完整性。

3.识别单个重大项目(超过可容忍错报应当单独测试的项目)和极不重要的项目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单个重大项目逐一实施检查。 识别极不重要项目:可以从抽样计划中剔除这些项目。

(二)选取样本阶段

1.确定样本规模

(1)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

①总体的变异性(标准差,同向)。

②可接受的抽样风险。 主要关注误受风险。在确定可接受误受风险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的因素: a.愿意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

b.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c.针对同一审计目标的其他实质性程序的检查风险。

③可容忍错报(反向)。

④预计总体错报(同向)。

⑤总体规模。

(2)利用模型确定样本规模 样本规模=总体账面金额÷可容忍错报×保证系数

【注意】剔除百分之百检查的所有项目后估计的总体的账面金额;通过调整确定样本规模以体现非统 计抽样方法和本模型使用的统计抽样方法的差异。(10%-50%之间)

(三)评价样本结果阶段

1.推断总体错报

方法

计算方法

特点

比率法

(1)适用于错报金额与抽样单元金 额相关的情况;(2)不需使用总体规模进行计算。

差异法

适用于错报金额与抽样单元本身相 关的情况。

【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

无论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一份发票,或者会有发票真伪之纠结。关于“如何查询、鉴别发票真伪”这个问题,我们列举以下几个税务答疑,可供参考。

一、在线查询

(一)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8-16):您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我要查询-非税控发票查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票面信息(“开票日期”栏次填写您取得发票的日期)并提交查验流向。

(二)12366在线查询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2021-03-01):若您需要查询发票流向可联系我省在线专席查询发票。查询发票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页左上角点击【12366在线咨询】后选择【江苏省税务局】。

(三)公众号查询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7-12):查询发票流向信息您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纳税服务/个人办税/发票流向查询。

(四)电子验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答复(2021-08-19):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发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二、电话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8-27):您可以拨打安徽省纳税服务热线0551-12366,根据语音提示,录入发票代码等信息进行发票查询。

三、现场查询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7-12):发票真伪鉴定,需要携带发票原件去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需提供资料:

1 待鉴定发票1份(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

(1)待鉴定发票复印件或者电子数据

(2)单位介绍信1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草木财税

【第12篇】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

刘辉宁

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专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广联达特聘专家讲师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行业全部实行了营改增政策,截止目前,已历三年余,在此三年多内,国家又陆续出台了很多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依据,不仅是财务人员需要了解,作为工程造价人员,更需要了解,因为,一些财税政策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合同该如何归类,税率如何适用。税率适用错误不仅带来了成本差异,更有可能带来税务风险。作为工程造价人员,起草、签署合同的首要任务是防范法律风险、税务风险,而不仅仅是关于工程价格的风险。

从合同角度来说,税务风险防范的第一步,就是正确识别合同的类别,正确适用税率。

关于合同类别,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注释中有详细明确的约定,可对照该注释予以归类。通常情况下,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9%,货物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13%。

那么,在一些特定行为下,税率有什么变化呢?本文将常用的建筑业不同情况下适用的税率及特定行为的计税逐一进行了整理,方便大家应用。

营改增历程

2023年8月1日 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

2023年1月1日 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

2023年6月1日 电信业

2023年5月1日 生活型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本文系刘辉宁原创,独家来稿

转载务必申请授权,并注明作者与出处,违者必究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烦请留言

【第13篇】2023年国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者:王如僧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税务诉讼律师

答案就是,利用“加计抵减”政策,指数式虚开,层层递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加计抵减”政策的内容

现行的“加计抵减”政策有三个:

第一个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第二个是《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规定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第三个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11号),规定加计抵减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加计抵减”类虚开是怎么回事

加计抵减政策是怎么被利用于虚开的工具呢,这时候,我们就有必要了解一下他的原理。

假设张三注册了一系列可享受加计10%优惠政策的公司,该系列公司的增值税率为9%。

第一步,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a1公司开具了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2公司,这时候,产生两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为a1公司持有的销项发票,a2公司持有的进项发票,期末的时候,a1公司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销项,缴纳9(100*9%=9)万元的增值税款;a2公司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进项,抵扣相应的税款,在没有这个政策的时候,抵扣的税款也是9万元,有了这个政策,抵扣的税款就不是9万元了,而100 * 9% *(1+10%)=9.9万元。

第二步,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a2公司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3公司,由于a2公司有9.9万元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那么a2公司可以开具多少元的专票却又不用缴纳增值税呢,假设为x元,x*9%=9.9万元,可以计算出x=110万元,即a2公司开具一份数额为1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3公司时,产生销项税额为9.9万元,刚好抵销第一步中的进项税额9.9万元。

第三步,a3公司拿到这1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的税款变万了110 * 9% * (1+10%)= 10.89万元,这时候a3公司可以开具一份数额为121万元(x * 9% = 10.89万元,则x=121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4公司,却又不用缴纳增值税。

以此类推,每开一次发票,就可以将发票数额放大1.1倍却又不用缴纳增值税,即可以开具的发票数额为x * (1+10%)的n次方。

继续以前面的例子分析:

第一次开时,发票数额是100万元 * 1.1 = 110万元;

第二次开时,发票数额是110万元 * 1.1 = 121万元;

第三次开时,发票数额是121万元 * 1.1 = 133.1 万元;

第四次开时,发票数额是131.1万元 *1.1 = 146.41 万元;

……

听说上海有一个税务专家就通过这个模式虚开了六十多亿,还自以为技术高超,可以瞒天过海,可是被税务局的大数据给爆出来了。

其实大数据做为一种人工智能,最喜欢的就是那些数据有数字规律,越是浅白的数学规律,就越容易被人工智能识别。这种开平方的数学规律,其实就是一个中学生的数学水平,对于大数据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第14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符合加计抵减15%政策条件的纳税人需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海关缴款书可以勾选确认、所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了。那么,这些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怎么具体操作呢?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解析

(一)执行时间: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符合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途径有两个:一是电子税务局;二是前往办税服务厅。

【案例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成立于2023年3月,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销售货物。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于2023年4月开始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10月至2023年9月销售额共计2000万元,其中:销售货物销售额500万元,物业服务销售额300万元,住宿服务销售额1200万元。

解析: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比=1200/2000=60%>50%

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以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解析

(一)执行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处理方式发生变化:

1.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才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2.2023年2月1日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再根据不同查询结果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时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查询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则直接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即可。二是查询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查询不到,则需要先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第二种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那么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就是必经程序了,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解析

(一)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对于需要经过稽核比对的情况,稽核比对结果会出现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1.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2.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3.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4.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5.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三)稽核比对结果不同则后续处理方式不同:

1.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登录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2.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3.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4.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

解析

2023年2月1日前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应当按照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申请稽核比对的要求处理。

2023年2月1日后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应当按照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后再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

【案例2】某一般纳税人于2023年9月取得一张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

该纳税人如果在2023年2月1日前需要对这张海关缴款书申报抵扣,则按照稽核比对的相关要求申请稽核。

该纳税人如果在2023年2月1日后才需要对这张海关缴款书申报抵扣,则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先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这张海关缴款书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如果查询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则直接选择确认这张海关缴款书信息即可。如果查询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查询不到,就需要先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登录选择确认平台选择这张海关缴款书信息。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解析

(一)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其他个人除外)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面放开,不再分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也可以选择继续由税务机关代开。但是如果一旦选择了自行开具,税务机关就不再为其代开。

【案例3】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2023年2月1日后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2月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8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

解析:2023年2月应交增值税:

(80000+40000)*3%=120000*3%=36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如下:

作者刘海湘,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第15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

纳税人取得跨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使用,用于抵扣增值税以及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纳税人上年度发生的经营业务,在本年度采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本年度进行增值税勾选认证抵扣即可。

纳税人上年度发生经营业务,由于没有取得发票,涉及到暂估入账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

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也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未取得发票的月末进行暂估入账。同时需要注意,暂估时,无需暂估进项税额,按照不含税口径暂估。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暂估款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若购进的是货物,随着商品的对外销售,尚未取得进项发票的,需要按照暂估的金额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暂估款

跨年收到专票时:

红冲原入账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红字)

按照发票金额税额重新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暂估款和实际发票金额存在差异的,若暂估款上年度已经结转至损益类科目的,则涉及到调整上年度损益(一般相差比较大的情况):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等(或相反分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属于过渡科目,需要进一步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方面,若取得发票时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则相关成本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取得的跨年专票属于有效扣除凭证。

若取得发票时间在汇算清缴之后,汇算清缴时,对于尚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汇算清缴之后,取得发票的,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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